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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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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善继
大明太常寺少卿兼管光禄寺丞事
籍贯直隶定兴县
字号字伯顺,号乾岳
谥号忠节
出生万历三年(1575年)
直隶定兴县
逝世崇祯九年(1636年)
直隶定兴县
亲属曾祖父鹿府、祖父鹿久征、父鹿正
鹿化麟(子)
鹿尽心(孙)
鹿宾(曾孙)
出身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著作
  • 《四书说约》三十三卷、《前督师纪略》十六卷、《后督师略》十卷、《认理提纲》一卷、《寻乐大旨》一卷、《车营百八答》不分卷、《寻声谱》一卷、《金花始末》二卷、《马房本末》一卷、《籽粒本末》二卷、《扶孤始末》一卷、《箧余》一卷、《农曹草》一卷、《粤东盐法议》一卷、《福建盐法议》一卷、《归里草》一卷、《待放草》一卷、《典饷草》一卷、《枢曹草》二卷、《榆关草》三卷、《再归草》二卷、《奏常草》二卷、《三归草》二卷、《麈谈》一卷、《无欲斋诗草》八卷。

鹿善继(1575年—1636年),伯顺乾岳晚号江村渔隐直隶定兴(今河北)人,蒙古族宝格氏,明末政治人物,万历癸丑进士天启间随大学士孙承宗经略辽东,建树卓著。孙承宗免职,鹿善继亦去官归里。崇祯九年(1636年)在定兴抗击入关清兵,城破殉国。谥忠节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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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善继个性正直谨慎。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因母丧丁忧去官。服阙之后,起为原官。辽东部队缺饷,廷臣数次请求拨款,明神宗置之不理。鹿善继建议采取扣留广东所进之金花银的方法,得到户部尚书李汝华的同意。神宗得知此事,大怒,扣其一年的俸禄,并催促他将金花银补进国库,鹿善继以死力争,神宗又罚扣汝华两个月的俸禄,贬鹿善继官一级,调任地方官。汝华因为非常害怕,最后还是将金花银给补进国库[1]

泰昌元年(1620年)官复原职。天启元年(1621年),辽阳沦陷,鹿善继因有才干,改任兵部职方司主事大学士孙承宗掌管兵部事务,对他推心相待,很信任他。每到关门去检阅时,必让善继跟随。出关领兵时,又命其为赞画。善继穿着布衣,骑瘦马,出入于亭障当中,召集将士来加以慰问,并开拓四百里边疆,收复城池堡垒数十座[2]。承宗以大学士督师边关期间,鹿善继累进员外郎郎中,都在承宗幕府。承宗解除兵权后,善继亦罢归。赋闲在家四年。崇祯元年(1628年)起任为尚宝卿、又迁太常寺少卿兼管光禄寺丞事。任官未满三年,再次告归田里[3]

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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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九年(1636年)七月,清兵入关袭扰,攻定兴。鹿善继才刚称病寓居家乡。考虑到定兴在涿州之南、保定之北,是京师屏障,遂辞别祖坟,让儿子鹿化麟在乡里服侍父亲,自己则带兵登城防守。七日,定兴城被攻破,鹿善继防守南门,清兵从西北角登上城,挟刀要胁其投降,鹿善继不从,身负三刀一箭而死[4]。善继死后。家人跑回来告诉其年迈的父亲,鹿善继的父亲鹿正听闻后表示:“嗟乎,吾儿素以身许国,今果死,吾复何憾!”朝廷得知善继殉国的消息后,赠大理寺卿忠节,并获敕建祠祭奉[5]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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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善继著述甚丰,共著有《四书说约》三十三卷、《前督师纪略》十六卷、《后督师略》十卷、《认理提纲》一卷、《寻乐大旨》一卷、《车营百八答》不分卷、《寻声谱》一卷、《金花始末》二卷、《马房本末》一卷、《籽粒本末》二卷、《扶孤始末》一卷、《箧余》一卷、《农曹草》一卷、《粤东盐法议》一卷、《福建盐法议》一卷、《归里草》一卷、《待放草》一卷、《典饷草》一卷、《枢曹草》二卷、《榆关草》三卷、《再归草》二卷、《奏常草》二卷、《三归草》二卷、《麈谈》一卷、《无欲斋诗草》八卷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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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67):“善继端方谨悫。由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内艰除,起故官。辽左饷中绝,廷臣数请发帑,不报。会广东进金花银,善继稽旧制,金花贮库,备各边应用。乃奏记尚书李汝华曰:“与其请不发之帑,何如留未进之金?”汝华然之。帝怒,夺善继俸一年,趣补进。善继持不可,以死争。乃夺汝华俸二月,降善继一级,调外。汝华惧,卒补银进。”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67):“天启元年,辽阳陷,以才改兵部职方主事。大学士孙承宗理兵部事,推心任之。及阅视关门,以善继从。出督师,复表为赞画。布衣羸马,出入亭障间,延见将卒相劳苦,拓地四百里,收复城堡数十。”
  3. ^ ·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4):“高阳以阁臣督师,先生转员外郎中,皆在幕府。高阳解兵柄,先生亦罢归。家居四年。崇祯初,起为尚宝司卿,升太常寺少卿,未三载,复请告。”
  4. ^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2):“九年丙子七月,大清兵破定兴,善继方移疾村居,念定兴当涿南保地,背障神京,遂辞邱墓,令子化麟侍父于乡,援兵登陴。七日城破善继守南门,兵从西北隅上挟刀胁降,善继不可。兵怒斫公三刀,复射一矢而死。”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67):“善继死。家人奔告太公,太公曰:“嗟乎,吾儿素以身许国,今果死,吾复何憾!”事闻,赠善继大理卿,谥忠节,敕有司建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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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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