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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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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沄(15世紀—16世紀),汝遠南直隸淮安府山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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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沄是成化七年(1471年)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472年)中會試副榜,授順天訓導,不接受諸生饋遺[2],曾擔任山東、江西鄉試考官,所取士子都是一時之選。陞任長山知縣,為人清操、勤修政事,其他縣的民眾聞風前來請求判案,他也了解後公允判案;同時他整修縣內學宮、廟宇、郵亭、城樓、鐘樓、橋梁和道路,又疏通鄭黃溝杜絕水患,長山人民立碑紀念他;之後他入朝為南京刑部主事員外郎,在刑部九年謝絕請託,人稱為「趙青天」,弘治十二年(1499年)自南京刑部郎中外調雲南右參議[3],很快因病請求辭官,回鄉後家徒壁立,七十三歲去世,入祀鄉賢祠與長山名宦祠[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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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八·人物二》:趙沄,字汝遠,成化八年中會試副榜,授順天府儒學訓導,歷典山東、江西文試,所得皆一時之選,由長山令晉南京刑部主事、員外郎,在部九年梯媒阻絕,人稱為「趙青天」,升雲南右參議,以疾乞歸,家徒壁立,年七十三卒,祀鄉賢。
  2. ^ 乾隆《淮安府志·卷二十二·人物》:趙沄,字汝遠,其先河南衛輝人,吳元年來淮,遂為山陽人。成化辛卯舉人,壬辰會試,中乙榜,授順天府儒學訓導,諸生饋遺,一無所受。
  3.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弘治十二年七月丙寅)陞南京刑部郎中趙沄為雲南布政司右參議。
  4. ^ 嘉慶《長山縣志·卷五·秩官志》:趙沄,字汝達,淮【安府山】陽人,以《禮經》冠南省,成化中由順天訓導陞任本縣,雅勵清操毫無苟取,勤修政事囹圄空虛,他邑之民聞風來愬者亦為省決,悉平其情;修學廟壇宇郵亭縣治,及射圃社學城樓鐘樓橋梁道路,俱整飭可觀,又濬通鄭黃溝以杜水患,民為立碑,入名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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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慶《重修山陽縣志》·卷十二·人物二
  • 乾隆《淮安府志》·卷二十二·人物
  • 嘉慶《長山縣志》·卷五·秩官志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
官衔
前任:
張譽
明朝長山縣知縣
1481年-1495年
繼任:
郭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