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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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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禧中學原址改辦的德蘭中學
為此事件而成立的接收學校-五育中學

金禧事件」是香港於1970年代末發生的一次學生運動,以九龍城天主教德蘭中學前身寶血會金禧中學的財政混亂為導火線,引發教會上層與進步教師衝突而引致轟動全港的學潮。顯示了當時資助學校的行政管理問題。

財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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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天主教女校德蘭中學前身寶血會金禧中學於1973年創校。師生均覺其財務有問題。學校收取的費用似乎特別貴。有老師著手調查校內的財政狀況,發覺牽涉的款項達廿五萬元之鉅,校方涉嫌扣押職工薪金,售賣學生用品謀暴利,誤用教署撥款等,全數撥歸寶血會戶口。

1977年2月1日,三名教師(黃顯華、陳松齡與范美容)在教協司徒華的陪同下前往廉政公署,跟時任廉政專員姬達會面,希望他能展開調查。

4月5日陳范二人與校長梁潔芬修女會面,就陳范兩位老師提出的證據,梁潔芬修女亦承認部份資料的真確性,但以校方要還債為理由希望兩位老師體諒。

教師和校董在4月11日就相關問題展開會議。4月12日,校董會的兩名成員向教育司署報告。4月14日,校董會接見全體老師,宣佈梁潔芬修女已向校董會辭職,校長一職由蕭麗芳修女暫代,並宣稱財政事件已交由教署審核全盤賬目。

4月18日,廉署回覆教師,指他們未發現貪污證據,建議教師向教署求助。當時教師不知校董會已向教署報告,在22日向教署提供了一份詳細的指控書。教師同時書面要求校方保證不懲罰或革退他們。

4月29日,有報章報導梁修女是被校內老師鬥垮,校方拒絕澄清。所有學生收到一封由「一教師」所寫的匿名信,信中講述了學校的財政問題。學生兩度要求學校解釋,但校方以各種理由推搪。

聘書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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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學生舉行簽名行動,校方無可奈何。

6月3日,教師收到新合約,附上的守則加強校長的權力,亦令解僱教師的手續更方便,只要教師不遵守規定,校董會有權給與適當的通知,予以解僱。教師要求修改條文,遭校董會拒絕,還威脅老師若不簽便當離職。學生得知此事,在9日和10日靜坐。鑑於考試在即,教師為了不希望影響學生的進度,於12日簽署新合約。

16日,教育司陶建向全體老師發出警告信,認為學生靜坐是老師的責任,如果這類事再發生便取消其教員註冊。28日,數百名學生去信教育司解釋罷課事件。

當時有些報紙誤說教師有政治動機,已證實為虛假新聞。

教署接到校董會的報告比教師的早十日。助理教育司許瑜曾罔指教師意圖領功。

新校長的敵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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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寶血會宣佈退出金禧中學的經營,改由主教府接手,並委任關慧賢任新的校長。

9月,新學年開始,關慧賢校長聘請了一些新教師,她對新教師說:「若不能與舊教師相處,儘管和他們鬥好了,我早晚要他們另謀高就。」她並在新生家長日「提醒」新生「……高年級是一個毒瘤,你們不要與舊同學來往,也不必尊敬舊老師;如果你們聽我的話,我會很愛惜你們的」,關心新生而刻意忽視舊生,分化「新」、「舊」。她並施行高壓統治,教師連通告也不可留副本。而新學年中,學校的財政問題得不到改善。

在關慧賢主政下,金禧中學的行政更為混亂,更顯示了關校長的敵視政策:

  • 以往上學年結束時老師便會得通知將教何班何科,但9月2日開課前一日老師才知道自己教甚麼班及科目,而科目竟是自己從未教過或讀過的。中一級只有一位舊老師,其他全由新老師擔任教席。
  • 以往週會全校學生齊集,則分為中一至中三、中四至中五兩組於不同時間舉行,這樣,同學遭受分隔。
  • 校長於早上及午膳時間均與新生接觸及加以關懷,對舊生則不加理睬。

家政科帳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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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學年中,學校的財政問題得不到改善。

10月7日,家政科老師發現賬單銀碼被塗改,而會計小姐亦不知何人所為,於是在兩者同意下,用紅筆劃去塗改過的數目,而重新填上正確的數目。當日下午,老師發覺事有蹺蹊,希望校長當天調查此事;下午七時,兩名副校長在會計房門貼上封條,任何人未得校長同意不得擅入。

10日,教署四人在校長陪同下前來調查,但沒有調查誰首先改動單據銀碼。教師欲提供資料卻遭校方拒絕,教師再次聯名向主教府報告。

九日後,金禧教師劉子濂(曾為立法會梁國雄議員辦事處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投書報章,指校內有五位教師為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成員(但日後梁國雄在社運團體間及選舉刊物中自述,其實當時劉子濂才是革馬盟成員)。金禧封校後,劉子濂在佳藝電視特備節目《金禧學潮論壇》中表示受關校長指使。

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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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6月初,教署雖未曾跟師生接觸,但已宣布「調查完畢」,向律政司署報告。律政司決定交予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進一步調查。10月6日,警方指此事指是一人涉嫌貪污,僅涉數千元。

1978年2月23日,前校長梁潔芬修女被判入獄,寶血會將二萬七千多元轉回學校。

4月5日,報章小篇幅報導,寶血會將32萬元轉還學校。

學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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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0月至1978年4月,學校發生幾宗搜書包事件,引起學生不滿。而校長稱遭學生圍困、辱罵,着令四人停學。5月9日,師生家長向中區港督府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府示威,更靜坐和露宿三天。

1978年5月14日,教署以學生學業受阻,無法再辦下去為由,突然宣布停辦金禧中學,在原址改辦德蘭中學,但校監、校長、學生不變,除了曾參與靜坐的老師之外,其他老師亦會續約。而一連串的集會、請願、絕食亦隨之而開始,包括5月28日在維園舉行、有萬人參與的民眾大會。學聯等社會人士開始著手協助受影響的同學,包括四百名中二至中四學生開始在港大及中大「補課」 。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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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一個由黃麗松博士、黃陳善茹女士及盧景文先生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在中期報告書內建議另設屬「有時限辦學」(後改為永久性質)的五育中學。該校主要由原金禧中學的教師任教,學生可自由選擇就讀五育中學還是德蘭中學。政府於1978年7月15日接納委員會建議,成立五育中學,整件事件才告平息。

金禧事件揭露當時資助學校管理中的不合理現象,促使當局不得不認真考慮修訂資助學校則例。1979年6月,教育司終於向資助學校發出一份名為「關於教職人員、校董會及教署三方面諮議事」的通告,建議由1979年9月起在資助學校建立一個諮議制度,由教師代表與校董會直接商討有關學校的問題。[1]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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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育事件:金禧事件接收學校-五育中學於1980-82年發生的另一宗中學管治風波,最後導致首任校長辭職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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