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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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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裕(?—?),清朝湖北漢陽人。

雍正初年,以買官擔任知縣,擔任江南清河知縣。不久遷任山西知府。乾隆年間,擢拔為雲南巡撫。乾隆二十二年,一裕向雲貴總督恆文建議製造一金爐上貢,恆文不敢不答應。恆文派人前往民間,以賤價收購黃金,「私飽已囊,籃簋不飭。」。郭一裕乃疏劾恆文貪污,列款五罪。乾隆下令刑部尚書劉統勛與貴州巡撫定長審查,證實情節屬實。皇帝賜恆文自盡,郭一裕被發往軍台,雲南布政使、雲南按察使一併被革職,史稱金爐案。後,准以輸金贖罪,授河南按察使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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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33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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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列傳一百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