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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祗 (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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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祗(?—466年),字彦期刘宋宗室,宋武帝侄子长沙成王刘义欣的儿子,刘瑾之弟。

刘祗为前太子步兵校尉,大明元年(457年)六月初一己卯朔,以刘祗子刘歆过继给南丰王刘朗[1][2]。大明年间刘祗为中书郎。太宰江夏王刘义恭中书监,服亲不得相临,刘祗上表求解职。宋孝武帝下诏:“昔二王两谢,俱至崇礼,自今三台五省,悉同此例。”[3]刘秉弟刘遐与嫡母殷氏养女通奸,殷氏去世时,舌中血出,众人怀疑是被毒害,孝武帝派刘秉从弟刘祗劝说刘秉启证其事。刘秉说:“行路之人,尚不能应尔,今日我一门宁可同尽,不可奉敕。”[4][5]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正月初六甲午,以青州刺史刘祗为南兖州刺史[6]都官尚书,谋应晋安王刘子勋[7],刘祗被明帝杀害,刘歆回归本宗[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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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书》本纪第六 孝武帝
  2. ^ 《宋书》志第七 礼四
  3. ^ 《宋书》列传第十一 宗室
  4. ^ 南史》卷十三 列传第三 宋宗室及诸王上
  5. ^ 南齐书》卷一本纪第一 高帝上
  6. ^ 《宋书》本纪第八 明帝
  7. ^ 《宋书》列传第四十 孝武十四王
  8. ^ 《宋书》列传第二十一 武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