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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石枯水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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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石枯水题记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初定单位
地址江津县几江镇东门外长江北侧
时代
编号63
认定时间1987年1月23日
莲花石枯水题记
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级市级)
地址江津县几江镇
时代
编号83
认定时间1992年3月19日
莲花石题刻
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直辖市级)
地址江津市几江镇南长江中
时代宋代至清代
编号85
认定时间2000年9月7日

莲花石枯水题记位于重庆市江津县几江镇东门外长江北侧,文物遗址年代为宋,1987年1月23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1]。1992年3月19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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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重办发〔1987〕16号,1987年1月23日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府发〔1992〕52号
  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