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丹尼爾·韋伯斯特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丹尼爾·韋伯斯特
Daniel Webster
韋伯斯特的銀版攝影肖像,約攝於1847年
 美國第14、19任國務卿
任期
1850年7月23日—1852年10月24日
總統米勒德·菲爾莫爾
前任約翰·M·克萊頓
繼任查爾斯·馬吉爾·康拉德英語Charles Magill Conrad
任期
1841年3月6日—1843年5月8日
總統
前任約翰·福賽思
繼任埃布爾·P·厄普舍
 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
任期
1833年12月2日—1836年12月5日
前任約翰·福賽思
繼任賽勒斯·賴特英語Silas Wright
 美國聯邦參議員
任期
1827年6月8日—1841年2月22日
前任以利亞·H·米爾斯英語Elijah H. Mills
繼任魯弗斯·喬特英語Rufus Choate
選區麻薩諸塞州
任期
1845年3月4日—1850年7月22日
前任魯弗斯·喬特
繼任羅伯特·查爾斯·溫斯羅普英語Robert Charles Winthrop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
任期
1823年—1827年
前任休伊·尼爾森英語Hugh Nelson (Virginia politician)
繼任菲利普·P·巴伯英語Philip P. Barbour
 美國聯邦眾議員
任期
1823年3月4日—1827年5月30日
前任班傑明·高哈姆英語Benjamin Gorham
繼任班傑明·高哈姆
選區麻薩諸塞州A
任期
1813年3月4日—1817年3月3日
前任喬治·蘇利文英語George Sullivan (New Hampshire politician)
繼任阿瑟·利弗莫爾英語Arthur Livermore
選區阿拉巴馬州A
個人資料
出生(1782-01-18)1782年1月18日
 美國新罕布夏州索爾茲伯里英語Salisbury, New Hampshire
逝世1852年10月24日(1852歲—10—24)(70歲)
 美國麻薩諸塞州馬什菲爾德
政黨輝格黨
其他政黨聯邦黨(–1825)
國家共和黨(1825–1833)
配偶
  • Grace Fletcher
    1808年結婚—1828年喪偶)
  • Caroline LeRoy1829年結婚)
兒女5
母校達特茅斯學院
簽名

紋章

丹尼爾·韋伯斯特(英語:Daniel Webster,1782年1月18日—1852年10月24日)是美國律師政治家,曾代表新罕布夏州麻薩諸塞州進入美國國會,並在威廉·亨利·哈里森約翰·泰勒米拉德·菲爾莫爾總統時期擔任美國第14任和第19任國務卿。韋伯斯特是19世紀美國最傑出的律師之一,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曾在美國最高法院審理過200多起案件。韋伯斯特一生曾是聯邦黨、國家共和黨和輝格黨的成員。他與亨利·克萊(Henry Clay)和約翰·卡爾霍恩(John C. Calhoun)並稱 "三巨頭"。

韋伯斯特1782年出生於新罕布夏州索爾茲伯里,從達特茅斯學院畢業後在新罕布夏州樸茨茅斯從事法律工作,並取得了成功。作為 1812 年戰爭的著名反對者,他贏得了美國眾議院的選舉,並成為聯邦黨的領導人。韋伯斯特連任兩屆後卸任,搬到麻薩諸塞州波士頓。他成為美國最高法院的主要律師,在達特茅斯學院訴伍德沃德、麥庫洛克訴馬里蘭和吉本斯訴奧格登等案件中勝訴。

1823年,韋伯斯特重返國會,成為約翰·昆西·亞當斯總統的主要支持者。他在1827年贏得了美國參議員選舉,並與亨利·克萊(Henry Clay)合作建立了支持亞當斯的國民共和黨安德魯·傑克遜在1828年美國總統大選中擊敗亞當斯後,韋伯斯特成為傑克遜國內政策的主要反對者。他強烈反對約翰·C·卡爾霍恩(John C. Calhoun)主張的廢止論。他在1830年發表的《對海恩的第二次辯論》被廣泛認為是有史以來在國會發表的最偉大的演講之一。

韋伯斯特支持傑克遜對 "剝奪權利危機"(Nullification Crisis)的挑釁性回應,但由於在美國第二銀行問題上存在分歧,他與總統決裂。韋伯斯特與傑克遜的其他反對者一起組建了輝格黨,並在1836年美國總統大選中競選失敗。他在1840年美國總統大選中支持哈里森,並在哈里森上任後被任命為國務卿。與哈里森內閣的其他成員不同,在泰勒與國會輝格黨決裂後,他繼續在泰勒總統手下任職。作為國務卿,韋伯斯特談判達成了《韋伯斯特-阿什伯頓條約》,解決了與英國的邊界爭端。1837年,韋伯斯特當選為美國哲學學會成員。

1845年,韋伯斯特重返參議院,恢復了國會輝格黨領袖的地位。美墨戰爭期間,他成為 "棉花輝格黨 "的領袖,該黨是北方輝格黨的一個派別,強調與南方的良好關係而非反奴隸制政策。1850 年,菲爾莫爾總統任命韋伯斯特為國務卿,韋伯斯特促成了《1850年妥協法案》的通過,該法案解決了幾個領土問題,並頒布了新的逃奴法。妥協法案在北方大部分地區不受歡迎,也損害了韋伯斯特在家鄉的地位。韋伯斯特在185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尋求輝格黨的提名,但菲爾莫爾和韋伯斯特的支持者出現分歧,導致溫菲爾德·斯科特將軍獲得提名。人們普遍認為韋伯斯特是一位重要而有才華的律師、演說家和政治家,但歷史學家和觀察家對他作為國家領導人的道德品質和能力卻褒貶不一。

1957年,一個參議院委員會將丹尼爾·韋伯斯特與亨利·克萊羅伯特·拉福萊特約翰·C·卡爾霍恩羅伯特·A·塔夫脫並列為美國最偉大的五位參議員。[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The "Famous Five". [2007-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5). 
前任:
約翰·福賽思
美國國務卿
1841年-1843年
繼任:
埃布爾·P·厄普舍
前任:
約翰·M·克萊頓
美國國務卿
1850年-1852年
繼任:
愛德華·埃弗里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