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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昌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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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昌渭
 中华民国第4任总统府秘书长
任期
1949年6月24日—1950年3月20日
总统李宗仁
阎锡山(代行)
前任翁文灏
继任王世杰
个人资料
字毅吾
出生1898年10月18日
 大清
逝世1956年7月24日(1956岁—07—24)(57岁)
台湾
籍贯湖南芷江
国籍 中华民国
配偶周淑清
儿女长女邱肖云,次女早夭,三女邱凯云

邱昌渭(1898年10月18日—1956年7月24日),字毅吾。湖南省芷江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湖南省第七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生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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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波莫纳学院学士、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
  • 沈阳东北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汉口外交特派员公署、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广州中山大学政治系教授兼任第四集团军总部高等顾问、第四集团军秘书处处长、广西省政府秘书长
  • 民国21年1月18日(1932),任外交部秘书[2]
  • 民国21年3月28日(1932),呈请辞职免外交部总务司秘书[3]
  • 民国25年10月2日(1936),任广西省政府委员兼广西省政府教育厅厅长[4]
  • 民国28年6月24日(1939),另有任用免兼广西省政府教育厅厅长[5]
  • 民国28年6月24日(1939),任广西省政府民政厅厅长[5]
  • 民国28年8月11日(1939),派广西省普通考试典试委员[6]
  • 民国29年1月15日(1940),派国民大会广西省代表选举总监督[7]
  • 民国32年2月1日(1943),另有任用免兼广西省政府民政厅厅长[8]
  • 民国32年10月4日(1943),呈请辞职免广西省政府委员[9]
  • 民国35年10月3日(1946),派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委员[10]
  • 民国35年10月23日(1946),派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副秘书长[11]
  • 民国36年1月30日(1947),派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督察团第二组主任[12]
  • 民国36年2月21日(1947),呈恳辞职免兼行政院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副秘书长[13]
  • 民国37年,当选立法委员,曾出席第一届立法院第一会期外交委员会、国防委员会、财政及金融委员会
  • 民国39年3月20日(1950),呈请辞职免总统府秘书长[14]
  • 民国43年8月19日(1954),派四十三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15]
  • 民国43年10月9日(1954),特派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秘书长[16]
  • 民国44年8月25日(1955),派四十四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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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邱昌渭先生传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7辑,第180页
  2. ^ 《国民政府公报》第980号
  3. ^ 《国民政府公报》第3号
  4. ^ 《国民政府公报》第2168号
  5. ^ 5.0 5.1 《国民政府公报》第165号
  6. ^ 《国民政府公报》第178号
  7. ^ 《国民政府公报》第223号
  8. ^ 《国民政府公报》第541号
  9. ^ 《国民政府公报》第611号
  10. ^ 《国民政府公报》第2640号
  11. ^ 《国民政府公报》第2656号
  12. ^ 《国民政府公报》第2736号
  13. ^ 《国民政府公报》第2755号
  14. ^ 《总统府公报》第248号
  15. ^ 《总统府公报》第524号
  16. ^ 《总统府公报》第539号
  17. ^ 《总统府公报》第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