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
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英語: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CPTED)是控制建築環境以創建更安全社區的議程。
該概念起源於1960年左右的美國,當時人們認為都市更新策略正在破壞自我管理所需的社會框架。建築師奧斯卡·紐曼(Oscar Newman)提出了「防禦空間」的概念,犯罪學家C·雷·傑弗里(C. Ray Jeffery)進一步創造了「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PTED)這一術語。對環境犯罪學的日益關注,促使人們對自然監視、出入控制和領域性等特定主題進行了詳細研究。「破窗效應」揭示了被忽視的區域如何誘發犯罪,並強調了維護財產以維護可見的空間所有權的必要性。適當的環境設計還可以增加罪犯感知的被發現和逮捕的可能性,這被認為是對犯罪最大的威懾力。監獄的室內設計作為一種能極大影響犯罪決策的環境,也成為了一個新的關注點。
該概念給建築師提供的建議包括種植樹木和灌木叢、堵住逃跑路線、正確使用照明,以及鼓勵行人和自行車使用街道。檢驗表明,實施CPTED措施可以極大減少犯罪活動。
歷史
[編輯]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PTED)最初是由犯罪學家C·雷·傑弗里提出的。建築師奧斯卡·紐曼在近乎同時也提出了一種更為具體的方法,稱為防禦空間。二者都建立在伊莉莎白·伍德(Elizabeth Wood)、珍·雅各(Jane Jacobs)和施洛莫·安格爾(Schlomo Angel)的先前著作的基礎上。傑弗里的書《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於1971年就已面世,但他的著作在整個1970年代都被忽視了。紐曼的書《防禦空間——透過都市設計預防犯罪》(Defensible Space: –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Urban Design)於1972年出版。他的原則被廣泛採用,但其取得的成功的程度參差不齊。隨後,防禦空間的方法得到了修訂,加入了CPTED所支持的其他建成環境方法。紐曼將其稱為CPTED,並視傑弗里為CPTED的創始人。紐曼的用CPTED改進的防禦空間方法獲得了更大的成功,這促使人們重新審視傑弗里的著作。傑弗里繼續擴展了他的方法至其他學科領域,其中最後一次發表於1990年。傑弗里的CPTED模型比紐曼的CPTED模型更為全面,後者僅限於建成環境中。後來的CPTED模型是基於紐曼模型發展出來的,其中最流行的是犯罪學家Tim Crowe的模型。
截至2004年,CPTED被普遍認為是只指紐曼、Crowe的模型,而傑佛里模型則更常被視為結合生物學和心理學的跨學科科犯罪預防方法,而傑佛里本人接受也接受這一評價(Robinson,1996)。1997年開始的CPTED的修訂版被稱為第二代CPTED,使其考慮了罪犯的個性,進一步表明傑弗里的作品並未被普遍認為已是CPTED的一部分。2012年,伍德布里奇(Woodbridge)將CPTED引入監獄設計,並揭示了設計缺陷是如何讓罪犯繼續犯罪的。
1960年代
[編輯]1960年代,伊莉莎白·伍德(Elizabeth Wood)在與芝加哥住房管理局(Chicago Housing Authority)合作時制定了解決安保問題的準則,重點是支持自然可監視性的設計功能。她的指導方針從未得到執行,但激發了後來形成CPTED的一些最初想法。
珍·雅各(Jane Jacobs)的著作《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1961)指出,都市計畫技師及其都市更新策略正在破壞都市的多樣性和活力。她挑戰了當時的都市計畫的基本原則:街坊應該彼此隔離;空的街道比擁擠的街道更安全;汽車相對於行人代表著進步。她是《建築論壇》雜誌(1952-1964)的編輯,未接受過都市計畫方面的正式培訓,但是她的著作卻開創了一種新的觀察都市的方式。她認為當時都市的設計和建造方式意味著公眾將無法發展出有效的自我監管所需的社會框架。她指出,新的都市設計形式打破了許多傳統的犯罪行為控制措施,例如,居民無法觀察街道以及晝夜使用街道的人。她提出,環境中缺乏「自然監視」會助長犯罪。雅各布斯提出了一種理念:若人們不能與鄰居進行有意義的互動時,犯罪就會猖獗。雅各布斯在《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中列出了確保都市街道安全所需的三個特性:明確劃分私人和公共空間;土地用途的多樣性;人行道的高效使用。
Schlomo Angel是CPTED的早期開拓者,並在著名的規劃師克里斯托佛·亞歷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的指導下學習。Angel的博士論文《透過都市計畫遏制犯罪》(Discouraging Crime Through City Planning,1968)是對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市街頭犯罪的研究。他在文中指出:「物理環境可以透過劃定領域、透過創建或消除邊界以減弱或增強可達性,以及透過促進市民和警察的監視,對犯罪環境產生直接影響。」他提出,犯罪與街頭活動水平成負相關,缺乏商業的環境特別容易受到犯罪的影響,因為它減少了活動,使個人更容易犯罪。Angel在1970年建立並發表了CPTED概念,此工作得到了美國司法部支持及廣泛的宣傳(Luedtke,1970)。
1970年代
[編輯]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犯罪學家C·雷·傑弗里(C. Ray Jeffery)首先使用了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PTED)這一說法。在他的1971年同名書籍出版後,該短語開始獲得接受。
- 傑弗里的工作基於現代學習理論中所代表的實驗心理學的準則。(Jeffery and Zahm,1993:329)傑弗里的CPTED概念源於他在華盛頓特區進行的一項旨在控制該地區少年學校環境的改造項目的經驗。傑弗里的CPTED方法根植於伯爾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納的心理學習理論中,CPTED理論強調物理環境在罪犯產生愉悅和痛苦經歷中的作用,這些經歷會改變行為結果。他最初的CPTED模型是一種刺激反應(S-R)模型,認為生物體是從環境中的懲罰和強化中學習的。傑弗里「強調物質獎賞……並利用物理環境來控制行為」(Jeffery and Zahm,1993:330)。其主要思想是,移除對犯罪的強化,犯罪就不會發生。(Robinson,1996)
傑弗里在其1971年著作中的預防犯罪的關鍵四因素經受了時間檢驗,但其貢獻卻常被忽略。這些因素是:犯罪機率的可控程度、犯罪發生的動機、犯罪發生時對犯罪者的風險,以及可能考慮犯罪的侵入者的歷史。其中前三個都在潛在受害者的控制範圍內,而最後一個則不在。
由於很少引起關注的原因,傑弗里的著作在整個1970年代都被忽略了。傑弗里自己的解釋是,當世界需要規範性的設計解決方案時,他提出的是一個全面的理論,並用它來確定應推動設計和管理標準的各種預防犯罪的功能。
與傑弗里所做的大部分理論工作同時期進行的有奧斯卡·紐曼(Oscar Newman)和喬治·蘭德(George Rand)對1970年代初期犯罪與環境之間關係的實證研究。作為建築師,紐曼強調特定的設計特性,而傑弗里的工作則缺少這種關注。紐曼的《防禦空間:透過都市設計預防犯罪》(Defensible Space – 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Urban Design,1972)包含了基於紐約市公共住房犯罪數據分析的對住房物質空間形式與犯罪之間關聯的廣泛討論。「防禦空間」改變了預防犯罪和環境設計領域的性質,在其出版後的兩年內,聯邦政府提供了大量資金來論證和研究防禦空間概念。
根據紐曼創立的理論,防禦空間必須包含兩個組成部分。首先,防禦空間應能被人們看到,而且是一直能看到。這樣一來,居民知道自己能夠容易地觀察、識別並最終逮捕潛在的犯罪者,恐懼感就能夠減輕。其次,人們必須願意在犯罪發生時進行干預或舉報。在人們生活和工作的環境中增強安全感,能鼓勵人們控制一片區域並承擔其所有權帶來的責任。當人們在感覺鄰近地區安全時,他們更有可能彼此互動並在犯罪發生時進行干預。截至2004年[update],它們仍然是CPTED大部分實施應用的核心。
1977年,傑弗里在第二版《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中擴展了他的理論方法,以應用一種更為複雜的行為模型,該模型中,可變的物理環境、作為個人的罪犯的行為、每位普通民眾的行為相互之間具有影響。這為傑弗里設計行為模型奠定了基礎,該模型旨在預測對罪犯的內部、外部環境進行修改時產生的影響。
1980年代
[編輯]到1980年代,1970年代的防禦空間處方被認為效果參差不齊。它在住宅環境中效果最好,尤其是在居民能相對自由地對線索進行響應以增加社會交互的環境中。人們發現,防禦空間設計工具在機構和商業環境中只是勉強有效。結果,紐曼和其他人開始著手改進防禦空間,增加了基於CPTED的功能。他們還強調防禦空間的無效方面。1980年代CPTED領域的進展主要包括:
- 詹姆斯·Q·威爾遜和喬治·L·凱林於1982年提出的「破窗效應」理論探討了鄰里可見的退化和忽視對行為的影響。財產維護被添加為CPTED策略,與監視、出入控制和地域性相提並論。破窗理論可能與CPTED並駕齊驅。犯罪行為會被吸引到未得到看管的、遺棄的區域。CPTED為社區增添了自豪感。一些社區將不再有「破窗」,犯罪將繼續減少,最終完全消失。
- 加拿大院士Patricia和Paul Brantingham於1981年發表了《環境犯罪學》。作者表示,當所有必備要素都滿足時,犯罪就會發生。這些要素包括:法律、違法者、目標和地點。他們將這些特徵描述為「犯罪四維度」,環境犯罪學研究的是這四個維度中的最後一個。
- 英國犯罪學家羅納德·V·克拉克和帕特里夏·梅休提出了他們的「情境預防」方法:透過改善環境設計和管理來減少犯罪的機會。
- 犯罪學家蒂莫西·克勞(Timothy Crowe)提出了他的CPTED培訓計劃。
1990年代
[編輯]《犯罪學:一種跨學科方法》(Criminology: An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1990)是傑弗里對CPTED最後的貢獻。傑弗里CPTED模型演變為以下一種假設:
- 環境永遠不會直接影響行為,而只會透過大腦影響行為。任何預防犯罪的模式都必須包括大腦和物理環境……由於傑弗里的CPTED模型中所包含的方法如今基於許多領域,包括現代大腦科學的科學知識,因此僅關注外部環境犯罪預防是不夠的,因為它忽略了CPTED的另一個維度,即內部環境。(Robinson,1996)
犯罪學家蒂姆·克洛(Tim Crowe)的《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1991)為CPTED在1990年代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1994年到2002年,由塞維林·索倫森(Severin Sorensen)領導的斯巴達諮詢公司(Sparta Consulting Corporation)管理了美國政府最大的CPTED技術援助和培訓計劃,名為「透過環境設計預防犯罪的公共住房技術援助和培訓計劃(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 (CPTED) in Public Housing Technical Assistance and Training Program)」,該計劃由美國住房及都市發展部資助。在此期間,索倫森與羅納德·克拉克(Ronald V. Clarke)和斯巴達(Sparta)團隊合作,開發了一種新的CPTED課程,該課程將情境犯罪預防作為CPTED措施的理論基礎。課程制定後向利益相關者提供了公共和支援性住房方面的培訓,各個地點隨後也進行了CPTED的後續評估。斯巴達領導的CPTED項目顯示,在美國特定的高犯罪率、低收入環境中採取不同的CPTED措施後,其自行上報的FBI UCR第一部分犯罪減少了17%至76%。
1996年,奧斯卡·紐曼(Oscar Newman)發布了他的早期CPTED作品的更新,標題為《創建可防禦空間》(Creating Defensible Space)。
1997年,第二代CPTED的Greg Saville和Gerry Cleveland的一篇文章勸誡CPTED從業者考慮CPTED的原始社會生態起源,包括建成環境之外的社會和心理問題。
2000年代
[編輯]到2004年,由於執法工作的努力,CPTED方法的要素已獲得了國際上的廣泛接受。CPTED術語中的「環境(environment)」通常用於指場所的外部環境。傑弗里認為的CPTED也包含罪犯心理環境的意涵似已消失,即使是以第二代CPTED為旗幟、促進CPTED概念擴展以囊括社會生態學和心理學的人也如此。
2012年,伍德布里奇(Woodbridge)在監獄環境中引入並發展了CPTED的概念,在這種環境中,定罪後的罪犯仍可能繼續犯罪。傑弗里四十年前在康復設施中的研究對犯罪心理的理解,此時被用於減少這類設施中的犯罪。伍德布里奇證明了監獄的設計如何使犯罪禁而不止,並進行了一些改良以減少犯罪。
CPTED技術越來越受益於和設計技術的集成。例如,可以將建築信息模型(BIM)中的待建建築物模型導入遊戲引擎,以評估其對不同形式犯罪的應對能力。[1]
建築環境策略
[編輯]CPTED策略依賴於犯罪行為發生前對犯罪者的決策進行影響的能力。對犯罪行為的研究表明,犯罪與否的決策更多地受影響於潛在犯罪者感知到的風險,而不是回報或侵入的容易程度。對犯罪分子而言,被捕的確定性而非懲罰的嚴厲性才是主要威懾因素,因此,提高被捕的確定性將有助於減少犯罪行為。與這項研究一致的是,基於CPTED的策略強調增加犯罪者感知到的被發現和逮捕風險。
與1970年代防禦空間準則的廣泛實施相一致,到2004年為止的多數CPTED實施案例完全基於這一理論:正確設計和有效利用建築環境可以減少犯罪、減少對罪案的恐懼,並改善生活質量。CPTED的建築環境實施方案試圖透過控制可能發生犯罪的建築環境來打消罪犯的犯罪意圖。莫法特(Moffat)提出了六個主要概念:領域性、監視、出入控制、形象/維護、活動支持和目標加固。在預防或避免任何鄰里社區中的犯罪時,應用所有這些策略是關鍵。
自然監視和出入控制策略能降低犯罪的概率。領域強化透過各種措施強化社會控制。形象/維護和活動支持為社區提供了安全感和透過活動來抑制犯罪的能力。目標加固策略將所有這些技術綜合起來後,作為解決犯罪問題的最後一道防線。
自然監視
[編輯]自然監視透過提高潛在罪犯對群眾的能見度,增加了它們圖謀不軌行為的風險。透過設計物理特徵、活動和人物的布置可實現自然監視,以最大程度地使空間及其使用者可見,並促進私人和公共空間合法使用者之間的積極的社會交往。潛在的犯罪分子感到受到了越來越多的監視,因此自然地認為風險增加。這種被感知的風險增加進一步使它們認為缺乏可行和隱蔽的逃跑路線。
- 設計街道以增加行人和自行車通行
- 布置可俯瞰人行道和停車場的窗戶
- 保持窗簾打開
- 利用來往的車輛流來監視
- 創建可提供監視的景觀設計,尤其是在指定入口和其他可能的入口附近
- 根據情況使用儘可能矮且不遮擋視線的圍欄
- 在建築物入口處使用透明門廊
- 進行照明設計時,避免照明不良,以免給潛在的觀察者造成盲點並錯過關鍵區域。確保潛在問題區域的照明良好(道路、樓梯、出入口、停車場、自動取款機、電話亭、郵箱、公交車站、兒童遊樂區、娛樂區、游泳池、洗衣房、儲藏區、垃圾回收站等)
- 避免使用過亮的安全照明,此類照明會產生眩目的眩光和/或深陰影,從而妨礙潛在觀察者的視線。眼睛能夠適應夜間照明,但難以適應極大的照明亮度差異。使用低強度的燈光通常需要更多的燈具。
- 使用帶燈罩的照明燈具來控制眩光
- 沿道路和其他行人區放置高度適當的照明,以照亮空間中人們的面部(並辨別潛在襲擊者的面部)
- 利用具有多個視角的彎曲街道,增加房屋的入口數,並且使逃跑路線更難通行
自然監視措施可以透過機械和組織措施加以補充。例如,可以在無法實現從窗口監視環境的地方安裝閉路電視攝像頭。
自然出入控制
[編輯]自然出入控制透過採取措施明確區分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從而限制犯罪機會。透過有選擇地放置出入口、圍欄、照明和景觀以限制出入或控制流量,就能實現自然出入控制。
- 使用清楚、可識別的入口
- 使用建築結構將人員引導至接待區
- 將迷路園入口和公共洗手間結合布置,避免前廳或雙進入口產生的隔離
- 在落地窗戶下方使用低而刺的灌木叢。在柵欄旁邊使用蔓生的帶刺的植物,以防止入侵。
- 消除通往屋頂或更高樓層的設計要素
- 在低層住宅前院,沿用地界線使用齊腰的柵欄控制出入並實現監視。
- 在前院和後院之間使用帶鎖的門
- 沿著側院之間的橫向用地界線,設置齊肩的開放式柵欄,並延伸至後院之間。它們應充分不受景觀美化的影響,以促進鄰居之間的社會交往。
- 在後院和公共小巷之間使用堅固的高封閉圍欄(例如磚石結構),而不要使用從擋住所有角度視線的牆壁。
自然訪問控制用於補充機械和操作訪問控制措施,例如目標強化。
自然領域強化
[編輯]領域強化透過增強空間的界定和改善權屬問題來強化社會控制。明確界定私人空間的環境設計有兩個作用。首先,它能產生一種主人翁意識。所有者擁有既得利益,更有可能反擊侵入者或報警。其次,對空間的擁有感創造了一個環境,其中「陌生人」或「侵入者」變得明顯而更易識別。透過使用建築物、柵欄、人行道、標誌、照明和景觀來宣示所有權並界定公共、半公共和私人空間,就能實現自然領域強化。另外,也可透過將未分配的場所分配給特定用戶來實現相同的目的。
- 維護場所和環境美化,以警告侵入者該空間有人使用。
- 在居民區提供樹木。研究表明,與沒有樹木的類似空間相比,擁有更多樹木的住宅室外空間被認為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更安全且更可能有人使用。
- 將私人活動限制在已界定的私人區域內。
- 在出入口上懸掛保安系統標牌。
- 避免使用鋼線網眼圍欄和蛇腹形鐵絲網,因為它們傳達的含義是此處缺乏看管、被發現的風險低。
- 在商業或公共服務環境中,在公共區域放置座位或休閒設施等便利設施,有助於吸引更多的需要的使用者。
- 在公共區域安排活動,增加適當的用途,吸引更多的人,並增加人們對這些區域有人管理的意識。
- 在住宅的所有入口處設置動作感應器。
領域強化措施能提升一般使用者的安全感,並使潛在犯罪者意識到遭受逮捕或發現的巨大風險。當人們為擁有的地產感到自豪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護自己的財產時,這些地區的侵入就更困難,犯罪就能被震懾。一個地區內犯罪越困難,犯罪的發生也就越少。
其他CPTED元素
[編輯]上文提到了CPTED的維護和活動支持方面,但是由於它們不是建成環境中的物理設計元素,因此常單獨處理。
維護
[編輯]維護是對財產所有權的一種表達。環境惡化表明場地的使用者對場地缺乏控制,且表明其更容易容忍對秩序的違反。破窗效應理論顯示了維護在威懾犯罪中的重要性。破碎的窗戶理論的支持者認為財產維護中應當奉行「零容忍」,認為破窗的存在會誘使破壞者破壞附近的更多窗戶。修復破窗的時間越早,將來發生同類破壞的可能性就越小。各類的故意破壞在廣義上也屬於「破窗」的範疇。塗鴉被擦除得越快,後來者就越看不到該地區有塗鴉,該地區被再次塗鴉的可能性就越小。社區的正面形象能展示出業主的自豪感和自我價值感,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剝奪的。
活動支持
[編輯]活動支持能夠增加建築環境用作安全的活動的用途,目的是增加發現犯罪活動和不良活動的概率。設計使用者的自然監視是偶然的,並沒有專門的計劃讓人們提防犯罪活動。透過放置關於活動的警告和指引標誌,地區的居民能夠更好地參與周圍的活動。他們將更加關注誰可以在那裡、誰不應該在那裡,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什麼看起來可疑。
效果
[編輯]CPTED策略成功的條件是它給最終用戶帶來儘可能少的麻煩,且CPTED設計過程有環境設計師、土地管理者、社區活動者和執法人員的共同參與。如果沒有社區的幫助,上述策略將無法實現,並且整個社區都有責任建設更安全的人居環境。對美國的多組分CPTED倡議進行的一項元分析發現,倡議使搶劫案件減少了30%至84%(Casteel和Peek-Asa,2000)。[2][3]
效果方面,該策略更準確的名稱是透過環境設計遏制犯罪。研究表明,使用CPTED也許未必能阻止罪犯犯下某些罪行。CPTED依靠對自然環境的改造,這將導致犯罪者做出某些行為決定,其中一些包括停止犯罪。這些更改是為了鼓勵某些行為而設計的,因此,它們是打消了念頭而不是最終「阻止」了行為。
除了在降低犯罪率方面具有成本效益的吸引力外,CPTED通常還可以降低預防犯罪的總體成本。改造現有環境以滿足CPTED的要求可能所費不貲,但是當考慮設施規劃的初始設計階段時,根據CPTED原理進行設計的成本通常會比傳統方法低。因為CPTED照明設計可以顯著降低能耗,運營成本通常也較低。CPTED的吸引力還在於它減少了執法者的職責。有時,CPTED要求改變整個街道的風格,建築物必須開更多窗戶以滿足標準,且建築物往周圍其他區域(如停車場或店面)的視野和出入口也可能需要改變。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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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編輯]- International CPTED Association
- European Designing Out Crime Association
- Stichting Veilig Ontwerp en Beheer (the Netherlands)
- California Designing Out Crime Associa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Crime prevention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 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CPTED Annotated Bibliography. Url last accessed May 6, 2006.
- https://www.crcpress.com/21st-Century-Security-and-CPTED-Designing-for-Critical-Infrastructure-Protection/Atlas/p/book/9781439880210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