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香港維基媒體協會
外觀
早前討論的總結
[編輯]社團的地點
- 只須一個負責人的住址,不需要一個實質的營運地點
- 現階段沒有需要申請P.O box
社團的人選
- 需要3個在維基有豐富經驗,並能承擔和貢獻時間成年人負責註冊
- 有建議指應有其中1人是活躍於英文維基項目
社團的形式
- 舉辦宣傳維基媒體的工作,例如講座、研討會、工作坊等
- 舉辦定期的維基人聚會或聯誼活動
- 有建議指可讓維基人兼任記者進行採訪,但需要設立一定的資格限制
社團的名稱
目前收集的中文名稱建議如下:
- 維基香港分會
- 維基香港
- 香港維基社團
- 維基香港分部
- 香港維基人協會
- 香港維基協會
- 維基媒體香港分會
-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
社團的宗旨
目前收集的宗旨建議如下(意思可能部份有重疊):
- 作為不同語言的香港維基人之橋梁,以團結本地不同的維基人
- 宣揚維基文化予香港的各界人士
- 鼓勵自由創作及學術交流分享的行為
- 提倡正當地使用智慧財產權的重要
- 維繫會員團結
- 爭取會員權益
- 促進維基媒體的發展
- 對外推廣維基媒體的應用
- 結合各個維基語言及姊妹計劃上的維基人
社團的徽號
- 在得到其批准後可直接使用維基媒體基金會徽號
- 也可選擇自行設計
會員費
- 台灣同類組織參考資料:入會費約HK$50,年費約HK$50
- 其他建議1:入會費HK$30,年費約HK$30
- 其他建議2:入會費HK$40,年費約HK$60
- 有建議指可以為學生提供優惠
- 德國同類組織參考資料:年費約HK$215,學生半價
- 法國同類組織參考資料:年費約HK$315,學生約HK$135
會員人數
- 最好有20人或以上
流程建議
[編輯]由Stewart~惡龍在Skype綜合各人意見提出:
- 社團委員確立 , 先找年會負責人(就是chpapa 和LZ), 然後問一下維基的香港管理員, 有沒有意思加入 (1, 2, 3可同時進行) <3天完成?!>
- 社團地址確立 <--- 問lz , 看他願意提供他的個人地址與否,若不可行的話,找中大方面協助或我們自行申請一個P.O. Box <3天完成?!>
- 社團會章討論 (其實可以在writely 上一同編輯嗎?!) <2天完成?!>
- 社團名字討論+提名+投票 <1星期投票?!>
- 香港維基人網上簽名支持 (5, 6同步進行, 簽名表示同時支持臨時會章和委員身份) <1個月收集簽名!!>
- 社團註冊 (在等候註冊的同時, 我們可以按Tonync的邀請信樣板, 開始編排發放邀請信) <需時2星期!!>
歡迎討論。
- 如果要成立的是Wikimedia local chapter,以上流程未免太急了。實際上,我個人認為討論亦十分不足(參看meta討論頁的歷史,討論只歷時兩個月,參與人數亦不過十個)。
- 一個代表香港維基人的組織,最重要的是認受性,要大家都覺得這一個組織是可以代表大家的。本來中文維基跟英文維基的香港人社群之間聯絡已經不太密切,現在要在如此短的時間把社團推上,難免令人有諮詢不足的感覺。
- 我是絕對支持香港維基人社群成立一個正式的組織,但若然是因為要籌辦年會的原因而急急上馬,未免有點草率。大家都同意籌辦年會是需要一個註冊社團,但要在這麼短時間內成立Wikimedia local chapter是不是唯一的可能、是不是最好、最妥善的選擇呢?
- 我個人一直的意見都是可以先註冊一個代表「香港工作小組」的社團,以便年會的籌辦。至於成立代表香港維基人的社團,應該是一件長遠的事,應該循序漸進,慢慢來仔細討論。 --Lorenzarius 20:04 2006年4月23日 (UTC)
- 我覺得需要成立社團,否則,我地只能夠係用個人名義去搞一個conference。同埋我地現在算唔算係代表緊維基?還是我們在盜用其名字去搞活動?是否需要一些法律認可的証明去証明我們代表緊維基?--Angus Lai 04:41 2006年4月24日 (UTC)
- 我們絕不是盜用其名字去搞活動,因為在年會申辦過程中,申辦城市是否已成立維基社團,並不是前提之一。--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3:47 2006年4月24日 (UTC)
成立流程
[編輯]於元維基頁面上投票,決定是否有需要成立社團。第一項通過後,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 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會章、投票選出理事會成員及代表會成員。
- 決定註冊登記地址。
- 社團註冊。
待續
--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40 2006年4月24日 (UTC)
真的需要兩個會?--RockLi 08:50 2006年4月25日 (UTC)
- RockLi的意思是指香港工作小組以及香港維基人的社團嗎?成立香港維基人的社團是為長遠而言,並不是單為年會而成立。--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3:42 2006年4月25日 (UTC)
- 我認為RockLi的意思是理事會及代表會兩個會。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我認為代表會應暫時懸空。另一方面,我質疑是否需要「於元維基頁面上投票,決定是否有需要成立社團」。 -- Kevinhksouth (Talk) 16:04 2006年4月25日 (UTC)
- 他應該是指用香港工作小組成立社團然後將來改變社團用途成為香港維基人的社團,或是現時發展中方向:成立香港維基人的社團,然後社團的第一件工作是主力協助年會的籌辦。^o^Stewart~惡龍->講! 16:22 2006年4月25日 (UTC)
最新動向
[編輯]關於成立社團的社團是以工作小組名義還是香港維基人名義,可以繼續討論。(雖然上一次的工作小組會議決定了為前者,但考慮到這是未有得到其他香港維基人的共識下表決的。)
可是目前在香港成立任何社團都需要提供一個社團地址,這是目前我們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對於社團地址的要求我們近日有一些爭議,包括:是否必須有一個實際營運的地址?可以用社團負責人的個人地址嗎?若用郵政信箱作地址是否可以?借用其他社團或機構的地址(如:中大學生會)又是否許可?(若你有相熟的律師、法律顧問或曾成立社團的人士願意提供免費的法律意見,請跟我們聯絡。)而若是問題未能在5月前解決,我屬意放棄成立社團(雖然可能因而對籌款有負面影響),改以其他方式籌募經費和縮減開支,因為人手和時間的不足將會是一個障礙。^o^Stewart~惡龍->講! 16:12 2006年4月25日 (UTC)
- 社團成立地址方面,已問過香港警察牌照科,問題和答案如下:
<問> 有一些社團註冊地址的問題不明白, 想請教一下: 1.是否必須有一個實際營運的地址? 2.可以用社團負責人的個人地址嗎? 3.若用郵政信箱作地址是否可以? 4.借用其他社團或機構的地址(如:中大學生會)又是否許可? <答> 辦理社團註冊申請需提供社團的主要業務地點, 該地址可以是申請人的個人地址或由 借用其他人或機構的地址, 如借用他人地址則除需提供'地址証明文件'外(如租單,水" 電費單, 水費單等), 還需連同業主同意書, 證明社團已獲准把該址作業務地點之用. 而郵政信箱則不可作主要業務地點用途.
- 另外我絕對支持快快註冊左先(我只係支持成立香港工作小組的社團),唔好拖,反正註冊果時實會畀人打返轉頭去解釋或者補充,現在咁拖下拖下真係乜都唔駛搞。
- 現在最需要既係社團名稱,宗旨,地址可以問下能否借用中大學生會,唔係既我屋企都得(費事再拖),然後搵3個幹事簽名,就係咁簡單。
- 提名和投票是需要的,我地會主動聯絡提各位投票,唔需要給投票期太多時間阻礙進度太久,七至十日其實已經很足夠。
Angus Lai 18:08 2006年4月28日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