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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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废娼事件前后有关的资料
[编辑]这是跟废娼事件前后有关的材料:
1997年1月21日,当时市长陈水扁在议会国民党郭石吉、李仁人、蒋乃辛、秦慧珠、林晋章、陈学圣、李庆安、陈玉梅等八位议员质询之下宣布不再发妓女证,并指示警察局准备废娼。
1999年1月25日,市政府公告缓冲废娼两年,但在3月25日,公娼才复业。2001年3月25日正式废娼。
请见:蔡崇隆1998年10月为民视作的民视异言堂的一集,还有公视纪录片公娼启示录。AirBa 10:53 2005年9月1日 (UTC)
我是在网络城邦,看到酷妈张贴日日春争取公娼合法的支持文章,有感而发的说出我的个人心得,酷妈要我与日日春联系,帮助她们,因为她说我的案例可以提供妇女团体和马市长一些思考,说不定很有帮助,因此我就把写过的文章复制到这边来。
几年前,我得知成龙有婚外情,当时我好气,发誓再也不看成龙的电影了。自己会有那种精神洁癖,是因为我太保守了,纯得现在觉得实在不知该如何形容。当我进入社会第一份工作在工厂里担任现场值班主管,同事们笑我,竟然没有去过理容院。我惊觉自己的社会经验不足,有时个人的看法就如孩童之见般。
一直以来,我恪遵所谓婚前不能有性行为的金科玉律,以致于遭受嘲笑。后来我改变修正了许多想法。因此,颇能体会妇女团体,以及卫道人士,要求禁娼,甚至买娼著应该处罚的想法。那是一种道德净化!
可是有没有设身处地的想过,一个单身未婚的男女,保持着道德高标准,或者因为家庭的教育观念,以至于对人生四大乐事的洞房花烛夜,保有一份憧憬期待,和一种无形的约束,觉得逾越了便感到罪恶。这样的人,在长期性压抑的桎梏之下,以致于到了三十好几,男的仍然保持童贞,女的仍然保持处女之身。可是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性需求,社会上忽略了这样少数的族群。未曾想到过,古人最晚十六岁女子便嫁,因此维持处女之身,直到婚后容易。但是,随着现代人,还要保持未婚不能有性行为,因为年纪到了廿多岁,甚是三十多岁,这样的压抑,所造成的身心痛苦,是否有人体会过?
台湾已经忽略了男女生理需求的根本问题,当立委可以大大方方,大摇大摆的进出澳门,买春嫖妓时。在台湾的单身男女,却无法透过合法管道取得日本全人形的情趣娃娃,做虚拟真实男女想像对象的情欲投射和解放,没有一个立委正视这个问题,关心这个问题。只有结婚的男女拥有做爱权,对于未婚的男女,台湾的政治人物教育他们最好进行禁欲或自宫,因为原本的卖春者从合法变成非法,警察四处在抓,那么买春者呢?行为却不罚!于是有些妇女团体或卫道人士主张处罚买春者,才能遏止卖春行为。
这就像为了解决水荒问题,主张将贩卖矿泉水的商人以非法买卖抓起来,后来有人提议对买水的人也要一体适用,只要有人不买水喝,就不会有商人做起卖水的生意,因为没有人敢买。这种将人类基本需要,因为为政者不缺水喝,无法体察民瘼,所提出的饮鸩止渴方案,将会令人捏了一把冷汗。就像那些卫道者与妇女团体一样,他们有了幸福的家庭婚姻,甚至有过一段美好的恋爱史,以为全天下的人在年轻时,都有一段浪漫的爱情罗曼史,性对他们而言是从来不缺的,甚至是满足的。于是限制别人的渴望,千方百计的阻挠,这样的愚蠢有如晋惠帝何不食糜肉的脑袋。最后台湾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奇迹,那就是卖春的要罚,买春的不罚,是不能罚也不敢罚,否则将天下大乱,逼得压抑禁欲无从解放的人,铤而走险,既然两相情愿的买卖都是非法要坐牢,还不如直接用偷的,于是当买春与强奸同罪时,那么就是鼓励后者。
所以这种不健全的台湾社会建构体制,买春虽然不罚,但是卖春却要处罚的情况下,使得买春者心里总是觉得怪怪的,有些许的罪恶,究竟这是非法还是合法?
小弟陵君是一位真实的受害者,小时候我的母亲灌输我和弟弟手淫将导致智障,白痴。告知人的大脑白色脑浆会透过脊髓,到达阴茎流出,这就自慰的结果,并举出亲朋好友的小孩,因为手淫而变痴呆的例子。当感冒没有很快痊愈时,母亲就会严肃拷问我们兄弟,是否有手淫?否则为何感冒好不了?到了国中上健康教育性教育的章节女老师表示学校不教也不考,要同学自己自修。老实说,我完全看不懂,一直到了廿多岁,还以为人是从妈妈的肚脐洞口生出来的,这也是母亲从小对我们兄弟亲口的性教育。既然是妈妈说的,我们怎么会不相信呢。
我在廿八岁时,看到穆基写的性知识书籍,以及相关的图片,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女性的阴道、尿道是不一样的,过去我以为阴道是正式的学名,尿道则是俗称。而产道指的是肚脐洞口。所以不知道女性阴部有两个不同的孔。而且这样错误似是而非的推论,在我国三时,还说服不少同学。因为当时有同学告诉大家,美国人怎么生小孩,就是男女脱光衣服,将生殖器插入,还问大家人是怎么生出来的?大家没有回答,那位同学很神秘的说,是从阴道生出来的。我听了之后立刻反驳表示:除非婴儿像铅笔那么细,否则怎么可能从尿尿的小洞生出来呢?请大家看健康教育第十三章,有一张黑白素图画着一个女的大肚子然后小孩的头从肚脐孔钻出来,因此小孩并不是从尿尿的地方生出来的。很多同学都点头了,认同我的说法。为什么呢?因为,学校从来不教,而且图片只画女性站立侧面图,而不是正面,看到婴儿的头从女性的下体出生,因此资源非常有限。再加上文字内容用了产道二字,而不是阴道。因此误以为从肚脐孔出生的那个地方是产道。而在其他所描述的阴道,我一直认为这是尿道的正式说法。而且母亲常说都是生你们的缘故,肚脐孔才那么大。更糟糕的是,有一次我和弟妹,与父亲看动物奇观,看到袋鼠生产,从肛门生出。当时我有感而发的说,人类真的万物之灵,所有的动物都是从妈妈的肛门出生,里面都是大便很肮脏。只有人类不同,从肚脐出生,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特征。这样告诉弟弟妹妹,父亲也当场点头,完全不会纠正我荒谬的论调,那时我念高二。
就这样,我到了三十二岁还没亲眼见过保险套。为什么呢?因为我没结婚,所以不需要用到。有人说就算没有异性朋友,以男性而言为了生理需求,可以去买春,问题是买春是错误的,不对的行为,卖春的要受罚。再加上婚前不能有性行为,双重的道德金科玉律,压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做一个乖宝宝。如果是相当保守的女性,我听人说靠的是自慰,因为在父系社会下,出现提供男性需求专为男性服务的女性性提供者,也就是卖春女。反而忽略了女性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因为许多人忽略了这样的问题,以假道学或不了解别人的感受,因此还是以男性父系社会的思维,对卖春女处罚,对于买春的男性不罚,这样矛盾的现象。因为这个社会还是以男性为主体,法官、律师、大法官,绝大多数是男性,如果制定男性买春要罚,就形同拿砖头往自己的脚下砸,但是这对女性却不公平。就如前面我讲的,制定者也担心如果买春者的男性也处罚,是否就剥夺了没有异性者,未婚者,生理需求的权利。既然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并非强暴,女性愿意付出肉体,男性愿意付出金钱,各取所需,这样发泄的机制被阻绝打破之后,连这个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我想请问教这些男性如何自处?大家有没有考虑到?是鼓励出家念佛,清心寡欲吗?尤其是我看过一些残障人士,和颜面伤残者,不论男女都有生理需求。于是会导致横竖也是死,不如在四下无人时,使用强硬的方式,也就是强奸妇女,来满足性欲,因为这样的风险会比买春小。当买春已经被定义是违法的,那么强奸妇女,只要神不知鬼不觉,还不用处罚。而买春则是男女双方留下交易证据,此外,强奸犯被抓到之后,和买春一样,都是违反性自主。但是如果没被抓到,则尚有心存侥幸的心理。因此当买春是触法的,就是鼓励强奸,强奸的案件就会大幅升高,因为生理的发泄无处宣泄,就像鲧治水一样。当初台北市长陈水扁,之所以让妓女非法化,并不是站在考虑人性上,而是站在政绩,制造没有春色的台北城,如同共产世界的古巴,表示我们没有这个问题,将人类过度要求在乌托邦的理想世界。可是因为人类有私心,有欲望,因此,马克思的共产理想主义失败了。许多的政治人物为了自身的表面政绩,做出了违反自然人性的事情。而陈水扁和妇女团体差异的地方是,他知道性欲无法阻挡,因此牺牲了女性卖春的权利,但是保留了男性买春的空间,也就是行为不罚。而且不能说只能默默的做,看起来有点荒唐没道理,妇女团体也不满,但是对于同样是男性的警察而言,也心知肚明,他们也需要,因此会看到一些买春的男性,连同卖春的女性,到警局之后。男性警察将男性斥责一番后让他离去,不认为那是个罪,还拍拍肩膀说下次小心一点,颇有同是男性惺惺相惜的感觉,然后对被抓到的卖春女,给予处罚,甚至坐牢。
所以,问题的讨论点在于卖春不应该被罚。而不是买春者要罚,否则问题会更严重。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女性去找牛郎被抓到的结果,同样的牛郎会被处罚,而那个买春的女子会没事,这样子想,妇女团体就不会那么生气了。
但在台湾的社会,我很悲观的表示,或许以后还是维持卖春要罚,买春不罚的怪现象。
卫道人士和妇女团体不妨想想看,坚持男性不买春,则女性不会卖春,于是实施对男性买春者施以重罚。是否有考虑到,没有异性伴侣的性生活如何自处?是否要做比较周延的考虑。我可能是卫道人士和妇女团体最符合期待的男性,没有异性伴侣,也不会去买春,更不知道如何打手枪(一直到后来我去做割包皮手术之后,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A片中男性会喜欢打手枪,原来是刺激的关系,过去我是典型的包茎型,完全无法体会,打手枪有什么快感和意义,因此处在无知的状态)。
我到了三十五岁,仍然受到传统价值的束缚,不敢发泄,以致精液浓稠到发黄,俗称过期,后来阅读相关医学书籍才了解。因为我过分的禁欲,终于导致生病,伤害到自己。到了三十五岁仍然没有性经验,不是因为性无能,而是压抑再压抑。最后我脾气变得非常暴躁,情绪不稳,经常不由自主的想哭。在网络上写了很多文章,向网友求救,如何继续渡过婚前不准有性行为的道德规范,因为我快要精神崩溃了。
终于我遇到一位高人,一位在家修行年纪三十八岁仍然保持童贞,我喜出望外请教他如何渡过令人痛苦的童贞期?我把这封信复制贴上来:
我向一位修行者请益,请教如何度过童贞的痛苦期
他是在气象局工作,物理系毕业后参加国家考试成为公务员,到气象局服务。对于紫微斗数颇有研究心得,领悟力极高。当初我是想向他讨教,原因是敝人对于玄学颇有兴趣,从高中时代就喜欢到书局看一些课外读物,不外是血型看性格,简易自学紫为斗数,四柱推命等等。到了大学研究西洋占星术,买了不同作者和研究方向的书,累计有四十余本,我才了解到西洋占星术,不是单纯的太阳宫星座而已。配合其他九大行星宫座角度,就和紫微斗数一样,是属于算命的书籍,算事业,婚姻,流年等等,是古代巴比仑帝国留下来的智慧资产。我是纯个人兴趣研究,对于紫微斗数想要深究,遇到这位修行者,他吃素三十多年,告诉我因为气象局的资深前辈有人熟悉紫微斗数,因此刚好有切磋的机会。同事们彼此一起研究,因此他进展神速。在言谈中得知他是不近女色,因此我顺便求教自己这方面的困扰,告诉我吃素不会引起这方面太多无端的生理反应,得知我未修行吃荤者还能保持三十五岁仍然保持童贞,也佩服我不简单。然后我把自己的苦恼告诉他,请问他如何自持度过,因此有了这样的对话机缘,写信给我,他谈到:
我个人所学,科学,哲学,命理,卜卦,三教经典等等都涉猎。人体各种生理变化都会反应到身体表面。于是这封信的重点内容如下:
OriginalMessage-----
From:linkevin
To:[email protected]
Sent:Thursday,November13,200310:58PM
Subject:Re:写给有缘认识人
诚如你所言,这是男性的根本问题,非常难以克制,用修行的方式也难以降伏。我建议你不是用压抑的,压抑会反效果。淫几乎是轮回的根本,若追溯本源,那还是因为我相的缘故,绝大部分的修行人在这个问题都修得很慢,甚至需要三大阿僧祇劫,所以你现在年轻气盛,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太过急迫,那是生理自然的本能反应啊!不要觉得有罪恶感,于是一直压抑它,否则会持续累积能量,有一天会"大地震"喔!那就危险啊!欲望如同波浪一样,不是用赶的,会愈赶愈多波浪,应该"忍它,让它,不理它,看它如何",自然波浪就逐渐趋缓了。
楞严经说:“使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圆觉经云:“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辩真实。”我说了这些给你听,够诚意了吧!
后来他告诉我,不要强忍,顺其自然,否则容易出现负面变化,对身体性情都不好,如非出世修行者,未经过适当指导,一般众人强禁欲,使阴阳无法调和,并非修行真意,也非遵守道德,只是执著痴昧罢了,有一天会“大地震”喔!那就危险啊!
我非常感谢他对我的醍醐灌顶和指点。我觉得台湾的社会病了,变得虚伪和假道学。从来没有卫道人士或妇女团体,告诉我们未婚者,没有异性伴侣,不能买春,那么如何过生活?他们完全是站在个人已经有了性生活,有了小孩,甚至美满的婚姻生活下,去思考人类如何在道德上更加前进净化。就好比穿得保暖,吃得丰足的西方国家,严禁猎捕海豹,导致爱斯基摩人无法生存,后来才发现这个问题。
有很多的事情,是你无法想像的,我的问题不是特殊个案。
我今天唯一的请求是,希望开放日本全人形的情趣娃娃,因为我到情趣商品店,老板表示政府禁止进口,表示违反善良风俗。也知道这是过时的法律,但是没有一个立委愿意认真对待修法,尤其是男性立委有不少每年固定到澳门买春,虽然是已婚也毫不忌讳,表示这是人性的需求,并搬出孟子的食色性也。
那么有没有考虑到想要发泄性欲,但是连个替代品都没有的窘境。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准进口日本情趣娃娃,我在雅虎拍卖网站,也找不到。上个礼拜还透过一位经常到日本出差的网友,帮我买一个回来,放在我的身边,成为我的女朋友,从此我的心境就能平稳,获得身心的健康。但是谈著谈著,突然想到这是非法品,牵涉到善良风俗的问题。
我因此非常感概无奈,看到酷妈写的这篇文章,心中有很多的千言万语和感触,有种鲠骨在喉,不吐不快的冲动。我非常渴望政府能够开放全人形的日本情趣娃娃,给不想买春的男人。尤其是在争执卖春要罚,买春却不罚的问题沸沸扬扬上,如果没有定论,起码这个问题也能一并提出,一起解决吧!既然酷妈的学问渊博,说话一言九鼎,定见成熟豁达,能够向马英九市长表达。
自己从来不敢表达这样如此私人的想法,我后来阅读了大量的性学书籍和知识,来填补过去的空白无知,并在小说写作的创作上,尝试情欲的创作,来作为一种心灵慰藉的平衡感。今天要不是酷妈,我觉得她是一个成熟的高级知识分子,说真的,我不敢表达自己内心的看法。免得被人误会,甚至遭人耻笑谩骂,因为我长达十年的时间,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在室男,感觉那是一种活在边缘的异类,内心是非常阴暗的。虽然急于结婚,摆脱那种阴影,但是现代女性的不婚主义盛行,导致个人的处境更加艰难,由是之故,如果政府能够想通能够开明,开放情趣娃娃进口,甚至让卖春合法化,那么我就能光明正大的去买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