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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可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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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為舊行政院,也是聖馬可廣場上的行政院辦公室的其中一個,在這棟建築之中則有聖馬可行政長官們的辦公室。
圖中為聖馬可大教堂,最早行政長官系統的建立是為了管理聖馬可大教堂的教會資產。

聖馬可行政長官(Procuratore di San Marco)是威尼斯共和國的僅次於總督的行政官序。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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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九世紀建立以來,行政長官的職責主要包括以聖馬可大教堂為中心的各類管理和規章制定。最早的時候,只有一名成員獲此官位,且由威尼斯總督親自提名。

1231至1442年間,威尼斯行政長官的數量被增加到九個,並轉換為由威尼斯大議會直接指定。1269年起,他們的職責進一步擴大,他們提供對孤兒和精神病患者的保護,以及遺囑的執行。對於威尼斯共和國的公民來說,能夠被指定為行政長官是極其榮耀的。他的權力與名譽僅次於總督,而且是終身任命。

  • Procuratore de Supra三人:司聖馬可大教堂相關的行政事務。
  • Procuratore de Citra三人:司聖馬克區、城堡區卡納雷吉歐區的慈善事務和遺囑執行。
  • Procuratore de Ultra三人:司多爾索杜羅區聖十字區、聖保羅區的慈善事務和遺囑執行。

九位行政長官的辦公室都位於聖馬可廣場上的行政院中。

現代行政長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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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可行政長官並沒有隨著1797年威尼斯共和國的解體而消失。這一職位被保留下來,並且仍然執行對聖馬可大教堂的資產管理,如今則是由威尼斯宗主教區直屬。1931年,維托里奧·埃馬努埃萊三世對威尼斯行政長官系統賜予皇室認證。如今,這個職位仍然由七位長官履職,其中一人擔任首席長官。他們的職責主要是和建築師或工程師們一起從事對聖馬可大教堂的歷史保護。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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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 Mosto, Andrea: L'Archivio di Stato di Venezia, Biblioteca d'Arte editrice, Rome,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