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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溫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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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溫法則Godwin's Law,又稱高德溫反納粹類比規則)是指在網際網路文化中,1990年由邁克·戈德溫Mike Godwin)首倡的一句格言。

當線上討論不斷變長時,參與者把用戶或其言行與納粹主義希特勒類比的機率會趨於一(100%)[1]

這句格言源於網際網路上很多人看到自己不喜歡的人或物就拿希特勒來類比。早年在很多Usenet新聞群組上有這樣一個傳統:某話題一旦出現這樣的類比即告結束,做類比者被認為自動認輸。然而,故意用這種手段來結束話題的做法也被認為是不合適的,在很多地方不被承認。

高德溫法則最早在Usenet上出現,但現在用於各種以話題分類的網際網路討論:電子郵件BBS聊天室等。

有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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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德溫法則一個常見的批評是:有時候和希特勒或納粹對比是環境需要的。比如話題是評價某個國家領導人,甲說:「他改善了經濟,所以是個好領導。」乙可以回答:「光改善經濟算什麼,希特勒也有改善經濟呀!」。有些人認為,這個類比是用希特勒做著名特例來否定對方的廣義結論(改善經濟=好領導),而且和話題有關,所以可以接受。舉例來否定對方觀點的時候,一般都是儘量挑極端的。

另外,極端例子容易讓參與辯論的所有人理解。比如需要大屠殺的例子,既然絕大多數人都認為納粹是邪惡和不可取的,舉納粹比舉土耳其對亞美尼亞人的屠殺更通俗易懂(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後者)。如果改舉中國三年困難時期或者蘇聯農業集體化等更有爭議性的例子,可能會引起對這些事件的辯論,把討論引向歧途。

然而,也有人說高德溫法則其實正適用於上述例子;因為納粹的例子更觸動人們的感情,而且隱含訴諸人身攻擊(甲說X,甲不好,所以X也不好)。二者都是謬論而且與事實真假無關。從符號學來看,希特勒由於其負面含義太強,與和其他獨裁者以外的人/物作比都失去了意義。因此,這些人認為高德溫法則也適用於把希特勒和一般領導人作看起來合理的比較。

高德溫本人對第一個批評意見的回答是:我的法則並不評論具體情況下與希特勒(納粹)做比合適與否的問題。正因為這些類比在有些情況下是合理的,更要防止濫用,否則合理類比的效果不能充分顯示出來。

另外還有人認為,只要類比有理,避免混淆道德標準(例如:「他呼籲全國人民團結在他周圍,所以他就是一個希特勒。」),用希特勒或納粹做類比都沒什麼錯。

其他有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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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觀點,高德溫法則是從科學實證的討論中對規範性(道德考慮)的排除。人們提起希特勒的目的經常是把他當作邪惡的標誌。一個話題從討論實證性的事實變成討論主觀性的對錯評價,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另外,網際網路上很多「希特勒做了某事,所以某事是錯的」這類謬論,使得高德溫法則有應用價值。

然而,如上所述,如果從實證的角度用希特勒比喻,則沒有規範性的問題。

很多人誤把高德溫法則的應用稱作「違反了高德溫法則」[2]。嚴格地講,只有一個話題長度無限而仍然沒有人提起納粹的時候才能稱為「違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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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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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Mike Godwin. Meme, Counter-meme. Wired Magazine. 2004-10-01 [2006-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15). 
  2. ^ Google 新聞群組查找

其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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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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