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泰(818年—?),唐朝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人。王锷之孙,王稷之子。
长庆二年(822年),王稷为德州刺史,悉金宝、媵侍以行。横海军节度使李全略图财害命杀王稷,纳王稷之女为媵妾。开成四年(839年),沧州节度使刘约上奏:“王稷为李全略所杀,家无遗类。王稷之子王叔泰,时年五岁,郡人宋忠献把他藏起来获免,于是收养,今已长成。臣褒奖其义,宋忠献已经补职,王叔泰送到京师。”唐文宗怜悯他:“王锷宣力,王稷捐躯,须录孤遗,微申悯念。王叔泰可让吏委部与九品官,令奉祭王锷之祀。”
- 《旧唐书》卷151 列传第101
- 《新唐书》卷170 列传第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