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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韋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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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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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算太著名的政客,尤其他即將退休,應該使用廣泛知曉的譯名,便於檢索。參考BBC譯名。 -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1:04 (UTC)[回覆]

    • 和議 Clithering。引用一位管理員的講法
      先到先得並不是維基百科選擇譯名時的第一考量基礎,排在第一優先的應該是『最廣為使用、知悉的譯名』,但是因為中文維基是由台灣、港澳、中國大陸與星馬地區等幾個不同主要中文區的用戶(再加上一些在其他國家的華人)作為組成主體,因此若單純以使用人數多少來比較,會陷入譯名以中國大陸譯法獨大、其他地區用戶乾脆出走自立門戶的紛爭之中,因此才出現了『假如譯名的衝突是起於不同地區的最廣為使用的譯名之落差,則以先到先得原則處理之』這樣的附帶方案。言下之意,假如問題不是出在地區用詞差異的緣故,那麼就不該隨便動用先到先得原則,相反的,只要符合最廣為使用的原則,縱使是源自粵語發音的港澳譯名,也應該被一視同仁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7日 (五) 22:13

既然引用來了,不妨看看:「排在第一優先的應該是『最廣為使用、知悉的譯名』」。里德見於中國大陸、台灣、新馬及英國媒體,韋俊安只見於港澳媒體。而且,John Reid 此人出任 front bench 要職比較晚,遠在九七之後。其粵語系譯名因此也沒有實際重大影響,甚至在香港媒體中都不被貫徹使用,而是經常使用里德。請看 蘋果日報 亞洲周刊 中國評論通訊社。所以先到先得不適用。-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4:56 (UTC)[回覆]

你不同意?難道你不同意Wiki就不轉了?還好,Wiki是講 WP:V的。現在我已找出英國媒體譯名,中、台、新等地情況隨手看看就知道,然後香港三個知名媒體網站都使用中文普遍譯名,難道還不證明這是廣為使用的譯名?誰說過中文Wiki是以「港澳地區廣泛採用的譯名」為準的?先到先得,只在兩個不同譯名使用度基本相當的情況下作為補充原則。有本事,你也去找點新華社、BBC使用韋俊安的例子來?口氣不小,蘋果、亞洲周刊算零星,你倒是來點大規模的證據看看?-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5:17 (UTC)[回覆]

「韋俊安」這個譯名在香港具有廣泛使用性,我將之建立,完全符合先到先得原則,有何不妥?以往的討論已經清楚說明,如果地區存在差異,則「先到先得原則」先於「最多人使用原則」,難到這點閣下還不理解?我想閣下所提出的連結真,既天真又可笑。要證據就請自己去香港搜尋器看看,同時多點看看香港的報紙、文章。閣下竟然在網絡虛擬世界找幾個網站,就將自己當成「香港通」,這種權威不可思異。

根據閣下的邏輯,現時下一步做的應該是把所有以港澳地區譯音命名的條目通通去掉,這樣究竟是誰矮化誰?我想,下一步,閣下又會把「海參崴」條目重定向到那個「符拉迪沃斯托克」,因為根據閣下所謂的「廣泛使用理論」,你只需要在台灣google找幾個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網頁,然後再到香港Google做同一樣的功夫,這樣就可以證明「符拉迪沃斯托克」具不分地域的廣泛使用性。天啊,這樣不合邏輯的東西,還成理由嗎?--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6:14 (UTC)[回覆]

WP:V懂不懂?什麼叫虛擬不虛擬?Wiki是虛擬嗎?蘋果日報、亞洲周刊、中國評論周刊都是有名有姓有發行量的媒體,它們的官方網站難道不能作為可查證來源?現在我可以通過可查證資料證明里德這一譯名在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英國使用,而且也被香港的部分知名媒體使用。而你空口說白話,說來說去是韋俊安在香港廣泛使用,請問哪個更加符合「最常見譯名」這一原則?
還有,你懂不懂什麼叫自由版權?你建立的條目,就是你的條目了?居然還說「法」?哪條法?信口開河。-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6:31 (UTC)[回覆]
你要資料來源到網上找就是了,但我希望閣下不要活在網絡虛擬世界了。我每日也有閱讀蘋果日報,肯定該報有用「韋俊安」譯名,要找你來香港的圖書館,報紙存檔館多的是。還有閣下可以聽香港的無線新聞、亞視新聞、有線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全部都是用「韋俊安」,這些新聞沒有連結,不知怎樣給你。--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6:50 (UTC)[回覆]

(!)意見:如韋俊安/約翰‧里德他本人沒有聲明必須使用哪一個作為他的中文官方譯稱,我個人較支持S19991002的看法。另外多說一句,移動戰始終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請大家還是平心討論。Stewart~惡龍 2007年12月7日 (五) 17:06 (UTC)[回覆]

「要資料來源到網上找就是了」?WP:V#舉證的義務是假的?「添加或恢復材料的編輯者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都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來源必須以清晰並準確的方式列出,並能讓讀者能夠找到支持被質疑內容的原文。」我已履行我的舉證的義務,並根據可查證資料作出編輯。我認為現有材料已經證明,里德相比韋俊安是常見得多的譯名,採用里德的有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英國和部分香港知名媒體,使用韋俊安的只有港澳媒體,所以按照Wikipedia:命名慣例正式方針,里德應該作為條目名。現在請有異議者提供可查證來源。—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8:29 (UTC)[回覆]

閣下已履行了舉證的義務?可笑,閣下提供的三五個網頁,充其量只證明香港有人使用約翰‧里德為譯名,但不代表具廣泛代表性。閣下硬要使用網上資料佐證,並認為三五個網頁代表一切,那我也可以提供不少「佐證」,比如蘋果日報明報大公報大紀元報太陽報頭條日報蘋果日報2文匯報紐約中文電台中國評論新聞。另外還有星島日報等等。本人不知閣下如何衡量一個譯名的廣泛採用性,但如果閣下單單用網上世界代表一切,完全不可取。至於方針方面,記得閣下以此人「不太出名」和「即將退休」為移動理由,不知這又是哪條方針規定的?--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8:42 (UTC)[回覆]

三五網頁當然不代表一切,但是可以說明是否有人使用。既然已經同意里德在香港也有使用,現在我們來看韋俊安是否在港澳媒體以外也有使用。根據你提出的10個連結,其中明顯是香港媒體的蘋果(2個) 明報 大公報 太陽報 頭條日報可以全部忽略,因為韋俊安在香港也有使用從來不是任何問題。現在來看剩下四個的是否具有非港澳屬性:

  1. 大紀元報,大紀元是唯一沒有正當收入的媒體,其公信力只要看Wiki採用其材料的態度就知道了,作為私有出版物,其編輯嚴謹程度完全可以質疑。請看香港大紀元的這篇報道,篇名就叫:「英國後貝理雅時代 布朗收拾殘局 任重道遠」,貝理雅和布朗同時出現,並且在文中也使用了「里德」的譯名,可說是一本糊塗帳。
  2. 文匯報,所引頁面是港澳版,請看該頁面最下面:「 香港文匯報(網絡)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7 WENWEIPO.COM LIMITED」
  3. 紐約中文電台,建立時間不足三年,無平面出版物,其廣播範圍是限於美國紐約和費城。
  4. 中國評論新聞,我已引用其作為香港媒體。見頁面下面「聯繫方式」,打開新頁面內容如下:「電話:(852)28816391 傳真:(852)25042131  電郵:[email protected]  中國評論通訊社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國衛中心16樓1602室」。

可見,你提供的十個連結中只有兩個不完全是港澳屬性的媒體。大紀元是非贏利性質非中立性媒體,是幹什麼的大家都清楚,嚴謹程度看上面的例子已知。紐約中文電台是最新由在海外華人建立的地方性電台。這兩者的公信力,影響力,和你自己引用兩次的蘋果日報、亞洲周刊比,哪個更重?

譯名使用情況統計(歡迎任何人也請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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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表格人人也可編輯,己完善各方點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覆]
非港澳:

  • BBC,英國,里德
  • 人民日報,中國大陸,里德
  • 聯合早報,新加坡,里德
  • 紐約中文電台,美國,韋俊安,但該網站新聞只有一頁,且無任何其它報道或相關連結。
  • 大紀元,既有里德又有韋俊安,在同一篇文章內都出現譯名混用。

港澳:

  • 蘋果日報,既有里德又有韋俊安。
  • 亞洲周刊,屬於明報旗下,里德
  • 大公報,又有里德又有韋俊安。

以上全部是香港發行量最大的報刊之列,但是顯然是仍然會使用里德這一譯名。 所以現在情況是世界各地主流媒體和香港主流媒體部分使用里德,香港大部分媒體和一兩個嚴謹程度極其值得質疑的「新興」媒體(一個是全世界地域不明,編輯部不明,一個是限於美國某城市)使用韋俊安,到底哪個是「更常用」?—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20:50 (UTC)[回覆]

真的,請閣下不要如此兒戲了,你自己的「香港資料來源」,不就是不知所謂,首先《亞洲周刊》,不知閣下有沒有看開,《亞洲周刊》的讀者不以香港人,而是以全球華人為銷售目標,根本不可把它來代表香港,閣下隨時可以說「《亞洲周刊》都用布萊爾,所以布萊爾在香港已經廣泛使用」的謬誤。閣下又引用甚麼《中國評論通訊社》,這「通訊社」在香港有沒有發行印刷刊物都成問題,根本不入流,還說我的?真奇怪!

再說,閣下請不要以為網上搜尋器代表一切了,稍有常識都明白,虛疑世界不代表真實世界,還有不是所有主要媒體都在網上同步設有網上版,即使有,十個有九個都要先登記,你怎樣在搜尋器搜也搜不了的。

我今天上過WiseNews搜尋器,此網頁集齊所有香港主要媒體自1998年的所有新聞報導,比起閣下愛用的GOOGLE專業得多。經搜尋所得,自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使用「韋俊安」的報導合共420篇,當中包括有《大公報》、《文匯報》、《太陽報》、《成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經濟日報》、《新報》、《東方日報》、《明報》、《信報》、《都市日報》、《頭條日報》、《香港商報》、《am730》、《壹周刊》等。不計《壹周刊》,過去各報平均有28次引用「韋俊安」。而上面15份報紙,基本就是全香港所有最多人閱讀的報紙。另外電視電台方面,引用「韋俊安」的亦查出不少於87篇,當中包括有線新聞、無線新聞、亞視新聞、商業電台新聞、新城電台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等。反觀閣下提供的「約翰‧里德」,我首先用「約翰‧里德」/「約翰里德」搜查,結果同一時段全都只有0篇結果,再用「里德」搜查,有大約1,000篇結果,可是細心留意之下,卻96%以上都不是指「韋俊安」,最後收窄範圍,先後搜尋「里德 and 國防大臣」及「里德 and 內政大臣」,在同時段內只有41篇結果,同時只有極少報社偶爾使用,明顯是疏忽誤用誤譯的結果,相較「韋俊安」之下,平均每報社在過去6年只曾引用「里德」2.7次,而香港的電視、電台更從無使用里德的紀錄,除非閣下認為香港人不會收看香港的電視電台新聞,否則「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成立。

上面的搜尋亦證明香港有人以「里德」形容「韋俊安」,但在主要媒體間只佔極少數,稱不上廣泛使用「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有理由以「先到先得」原則建立條目。--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6:46 (UTC)[回覆]

大紀元迅速成為頗具影響力的中文媒體,而2001年開始的韓文大紀元的創辦,標誌著中文大紀元大力發展的同時,大紀元亦開始向國際多語種媒體方向發展。大紀元在世界各地相繼發行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俄文版、日文版及西班牙版大紀元時報。2004年8月創刊的英文大紀元,目前主要發行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英國。到2005年,大紀元已成為全球發行廣泛的多語種媒體之一,分佈全球30個國家。[1]

可見大紀元也是國際性報章。另外,BBC 是英國媒體,它用的中文譯名能作準嗎?(註:請任何人也幫忙舉例)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7日 (五) 23:15 (UTC)[回覆]

這個什麼私學,為什麼篡改我的發言。你添加信息不標註也還算了,為什麼還要刪除我的觀點言論?—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48 (UTC)[回覆]
我程序失當。原因己在表格內和下文補回我這樣做的解釋。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6 (UTC)[回覆]
那你倒是找個BBC用韋俊安的例子來啊?BBC不可作準,那大公報也不可作準。請看上面連結,大公報也使用了里德,一時用港譯,一時用中國大陸譯法,似乎是根據個別記者而決定的,因此大公報根本不可作準。
BBC中文網不可作準,大紀元是國際性報章,Wiki對於可查證來源的公信力考量居然在某些人手裡能得出如此結論。倒是看看這篇 [英國後貝理雅時代 布朗收拾殘局 任重道遠?只要看標題,有何感想?

引用:「「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有理由以「先到先得」原則建立條目」。前半句話我從未質疑,我從來只說里德在香港主流媒體有出現。但是因為香港廣泛使用,是否就可以以先到先得「原則」(注意,這根本不是方針)凌駕於最廣泛使用的「方針」之上?

再引用:「證明香港有人以「里德」形容「韋俊安」,但在主要媒體間只佔極少數,稱不上廣泛使用」。前三分之一句話從來就是我試圖證明的,既然已達成共識,那很好,請注意這個「人」包括蘋果日報、大公報等媒體的編、記者。後三分之二句話根本與此爭議焦點無關,我從未試圖證明里德在香港廣泛使用。

所以,現在我的觀點,是里德的譯名在香港以外主流媒體廣泛使用,在香港部分主流媒體也有使用;韋俊安在香港廣泛使用,在香港以外沒有任何主流媒體使用(大紀元是唯一爭議)。現在請作衡量:全世界除香港外的主流媒體加香港部分主流媒體部分報道是甲方,香港廣泛使用和幾乎沒有區域外任何可靠主流使用情況是乙方,到底現在哪個是「更常見」?—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8:54 (UTC)[回覆]

大公報與其他報社編輯水平高低與我無干,何況我現在沒有以大公報作準,我是以過去6年香港各大傳媒的記錄作準,有關統計我已列明,閣下可隨時閱覽,請勿視而不見。另外香港電視電台從沒使用「里德」,這點已可完全作準。
另外我又不明白甚麼「韋俊安在香港以外不曾出現」,閣下在上面自製的列表不就顯示在馬來西亞、國內第二大通訊社和台灣也有使用嗎??「在香港以外沒有任何主流媒體使用」如何結論而來?「先到先得」原則行之有效,閣下何解突然反其道而行,請問是否每個使用港澳譯名的條目都要反覆多重驗證??--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10 (UTC)[回覆]
因為我寫的列表被人無標記篡改,現在我已澄清這些來源的內容,請再檢查。—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30 (UTC)[回覆]
為甚麼引用別人的報導會保留譯名?是堂堂大陸第二大通訊社的編輯水平太低、還是編輯已認為讀者已明白譯名?再糾纏甚麼報紙有用,甚麼報紙沒有用,是一場沒有意思的鬧劇。--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34 (UTC)[回覆]
連這道理都不懂啊,你如果獲得准許引用一篇文章,其默認法律規則就是你不能修改任何字甚至標點。該報道已經明確說明這篇文章是全文轉自香港大公報,擅自修改任何東西都是違法的。還有,什麼中國第二大通訊社,來源請求。—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40 (UTC)[回覆]
「明知讀者看不明譯名」還要引用,那內地報紙可還真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啊!!另「中國第二大通訊社」是閣下自己的列表寫的,要出處應該由閣下提供。--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53 (UTC)[回覆]
任何報紙都要遵守智慧財產權和版權。
還有我已說明,上面部分內容是某「私學」私自不標記加入我的發言的,同時此人還私自刪除我的部分言論。可謂不知羞恥。—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1:41 (UTC)[回覆]
總言之,「明知讀者看不明譯名」還要引用,那內地報紙可還真是「知其不可而為之」。--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1:50 (UTC)[回覆]
引用別人的著作,不能擅自修改內容,是基本法律、道德守則。比之「私學」擅自刪除我的發言,不知要高尚多少。而且「私學」引用的這些都不是報紙,沒有任何發行刊物,不過是網頁。什麼中國第二大通訊社就更加是天外飛仙了,隨便想想就有新華社、上海新民文廣。—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2:29 (UTC)[回覆]
我把該位置改為人人都可提供資料的平台,任何個人意見應該改為在那平台下方發表。那麼請你自行把你在那位置的發言移至另一處吧。未有知會你一聲實在是我程序有問題,做成不便或誤解我深表抱歉。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覆]

改變平台當然可以,以後請標明。因為以上改動,已導致其它編者誤以為是我的意見,不過此事既然已經澄清,可以不再討論。

網絡資源能否作準,請看WP:V#來源。BBC、大公報、蘋果日報、明報等等的官方網站,當然可以作為來源,據我所知在此之前此級別網站從未就其公信力、可靠程度受到質疑。而你引用的很多使百度、新郎用戶自行轉貼,與論壇性質相同,有的是根本不顧版權隨意摘抄的完全不相關網站(像什麼「出國網」)等等,從來源可靠程度、公信力來講,自然遠遠不及我找到的幾個。自己看看url,就知道差別了。—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4:00 (UTC)[回覆]

    • 光華日報,馬來西亞報章。韋俊安
    • 出國在線,大陸河北石家莊的線上資訊網,韋俊安
    • 中央警察大學,台灣桃園,韋俊安
    • 中國新聞社,中國大陸第二大通訊社。韋俊安該報道第一句話 請msuker自行移開此言論,此處己被s19991002改為任何人也可提供資料的地方,任何意見請在下補上
    • 中國台灣網,地區未明,但肯定不是港澳。韋俊安請msuker自行移開此言論,此處己改為任何人也可提供資料的地方,任何意見請在下補上


[希望這表格人人也可編輯,己完善各方點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覆]

我創建的列表內,你加入內容,還不許我在內容上對內容做進一步說明,未免欺人太甚了吧。如果要整合列表,顯然要允許表明身份的質疑,否則,不妨各自分開。

上面的5個連結,全部不是媒體官方網站或者是明確引用香港媒體報道。

  • 光華日報:請看連結,並非本來源。
  • 出國在線,論壇內容,是無出處轉載,該網站無獨立新聞技能。
  • 中央警察大學,百度論壇內容。
  • 中國新聞社,無任何根據稱為中國大陸第二大通訊社,且該報道第一句話說明:「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綜合消息」
  • 中國台灣網,第一句話同上(連網站名都不改):「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綜合消息」。—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4:31 (UTC)[回覆]

不妨再貼一次讓大定討論:

  1. 我今天上過WiseNews搜尋器,此網頁集齊所有香港主要媒體自1998年的所有新聞報導,比起閣下愛用的GOOGLE專業得多。經搜尋所得,自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使用「韋俊安」的報導合共420篇,當中包括有《大公報》、《文匯報》、《太陽報》、《成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經濟日報》、《新報》、《東方日報》、《明報》、《信報》、《都市日報》、《頭條日報》、《香港商報》、《am730》、《壹周刊》等。不計《壹周刊》,過去各報平均有28次引用「韋俊安」。而上面15份報紙,基本就是全香港所有最多人閱讀的報紙。另外電視電台方面,引用「韋俊安」的亦查出不少於87篇,當中包括有線新聞、無線新聞、亞視新聞、商業電台新聞、新城電台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等。反觀閣下提供的「約翰‧里德」,我首先用「約翰‧里德」/「約翰里德」搜查,結果同一時段全都只有0篇結果,再用「里德」搜查,有大約1,000篇結果,可是細心留意之下,卻96%以上都不是指「韋俊安」,最後收窄範圍,先後搜尋「里德 and 國防大臣」及「里德 and 內政大臣」,在同時段內只有41篇結果,同時只有極少報社偶爾使用,明顯是疏忽誤用誤譯的結果,相較「韋俊安」之下,平均每報社在過去6年只曾引用「里德」2.7次,而香港的電視、電台更從無使用里德的紀錄,除非閣下認為香港人不會收看香港的電視電台新聞,否則「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成立。--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4:37 (UTC)重貼[回覆]

里德平均2.7次,韋俊安平均28次?很好,這結論很有意義,香港主流媒體有近10%的使用率。—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5:02 (UTC)[回覆]

沒錯,也不要忘記是甚麼報紙採用,報導是否重覆,另外電視電台入面,「里德」和「韋俊安」是0比87。不過,上面的搜尋是滿足閣下要求而作的。事實上,閣下隨便鍵入什麼梅傑、布萊爾或布朗,在香港搜尋器一定有結果,但以這樣的理由來說明他們的漢化譯名或其他廣用譯名沒理由按先到先得原則建立,那肯定是個大笑話。--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5:12 (UTC)[回覆]
談了這麼久,我終於找出重點:在大陸簡體時你看不到「韋俊安」,在港澳繁體時我看不到「約翰里德」。何需再爭論下去?用了 note|TA 什麼也解決了。除非你不認同,那麼就可以從 note|TA 開始討論,而不是再找網上連結證明什麼。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5:03 (UTC)[回覆]

搜尋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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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約翰·裡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 使用約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 使用韋俊安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32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18:33 (UTC)[回覆]

自己搜索 约翰·里德 吧,注意簡繁體和分隔符號,不要故意弄個夾雜多地域習慣的搜索信息。—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21:25 (UTC)[回覆]

  • 使用約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6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11個結果符合—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5:41 (UTC)[回覆]

搜索完整字符串在Google要加雙引號,居然連這個都不懂,否則你字串內某高頻率字(如約翰)越多結果越分散。你在google.com.hk香港網頁搜索一下英國 AND "韋俊安",68結果,同樣英國 AND "約翰·里德",184結果。這還是僅限香港網頁。—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03 (UTC)[回覆]

可惜有一半的「约翰·里德」都不是指英國工黨的「约翰·里德」。--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15 (UTC)[回覆]
這不是廢話嗎,你在 google.com 搜索 John Reid 恐怕還不止一半不是這個 John Reid 呢。同名同姓問題,本來就不是譯名解決的範圍。—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9 (UTC)[回覆]
還有就是我搜到的香港結果有145個,你的搜尋器是否失靈。--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48 (UTC)[回覆]
  • 使用英國 AND "約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1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1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85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7:10 (UTC)[回覆]

  • 使用英國 AND "韋俊安"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2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33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7:27 (UTC)[回覆]

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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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這些人的英文名與條目中的人一模一樣,就如同中國可以有很多人叫張三,消歧義的做法並不是把一個人的名字改成張四張五或者章三。英國如果有十個出名的 John Reid ,中文也應該用一致的譯名,因為這是同名同姓的問題,並非混淆概念。相反,韋俊安和一個姓韋名俊安的中國人,就是故意混淆概念。
至於「約翰·裡德」,你轉換一下簡體就明白了。-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17:39 (UTC)[回覆]

約翰.裡德可指1976年花旗銀行副總裁[3]及紐約證券交易所臨時主席[4][5]。約翰·里德可指為何西阿的愛情故事的作者約翰.里德(Professor John W.Reed)[6],亦可指為紐約證券交易所職業經理人約翰· 里德[7]。—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18:41 (UTC)—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48 (UTC)[回覆]

仍然是同名同姓問題。請注意 Reid Reed Ried Read 四個姓氏發音完全相同,中文不可能也不應該在音譯上做出區別。就如同英文翻譯不可能把中文同音字分開一樣。其中Ried是德文拼法,其它三個都是英文拼法。英文en:Reed消歧義頁同時做入了其它三種拼法。—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08:13 (UTC)[回覆]
但中文已有譯名給「John Reid」起名「韋俊安」了。--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17 (UTC)[回覆]

同名同譯這麼簡單的翻譯規則都不懂,偏偏有許多人喜歡在翻譯問題上胡說八道。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17:1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