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米郡
久米郡/くめぐん Kume-g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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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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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除 | 1897年4月1日 廢除理由:合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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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分區 | 5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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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松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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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米郡(日语:久米郡/くめぐん Kume gun */?)為過去隸屬日本伊予國的郡,廢藩置縣後屬愛媛縣,已於1897年與風早郡、和氣郡一同被併入溫泉郡。
7世紀時便已在此建立久米評[1]。701年改制為久米郡。
- 1889年12月15日:實施町村制,久米郡下轄:川上村、北吉井村、小野村、久米村、石井村。(5村)
- 1897年4月1日:與風早郡、和氣郡一同被併入溫泉郡。
- ^ 藤原京藤原宮北方出土的木檢,便記載著「伊余国久米評」的字樣。奈良國立文化財研究所『藤原宮木簡』一、159、奈良國立文化財研究所史料XII 1978年 解說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