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省 (满洲国)
外观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0年7月21日) |
牡丹江省 | |||||||||
---|---|---|---|---|---|---|---|---|---|
满洲国的省 | |||||||||
1937年—1943年 | |||||||||
1942年牡丹江省于满洲国的位置 | |||||||||
国家 | 满洲国 | ||||||||
首府 | 牡丹江市 | ||||||||
面积 | |||||||||
• 1940年 | 32,948平方千米(12,721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0年 | 688000 | ||||||||
历史 | |||||||||
• 成立 | 1937年 | ||||||||
• 废除 | 1943年 | ||||||||
| |||||||||
今属于 | 中国黑龙江省 |
牡丹江省是历史上满洲国建立的一个省份,省会牡丹江市。1945年取消,在今日黑龙江省东南部。
1937年7月1日,满州国调整行政区划,将滨江省东南部的宁安、穆棱、东宁、密山、虎林5县和新设置的牡丹江市划为牡丹江省,共辖1市、5县,省会牡丹江市。1939年6月,增设绥阳县;将密山、虎林2县划归新设之东安省。是时,全省共1市、4县。据1940年10月统计,全省总面积32948平方公里,人口68.8万人。1943年10月1日,将牡丹江省并入东满总省。1945年5月28日,撤销东满总省,分设东满省和间岛省,将原牡丹江省和东安省合并为东满省。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光复,从1946年4月起,先后设置绥宁省等区划。1947年8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再次设置牡丹江省。1949年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参见
[编辑]这是一篇与满洲国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