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投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命名方式/舊投票
(投票暫時停止,等待修正議題後重新啟動)
現時在Category:香港政府部門的條目,很多都在名稱之前加上「香港」一詞,但亦有一些沒有。2006年2月,有屬於加上「香港」一詞的香港政府部門被刪除,開始了『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的激烈討論。討論已經進行接近4個月,至今仍未有一致的共識,暫時仍是不強制加或不加,導致條目名稱出現不統一的現象。
關於這個爭議的討論可參見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這處。
所以本次投票的議題是:「您認為哪種香港政府部門命名方式最為恰當?」
由於這個爭議可以影響其他地區政府部門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原則,因此這個投票是開放給所有地區合基本投票資格的維基人參予投票和討論。然而,是次投票結果只會於香港政府部門強制執行,並不會對香港以外的政府部門有任何約束性的影響。
(以下部份有待修改)
投票期限是兩個星期,如果任何一項方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數的三分之二,該項方案則通過。否則投票將延長兩星期至2006年7月1日UTC 23:59(UTC+8 翌日07:59),有效支持票較高的方案將獲得通過,以免無了期的爭論。其它具體的投票規定請參照Wikipedia:投票。
投票區設「需要」、「不需要」及「中立」三項選擇,請到屬於自己立場的部份進行投票,並建議提供理由。如果理由太長,可以在下面的討論區發表意見。
投票區
[編輯](投票暫時停止,等待修正議題後重新啟動)
討論區
[編輯]我認為是需要的,雖然香港有些部門的名稱是獨一無二的,但我們也不可以排除它與它國部門的名稱有相同名字的可能,我認為若暫時沒有找到相同政府部門名稱,只要把沒有「香港」的政府部門名稱(例︰食物環境衛生署)重定向到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便行了。--蜜蜂 (Talk) 13:12 2006年6月3日 (UTC)
- (!)意見反對此項投票。投票發起人在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5月31日以後討論表示:「24小時內如果沒有異議,我將發起一項開放給所有維基人的投票」,但本人已回覆表示反對,但被莫視。此投票並不恰當,強烈要求撤回。--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4:14 2006年6月3日 (UTC)
要求撤回投票
[編輯]- (!)意見此投票的發起,並未得到大多數維基人的認許,亦未發展至需要用投票來表決的地步。議題定位亦不恰當。議題「您認為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根本未能將之前討論所得出的爭議充分表達出來。香港特區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不是由維基百科來決定,相信大定都會同意。因此,議題可修訂為「你認為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需不需要加上「香港」(在前頭)?」。不過,修訂後的議題仍未能夠將之前討論所得出的爭議充分表達出來,因為此投票表決只能贊成加上「香港」在前頭,或反對加上「香港」在前頭。但事實上,之前討論所得出的結果有以下多項:
- 支持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不用加上「香港」,如民政事務總署
- 支持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如香港民政事務總署
- 支持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
- 支持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如民政事務總署(香港)
- 支持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如民政事務總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4:40 2006年6月3日 (UTC)
- (:)回應,對不起。我一時疏忽,留意不到你的意見,因此我先暫停投票。但我想說的是,繼續讓問題拖延下去,對任何人都是沒有益處的。而你的改善意見也有道理。我會嘗試改變一下投票內容。事實上,在大家的討論僵持了四個月後,始終需要都需要投票作最終了結。這是長時間討論下仍得不到共識的唯一解決辦法。 -- Kevinhksouth (Talk) 14:46 2006年6月3日 (UTC)
- Kevinhksouth:我不是不支持投票,但參考到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發覺投票立刻將意見歸邊並非好方法,加上此次投票可能會對全維基百科的相關政府部門條目有所影響,因此建議儘可能以協商解決。你認為將此議題送到2006香港夏聚先討論一下如何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4:49 2006年6月3日 (UTC)
- 就是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會對全維基百科的相關政府部門條目有所影響,所以也想聽聽其他眾多非香港維基人對這次爭議的看法。香港夏聚始終比較小圈子,不太符合我的原意,但鑑於這次聚會特別地有資深的非香港維基人參加,所以我也不太反對這樣做。但無論討論如何,我相信最後都需要以投票方式令所有人心服口服。 -- Kevinhksouth (Talk) 15:00 2006年6月3日 (UTC)
- Kevinhksouth:我不是不支持投票,但參考到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發覺投票立刻將意見歸邊並非好方法,加上此次投票可能會對全維基百科的相關政府部門條目有所影響,因此建議儘可能以協商解決。你認為將此議題送到2006香港夏聚先討論一下如何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4:49 2006年6月3日 (UTC)
- (!)意見,不如我們這樣吧,我們在2006香港夏聚為此事定下一個大綱,再吸收台灣維基人意見,訂出一個方案,再作投票吧!--Mtrkwt 16:40 2006年6月3日 (UTC)
- (:)回應,對不起。我一時疏忽,留意不到你的意見,因此我先暫停投票。但我想說的是,繼續讓問題拖延下去,對任何人都是沒有益處的。而你的改善意見也有道理。我會嘗試改變一下投票內容。事實上,在大家的討論僵持了四個月後,始終需要都需要投票作最終了結。這是長時間討論下仍得不到共識的唯一解決辦法。 -- Kevinhksouth (Talk) 14:46 2006年6月3日 (UTC)
可不可以試用: 1) (香港) XXXX部門 即加上括號,以標示部門所屬地區
2) 亦請注意,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不少政府部門,是有"香港"字頭的,如香港電台,香港天文台,香港警察 等等 [參見: http://www.info.gov.hk/chorgdex.htm] 我認為這些(香港字頭的)部門,可避免重複項目1)中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