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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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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劇戲本

戲曲劇本是一種戲劇作品,通常主要由角色之間的對話組成,旨在進行戲劇表演,而不僅僅是閱讀。創作戲曲劇本的人被稱為劇作家

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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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齣戲由人物和他們在舞台上所進行的動作組成。角色的動作通常以連鎖反應來描述。換句話說,一個動作觸發下一個動作,重複從開始一直持續到播放結束。但有些基於超現實主義世界觀編寫的戲劇,動作可能不會連續地發生。

編寫戲曲劇本時,應按時間順序實時描述在舞台上將會發生的動作(不是戲劇世界中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對話和寫作用於描述動作。然而,在現實中,如何描述一場戲並沒有嚴格的規定。

人物所說的話寫在對話中,人物的出現/退出和動作都寫在文字中。除此之外,還可以在文字中寫明舞台的進展、舞台設備(美術)、音響效果、燈光效果、舞台指導等方面的說明。

戲劇在製作戲劇中起著藍圖的作用。導演、演員、工作人員和其他參與作品創作的人,在劇本的基礎上形成了共同的目的、方向和完整的劇本形象。當然,不使用戲劇的即興劇和基於即興創作的集體創作劇不限於此。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準備進度劇本,並且可以稍後將進度劇本製作成劇本。

世界各地的戲曲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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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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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地區,戲曲劇本通常指如舞台劇等在觀眾面前的任何舞台上表演和編寫的戲劇劇本,而不是廣播或製作成電影的劇本。這類型的戲曲劇本通常在劇院中進行表演(其中倫敦西區和紐約市的百老匯是英語世界中最高水平的商業劇院)。

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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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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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宋以來,中國的戲曲發展漸趨成熟,更在民間廣為流傳,因此需要一套有效地編寫戲曲劇本的體系。至元朝時,中國的戲曲劇本已囊括以下幾項元素:

  • 科(動作)
  • 介(表情)
  • 賓白(對白)
  • 唱詞(歌詞)
  • 腳色(角色)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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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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