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第一代伯基特男爵诺曼·伯基特
外观
伯基特勋爵(1883年-1962年),英国大律师、法官、政治家和循道宗传道人,1941年至1956年历任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法官,1945年至1946年兼任纽伦堡审判英方替任法官,后于1958年至1961年奉委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早年他曾于1923年至1924年和1929年至1931年两度代表自由党当选下议院议员。伯基特1907年考入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研读神学,但后来透过参与大学的辩论活动而对法律产生兴趣。1913年,已经满30岁的他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起初于伯明翰一带执业,其后转到伦敦拓展事业,1924年奉委御用大律师。他专长于刑事案件,参与过的知名诉讼包括1925年的“单身男案”、1931年的“烧车谋杀案”以及1934年的“布莱顿行李箱藏尸案”等。他在庭上善于运用自己的辩才左右陪审团的看法,往往使他成功协助客户赢得官司。任职于下议院期间,执政工党多次有意邀请他出任法律政策专员一职,惟他坚持自己不会转投工党而婉拒邀请。伯基特在任法官前后长达15年,但他并不喜爱法院的工作,再加上身体健康欠佳,更使他多次陷入抑郁,质疑自己的工作能力。虽然如此,他的工作表现却是颇获称许,尤其是在纽伦堡审判担任英方替任法官期间,尽管他无权在审判中与其他正任法官参与表决,但他的意见却是具一定分量,不少判辞的重要部分更是出自他的手笔。然而,对于自己完成纽伦堡的工作后未获英廷犒赏,他一度感到十分郁闷。无论如何,伯基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处理过多宗重大的刑案,被视为当时最有名气的刑事法大律师之一,因此有“20世纪前半期最知名的自由党大律师之一”和英国“错失了的大法官”等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