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Waihorace/存檔/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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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al模板
Medical模板是在存廢討論結束後刪除的。提出刪除的是一系列與該模板相關的模板與重定向。我只是在討論結束、並且部分模板已經刪除後,由於還有1000多個頁面使用模板,人工移除模板太難做到,才使用bot幫忙移除了模板並刪除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1日 (三) 13:17 (UTC)
策發組
爾安。中文維基素引英文之策,但見該等政策未必全然切合本地所需。此或礙維基發展。故此,本人成立策發組,考顧本地所需,制定政策,或自行研發,或引他山之意念。現誠邀閣下參與,請移步至User:Wong128hk/策發。—J.Wong 2011年6月4日 (六) 09:14 (UTC)
-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4日 (六) 10:01 (UTC)
感謝星章
好主意星章 | ||
感謝您對於完善中文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所作的貢獻 --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9:54 (UTC) |
星章
我會的,謝謝您的鼓勵。--Msnhinet8jp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03:22 (UTC)
-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5日 (日) 03:25 (UTC)
請勿人身攻擊
有鑑於您在File:Shizhao firing.jpg的意見:請留意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人身攻擊會損害社群和嚇跑用戶,理性的討論更有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如果您繼續進行人身攻擊的話可能會遭到封禁。謹記在編輯的時候要保持冷靜。 謝謝合作!218.102.204.172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3:36 (UTC)
我準備再提第五次解任議案
本來沒準備提,只是想給他提個醒,他認個錯,做個保證也就行了。現在看來他們似乎認為維基百科方針想怎麼違反就怎麼違反,那麼我提出的問題就根本不能達到提醒的目的。只好就索性做到底了,現在徵求聯署意向。請問您願意不願意參與聯署?還有什麼其它用戶有可能參與聯署?--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20 (UTC)
退出動員令
如果Shizhao因為這樣罷免的話,我以後將不會參與由HW策劃及主持之任何動員令,包括第九次動員令!本人言行必出,絕不收回。--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9日 (四) 14:34 (UTC)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3 (UTC)
全域回退權限
如果連自己在中文維基社群的紛爭都無法解決,建議閣下還是先辭了全域回退權限吧!畢竟這種情形不是首次,大家也給你很多機會。希望日後能更加成熟些,共勉之。-- ★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6月9日 (四) 14:43 (UTC)
完全支持您
您的言論完全正當,請您不要屈服於(你知道的)。。。。。--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57 (UTC)
- 感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0日 (五) 04:33 (UTC)
You disappeared on IRC. The resolution obviously affects all WMF projects. It doesn't have direct effects, though, in fact it asks the communities to take the appropriate steps; it also adds that users willing to ask WMF's help may do so. Nemo bis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09:20 (UTC)
請不要退出
最近好像有人在互助客棧針對你,但希望您別就此一走了之。維基百科需要一些有力人士,沒有了你,以後誰來關心呢?--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7:46 (UTC)
- 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01:15 (UTC)
關於法律名詞的解釋
不知道你對法律名詞的條目來源有何見解呢? 因為一些法律基礎名詞是大家所公認的,還是必須得貼出出處來源嗎? 這我怎麼做得到?這種名詞大家抄來抄去。--寂滅之光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3:08 (UTC)
User:Bencmq/sandbox/2可以看一下。我自己沒什麼把他拿出來討論的願望。若你有改動WP:BOT的願望拿著作參考便是 Ben.MQ 2011年6月12日 (日) 03:57 (UTC)
-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4:08 (UTC)
所以
Shizhao回應那麼多之後,你們有繼續溝通?「不滿意」?連到底不滿意在那也不說,也不反駁?就把之前被反駁的理由複製貼上?(假如你們真的能把Shizhao每一句話都反駁,那這樣做ok,但連一句話都沒看到)這能算是有溝通嗎?如果我現在認定這個算能是溝通,維基百科的溝通就完蛋了ffaarr (talk)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9 (UTC)
請留意我在方針版的新提問
如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42 (UTC)
- 閱之及回了-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43 (UTC)
建議
如果有需要,線下聯絡一下。修讀心理學的在下或許可以給閣下一點意見。—AT 2011年6月12日 (日) 14:50 (UTC)
re:至少,維基要求查證
所以,基於你所提出的理由,若我沒有列出資料來源,至少我必須列出參考文獻? --寂滅之光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6:56 (UTC)
關於管理員濫權與社群走向封閉
我不是俠刀行,在看到Mewaqua (留言)在User:俠刀行 (留言)的留言很不以為然,原句如下"Codename Protector的持有人其實還有其它賬號,如果無人打算揭發,封禁CP不影響他使用其它賬號進行正常編輯",上段言論在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就進行惡意推論,完全是抹黑手法,在無法證實Codename Protector的持有人其實還有其它賬號的情況下,必須善意推定,所以封禁是不合法的,否則案同樣標準我也可以說"Mewaqua的持有人其實還有其它賬號,如果無人打算揭發,封禁Mewaqua不影響他使用其它賬號進行正常編輯,所以必須封禁Mewaqua"。
現在維基上很多人常用抹黑手法對付敵黨,真是夜半敲門心不驚阿!,對此要用幽默感來看待,現行維基只剩下當權管理集團的意見是正式討論,其他意見都是擾亂,所以他們就是社群共識,異議者們大多早就被迫害成封禁消音,或準備被封禁消音,現在維基客棧只有容許兩種聲音,一是當權集團的獨家擴音器的玉音放送,另一則是圍剿冒失用戶的猛烈追打聲,某些人士開口閉口就是社群共識如何如何,某某人違逆社群共識,又說誰代表社群共識了?,因為他們是社群共識的唯一代言人,如果想知道下次討論議題的社群共識是什麼,直接以私人電郵詢問當權集團成員即可,在維基客棧只有管理集團的意見是社群共識,其他異議者不是擾亂就是妨礙社群合作,破壞社群團結。
很多老維基人很懷念過去完全沒有雜音的美好時光,排擠新面孔只是必要的自衛的手段而已,如果維基可以全面趕走新用戶該有多好啊!,維基百科可是老用戶們培養感情的私人俱樂部呢,想加入需要經過老用戶審核,並通過潛規則才行,不可擅自闖入私人空間,部分老用戶有特定管理員撐腰,可以為所欲為的永遠不會被封禁,濫權管理員有老用戶充當護衛軍,永遠不怕被罷免,可以為所欲為的濫權,兩者互利共生,現在維基百科連民主的試驗場都不是,成為權力鬥爭的試煉場,成為一黨專政的試驗場,這是我所觀察到的維基現況,在下與難民援護會長是真實不同的維基人,我們就一起冷眼看那些執政集團上演的為維持政權而鬥爭大戲吧!
管理員有比一般用戶還多的權限,接受公眾對他們所擁有多出來的權利進行檢討,是防止管理員濫權的一種監督機制,管理員如果不願意其行為被檢視,當初就不應該競選管理員,現在連提出對管理員行為的討論都被圍剿,未來大概不會有用戶敢提出罷免管理員了。
上述類似言論曾經出現在客棧,但一直被某位管理員以擾亂之名強行刪除,如果上述言論不是事實,何必這麼害怕? ,大概是害怕被提出關於他的濫權行為被公眾檢視吧!,真是欲蓋彌彰。
只是簡單的4個字,專門找我的還是給一大堆人都寫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55 (UTC)
- 不想往那個爭
議吵(看著那個紅紅的「抗議」就不想摻和)裡面寫字,但說明一點,擁有bot權限的用戶編輯的時候,可以決定是否將某個特定的編輯設置為bot編輯(即是否在recentchanges等處按機器人編輯過濾時隱藏)。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03 (UTC)- 好像不加都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12 (UTC)
- 就是說默認在rc裡面不加bot,設置了bot參數就是bot編輯了,好像加&bot=0都會變bot編輯(沒有測試,不確定,有空幫我試一下結果告訴我~),最好直接別加這個參數。那個CSD列表的問題有空我再去看。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8:27 (UTC)
- User:1.2.3.4這算不存在的用戶吧,那就G15,不記得當時候怎麼想的了,一直寫的就是page_namespace = 2 OR page_namespace = 3。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6:45 (UTC)
- 我把O3改成O3/G15了(顯示的時候)。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33 (UTC)
- 給個具體例子看看。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40 (UTC)
- 我把O3改成O3/G15了(顯示的時候)。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7:33 (UTC)
- User:1.2.3.4這算不存在的用戶吧,那就G15,不記得當時候怎麼想的了,一直寫的就是page_namespace = 2 OR page_namespace = 3。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6:45 (UTC)
- 就是說默認在rc裡面不加bot,設置了bot參數就是bot編輯了,好像加&bot=0都會變bot編輯(沒有測試,不確定,有空幫我試一下結果告訴我~),最好直接別加這個參數。那個CSD列表的問題有空我再去看。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8:27 (UTC)
- 好像不加都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12 (UTC)
做起來沒難度,不過不想只為這東西單獨弄個分類。Liangent (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8:29 (UTC)
用心閣的意見
關於這次罷免Shizhao的討論很多,我沒有完全看完,但是我同意前面給你留言的ffaarr的意見,即:提出的5項問題,是不是在shizhao答辯和社群討論過後還都是問題?第一個時昭認為已經錯了,並改正,也算是罷免的理由嗎?關於機器人的問題,我認為和管理員權限無關,可以到機器人權限撤銷頁面提出。沒有什麼大問題,溝通下更好吧。花費那麼多維基人在參加討論投票的時間,我覺得沒有太多的必要。事實沒了解清楚全面,觀點有不正確的地方還望提出 --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3:42 (UTC)
- 「溝通」我的理解是多方面的。
- 關於事實,有沒有誤會的地方,被提罷免的管理員當然需要答辯,但是有些問題,有人可以提出旁證,有人可以質疑事實,這都是溝通的一部分。
- 關於嚴重程度,維基人可以發表自己對提出的一些「過錯」發表意見,罷免管理員畢竟是對嚴重的錯誤,數量多的錯誤才罷免。
- 被提罷免的管理員對錯誤的認知,他認為做的不符合方針的地方是否要避免。
- 之所以第5次/第6次罷免被終止,我想罷免一個管理員,特別是像書生這樣的老管理員,會造成整個社群的爭論,甚至分裂,大量的時間被牽扯進來,沒有太多的必要。當然我也尊重別人提出罷免他的想法。 --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3:56 (UTC)
- 當然所謂反對罷免的聯署是沒有依據的,聯署後的投票期可以發表反對意見,而不是把聯署人的意見扼殺。--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4:02 (UTC)
- 我的看法就是我給你的第一條留言啊,針對於社群的討論,以及Shizhao本身的答辯,這5條理由還都成立嗎?有沒有哪條已經不成立?成立的這幾條是否構成罷免的條件?--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4:26 (UTC)
- 第一條,按照Shizhao的說法是已經改正了,第二條Shizhao認為是「根據存廢討論的方針和慣例來處理」的,我認為雖然有錯,但不是太大,提出讓其糾正即可。如果只有這2條,你覺得值得罷免一個管理員嗎?Shizhao的貢獻不用多說,單單罷免牽扯進來的活躍的維基人的精力就有多少?以上觀點供參考。--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4日 (二) 02:01 (UTC)
- 即便聯署,我也建議去除已經通過溝通消除誤會,或澄清的幾條。把仍然存在問題的幾條列上,而不要為了顯示「問題多多」把討論過並達成一致的和沒有達成一致的一股腦放上去,然後讓大家投票時再去辨別一次。
- 此外,推動方針的改進也是一種很好的努力,比如關於封禁用戶的討論,以及關於WP:TROLL的討論,減少方針引起的問題。--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4日 (二) 02:18 (UTC)
- 第一條,按照Shizhao的說法是已經改正了,第二條Shizhao認為是「根據存廢討論的方針和慣例來處理」的,我認為雖然有錯,但不是太大,提出讓其糾正即可。如果只有這2條,你覺得值得罷免一個管理員嗎?Shizhao的貢獻不用多說,單單罷免牽扯進來的活躍的維基人的精力就有多少?以上觀點供參考。--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4日 (二) 02:01 (UTC)
- 我的看法就是我給你的第一條留言啊,針對於社群的討論,以及Shizhao本身的答辯,這5條理由還都成立嗎?有沒有哪條已經不成立?成立的這幾條是否構成罷免的條件?--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4:26 (UTC)
- 當然所謂反對罷免的聯署是沒有依據的,聯署後的投票期可以發表反對意見,而不是把聯署人的意見扼殺。--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13日 (一) 14:02 (UTC)
10個反對Waihorace(HW)搞今次解任投票的理由
1. 過往HW凡是看到有人想罷免管理員都去聯署,不管解任理由是否足夠。
2. HW漠視2010年解任案中的可能擾亂共識行為,例如站內外拉票,及對管理員的不實指控。
3. HW漠視當時有香港時事評論員呼籲其他人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以便下次解任案時投票的事。
4. HW漠視上次解任案出現不少不實指控,經澄清後仍然以此作為解任理由的投票行為。
5. 上次解任案甚至出現有人教其他投票者如何填寫「投票理由」的行為。
6. HW漠視蘋果派在今次提案時的不恰當拉票行為。
7. HW漠視上次解任案的「投票快閃黨」(即投票前後長時期無或極少其它建設性編輯)扭曲投票、影響共識的現象。
8. HW漠視強把理據不足的解任案推出投票,是對當事管理員不公平,及違反管理員解任方針。現實上,把理據不足的案件推上法庭,即使最後判無罪,也會對被告產生困擾。
9. HW漠視有問題的解任投票可能產生的惡果。
10. HW漠視他的行為是變相縱容「巨魔」(troll)擾亂。
--Mewaqua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14:50 (UTC)
- 不予置評--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4日 (二) 00:41 (UTC)
爭議的解決
以下內容抄送本次爭議相關的各位,就不因人而做出有針對性的編輯了。客棧又那麼長,也不知放在何處,望海涵。
關於此次鬧劇,參與的各位是否有想過解決問題的辦法?
就「罷免」幾點理由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 關於Google Chrome一事,我看到的討論僅限於Talk:Google Chrome#Google Chrome -> Google Chrome 瀏覽器 ?????,討論持續了2天多一些便結束了。沒有人,包括積極推動罷免的用戶,在那段時間抑或事後提出任何相關是否違反保護方針意見或者質疑,爭議僅限於命名上。Shizhao已經表示「也許自己對方針的理解有問題?」。zhxy_519早就問過「想要什麼表態」。既然有用戶對Shizhao的回覆不滿,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若有必要可以要求Shizhao做出承諾。相信不是難事。
- 關於Medical模板已經說得夠清楚了,機器人進行的移除模板的編輯本身不是有爭議的(模板被刪除是否反應共識是另一回事)。至於在此事上部分維基人更作出不合適的行為,比如WP:回退功能寫明「這樣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這個方針頁面幾乎是我編輯的,記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時時建議他人。關於醫療模板顯然是有爭議的編輯,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個編輯,連編輯摘要也不寫。是否應該提交至WP:REVOKE申請罷免其權限呢呢,涉及面如此廣,方式如此粗暴,這是最明顯的編輯戰。
- 一事歸一事,若要討論Shizhao兩個機器人是否違規問題,先前百樂兔和Shizhao早就爭執過。見Wikipedia talk:機器人,問題的本質在方針的理解上。方針的確說明所有機器人都應該被批准,也的確沒有強調執行新的任務需要重新申請,也沒有說明這裡的機器人指的是有bot flag的帳戶,還是指不需要人工介入的自動化編輯程序。我個人認同Shizhao的解釋,多年來的慣例一直是如Shizhao所說的。在經歷了討論頁上2010年關於機器人的爭執後,我沒有見到百樂兔進行了(若有請指正)任何關於機器人方針的討論。在討論方針之前,任何關於機器人運作的爭辯都不會有結果。若各位有心促進相關的改善,可以參考我在HW討論頁上關於機器人方針的留言。
- 關於速刪的問題就更荒唐了,我沒有見到任何相關的溝通,直接是作為罷免的理由擺出來了。我同意Shizhao的行為明顯違背方針的明文規定,但首先刪除行為沒有造成負面後果,更加上問題發生時無人指出。同前面說的一樣,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我不能理解為甚看到一個用戶作出違反方針的行為之後不去提醒他,比如[1],而是作出更容易激化矛盾的行為。
- 關於封禁的問題,HW也在用心閣的討論頁表明立場了,關於Codename Protector我個人看不到任何有幫助的貢獻,顯然帳號只是為了建立起來與人吵架的。至於對User:At7002的封禁我對事情的認識有限,因為實在沒有心情去查看散落在各個頁面的罵仗。但是個人對以「擾亂」的理由來封禁持保留看法,對付所謂「擾亂」行為最好的辦法是不要理睬,除非此人唯一的目的是來攪起分歧的。在我看來Codename Protector屬於此類。
- User: Mukdener早在第一次罷免案中便提到這點了:「[...]以至罷免shizhao的全部理據就在於不做價值判斷只要求程序正義。那麼我們當然要細扣一下罷免的程序是否正義了?」那麼便請尊重相關管理員/行政員直接宣告無效的行為。我對管理員/行政員強行關閉罷免之後給出的解釋不夠詳細這點並不贊同,暫且不表。
- 所謂溝通,並非僅僅是要提出罷免之前給出通知,要求答辯。以上提到的,各位做到了嗎?
會有人告訴我即使做到如上幾點也要罷免Shizhao因為對他「不信任」,這點在客棧里也有人說到了。顯然我們應該儘量保持對事不對人,也應該求同存異。
我認為Shizhao也應該想到為何自己總成為被針對的目標,哪怕自己並未犯錯,也應當考慮是否需要更為謹慎。至於他人的成見,自然有很大的一部分。
有用戶指HW是「提罷免」上癮,我認為是許多人的觀念都不正確,從所謂「第五次罷免連署」到「罷免無效連署」,然後一夜之間搞出來「第六次罷免」,現在來什麼「相關投票無效的連署」,還有「全保護客棧」,這樣還要弄出多少個連署多少個投票?
在第四次罷免之後,Shizhao提到應該「(研究)如何加強互動,對新手能夠更有好,討論更融洽?如何改善方針,讓條目更可讀,更能體現維基百科的理念?[...]希望這次投票不是輸贏,而是改善的開端」,請各位捫心而問,是否看到了他本人在罷免時所提出問題上的改善?但是在社群對於爭端的解決上,各位又有看到任何改善嗎?有人表示「忍無可忍」有沒有想過原因何在,遇到衝突我們有沒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方針與指引存在的本意就是讓維基百科能夠更好的運作,但是部分維基人在討論的時候顯然忘記設立方針真正的目的了。維基百科不是玩文字遊戲的地方,見到部分用戶抓住基金會決議的文字問題不放,若用這樣的心態來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那麼好,請去罷免這些管理員。他們的編輯全部沒有在相關討論頁上進行公示。在全站公告模板上產生爭議時,解決問題的方案居然是指定一套方針,管理員制度不是一個官僚制度,管理員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相應的決定,而不是一個批准/拒絕/執行討論結果的橡皮圖章。
已經有不止一人指責參與討論的一些自稱「維基人」的朋友不把禮儀放在眼裡。不論是指責他人中文有問題,還是大量有針對性的言論,抑或極盡諷刺之能事(例子太多,各位看在眼裡),若各位覺得合適,那我們不妨邀請「外人」來看看他們會作何感想?你可以選擇拒絕與某些「不遵守禮儀」的人交流,但是他人的不文明行為不是給自己「他要耍流氓我便陪他耍流氓」的許可。不知各位覺得在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往下走了多遠。例如我看不到黃先生有任何希望努力改善現狀的意思,不予理睬便是,至於說Shizhao是中共的「維基奸」這種可笑的指責,各位明白就好,涉及人身攻擊便做出相應的封禁便是。
再有一事,關於機器人的問題。機器人至少因為技術原因而被臨時封禁2次。技術原因不是可以接受的藉口,各類自動、半自動工具的運行人應當對自己的編輯負責並作出檢查。若經常犯錯,對相關程序作出檢查(或問題不在程序而在分類),或者停止相關程序的運行才是正確的。
總而言之,真正應該做的還是促進有效的爭議解決的方式。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廢話不少,也許因為放了一年半的維基假期而導致一些認識有所偏差,請指正。若覺得我是騎牆的和事佬,對不起,實在是因為見不到這場鬧劇會往好的地方發展--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7:02 (UTC)
你還是離開吧
否則有人會將稻草人的紅繩拉下來。--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6月14日 (二) 06:55 (UTC)
聯署支持維權聯盟
最近的罷免風波,後續的秋後算帳恐怕免不了,但還是希望閣下能繼續在中文維基進行貢獻,為了維護用戶基本權益,避免被部分管理員挾怨報復,用戶百楽兎 成立維基百科:維權聯盟,用意是希望監督管理員,避免管理員濫權,如果閣下認同相同理念,請至留言至維基百科:維權聯盟和User:Πrate/維權聯盟二處留言支持,因為已被管理員擅自移動,未來可能還面迎提刪威脅,懇請閣下諒解。Ariorgzh (留言) 2011年6月15日 (三) 05:42 (UTC)
動員令主持人通知
請撥冗空至主持人即時通訊聯絡提供Yahoo即時通、skype或其他即時通訊方式,以便於互相交流。--安可(來酒館談談 ) 2011年6月15日 (三) 07:08 (UTC)
使君是何時注意到茶壺的?
HW使君好:
茶壺加入wiki上時間不久,編輯次數也才100多次,也很少在客棧上拋頭露面,請問使君是何時注意到茶壺的? --Mouse20080706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4:22 (UTC)
原來如此@@,敬祝編安!--Mouse20080706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9:05 (UTC)
雖然你這次給社群極大的麻煩與混亂,但是……
未符合方針的提案受批評是當然的,這次事件也該受到責備。不過,我不希望你因噎廢食。你可以慢慢改進。退出維基百科?如果是退掉全域回退還能接受,但退出維基百科的話DC9怎麼辦?而且你也是資深維基人,提案雖都莫名其妙,但條目方面的貢獻依舊值得讚賞。願閣下三思再三思。-- ★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6月19日 (日) 14:07 (UTC)
- 也只好祝福您了。-- ★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6月19日 (日) 14:19 (UTC)
- 感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0日 (一) 02:08 (UTC)
感謝閣下的歡迎
感謝閣下的歡迎,但是閣下是否遲了5年呢?哈。不過無論如何,謝謝你。--武蔵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4:56 (UTC)
re.
那就開創先河吧。—AT 2011年6月23日 (四) 07:14 (UTC)
T:ASN
完成,thank you。--Gakmo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0:17 (UTC)
台灣條目
- 台灣是我居住的國家,我當然也會寫更多和台灣相關的條目囉!我會在本月25日參與報名第九次動員令的,到時候就可以看到我對維基百科做出更多的貢獻了。--Msnhinet8jp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1:25 (UTC)
關於小修改
謝謝你的提示,我在維基百科的編輯比較瑣碎,因此預設使用小修改,這回編輯時忘記選擇了,如果對你或其他人有冒犯,在這裡說一聲抱歉。--用心閣(對話頁) 2011年6月23日 (四) 14:03 (UTC)
關於計畫頁改版
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目前正在沙盒作業中,並且以科技提升計畫作為首發,因此歷史提升計畫那邊會先暫緩報名,最遲應該可於七月初完成作業,請審閱版面後給予建議,敬請一起討論。--安可(來酒館談談 ) 2011年6月24日 (五) 00:56 (UTC)
Naruto239377的投票
HW同學你好!Naruto239377他的投票即使是到提出罷免那天(也就是6月18號)都是無效的,因為他到那天都仍然不是自動確認用戶……不知道你是不是漏看了……--CHEM.is.TRY 2011年6月24日 (五) 15:58 (UTC)
- 不好意思我搞錯了……--CHEM.is.TRY 2011年6月24日 (五) 20:06 (UTC)
re
只有聯署人獲得共識才有權力停止增補案。—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0:54 (UTC)
re
薛丁格的貓。--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6月25日 (六) 14:19 (UTC)
IRC #cvn-zh-scan
有空上IRC的時候求+v,被洗版感覺很煩--Ben.MQ 2011年6月27日 (一) 09:24 (UTC)
飯桶完成了6個條目
飯桶覺得現在的動員令太複雜了。--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28 (UTC)
本人想把無效投票使用無效模板顯示
含Naruto239377、John123521、PhiLiP、Polar1、第40票--UAL55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9:36 (UTC)
錯誤:時間格式不正確
??--UAL55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9:42 (UTC)
裡面有一行{{#ifexpr:{{#expr:({{#time:U}}-{{#time:U|{{REVISIONTIMESTAMP}}}})<=300}}|{{inuse}}|}},可以自動添加{{inuse}}模板,避免編輯衝突。--UAL55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10:03 (UTC)
舉報圓桌會成員Jsjsjs1111
圓桌會成員Jsjsjs1111已被用戶Symplectopedia舉報 圓桌會成員Waihorace/存檔/2011年/6月你好,在下是維基人Symplectopedia。在下發現圓桌會成員Jsjsjs1111可能違反了圓桌會會規,目前圓桌會成員正在就此行為進行討論。希望您能夠在圓桌會的相關討論頁發表意見。感謝您的關注,如有打擾,謹表歉意! |
--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11:26 (UTC)
陳莎莉中立性問題
陳莎莉在新條目推薦,被人指出部分語句欠缺中立,不過茶壺又不知道該何拿捏,所以只好在中立的觀點布告板留言,如果使君若有時間與意願,希望能提出意見協助改善。
最後,茶壺冒昧打擾留言了。--Mouse20080706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05: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