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二二八事件/存档14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编辑请求 2020-02-28
请求已拒绝
修订第四段尾句文字:“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根据行政院的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总计死亡人数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
为:“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根据2006年行政院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总计死亡人数有18,000人至28,000人。”
理由:“的”用语重复,“左右”语法错误,监察院与行政院为平级机构,1947年监察院《报告》与2006年行政院《报告》差异极大,显见受政治影响,故应标明。 Natureindex(留言) 2020年2月27日 (四) 18:56 (UTC)
- 保护已结束,可自行修订。第一项重复的“的”已经改掉,其余对语义有所变动,我没有改。--Tiger(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2:06 (UTC)
- 但他们又忍不住 立即打起来了, 希望大家努力提出 编辑请求, 事到如今. Tony85poon(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14:46 (UTC)
编辑请求 2020-02-29
请求已拒绝
文中 "奉命抵台调查二二八事件的监察委员何汉文在1947年的调查报告中即指出:“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 与史实有误, 参考 〈台湾二二八事件(2)〉,《国史馆》,档案管理局藏,档号: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真实的报告是 : “此固较之日本时代十一万公务员中仅有台胞简任者一名、荐任者六名已显有进步,然此后台省既重归我国国土,自应设法培植其本省高级干部人才,以求纠正过去之偏颇现象也。”, 因此建议予以删除, 以避免讹传.--27.147.32.210(留言) 2020年2月29日 (六) 01:03 (UTC)
- (1)两者叙述不同。(2)根据节录内容,建议请求的来源改为[1]--Winertai(留言) 2020年2月29日 (六) 06:28 (UTC)
- 上面来自ip用户所转载的个人投稿文章,但是另外这本书的第118页所引用"注6":杨亮功、何汉文的《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就有讲到高级公务员本省人所占过少,造成台人不良印象的问题[2],而这句话“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维基百科引用来源是"1998年"李筱峰教授的"解读二二八"一书,但是这句话早在1996年中国大陆的书籍"台湾祸福: 梳理大陆与大洋之间的历史流变, 第 1 卷"当中就有提到了[3]。--Barter84(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2:43 (UTC)
- 《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 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 全文电子影像已公开在档案管理局网站,内文查无“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即使用两本书说此报告有此句话,但此报告实际上就是没有这句话,明显误用,此段应移除。--LHD(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16:26 (UTC)
- (*)提醒维基本文或其引用来源,貌似未提及这个档案。该档案应该是IP建议删除原内文,所提及的第一手资料。--Winertai(留言) 2020年3月3日 (二) 04:52 (UTC)
- @Winertai:这个调查报告就是李筱峰来源的“奉命抵台调查二二八事件的监察委员何汉文在1947年的调查报告”,何汉文和杨亮功只有合写这一份报告而已,档案管理局网站与国史馆均能搜寻查证,且李筱峰来源引用自何汉文的来源均标明为“杨亮功、何汉文,〈调查“二二八”事件报告〉,《杨亮功先生年谱》”,然而在《杨亮功先生年谱》内搜寻“服务机会”、“均等”、“高级人员”、“台湾同胞”、“公允”、“外省人”均查不到“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此句。--LHD(留言) 2020年3月3日 (二) 10:36 (UTC)
- 另外,在《杨亮功先生年谱》搜“此固”时的句子和 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 有稍微不同,接着再度查到与原手写报告用字有部分轻微异动的版本,应该是该报告最后呈交给高层前有再润饰过,此版本的句子和《杨亮功先生年谱》内的行文是完全一致,但仍然没有出现李筱峰来源说的那句话。--LHD(留言) 2020年3月3日 (二) 10:59 (UTC)
- 维基百科撰写者,本来就需善意推定可靠来源处,不过若有疑虑,建议可仍引用其他来源。所以建议本条目之“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来源可改自《为台湾说话》(江慕云,出版者:上海市三五记者联谊会,1948年),而该书引用发文,则来自当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秘书潘鼎元为台湾说话-P174,即建议:
- (*)提醒维基本文或其引用来源,貌似未提及这个档案。该档案应该是IP建议删除原内文,所提及的第一手资料。--Winertai(留言) 2020年3月3日 (二) 04:52 (UTC)
- 《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 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 全文电子影像已公开在档案管理局网站,内文查无“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即使用两本书说此报告有此句话,但此报告实际上就是没有这句话,明显误用,此段应移除。--LHD(留言) 2020年3月2日 (一) 16:26 (UTC)
- 上面来自ip用户所转载的个人投稿文章,但是另外这本书的第118页所引用"注6":杨亮功、何汉文的《关于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就有讲到高级公务员本省人所占过少,造成台人不良印象的问题[2],而这句话“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维基百科引用来源是"1998年"李筱峰教授的"解读二二八"一书,但是这句话早在1996年中国大陆的书籍"台湾祸福: 梳理大陆与大洋之间的历史流变, 第 1 卷"当中就有提到了[3]。--Barter84(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2:43 (UTC)
条目内文修改为曾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秘书潘鼎元即指出:“服务机会不均等,如各机关高级人员以外省人居多,而台湾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文献来源则异动为《为台湾说话》(江慕云,出版者:上海市三五记者联谊会,1948年)
- 本、外省人官员待遇差距本就是此事件爆发重要前因之一,建议行文及文献来源均更改,不予删除--Winertai(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1:32 (UTC)
- 是行文都要修正,不是只有来源。--LHD(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4:38 (UTC)
- 本来覆议内容就赞成修改行文及来源。--Winertai(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4:46 (UTC)
- 是行文都要修正,不是只有来源。--LHD(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4:38 (UTC)
- 本、外省人官员待遇差距本就是此事件爆发重要前因之一,建议行文及文献来源均更改,不予删除--Winertai(留言) 2020年3月4日 (三) 01:32 (UTC)
- 由于未见明显共识,编辑请求已关闭。唯此讨论串可继续讨论相关话题,至有明确共识以后,再开启编辑请求。在编辑请求处请明确表明共识为何及具体修改方法为何。--Tiger(留言) 2020年5月21日 (四) 10:22 (UTC)
补充其他说法
关于其他说法我认为可以增加一些另一方的论点,似乎本条目引用皆为那几位学者,这样记载可能会造成某些细节的疏漏或错误,例如文中关于基隆屠杀那段,有研究认为宪兵和第二十一师为不同时间登陆,分别为3月8日和3月9日,而在1947年唐贤龙撰写的"台湾事变内幕记"与二二八国家纪念馆的二二八事件介绍野可以证实此论点,则基隆要塞司令部已在3月8日"肃清街头";至于来自上海的21师438团,则是3月9日才登陆基隆,当时理应不可能出现以强势武力镇压动乱,部队在未靠岸前便以机枪扫射。明显见此问题尚未有定论。[4]希望能开放半保护,并鼓励编辑者能多补充一些细节,抑或是另一方论点。--david yeh(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3:02 (UTC)
编辑请求 2020-05-26
请求已拒绝
第四段最后一句“根据行政院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改为“根据2006年行政院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因当时为民进党主政,人数统计结果有中立争议。--芄兰(留言) 2020年5月26日 (二) 20:08 (UTC)
- 此句后来源——二二八纪念馆网站,以及其他新闻报道中均提及1992年、民国81年行政院报告,非2006年的报告。这与编辑请求内容存在明显不同,合理预计此修改不是显然地没有争议,故拒绝。--Tiger(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0:13 (UTC)
请求已拒绝
请在小标题“白色恐怖”前补上一小段说明引言,以免读者误会二二八之后立刻就是进入1949年白色恐怖戒严时期,欲加上文字如下: 1947年228事件告一段落之后,台湾短暂恢复过往生活,1947年至1949年国民党撤退来台之前,将近2年的时间内,台湾的社会风气、学生校园运动有逐渐蓬勃的趋势。但随着国民党政府撤退来台,严加看管台湾,再度进入噤声的年代。叶宗鑫—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oseph060511(对话|贡献)于2020年7月9日 (四) 09:03 (UTC)加入。
- 此请求是添加了实质性的新内容,且有合理预期会令读者阅读后得到的信息发生显著变化,因此须有共识基础,确保无争议后才会接受请求。在此暂且拒绝请求,请先邀请其他编者参与讨论,得出共识之后再发起编辑请求。--Tiger(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00:13 (UTC)
条目因被擅意编辑有编辑战之虞,再被保护
- 此导言 "伤亡"述之绝多数共识意见于2020年3月1日统结并完成修编,虽有车轮回复战,经管理员2020年3月1日保护管制了多数共识版在案
- 此"伤亡"述之绝多数共识意见复于2020年3月1日@Manchiu、Tigerzeng、Shizhao、雾岛诊所、Xiplus等管理员来核处,均未示不妥或改调节,故已标示"结案"。
- 条目于3月2日-9月1日半年内管制期间,此导言 "伤亡"述之绝多数共识,亦未有人再提议论,可视为稳定版本。
- 未料条目自9月1日解编起,Winertai再次食言自打脸擅编辑。摘1.Winertai2020年9月5日-我不会再3RR 2.Winertai2020年1月29日 重申,为了避免未达共识的编辑战,条目能不动就最好不动,简单说,反对任何没共识且影响内文之修正。3.Barter84 2017年11月8日-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但Winertai此次未经提交讨论、甚有共识,就破坏了导言 "伤亡"述之绝多数共识版,且又在导言增述了一大段落,经本人警制仍不止,似有编辑战之虞,经管理员2020年9月6日再次保护管制原多数共识版半年。
- 本条目修编不易,维友已有经提交讨论共识之程序来修编,也请Winertai、Barter84依自订承诺-条目能不动就最好不动,反对任何没共识且影响内文之修正。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而行。Chinuan12623(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4:44 (UTC)
- 在编辑战之前,Winertai新增内容,依我看法,infobox的fatalities参数本来就应该填入死亡人数,如果要填现在保护版这个叙述(伤亡),应另找其他恰当参数填入。
- “大量的[[二二八事件#傷亡|傷亡]]”写法个人当时支持,若要加入行政院官方报告死亡人数,个人认为应该先经讨论,并留意是否删除原本伤亡之叙述。(亦即,加入和取代不同)。
- Winertai您在编辑摘要中提到“
不动说法是针对半年前争议时,是的,若你加入政治需求编辑,我提议才适用
”。虽善意推定您加入下方那段二二八事件命名历史解释一说,并无特定政治意涵,但因参考来源问题(同详下),可能仍有争议。S099001(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14:12 (UTC)- Winertai为其前述-为了避免未达共识的编辑战,条目能不动就最好不动,简单说,反对任何没共识且影响内文之修正)做了新解为-Winertai他不经提讨论而增之内容是无政治需求,可以擅增,而他人修编的都是特定政治意涵就不行,所以条目能不动就最好不动。
- 导言首段与题标本应一致。见图主标题为"伤亡",下方细标就不应只填入"死亡",故应移此"死亡"参数。现在版本的导言首段与题标-大量的伤亡-来连结至内文,不就是半年前讨论绝多数合意解决此"伤亡、死亡"之争编吗,莫再徒扰纷争。Chinuan12623(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18:23 (UTC)
- Chinuan12623善用“前提不充分”的谬论,我实在很颓丧。“能不动就最好不动”前提是“编辑战、政治立场不同和“伤亡”“死亡”混为一谈时”,时空背景不同现在还在提这个,来达到“不能动Chinuan12623条目Chinuan12623版本”的说词,实在看毋。
- 再度重申,一开始是2月27日,为何要用228命名,是我加入命名的动机。我只是起个头,我都搞不懂,怎么有人这么紧张。
“伤亡”跟“几个人伤几个人亡”论述哪种比较符合百科叙述,我就不多说了,把下限跟上限说法并陈,搞不懂有什么纷争。 Chinuan12623长期霸占此条目,现在这版本也是他巧用谬论搞出来的,看见他为此条目的蛮劲蛮干,编辑热诚都少大半了。--Winertai(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09:17 (UTC)
- 覆Winertai谓228命名动机。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希其自省:
- 回顾Winertai从2017年10月4日起至少五次提修首段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过程涵盖自同年2月27日至5月16日”。这我是一点都不紧张,还几次支持 如-待选版本(二):“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我支持待选版本(二)Chinuan12623 2017年11月6日。认同Winertai将“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历程从同年2月27日至5月15日”修入,Chinuan12623 2017年11月11日。但可惜每次连半数同意数都没。
- 我甚更帮Winertai他提案二次。第一次提案为“二二八事件是以台湾1947年2月28日事件发生之时日命名,历程自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摘录自Winertai提修版本之来源-Chinuan12623 2017年11月7日。第二次提案为“二二八事件是以台湾1947年2月28日事件发生之时日命名[1],历程自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摘录自Winertai提修版本之来源。Chinuan12623 2018年1月3日。
- 但上项提案,意见出忽意料。摘二反对意见,Matt Smith-命名问题应该不是太重要。并且如Willy1018所述,来源中没有这样说。及Barter84-没有需要修改的必要性。)本人好意提醒Winertai有此反意要疏解,但Winertai反指我到他的留言版“吵”,暗讽本人"乱打、闹场",我叹当时真是鸡婆二次,热脸贴冷屁股,人家就不当一回事,故将提案撤了。要Winertai若有此编修提案就自行提出,但自后未见其提出。
- 而现今的“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版本,是后续几次累论共识而成,已将Winertai所谓228命名的动机加入,且用字遣词更为精准。
- 诚挚希望Winertai不要双标、食言、新解,Winertai说-时空背景不同,此怎同-先拒后解瘦肉精美猪牛-时空环境改变说。又怎不提你战友Barter84 2017年11月8日-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条目历次论编记录都有稽可查,也会连知管理员群,谁是谬论或搞编争,维友判知。Chinuan12623(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13:24 (UTC)
编辑提案:新增命名论述至恰当段落
案由:User:Winertai于2020年9月4日新增本段落至首段(引言)如下: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局资料,事件当时多数官方机构将晚上7点至翌日凌晨圆环缉烟事件发生日定为2月28日,官方也认为2月28日当日为民众大规模反抗起始日[1],故本事件定名为二二八事件。不过此命名方式,并非来自目击者的描述,其实来自于后来人们对历史事实如何解释。[2]
参考资料
- ^ 张若彤. 二二八事件的十個迷思與真相. 新共和通讯. 2020-02-27 [2020-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4) (中文(台湾)).
- ^ 庄珮柔. 怎麼教二二八?為什麼是二二八?. 公民行动影音纪录数据库. 教室外的公民课. 2018-08-13 [2020-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4) (中文(台湾)).
个人浅见,此论述有加入的价值,但是参考文献引证不够严谨(①应引注国家档案原件编号等原件资讯②第二个来源为高中历史教师著论,可能有争议),且不应置于首段(可考虑另开“名称”章节等作法),又未经讨论,没有形成共识。在此提出讨论,个人认为这的确是读者会想了解的一个点——为何2月27日导火线,命名为228事件。原则上若能找到更佳参考来源,有放入条目的价值。--S099001(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14:12 (UTC)
- 不宜增加此段。1.来源不足不严谨。2.导言"首段"已显正名228事件之溯源。Chinuan12623(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18:00 (UTC)
- 请问首段那些文字是228命名依据?--Winertai(留言)
- 见上段 标述-覆Winertai谓228命名动机。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希其自省。就上,现在版本"首段"已见228命名依溯,故不宜增加Winertai此来源不足不严谨之段落。Chinuan12623(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13:30 (UTC)
- 请问首段那些文字是228命名依据?--Winertai(留言)
编辑请求 2021-02-28
请求已处理
第二段的[1]参考资料连结已失效,应移除--Black cat 99168(留言) 2021年2月28日 (日) 13:18 (UTC)
- 应被更换为此连结。--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日 (一) 06:19 (UTC)
脸书上看到的资料
这篇贴文有针对“官员贪污腐败”一节的文字提出意见,供其他编者参考是否要修改条目内文。--祥龙(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23:06 (UTC)
- (:)回应:我个人(+)支持将该贴文内容纳入条目。但提醒一下,最好不要直接拿FB贴文当来源,很容易惹上麻烦。作者有拿出大量证据,尽可能直接引用。es91213(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01:46 (UTC)
- 意见同上。如果能加入各方观点,相信这篇条目中立性可以再更加稳固。本条目今年3月6日才会解除保护,此前可好好讨论,以求完善。另外看了一下编辑历史,想要提醒几位长期涉入本条目的编辑前辈们,旧共识是可以被新共识推翻的。--S099001(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09:33 (UTC)
- FB贴文应该是不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吧,除非直接用作者引出的参考资料。——Ljk041123 与我对话 2021年2月4日 (四) 03:23 (UTC)
- 我觉得这有些棘手,因为“官员贪污腐败”前一节是“外省人垄断权位”,贴文作者可能是认为维基百科有误导读者“外省人⇔贪污”的意思,所以指出了一些民报揭露本省籍政府官员贪腐例子(如这篇贴文所引用〈企图掩饰贪污证据 江某终日哀求各方〉的这篇民报报导)。不过单看“官员贪污腐败”一节的行文,未必有这层意思,编排方式却会让人误会。--S099001(留言) 2021年2月4日 (四) 10:29 (UTC)
- 可向该帖文作者请求分享来源。--No1lovesu2(留言) 2021年2月4日 (四) 10:48 (UTC)
- (※)注意:认同旧共识是可以被新共识推翻的。但既然是共识,就应先提出讨论获共识后再行编修,此前也多次提讨在案,而不是各取所需甚有政治倾向或不可靠之来源,就擅自修编而屡生编辑战。Chinuan12623(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19:43 (UTC)
- 赞同非格式编修于此讨论栏取得共识后执行。--Winertai(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21:34 (UTC)
- @Outlookxp:感谢阁下撤回该用户无理由的大量删除合理可靠来源,但是前言的一些字句,之前被特定用户刻意淡化粉饰,一直无法更正,这个版本的许多地方、光是前言就存在许多明显的问题,这个版本的现况实在无法令人苟同,请求Outlookxp阁下能够适时做出修正,读者需要的是不被刻意修饰淡化的资讯。--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55 (UTC)
- 我只想不想在当前的破坏一直看到你们反复举报浪费资源,要是回复成你满意的版本其他人也会抗议啊,然后不断Ping我,让我气炸...。对了,这条目千万不要再Ping我,拜托。--Outlookxp(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5:01 (UTC)
编辑请求 2021-03-16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意见:如照此数据来看,叙述的确有问题,但死伤数字是本条目争论已久议题,是否直接使用1994版本应先讨论。如果无法就数字量级达成共识,仍然建议导言就不要列出数字了。 S099001(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4:47 (UTC)
- 支持都写或都不写,麻烦移步下方讨论。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7:02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增加赔偿条例内部链接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求已处理
提请讨论,是否于首段(导言、引言)最后一句“中华民国政府后来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建碑并对受难者家属赔偿和恢复名誉,但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其中“赔偿”二字,内部链接,连结到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可以让感兴趣读者点入该条目阅读--S099001(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5:56 (UTC)
- 我想这是毫无争议的请求,仅增加内连,故提出编辑请求,讨论中。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7:27 (UTC) 另外关于最末句正在
- @Willy1018:模板:Editprotected就清楚注明:“请求时请列明理由及内容,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阁下在还没有讨论之前并不能自认为已有共识就直接要求修改,关于这点,管理员Tiger在上面就已经提醒过两次了,请阁下先撤销此模板,请"等一段时间",看没有人回应意见,或者都没有人反对再挂上。--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0:34 (UTC)
- 请不要离题,请问您有反对意见吗?--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1:29 (UTC)
- 敝人认可增加内连。关于此模板的使用,敝人只是再次传达管理员说明过的程序,敝人的用词比较直接,请见谅。--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2:07 (UTC)
- @Willy1018:模板:Editprotected就清楚注明:“请求时请列明理由及内容,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阁下在还没有讨论之前并不能自认为已有共识就直接要求修改,关于这点,管理员Tiger在上面就已经提醒过两次了,请阁下先撤销此模板,请"等一段时间",看没有人回应意见,或者都没有人反对再挂上。--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0:34 (UTC)
- 完成--Tiger(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23:45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解严2年后才进入38年戒严
原标题:编辑请求 2021-03-16
请求已拒绝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是违反史实的,戒严于1947年5月15日结束,重新进入戒严则在两年以后,这样表述将白色恐怖归咎于于二二八事件,是严重误导读者。请改“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至少数万名民众在白色恐怖时期死亡、失踪、监禁;二二八事件数十年来成为禁忌的话题”为 “两年后台湾进入戒严,二二八事件成为数十年间的禁忌话题”--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09:05 (UTC)
- (-)反对,这个请求版本的文字叙述很明显是在隐藏当时政府的负面资讯。--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0:23 (UTC)
- 是不是还得把杨虎城被杀也写进来?二二八就是二二八,戒严时期是戒严时期,讲二二八为什么非得提戒严时期?要看戒严时期不会去看戒严时期条目吗?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4:08 (UTC)
- 你可专门建一条目,名曰中华民国政府在台之罪行录,把你想写的中华民国所有罪恶全写上,本人绝对双手赞成,并力请社群其他成员赞成。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4:39 (UTC)
- 翻查了一下,确实是1949年5月19日宣布戒严令。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4:44 (UTC)
- (-)反对,反对隐藏与削弱任何当时政府的负面资讯,这是国家对于二二八事件进行研究、调查工作的原则。--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5:52 (UTC)
- 那么您建议如何修改呢?因为明显二二八事件后,隔两年才是戒严。--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6:00 (UTC)
- 友善提醒:中华民国之工作原则并非维基方针,参考WP:NOT: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7:54 (UTC)
- (!)意见:是不是"紧接着",长年编辑维基百科的维基人都知道,维基百科内容遵照的是合理来源的叙述,而不是依靠个别编辑者的自行取舍。[5][6][7][8][9]--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6:04 (UTC)
- 那么将“二二八事件是台湾现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后台湾紧接着实施长达38年的戒严”更改为“...,之后台湾紧接着戒严、白色恐怖”,如何?--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6:28 (UTC)
- 如果本条目主题是“台湾史重大事件梳理”,你引用这些来源是合理的,然而,本条目的主题只是1947二二八而已。参考二二八两年后进入戒严的论述:1947年228事件爆发,两年后颁布戒严、宣布解除戒严令,结束清乡工作、总统表示,二二八事件发生两年后台湾开始戒严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7:00 (UTC)
- 编辑请求须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此项请求显然不满足这一点。请先讨论至得出结果后再开启编辑请求。--Tiger(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2:33 (UTC)
- 抱歉,我使用了英文维基的程序。现改标题讨论。不过众所周知“没有争议”几无可能,只能做到共识。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2:45 (UTC)
- 维基百科的内容是立基于已发表的合理可靠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是编辑者凭个人观点引导写作的地方,这个条目一丝一毫的更动都能引起极大的争议与关注,若没有补足相关知识,仅凭个人政治好恶、就要轻率介入更动条目搞偏颇影响读者,依照往例,敝人一定通报管理员处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9:39 (UTC)
- 总统表示,二二八事件发生两年后台湾开始戒严,总统府稿件不是可靠来源啊。你再这样跑题讨论,我要使用雪球原则和常识原则了。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0 (UTC)
对行政院报告的简述应完整、准确,避免片面
原标题:编辑请求 2021-03-16
请求已拒绝
请改“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根据行政院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总计死亡人数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1][2][3]”为“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众伤亡,1992年行政院研究小组公布《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时,推计死亡18,000人至28,000人[1][4][5],1994年出版该报告时则取消该推计[6]”
注1:报告称“据人口学推估死亡人数固是一法,但也有其限制,盖当时适值战后复原及户籍制度更替(国人自日人手中接办)之际,资料非常紊乱,纵然推估出一些数据,仍无法确定纯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数”(1994年正式版263页),又称“遗憾的是,当年的伤亡情形,虽经费力搜集资料,进行访谈及统计分析,始终未得一精确数字。”(1994年正式版412页)
注2:1992年报告原词为“推计”(陈宽政人口学推计),而非“总计”
注3:报告另收纳多种说法,一是警总的统计,一是陈仪、何汉文的说法,一是蒋渭水的说法,一是旅沪同乡会的说法,并未断言哪一个是正确数字--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6日 (二) 16:42 (UTC)
- 编辑请求须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请先讨论至得出结果后再开启编辑请求。--Tiger(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2:33 (UTC)
- 其实二二八简介那个来源是错的,与来源不符,里面根本没提及伤亡人数,至于是总计还是推计,应要确定来源是这么写。--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3:17 (UTC)
- 我觉得在前言移除吧,依据张经纬观点:让你一次彻底明白228真相:“...流传很广的228死亡人数估计来自财团法人台湾大地文教基金会...约介于18,285~19,418人之间。”这样好像越来越乱了,还不如使读者看底下的伤亡人数,至于要不要改为造成大量人数伤亡?个人认为移除比较省事,已经多次是否要改该段落吵了很久。--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03:28 (UTC)
- 敬请用户“芄兰”不要拿抱持强烈特定观点的特定人士的脸书文章上来维基百科做文章进行讨论,请认清楚维基百科的属性。--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0:00 (UTC)
- 什么脸书文章啊,我是按照《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的原话写的,不信你自己翻到对应位置比照一下。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4 (UTC)
参考资料
- ^ 1.0 1.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本會簡介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历史今日】二二八事变真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纪元..2014-02-28
- ^ 虞义辉. 《台湾意识的多面向:百年两岸的民族主义》. 台湾台北: 黎明文化. 2001-11-01日: 第118页. ISBN 978-9571606026
- ^ 【历史今日】二二八事变真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纪元..2014-02-28
- ^ 虞义辉. 《台湾意识的多面向:百年两岸的民族主义》. 台湾台北: 黎明文化. 2001-11-01日: 第118页. ISBN 978-9571606026
- ^ 赖泽涵; 吴文星、陈宽政、许雪姬、黄富三、黄秀政. 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台湾: 时报文化. 1994.
调整连结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求已处理--Outlookxp(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9:40 (UTC)
- 事件爆发章节中,[[永樂町]]更改為[[永樂町 (臺北市)|永樂町]](消歧义)
- 事件爆发章节中,[[本町]]更改為[[本町 (臺北市)|本町]](消歧义)
- 全台冲突章节中,[[林忠]]更改為[[林忠 (1914年)|林忠]](消歧义)
- 军队镇压章节中,[[龜子頭]]更改為[[龜子頭 (國姓鄉)|龜子頭]](消歧义)
- 军队镇压章节中,[[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更改為[[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消歧义)
- 后续章节中,[[二二八國家紀念]]更改為[[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调整内部链接)
- 影响章节中,[[雲水謠]]更改為[[云水谣 (电影)|雲水謠]](消歧义)--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03:33 (UTC)
支持调整上述连结,多为去消歧义,及调整笔误,应无争议。建议迳公示数日后,视为无异议(有共识)通过。 S099001(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15:01 (UTC)
(!)意见不解为何台大法学院要改成社科院,这两者其实并非单纯继承关系。--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1:25 (UTC)
- @Es91213,请见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3:03 (UTC)
- @Willy1018:见过了,还是不懂阁下之意。而且二二八当时根本没有“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这个单位不是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4:06 (UTC)
- @Es91213:已修正,下次请说清楚到底要怎么改?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4:38 (UTC)
- @Willy1018:见过了,还是不懂阁下之意。而且二二八当时根本没有“国立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这个单位不是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4:06 (UTC)
- 搁置7日,2021年4月10日 (六) 15:47 (UTC) 结束:已有基本共识,搁置一段时间后若无反对者,任何人都可提请编辑请求。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5:47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建议移除此参考来源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求已处理--Outlookxp(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9:42 (UTC)
现在条目引言中有一个来源“大马璘遗址射箭中心开发基地范围内考古探坑发掘研究计划成果报告书”,用在佐证“事件期间的各地组织民兵进行武装抗争,并以台中一带谢雪红等人领导的二七部队较具规模”这一句话。虽然此报告书第23页的确有简单提到二七部队的事,但考虑到这份报告书整体的重点是放在“大马璘遗址”上,这句话又还有其他的参考来源佐证,应该可以将此一参考来源给移除。--祥龙(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2:05 (UTC)
- (+)支持移除。--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08:31 (UTC)
- 同上,移除理由合理。支持移除。 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8:13 (UTC)
- 搁置7日,2021年4月10日 (六) 15:46 (UTC) 结束:已有基本共识,搁置一段时间后若无反对者,任何人都可提请编辑请求。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5:46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参考文献引用形式调整
现在条目参考文献的引用,大部分采用cite系列模板加上{{rp}},部分章节如“3.4 武装抗争”等,同一句附加多个参考来源,视觉上影响阅读。建议可以将“18 参考书目”一节,改用cite模板表示,加入参数CITEREF。文中常用到的参考文献如2006责任归属报告(引用265次)、解读228(引用157次),在文内使用哈佛引注法模板{{sfn}}。其具体作法可以参考国立虎尾高级中学,演示如下:
|
|
--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5:52 (UTC)
其实我觉得这样并没有比较好,首先您这么做会让现在的脚注超过400笔,最近好不容易整理到200多笔,您可以参阅列宁条目,故我建议删除|page=这个参数,当初维护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会影响美观,本人在此说声抱歉。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01:15 (UTC)
的确这也是一个问题,可能到最后会因引用过多使ref功能无法作用。那么如果改用{{Harvnb}},在同一句的引用(同一个ref标签)采用如“王建生等 2017,p. 24,(或是不使用逗号,使用分号;) 赖泽涵 1994, p. 4”呢?(用模板的原因,是希望能让使用者连结到下方参考文献区)页数部分,因为不少研究专书都算厚,个人倾向保留,以利读者查找。如果使用这样哈佛引注法,可保留页数标示,又可以不用把页数显示在[1], [2]标签外。 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0:21 (UTC)
- 个人是倾向不改动,原因是耗精力,若您愿意于草稿提出编辑请求改用{{Harvnb}}我是(+)支持的。另外现在未登录的情况下,现在将鼠标移动到ref标签,能够预览该参考文献。--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02:17 (UTC)
- 如果想改用{{sfn}},不如直接改用{{cfn}},优点是页数可加上URL连接,效果可见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 --欢颜展卷(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05:53 (UTC)
标题中立化
原是想与“援兵抵达”一节的修改一并提出,但鉴于该讨论共识被瓦解,短期内难以再度达成共识;加上不符WP:NPOV的标题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应亡羊补牢尽速修改。
- “陈仪的两面手法”改成“长官公署的处理措施”
- “暗中调派部队”改成“请求调派部队”
- “假意谈判实则全面扑杀的战术”改成“与处委会的谈判”--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02:36 (UTC)
(-)反对,标题并没有错误,而且二二八事件已经平反了,国民党对此事件也表示道歉,陈仪在事后也遭到撤职查办,不应弱化事件的叙述造成模糊焦点。--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09:30 (UTC)
- 请用户es91213不要滥用请求模板,此模板有清楚表示:“请求时请列明理由及内容,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否则请先在受保护页面的讨论页进行讨论。”--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09:34 (UTC)
- @Barter84:WP:共识“通常而言,‘我只是不喜欢这个观点’或‘我只是喜欢这个观点’这样的论点,就根本不应考虑。”--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23 (UTC)
- @es91213:阁下的回应牛头不对马嘴。--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5:11 (UTC)
- @Barter84:WP:共识“通常而言,‘我只是不喜欢这个观点’或‘我只是喜欢这个观点’这样的论点,就根本不应考虑。”--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23 (UTC)
- (1)依照前几个礼拜讨论,明显没有达成共识,先注释编辑请求。(2)“两面手法”、“调派部队”,个人持(=)中立态度,至于“假意谈判实则全面扑杀的战术”改成“与处委会的谈判”,依中立性方针,(+)支持修改案。--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0:15 (UTC)
- @S099001:敝人不知原来这样的标题竟然是经过讨论得出。可否告知在下大约是何时的讨论,敝人将迅速查阅。并慎重起见先拿下请求模板。
- 另外“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两句明显含贬意。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公正的语调“对争议进行中立的描述,就应始终以公正的语调来表现观点”。敝人实在无法理解为何这样的标题居然可以被其他用户审视通过。--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23 (UTC)
- 抱歉,应该说是您的编辑,经Barter84回退:“
2021年3月11日 (四) 18:57 Barter84/争议性修改请先到讨论页讨论;2021年3月11日 (四) 18:52 Es91213/修改标题以符合WP:NPOV 感谢 标签:已被回退
”。可以看出未达共识,不宜直接提出编辑请求。--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55 (UTC)- @es91213:这不属于双方争议、更不是双方口水战,而是学术界广泛接受与普遍认定的情事,敬告阁下不要误用方针。阁下如果不满,请先去设法推翻学术界的认定,成功以后再到维基百科发挥。--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5:29 (UTC)
- @S099001:了解。可是并没有方针说标题中立化也需要共识。除非修改后的标题仍然违反WP:NPOV。--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05:04 (UTC)
- 抱歉,应该说是您的编辑,经Barter84回退:“
- (?)疑问:标题中立化,这种事情不是不可以,反而是好事,但是要先搭配可靠来源进行衡量。请问“两面手法”、“暗中”、“假意谈判”等说法抵触可靠来源吗?若未抵触,就没有“中立化”的必要了。--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0:41 (UTC)
- @Matt Smith:敝人倒是想请问“标题要先搭配可靠来源进行衡量”“标题需抵触可靠来源才能修改”这些是源自格式手册还是哪些方针?我在WP:NPOV没看到类似叙述。--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23 (UTC)
- WP:NPOV这个方针本来就是以来源为基础,也就是说当两个以上的来源表达了不同观点的时候才要采用中立的写法。--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5:28 (UTC)
- @Matt Smith:敝人再问一次:
- “标题要先搭配可靠来源进行衡量”、“标题需抵触可靠来源才能修改”、“WP:NPOV这个方针本来就是以来源为基础”这些内容是源自格式手册还是哪些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05:04 (UTC)
- 那么请问目前的标题如何不符WP:NPOV?--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05:58 (UTC)
- @Matt Smith:“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两句明显含贬意。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公正的语调“对争议进行中立的描述,就应始终以公正的语调来表现观点”。--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2:58 (UTC)
- “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不属于双方观点争议、更不是双方口水战,而是学术界广泛接受与普遍认定的情事,敬告用户es91213不要误用方针。es91213如果无法接受维基百科呈现陈仪的负面形象,请先去设法推翻学术界的认定,成功以后再到维基百科发挥,而不是跑在学术界前面在维基百科率先进行操作。--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6:24 (UTC)
- 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公正的语调所说的是:“
维基百科描述争议,维基百科不参与争议。要对争议进行中立的描述,就应始终以公正的语调来表现观点
”,这是用于有争议的情况,也就是有两个以上的来源表达了不同观点的情况。--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6:31 (UTC)- @Matt Smith:。敝人已经说过该两句明显含贬意;属于“有立场的观点”而非单纯的“事实”。跟是不是争议没有关系。请不要一起曲解方针,敝人不想一直澄清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3:40 (UTC)
- @es91213:怎么到这里又变成"跟是不是争议没有关系"?阁下在2021年4月15日 (四) 13:40的说法,跟阁下在2021年4月14日 (三) 12:58的说法有所不同,这次阁下选择跳脱方针内容,变成纯粹的自我阐述。要是大家都来进行这种模式的回应,自己讲自己喜欢的话,则就算回应再多也是鸡同鸭讲,根本无法沟通。--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7:10 (UTC)
敝人没有曲解方针,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公正的语调已经言明是用于有争议的情况,阁下若要引用此方针,就必须列出来源证明有争议。--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05:20 (UTC)- @Matt Smith:那就当作敝人引用错误段落。“即使主题是以事实而不是以观点来表述的,同样可以因为对事实的挑选、表现或组织形式而导致不恰当的语调。”顺便后面那句改成“请不要在自己尚未查阅方针之前就曲解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23 (UTC)
- 那么就当作敝人没看到方针的中间那三句。以后请避免引用错误的句子,以免误导他人。--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51 (UTC)
- 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是对于行政长官公署陈仪的决策行为的叙述,可见于各学术书籍刊物,并非使用不恰当的语调,如欺骗的手段、阴险诡计使人措手不及,请不要因为自己有所偏好的立场而将其扩大解释造成无限上纲,这形同于换得掩饰该事件的效果。--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5:30 (UTC)
- 学术文章原本就容易有立场,还以为这是常识。最后那句会当作是在自我告诫。--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3:25 (UTC)
- 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是对于行政长官公署陈仪的决策行为的叙述,可见于各学术书籍刊物,并非使用不恰当的语调,如欺骗的手段、阴险诡计使人措手不及,请不要因为自己有所偏好的立场而将其扩大解释造成无限上纲,这形同于换得掩饰该事件的效果。--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5:30 (UTC)
- 那么就当作敝人没看到方针的中间那三句。以后请避免引用错误的句子,以免误导他人。--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51 (UTC)
- @Matt Smith:那就当作敝人引用错误段落。“即使主题是以事实而不是以观点来表述的,同样可以因为对事实的挑选、表现或组织形式而导致不恰当的语调。”顺便后面那句改成“请不要在自己尚未查阅方针之前就曲解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23 (UTC)
- @Matt Smith:。敝人已经说过该两句明显含贬意;属于“有立场的观点”而非单纯的“事实”。跟是不是争议没有关系。请不要一起曲解方针,敝人不想一直澄清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3:40 (UTC)
- @Matt Smith:“两面手法”“暗中调派部队”两句明显含贬意。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公正的语调“对争议进行中立的描述,就应始终以公正的语调来表现观点”。--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2:58 (UTC)
- 那么请问目前的标题如何不符WP:NPOV?--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05:58 (UTC)
- @Matt Smith:敝人再问一次:
- WP:NPOV这个方针本来就是以来源为基础,也就是说当两个以上的来源表达了不同观点的时候才要采用中立的写法。--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5:28 (UTC)
- @Matt Smith:敝人倒是想请问“标题要先搭配可靠来源进行衡量”“标题需抵触可靠来源才能修改”这些是源自格式手册还是哪些方针?我在WP:NPOV没看到类似叙述。--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23 (UTC)
@S099001:用户es91213无视阁下与敝人的纠正[10][11],刻意贴回请求编辑模板{Editprotected}[12],屡次违反该模板所声明的使用前提:“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该用户连白纸黑字的维基百科规则都不愿意遵守,请求阁下关注。--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0:04 (UTC)
- (-)反对:与上面立场相同,因为本条目已与二二八事件官方网站内容(二二八研究事件摘要)强度差异甚多,这里面包含“标题”(大屠杀、绥靖、清乡),若再修改标题,将更与官方资料相差甚远。--Winertai(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7:26 (UTC)
- @Winertai:恕敝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维基百科配合二二八基金会立场,这明显违背WP:NPOV。--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3:40 (UTC)
- @es91213:请问阁下,在维基百科,南京大屠杀条目是否可以让松井石根与谷寿夫的军方本位立场占据一定版面来引导读者以符合WP:NPOV?--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7:30 (UTC)
- @Barter84:“屠杀”二字是有明确定义的名词。我还在想要如何才能把“屠杀”二字替换掉成其他名词咧。--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23 (UTC)
- @es91213:强烈抱持国军立场的特定用户到底想要做什么,相信大家都在看。--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4:44 (UTC)
- 彻底无语了--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3:05 (UTC)
- @es91213:强烈抱持国军立场的特定用户到底想要做什么,相信大家都在看。--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4:44 (UTC)
- @Barter84:“屠杀”二字是有明确定义的名词。我还在想要如何才能把“屠杀”二字替换掉成其他名词咧。--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23 (UTC)
- @es91213:请问阁下,在维基百科,南京大屠杀条目是否可以让松井石根与谷寿夫的军方本位立场占据一定版面来引导读者以符合WP:NPOV?--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7:30 (UTC)
- @Winertai:恕敝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维基百科配合二二八基金会立场,这明显违背WP:NPOV。--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3:40 (UTC)
- 无共识,关闭编辑请求。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3:48 (UTC)
- @Willy1018:敝人当初是根据WP:NPOV方针提出修改请求,故没有征求其他用户意见。其他用户也只是质疑我引用方针是否有误。要断言“无共识”是否言之过早?--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9日 (一) 12:41 (UTC)
- 您提出的编辑请求,明显无共识,若您再继续重复类似行为,我将会依据WP:POINT向管理员报告,请记得不要用实验来证明您的观点。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04:40 (UTC)
- @Willy1018:既然阁下坚持要撤下编辑请求,那敝人也不便在讨论页再次提出请求。会改在互助客栈探讨此情况。--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3:08 (UTC)
- 您提出的编辑请求,明显无共识,若您再继续重复类似行为,我将会依据WP:POINT向管理员报告,请记得不要用实验来证明您的观点。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04:40 (UTC)
- @Willy1018:敝人当初是根据WP:NPOV方针提出修改请求,故没有征求其他用户意见。其他用户也只是质疑我引用方针是否有误。要断言“无共识”是否言之过早?--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9日 (一) 12:41 (UTC)
关于“3/8基隆流血冲突”
@Barter84、林未釋:看最近编辑战原由似乎跟3/8基隆流血冲突的叙述有关,想协助解决争议。
目前资料皆显示整编第21师确实是3/9才登陆基隆,所以建议先将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而基于3/8所发生的流血冲突本身,由于各方叙述差异甚大。建议将目前版本改以“传闻”形式叙述。这样可以吗?
(顺便讲一句,依据NPOV修改标题应该是不用取得共识的,毕竟标题不是内文,没那么复杂。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要求依据方针改标题也需要共识的) --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6:50 (UTC)
- (!)意见,刚查证二二八事件辞典:“3月9日,陆军整编二十一师登陆,基隆...”。--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7:15 (UTC)
- (*)提醒,此条目是容易引发编辑者激烈争论的条目,任何非格式的擅改都可能挑起强烈纷争。--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0:50 (UTC)
- 人家都是根据史实来提出观点,你凭什么说人家是“擅改”。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9 (UTC)
- 敝人领教过不少自认为自己正确的用户,不管他人的意见强行编辑,出现问题,结果被管理员封禁。--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9:34 (UTC)
- 人家都是根据史实来提出观点,你凭什么说人家是“擅改”。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9 (UTC)
- (*)提醒,此条目是容易引发编辑者激烈争论的条目,任何非格式的擅改都可能挑起强烈纷争。--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0:50 (UTC)
- 3月8日,是"宪兵第四团"登陆基隆
- 3月8日晚间10时半,长官公署下令总攻击
- 二二八事件辞典,张炎宪,“3月8日晚上10时,长官公署与警备总部方面接获增援宪兵已抵基隆情报后,于晚间10时半下令总攻击”[13]
- 台湾史志新论,黄秀政,“三月八日下午,闽台监察使杨亮功与宪兵二营在基隆登陆后,当天晚上,在台军警开始反扑报复”[14]
- 战后台湾史记,许介鳞,“八日上午,宪兵第四团两个营乘船抵达基隆,晚间十时三十分,长官公署下令总攻击”[15]
- 消逝在二二八迷雾中的王添灯,蓝博洲,“一九四七年三月八日下午四时,满载宪兵第四团两营部队的海平轮从大陆福州驶抵基隆港。部队上岸后,随即针对台湾人民的二·二八蜂起展开武力镇压”[16]
- 海峡两岸皆我祖乡: 一个台湾知识分子的两岸情结,叶纪东,“三月八日,下午四时,由福州开来的“海平轮”,载着宪兵第四团两营的部队,抵达基隆港。部队上岸后,即刻展开四天四夜的大屠杀”[17]--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8日 (四) 11:56 (UTC)
- 人家说整编二十一师,你写宪兵第四团干什么,麻烦就事论事。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9 (UTC)
- 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登陆基隆,并进行军事行动,而非等到3月9日起才由21师行动,这就是问题点。敝人实在没有义务对二二八事件不懂的用户花费时间回应,麻烦阁下自己先去做功课补足知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9:06 (UTC)
- 所以呢,人家只是说删掉整编二十一师,你别再跳针第四团。芄兰(留言) 2021年3月20日 (六) 07:53 (UTC)
- 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登陆基隆,并进行军事行动,而非等到3月9日起才由21师行动,这就是问题点。敝人实在没有义务对二二八事件不懂的用户花费时间回应,麻烦阁下自己先去做功课补足知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9:06 (UTC)
- 人家说整编二十一师,你写宪兵第四团干什么,麻烦就事论事。芄兰(留言) 2021年3月19日 (五) 00:39 (UTC)
@Barter84、林未釋、芄蘭:那这样吧。既然双方皆同意与整21师无关,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至于其他叙述再看怎么处理。--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0日 (六) 23:17 (UTC)
- (-)反对,这是发生过且众所关注的重要大事不能先行移除,根据经验,此条目所要进行的每一步都很复杂,若一旦更动就很难修补,这是很明确的。请正视宪兵第四团和基隆要塞部队在3月8日的火力射击,整编21师在3月9日的军事行动,文本中所描述的军事行动是存在的,问题只在于军队的登陆顺序,处理方式不是将存在的军事行动删除,这形同于淡化事件。--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1:29 (UTC)
- “这形同于淡化事件”?根本就没有那么严重!🧐 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3:09 (UTC)
- 阁下也知道淡化事件是不能被接受的,会造成此种疑虑的编辑更需要注意。--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6:51 (UTC)
- @Barter84:奇怪?阁下不也认同3/8之事乃要塞部队与宪兵第四团所为?那到底与整21师有何干系?至于3/9号整21师登陆一事,应该没有人提案要删除吧?怎么感觉像是鬼打墙?--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8:42 (UTC)
- 请问什么叫做鬼打墙?是谁说要“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奇怪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9:33 (UTC)
- @Barter84:我指的是“3月8日”的描述。因为冲突并没有延伸至3月9日,当然可以排除整21师不是吗?
- 另外有关宪兵第四团介入基隆流血冲突一事其实有争议,因为根据资料记载3月8日驻扎在基隆的单位只有要塞部队和当地警察。--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1:43 (UTC)
- 关于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抵达基隆的数个来源,敝人已于“2021年3月18日 (四) 11:56 (UTC)”白纸黑字提供在此讨论页上面,是阁下不愿意正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9:11 (UTC)
- 国家成立的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的网站说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登岸,与基隆要塞部队合力扫荡基隆市区[18],阁下可以对社群说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搞错了,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的资料不正确,阁下说出来看看。--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9:47 (UTC)
- @Barter84:我是不知道为什么二二八基金会认定宪兵第四团是随整21师登陆。根据各项资料显示宪兵第四团当时就驻扎在台北市区,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海上跟整21师再登陆一次?原本我还想引用外部资料,结果张慕陶条目就讲得很明白了。(好笑的是下面居然还有“3月8日登陆基隆,晚上10点开进台北”的矛盾叙述,当初编辑这条目的编辑者都没发现吗?)阁下还是坚持要引用二二八基金会的矛盾叙述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13:58 (UTC)
- es91213阁下对二二八事件有基本上的了解吗?这样子就来讨论适当吗?讨论二二八事件可以使用“"好笑"”这种字眼吗?敝人在上面提供二二八基金会的网站链接,里面哪里有阁下所说的“二二八基金会认定宪兵第四团是随整21师登陆”?请阁下提供该网址有这种说法的证据!宪兵第四团到底是原本就驻扎在台湾、还是在3月8日登陆,文献本身并没有矛盾,问题是阁下不清楚,反倒还认为已经搞清楚,还来反质疑别人。敝人不直接说破实情,3月5日陈诚报告蒋介石这句话:“著宪兵第4团驻福州之第三营即开台湾归制”,请阁下自己去搜寻这句话,务必先做好功课,弄清楚宪兵第四团各部的动向再来。要当编辑者首先就应该要比别人懂得更多,懂得可靠来源的选择,而讨论页不是内容教学的地方,维基人没有指导的义务。--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0:02 (UTC)
- @Barter84:好,那我更正“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登岸”,对没意识到阁下已经承认“整21师在3月9日登陆”的事实致上歉意,这样阁下满意了吗?
- 不过还是得感谢阁下帮忙厘清了当时登陆的两个宪兵营番号:宪兵第21团第1营与第4团第3营。可是这仍无法改变宪兵第4团大部驻扎在台北的事实。(而且〈基隆绥靖区报告书〉写得很清楚:留在基隆的只有整21师438团第2营的两个连与宪兵21团1营第5连;主力部队就如张慕陶条目所述,赶去台北了。根本也没宪4团的事。)所以争议还是存在的。当然现在讲这些似乎已经没有意义了。--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4:09 (UTC)
- 阁下所谓:“主力部队就如张慕陶条目所述,赶去台北了。根本也没宪4团的事”,好一句"根本也没宪4团的事"?????,阁下想要引导别人可以,麻烦阁下先拿出所谓的基隆无关宪4团的证据。敝人先白纸黑字提供了[19][20][21][22]。--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6:24 (UTC)
- @Barter84:都已经讲得清清楚楚,留在基隆的宪兵部队只有宪21团1营5连。还要怎样?
- 质疑对方来源,结果阁下所举的三本皆非二二八专书,剩下的二二八基金会也只说宪4团乃登陆部队之一,根本没提到是否参与扫荡。是阁下要提出真正靠谱的证据吧?我倒是无法理解阁下为何要对“宪四团待在基隆”如此坚持,真的要找基隆宪兵不是还有宪21团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3:18 (UTC)
- 有三本书籍文献都同样这样讲,es91213阁下就是选择不接受,那是阁下的个人问题。又es91213阁下所谓:“二二八基金会也只说宪4团乃登陆部队之一,根本没提到是否参与扫荡”?????是es91213阁下不愿意接受,所以才说看不到吧。敝人就将上面已经贴过的二二八基金会网址,在此进一步将内容贴出来,请阁下不要再说没提到了,眼睛睁大:“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宪兵第四团第三营、宪兵第二十一团第一营约2000名兵力,与闽台监察使杨亮功一同赴基隆,3月8日15时登岸,与基隆要塞部队合力“扫荡”基隆市区。”[23]。es91213阁下可以去继续相信该特定人士的脸书文章,这样子心情比较舒服。--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1:19 (UTC)
- 阁下所谓:“主力部队就如张慕陶条目所述,赶去台北了。根本也没宪4团的事”,好一句"根本也没宪4团的事"?????,阁下想要引导别人可以,麻烦阁下先拿出所谓的基隆无关宪4团的证据。敝人先白纸黑字提供了[19][20][21][22]。--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6:24 (UTC)
- es91213阁下对二二八事件有基本上的了解吗?这样子就来讨论适当吗?讨论二二八事件可以使用“"好笑"”这种字眼吗?敝人在上面提供二二八基金会的网站链接,里面哪里有阁下所说的“二二八基金会认定宪兵第四团是随整21师登陆”?请阁下提供该网址有这种说法的证据!宪兵第四团到底是原本就驻扎在台湾、还是在3月8日登陆,文献本身并没有矛盾,问题是阁下不清楚,反倒还认为已经搞清楚,还来反质疑别人。敝人不直接说破实情,3月5日陈诚报告蒋介石这句话:“著宪兵第4团驻福州之第三营即开台湾归制”,请阁下自己去搜寻这句话,务必先做好功课,弄清楚宪兵第四团各部的动向再来。要当编辑者首先就应该要比别人懂得更多,懂得可靠来源的选择,而讨论页不是内容教学的地方,维基人没有指导的义务。--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0:02 (UTC)
- @Barter84:我是不知道为什么二二八基金会认定宪兵第四团是随整21师登陆。根据各项资料显示宪兵第四团当时就驻扎在台北市区,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海上跟整21师再登陆一次?原本我还想引用外部资料,结果张慕陶条目就讲得很明白了。(好笑的是下面居然还有“3月8日登陆基隆,晚上10点开进台北”的矛盾叙述,当初编辑这条目的编辑者都没发现吗?)阁下还是坚持要引用二二八基金会的矛盾叙述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13:58 (UTC)
- 国家成立的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的网站说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登岸,与基隆要塞部队合力扫荡基隆市区[18],阁下可以对社群说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搞错了,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的资料不正确,阁下说出来看看。--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9:47 (UTC)
- 关于宪兵第四团在3月8日抵达基隆的数个来源,敝人已于“2021年3月18日 (四) 11:56 (UTC)”白纸黑字提供在此讨论页上面,是阁下不愿意正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9:11 (UTC)
- 请问什么叫做鬼打墙?是谁说要“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奇怪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9:33 (UTC)
(3/8)是日憲兵第二十一團之一營抵基奉撥一連歸本部指揮固本區防務更增鞏固下午十一時奉總司令陳寅齊申總戰一電令以邇來北部暴徒(無關內容恕刪)即遵頒布如以下之命令 一、著憲兵第二十一團第二營第五連與海軍陸戰隊之一部(含中山三路海軍倉庫官兵)…
- 再比照二二八基金会网站自己对宪兵第4团的纪录“(3月8日)23时,部队分乘数辆卡车,驶向台北,回归建制,驻北市宪兵第四团团部,担任北部绥境扫荡任务。”
- 请问阁下还不满意什么?
- 最后再警告一次阁下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阁下言行已经是人身攻击了。还是这就是阁下所谓自己“非讨论的新手”之意?--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4:20 (UTC)
- es91213阁下于3月26日所提及的:
- 《基隆雨港二二八》〈林清泉案〉49-50页
- 《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146页
- 档案管理局藏〈基隆绥靖区报告书〉[25]
- 这些是从个人脸书文章: “ 3月9日,我们来谈“基隆大屠杀””一文转述来的,难道不是吗??
- 阁下在上面引用“第一手来源”的军方〈基隆绥靖区报告书〉,简单一句话,军方能拿自己做的文书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涉事"吗?军方自己会去写自己在行动过程中的坏话吗?根据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维基人若是拿第一手来源来进行解释分析,这样子就违反了非原创研究方针,所以请使用第二手来源来讲道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10:41 (UTC)
- @Barter84:我早跟阁下表明是直接引用原始资料,阁下到底想质疑什么?是怀疑资料造假?还是认为这些资料皆是从“特定人士的脸书文章”无中生有制造出来的?
- 我认为阁下的问题本身早已离题。如果阁下无法证明敝人所提出之来源不可靠,恕不再回复来源问题。建议阁下先仔细查阅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先了解什么来源可靠,什么来源不可靠;不然我怕会浪费大家的时间精力。--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8:40 (UTC)
- 请es91213阁下编辑时不要从中切开敝人的留言,
- 某个个人脸书文章:“ 3月9日,我们来谈“基隆大屠杀””里面注明《基隆雨港二二八》〈林清泉案〉49-50页、《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146页、档案管理局藏〈基隆绥靖区报告书〉,这三本书籍、包含该脸书页所清楚注明的页数,刚好成为阁下在WIKI的留言内容,阁下就承认是看该脸书的文章所引述过来的,承认这点很难吗?
- 阁下相信“第一手来源”,那是阁下自己个人的选择,但是请不要拿来当成事实引导读者接受。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阁下应该探究为什么WIKI方针说明需要的是第二手来源而不是第一手来源?这是因为第一手来源就像大家写作文一样,里面的问题、矛盾、错误,没有经过他人检视分析批判,当然不能将如同作文的第一手来源当成事实,并拿到WIKI来引导读者接受,请阁下遵守维基百科方针。--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9:56 (UTC)
- @Barter84:奇怪?为什么阁下所谓“这是因为第一手来源就像大家写作文一样,里面的问题、矛盾、错误,没有经过他人检视分析批判,当然不能将如同作文的第一手来源当成事实,并拿到WIKI来引导读者接受”,敝人在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完全没见到该段文字?请阁下不要擅自曲解方针,以免造成用户彼此更多的猜忌与冲突,谢谢。
- 仔细查阅该方针,的确维基百科要求应优先采用第二手来源,但并没有否定第一手来源。我所见到的该方针内容是“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敝人不解为何方针内容与阁下描述之差距如此之大?阁下在要求他人尊守方针前,可不可以先不要擅自曲解方针?
- 若阁下坚持拒绝采用第一手来源之内容,敝人可以在草稿公布时请其他用户或管理员决断是否采用。也请阁下倾听其他用户之意见,以免发生更多冲突。--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5:26 (UTC)
- 敝人于上面的说法再说一次:“阁下相信“第一手来源”,那是阁下自己个人的选择,但是请不要拿来当成事实引导读者接受。”第一手来源和事实是有差距的,描述性断言并不是将第一手来源拿来当成事实撰写,只是证明有这种方面说法存在而已,就像阁下喜欢引用的“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26],若将里面柯远芬、彭孟缉的说法信以为真,将之做为二二八事件的真实情况撰写在WIKI引导读者相信,请问这样可以吗?“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的档案史料是出自过去"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组"收集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再由中研院汇整出版,本意是拿来做为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参考物,而不是将这些收集到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当成事实看待,任何对历史学稍有研究的人难道会不知道这个道理?--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0:35 (UTC)
- @Barter84:我也再说一次:若阁下坚持拒绝采用第一手来源之内容,敝人可以在草稿公布时请其他用户或管理员决断是否采用。至于其他各种对引用来源的主观指控,恕不回复。--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3:07 (UTC)
- 敝人的回应就是让阁下能了解问题所在,敝人已经劝告过了,相信阁下也知道第一手来源的问题,所以请阁下不要故意有违于此,不要让人认为是在维基百科进行个人引导。--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9:42 (UTC)
- @Barter84:我也再说一次:若阁下坚持拒绝采用第一手来源之内容,敝人可以在草稿公布时请其他用户或管理员决断是否采用。至于其他各种对引用来源的主观指控,恕不回复。--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3:07 (UTC)
- 敝人于上面的说法再说一次:“阁下相信“第一手来源”,那是阁下自己个人的选择,但是请不要拿来当成事实引导读者接受。”第一手来源和事实是有差距的,描述性断言并不是将第一手来源拿来当成事实撰写,只是证明有这种方面说法存在而已,就像阁下喜欢引用的“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26],若将里面柯远芬、彭孟缉的说法信以为真,将之做为二二八事件的真实情况撰写在WIKI引导读者相信,请问这样可以吗?“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的档案史料是出自过去"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组"收集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再由中研院汇整出版,本意是拿来做为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参考物,而不是将这些收集到的第一手档案史料当成事实看待,任何对历史学稍有研究的人难道会不知道这个道理?--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0:35 (UTC)
- 请es91213阁下编辑时不要从中切开敝人的留言,
- 就个人经验,支援宪兵常被统称或统编于正式军队军团中,而且根据国史馆档案显示,现行资料均由当时官方提供,真正事实的口述资料并未采行,所以个别厘清暴行兵制没有必要。其实,个人看法是相对现行官方资料(例如:二二八基金会),此条目内容已极少描述暴行了,任何程度的平反,都会使这条目跟现行官方资料越差越多,这并不是好现象。-Winertai(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17:57 (UTC)
- @Winertai:阁下可能不了解。过去皆指控“整21师在3月8日登陆后屠杀基隆市民”。但各项证据显示整编第21师是3月9日登陆。也就是说找不到任何证据能证明整编21师与“3月8日在基隆发生的事”有任何干系。连带导致“3月8日在基隆的屠杀”可信度降低。如果不写明执行部队番号,只会让3/8的流血冲突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我想在座各位应该是没人希望如此。--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8:42 (UTC)
- 真正有阅读过多种二二八事件的专书的人,就会发现拿记载时间点的落差做为论述主轴,本身就已经搞错了重点。各本二二八事件的专书,在指向同一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点有所不同,这不但无法否定事情本身的发生,反而能证明该事情来自不同人、不同方面的观察。各本二二八专书记载的时间点不同,但是事情本身有被明确记载,这是确定的。二二八事件在可以公开讨论以来,很少有人会拿所记载时间点的落差来质疑事情本身。根据敝人在网络论坛和脸书的观察,那些会拿时间点来做文章的,首先就是不承认有发生该事情,然后才找记载时间点的不同来吵,以此来做为否定事件的突破口,历史研究不可能这样弄。--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1:48 (UTC)
- @Barter84:“在指向同一件事情发生的时间点有所不同,这不但无法否定事情本身的发生,反而能证明该事情来自不同人、不同方面的观察。”阁下说这句话是认真的?难不成“据我观察”(在UTC+8时区)2021年3月24日早上维基百科的编辑,会有人“观察”成3月25日?什么时候时间也变成主观判定了?--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01:43 (UTC)
- 话术本身对于维基百科的编辑是没有意义的,维基百科的编辑依靠的是合理可靠来源。各专书关于上述同一事件时间的认知落差不超过一日。要玩话术敝人玩给你看:接近午夜的除夕夜有人在放过年鞭炮,为什么有人会“观察”成农历新年凌晨?明明就不同日期,很明确的不同日期,什么时候时间也变成主观判定了?......这样好玩吗?--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4日 (三) 10:30 (UTC)
- @Barter84:那就是从除夕开始“放”的鞭炮嘛!一个大年初一才来的人,可以指称鞭炮是他放的吗?如果各项文献记载差距超过一日,那反而证明这内容根本有争议不是吗?
- 跟阁下直接讲一个消息或许会高兴。按照其他资料记载,3月8号其实是“暴徒”攻击基隆公家机关、公共交通设施与要塞的日子。警察和要塞部队开始报复的时间应该是3月9日,也就是整21师登陆的当日。或许可以考虑把时间改成3月9日,顺便更正3月8日的内容。不过可能一切要重新编写,很麻烦就是了。--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13:58 (UTC)
- “按照其他资料记载”?请问是从脸书或特定论坛上面看来的片面选择性引用资料当成唯一证据吗?敝人发现阁下的回应内容又走回阁下的原点,似乎都听不进别人的回应内容,而只愿意相信自己,那么阁下还来这里打字讨论,让别人花时间陪你做何用?在这里还有什么好说的?--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0:22 (UTC)
- @Barter84:我是先说看阁下愿不愿意相信。来源我当然会附上:
- 《基隆雨港二二八》〈林清泉案〉49-50页,提到3/9下午两点基隆市区有搜捕行动。
- 《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146页,纪载警察和要塞部队趁整21师登陆时报复“暴徒”。
- 档案管理局藏〈基隆区绥靖报告书〉则纪载“暴徒”在3/8攻击基隆公家机关、公共交通设施与要塞。(攻击要塞的纪载可见于网站[27])以及登陆部队包含整21师与宪兵两营登陆后的动向。
- 好了,请问是谁“似乎都听不进别人的回应内容,而只愿意相信自己”?阁下不是只是一直在强调为什么“3月9号才出现的单位要为3月8号发生的事负责”吗?难不成是其他用户要毫无保留接受阁下的解释才行?
- 顺便说一句,我不会反对阁下从“脸书或特定论坛上面看来的片面选择性引用资料”,只要附上可靠来源便可。毕竟我看过太多打着专家学者旗号的二二八专书在扭曲史实。可信度也没好到哪里去--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4:09 (UTC)
- 阁下在上面的留言内容,并没有"否认"3月8日军队于基隆的军事行动,请不要在那边望文生义、自行推理断言。敝人在上面提供白纸黑字的证据很多,敝人也非讨论的新手。另外建议少看一些专门用来符合特定人士胃口的小圈子出版品,那些出版品没有经过同行评审,其中的错误及瑕疵内容是没有经过专家指正的,若还加上作者自行推理、个人价值判断的独创说法,那就更不用说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7:17 (UTC)
- @Barter84:“没有"否认"3月8日军队于基隆的军事行动”???阁下现在是要求对方证明3/8号的“军事行动”“不存在”吗?敢请教阁下要怎么证明一件事物“不存在”?应该是我要反过来要求阁下证明3/8号的“军事行动”“存在”吧?请不要再以“在上面提供白纸黑字的证据很多”简单带过,更不要预设对方立场。
- (说对方不了解二二八,是“讨论新手”也就罢了;怎么会有人说自己“非讨论的新手”?)--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3:18 (UTC)
- 真的不晓得敝人要贴几次3月8日军队在基隆的军事行动存在的证明,es91213阁下才能接受?[28][29][30][31],es91213所贴的那几个内容,那几个内容“没有"否认"3月8日军队于基隆的军事行动”,敝人有说错吗?如果没有说错,那么事实不就已经很清楚了吗?一直不断的玩文字游戏会很有趣吗?这里是写作文的地方吗?--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1:32 (UTC)
- 首先我一开始说的是“有争议”,从来没否认过有文献记载宪兵第4团在基隆的行动。至于那四个来源的问题我已经回复过了,阁下这么快就忘了?
- 再来阁下到底是谁在玩文字游戏?一直要求“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负责的人吗?--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4:20 (UTC)
- 阁下至今还写着“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证明阁下不理睬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网站关于宪兵第四团于"3月8日"的军事行动内容[32],以及敝人所提供各自不同的二手可供查证来源,敝人不相信在维基百科可以这么玩。--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11:05 (UTC)
- @Barter84:我说的“9号的部队”始终是整21师,为什么在阁下一直自动曲解成宪4团?当然这不是重点。我另一边回复也引用“二二八网站关于宪兵第四团于3月8日的军事行动内容”,到底是谁不理睬?
- 既然阁下也知道自己提供的属于“二手来源”,为何还敢无视本人所提出的大量“一手来源”?敝人很好奇阁下过去在维基百科是怎么“玩”的?--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8:40 (UTC)
- 阁下写“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经过敝人反映问题后,阁下才来说“9号的部队始终是整21师”,请阁下往后不要再使用这种会造成让人混淆的留言。
- 阁下相信“第一手来源”,那是阁下自己个人的选择,但是请不要拿来当成事实引导读者接受。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阁下应该探究为什么WIKI方针说明需要的是第二手来源而不是第一手来源?这是因为第一手来源就像大家写作文一样,里面的问题、矛盾、错误,没有经过他人检视分析批判,当然不能将如同作文的第一手来源当成事实,并拿到WIKI来引导读者接受,请阁下遵守维基百科方针。--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0:06 (UTC)
- @Barter84:使用来源之争议在另一边已澄清,再次提醒阁下不要曲解方针。敝人一开始就表示“整编第21师确实是3/9才登陆基隆,建议先将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该句文字现在还在标题之下。无法理解为何在阁下会称“经过敝人反映问题后,阁下才来说‘9号的部队始终是整21师’”?阁下究竟对敝人预设多少立场?敝人最后不厌其烦再强调一次: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警告。--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5:26 (UTC)
- 敝人的原则就是"不要造成别人的错误认知",阁下在讨论这么多天后还强调:“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这种一句式断言,敝人先前就搜寻到阁下来此所引用出自该脸书的文章,就已经知道该脸书文章就是使用这种说法来做引导,经过阁下再度解释说明后,敝人请阁下往后不要再使用这种会造成让人混淆的留言,阁下能说清楚就好,把问题解释清楚,这样在讨论当中就不会一直走回头成为无效的讨论。--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1:09 (UTC)
- @Barter84:阁下没有意识到自己提出的问题仍是“猜测其他用户立场”?还是我需要配合阁下设定自己的立场吗?再不厌其烦警告阁下: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3:07 (UTC)
- 网络与脸书文章就放在那边,是谁的言论、是谁的观点,网络一查就很清楚,在维基百科比对外部文章内容是很正常很频繁的事,若不引述脸书与某个人文章,自然别人就没得说,阁下如果认定这是"预设其他用户立场"而让阁下很不满,阁下可以提到互助客栈,或是当前的破坏页面,在社群面前讨论,看看这是不是属于禁止范围。--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9:42 (UTC)
- @Barter84:阁下没有意识到自己提出的问题仍是“猜测其他用户立场”?还是我需要配合阁下设定自己的立场吗?再不厌其烦警告阁下: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3:07 (UTC)
- 敝人的原则就是"不要造成别人的错误认知",阁下在讨论这么多天后还强调:“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这种一句式断言,敝人先前就搜寻到阁下来此所引用出自该脸书的文章,就已经知道该脸书文章就是使用这种说法来做引导,经过阁下再度解释说明后,敝人请阁下往后不要再使用这种会造成让人混淆的留言,阁下能说清楚就好,把问题解释清楚,这样在讨论当中就不会一直走回头成为无效的讨论。--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1:09 (UTC)
- @Barter84:使用来源之争议在另一边已澄清,再次提醒阁下不要曲解方针。敝人一开始就表示“整编第21师确实是3/9才登陆基隆,建议先将与整21师相关叙述先排除”,该句文字现在还在标题之下。无法理解为何在阁下会称“经过敝人反映问题后,阁下才来说‘9号的部队始终是整21师’”?阁下究竟对敝人预设多少立场?敝人最后不厌其烦再强调一次: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警告。--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5:26 (UTC)
- 阁下至今还写着“9号的部队要为8号的事”,证明阁下不理睬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网站关于宪兵第四团于"3月8日"的军事行动内容[32],以及敝人所提供各自不同的二手可供查证来源,敝人不相信在维基百科可以这么玩。--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11:05 (UTC)
- 真的不晓得敝人要贴几次3月8日军队在基隆的军事行动存在的证明,es91213阁下才能接受?[28][29][30][31],es91213所贴的那几个内容,那几个内容“没有"否认"3月8日军队于基隆的军事行动”,敝人有说错吗?如果没有说错,那么事实不就已经很清楚了吗?一直不断的玩文字游戏会很有趣吗?这里是写作文的地方吗?--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1:32 (UTC)
- 阁下在上面的留言内容,并没有"否认"3月8日军队于基隆的军事行动,请不要在那边望文生义、自行推理断言。敝人在上面提供白纸黑字的证据很多,敝人也非讨论的新手。另外建议少看一些专门用来符合特定人士胃口的小圈子出版品,那些出版品没有经过同行评审,其中的错误及瑕疵内容是没有经过专家指正的,若还加上作者自行推理、个人价值判断的独创说法,那就更不用说了。--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7:17 (UTC)
- “按照其他资料记载”?请问是从脸书或特定论坛上面看来的片面选择性引用资料当成唯一证据吗?敝人发现阁下的回应内容又走回阁下的原点,似乎都听不进别人的回应内容,而只愿意相信自己,那么阁下还来这里打字讨论,让别人花时间陪你做何用?在这里还有什么好说的?--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10:22 (UTC)
- @Winertai:阁下可能不了解。过去皆指控“整21师在3月8日登陆后屠杀基隆市民”。但各项证据显示整编第21师是3月9日登陆。也就是说找不到任何证据能证明整编21师与“3月8日在基隆发生的事”有任何干系。连带导致“3月8日在基隆的屠杀”可信度降低。如果不写明执行部队番号,只会让3/8的流血冲突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我想在座各位应该是没人希望如此。--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8:42 (UTC)
@Barter84:没有必要提到互助客栈。WP:假定善意写得很清楚了。在发言之前都没查阅过这些方针?--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14:11 (UTC)
- es91213阁下既然能够拿WP:假定善意来回应敝人,意思就是敝人违反假定善意。WP:假定善意指引有说明:“请不要过于积极地引用这个原则。正如人们会误判其他人出于恶意一样,人们也会误认为(自己的行为)被假定为恶意;对“假定善意”的倡导本身或许会反映出对别人的负面假定。”意思就是引用这种控诉的人,其本身可能同时存有对他人的负面假定,这是双向的,这可以交由社群评判看看问题所在。从以前到现在,任何一个编辑者想要来此条目做什么,只要从他的编辑内容来看,大家就能知道,自然会有相对应的措施。在二二八事件条目除了无争议性的编辑之外,有心的编辑者在此条目基本上很难当不沾锅,因为关于二二八事件的某个特定说法,该说法出自于哪个个人团体,那些个人团体的背景与目的为何,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除非该说法不去向外流传,维基百科也一样,文本中没有凭空出现的资料。如果有人不听劝执意要做超出维基百科方针的规定来达成特定目的,不仅难以达成、其效果也不彰,还会面临到在各个提报页面受到众人检视与管理员们的注意,这样子做根本无法不沾锅,这个条目一直都是这样。过去以来,有一些用户选择去相信非正式学术管道、选择性材料拼凑的、一传十十传百属于推销性质的说法,并抱持敌意而来此条目,来此以后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才不得已改口修正,这种事在此条目一直上演,所幸维基百科里有制定相对应的编辑规则,才能防堵有问题的讯息与编辑。--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1:41 (UTC)
- @Barter84:是不是不了解“过于积极地引用”是什么意思?不是某人一直要求对方拿出规定?现在拿出来了,就说对方“过于积极地引用”?我不想像某人一样擅自解读方针,不然据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不要拿方针当挡箭牌拒绝他人批评自己”。那请问意思是我拒绝他人的批评吗?
- 后面那一大串文字,代表编辑者立场众多,所得出的结论应该正是“不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那为什么某人却反其道而行,坚持预设其他用户立场呢?难不成是想激化编辑者之间的冲突?应该是要好好反省自己,是不是假定其他用户恶意;而不是透过曲解方针,反过来为自己“预设其他用户立场”之行径狡辩。--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01:31 (UTC)
- 敝人不做完全充满个人化推理的回应,这会变成逻辑推演的文字游戏。敝人所要说的基本上都放在上面,其他还有什么不了解的?过去以来,任何有意的编辑者想要引导到何种说法,从他的修改内容就能知道,基本上是从现实世界反映而来,这不会是凭空出现的,所以维基百科对于来源有相对应的特别要求。另外请问阁下,"狡辩"这个词汇是不是阁下的惯用回应语?--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09:54 (UTC)
- 依据Wikipedia: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网络与纸媒):“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另外当你提到“按照其他资料记载”,请主动提出来源,否则我将认定你是离题讨论。--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5:00 (UTC)
- @Willy1018:嗯…我只能说阁下如果愿意参与条目讨论十分欢迎。--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3:18 (UTC)
- es91213所称的“按照其他资料记载”,就是取自某个个人脸书的一篇写作文章:"我们来谈“基隆大屠杀”"的这一篇文章里面所撷取的片段叙述而已,在此讨论的立论都是某个个人的写作文章喂的。敝人从以前就很讨厌一直有人拿自己所相信所喜好的脸书与论坛文章上来维基百科吵,而且从头到尾只愿意相信所喜好的该名个人人士的说法,。--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1:57 (UTC)
- @Willy1018:嗯…我只能说阁下如果愿意参与条目讨论十分欢迎。--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3:18 (UTC)
- 依据Wikipedia: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网络与纸媒):“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另外当你提到“按照其他资料记载”,请主动提出来源,否则我将认定你是离题讨论。--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5:00 (UTC)
- 无论出版者是谁,在20世纪大陆历史相关内容中,网络来源及其不可靠,我曾经见过某些地方报刊滥改出生日期,仅仅因为维基百科在公元2005年的一个无来源条目声称朱实夫出生于1902年,然后一大批政府网站采纳了这个捕风捉影的说法。🧐 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3:59 (UTC)
- @林未释,请不要离题,目前该章节来源都是书籍。--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4:05 (UTC)
- 回应林未释,维基百科内容本身不是可靠的引用来源,维基百科指引早就说过了WP:BLOG,这点无关讨论。--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4:16 (UTC)
- @林未释,请不要离题,目前该章节来源都是书籍。--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4:05 (UTC)
- 无论出版者是谁,在20世纪大陆历史相关内容中,网络来源及其不可靠,我曾经见过某些地方报刊滥改出生日期,仅仅因为维基百科在公元2005年的一个无来源条目声称朱实夫出生于1902年,然后一大批政府网站采纳了这个捕风捉影的说法。🧐 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13:59 (UTC)
@芄蘭、林未釋、Winertai:原本只是想移除有关整21师在3/8号的行动叙述。但是因为本人意识到根据军方纪录军警报复确实是整21师登陆当天发生(只是那天是隔天3/9),如果按照原案可能会有争议,所以十分犹豫是否要增添新内容。还是继续维持原“排除整21师”的方案?--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3:18 (UTC)
- 3月8号发生了什么、3月9号发生了什么。按天写清楚就好,不必回避什么,也不要张冠李戴。芄兰(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5:02 (UTC)
- 都已经是历史了,错误都已经过去了。🧐 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15:41 (UTC)
- 不能接受用户es91213的这种讨论方式,明明es91213在上面已经在讨论这等事了,竟然又在最下方"拿自己最初的说法"找人讨论压底,这样子的讨论根本无法连贯。3月8日的事,二二八基金会网站已经写得很清楚了:“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宪兵第四团第三营、宪兵第二十一团第一营约2000名兵力,与闽台监察使杨亮功一同赴基隆,3月8日15时登岸,与基隆要塞部队合力“扫荡”基隆市区。”[33],就是有人一直认为3月8日的镇压不存在,从来以为只有整21师才会镇压,所以才会一直吵到现在。--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2:18 (UTC)
- 我从我一年前的社会课本查证的资料,3月8日中央政府派兵登入高雄和基隆,这是108课纲所编纂的社会课本,109年2月版,里面的资讯应该不会错误。 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3:37 (UTC)
- @林未釋:应该说3/8日晚上确实有先头登陆部队。只是这跟军警报复没有太大干系。--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4:20 (UTC)
- @林未釋:维基人的判断看的是合理来源,而不是看个人打字。--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11:24 (UTC)
- @林未釋:应该说3/8日晚上确实有先头登陆部队。只是这跟军警报复没有太大干系。--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4:20 (UTC)
- @Es91213:所以讲了这么多,我还是看不明白要改什么?如果要新增内容请说出具体方案。-- Willy1018(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4:52 (UTC)
- @Willy1018:由于用户Barter84表态抵制,故必须先向其说明。而具体方案目前正在草拟中,会尽速呈上。--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8:40 (UTC)
- @Es91213:
- 请不要在阁下的沙盒页里面拉小团体讨论,讨论应该在条目讨论页。
- 未见有全面修改的必要,阁下所称要全面修改是阁下自己的认为,请阁下节制。
- 请不要将二二八事件中,基隆一地的事搞细节化,造成内文比重失衡,WP:NOT方针说明:“维基百科条目毋须收录每一个细节,而是应该总结经过评审及得到认可的知识。”
- 第一手来源的真实性没有经过他人的检视分析,有极大的可能误导读者,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请阁下遵守维基百科的编辑规矩。--Barter84(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09:40 (UTC)
- @Barter84:看见阁下此次指控莫名所以,敝人实在不知要从何回复起亦如何回复。
- 用户Willy1018要求敝人必须提出具体方案,而敝人则先将草稿放置于沙盒,怎么变成阁下所谓“沙盒页里面拉小团体讨论”?
- “全面修改”是依据用户芄蓝的意见。阁下怎不先询问该位之意见,反而跑过来要求在下?
- 我是针对原版内容之叙述逐一修改,若真有“收录过多细节”之问题,那也是原版就有之弊病。阁下为何不等建议稿完成后再提出意见?
- 引用来源之争议不再重复回复。但阁下窥视其他用户沙盒之草稿,又在其他用户尚未得悉内容之前指控内容不当,阁下不觉得自身行为相当失礼?--es91213(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5:26 (UTC)
- @Es91213:
- 敝人看到阁下的沙盒页有写上几个维基人的用户名要来呼叫。
- 阁下说“共识倾向全面修改”,这并非事实,除了阁下与所说的用户芄蓝,其余用并没有这样认为,哪来的共识?
- 阁下所拟的稿文字增加两倍以上,怎么会是原版就有之弊病?
- 请阁下前往互助客栈向社群商议制定方针,制定个人用户沙盒别人不能看的规则,敝人就不去看。又阁下前来此二二八事件条目讨论页所引述的3个来源与其页数,与某个脸书文章内容相同,而该脸书文章的特定引导路线与阁下一开始来此二二八事件条目讨论页所持的路线雷同,这是碰巧吗?这点可以交由其他维基人公评。--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2:22 (UTC)
- @Barter84:我原本就只是拿不定主意所以才征求其他用户意见。毕竟有位用户坚持抵制其他用户的编辑,我岂敢绕过该位强行通过?
- 我已经指称过行为相当失礼,也就乃WP:文明所不容。当然可以为自己言行辩护,就如同辩称自己没有违反WP:不要人身攻击一样。只是看来是选择默认,却坚持如此不文明行径。既然执意窥视其他用户私人沙盒此等不文明之行径,我决定直接将草稿从私人沙盒中移除。这样就不用费心窥视了。--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3:07 (UTC)
- 有问题就请提到互助客栈或当前的破坏页面,让社群看看这是不是属于禁止范围,每个人说话都应该要有理据。--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9:42 (UTC)
- 要不要承认失礼的确是个人自由。既然选择不辩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反正稿子也撤了,要怎么拟是我的自由,自然也没有窥视的问题了。--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14:11 (UTC)
- 有问题就请提到互助客栈或当前的破坏页面,让社群看看这是不是属于禁止范围,每个人说话都应该要有理据。--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9:42 (UTC)
- @Barter84:如果照你这样说的话,那到底要怎么个改法呢🤔?林未释(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4:35 (UTC)
- 该段落敝人目前并没有倾向修改,修改的责任并不在敝人。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说明:“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敝人目前所做的为监督条目不被问题讯息引导。--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2:22 (UTC)
- 既然责任不在你,那我觉得你的意见应该可以少一点。🙄 林未释(留言) 2021年4月1日 (四) 15:29 (UTC)
- 修改者需负责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维基百科的规定,怎么阁下对此的解读会转变成别人的意见应该少一点?若是如此,那么谁来检视其中有问题的编辑内容与来源以避免误导呢?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说明:“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08:22 (UTC)
建议稿
@Willy1018、林未釋、芄蘭、Winertai:由于共识倾向全面修改,敝人多花些时才拟好稿。加上发生一些不太好的状况,一直拖到今天才放上。
|
|
这样的版本可以吗?有其他意见可以提出来。--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10:11 (UTC)
- (-)反对,并没有见到有大幅修改的必要,而且没有必要在此章节将基隆一地大篇幅扩充导致整体内文比重的失衡。政府在解严后所搜集与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参考物,如出自军方的说法〈基隆区绥靖报告〉《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等等,不适合将之拿到维基百科做为事实根据引导读者,更何况他们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有掩盖情事、推卸责任与制造镇压借口的问题。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史料有真有伪,需要经过辨别,更何况是那些是未被普遍接受的争议说法。需要有信誉的专家学者将搜集来的各方材料进行核对考证理出头绪,并经由第三方来源来做客观的描述,请认清楚维基百科的属性。--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12:16 (UTC)
- 受害者林木杞回忆那边怪怪的,依据3月8日大屠杀 二二八铁丝穿掌集体抛海的故事是发生于新竹,而段落中是以基隆、台北为主。--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12:31 (UTC)
- 抱歉没有查证清楚。该段叙述其实源自“台湾旅沪六团体”(应为“台湾人旅京沪七团体”,不过在这里还是采用原来资料称呼较妥当),已更正。感谢告知。--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6日 (二) 13:57 (UTC)
- @Willy1018:林木杞确定是基隆人,详见[34]。至于那篇报导,我认为意思是“新竹也出现如基隆林木杞般的案件”。--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2:18 (UTC)
- 抱歉,看来我的阅读能力真的很差。--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5:12 (UTC)
- @Willy1018:林木杞确定是基隆人,详见[34]。至于那篇报导,我认为意思是“新竹也出现如基隆林木杞般的案件”。--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2:18 (UTC)
- 抱歉没有查证清楚。该段叙述其实源自“台湾旅沪六团体”(应为“台湾人旅京沪七团体”,不过在这里还是采用原来资料称呼较妥当),已更正。感谢告知。--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6日 (二) 13:57 (UTC)
- 以前在维基百科就有人使用这种方式编辑,所以维基百科才会设置相对应的问题模板来要求。
--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5日 (一) 12:25 (UTC)
- @Barter84:奇怪?引用军方报告以纪录行动为主,且与后来的《 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研究报告》描述大致符合,何来“引导读者”之说?既然对军方纪录如此不信任,怎么不干脆直接证明该纪录为军方窜改伪造?至于该模板还提到“中立观点”的问题,连最有争议的叙述“数百人以铁丝捆绑并推入海中处决,单人则装入麻布袋丢入海里”都保留了,还敢质疑不中立?该不会根本没仔细看建议稿就贸然反对吧?
- (当初的引用者居然没写明这是民间团体的说辞,这才是在“引导读者”吧?)
- 至于第一手来源的争议,上周早已说明清楚;还是有需要再把WP:非原创研究的相关规定再搬来,才能使忘记的某人想起来啊?
- “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6日 (二) 13:57 (UTC)
- es91213阁下能看懂方针吗?该方针表明使用第一手来源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请阁下先看清楚。叙述二二八事件基隆镇压的二手文献很多,再怎么也轮不到只能依靠军方第一手说法的地步,更何况军方还是直接利害关系的涉入者,难道军方会说自己的坏话落人把柄?现在除了少数人外,会去选择相信军方说法的人已经很少了,国民党也道歉了。若是军方说法为真,就自然会有信誉的合理可靠来源替军方做保证,而不是由维基人自外于方针径自拿军方的说法走在学术前端来维基百科引导读者。关于铁丝、布袋有多位目击者的证明[35][36][37][38],不是只有台湾旅沪六团体这样说,台北二二八纪念馆也展示铁丝贯手贯脚的画作[39],说难听的,严肃的二二八纪念馆难道会拿受难者跟人开玩笑吗?--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7日 (三) 10:53 (UTC)
- @Barter84:你才看不懂方针。那句话意思是如果有第二手来源就不用“描述性断言”,直接引用。是真的看不懂还是又想曲解方针啊?
- 既然那么想否定军方纪录的可靠性,那我就说几句。谎报军情是要追究责任的,跟完全不用负责任的“口述历史”可信度天差地远。这才是为什么《责任归属报告》不敢直接引用口述历史的原因。反而是军方纪录直接引用居多。偏偏不晓得为什么登录于维基百科就完全反了套,难不成有人不但想污蔑通报的军人,还想辜负这些研究者的苦心?
- 最后提醒一下有其他用户指控“Barter84阻挠正当的、对基本事实错误的修改,疑似违背Wikipedia:条目所有权”。我建议被指控Barter64最好为自己辩解,不然在他人眼中形同默认。--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7日 (三) 13:35 (UTC)
- es91213阁下难道不知道回应最好要附上证据吗?要不然一直丢自己的文字写作上来到底能说服谁?回应不是写作文。阁下所称的"其他用户",该用户的风格敝人过去已经领教过了,为了自己的目的一直跟众人纠缠,敝人也懒得理,因为意义不大,看看该用户的封禁日志就知道了,还是阁下认同该用户对别人的风格?如果是的话,那很好。--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0:14 (UTC)
- 请es91213学习拿出东西来佐证自己的回应内容,例如: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台湾史研究》期刊第22卷第4期,二二八事件中的叛乱与惩罚:兼论战后初期国民政府的政治、军事与法律关系,曾文亮,第88页内文:“早在二二八事件爆发之初,长官公署内的军、政部门对于事件性质的看法即有分歧,虽然最后采取了陈仪的偶发事件说,但是军方并未因此有所松懈,反而与保密局等情治机关合作,积极渗透、主动生事,以制造借口,剪除异己 ”[40]--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1:43 (UTC)
- 本文当前大量文字均以军方记录为来源,若说不可信,实在是自欺欺人。现在要改动的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性错误,没有什么统独色彩在里面。我看不需要再和某人争论了,说什么都要扯到“弱化国民党暴政”之类的话,直接雪球原则通过即可。芄兰(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2:17 (UTC)
- 用户芄兰何不试试看前往南京大屠杀条目置入当事人松井石根和谷寿夫进行军事行动过程的第一手说法引导读者?看看后果会如何?--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2:48 (UTC)
- @芄蘭:那好吧,我直接请示Willy1018。另外感谢阁下协助处理争议。不然就像阁下所述,会一直纠缠下去,没完没了。--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3:10 (UTC)
- 本文当前大量文字均以军方记录为来源,若说不可信,实在是自欺欺人。现在要改动的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性错误,没有什么统独色彩在里面。我看不需要再和某人争论了,说什么都要扯到“弱化国民党暴政”之类的话,直接雪球原则通过即可。芄兰(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2:17 (UTC)
- 请es91213学习拿出东西来佐证自己的回应内容,例如: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台湾史研究》期刊第22卷第4期,二二八事件中的叛乱与惩罚:兼论战后初期国民政府的政治、军事与法律关系,曾文亮,第88页内文:“早在二二八事件爆发之初,长官公署内的军、政部门对于事件性质的看法即有分歧,虽然最后采取了陈仪的偶发事件说,但是军方并未因此有所松懈,反而与保密局等情治机关合作,积极渗透、主动生事,以制造借口,剪除异己 ”[40]--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1:43 (UTC)
- es91213阁下难道不知道回应最好要附上证据吗?要不然一直丢自己的文字写作上来到底能说服谁?回应不是写作文。阁下所称的"其他用户",该用户的风格敝人过去已经领教过了,为了自己的目的一直跟众人纠缠,敝人也懒得理,因为意义不大,看看该用户的封禁日志就知道了,还是阁下认同该用户对别人的风格?如果是的话,那很好。--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0:14 (UTC)
- es91213阁下能看懂方针吗?该方针表明使用第一手来源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请阁下先看清楚。叙述二二八事件基隆镇压的二手文献很多,再怎么也轮不到只能依靠军方第一手说法的地步,更何况军方还是直接利害关系的涉入者,难道军方会说自己的坏话落人把柄?现在除了少数人外,会去选择相信军方说法的人已经很少了,国民党也道歉了。若是军方说法为真,就自然会有信誉的合理可靠来源替军方做保证,而不是由维基人自外于方针径自拿军方的说法走在学术前端来维基百科引导读者。关于铁丝、布袋有多位目击者的证明[35][36][37][38],不是只有台湾旅沪六团体这样说,台北二二八纪念馆也展示铁丝贯手贯脚的画作[39],说难听的,严肃的二二八纪念馆难道会拿受难者跟人开玩笑吗?--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7日 (三) 10:53 (UTC)
- 还是台独方面的说法太多,Notetag内容直接写出更好。Barter84阻挠正当的、对基本事实错误的修改,疑似违背Wikipedia:条目所有权。芄兰(留言) 2021年4月6日 (二) 13:07 (UTC)
- @芄蘭:该段描述有些复杂,如果纪录于正文有过于琐碎的问题。相信用注记的方式读者仍然可以得知内容。--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6日 (二) 14:03 (UTC)
@Willy1018:用户芄兰建议直接通过提出编辑请求,请问是否应依照该建议?还是直接请求管理员解除权保护?--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3:10 (UTC)
- 此讨论串的参与者太少,而且几位参与者对二二八事件的发生经过显然很陌生,这是明显的事实。如果维基百科有一位真正了解二二八事件的管理者,能够分辨正确与虚假讯息,并能确实依循方针断然处置违规,讨论页就不用搞得这样又臭又长,任何走在方针边缘线的引导者,自然就没有可以进行操作的空间。一些脸书和论坛的内容充斥着偏离学术的另类说法,但是这些脸书和论坛写手都知道他们跨不进维基百科来搞宣传,因为维基百科有重重方针与指引把关,如果维基百科也同脸书论坛一般,那就会沦为社会大众的笑柄,来这里的读者也不会跟维基百科认真了。--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8日 (四) 16:35 (UTC)
- @Barter84:WP: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个数量后人们将较难进行有效的沟通。”--es91213(留言)
- 什么时候敝人说要10名以上?请es91213阁下拿出证据。--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0日 (六) 11:03 (UTC)
- @Barter84:WP: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个数量后人们将较难进行有效的沟通。”--es91213(留言)
- 我的网络缓慢,加上于现实生活中忙碌,可能要稍晚才能回复,加上我的网络缓慢,至今还没阅读相关内文,若他人觉得无疑虑也考提出编辑请求。-- Willy1018(留言) 2021年4月9日 (五) 04:43 (UTC)
- @Willy1018:那好吧,我再询问用户林未释的意见。
@林未釋:请问同意通过建议稿吗?同意后我就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9日 (五) 14:40 (UTC)
- (+)支持 林未释(留言) 2021年4月9日 (五) 14:56 (UTC)
- (-)反对,es91213所欲修改的内容使用大量第一手来源,而且是军方的视角观点,使用与主题内容有过密涉入关系的参考来源,对二二八事件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军方会制造镇压的借口,使用这种编辑手法,将与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可供查证的要求背道而驰。--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0日 (六) 09:02 (UTC)
- 同上,国军报告观点,相较第三方来源,较为片面。建议再思考可否有其他的学术研究论文,或者书籍等非一手来源,可以佐证欲修改内容。--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0日 (六) 14:53 (UTC)
- @S099001:恕敝人无法同意“国军报告较为片面”如此观点。〈基隆区绥靖报告〉为事后总结之资料,与Barter64所谓“制造镇压的借口”状况不符。至于第二手史料部分虽然十分稀少并不是完全没有,如[41];反而是因为直接引用军方纪录居多,令人不禁怀疑是否还需要二手研究资料。就怕流于形式。--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0:14 (UTC)
- 我的意思是观点限于当时官方观点,同一个段落过度依赖这份报告,难以中立。至于该份报告资料内容领域涵盖多方面,无疑问。--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1:13 (UTC)
- @S099001:如果只是“某些段落”的话,那可能就是缺乏不同来源的可靠史料,或是与军方纪录冲突。而且即使是军方纪录观点,不同单位观点也不一定一致。如宪兵呈报给蒋的报告就证实要塞部队与警察确实有拘捕殴打“暴徒”,还造成台湾社会恐慌。
- 刚刚有其他用户质疑为何要移除“扫射群众”叙述,也是因为来源乃何聘儒,所以才不可靠。不然敝人不反对新增不同立场纪录弥补空缺。阁下还是坚持不符中立性吗?--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0:44 (UTC)
- @S099001:恕敝人无法同意“国军报告较为片面”如此观点。〈基隆区绥靖报告〉为事后总结之资料,与Barter64所谓“制造镇压的借口”状况不符。至于第二手史料部分虽然十分稀少并不是完全没有,如[41];反而是因为直接引用军方纪录居多,令人不禁怀疑是否还需要二手研究资料。就怕流于形式。--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0:14 (UTC)
- “类似随意杀人的记载,也出现在英国淡水领事馆报告中,大要为政府士兵以机枪扫射毫无武装民众”[43]
- “他乘吉普车向北行,到了一位美国雇员的家中,更靠近扫射区,此次扫射持续了一个小时,英人巴尔顿正与美国副领事晚餐,离其中一个扫射区—基隆桥”[44]
- “蔡水泉先生:“国军登陆基隆后,机关枪乱扫射,当时曾将活生生的人排成数排,以铁线贯穿鼻子;以船载至外海;再将人沈溺海里”[45]
- “三月初我在基隆待不下去,去八堵要找许炎山。一到八堵,看到街道上有阿兵哥拿机关枪在扫射”[46]
- “当时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敦,针对蒋介石援军屠杀台湾民众的惨状,作如下的报告:根据在基隆的外国人的报告,三月八日下午大约三点至四点,基隆市街突然遭受不计其数的机枪扫射。”[47]--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1:07 (UTC)
- @Barter84:没发现引用的叙述一堆都是发生在“三月八日”?当天发生的事情,还要别人帮忙复习一下?
- “暴徒开始攻击市政府、警察局与其他公家机关;试图占领车站甚至炸毁码头,阻止镇压部队登陆。结果先后被驻扎军警击退。下午二时暴徒试图占领炮台与司令部,反遭击毙9人而溃败,要塞士兵则三人受伤。”
- 至于击退“暴徒”的国军是否善良,敝人不便回答。--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03 (UTC)
- @es91213:你都对啦!国军都对啦!所有目击证人都不可靠啦!他们都在污蔑善良的国军。--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6:12 (UTC)
小细节地方提出一些意见:1.“公安局”?中研院三研所《台湾光复初期历史》[48]研究论文并未提到,长官公署时代基隆市应该是市警察局。不知可否附〈报告〉如此说法的页数?2.“12日郭局长”,维基百科比较少看到用如此职衔撰述,例如本条目就不常看到蒋主席、陈长官。--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9日 (五) 14:52 (UTC)
- @S099001:“公安局”的称呼敝人也曾怀疑过,但〈基隆绥靖区报告书〉原文(收录于《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三)》,相关叙述在第367页)[49]确实是这么写的。
- 至于第二点,如果觉得“郭局长”不妥,那就改成“警察局长郭绍文”--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9日 (五) 15:31 (UTC)
- 确实这页是如此写,但我想这是民初,还有中国大陆现在使用的称呼,应注记当时官方用衔较妥。--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1:13 (UTC)
- @S099001:应该是如阁下所言,已更正。--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0:44 (UTC)
- 确实这页是如此写,但我想这是民初,还有中国大陆现在使用的称呼,应注记当时官方用衔较妥。--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1:13 (UTC)
(?)疑问:“扫射”内容之移除有没有可靠来源支持?“铁丝捆绑”内容之改为观点归属有没有反对意见的可靠来源作为依据?如果没有的话,敝人认为这些修改不妥。--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0日 (六) 09:05 (UTC)
- @Matt Smith:“扫射”之纪录据查源自何聘儒说法,这里《责任报告》还特别声明是该位人士所言。至于“铁丝捆绑”也是类似因素,不过与其他资料不冲突,故先改以“观点”形式保留。--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0:14 (UTC)
- 如果没有可靠来源证明“扫射”不存在,不应移除。如果没有可靠来源反对“铁丝捆绑”的说法,无须改为观点归属。--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2:07 (UTC)
- @Matt Smith:何聘儒本人都曾经否认自身口述真实性[50],其口述原本就不可靠。如今有更可靠的军方纪录却弃之不用,坚持不可靠的口述。敝人不解这是什么逻辑。
- “铁丝捆绑”部分早已提过在《责任报告》声明是引用民间说法,怎么登录到维基就变成“事实”了?这种做法明显违反WP:NPOV。--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0:44 (UTC)
- 如果没有可靠来源证明“扫射”不存在,不应移除。如果没有可靠来源反对“铁丝捆绑”的说法,无须改为观点归属。--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2:07 (UTC)
- “类似随意杀人的记载,也出现在英国淡水领事馆报告中,大要为政府士兵以机枪扫射毫无武装民众”[52]
- “他乘吉普车向北行,到了一位美国雇员的家中,更靠近扫射区,此次扫射持续了一个小时,英人巴尔顿正与美国副领事晚餐,离其中一个扫射区—基隆桥”[53]
- “蔡水泉先生:“国军登陆基隆后,机关枪乱扫射,当时曾将活生生的人排成数排,以铁线贯穿鼻子;以船载至外海;再将人沈溺海里”[54]
- “三月初我在基隆待不下去,去八堵要找许炎山。一到八堵,看到街道上有阿兵哥拿机关枪在扫射”[55]
- “当时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敦,针对蒋介石援军屠杀台湾民众的惨状,作如下的报告:根据在基隆的外国人的报告,三月八日下午大约三点至四点,基隆市街突然遭受不计其数的机枪扫射。”[56]--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1:07 (UTC)
- 不用回复两遍,不像某位我有长眼看一遍就够了。建议好好熟悉内容再来回复,至少了解3/8的事再来回复。--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03 (UTC)
- “铁丝捆绑”的部分请见Barter84在上面说的“
关于铁丝、布袋有多位目击者的证明
”。--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2:40 (UTC)
- 看到编辑者“台独的方面太多”内文,就知道这些修改目的不是为了改善条目,而是宣示政治立场。另外,修改文字近乎条列,也不利阅读。除此,重申,因为本条目已与官方资料强度上差异很大,任何脱离官方资料的说法,在此表示反对。建议修改者先试着用官方资料修改,再佐以其他第三方来源资料。--Winertai(留言) 2021年4月10日 (六) 22:48 (UTC)
- @Winertai:首先“台独的方面太多”是用户芄兰的意见,而不是提出建议稿的敝人。至于所谓“本条目已与官方资料强度上差异很大”,敝人无法理解故无法回复;而且军方纪录也算是“官方资料”,不解为何仍要求“官方资料”。--2021年4月11日 (日) 10:14 (UTC)
- 官方资料代表政府当时的立场,未必可以中立描述历史。例如1940年代的报告和1990年代,可能同样是中华民国政府对二二八的出版品,描述立场就很有可能不同。--S099001(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11:13 (UTC)
建议稿二版
@Willy1018、林未釋、芄蘭、S099001、Matt Smith:在探讨的过程中敝人也发觉可能有需要大规模更动之处,故直接再拟一新版本。 这次更动主要是
- 将“台湾旅沪六团体”的报告直接改成来源更可靠的林木杞报告,并直接纪录。
- 附上二手来源的杨亮功回忆录与军方纪录不再以“断言式叙述”,而是直接纪录。
- (4/14日修改)将冲突资料尽可能以附注形式呈现。
|
|
(-)反对,请用户es91213不要屡次的大量拿自己所偏好的国府与军方的说法在维基百科引导读者带方向,更何况二二八事件是国府与军方的黑历史,阁下的这种编辑内容与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与可靠来源的要求背道而驰,先送上一个问题模板,请阁下不要一直无视维基百科的编辑规矩。
--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6:04 (UTC)
- 都已经回复过了,同样的指责还拿出来是怎样?没有必要回复第二次。
有其他用户建议可以将冲突的资料一并呈上,故将冲突资料尽可能以附注形式呈现。这样如果还说有违背NPOV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2:53 (UTC)
- 吐槽,用户es91213的操作手法说明如下:在章节里大量加入利害关系冲突方国军与国府的自身观点占据大量版面洗读者的目光,同时删减并且淡化原本国军的暴行描述,然后另外将所加入与国军正面形象冲突的国军暴行叙述甩开到整个文本的最后面,并且以小字体的注释呈现。所谓的"现行条文"与现行保护版本根本不符,这是障眼法。用户es91213可以继续操作没有关系,其他人可不是任人摆布的傻瓜。--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6:58 (UTC)
- 捂脸:嗯,好喔!--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5日 (四) 13:29 (UTC)
- 吐槽,用户es91213的操作手法说明如下:在章节里大量加入利害关系冲突方国军与国府的自身观点占据大量版面洗读者的目光,同时删减并且淡化原本国军的暴行描述,然后另外将所加入与国军正面形象冲突的国军暴行叙述甩开到整个文本的最后面,并且以小字体的注释呈现。所谓的"现行条文"与现行保护版本根本不符,这是障眼法。用户es91213可以继续操作没有关系,其他人可不是任人摆布的傻瓜。--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6:58 (UTC)
如果没有其他用户反对,根据雪球法则 七天一到就视同共识形成,敝人将提出编辑请求。--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6日 (五) 13:47 (UTC)
- (-)反对,es91213阁下执意大量使用自己所偏好国府与军方的利害关系方的说法在维基百科引导读者带风向,不顾问题模板的提醒与别人的劝告,还要来闯关引导管理员编辑、陷管理员于不义,必要时,敝人将通报管理员关注。--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4:38 (UTC)
- (-)反对,如上方的{{third-party}}模板所述,提议的修改过分仰赖和条目主题内容有过密涉入关系的参考来源。--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6:29 (UTC)
- @Matt Smith:后来附上的论文证明军方纪录早被学者认可采纳。[57]况且如果真的要严格排除“过密涉入关系”的来源,恐怕最该优先排除的不是军方的纪录。--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3:05 (UTC)
- 那个网站不是统派的吗?--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5:21 (UTC)
- @Matt Smith:用户es91213所相信的那个文章出自于统派《海峡评论》杂志207期,该篇文章的作者"杨某",他和研究小组主持人朱某曾是同一个团队,他们在2007年发表其研究二二八事件得出的结论为:"日本是元凶、美国是帮凶"[58][59]。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会造成二二八事件的原因,问题不在国民政府,是因为日本美国好坏坏,请问阁下会去相信他们的理论吗?用户es91213在其"提议条文"里,还拿"杨某"文章作为引用来源要来置入条目里面,就该用户而言这可是一点都不奇怪。--Barter84(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7:17 (UTC)
- @Matt Smith:请问为什么突然问这么奇怪的问题?来源是独派还是统派会影响可靠性?那先前用户芄兰的指控“台独的方面太多”难道也要考虑?--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9日 (一) 12:23 (UTC)
- 回到正题,学者采纳与否是另一件事,偏重于使用军方记录依然属于{{third-party}}模板所说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9日 (一) 13:55 (UTC)
- @Matt Smith:那如按阁下所言,那还有哪个来源是可靠的?要求第三方来源的意思不就是保证采用第一手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可靠吗?
- 当初会改引用〈基隆区绥靖报告〉,也是因为比起先前的口述来源,〈绥靖报告〉对于军队自身的叙述连贯清楚,前后行动皆有有十分明确的逻辑;而不像口述还会产生彼此矛盾之现象。所以敝人才不解为何保留不可靠的口述,更可靠的军方纪录却弃之不用。
- 还是阁下只是希望移除军方纪录的直接来源,保留论文?敝人也提醒过如果真的要严格排除“过密涉入关系”的来源,恐怕最该优先排除的不是军方的纪录。--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4:28 (UTC)
- 回到正题,学者采纳与否是另一件事,偏重于使用军方记录依然属于{{third-party}}模板所说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9日 (一) 13:55 (UTC)
- 那个网站不是统派的吗?--Matt Smith(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5:21 (UTC)
- @Matt Smith:后来附上的论文证明军方纪录早被学者认可采纳。[57]况且如果真的要严格排除“过密涉入关系”的来源,恐怕最该优先排除的不是军方的纪录。--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3:05 (UTC)
- (+)支持。军方资料可以参考,行政院的报告也有参考军方,其与台独人士、亲绿学者资料(如《责任归属报告》等)是同一等级的。阻挠添加立场相反的说法是违规行为。芄兰(留言) 2021年4月20日 (二) 14:49 (UTC)
- @芄蘭:我看这样下去一直被Barter64和Matt Smith反对也不是办法。这种情况管理员应该很难会接受编辑请求。我看要不要也移到互助客栈讨论。--es91213(留言) 2021年4月21日 (三) 13:18 (UTC)
注释
- ^ 事后要塞司令史宏熹与前总统严家淦信中表示,就浮尸一事询问警察局长郭绍文,郭称乃台北宪兵所为;但宪兵第4团长张慕陶表示不知情,“按理不该有此事”。
- ^ 当时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敦,根据在基隆的外国人的报告:三月八日下午大约三点至四点,基隆市街突然遭受不计其数的机枪扫射。[14]
- ^ 根据一位基隆市民向内政部专员杨逸舟作的目击证言,说:“登陆的士兵对着码头工人与苦力,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机枪扫射,瞬时有数十名、数百名的工人应声倒下”。[1]
- ^ 时任台铁局基隆班车车长熊金川,目睹要塞部队士兵报复八堵车站职员的情景:“三月初我在基隆待不下去,去八堵要找许炎山。一到八堵,看到街道上有阿兵哥拿机关枪在扫射”详见八堵车站事件条目。[15]
- ^ 蔡水泉先生:“国军登陆基隆后,机关枪乱扫射,当时曾将活生生的人排成数排,以铁线贯穿鼻子;以船载至外海;再将人沈溺海里”[17]
- ^ 事后要塞司令史宏熹与前总统严家淦信中表示,就浮尸一事询问警察局长郭绍文,郭称乃台北宪兵所为;但宪兵第4团长张慕陶表示不知情,“按理不该有此事”。[18]
参考资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杨逸舟; 张良泽. 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前卫. 1991.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张炎宪.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 ISBN 978-957-29362-1-4.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解讀二二八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5.0 5.1 5.2 5.3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上卷.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 ISBN 978-986-6480-48-5.
-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 ISBN 978-986-6480-49-2.
-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再現台灣 民國時期. 二二八事件. 莎士比亚文化出版. 2006.
- ^ 8.0 8.1 8.2 庄嘉农. 愤怒的台湾. 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 1993. ISBN 978-957-13-0601-8.
- ^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基隆区绥靖报告,收录于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三)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3-6.
- ^ 10.0 10.1 10.2 10.3 蒋永敬; 李云汉; 许师慎. 楊亮功先生年譜. 联经. 1988-10.
- ^ 11.0 11.1 11.2 11.3 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2-5.
- ^ 將軍史宏熹函請前總統嚴家淦協助處理終身俸結及房屋配給等事宜 (报告). 国史馆藏. 《严家淦总统文物》.
|docket=
和|id=
只需其一 (帮助) - ^ 13.0 13.1 13.2 13.3 13.4 杨晨光. 二二八事件期間整編廿一師主力回台經過. 国政评论 (国家发展基金会). 2008-3, (207).
- ^ 林启旭, 台灣二二八事件綜合硏究, 台湾公论报社, 1984
- ^ 张炎宪; 胡慧玲; 高淑媛, 悲情車站二二八, 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 1993
- ^ 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 /出版刊物 /口述历史系列 /系列(A):二二八系列 /基隆雨港二二八(基隆地区)
- ^ 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699, 1992
- ^ 將軍史宏熹函請前總統嚴家淦協助處理終身俸結及房屋配給等事宜 (报告). 国史馆藏. 《严家淦总统文物》.
|docket=
和|id=
只需其一 (帮助)
引用错误:在<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本會簡介”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错误:在<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二二八和平週”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错误:在<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二二八事件-1”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错误:在<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二二八事件-2”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
引用错误:在<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青春進行曲:二二八高雄中學自衛隊”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
<references>
标签中name属性为“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的参考文献没有在文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