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登堡-芮克特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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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登堡-芮克特定律(英語:Gutenberg–Richter law)是地震學中的一個定律,表示規模與某一地區大於等於該規模的地震數量之間的關係,由地震學家賓諾·古登堡與查爾斯·弗朗西斯·芮克特於1956年提出。[1]該定律的表達式為
或
其中
- 表示規模的地震數量,
- 與 為常數。
參考文獻
[編輯]- ^ Gutenberg, B., Richter, C. F., 1956. Magnitude and Energy of Earthquakes. Annali di Geofisica, 9: 1–15 (PDF). [2016-10-02].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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