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德国战争罪行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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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问题
[编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条目并无任何关于德国的战争罪行,中文维基百科并无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罪行任何资料,反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关纳粹德国的战争罪行很多。即使英文维基百科没有“纳粹(Nazi)”两字,也不代表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因应自己情况而加入“纳粹”,就如犹太人大屠杀对应的英文维基百科条目是en:The Holocaust。因此,我认为应移动至纳粹德国战争罪行。--Risk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3:00 (UTC)
- 可以考虑新建一个条目如“纳粹德国罪行”或者“纳粹主义的后果”(可与Consequences of Nazism对应)--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3:37 (UTC)
- 既然扩充德国战争罪行也只能加入纳粹德国的战争罪行,如参见中的犹太人大屠杀,T-4行动,吞灭,倒不如直接改名?--Risk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3:49 (UTC)
- 德国战争罪行之中就包括了德国在各个时期所犯的战争罪,是一个总括性的条目,其他具体细节需要另建。这就类似“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似的,中国既包括唐宋元明清,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唐宋元明清。本条目同理。--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4:30 (UTC)
- 轰炸英国沿海城镇,无限制潜艇战只是战略一部分,不是战争罪行,比利时屠杀更与战争无关。--Risk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4:47 (UTC)
- 德国战争罪行之中就包括了德国在各个时期所犯的战争罪,是一个总括性的条目,其他具体细节需要另建。这就类似“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似的,中国既包括唐宋元明清,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唐宋元明清。本条目同理。--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4:30 (UTC)
- 那屠杀犹太人、残疾人和战俘也一样可以看做是战略的一部分,不属于战争罪行。而事实上,按照海牙公约、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条约,相关行为是被禁止的。是不是战争罪行,不能按照一个人的说法来定,否则就成了原创研究,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定。既然英文维基百科里面存在对应的部分,那么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4:59 (UTC)
- 战争罪行是指“违反有关战争的法律或习惯法的行为”,无限制潜艇战的条目也指出是一种战略,比利时屠杀与战争无关。至于屠杀犹太人、残疾人和战俘不是战争必要的一部分,亦违反日内瓦公约的保护战地伤病军人,战俘,对平民(包括在被占领土上的平民)提供保护,因此是战争罪行。这些行为早已被判为战争罪。--Risk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5:13 (UTC)
- 对纳粹来说,杀掉犹太人可以保证掠夺他们的财富,犹太人也有镶金牙的习惯。另外犹太人当中信仰并参加共产党之类的比例远高于普通德国日耳曼人,对纳粹来说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战争时期很可能和苏联串通,影响纳粹德国的战略安全。另外杀掉战俘,可以减少己方的供给负担,并防止日后俘虏被敌方抓回后继续投入战斗。按照纳粹的逻辑,没有什么是没有必要的。至于无限制潜艇战,攻击民船攻击平民一违反相关条约。还有,一战的时候日内瓦公约还未制定,一战当中的部分战争罪行,因为是在日内瓦公约制定之前实施的,即使有所触犯,也无法在事后追认。因此二战之前的德国战争罪行追认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不代表之前德国就没有战争罪行。因此有列出的必要。--Aronlee90(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5:36 (UTC)
- 请认清历史,犹太人大屠杀己经在纽伦堡审判被判战争罪、反人道罪,是不折不扣的战争罪行。而你所讲“按照纳粹的逻辑”,己经犯上原创研究。本条目应集中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关纳粹德国的战争罪行,因为这些战争罪行己被定罪及有足够文献支持是德国的战争罪行。(英文维基百科en:German war crimes被认为“可能包含原创性研究”)--Risk留言 2012年12月30日 (日) 01:44 (UTC)
- 既然扩充德国战争罪行也只能加入纳粹德国的战争罪行,如参见中的犹太人大屠杀,T-4行动,吞灭,倒不如直接改名?--Risk留言 2012年12月29日 (六) 13: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