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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馬明方叛徒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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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馬明方叛徒集團案,又稱「四三」專案,是指文化大革命期間自1967年開始,由康生吳法憲指示,南開大學紅衛兵組織和中央專案組參與調查的一起「揪叛徒」案件,其中馬明方等100多名在盛世才統治新疆期間在新疆被抓捕的中共人員被指控。1975年,馬明方案在九一三事件後被初次平反。文革結束後被再度徹底平反。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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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才與新疆中共人員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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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開始,中共曾與時任新疆邊防督辦盛世才合作,1937年,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成立。但是隨著盛世才與蘇聯交惡同時與蔣介石重慶政府合作日益密切,1942年開始,100多名中共人員在新疆被逮捕,其中毛澤民陳潭秋林基路三名中共幹部於1943年9月27日在迪化(今烏魯木齊)被秘密處決。1944年,盛世才被調離新疆,前往重慶。

抗日戰爭結束後,毛澤東在重慶談判中提出釋放一切愛國政治犯。同時周恩來委託張治中「查清我方被盛世才關押的100多名幹部及家屬的下落,無條件釋放送回延安。」1946年5月10日,蔣介石同意釋放新疆在押中共人員,7月11日,129名中共人員抵達延安[1]

隨後,大量新疆歸來人員被重新安排工作。在文革前,馬明方(東北局第三書記)、張子意(中宣部常務副部長)、方志純(江西省委書記)、夏伯勛(空八軍軍長)在內的多人得到重用,任省部級以上高官[2]

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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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薄一波安子文等幾十名被關押在北平的中共人員在劉少奇的密信指示下與國民黨合作,登報發表「反共啟事」出獄[3]。1966年,康生主持成立「1936專案組」並指控1936年在北平登報發表反共啟事的61人有叛徒嫌疑,南開大學紅衛兵組織「八一八」首先調查了前任南開大學黨委書記、名列61人之一的高仰雲。其後,在中央文革小組和部分中共幹部的支持下,楊獻珍劉瀾濤張聞天等多名該案被指控者遭到調查。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發布了《關於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人自首叛變問題的初步調查》文件,從此「六十一人的叛徒集團」被正式定性,直到文革結束後才平反[2][3]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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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爆發後,「揪叛徒」成為文革中的潮流。1967年5月,同屬南開大學,與「八一八」派對立的紅衛兵組織「衛東」開會決定參與揪叛徒,稱「八一八因揪出了六十一人叛徒集團而出了名,我們也不能落後,要多派出一些人,出去抓叛徒,想辦法超過八一八」。在發現新疆中共人員被捕事件後,開始調查李宗林馬明方張子意等曾在新疆被捕的100多名中共黨員,指控他們由於與烈士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一起被捕卻生還,有出賣三人的叛徒嫌疑。後向空軍司令部反映,得到當時空軍黨委以及時任司令員吳法憲的支持。同月,由空政、民航總局和南開「衛東」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首次前往新疆調查[2]

1967年11月,「新疆馬明方叛徒集團」正式立案,負責調查該案的中央「四三」專案組(對外代號為「五二六」專案組,「四三」意為在1943年入獄叛變)成立。在康生的審定下,馬明方、張子意、方志純高登榜等20名幹部被專案組直接審查,其餘被指控者被所在單位審查[4]。1969年3月起,「四三」專案組在許鳳家負責下再次前往新疆進行調查。

由於缺少材料,專案組在調查過程中對被指控者多次進行刑訊逼供[2],吳法憲曾指示專案組「材料不少了,現在要突擊審訊,要他們的口供。有口供就可以定案……其他組都有戰果,就是我這個司令管的這個組報不出戰果。」馬明方在1968年2月曾被「用打耳光、卡脖子、拳打腳踢、燕兒飛天、坐噴氣式飛機等十多種刑罰……進行了20多天的刑訊逼供」[5][6]。同時,鄭大綸(曾任中統特務)、徐夢秋(原中共黨員,在新疆後被捕後投靠國民黨加入軍統)等其他當事人也被專案組審訊,並提供證明材料。

1968年8月11日,康生在一次講話說:「馬明方專案能定。 一、叛徒問題,可定;二、投降國民黨問題,可定;三、包庇特務很突出,可定;四、特嫌;五、高崗反黨集團。」該案逐漸被正式定案。1970年10月,中央專案組在《案犯登記表》中註明馬明方屬於「叛徒,彭、高、習成員,死不改悔的走資派」「處理意見:永開除黨、判無期、剝奪終身。」20多人在被審查過程中死亡[2]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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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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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後,周恩來開始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馬明方等人開始通過各種途徑申訴。197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1975]10號文件,宣布「毛主席、黨中央已經批准對新疆馬明方案,予以平反」,宣稱「馬明方等絕大多數同志,在敵人監獄裡表現很好,沒有自首叛變」,但同時認為立案原因是「有人揭發」,因此「立案 審查是完全必要的」[2]

文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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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結束後。197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為馬明方舉行了由徐向前主持的追悼會。1980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在平反冤假錯案期間批轉《關於為「新疆馬明方案」平反報告》,稱「林彪一夥和康生等人,為篡黨奪權,推行極左路線,於一九六七年十一月,捏造罪名,顛倒是非,誣陷馬明方、張子意、方志純、高登榜、謝良、楊之華、劉護平、李雲場、吉合同志等一百多人,於一九四三年在新疆被軍閥盛世才逮捕後自首叛變。」該案被中共徹底平反[5]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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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建功. 康生与“新疆叛徒集团案”. 《文史精華》. 2012年, (第11期). 
  2. ^ 2.0 2.1 2.2 2.3 2.4 2.5 新疆冤狱始末. 北京: 中國青年出版社. 1990. ISBN 9787500604853. 
  3. ^ 3.0 3.1 胡學常. 南开大学红卫兵与“六十一人案”. 《百年潮》. 2008年, (第02期). 
  4. ^ 熊坤靜. “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始末. 《世紀風采》. 2007年, (11期). 
  5. ^ 5.0 5.1 強曉初. 马明方传略 第1版,第1次印刷. 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 ISBN 9787224012903. 
  6. ^ 朱旦華. 毛泽民夫人朱旦华访谈录 第一版. 北京市: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14. ISBN 97870201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