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M·卡特
外觀
文森·M·卡特 Vincent M. Car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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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懷俄明州第一選區 | |
任期 1929年3月4日—1935年1月3日 | |
前任 | 查爾斯·E·溫特 |
繼任 | 保羅·瓦安那斯·古利法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聖克萊爾 | 1891年11月6日
逝世 | 1972年12月30日 美國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 | (81歲)
政黨 | 共和黨 |
母校 | 福丹大學 |
職業 | 律師 |
文森·麥可·卡特(英語:Vincent Michael Carter;1891年11月6日—1972年12月30日),是一位美國共和黨的政治人物,曾在1929年至1935年期間擔任美國眾議院懷俄明州單一國會選區代表眾議員。
生涯
[編輯]卡特生於賓夕法尼亞州聖克萊爾,1893年隨家人搬到波茨維爾,曾就讀海軍學院預科學校及福丹大學。1915年,他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天主教大學哥倫布法學院畢業。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他在1919年至1921年間於美國海軍陸戰隊第三旅第八團擔任中尉,亦是民兵隊的上尉。
1919年,卡特晉身法律界,於卡斯珀開展業務,到1929年移居到凱默勒繼續法律事業。期間,他曾在1919年到1923年出任懷俄明州的副總檢察長和在1923年到1929年出任州審計員。
卡特以共和黨身份在第七十一屆當選為州聯邦眾議員,連任兩次,由1929年3月4日起就任至1935年1月3日止。1934年他不再競逐連任眾議員,嘗試躋身美國參議院,然而他最終落選。以後,他在夏延繼續任職律師到1965年;1936年到1940年間他還是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其中一名代表。
參考文獻
[編輯]美國眾議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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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查爾斯·E·溫特 |
懷俄明州單一國會選區 眾議院議員 1929年-1935年 |
繼任者: 保羅·瓦安那斯·古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