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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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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王
前613年-前591年
政權 楚國
君主 楚莊王
歷時 23年
楚莊王在位年在《春秋》時代的位置

楚莊王(?—前591年),羋姓氏,名(一作),楚穆王之子。戰國楚簡文寫作臧王[1],一作荊莊王,是東周春秋時期楚國最有成就的君主之一,名列春秋五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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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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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王於前613年登基,尚年幼,正逢令尹成嘉(子孔)和太師潘崇攻打群舒。大臣鬬克就聯合求令尹而不得的公子燮作亂,他們先是加築郢都的城墻,派人暗殺子孔不果,就挾持莊王,準備前往商密。最終盧邑大夫盧戢梨叔麋誘殺公子燮和鬬克[2]

事實上楚莊王剛登基時受到權臣制肘,不得已而為之的韜光養晦之策,而且後來誅殺權臣也不是所說的簡簡單單,過程非常艱難,引發了內亂且在內戰中險些喪命。後來的一飛沖天之說多認為是演義的描述。

一飛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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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王

歷史上關於楚莊王的出生以及莊王登基之前的記載十分有限,一般歷史文獻對其記載多從「一飛衝天」開始。

楚莊王即位的前三年,號令不出,日夜作樂,荒於政事,並下令「有敢諫者死無赦」。當時有大臣伍舉冒以隱言進諫稱:「楚國高地有一大鳥,棲息三年,不飛不鳴,不知是什麼鳥?」。此時楚莊王左抱姬,右抱女,坐於鐘鼓之間,楚莊王感受到伍舉在以大鳥諷喻自己,於是回答說,大鳥三年不飛,飛則衝天;三年不鳴,鳴必驚人。然而此後數月,莊王依然如故,仍舊以淫樂為好,大夫蘇從冒死再次進諫,莊王終於聽從勸告,奮起圖治,誅殺小人,先後任用伍參、蘇從、孫叔敖子重等卓有才能的文臣武將,整頓內政,厲行法制,派孫叔敖修建芍陂等水利設施,百姓安居樂業,兵力日益強盛,使楚國出現一派國富兵強的景象,為莊王取得霸業奠定了基礎。由於莊王日後取得豐碩業績,確應驗其所言「三年不飛,飛則沖天」,後世稱為「一飛沖天」。[3]。(曾經有聲音認為「一鳴驚人」的主角是楚莊王,但現在大多肯定齊威王才是「一鳴驚人」的主角,出自《韓非子·喻老》:「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以及《史記·滑稽列傳》的「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兩者意思完全相同 ; 另外,也有說法認為亦非伍舉進諫楚莊王,而是賢士淳於髡進諫齊威王。)

問鼎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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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楚國爭霸中原形勢圖

自楚莊王三年(前611年),楚國先後伐等國,均取得勝利。其中,前611年楚滅庸。國家得到治理後,楚莊王重新將兵鋒指向北方。六年(前608年)秋,楚莊王興兵,聯合鄭軍,討伐叛楚盟晉的陳國,進而侵襲宋國。晉軍在趙盾的統帥下,前來救陳、宋,攻打鄭國。楚軍由賈統領,在北林(今河南鄭州東南)與晉軍交戰,俘虜晉將解揚,晉軍敗退。

八年(前606年),楚莊王伐陸渾(今河南嵩縣北)之戎,接著率軍北上,耀兵中原,一直打到洛水邊,直至成周郊外。「觀兵於周疆」,在周都雒邑陳兵示威。周定王馬上派王孫滿前去慰勞,楚莊王藉機向王孫滿詢問周朝九的大小輕重,意欲移鼎於楚。九鼎相傳為夏禹所鑄,象徵九州,夏、商、周奉為傳國之寶,是天子權力的標誌。楚莊王對王孫滿說:「你不要阻止鑄鼎之事,我們楚國只要把折斷的(一種銅兵器)尖收集起來,就足夠鑄造九鼎了。」王孫滿回答說:「當天子在於德行,而不在於鼎。當年夏王正有德的時候,要求九州之牧進貢青銅,鑄造了九鼎。到夏桀昏德,鼎就遷於商,在商朝六百年。商紂暴虐,鼎又遷於周。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國君無道,奸邪昏亂,鼎大也輕。周王朝定鼎中原,權力天賜。周朝的德雖有衰敗,天命並沒有改變。鼎的輕重不當詢問。」楚莊王於是退兵。

十三年(前601年),楚莊王滅舒蓼國,十六年(前598年),楚莊王破陳國,俘殺夏徵舒。十六年(前598年),楚莊王擊敗鄭國,晉國來救,引發邲之戰。楚莊王擊敗晉國,稱霸中原,陳國、鄭國、魯國乃至隨後宋國齊國都來歸附楚國。

鬬椒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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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605年,楚國令尹(相當於相國)鬬椒,因為楚莊王分了他的權,便起兵謀反篡位。而此時,楚莊王正在外地率領大軍攻打著陸渾戎。鬬椒的人一度占領了楚國的郢都,但終為所敗。

止戈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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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王十七年(前597年)夏,又在邲之戰中一舉擊敗當時楚國以外最強的諸侯晉國,自此楚國強盛一時,不再有敵手。邲之戰結束後,潘黨對楚莊王說:「君王何不建築起軍營顯示武功,收集晉國士兵首級建立一個京觀?下臣聽說戰勝了敵人一定要有紀念物給子孫看,表示不忘記武功。」楚莊王說:「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說到文字,止戈二字合起來是個武字。武王克殷,作《周頌》:『收拾干戈,包藏弓箭。我追求美德,成就王業而保有天下。』《周頌》的第三章說:『先王的美德而加以發揚,我前去征討只是為了求得安定。』第六章說:『安定萬邦,常有豐年。』武功,是用來禁止強暴、消滅戰爭、保持強大、鞏固功業、安定百姓、調和大眾、豐富財物的,現在我讓晉楚兩國士兵暴露屍骨,炫耀武力以使諸侯畏懼,不消滅戰爭,哪裡能夠保持強大?百姓如何能夠安定?沒有德行而勉強和諸侯相爭,用什麼調和大眾?乘別人之危作為自己的利益,趁人之亂作為自己的安定,如何能豐富財物?武功具有七種美德,我對晉國用兵卻沒有一項美德,用什麼來昭示子孫後代?還是為楚國的先君修建宗廟,把成功的事祭告先君罷了。用武不是我追求的功業。古代聖明的君王征伐對上不恭敬的國家,抓住它的罪魁禍首殺掉埋葬以懲戒罪惡。現在並不能明確指出晉國的罪惡在哪裡,士卒都盡忠為執行國君的命令而死,又難道能建造京觀來懲戒嗎?」於是在黃河邊上祭祀了河伯,修建了先君的宗廟,報告戰爭勝利,然後回國[4]

楚莊王二十三年(前591年),楚莊王去世,在位23年,其子熊審即位,是為楚共王

家族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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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弟,子重,即公子嬰齊,東周春秋時期楚國的令尹
  • 弟,子反,東周春秋時期楚國的司馬
  • 子,楚共王
  • 子,子囊,東周春秋時期楚國的令尹。
  • 子,子庚,東周春秋時期楚國的令尹。
  • 子,子南,東周春秋時期楚國的令尹。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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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先後有五位君主稱霸,其中以楚國的地域最大、人口最多,物產最豐,文化最盛。莊王之前,楚國一直被排除在中原文化之外,莊王稱霸中原,使楚國強大,威名遠揚。

楚莊王自前613年至前591年,共在位23年,後世對其多給予較高評價,有關他的一些典故,如「一飛沖天」等也成為固定的成語,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

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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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王葬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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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滑稽列傳》中說,楚莊王有一匹心愛之馬,莊王給馬的待遇不僅超過了對待百姓,甚至超過了給大夫的待遇。莊王給它穿刺繡的衣服,吃有錢人家才吃得起的棗脯,住富麗堂皇的房子。後來,這匹馬因為恩寵過度,得肥胖症而死。楚莊王讓群臣給馬發喪,並要以大夫之禮為之安葬(內)。大臣們認為莊王在侮辱大家,說大家和馬一樣。從而,眾臣對莊王此舉表示不滿。莊王下令,說再有議論葬馬者,將被處死。

優孟聽說楚莊王要葬馬的事,跑進大殿,仰天痛哭。莊王很吃驚,問其緣由。優孟說:「死掉的馬是大王的心愛之物,堂堂楚國,地大物博,無所不有,而如今只以大夫之禮安葬,太吝嗇了。大王應該以君王之禮為之安葬。」莊王聽後,無言以對,只好取消以大夫之禮葬馬的打算。

莊王葬馬這則寓言,從原先莊王執意以大夫規格葬馬,到最後莊王答應放棄奢侈的葬馬之舉,映射了莊王從昏庸之君到聖明霸主的史實。「莊王葬馬」以及「一飛沖天」是楚莊王人生的一個縮影。從最開始莊王昏庸無道,到最後大徹大悟做明君,都表現在這兩則寓言裡。

後世也有類似莊王葬馬的事情。漢武帝時期,大宛大漢進獻了一匹汗血寶馬。它死後,武帝執意要將汗血馬厚葬,同樣遭到了大臣們的反對。後來,武帝也同樣取消葬馬之念。可見這兩次葬馬的事情基本雷同。

絕纓之宴與唐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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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元前604年,楚莊王一次平定叛亂後大宴文武群臣,寵姬嬪妃也統統出席助興。席間絲竹聲響,輕歌曼舞,美酒佳餚,觥籌交錯,直到黃昏仍未盡興。楚王乃命點燭夜宴,還特別叫最寵愛的兩位美人許姬麥姬輪流向文臣武將們敬酒。

忽然一陣疾風吹過,筵席上的蠟燭都熄滅了。這時一位朝臣斗膽拉住了許姬的手,拉扯中,許姬撕斷衣袖得以掙脫,並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纓帶。許姬回到楚莊王面前告狀,並希望楚王點亮蠟燭後查看眾人的帽纓,以便找出剛才無禮之人。

楚莊王聽完,卻傳令不要點燃蠟燭,而是說:「寡人今日設宴,與諸位務要盡歡而散。現請諸位都去掉帽纓,以便更加盡興飲酒。」

聽楚莊王這樣說,大家都把帽纓取下,這才點上蠟燭,君臣盡興而散。席散回宮,許姬怪楚莊王不給她出氣,楚莊王說:此次君臣宴飲,旨在狂歡盡興,融洽君臣關係。酒後失態乃人之常情,若要究其責任,加以責罰,豈不大煞風景?

過了七年,楚莊王伐鄭,晉國和楚國交戰,有位武將總是在前面衝鋒陷陣,五度交鋒五度奮勇作戰,帶頭擊退了敵人,最後終於獲得勝利。楚莊王訝異地問他說:「我的德行淺薄,又不曾特別優待你,你為什麼毫不猶豫地為我出生入死到這樣的地步呢?」那位武將回答說:「我本就該死!從前喝醉而失去了禮節,君王您隱忍而不誅殺我。我始終不敢因為君王您蔽蔭的德行而不顯揚地加以報答,常常希望自己能夠肝腦塗地,用頸上的熱血濺到敵人身上很久了!我就是那天晚上帽帶斷了的人哪!」於是打敗了晉軍,楚國因此而得以強盛[5]

《東周列國志》五十三回稱唐狡楚莊王宴會上趁風吹滅蠟燭之機,牽許姬的衣袂,被許姬摘下帽纓。

影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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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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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董珊:《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爲族」的楚王族——附說《左傳》「諸侯以字爲謚因以爲族」的讀法》,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二〇〇八年八月。
  2. ^ 《左傳·文公十四年》:楚莊王立,子孔、潘崇將襲群舒,使公子燮與子儀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亂,城郢而使賊殺子孔,不克而還。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將如商密。廬戢梨及叔麋誘之,遂殺斗克及公子燮。
  3. ^ 史記·楚世家》,「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日夜為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死無赦!」伍舉入諫。莊王左抱姬,右抱女,坐鐘鼓之間。伍舉曰:「原有進隱。」曰:「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莊王曰:「三年不蜚,蜚將衝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居數月,淫益甚。大夫蘇從乃入諫。王曰:「若不聞令乎?」對曰:「殺身以明君,臣之原也。」於是乃罷淫樂,聽政,所誅者數百人,所進者數百人,任伍舉、蘇從以政,國人大說。」
  4. ^ 《左傳·宣公十二年》:丙辰,楚重至於邲,遂次于衡雍。潘黨曰:「君盍築武軍,而收晉屍以為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祀於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5. ^ 說苑》卷六《復恩》:「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酒酣,燈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曰:「今者燭滅,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纓持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奈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懽。」群臣百有餘人皆絕去其冠纓而上火,卒盡懽而罷。居三年,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奮,首卻敵,卒得勝之,莊王怪而問曰:「寡人德薄,又未嘗異子,子何故出死不疑如是?」對曰:「臣當死,往者醉失禮,王隱忍不加誅也;臣終不敢以蔭蔽之德而不顯報王也,常願肝腦塗地,用頸血湔敵久矣,臣乃夜絕纓者。」遂敗晉軍,楚得以強,此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也。」
前任:
楚穆王
楚國君主
前613年—前591年
繼任:
楚共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