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1日,遼寧省大連市石油七廠發生分氣裝置爆炸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18人重傷,6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52.37萬元。爆炸當時,地震台測得2次規模為1.2及0.8的爆炸震動。
經調查認為,脫丙烯塔與重沸器之間連通管上的焊縫由於低周疲勞而斷裂,使丙烷大量排出並急劇汽化,在同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濃度後,接觸到162m遠處的加熱爐明火,從而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