讨论:法律惊险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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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编辑]经搜索,“法律惊险”在google中有超过12000个结果,“法律惊悚”仅有约5000个,因此命名为“法律惊险”,如有异议建议先于本处讨论。 其实法律惊险小说里很少出现“惊悚”(恐怖或吓人的内容)的内容,只是充满各种“惊险”(跌宕起伏,令角色不断处于风险之中)的情节,但鉴于长期以来thriller也有翻译成“惊悚”的传统,特此说明。--Howcho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01:33 (UTC)
建议改名:“法律惊悚片”→“法律惊险”
[编辑]“法律惊悚片” → “法律惊险”:请求原因如上,总结为:1)两种翻译都有,但“法律惊险”的译法在google检索中压倒性的多;2)先到先得,本条目第一次创建时即为“法律惊险”;3)移动者未举例证明,反而移除了本条目所有的参考来源;4)法律惊险不仅是电影类型,也是小说游戏等其他体裁类型,以“片”命名不妥。--Howcho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09:22 (UTC)
- 那是用词习惯的问题。你拿惊险来翻作 Thriller,不是翻译的惯例。而且举出的来源也不够可靠。稍后提出长篇大论的解释。--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3:17 (UTC)
据悉,惊险小说来自百度词条,从根本上来说,无异是编辑者们原创的翻译,而且该条还没有可信的来源。此外,参照知名网站奈飞和凤凰网,legal thriller都是翻作法律惊悚片。
- 这是一部紧张而逃避现实的法律惊悚片
- 奈飞的逍遥法外,“这部法律惊悚片由薇拉·戴维丝主演.....。”
--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3:32 (UTC)
- 此外,我以谷歌搜索查阅了"法律惊险",前面几十个网站都是下载网站或百度云。这些盗版网站不符合可靠来源的定义。--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3:34 (UTC)
- 谢谢参加讨论,不过只看前面几十个网站,或者只看部分来源的说法,是以点概面的讨论方法。可能可以作为可靠来源的已经加入到了本条目当中。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法律惊悚”这个翻译的前几个页面里也不乏盗版种子网站、博客网站、百度词条等内容,不能因为某个词汇被有些不符合可靠来源的网站用了就说明这个词汇本身不可靠。
- 将thriller翻译成“惊险”是可以接受的thriller一词的翻译之一:
- 1. 海词词典将“惊险”作为thriller一词的第一顺位翻译;
- 2. Collins柯林斯词典将thriller翻译为“惊险”;
- 3. wordreference.com将“惊险小说”作为thriller的翻译之一;
- 4. 沪江网将thriller翻译成“惊险”;
- 综上,我这里想说明的,不是thriller不能翻译成“惊悚”,而是thriller也可以翻译成“惊险”,因此将已经先到先得翻译成“惊险”的本词条不应该被移动。--Howcho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4:26 (UTC)
- 可以作为参考译名保留。但是这个说法有很大问题。因为那些网站都是盗版网站,可信度也不够。而“惊悚”的使用度已经多余“惊险”。这个说法显然不适用,还是需要给使用量最多的译名。--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4:32 (UTC)
- wordreference 将 thriller 译成恐怖片。这个网站的准确度不够,恐怖片是 horror。--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4:34 (UTC)
- 但这些英汉词典网站本身都是可以作为可信来源的。看的出来你对“惊悚”一词是有个人感情的(比如把惊悚的portal放在签名里),但你没有举出其他证据证明“惊悚”的用法多于“惊险”,单纯攻击证明“法律惊险”多于“法律惊悚”的google搜索结果中存在部分不可信来源是不够的(这里说明的只是数量,不是质量)。而且(虽然不想总是反复重复)我这里想说明的是,这两个译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因为维基百科:命名常规#命名争议的处理(使用条目匹配命名方针的最初使用名称(即将条目名称恢复为争议发生或移动战之前的状况)),这个条目不应该被移动。--Howcho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6:07 (UTC)
- (:)回应。这个问题建议移至互助客栈处理。看看是否其他人也认同。然后抱歉,我无法进行后续讨论。本人要即刻冻结帐号了。--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7月15日 (一) 16:10 (UTC)
- 谢谢以上讨论,但如上所述,这是一个事实问题(即“法律惊险”是否也是符合命名常规的命名)而不是一个认同问题。而根据命名常规,应该使用最初的命名。谢谢。--Howchou(留言) 2019年7月16日 (二) 02:04 (UTC)
- (?)疑问@Howchou:这个话题以及讨论完毕了?或者是需要移动到互助客栈讨论?--Bagakuco(留言) 2019年8月14日 (三) 06:04 (UTC)
- @Bagakuco:没什么好继续讨论的了吧,双方观点和证据都摆出来了,过了这么久也没有其他意见,请管理员根据命名常规移动吧。--Howchou(留言) 2019年8月14日 (三) 08:04 (UTC)
- (!)意见,虽然我之前有说要离开了,不过最近又回来。这个话题我认为有一点疑问,Howchou 说“法律惊险”才是应该使用的。我看过很多台湾的影视网站,没有将 Thriller 称惊险的。我在想是不是惊险片是中国地区经常使用,而台湾却使用惊悚片。所以给条目加上字词转换。不知道楼上是否同意?这部分要是没有争执点,那就可以移动了。似乎根本的差异只是地域性的。--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9年8月16日 (五) 11:19 (UTC)
- ( ✓ )同意:我对台湾地区的译法不了解。按照简繁争议处理先移动回去再加字词转换也是可以的。--Howchou(留言) 2019年8月16日 (五) 18:51 (UTC)
建议改名:“法律驚險片”→“法律驚悚片”
[编辑]“法律驚險片” → “法律驚悚片”:惊悚片使用频率比惊险片多。--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1月1日 (六) 02:31 (UTC)
“ | "Beta Lohman移动页面Talk:法律惊险至Talk:法律惊悚片:百度"惊悚片"的搜索结果为98,100,000,惊险片为14,600,000。改回常见译名,取消先前共识",但遗憾的是,本条目不是“惊悚片”或“惊险片”,而是“法律惊悚片”/“法律惊险片”。 | ” |
- 据此经查询Google,“法律惊悚片”条目约 17,800 件 “法律惊险片”条目约 22,600 件 ,我就移动回去了。--Howchou(留言) 2021年12月31日 (五) 19:16 (UTC)
- Howchou 不会分段给人一种很糟糕的印象。我想你大概又不承认做错了。稍后回应另一问题。--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1月1日 (六) 02:17 (UTC)
- 哈哈,这是在人身攻击?--Howchou(留言) 2022年1月1日 (六) 05:24 (UTC)
- Howchou 不会分段给人一种很糟糕的印象。我想你大概又不承认做错了。稍后回应另一问题。--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1月1日 (六) 02:17 (UTC)
- (:)回应:法律惊悚片的Google搜索结果为“17,700,000”、法律惊险片的为“3,060,000”。你的数据是从何而来?--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1月1日 (六) 02:20 (UTC)
- 你要加引号(英文)的哈,不然搜索引擎只是把每个字加在一起搜,没有参考意义。--Howchou(留言) 2022年1月1日 (六) 05:20 (UTC)
-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里的“使用常用名称”,这里在使用了引号进行检索的情况下“法律惊险片”的数目是较多的(“法律惊悚片”条目约 17,800 件 “法律惊险片”条目约 22,600 件),不使用引号检索的话很多结果就不一定是直接使用该词组(比如一个页面仅仅同时出现了“法律”和“惊险”,但甚至不在一个句子里),所以参考意义应该不大。
-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里的“中文用词差异的处理:先到先得”,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应使用最早的名称,这里我确实移动错了,最早这个条目就叫“法律惊险”,可以请管理员移动回去。谢谢。--Howchou(留言) 2022年1月1日 (六) 05: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