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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Hjk19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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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pcomic-wsu留言 2019年7月10日 (三) 09:45 (UTC)[回复]

2019年7月

[编辑]

请立即停止一切扰乱性编辑。如果阁下继续无理由删除具来源内容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敬请合作。--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1:56 (UTC)[回复]

我是亚太电影制片人联盟官方工作人员,该百科条目的内容中包含错误信息,并被侵权人所编辑。本人正在行使正当的信息纠正工作,若在下执意阻止我修正条目,我方将依法对你追究法律责任。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2:14 (UTC)Joseph Huang[回复]

这是对阁下的最后警告!
如果阁下再次破坏维基百科,就会被即时禁止编辑!--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3:25 (UTC)[回复]

阁下的编辑可能让维基百科的用户认为您有寻求法律行动以抵制用户维基百科的意愿。请留意,维基百科的法律威胁以及文明政策严格禁止此威胁行为。制造此类威胁者可能会被封禁。倘若有对社群或用户有真正的争议,请寻求争议解决。--Tiger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3:25 (UTC)[回复]

请Kriz Ju不要滥用维基百科管理员的权利,游戏维基百科的规则。 当前亚太电影制片人联盟的主席为杨世盐先生,秘书处设在北京。在2018年11月联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发表重要声明,由联盟台湾代表王兰女士向媒体正式说明了所谓的执行长马洪克为假冒伪劣,台湾2018年举办的第58届电影展为假冒侵权的山寨联盟所办,与亚太电影制片人联盟无关。 本人的一切修改建立在客观事实与公开信息之上,请Kriz Ju不要滥用自己的权利随意对人进行封闭。,在事实面前滥用权限,阻碍他人还原事实真相。我不认为维基百科是一个只要编辑条目多、上线时间长的人就可以随意摆弄是非、歪曲事实的地方,我坚信所有编辑人都是用事实说话。 citation: https://n.yam.com/Article/20180819136131 http://www.zgxhrb.com/news/yule/7153.html

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4:02 (UTC)Joseph Huang[回复]

  • 话说敝人并非管理员啊...请明察。至于搬弄是非敢问您是指?的确众编者都如您所愿根据事实说话,建议您审慎倾听执行这里两位管理员Tiger和Techyan阁下热心提供的建议和警醒,并尽快选读平台相关规范,以利您往后的热心贡献。望理解。
至于条目主题相关争议相信大家都不太清楚亦无所悉,敢问已有确定事实或争议已解决了吗?若否,建议您于原条目中另辟章节收纳新资料,而非直接清空原本既有之具来源内容。就个人所知,维基百科不涉入阁下等相关方面之利害冲突,亦不希望阁下将自己面临的商业或法律纠纷及利害冲突直接反映于相关条目中作为既定或客观事实,或以此为战场持续争议不休,您的“正统”代表权或版权之争亦不应扰乱原有之编辑秩序或打扰其他编者用户。请勿持续将贵联盟的战场延伸至维基百科,这部分务请您知悉。--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8:48 (UTC)[回复]

封禁通知

[编辑]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由于你涉嫌未使用正确方式申报即进行有偿编辑;宣示条目所有权、对其他编辑者进行法律威胁;移除条目中有来源的内容,您已被禁止72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

为了解封,你现在需要承诺:

--Techyan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16:49 (UTC)[回复]

2019年7月

[编辑]

请立即停止一切扰乱性编辑。如果阁下继续以争议性内容窜改原有内容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特定人士或团体之法律声明不代表正式可靠内容,在法律争议解决前,阁下可以考虑将相关内容加入以求维护条目平衡之中立性,敬请合作。--Kriz J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09:42 (UTC) Kriz Ju你好,修改部分的内容均为无引用的自添加内容,本人根据新闻事实修改原条目的错误之处,并在每一条修改上都附上了新闻的引用,请指出我哪条违反了维基百科的规则? 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09:51 (UTC)[回复]

已提供您相关方针指引,请问阁下拨冗参阅了吗?首先,阁下所代表的立场已涉及利益冲突。其次,特定团体或人士之公开声明不能直接代表事实,作为既定之客观事实引用亦极不妥适,且相关争议持续中,维基百科不涉入法律或商业争议解决,如前所述,请知悉配合。敝人也可以马上找出上一届影展的相关来源,所以阁下即便看似以移除无来源内容为名进行相关编辑,仍只会造成争议扩大,无助问题解决。
否则按照阁下作法,任何团体或人士只要发布公开声明宣称特定情事就能作为事实吗?更何况阁下引用之来源主要似针对第58届影展,难道以此而言便代表过去57届之主办方皆有争议?--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0:02 (UTC)[回复]

Kriz您好,事实是在我方发布公开声明后,对方并无对公众发布公告声明其合法性或佐证其合法性。而我方作为亚太影展的实际发起人却被你说质疑发个声明就可以证明是事实而被限制编辑维基百科的权限,只因对方抢先一步在维基百科上录入信息就被你们认为是正确信息的提供人,不允许后来的人进行编辑,您所谓的利益冲突、有争议只是单方面您在限制我对条目编辑,而并无所谓的冲突方介入。我所编辑的每一段文字都有具体的出处,其内容为声明但发布的平台均为有实体运作的媒体,在有出处与无出处的内容中您选择了无出处但更倾向于您偏好的内容,我是否能理解为您限制编辑的行为已经丧失了中立性呢?我可以接受对我编辑的异议,但我无法接受你阻止我编辑的理由。我强烈质疑Kriz您在此条目中的中立性,我需要一个第三方维护人员或管理员介入。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0:18 (UTC)[回复]

阁下是相关单位之工作人员,敢问这样还不算利益冲突?争议不代表客观事实,阁下可以收录相关内容,但不代表阁下就是“正确”的,相关争议阁下可以收录,但不代表原本的内容就是“错误”的,这样敢问您是否比较了解了呢?至于法律冲突或事实争议,管理员不涉入实质内容争议,阁下可以请管理员表示意见并依循方针指引做出裁断,然而“内容”之争议未必能获得您要的唯一答案就是。

此外您自己提供的来源亦已提及原主办方先前做出之公开声明,只是您选择性引用并视而不见而已,这样您确定可以直接取代原内容并声称自己的中立性吗?--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0:23 (UTC)[回复]

您提到的第58届以前,包括第五十七届,空开信息中所有内容都说明举办方为亚太电影制片人联盟,主席为杨世盐,包括冲突对方也承认杨世盐为联盟主席,敢问您删掉我这部分内容的原因为何? 内容永远以出处为基准,没有出处的内容遇上有出处的内容必然需要让位。请问您是否上过大学本科?论文的编写以什么为准?citation!!!如果所有人可以用自己撰写的内容去取缔有出处的内容,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骗子,不知道您所认为的合理是否如此? citation:https://www.itsfun.com.tw/%E7%AC%AC57%E5%B1%86%E4%BA%9E%E5%A4%AA%E5%BD%B1%E5%B1%95/wiki-1014688-8843458 Hjk199388(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0:29 (UTC)

首先我不知为何你说我对你人身攻击,我对你又不认识不了解,我也不知道你是否有上过大学本科,我只是告诉你一个客观事实内容需要有出处。但你为了占据道德高点却硬要把它歪解为人身攻击,我也没办法,可能只是能在辩论中一种惯用的伎俩手段。 其次,在于您讨论的过程中、我是在一直引用的一方,而您是带着偏见的一方,我所提到的内容都是有理有据的,而你是根据你自己主观判断在单方评论的。我刚刚引用的第57届,是在您所谓的争议发生之前的客观报导,争议未发生之前是否可认为是common sense?我对以前58届之前举办的任何一届并无争议,包括本次编辑我也保留了第五十八届的内容,因为我理解这是有争议的内容所以我并未进行编辑。我唯一认为需要修改也进行了修改的的就是当前的秘书处所在地应该是北京,增加主席为杨世盐,并附上来源。并删除了2019年59届在澳洲举办的表述,因为此处并无来源,且目前下一届举办地在何处尚未决议。 为何我认为需要第三方介入,因为我觉得您已经构成了对本条目的编辑带有偏见,执意阻止我对条目的编辑。掌权的一方是您,我是受权力压迫的一方,所以我申请第三方管理员介入。 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0:52 (UTC)[回复]

建议阁下不要人身攻击。其次,阁下似乎还是不太了解敝人先前的意思。最后,您现在提出的只是一个不可靠来源而已,对前述争议仍无助益,里面也只有提及第57届而已啊(重点是似乎没办成啊[1]),难道前面十几次由台湾举办的典礼都是由您提及的单位举办?不懂您想表达什么?请问您的所有信息在哪?有的话请直接加入条目即可,敝人无意也不想耗费心神和您进行无建设性之编辑战,阁下愿意的话也可以直接找管理员介入,您想收录主席的讯息或尊姓大名或许也可以,但仍然无助于解决代表权争议,这样您是否比较理解了呢?再强调一次,这里不是让阁下发扬争议或争取认证之处,有可靠来源欢迎新增内容,但请避免因此无理由取代先前之资料。声明仅代表相关方面“发表过声明”而已,不代表“事实或法律认证”,敝人已将您新增的内容记录进条目中。阁下也可以请上面两位管理员看看如何处理此争议,就这样吧。
我在讲什么您应该很清楚,请别说谎了。言尽于此,望自重。--Kriz Ju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0:57 (UTC)[回复]

需要自重是您呀Kriz,首先您说我在说谎,请问您指的什么地方呢?我是否能理解为您认为自己理亏然后委婉地对我进行污蔑和人身攻击呢?您是否还对得起维基百科授予您的权利呢?您是否尽了客观面对编辑的义务呢?我今日所做的编辑在历史纪录中都可见,您阻止我编辑的缘由在上述讨论中也可见。本来我认为是很简单地编辑条目的一项工作不知道为何在有理有据地情况下进行会受到您的百般阻挠。虽然我很不希望是这样,但我是否有理由相信有可能是因为其中涉及秘书处在大陆而非台湾,词条涉及两岸问题使得您在做决策的时候形成了主观的偏见,滥用权力阻止来自大陆同胞的编辑,这是我主观的猜测并不构成我的实质观点,但我觉得管理员是否有必要考虑这方面因素影响了词条编辑的客观性。 Hjk199388留言2019年7月15日 (一) 11: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