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六四事件紀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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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條目
[編輯]沒必要每年都寫一次。—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4:13 (UTC)
- 把其他條目合併到一個過於冗長的條目,是甚麼道理?--Soulsreach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4:39 (UTC)
- 合併條目,無需為每個紀念活動單獨開條目,參考911紀念活動英文條目,911的紀念活動更多,沒必要每個得寫出來,總結概述即可。—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7:05 (UTC)
- (:)回應一年一次的應該歸類,沒有直接聯繫的條目,不應合併在一起。—Mokaw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8:42 (UTC)
- (:)回應:沒有必要每年都寫,因此現在不是有二十個周年條目。但只要某一週年有足夠的資料內容編寫成獨立條目並不低於小作品標準,該條目便有存在價值,就如同年份條目一樣。亦因此我不排除每個週年的條目將會被創建。再者,我不認同911紀念活動比六四紀念質量高,雖則不同國家政府對紀念活動有不同的態度和規範。—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2:55 (UTC)
- (:)回應:請具體解釋,「足夠的資料內容編寫成獨立條目並不低於小作品標準,該條目便有存在價值」。另,年份條目不可和該條目作類比,如要反駁,也請做具體解釋。—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03 (UTC)
- (:)回應:合併也不是把甲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上方、乙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下方,花了我不少工夫呢!「具體解釋」請自行閱讀維基百科的方針秋指引或麻煩其他維基人了,請原諒我沒有信心解釋得使你明白。雖則我也有興趣看你「年份條目不可和該條目作類比」的具體解釋。—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57 (UTC)
- (:)回應:首先,「把甲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上方、乙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下方」絕對不是我對「合併」的概念,你這樣理解可能是因為我是這樣做的,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合併事情懸而未決,先堆砌在一起,等事情有了結果,再做修改。其二,在下不願給我這個新人作解釋也罷,只問一句,一個條目如你所說的「資料充足,長度也不低於小作品標準」,如果其重要性不足以獨立開設條目又如何?其三,我隨便選取的一個年份,1983年或香港1983年,該條目屬於以時間為軸的索引條目,該條目屬於基礎條目;就算當年一事不發,或者某年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如香港182年,該條目屬於「待建條目」,和蔣中正的右臂長度不同,前者的重要性已有由其基本作用和屬性所決定了。—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4:32 (UTC)
- 我不想來回踢皮球,問題的關鍵在於六四事件十八週年等條目的重要性,是否有必要為每個活動單獨開條目?一個時間一個地點的紀念活動便寫一個條目,另一個時間另一個地點為相同的事情舉辦的紀念活動再寫一個條目。我的主張是沒有其必要性。
- ps:89年在香港為64舉辦的大型活動不屬於這個討論的範圍,那次活動有獨立保存的必要。—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4:32 (UTC)
- (:)回應:合併也不是把甲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上方、乙條目剪下貼在新條目下方,花了我不少工夫呢!「具體解釋」請自行閱讀維基百科的方針秋指引或麻煩其他維基人了,請原諒我沒有信心解釋得使你明白。雖則我也有興趣看你「年份條目不可和該條目作類比」的具體解釋。—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57 (UTC)
- (:)回應:請具體解釋,「足夠的資料內容編寫成獨立條目並不低於小作品標準,該條目便有存在價值」。另,年份條目不可和該條目作類比,如要反駁,也請做具體解釋。—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03 (UTC)
Wikipedia:重複條目存檔
- 六四事件十八週年(討論)及維園六四燭光晚會(討論) → 六四事件紀念活動:由User:Jul掛上建議合併模版之條目。—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4:50 (UTC)
- (-)反對:原條目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及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只有一小段內容重疊,即十八週年的晚會,故不宜合拼。但六四事件紀念活動仍可保留,敍述每次週年紀念的大事以及集會、遊行、交流研討、出版等不同的紀念活動。—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2:30 (UTC)
- (:)回應:請指出六四事件十八週年條目中,哪些內容既符合「六四事件十八週年」,但又不與六四事件紀念活動「重疊」的內容?請注意,六四事件十八週年描述的是在六四事件的第十八周年所發生的,紀念六四事件的活動;而不是在六四事件後的第十八年時,發生的有關於六四事件的事情。如果條目記述的是後者,就要考慮,是否有記述在wikipedia的必要。—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2:47 (UTC)
- 另注,合併理由。無需為每個紀念活動單獨開條目,參考911紀念活動英文條目,911的紀念活動更多,沒必要每個得寫出來,總結概述即可。—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10 (UTC)
- (-)反對:原條目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及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只有一小段內容重疊,即十八週年的晚會,故不宜合拼。但六四事件紀念活動仍可保留,敍述每次週年紀念的大事以及集會、遊行、交流研討、出版等不同的紀念活動。—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2:30 (UTC)
- (-)反對:有無必要者,見仁見智,惟資料充足,,不宜合併(請參攷以前user:下一次登彔與我合譯之簡要風格)。(好好的完整一條目,為什麼要 硬 併入另一條,扼殺其發展空間?)我不是中文維基常客,只是經由跨維基來到,故到此為止;惟請集中討論。個人認為,六四燭光晚會遠比歐洲盃、世界盃、世界小姐更重要,而且每年有不同主題。* : -) ---Hillgentleman | 書 | 二零零九年六月五號(星期五)格林尼治 14時40分12秒。
- (:)回應:問題的關鍵在於六四事件十八週年等條目的重要性,是否有必要為每個活動單獨開條目?一個時間一個地點的紀念活動便寫一個條目,另一個時間另一個地點為相同的事情舉辦的紀念活動再寫一個條目。我的主張是沒有其必要性。—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4:48 (UTC)
方案
[編輯]方案一:保留全部三個條目
[編輯]惟仍要解決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條目可能過於冗長問題,確保條目符合摘要格式。—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48 (UTC)
- (+)支持:但建議刪除六四事件紀念活動#紀念歷程—Tlrmq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14:00 (UTC)
- 唉,這位仁兄避重就輕欲蓋彌彰的法子也是不少,我之前已經說了,不想來回踢皮球,你在核心問題避而不談,非要另開方案。厭了。—Zhjul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45 (UTC)
- (-)反對:首先,我的提議只有一個,或者也可拆成兩個,即,六四事件十八週年(討論)及維園六四燭光晚會(討論) → 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單獨討論這個提案,如果通過,再定是否留下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如果提案通不過,自然保留原有2條目,再討論是否留下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有何故提起新方案?—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25 (UTC)
- 再者,你給的所謂的第一方案就是提案不通過,理由是「條目沉長」問題,在下不敢苟同。如果一個條目過於沉長,應先使文章的複雜度降到最低,其後,判定其細節內容是否足夠獨立開設條目,例如,香港條目,在香港條目下,「香港人口」章節應該儘量概括主要內容,儘量減少複雜度。但其細節內容足以開設獨立條目,故有香港人口。你的「第一方案」有欲蓋彌彰顛倒順序的嫌疑,應先決定是否合併,合併的理由就是其條目不足以單獨開設,如果合併之後文章沉長,只要縮減其次要內容即可。—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25 (UTC)
- 第三,這裡討論的是(我已經複製三遍了始終避而不答),問題的關鍵在於六四事件十八週年等條目的重要性,是否有必要為每個活動單獨開條目?一個時間一個地點的紀念活動便寫一個條目,另一個時間另一個地點為相同的事情舉辦的紀念活動再寫一個條目。我的主張是沒有這個必要。—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25 (UTC)
- (:)回應:請看一看維基百科:合併和移動頁面#為何要合併頁面、維基百科:重覆條目、維基百科:重要度、維基百科:知名度。所謂合併是條目在無意間被重複創建敘述相同的主題,因此需要被合併成一個條目。現在不少意見指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有條件自成條目,你的意見便在方案三乙較可行。三個方案就是考慮了四個可能的解決目的。現在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條目已經有額外內容,因此即使不合併另外兩條目亦不代表要刪除新的條目。—Tlrmq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9:19 (UTC)
- (+)支持,留意地域中心問題。-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6月8日 (一) 05:15 (UTC)
- 地域中心問題,何意?—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00 (UTC)
- (:)回應,如把三個條合併,變相等於篇幅著重於香港,便是地域中心,因此我反對合併。-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6月8日 (一) 06:55 (UTC)
- (:)回應,上面我寫的應該已經可以回答你的問題了,合併後如產生問題應再作修改,「地域中心問題」和「條目沉長」一樣,不能因為修正後產生的問題而拒絕修改,特別是在後續的新問題可以得到修正並且不會和修改前的老問題形成「循環問題」的時候。—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11:13 (UTC)
- (:)回應,另外,我比較同意。122.100.146.231 (留言) 在上面的提議,留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和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按照地區分類,撰寫世界各地為六四舉辦的紀念活動,「維園晚會」寫在香港地區的下面,主條目指向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內的香港部分併入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其他內容按照地區分分類併入六四事件紀念活動。—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11:18 (UTC)
- (:)回應,如把三個條合併,變相等於篇幅著重於香港,便是地域中心,因此我反對合併。-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6月8日 (一) 06:55 (UTC)
- 地域中心問題,何意?—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00 (UTC)
方案二:刪除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條目
[編輯]還原基本步。—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48 (UTC)
- (+)支持,這種條目容易使WK論壇化和政治化,秉承標準一致的原則,對於每年的紀念的流水帳,要麼全部保留要麼全部刪除,對於中文WK,我以為還有更多更重要的條目需要創建和充實,把精力花在這種政治和意識形態衝突的條目上實在不值得。—Pagan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6:35 (UTC)
- 在自由世界,遊行示威是很自然的,對於社會亦是很重要的,如實記載經過也不涉及政治意識型態。只有極權國家才會有所禁忌。219.77.171.135 (留言)
- to Pagan (留言): 按照你的提議,那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及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也可以一併刪除了。—Zhjul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11:21 (UTC)
- (-)反對,所有政治條目也該刪除。-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09年6月8日 (一) 16:05 (UTC)
方案三:刪除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六四事件十八週年條目
[編輯]方案三甲乙可同時或獨立通過。—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5:48 (UTC)
方案三甲:只刪除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條目
[編輯]方案三乙:只刪除六四事件十八週年條目
[編輯]- (!)意見,除非有證據證明六四事件十八周年有其特殊性或特殊意義、或該年發生了特別影響重大的事,否則應依內容適合程度合併到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或六四事件紀念活動。而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可說是香港特有的紀念活動,知名度和重要性都不會有任何疑慮,而且現時的內容亦足以獨立成條,合併反而會讓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條目過度冗長。--122.100.146.231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9:24 (UTC)
- (+)支持:我覺得你說的方案比較折中,保留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和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按照地區分類,撰寫世界各地為六四舉辦的紀念活動,「維園晚會」寫在香港地區的下面,主條目指向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內的香港部分併入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其他內容按照地區分分類併入六四事件紀念活動。
- PS:我覺得你的「香港特有的紀念活動」說的非常好,六四在哪裡的影響也比不過香港,北京比不過,巴黎比不過,華盛頓比不過,台灣澳門也比不過。香港對大陸排斥的心理,「六四」又是個「絕對正義」的發洩渠道,豈有不大肆紀念一番的道理?上面的仁兄都說了「六四燭光晚會遠比歐洲盃、世界盃、世界小姐更重要」,既然如此,維園六四燭光晚會當然要留下,這是香港重要的歷史過程之一,幾十年之後再回顧香港的歷史,相信這個持續多年的活動也會再被分析背後的成因。—Zhjul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17 (UTC)
- 二十年前發生的六四事件,時至今日仍是中國內地的禁忌,台灣有很多人以別國自居又怎會有我們這邊岸的誠意去關心國家大事。昔日,陸台港澳的群眾都曾大力聲援當年的學生愛國民主運動。現在香港成為兩岸四地唯一有大型紀念六四的地方,這不是香港對大陸排斥的心理,而是可悲的現實。難道世界性足球賽、選美會比愛國民主運動這國家大事重要嗎?我作為香港人感到自豪,愛國但不盲目愛黨,有自由發表意見期待國家以經濟、人權兩條腿發展。五四運動中心思想是德先生和賽先生,神七升空了我們便要捨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嗎?—Tlrmq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04 (UTC)
- 每次回答你實際上是挺費神的一件事。不過你的話中有一點確實讓我覺得我有個地方說錯了,「香港對大陸排斥的心理」應該改成「香港對共產黨排斥的心理」,但如果當今是國民黨統治中國,而且人權自由、經濟實力尚不如香港的情況下,香港就會不排斥國民黨了?你說關心大陸的事,我很感動,兩岸心理上還有不小的溝,就用時間來抹平,現在我們求同存異。咱們還是回過頭來討論條目撰寫的事宜。—Zhjul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3:43 (UTC)
- 有關條目的回應在上方方案一,這裡在補充一下。條目有約二十人編寫、三十九項參考資料,內容包括多項政治事件和紀念活動,以及親北京香港立法會議員、民運人士、國際元首言論,滿足了重要度和知名度的條件。如果有人其餘週年編寫條目,我贊同將各週年放在一個條目。而現況是不適合合併到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因為非晚會相關篇幅較多。至於合併至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如果不是我作出的修改,那根本不是合併,而是條目更名而已(十八週年更名為紀念活動);況且條目內沒有十八週年以外的內容,比其單獨成條更不洽當吧!—Tlrmq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02:19 (UTC)
- 兩年前我是維基菜鳥,當時我想,八九年出生的小孩都已成年了,香港政權移交都十年了,如果足球賽、選美活動可以每年一條,六四週年也可以每年一條啦;只不過我當時只寫了一年,心裏計劃是希望每一年都寫一條,其他年份都有待填寫,但是自己沒有那麼多時間常常來玩;況且2007年的六四週年,當時是發生了不少事情,可讓後世參考。如果每一年都詳盡記錄,待未來六四平反了,就有一個客觀的時間軸可供後世研究六四平反前海內外的各方立場:因為我相信六四終有一天會平反,而中國民主化後,一定會有大量的學術研究,如果我們今天好好保存歷史資料,將對後世研究有莫大幫助,到時也會提升維基的重要性及注目度。對於有人說要刪掉或者合併,我想反問,保留這樣一條是不是很礙眼?是不是浪費了紙張?幾萬個中文字也比不上一幅圖的硬碟空間?雖說沒有「必要」,但留下來這一條是不是要花管理員很大的力氣去維護?留下這一條究竟侵犯了誰?上面有人提到,六四週年好像只有香港人才關心,但需要問,這是政治操作的扭曲結果,還是人民的心裏訴求?發生在北京的歷史性事情,北京人民真的沒興趣?真的假的?放在五十年後再來看,答案又會是如何?有人不以為六四週年有什麼重要,那麼如果同理,我也不會認為足球賽、選美、甚至香港政權移交十週年有什麼重要。—混C沌 2009年6月20日 (六) 03:03 (UTC)
- 有關條目的回應在上方方案一,這裡在補充一下。條目有約二十人編寫、三十九項參考資料,內容包括多項政治事件和紀念活動,以及親北京香港立法會議員、民運人士、國際元首言論,滿足了重要度和知名度的條件。如果有人其餘週年編寫條目,我贊同將各週年放在一個條目。而現況是不適合合併到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因為非晚會相關篇幅較多。至於合併至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如果不是我作出的修改,那根本不是合併,而是條目更名而已(十八週年更名為紀念活動);況且條目內沒有十八週年以外的內容,比其單獨成條更不洽當吧!—Tlrmq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02:19 (UTC)
- 每次回答你實際上是挺費神的一件事。不過你的話中有一點確實讓我覺得我有個地方說錯了,「香港對大陸排斥的心理」應該改成「香港對共產黨排斥的心理」,但如果當今是國民黨統治中國,而且人權自由、經濟實力尚不如香港的情況下,香港就會不排斥國民黨了?你說關心大陸的事,我很感動,兩岸心理上還有不小的溝,就用時間來抹平,現在我們求同存異。咱們還是回過頭來討論條目撰寫的事宜。—Zhjul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3:43 (UTC)
- PS:我覺得你的「香港特有的紀念活動」說的非常好,六四在哪裡的影響也比不過香港,北京比不過,巴黎比不過,華盛頓比不過,台灣澳門也比不過。香港對大陸排斥的心理,「六四」又是個「絕對正義」的發洩渠道,豈有不大肆紀念一番的道理?上面的仁兄都說了「六四燭光晚會遠比歐洲盃、世界盃、世界小姐更重要」,既然如此,維園六四燭光晚會當然要留下,這是香港重要的歷史過程之一,幾十年之後再回顧香港的歷史,相信這個持續多年的活動也會再被分析背後的成因。—Zhjul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4:17 (UTC)
- (+)支持:我覺得你說的方案比較折中,保留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和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按照地區分類,撰寫世界各地為六四舉辦的紀念活動,「維園晚會」寫在香港地區的下面,主條目指向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內的香港部分併入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其他內容按照地區分分類併入六四事件紀念活動。
移除維園六四燭光晚會合併到六四事件紀念活動模版
[編輯]爭議集中在六四事件十八週年合併到六四事件紀念活動,如十四天內無人反對上述事宜,將移取該對版,以便集中討論。—Tlrmq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5:09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六四事件紀念活動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110323/HK-gzb1.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503114509/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110323/HK-gzb1.htm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8月6日 (日) 13:59 (UTC)
提案:1989 年至今的波蘭古蹟
[編輯]見西班牙語維基 https://es.wikipedia.org/wiki/Monumentos_conmemorativos_de_las_protestas_de_la_plaza_de_Tiananmen_de_1989#Polonia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nument_in_Memory_of_Chinese_from_Tiananmen
原諒我的 中文。 我提出以下建議:
在波蘭弗羅茨瓦夫,天安門廣場安撫死難者紀念碑始建於 1989 年,後來在原始紀念碑被安全部門摧毀後重建。 24 該紀念碑在 2021 年仍然存在。 +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Wroclaw-pomnik_Tien-An-Men.jpg
如果你有興趣,你可以通知我 (@)。Zezen(留言) 2021年7月30日 (五) 10: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