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賡
王賡(1895年5月15日—1942年4月),字受慶,亦作綬卿,男,江蘇無錫人,中華民國陸軍少將。官至國民政府兵工署昆明辦事處長。親孔宋系。
生平
[編輯]官宦子弟,家道衰落,入讀北京安定中學。1911年畢業於北京清華留美預備學校,同年赴美留學,第一年就讀於美國密西根大學,次年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一年後又轉學至普林斯頓大學。1915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文學學士。同年夏季進入西點軍校。1918年以第12名成績畢業西點軍校(當時全年級137名學生);在校期間因英文嫻熟,成為西點軍校"Howitzer"年刊編輯委員會成員。
1918年回中國,供職於北洋政府陸軍部任航空局委員。1919年1月隨全權代表陸徵祥赴巴黎,和梁上棟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上校武官。
1921年10月22日,王賡與陸小曼在北京海軍聯歡社舉行婚禮,場面浩大。
1921年為陸軍上校,任教北京大學。王賡婚後與小曼生活格格不入。王賡辦事認真負責,為準備授課經常埋頭研究。陸小曼生性風流,三天兩頭到外頭遊樂。於是王賡認為陸小曼沒有盡到一個妻子的責任,陸小曼則認為王賡不夠體貼。
1923年應西點軍校學長溫應星之邀到中東鐵路警衛工作,1923年任北洋政府交通部護路軍少將副司令。1924年底任哈爾濱市警廳廳長。後任孫傳芳的五省聯軍總部參謀長,敵前炮兵司令,鐵甲車司令等等軍職。
1925年王賡的好友徐志摩在北京認識了陸小曼。王賡因事務繁忙,經常沒有時間照顧小曼,所以他常叫志摩陪小曼去玩。在這段時間裏,徐志摩有更多與陸小曼接觸的機會,於是徐志摩開始追求陸小曼。
1925年7月,王賡應孫傳芳之邀,到南京擔任督辦浙江軍務善後事宜公署高級參謀。1925年9月與陸小曼在上海辦理離婚手續。1925年10月孫傳芳自任浙蘇閩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王賡辭去高級參謀職務。1926年10月3日,陸小曼與著名詩人徐志摩結婚。
1928年4月,任新桂系的國民革命軍第四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前敵總指揮白崇禧)前敵總指揮部炮兵指揮官及鐵甲車隊司令,參與二次北伐。1929年1月任編遣委員會編組部設計處副處長,後改任淮北鹽務緝私局局長。
1931年接替溫應星出任財政部長宋子文的稅警總團第二任中將總團長。1931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任命王賡為國民政府警衛軍第二師(師長俞濟時)獨立旅旅長,該旅是由稅警總團改編。1932年1月11日,國民政府任命俞濟時為陸軍第八十八師師長,王賡的獨立旅改為第八十八師獨立旅,其旅部及教導團駐紮在嘉興。後奉命率部到上海參加一二八抗戰。
1932年一二八事變時,稅警總團與十九路軍協同對日作戰,王庚在二月底隻身進上海公共租界去找其朋友、美國駐上海武官坎寧安,進租界後在英國禮查飯店的廚房間被巡邏的日本陸戰隊扣留,後經租界的國際調停當局交涉三天後放回。當時日本憲兵在其隨身攜帶的軍事作戰地圖,洩露了十九路軍的作戰部署,日軍利用該情報在瀏河登入,粉碎了十九路軍的上海抗戰。十九路軍認為是王賡向日本人出賣了軍事情報,將其押往南京憲兵司令部,史稱「王賡事件」(Ken Wang Incident)。[1][2][3][4][5][6][7]憲兵司令部無法處理,將其轉叫軍政部軍法司,而後王賡被軍法處判了兩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國民政府1932年第一四二期《軍政公報》刊載「中華民國貳十一年陸月卅日」(1932年6月30日)《軍政部(軍法處)判決書》: 「被告王賡充陸軍第八十八師獨立旅旅長,本年二月初,奉調率部來滬參加抗日戰役。除所部第二團調在江灣附近,歸蔡軍長直接指揮作戰外,餘部及憲兵團均奉第十九路總指揮(蔣光鼐)命令,由被告指揮擔任警戒南市龍華北新涇之線,並死守南市,其旅部則駐漕河涇。至同月二十七日被告接財政部宋部長電話,令赴上海法租界談話。未報得第十九路總指揮及蔡軍長許可,即行離職前往,旋又乘便往美國領事館訪友。行經禮查飯店附近,致被日本警察拘捕,嗣經提案訊辦」「未經報得直接指揮作戰之軍事長官許可,即行離去職役」「惟查滬戰開始以來,敵軍對被告所警戒南市一帶之線,迄無軍事行動,即碇泊黃浦江之敵艦,對於南市一帶並無炮擊或登陸行為,則南市一帶只可認作戒嚴地域,尚難謂為敵前。又被告於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赴滬當日即被日本警察拘捕,其離去職役期間尚未超過三日。自應以在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未遂論處,以昭平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文史資料選輯》第二十二輯發表沈醉文章《我所知道的戴笠》中稱:「在『一·二八』上海戰爭期間,便有一個旅長王賡和死去了的名詩人徐志摩的夫人陸小曼鬧戀愛,陸當時為上海的紅舞女,王追求陸揮金如土,最後因無錢可花,而帶著地圖去投日本人。」 陸小曼寫《關於王賡》予以駁斥,文章刊發在1962年《文史資料選輯》第三十輯。
1937年王庚在香港再婚,生一子一女。子名王興安,1949後留滯大陸不知所終,女名王盛宏,1963於台大護理系畢業。
抗戰初期任國民政府兵工署昆明辦事處長,專責補給抗戰後方物資。1942年被任命為赴美軍事代表團團員,途中腎疾復發,4月於開羅逝世。北非盟軍協助葬於開羅市郊英軍公墓,享年四十七歲。[1]
家族
[編輯]王賡其家世代顯貴,至王賡時家道中落,於是王賡少年「棄絕一切嗜好,立志苦讀」。祖父王谷生系浙江湖州知府,浙江總兵,顯赫一時。父親王甄如,生有六子三女,王賡為長子,四弟王兼士,女兒淑敏嫁第二任臺北市市長游彌堅。
舊居
[編輯]王氏祖遺嘉樂堂,位於無錫東城門小河上小婁巷,宅大院深,大門六扇,朝南臨河,三級台階。大門前有照牆,東西開闊五十餘尺,有前後門廳、小廳、大廳、楠木廳、主樓、倉廳、後花園、舍屋等九進。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傅建中,"華府看天下-中日淞滬戰役的王賡事件"存档副本. [2012-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16).,中國時報,2012-04-13 01:30.
- ^ The Monthly Supplement 3–4 (1942):141.
- ^ Junpei Shinobŭ,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Shanghai Conflict (Maruzen company, ltd., 1933):2, 100–101.
- ^ Ernest O. Hauser, Shanghai: City for Sale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40):210; Ping-jui Li, Two Years of the Japan-China Undeclared War and the Attitude of the Powers, 2nd ed. (Mercury Press, 1933):561.
- ^ "Strike Ties Up Shanghai Hotel When Japanese Arrest Chinese", The New York Times (28 February 1932):21.
- ^ "Bottle Thrown Out of Window of Astor House Causes Scare", The New York Times (29 February 1932):13.
- ^ "Col. Wang Not Executed: Chinese Deny Report That He Was Put to Death for Treason", The New York Times (25 March 19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