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Ngguls/论述
关于“中国”与“中共”的用法
[编辑]本頁簡而言之:不要在维基百科条目中用“中共”指代中国,或是在并非中国共产党下辖组织之前使用“中共”前缀。 |
开门见山:作为一个百科全书,维基百科应当坚持严谨的用辞,形式上不属于中国共产党下辖的组织不应轻易冠以“中共”之名,更不能以“中共”这个政党的名字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人认为“中国各种机构都受中国共产党‘政治上领导’,因而用‘中共’作为前缀是正确的”,但是非中共下辖组织之前的“中共”并不能说明什么,反倒可能引起歧义乃至造成读者的误解。以国务院和中共中央为例子: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中共中央是党组织,国务院下辖有“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共中央也下辖有“部”(中共中央职能部门),如果把国务院下属的农业农村部冠上“中共”,就变成了“中共农业农村部”,这个时候这个词汇就有了歧义,可能有人将其误解为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不熟悉中国政治架构的人还可能会以为农业农村部是中共中央下属的职能部门。
党政合一、党干预司法……这当然是普遍认知上的中国现状,无论政治现实如何,中国党务政务法务在形式上还分得清楚,某条目曾有“中国共产党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之内容,与其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不如说是容易引起误解的,这可能导致读者误以为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有权在形式上通过法律。如果无法传达给读者有用、有效信息的条目可以谓之失败,那么传递给读者错误信息的、导致读者误解的条目就可谓极其失败了。
维基百科是一本面向读者的百科全书,读者是上帝,编辑者滥用“中共”一词,让读者冒着理解错误的风险费力自行分辨“中共”的意思,本身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是刻意而为之,那就更可恶了。
但是有人要说:“但是参考资料就是这么写的啊!”
蒋经国时期的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陸委員会曾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机构、职称、国家标志前加上“中共”一词并将机构、职称、国家标志名加上引号,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地区之外的媒体如法轮功系媒体往往喜欢用“中共”代指“中国”,许多编者在引用这些媒体的时候往往也把这种用法搬过来。且不论中立与否,前文已经论述了这种写法的问题。身为维基的编者,将原参考资料中的“中共”字眼翻译/理解成“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可能也是有必要的,以“尊重参考资料原文”为由把原文中指代不明的“中共”一词搬运过来的行为显然不宜。当然,许多事情还真说不清到底是政府还是党或是什么其他的干的,参考资料也说不清,在这种时候与其使用“中共”,还不如使用“中共当局”,至少不至于造成误解。在条目的严谨性/准确性/可读性面前,个别字眼上的中立或是不中立还是可后稍稍吧。
栗子
[编辑]- “中共两会”(哪两会?党代会和中央全会?)
- “中共国旗”(党旗?)
- “中共国歌”(国际歌?)
- “中共国庆日”(建党节?)
- “中共法律”(党章?)
- “中共外交部”(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 “中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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