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芭芭拉·利斯科夫
外觀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芭芭拉·利斯科夫屬於維基百科人物主題科學家、發明家及數學家類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似乎沒有侵權啊?
[編輯]作者不是已經在原網站說了麼,這個條目是他編輯的。他把自己的文章同時發在了維基百科和自己的Blog,應該算不上侵權啊。—Xionglingfeng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23:59 (UTC)
沒有侵權,是同一個作者寫的,所以一模一樣,可以參考原文,裡面有寫。 Dio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6:48 (UTC)
Hi,Wing。剛才看到這個條目被質疑了。其中主體內容是翻譯自英文版的:http://en.wikipedia.org/wiki/Barbara_Liskov 。 而且你指出的被侵權對象:http://www.sciencenet.cn/m/Print.aspx?id=220110 ,是我的blog。雷厲風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7: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