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條目的設置是不是本末倒置呀。 桃花源的概念先有,大多數人所知的是文學上的意義。 桃花源的地名只是套用這個概念,也並不知名。我覺得應該把文學的概念作為主條目,地名做消歧義。不知是否有人同意。 - Munford 23:19 2006年9月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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