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徽
外观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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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 | |
使用者 |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
啟用 | 1933年11月12日 |
廢止 | 1934年2月6日 |
冠飾 | 3顆正方向五角星 |
花圈 | 兩侧各有9个圓點 |
盾 | 开口向上的新月,内有阿拉伯文“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的书法花押。 |
扶盾 | 束带 |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徽(維吾爾語:شەرقىي تۈركىستان گىرىپى,Šärqiy Türkistan giripi)由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1933年11月12日通过[1]。今天仍被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所沿用[2]。
构图与寓意
[编辑]该国徽中央為开口向上的新月,新月内部是内容为阿拉伯文“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的书法花押。新月上方的3顆正方向五角星代表历史上建立于東突厥斯坦土地上的三个国家:突厥汗國、高昌回鶻汗国与喀喇汗國。新月兩侧各有9个圓點,象征着曾生活在東突厥斯坦的18個突厥部落。下方是束带拱卫着新月。
参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Constitution - East Turkistan Government in Exi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rticle 3.
- ^ Constitution - East Turkistan Government in Exi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