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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存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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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否可以結束了?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上的投票是否可以結束了?Dersonlwd、Wing、Colipon沒有異議,kt²只有Menchi嫌他編輯次數少,Tomchiukc自己不願意當管理員。這樣的話是否把Dersonlwd、Wing、Colipon、kt²列到Brion的to do list上去呀。

管理員的投票是否應該沒有人反對才行?=--Shizhao 00:26 2003年12月15日 (UTC)

Wing, Colipan和ktsquare都加上去了。--Formulax 08:43 2003年12月15日 (UTC)

好慢啊

新推薦的3個管理員到現在都還沒有正式獲得sysop權限,:(--Formulax 11:02 2004年2月5日 (UTC)

Never mind! We have bureaucrats now! --Menchi (討論頁)Â 21:10 2004年4月21日 (UTC)

無名氏投票

剛才有個無名氏投票。不是專對這次的無名氏,但是外來會有無名氏利用它們的無名來亂搞。可以參考英文維基的guidelines:"Anonymous users cannot ... support or oppose nominations."--Menchi (討論頁)Â 21:10 2004年4月21日 (UTC)

我也認為匿名投票不能算作有效。因為很難鑑別--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01:42 2004年4月22日 (UTC)

Q&A

what is bureaucrats ar?--LCM 14:37 2004年5月14日 (UTC)


Formulax and me--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14:41 2004年5月14日 (UTC)
移动自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

對管理員提名的一些意見

看完上面的留言後,我突然覺得冷玉能提出反對很好,至少我們不會只是看到只有支持的一言堂。假如支持提名的維基人同樣可以多加他們爲何支持的理由,我們同樣不會只是看到只有對反對的意見批評的一言堂。我不太想看到支持的無事一身輕,反對的被千夫指。ZZZ...很睏 (對話、留言按這裡) 00:02 2005年1月14日 (UTC)

關於管理員的任免

原文:管理员由选举产生。任何编辑次数超过20次或编辑时间15天以上的维基人都可以参与投票。
   投票时欢迎表明投票的原因。投票期限定为1周,只要有人反对就不能成为管理员。

①建議要求投票者為註冊用戶;
②建議修改任職資格為:2/3以上多數支持且支持人數超過5票(現在維基人數多了,原先的一票否決過於苛刻);
③建議增加免職條款:被提起免職且得到1/2以上同意者,通過對該管理員的免職;
④建議增加對長期不到管理員的管理:四個月以上不來視為自動棄職,歸來後復職需提起投票並獲得5票以上支持--冷玉 03:01 2005年1月14日 (UTC)

我也認為可以做一些改進,但是具體的方式還需要作進一步的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19 2005年1月14日 (UTC)
同意,可以先改成,兩票或三票否決。即2或3人反對,即不能成為管理員。最好還能列出那些理由可以成為反對理由。--用心閣 04:21 2005年1月14日 (UTC)
结束移动 * 结束移动
支持修改任職資格。另外如果是採用2/3多數支持的話,對於投票者的資格就也要做出最低限度的規定,例如必須註冊1周以上或參加編輯X次以上,避免有人製造假帳號重複投票。--Formulax 08:58 2005年1月18日 (UTC)
我覺得可以對於長期不來的管理員取消其管理員資格。但是我覺的6個月比較合適,4個月短了一些。歸來後如果要成為管理員必須經過重新投票,不應該有和其他用戶不同的特權。或者可以發起一個投票來表明大家的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15 2005年1月18日 (UTC)

我同意取消長期不來管理員的管理資格,但應確定何謂「不來」。沒有登錄?沒有編輯?6個月很合適,但不應溯及既往。將來開始實施此制度時應普遍通知各位新規則,尤其是數位長時間沒有來的的管理員。Jusjih 08:56 2005年2月8日 (UTC)

Gakmo的管理員投票

管理員投票期限不是一個禮拜嗎?Gakmo是從13日開始被提名的,到現在已經超過一週了,可以成為管理員啦。: )--可夫 (talky? click me!) 14:11 2005年1月22日 (UTC)

關於管理員的三個問題

我發現英文的頁面有對那些候選者的提問,大家覺得合適的話可以翻譯後也放到我們的頁面中來。頗有點像面試題 --用心閣(對話頁) 12:23 2005年3月22日 (UTC)

   1. What sysop chores, if any, would you anticipate helping with? (Please read the page about administrators and the administrators' reading list.)
   2. Of your articles or contributions to Wikipedia, are there any about which you are particularly pleased, and why?
   3. Have you been in any conflicts over editing in the past or do you feel other users have caused you stress? How have you dealt with it and will deal with it in the future?

翻譯如下:

1. 有哪些杂务需要管理员承担,你期望帮助这些杂务中的哪些工作?
2. 在你的条目或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中,是否存在,以及哪些使你特别满足的? 为什么?
3. 在过去,你是否参与了一些编辑的冲突,或者你是否感觉到其他人使你你长? 你是如何处理的,以及今后你将如何处理。

我們也可以設計我們給未來管理員的問題。--用心閣(對話頁)Wikimania 2005! 09:20 2005年6月9日 (UTC)

第一條可以加入:你過去參與過哪些管理和維護工作?--KJ(悄悄話) 04:39 2006年8月16日 (UTC)

關於行政管理員

我不是太贊成行政管理員這個稱號--用心閣(對話頁) 05:48 2005年4月6日 (UTC)

參與投票

  管理員由選舉產生。維基見習編輯以上的維基人都可以參與投票

是以上還是或以上呢? :) --Johna 11:15 2005年6月22日 (UTC)

不明白你的問題--用心閣(對話頁)Wikimania 2005! 11:30 2005年6月22日 (UTC)
可以參與投票的人,是"維基見習編輯以上"還是"維基見習編輯或以上"呢? 分別很大的~ :) --Johna 11:52 2005年6月22日 (UTC)
只要見習編輯即可--用心閣(對話頁)Wikimania 2005! 03:37 2005年6月23日 (UTC)

可否反悔投票?

如果經過更久的考慮,發現自己的投票有欠妥的地方,是否可以反悔呢?若可以,是直接刪除呢還是劃刪除線?--氫氧化鈉(Flsxx) 有事找我 10:34 2005年6月28日 (UTC)

一般是刪除線。--用心閣(對話頁)]] 11:00 2005年6月28日 (UTC)

修改說明及問題

剛才將英文版的內容翻譯進中文版,其他部分都是忠實翻譯,但除掉兩部分:投票辦法與投票頁。投票通過的辦法,基本上沿用了中文版的門檻,但整合進英文的一些方法。問題是:我擅自將原定的一週(中英文皆是)改為兩週,這是根據我在中文版的感覺以及最近幾次投票的實情決定的,但是沒有問詢過維基社群,所以任何的修正意見,請予說明、指示。投票頁,引進了英文版的分頁模式,這樣,利於存檔(直接將分頁的連結轉到通過或沒通過的名單即可)。另外,時間比較晚,翻譯較為倉促,故請不吝修正文法。--roc (talk) 08:11 2005年8月22日 (UTC)

免職後復任的管理員規定

先前大家考慮到長時間不進行維基百科活動的管理員,其帳號密碼可能被盜用,所以為了保護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而有了「免職」的規定,在批踢踢BBS的討論版中曾討論過,先前有兩位台灣維基人曾發現,長期不登入,可能會有帳號被取消的情形(但用戶頁面仍是保留的),重新「註冊帳號」後,該用戶所有的編輯歷史會被「繼承」。雖不清楚是否是系統錯誤造成這樣的結果,但是既然這樣的情形存在,大家是否應該考慮一下被免職的管理員復職辦法。例如重新參與的時間達多久以上、對於維基百科內新的辦法是否了解、參與維護工作的積極程度......等等。--KJ(悄悄話) 10:08 2006年3月21日 (UTC)

進行大幅修改

今天對本頁面進行了大幅修改,主要是改變敍述方式,使之更清楚準確,還有從英文搬了一些內容,以及自動完成提名頁的方法。我認爲還需要明確或者說更爲容易操作的規則。

  • 被提名人資格
    • 管理員
    • 行政員
  • 自我提名人資格
    • 管理員
  • 提名人資格
  • 投票人資格
  • 投票結果的評估規則
    • 管理員
    • 行政員

希望能夠討論,修改最後達成共識。--用心閣(對話頁) 14:47 2006年4月4日 (UTC)

投票事項

在2.5節「評估投票結果」中,「支持票數站總有效票數的比例大於80% 」意思不夠明確。什麼是「有效票」不明確,應明確說明支持票和反對票為有效,中立票為無效票。或者是不是可以改為「有效支持票對有效反對票的比例大於4:1」?-無名無形 01:27:27 2006年4月6日 (UTC)
謝謝,這裡面有效票還有一個意思是IP用戶的投票,以及馬甲的投票被排除後的票數。--用心閣(對話頁) 03:36 2006年4月7日 (UTC)
明白,那應該先明確解釋一下「有效票」。-無名無形 04:47:18 2006年4月7日 (UTC)
我認為,有效票是所有有資格用戶(無資格的如:IP、傀儡)投在支持或反對區的票。另外,我認為,判斷投票結果的具體權力,仍應留給行政員。可以給出大體的方針,給行政員一個大體規範,例如80%,但具體的情況,我不太喜歡固定的太僵板,而是傾向由行政員做出審慎、負責、周全的判斷。所以我們選舉行政員不要過多,而是保證行政員他們的品質(適當數量是可以的,不過也注意,他們的確不需要幹很多活;我們真正需要的是管理員)。--roc (talk) 05:40 2006年4月7日 (UTC)
不太同意,我認為要限制死,否則行政員就會擁有「絕對權力」,例如只有在得票率為75%-80%的時候,行政員有權延長投票,或者參考中立票進行決斷。得票在75%以下,沒有迴旋餘地。另外,整個過程的透明性應該保證。-無名無形 06:28:47 2006年4月7日 (UTC)

具體資格

我覺得有一部分有點太細了,比如辱罵、侵權、3RR這部分。其實,維基的管理員,只需要是一個「忠實」與「勤勞」的政策執行者。「忠實」,在於對維基的政策(包括方針 [policy] 與指引 [guideline])及理念(例如任務 [mission]與目標 [vision])有透徹的了解,以及熟練的應用。「忠實」,還包括在獨立判斷的同時,尊重並執行社群的意志(例如刪除投票的判定與執行)。衍生的,應該有溫雅尊重(courteous)、理性的性格。「勤勞」,則是一般管理工作的必要條件,因為管理工作的確很繁重,有很多垃圾或問題需要迅速地清掃、擺平。

所以,我們關心,被提名人是否參與公共事務,是否參加過討論,是否有用戶頁,是否有一定的參與時間與編輯次數,是否有蔑視維基既定政策卻不循既有途徑提出意見而是破壞規則及秩序的行為…。其實,管理工作本身,很多並不需要這些東西,只不過,這些東西是我們大多數人了解候選人的唯一方式。或者說,一個好的管理員,完全可以不符合上述的條件,只要有其他的方式,讓人了解他/她對維基政策的了解及運用情況,以及性格。

因為我們希望有勤勞的管理員,所以會關心被提名人的編輯次數。不過,一個要避免的誤區是,將管理員做為編輯獎勵發授。編輯次數是評估未來工作表現的一個預測指標,而不是做為資格的先決條件,或發授價格。

美國的憲法,本文只有區區四頁草紙,全文只有七條,卻造就這個奇蹟國家,至今仍是這個國家秩序與活力的基石。英語中,也有en:KISS principle的說法(Keep it simple, smart)。所以,我還是比較傾向把「忠實」「勤勞」兩個基本點說清楚,至於具體的要求,不太恰當的比方,好像八榮八恥之類,反而容易把人侷限住,並遠離或失去真正的目標、原則、價值。

當然,社群的性格、素質、想法,對於不同版別的維基百科,或有不同。中文版如果有這個需要,也不妨將一些具體的判定方法列出來。不過,可以僅留做參考,而不列入正式規則,這樣保證兩項原則的明確。--roc (talk) 05:40 2006年4月7日 (UTC)

我傾向於規則簡單,但具有可操作性。勤勞可以根據編輯次數做大致的估算,但忠實太抽象了。至少包括了下面幾點:
  • 參與維基社區一定的時間(沒有一定的時間無法做評估)
  • 熟悉和理解維基的各項方針
  • 在編輯和參與過程中積極應用中立,版權等四大方針。(還有很多方針,就不做要求)
  • 表現出良好的風範(這裡面的內容可以不進一步展開,也可以做推薦性而非必須的條件)
其餘還有積極參與公眾事務。一個維基人可以不關心公眾事務,只關心寫好條目,但是這個人就不適合做管理員。
如果沒有可操作性(比如只要求勤勞和忠實),規則就很難發揮作用。--用心閣(對話頁) 11:36 2006年4月11日 (UTC)

請就此非破壞條款進行投票

User:用心閣在正文中提出

在维基百科表现出良好的风范,近期(2个月)内没有以下不良行为(非正式条件):
   * 辱骂或对其他维基百科人进行人身攻击;
   * 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包括使用傀儡投票;
   * 上传侵犯版权的文字或图片;
   * 发起编辑战或违反回退不过三的规则。

是當選為管理員的一個條件。現在已經在投票的准管理員恰好違反了此規則,這剛好提示我們需要好好對待此一條款。請大家予以表決。時間:初步定為一周,如有需要可以延長--地球發動機〠✆ - ✉✍) 14:10 2006年4月11日 (UTC)

我提議把這個加入正式資格,但未來得及徵求大家意見,也好,希望能夠進行投票。當然還有其它的修改,也標明非正式了。是否一塊投票?--用心閣(對話頁) 14:18 2006年4月11日 (UTC)
這些修改有:
一般情況下,被提名的管理员應具備以下條件:
*在维基百科表现出良好的风范,近期(2个月)内没有以下不良行为(非正式条件):
   ** 辱骂或对其他维基百科人进行人身攻击;
   ** 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包括使用傀儡投票;
   ** 上传侵犯版权的文字或图片;
   ** 发起编辑战或违反回退不过三的规则。
*執行編輯以上的維基榮譽(非正式條件);
*積極參加公共事務的工作和討論(非正式條件)。
行政員一般需要具有下面条件(非正式条件):
*擔當管理員3個月以上;
*按照維基方針和守則使用管理員權限,沒有破壞規則或濫用權限;
*積極行使管理員義務。
被提名人需要在提名頁發表接受或謝絕的意見,沒有被提名人的意見投票不能通過(非正式)。
*誰可以投票:所有註冊用戶都可以投票(非正式)
希望大家對這些修改還有一些細緻的修改(參見頁面)進行討論,然後採用投票的方式獲得共識--用心閣(對話頁) 14:25 2006年4月11日 (UTC)
「所有註冊用戶都可以投票」馬甲或者不了解維基百顆心人也可以嗎?--學習第一|有事找我 15:00 2006年4月11日 (UTC)
這是從英文翻譯的,我也拿不準,我感覺應該是註冊30天以上的人投票更好一些,有些人建議至少是見習編輯。我覺得見習編輯的授予本身就不是很容易進行的。--用心閣(對話頁) 15:11 2006年4月11日 (UTC)
我感覺至少投票用戶應該是在投票發起前就註冊的用戶,不然,即使不是馬甲也難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藍色理想@鬱郁竹林 16:59 2006年4月11日 (UTC)
是啊,可是如果沒有一定的編輯時間,不了解被提名人,如何投票呢?--用心閣(對話頁) 02:32 2006年4月12日 (UTC)

投票

我首先來投個票。「執行編輯以上的維基榮譽(非正式條件)」這個條件我不贊成。理由是按照目前現有的條件,執行編輯至少需要新條目推薦2條以上;然而已經有人討論過了,文筆與管理員職務的關係並不太大,關鍵是管理性的工作,因此是否有新條目推薦,與能不能成為管理員不應掛鉤。投票資格方面,我贊同藍色理想。其餘條件,我表示(+)贊成。--地球發動機〠✆ - ✉✍) 18:28 2006年4月11日 (UTC)
我希望現在的這些非正式條件就一直是非正式條件,不要成為絕對的條件。比如「執行編輯」,這個只是作為參考,給其他人提名的一個依據,否則維基這麼多人,提名誰呀?其他的非正式條件也類似處理,因為我覺得這些條件不太可能達成共識,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所以我(+)贊成上面的修改,但反對把它們絕對化,保留「非正式條件」的語句。不過,「行政員一般需要具有下麵條件:擔當管理員3個月以上;」這條應該成為正式條件。-無名無形 21:55:11 2006年4月11日 (UTC)
(-)反對 畫蛇添足,毫無必要。管理員是清道夫,不是清教徒。--farm (talk) 04:18 2006年4月14日 (UTC)
如果是「非正式條件」的話有些就不用規定得那麼明確(比如說兩個月,比如說執行編輯,這些可以由投票者自己來判斷)正式條件的話就要說明清楚以便於操作(例如本來是規定3個月參與和1000次編輯),投票資格還是希望規定是「見習編輯」,就算本來忘了頒發,只要在該用戶投票時有50次編輯(非破壞性的)以及參與7天就可以視同見習編輯了。(比起參與一個月我覺得還是編輯次數比較能反映對維基的參與)--ffaarr (talk) 01:03 2006年4月17日 (UTC)

結算投票之計算方法

申請管理員(行政員)及授權總流程中有下列闡釋「有效票僅包括符合投票資格的維基人所投的支持票和反對票。中立票為無效票,僅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 而中立票的闡釋是「但中立票將不計算在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臨界時(如支持20票,反對5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就本人參與申請成為管理員中,計算方法是否出現了錯誤? 詳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9old9,若按正常計算,有效票應為21,18票支持,85.7%支持票。本人是高於共識的80%的。--18164 05:07 2006年6月18日 (UTC)

解釋: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評估投票結果,「總有效票」的定義是『包括有效支持票和有效反對票』,故此以上的上訴原因的表面理據成立。如果可行的話,請向其他的行政員查詢一下閣下的情況。--Shinjiman 13:03 2006年6月18日 (UTC)
  • 我認爲該標準有問題。所謂中立,可簡單解釋為贊同也可,不贊同也可的意思。目前,投票共設四欄:支持、反對、中立及意見。在這四項裏,請注意中立及意見的區別。意見一欄顯然是不計算票數的。如果說中立欄不計入縂票數,那麽和意見一欄到底有什麽樣的差異?如果說僅僅是註冊用戶與非註冊用戶的區別,我覺得這個理由很難説得過去。因此,我個人認爲中立票應計入縂票數,且,管理員投票應當應當從嚴,我個人較傾向將中立票視爲不太贊同的意思。或者說,有力的支持被稀釋。當初該頁面建立是用心閣來完成。如果打開這個頁面的代碼可以看到,對於縂票數是否計算將中立票計算在內是存疑的,並且用心閣也在建立過後不久曾說過這上面內容未取得社群共識,希望可以討論。因此我目前的建議是,討論中立票是否計入有效縂票數的問題,並將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9old9的投票再延長一些時間。--瀑布汗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這裡涼爽) 15:14 2006年6月18日 (UTC)

本人不同意中立票為有效票,原因是在申請管理員(行政員)及授權總流程中,已有明確的闡釋「有效票僅包括符合投票資格的維基人所投的支持票和反對票。中立票為無效票,僅在臨界情況下被考慮。」另外,本人的投票情況明顯不是臨界。附加一點,反對票的有效性,如何介定?若反對票的理由是受質疑的,那是否應算作無效呢?為何本人會問及反對票的有效性,原因看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9old9內的反對理由使會明白。 --18164 01:12 2006年6月19日 (UTC)


關於中立票

在管理員申請頁面是這樣寫的。

  • 總有效票(包括有效支持票和有效反對票)超過10票;
  • 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80%。
當結論不甚明確時,行政員可才考中立票自行判斷或決定延長投票期。在極特別的情況下,行政員可以宣布該次投票無效,並開始一輪重新投票。

我建議先按這個說法進行判定。如果把中立票記入總有效票數,建議改中立為棄權更好一些。--用心閣(對話頁) 02:13 2006年6月19日 (UTC)

其實,本人實在看不出現時的指引存在什麼矛盾,在我看來是非常清晰。而投票的結果,更不是結論不甚明確時。若果可以,煩請再評論一下,有效反對票的問題。--18164 02:22 2006年6月19日 (UTC)

我贊成中立票改為棄權票,甚至取消中立票(中立意見須在意見欄發表)。假如中立票計為有效票,便成為變相反對票了。-- Kevinhksouth (Talk) 02:28 2006年6月19日 (UTC)

中立票代表的是:我對此表決活動不會明確表示贊成或者反對,但想表達意見,以示參與。因此,中立票不應該列入有效票(贊成或反對)才是,不然對那些投贊成票或反對票的人有失公平。--David Jackson(talk) 02:49 2006年6月19日 (UTC)

我贊成取消中立票。--Siriudie 08:42 2006年6月20日 (UTC)

中立票存在的爭議

我說得明確一點:

  • 該內容由用心閣建立,之前並未有討論,不能代表社群共識。
  • 中立票是否計入縂有效票數,從編輯界面看代碼可以知道用心閣當時自己沒有把握,在「管理員投票通過標準是」下面隱藏了一段文字,代碼是:总有效票(包括有效支持票<!--(中立票是否有效?),中立票-->和有效反对票)超过10票;,而普通視圖頁面是看不到(中立票是否有效?)的。
  • 如果中立票不計入縂有效票數,中立票和意見欄有何區別?
  • 我個人認爲管理員投票應當從嚴。投票與當選都不能存有任何疑議。這個沒增加多少權限的管理員稱呼不時引起爭議已經浪費社群太多時閒和精力。--瀑布汗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這裡涼爽) 04:21 2006年6月19日 (UTC)
內容由我建議這一點並不準確,請參見我修改前的版本,可以看到:

通過編輯對應的區段來投票。所有註冊的維基人都可以投票。詳細的討論應該放在「意見」區。

請指明你是「支持」還是「反對」該位候選人。你也可以投「中立」,但不會被計票。投票時,建議您給出解釋,尤其是投「反對」或「中立」時,這樣候選人及他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並給予答覆。當投票結果在臨界線時,所有的解釋與意見都會被考慮,包括「中立」區的解釋。投票時,你也應當更新總票數。

發表意見或回應時,請注意尊重所有人。某些對話可能發展為爭吵,並帶激動情緒。請記住,我們所有人都是有感覺、情緒、自尊的。

可以看出當時的中立票也是不會被計票的--用心閣(對話頁) 05:21 2006年6月19日 (UTC)

現實投票中只有贊成票、反對票、棄權票和廢票四類。我覺得除非是強迫性的投票,否則棄權票不應計算在內。由於維基百科沒有強迫性的投票,(我們需否追溯一下,沒投票的人代表什麼?)所以棄權票或中立票是投完等於沒投。-Hello World! 08:54 2006年6月19日 (UTC)

同意Hello World!的觀點。因為投「中立」票不代表投票者反對候選人,因此「中立」票應視為棄權票。--Shinjiman 11:41 2006年6月19日 (UTC)

我也同意中立票不計入正式票數內,同樣情況亦應引申至特色條目、DYK等需要投票的主題。--Dracula·Chat Room 15:20 2006年6月19日 (UTC)

在這種計算支持票的選舉中,若中立票計入結果,其作用根本與反對票無異,是反對票的掩飾。故兩者需要合併,要不都叫"反對",要不叫其他名字如"保留"、"不贊成"等。(+)贊成授予9old9的管理員資格。--Gakmo (Talk) 19:26 2006年6月19日 (UTC)
插句話,回頭看看過去的投票,阿儒的管理員投票計算是不計中立票的。另外贊同樓上Gakmo的意見,計入中立票,中立票的計算效果就與反對票相同了。--Jasonzhuocn...._交流 10:09 2006年6月20日 (UTC)
  • 既然投票規則在在灰色地帶,況且當管理員也沒有急切性,建議應先將投票規則寫清楚,清除灰色地帶,之後再重新投票,那就不解決問題了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05 2006年6月20日 (UTC)
  • 從當初設定的計算方式的維基人的立場、加入中立票所導致的計算不公、現存看得見的計算指引、和過往的計算方式實踐……縱合各位維基人的意見是「投票規則在灰色地帶」嗎? 本人在此的角式是上訴人,有待的是各位陪審員裁定結果——重新點票,而不是發起重選。若用錯誤的計算方式去計算此投票,之後要再重新投票……是對本人公平的做法嗎?對投票支持本人之維基人公平嗎? --18164 01:38 2006年6月21日 (UTC)
  • 我不認為存在灰色地帶,無論是在我修改前還是修改後。--用心閣(對話頁) 02:28 2006年6月21日 (UTC)
  • 重新點票不需用陪審員,陪審員的職責可以說是來決定有關的投票的有效還是無效。難道要為此先組成陪審團,之後再由陪審團再投票決定「中立票是否計算在內」?很荒謬吧,維基不是只管投票的。既然,大家對規則有不同的詮釋,因此建議將投票規則先搞清楚,之後再重新投票,那就不傷和氣,而閣上也可名正言順獲得管理員資格。豈非兩全其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06 2006年6月21日 (UTC)
    • 先前的管理員投票是採中立票不計入的方式,我覺得這次也應該延續這一方法來計票,至於是不是要改變這一方式則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07:18 2006年6月21日 (UTC)

同意用心閣及ffaarr的說法,目前的規則很清楚,中立票是不計入的,先前的慣例也是這樣,所以應重新點票。--Sangye 07:38 2006年6月21日 (UTC)

    • 對中立票記不記入我沒有意見。不過,如果中立票記入,應該在投票頁面說明一下中立票對計票的影響,提醒不知情的投票者。--mingwangx (talk) 12:33 2006年6月21日 (UTC)
  • 計入中立票會對投票結果做成不公平的影響,解釋如下:按現時支持率要超過特定比數才通過的規則,一票中立與一票反對的作用一樣,但假如將規則改成反對率要少過特定比數才通過,一票中立與一票支持的作用一樣。 -- Kevinhksouth (Talk) 12:54 2006年6月21日 (UTC)

我想,無論現在討論對評選結果的評估做出何種修改,都不會影響18164的當選吧,畢竟中立票不計入結果,而只在臨界時予以考慮不是我憑空杜撰出來的,而且也無異議地執行了很長時間。所以請求哪位行政員授權吧,我們可以慢慢討論。--用心閣(對話頁) 08:30 2006年6月22日 (UTC)

我已把User:9old9設定為管理員了。--Hello World! 13:09 2006年6月23日 (UTC)

感謝與查詢

謝謝各位的協助。但想問一問,在Wikipedia:管理員名單與本人頁面之logo是否由本人自行更新使可以? 還是需要由合資格的維基人授予的呢?--18164 16:06 2006年6月23日 (UTC)

可以自行更新和使用LOGO,使用或者不適用。--用心閣(對話頁) 16:42 2006年6月23日 (UTC)

反對票的有效性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Minghong/第2次投票中,再次見到與我遇過相似的問題。故在此提出,反對票的有效性,如何介定?可否有指引與準則給予點票員?--18164 01:56 2006年6月29日 (UTC)

或許本人先申明立場。本人同意維基就投反對票的要求:「如果可能,請給出一個簡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對票時」。最好是將不一定的語句變為明確要求。--18164 01:21 2006年6月30日 (UTC)

有關行政員的提名

最近的行政員提名中,某些用戶在提名期間發發生了激烈辯論。其實每一位在決定意向之前是否已經了解行政員的操作權限?行政員的職責是給予用戶管理員(和行政員)的資格,為用戶更改名字,及給予/收回機器人標籤。為了減少其他用戶對候選人有關的疑慮,我覺得是否有需要引入在英文版中的五個基本提問(這類似提名管理員的三個提問),以便讓其他用戶及候選人更加了解行政員的職務呢?--Shinjiman 04:32 2006年12月7日 (UTC)

  • (+)支持。--百楽兎 07:58 2006年12月7日 (UTC)

行政員的五個提問

翻譯自英文版,如翻譯有錯請作出修改:

1. 你是否閱讀過先前的討論,在哪個時候應升級,哪個時候不應晉級?你是否明白晉級所需要的條件?
2. 對於你在引起爭論的提名中,你會怎樣處理,去決定一位用戶可否晉級,又怎樣處理在不能晉級的情況下,所引起的批評?
3. 維基百科人認為行政員是需要堅守高度公平的原則、政策的知識以及其他人從事的能力。為什麼你會覺得你會符合這些標準?
4. 如果你當選為行政員後,你會否保證不會在提名期裏面為有潛質的管理員討論會否會晉級,尤其是在決定時?以及只是與其他嘅行政員討論可否晉級,在對話中,他們的討論會在哪裡才會有透明度?
5. 你會否定時抽一點時間去查看WP:RFA,去查看這段時間中為提名人晉級或者在不能晉級時,進行反列示?

--Shinjiman 12:49 2006年12月7日 (UTC)

這樣如何?

1. 你是否閱讀過先前有關管理員申請通過與否的討論?你認為通過需要怎樣的條件?
2. 當遇到一個引起爭論的提名,在此用戶通過或未通過申請的情況下會引發爭議,你會怎麼做?
3. 維基百科人認為行政員是需要堅守高度公平的原則、對方針的全面了解、以及與其他人從事的能力。為什麼你會覺得你會符合這些標準?
4. 如果你當選為行政員後,你會否保證不會在提名期間在其他論壇討論有潛力的管理員是否會當選,尤其是在作決定時?以及,如果只是與其他行政員討論可否當選,在對話中,他們的討論會在哪裡才會有透明度?
5. 你會否定時抽一點時間去查看WP:RFA,去查看這段時間中為提名人當選並授權,或在未當選下除去提名頁?

--笨笨的小B | 20巷 22:03 2006年12月7日 (UTC)

似乎小B的翻譯較為完善一些。 :) --Shinjiman 01:24 2006年12月8日 (UTC)
應該加提問,完善管理員推選過程。--用心閣(對話頁) 02:09 2006年12月8日 (UTC)
這些都是提名管理員或行政員的『基本提問』,額外的提問其實可以在每項提名的意見區發表。--Shinjiman 02:23 2006年12月8日 (UTC)
改動一下第四點:
4. 在成為行政員後,你能否保證不在線上聊天或論壇中提及維基公職升任與否之可能性?特別是作決策時?並且保證只在與其他行政員間光明正大的會商中論及升任與否之議?

其實第五點也可精鍊一下,不過我還是不要太討人厭的好67.103.245.50 07:04 2006年12月8日 (UTC)

建議提升管理員當選最低票數

管理員投票的最低票數(10票)沿用已久,隨著中文維基社群日益壯大,這個門檻似乎已不合時宜。觀乎最近的管理員投票,30票支持是正常水平,更有部份人得到50票以上。管理員這個職位的其中一個要求是得到社群的信任,假如現在有一個人選管理員只得10票支持,會否顯出他明顯地較不被信任呢?因此,我建議將管理員投票的最低票數提升至20(如果大家覺得提升得過於保守,更可以提升到30票)。大家同意嗎?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0日 (日) 13:18 (UTC)

  • (+)支持。我建議取中庸之票數——25票。但是Kevin君有沒有打算開一個正式的投票?我憂慮如果在客棧就地投票,將來可能會有人不服,這我從前就領教過了。--Computor 2007年5月20日 (日) 15:27 (UTC)
    • (:)回應:假如大家想法差不多,能夠在討論中達成共識,我認為不需要開一個正式的投票。相反,假如大家討論下去有意見分歧,也只好以投票解決。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0日 (日) 16:44 (UTC)
      • 我也認為,達成共識的意見不必付諸投票。不過本議題,我沒有任何看法。— fdcn  talk  2007年5月21日12:38 (UTC+8 5月21日20:38)
  • (+)支持,票數方面則沒有意見。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21日 (一) 09:09 (UTC)
  • (+)支持,應該提高一些了,畢竟人也比以前多了。要不將需要票的人數與總人數掛鉤,取總人數的百分之幾,這樣免得以後又提出類似問題。—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5月21日 (一) 14:19 (UTC)
    • (:)回應:與總人數掛鉤聽落不錯,可是實際進行時卻不太好。現時有25萬多個用戶,如果規定最低票數是總用戶數的萬分之一(即25票),雖然票數看起來沒有問題,可是外人看起來,這個比率實在怪異得很。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1日 (一) 16:06 (UTC)
日期 活躍的編者 管理員當選門檻 本地管理員推選舉例 獲得票數 該次門檻推算 活躍用戶投票率
2002年10月 1 - 無本地管理員 - -
2003年10月 30 - Lorenzarius 無投票,本地6人表同意,其他語言管理員也支持 - 本地表態20%
2004年10月 140 無人投下反對票 虎兒 12票 1票反對 8.57%
2005年10月 526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Jasonzhuocn 26票 6票反對 4.94%
2006年10月 1197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天上的雲彩 37票 8票反對 3.10%
當前 1488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53票 11票反對 3.56%

Jasonzhuocn 2007年5月21日 (一) 17:19 (UTC)

  • 如果最低票數比率是單位數字,好像看來仍然未夠公信力。我按以上的資料,換上「非常活躍的編者」數據:
日期 非常活躍的編者 管理員當選門檻 本地管理員推選舉例 獲得票數 該次門檻推算 非常活躍用戶投票率
2002年10月 0 - 無本地管理員 - -
2003年10月 8 - Lorenzarius 無投票,本地6人表同意,其他語言管理員也支持 - 本地表態75%
2004年10月 39 無人投下反對票 虎兒 12票 1票反對 30.77%
2005年10月 102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Jasonzhuocn 26票 6票反對 25.49%
2006年10月 156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天上的雲彩 37票 8票反對 23.72%
當前 223 10張有效票,且支持票佔五分之四以上 53票 11票反對 23.77%

如果以比率計算,最低票數門檻可設定為當時「非常活躍的編者」的20%,即45票。雖然看起來由10票提升至45票改變實在太大,不過按「非常活躍用戶投票率」,45票才是合理的水平。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2日 (二) 05:23 (UTC)

  • 用「非常活躍用戶」來作基數有些奇怪,雖然用戶愈活躍,投票的可能性愈大,但這不代表不活踴的用戶不會參與投票。我覺得用這個方法衡量最低得票率,有一些「不活躍的用戶不會/不能投票」的意味。—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7年5月22日 (二) 13:18 (UTC)
  • Jasonzhuocn說得對,「目前參與編輯的社群實際規模」才是較有意義的基數。假如「非常活躍的編者」(每月編輯100次以上,但這二百多人當中,也只有三四成真正活躍於社群)難以被接受的話,「活躍的編者」(每月編輯5次以上,但這近千五人當中,也只有4%-5%真正活躍於社群)我也接受的。如果以比率計算,最低票數門檻可設定為當時「活躍的編者」的3%,同樣即是45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2日 (二) 17:45 (UTC)
  • 整理一下:目前的共識是對提升管理員當選最低票數沒有反對。而現在有兩大解決方案:
    • 方案一:直接調整最低票數至某一票數(如25票),直至覺得有需要調整時,才再另行討論調整票數
    • 方案二:隨著實際參與的編者人數,根據一個特定比率(如當時「活躍的編者」的3%)進行調整,最低票數會隨著活躍編者數自動調整
  • 希望大家能夠表態。待選取哪個方案有共識後,再討論方案細節。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07:25 (UTC)
  • 絕對贊同提升票數,並且希望能夠落實比較明確的離任方案。因為有些人真的相當不適合,而現在的狀況卻是當選容易,剔除不適任者卻相當困難。→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0日 (三) 20:04 (UTC)
  • 既然沒有反對提升最低票數的意見,如果大家再沒有其他意見,由6月1日起,先把最低票數提升到25票。至於改以實際參與的編者人數即時換算,因改動太大,宜從長計議。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31日 (四) 05:29 (UTC)
  • 請在公告欄公告吧。—Jasonzhuocn 2007年5月31日 (四) 14:10 (UTC)
  • 完成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日 (五) 06:28 (UTC)

為甚麼當初要80%支持, 才可以當選管理員?

維基管理員的門檻相當高, 要達 80% 人支持, 才可以當選。為甚麼要訂立這樣高的門檻呢?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4:33 (UTC)

具有管理權限的用戶對維基的影響很大,為什麼不訂這樣高的門檻呢?— fdcn  talk  2007年6月19日14:41 (UTC+8 6月19日22:41)
我對自由主義者的說法存疑。一個人要當選管理員,只是要確定他不會濫用管理員功能--實際刪文、封禁他人、更改介面。越多人能當管理員越好,代表這個社群的素質很高,彼此互相信賴。當然,也有另一個反例,就是管理員越少,代表素質越好,管理員功能甚至可以交由機器執行,一般用戶會自動管理各種事情,只需要一個執行決議的工具,這種社群的特徵依然是互相信賴。這兩個極端就像是「社會福利國」與「烏托邦」,在維基世界中,剛開始的小語言版本像是前者,日文維基則像是後者。重點在互信、假定善意。--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19日 (二) 16:12 (UTC)
(!)意見,虎兒這句話好,只是要確定他不會濫用管理員功能--實際刪文、封禁他人、更改介面,在我加入這短短的半年裡,我卻能發現有些管理員亂刪文亂封禁、甚至違反大家討論的共識亂改內容!不過這些的結果都是如何?據我知道的範圍裡,絕大多數都是不了了之,甚至也很少看見有人出來道個歉。更多就是像書生一樣,來個不理不睬等事情過了就算了。沒錯,大家都是自願來做,沒有人拿什麼好處,無私的奉獻,所以可能很多老將比較捨不得出來責備,甚至還只會護短。但是這樣的自由未免忽略了其他更廣大的知識提供者,大家都在這裡編輯,大家給了您們信任,但是這些不是要讓有某些人擁有特殊功能來對抗其他人,而是應該出來共同維護才對吧?嚴格說起來,其實不管哪個管理員有沒有做錯什麼,既然會引起這麼大的反潮就應該反省,要知道維護並不是要塑造對立,如果造成那麼多數人的議論,應該就要虛心接受。我知道要哪些人出來認個錯很困難,既然會做不敢當,又要繼續來加深對立,那還不如做個明確的準則,而不是像某些人私下在討論什麼反對到底少做少錯這樣的言論,我很搞不懂怎麼會有這樣思想的人,那和某位黃君的極端態度又有何差別?→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0日 (三) 14:54 (UTC)
要達至社會福利國和烏托邦, 跟 80% 門檻有甚麼關係呢? 現在中文維基有 80% 的門檻, 算是屬於哪種狀態呢? 在下對 80% 的門檻產生疑問, 是因為開始搞不清這樣門檻對中文維基的作用。當日訂立這樣高的標準時, 其目的是甚麼呢? --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7:49 (UTC)
當我看到上面有關重選/信任投票的討論中,有不少人質疑80%支持過高,我也想他們反思一下,80%初選又會否是過高?難道滋事分子就不能夠籌組一些人反對特定維基人初選管理員嗎?雙重標準的意義又何在呢?這是假定一個人在當選管理員後,別人對他的支持必然會減少嗎?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2:04 (UTC)
我也是這麼想。初選目的應該是希望管理員有較高的認受性,才訂立80%標準,連任的票數應該要多少呢。
數月前有人建議,只要有20%人支持,管理員即可連任,而且認為這是符合共識,這更難想像。
如果連任只需50%,似乎上任亦不需要80%這麼高的門檻。--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3:03 (UTC)
20人反對,就要有81人出來支持,這種制度是否真的可行呢?翻查Wikipedia:投票,我們成功解決Russian應叫「俄羅斯人」還是「俄國人」;Internret應叫「因特網」還是「互聯網」。只是處理了很多「的的了了」的問題後,大問題總是懸而難決。我開始明白為何書生早前為何寧願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寧願訴諸是基金會的決定,而不願意公論,因為大家深明這種制度根本很難解決大問題。
本來,根據維基方針,現在80%投票的硬性規定已不符合維基「共識」,而且當訴諸「共識」失敗時,外國維基還有Jimbo和仲裁。但中文維基既無後著配套,卻又引入一套共識,倒令人想到百年前西學東潛的歷史教訓。--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1:54 (UTC)
請說明何謂「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先前我已經向您解釋過基金會修訂版權方針的緣由,以及各項維基計畫應予遵守的義務,您可以繼續討論,但請勿將討論建基在您的錯誤認知上。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14:23 (UTC)
各人的理解不盡相同吧。那次改模板的事,管理員之間也有微言,只是有些事不好意思太公開說, 大家都明白是甚麼一回事。總不好說:「我解釋了,你為何不同意,你是錯誤!」。--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6:09 (UTC)
我建議Kevin wong舉例或說明時,不要東一句書生西一句書生,你一直強調你對事不對人,但事先避嫌更重要。另外,我也衷心建議Kevin wong在解釋事情時候,千萬不要如上述所言不好意思太公開說,你就說個明白,不要三番兩次詞不達意的打太極。--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29 (UTC)
沒完沒了的人。--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7:31 (UTC)
還是請你回答虎兒的問題:說明何謂「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還有管理員之間也有微言是哪些管理員?我想兩個問題,不算沒完沒了吧--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8 (UTC)
沒完沒了不是說討論,是覺得你有點纏身,而且對討論沒有幫助。你的質疑不算很到位,只要像打遊擊,不怕煩和拉面皮就可以玩的,你那位Yau可能會跟你纏,但我不熱衷這些文字遊戲。你可能還想追問知哪位管理員曾怎樣評論改模板事件,不說就很龜縮之類,恕我亦不奉陪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20:11 (UTC)
公開說或是私下說都無妨,微言也罷大聲罵也可以,不用不好意思,如果我說的不對,請有意見的管理員直接與我討論。您說大家都明白是甚麼一回事,但我就不明白將基金會制定的方針落實到中文維基為什麼要被叫作「悄悄引入版權的重大改變」。當然,我無法干涉您要如何去解讀他人行為動機的自由,對於任何一件事情,您都有評論的自由,您評的有理無理,大家自有公斷。但維基媒體基金會制定方針要求各計畫遵守、中文維基百科針對新版方針所進行的相應行動、相關公開討論都是具體可以查證的事實,關於事實,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我把相關證據列在此最近更改頁面上方公告欄的歷史紀錄互助客棧/方針中的公開討論紀錄,這些都不牽涉到您如何理解。--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6 (UTC)
正是你提供的連結,前不久給我看到後,感到很有問題。3月27日諮詢怎樣適應新版權政策1[1]

,3月28日已改寫唱片模板[2],4月5日開始討論唱片圖片[3], ,而且沒有結論。我會奇怪為何你覺得沒有問題,但我也認同各人有不同的立場,即使面對同樣的事實陳述亦有不同理解。不過,這件事已解決,其他事已沒所謂。--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9:51 (UTC)

他在公告、公開帶動討論才開始改模版,如果一個人要「悄悄引入」,又何需先喚起他人注意?又何需到一個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公告、討論?我尊重您的認知,確實很獨特,不禁讓我想起某人。言盡於此。--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21日 (四) 00:31 (UTC)

連任投票的折衷選票比例

大家好, 「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 但點票條件一項最為棘手。經過一輪徵集, 現在共有80%及50% 兩套點票比例 (沒有人再有意見? 不要投票時才提出新比例啊) , 初步意向如下:

  • 有80% 支持票即可連任: 22票中, 10 票贊成 9 票反對, 2 票中立。撇開中立票, (+)支持率50%
  • 有50% 支持即可連任方案: 18 票中, 6 票贊成, 8 票反對, 4 票中立, (+)支持42.8%

兩者的爭議相當明顯, 相信兩者都很難通過。

金翅大鵬鳥提出的折衷方法是: 2/3人支持即可連任, 亦即67%。

想問問各位, 投票時, 你會接受這折衷比例嗎?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3:32 (UTC)

(!)意見我看不到「已有一定方向」在哪裡@@!!!!!!!!!!!!!!!Kevin wong有權主導什麼事嗎?—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6月30日 (六) 09:50 (UTC)

接受或拒絕2/3比例, 請避免投中立票

堅持原有的50%或80%

  • 堅持80%, 否則會投反對票
(+)支持 必須形成壓倒性的絕對多數意見,而不是簡單多數,不如此的話,必定還有人不服氣,問題依舊,沒有任何變化。—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1日 (四) 04:00 (UTC)
(+)支持Tianyi 2007年6月21日 (四) 15:40 (UTC)
(+)支持----Martinoei 2007年6月21日 (四) 16:27 (UTC)
(+)支持 傾向80%,但如果必須選擇66%,亦可以接受。--Kevin wong 2007年6月21日 (四) 17:41 (UTC)
  • 堅持50%, 否則會投反對票

80%、50%、2/3的連任要求都不接受

如果你有興趣參與稍後的投票, 請盡可能提出心目中的比例。

在上方80%、50%的方案中我都沒有投票,也看到兩者都有爭議。我這裡提出一個有點複雜化的建議,供大家參考。既然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我們就不須考慮一些民主政治理論的慣例,可以這麼看:

  • 首先,涉議管理員應當是有違反政策才應被下課,那在重選之前,應當建立一個制度:當有人認為某管理員有違規行為時,可以申請管理員重大違規討論投票,投票者為見習,按共識的2/3票數認定該行為是否是重大違規。這一討論投票其實與重選無關,在平時就進行。
  • 在重選投票中,如果該管理員獲得80%以上的支持,我個人認為完全可以繼續擔任。
  • 在重選投票中,如果該管理員獲得50%以上的反對,我個人認為已被社區不信任,應當解除權限。
  • 支持度在50%至80%之間者,如果他自上一次擔任或連任管理員以來有3次以上重大違約,應解除,否則連任。

以上並非提案,只是希望在目前的爭議中提供一些視野。—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15:20 (UTC+8 6月20日23:20)

即是,首先舉行違規聆訊,看看能否通過。通過後,舉行重選動議。
我覺得程序宜簡,現時提出的程序已有「緩衝期」,有點像你提出的違規聆訊。如果緩衝期內,只有很少人認為管理員犯錯,討論已變相結束了。
而且,重大違規是很難介定的,舉例,如果有個管理員罵人是「土共」、「共匪」,看來是普通的違規,但如果他屢勸不改,繼續罵二十次,小錯也可能變大錯。舉另一例,現在沒有罷免程序,如果管理員長期不活躍,他總算不是大違規,只是大家不信任一個不活躍的人能執行職務而已。--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6:02 (UTC)
怎麼實施我沒有特別的意向,只是想說明,之所以現在相持不下,是因為目前用的是分水嶺的數值,支持度過了這個門檻值就連任,不過就撤職,很容易在門檻值某一側讓人感覺不太合理。非常高的支持則連任和非常低的支持則離職容易得到共識,這時僅僅基於信任票就可以做出判斷,但在中間的一個模糊帶,不如不以信任票來決定,以該管理員的具體違規行為來量化處理,會讓人更接受些。
另外,目前的「緩衝期」和重選是連在一起的,無論支持或反對連任的人都會不自覺地受到影響左右對違規行為的認定,如果放在平時,由於並不知曉會不會提起重選,判斷會更單純一些。僅是提供看法,我也反對過於複雜的規則。— fdcn  talk  2007年6月20日20:49 (UTC+8 6月21日04:49)
從近日的投票情況觀察,如果違規情況不足以令管理員卸任,投票結果是足夠反映這種訴求的。本來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投票未必反映一切,但遇上66票支持33票反對這些情況時,誰可以決定66票的理據是差於那33票呢?
英文維基有仲裁機制,但中文維基不止沒有,早前有人提出時還遇上莫大阻力。在沒有仲裁機制時,似乎沒有方法比投票更能迅速解決紛歧,避免矛盾升級。
另外,一如你所言,「緩衝期」的答案環境,確會引來有不少聯想,一些一心想管理員下台/上台的人,可能會把「是非黑白」顛倒,但我懷疑,分拆聆訊是否可以避免這情況。因為大家都會認定,獨立的聆訊結果最終必然會影響管理員的去留,這是很難避免的預設。--Kevin wong 2007年6月21日 (四) 17:38 (UTC)


(:)回應,閣下「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一語是否失之武斷?哪個共識或結論讓你產生這種錯覺呢?照你所說,現有管理員罷免制度,不論名稱或實質運作是否已改成信任投票制?如果,信任投票之議已定,你在此的選項才有意義,不然則有誤導他人之嫌。另外,針對你在我討論頁的諄諄指教﹔我奉勸閣下別把抱有不同意見的人習慣冠上政治保XX人成見的大帽子。-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20 (UTC)

請user:winertai注意善意推定。謝謝。—Linuxwindows 2007年6月20日 (三) 20:16 (UTC)

(:)回應,我沒有什麼推定,我只認為,Kenin wong的現在這投票,應該在現行管理員罷免機制決定改革或取消後再舉行,不然會給人木已成舟,拍板定案的感覺,尤其「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那句話,擺明就是已經否定現有罷免機制。如果不加以澄清,待這種建議問卷(引用K的說辭)的投票結果衍伸為共識,那又有得拗了(再度引用K的說辭)。至於那頂大帽子,是K送我的,我只不過原封不動還他,若有得罪,尚祈見諒。--winertai 2007年6月21日 (四) 01:04 (UTC)
真是不太習慣面對如此激動的回應。不過提一提, 連日來的方案只是一個建議, 所以才要寫一份問卷, 四處求教怎樣改良。如無記錯, 你是第一個如此激動的人。--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7:30 (UTC)
可能是我愚昧,我看不出我的言語哪裡激動或情緒起伏。我其實是前幾天不小心看到這篇文章:[4],裡面言及閣下就是Yau的分身,在好奇之下,才參與討論的。另外,我還是建議閣下,若要真要做好你的問卷,詳細解惑也是一種義務。--winertai 2007年6月20日 (三) 17:44 (UTC)
幸好那裡說「有維基人推測他可能使用Kevin wong和千無一用是書生的名戶名字在維基百科活動,但沒有確實証據,兩人相對溫和」,知道我跟千無一用和Yau畢竟有點分別。近日怪事真越多,客棧樓上有人質問管理員做不做事, 那句話竟加了我的簽名。得到你提醒, 原來昨天有人把我的名字放上網絡大典並重定向至 Yau [5] 。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8:08 (UTC)
別顧左右言其他,閣下還沒回答我兩個問題:1.「信任投票」的規定已有一定方向這句話來自哪個共識或結論?2.現有管理員罷免制度,不論名稱或實質運作是否已改為信任投票制?另外,現在這投票到底是為了取得共識?還是推翻(或更名)現有罷免制度?還是你口中的單純問卷?投票結果做何用處?有何效力?--winertai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3 (UTC)

香港網路大典怎麼看起來像八卦雜誌,並沒有對所有可以的資訊做嚴格的把關。—Jasonzhuocn 2007年6月20日 (三) 23:42 (UTC)

那是故意不把關,因為很多是用來誹謗他人用。你把這大典當成垃圾池就差不多了。Martinoei 2007年6月21日 (四) 16:26 (UTC)
不過自己被放上網絡大典時, 忍不住覺得好笑。玩網多年,首趟遇上這種怪事,難免問自己:過去對維基的想像,是否太過一廂情願呢?--Kevin wong 2007年6月21日 (四) 18:57 (UTC)
Kevin wong,不要灰心。維基百科與網絡大典畢竟是兩個不同的世界。網絡大典的那些胡扯,還是一笑置之好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2日 (五) 01:22 (UTC)
裡面有件怪事,文章說我在出版社工作,他們怎會知道?但不是三聯出版社,也不是編輯安樂死的題材(出版社怎會有安樂死的分類主題)。至於在台北出世、科大畢業、網名叫gmae、是Yau和千無一用是書生的分身、與女友在巴上對罵,就很像天空小說,無限發揮創作力。--Kevin wong 2007年6月22日 (五) 15:13 (UTC)
何必那麼認真,維基和網絡大典之間區別就像邏輯和情感一樣,由於這裡的NPOV方針,讓大家的Views都不能展現開來,所以Wikia之類的網站就是專門為了這些不能宣洩的???提供出口。—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25日 (一) 03:19 (UTC)

管理員資格應加重

管理員應該加入沒有封禁紀錄條件。--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6月20日 (三) 23:21 (UTC)

這就排除了改過自新的可能性了。我認為投票者屆時自行判斷是否勝任已足夠。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1日 (四) 01:28 (UTC)
有管理員權限的用戶亦有可能會參與編輯戰而違反3RR,我亦曾經封鎖過因為違反3RR,而擁有管理員權限的用戶。--Shinjiman 2007年6月22日 (五) 03:48 (UTC)

凍結管理員的提名與選舉

User:宮本すぐる的罷免案結束到現在,當事人自己說對這個職位不覺得有什麼重要,但是只要沒有健全的方針和機制,一切維持原樣。而短短一個多月又選了三位管理員,現在相關的罷免機制的討論沒有什麼人關心,顯現出多數人只在意可不可以選上管理員,而不是一個如何健全維基運作以及管理員形象的機制。除了少數幾位以外,也不見多數和這個有切身關係的管理員鼓勵使用者加入討論,一起關心。新加入的三位新血在選舉的過程中都提到健全機制的重要性,哪麼是不是也要實踐一下競選時的說法?

因此,在機制尚未建立前,管理員,包括行政員的提名和選舉應該就此凍結,預缺不補,直到情況改善之後再恢復。—cobrachen 2007年11月6日 (二) 14:39 (UTC)

只剩香港中學生跟共產黨的支持者在管理了,也別對這地方太期待,他們除了照抄英文的制度跟爛用對管理員有利的特權也變不出什麼把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5.204.28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6日 (二) 15:16 (UTC)加入。
附議,直到相關罷免程序確定下來之前不增加新管理員。各位管理員表現很不好,罷免程序與你們直接相關,但是至今卻沒人發表意見,在此提出嚴厲批評。「黎叔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6日 (二) 15:53 (UTC)
路人意見:可不可以乾脆用戶將目前的Sysop全罷免,然後再選?--Samuel Curtis 2007年11月6日 (二) 22:36 (UTC)
(:)回應凍結程序與現有中文維基管理員制度相牴觸,取得共識路途遙遠。建議User:Cobrachen可以用此理由在爾後管理員選舉中投反對票。--winertai 2007年11月7日 (三) 01:31 (UTC)
共識這個東西也要有人願意執行才算數。先前的罷免投票算不算個共識?沒有人執行還不是和空氣一樣。提出這個能取得什麼共識?就算有共識好了,硬要繼續選,誰攔得住?不然再來個投票好了。—cobrachen 2007年11月7日 (三) 03:56 (UTC)
共識就是一小撮人趁你比較忙的一段時間把他們看不慣或不懂的條目幹掉,或者假民意來通過他們要濫用的特權,再說要防止被罷免的垃圾步多得是,一下在程序動手,一下在投票玩個花樣,不然就訴諸因為我是某一族群所以才被罷免是某一夥的就要挺他到底,陳先生還有任期,管理員要擺爛只要是沒讓他自爆的死點現在是沒辦法弄下台的以上未簽名意見為用戶59.115.210.106發表
1.cobrachen兄,你已經為了User:宮本すぐる花太多心力,個人認為他一點也不值得,也盼你稍加冷靜。2.凍結管理員選舉與「健全維基運作以及管理員形象」,個人認為沒有太多干係。不過,如果你願意,你也可以發起「凍結管理員選舉」或「健全維基運作以及管理員形象」投票﹔這回我學乖了,不會投唯一反對票。3.若你仍要關注User:宮本すぐる,我只能說這位仁兄「翻譯」態度十分堅定且難以溝通,在「各方束手無策」下,你只能持續跟他耗下去。PS:Cobrachen,如果這些話因為我關注條目不同顯得有些刺耳,我向你致歉。說真格的,如果碰到有人把我創建的日本帝國海外旅券改成大日本帝國海外旅券,那我也可能會像你這樣「嫉惡如仇,鋤奸務盡。」--winertai 2007年11月7日 (三) 06:06 (UTC)
其實提到User:宮本すぐる只是作為一個例子,一個起頭,倒不是要將他的現象再度放在中心的位置,其實放在哪裡效果也是差不多。沒有必要花更多的心思是真的。這段時間觀察下來,多少也會有些許新的認識,方針和共識!再說吧。我在意的不是他怎麼翻譯和他的翻譯品質,而是一個討論和取得共識的態度。其實過去也有些共識和我原先的概念有不同,但是既然是共識,我也會去參考和配合。既然這變成只是單方面的善意可是沒有什麼相對的效果,那麼我寧可繼續和願意溝通的人溝通,將時間放在有效果的方向上。
你也不需要道歉,每個人的看法會形成衝突是難免的,只要適當的溝通,許多事情都能夠找出一個還可以接受的緩衝區。User:宮本すぐる的事情並非個人的觀感為出發點,不過,倒是引出不少可以思考的部分。
回到這個標題,幾天下來,有些別人過去批評的現象不也是多少印證了。而這些印證會不會形成另一種共識呢?(笑)—cobrachen 2007年11月8日 (四) 04:12 (UTC)
各位,排除個別管理員的行事作風,如果管理員整體的形象真的像你們所說的情形,只是談論應該如何做但沒有後續響應的事情不見得會有什麽進展。Ktsquare 2007年11月21日 (三) 03:04 (UTC)
  • User:宮本すぐる罷免案讓許多人感到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對於管理員人事案一種很無力的參與感。就制度面而言,對管理員的意見反應缺少一個有效的溝通方式。在管理員反應頁面,有些意見遲遲沒有得到回應,也許有些人認為不答覆那些意見無所謂,其實這是很糟糕的態度,優秀的社群參與者應當關心意見傳遞的效果。許多明顯擾亂的反串文、小白要做處理,不要讓正常的意見反應平台失效,許多建設性的批評被破壞性的內容完全掩蓋。
  • 最近一次罷免的效力的爭議點不在於是否有罷免方針,而在於罷免的贊成反對比率是否達到作為社群的代表性意見。
  • 有許多人認為勸不適任者自己下台是個權宜的方式。結果講了不知道多久了,電話裡頭說要辭,嘴巴說要辭,現在辭了沒有? 還有一種推託之詞是一面說要辭一面表示不熟悉元維基請辭流程? 沒有完成程序的責任是因為看不懂英文還是元維基網站架構太複雜難以操作? 說不知道流程,剛好我就來走一遍辭職的流程,連辭職信的範例都附上很多篇;該怎麼處理在聊天室也討論過很多種可行的方式,完全不應該有不知道該如何辭職的理由,下台的劇本也有不少人提供了。反正說在忙、工作很累、不了解手續就可以推託過去,已經兩個月過去了──這等於是把所有當中斡旋的朋友都當空氣。也因為檯面上的討論比較少,讓社群核心成員背負著不關注此事的糟糕形象。--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1月25日 (日) 18:05 (UTC)
我認同jasonzhuocn說出的要點,訊息也很清楚地表達了。話説回來,替社群核心成員說句公道話;當中斡旋的朋友,包括處理、鼓勵、推動討論與及投票等,不應該因此背負著不關注此事的負面形象。Ktsquare 2007年11月29日 (四) 18:57 (UTC)
除了多少還是不認同那罷免兩個字之外﹔其餘完全認同Jasonzhuocn「罷免的贊成反對比率是否達到作為社群的代表性意見」這句話。為了解決此盲點,我第四度重申﹔個人認為﹔就宮本罷免案例子來看,此達絕對多數甚至七成以上的投票結果來看,維基任何管理員或行政員都可參酌Wikipedia:共識#共識的達成精神,「代替社群」或「代替當事者」申請解除被罷免用戶管理員職權,(或者封禁當事人中文維基用戶帳號﹔直至當事人向元維基自行提出辭職為止)。個人始終認為這方式比訂定繁瑣解除管理員職權的方針更為妥善。--winertai 2007年12月4日 (二) 06:34 (UTC)

可直接用共識人數表決修改不就得了~*--以上意見由未簽名IP用戶User:211.74.208.194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