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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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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豫(?—?),字景豫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后裔,陈留景王拓跋崇曾孙,元种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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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豫容貌仪表美丽,有才干,永安年间担任羽林监元颢攻入洛阳时,元豫以守卫河内郡的功劳,被魏孝庄帝元子攸赐予永安君的爵位[1],后来担任濮阳郡太守。彭城王元韶引荐元豫为开府咨议参军,元韶镇守定州时,启用元豫为定州司马。北齐天保十年(559年),太史上奏说:“今年应当除旧布新。”齐文宣帝高洋对元韶说:“汉光武帝刘秀什么原因可以中兴汉朝?”元韶说:“是因为诛杀刘氏宗族没有杀尽。”齐文宣帝于是诛杀元氏宗族来做厌胜之术,在五月诛杀了元世道元景式等二十五家血缘较近的北魏宗室,其余十九家也都被囚禁限制行动。七月,大肆诛杀元氏,自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以下的后裔全被杀光。元景皓的堂弟元景安血缘关系较远,请求改姓高。元景皓说:“怎么可以抛弃自己的宗族,追随其他的姓。大丈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2][3]元景安向齐文宣帝报告了这些话,还牵扯到元豫,说元豫也附和元景皓。元豫供称:“那时我用衣袖掩住元景皓的嘴巴,说:‘哥哥不要乱说话。’”再问元景皓当时的情形,与元豫所说相同,元豫因此得以幸免,当时一起听到元景皓说话的几人都被流放到远方。元豫后来在东徐州刺史任内去世[4][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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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齐书校勘记·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一一》:封广兴县开国君 北史卷五三綦连猛传作“封广兴县侯”,册府卷三八二作“封广兴开国公”。按北齐封爵无“君”的一等,然此传下文又云:“封石城县开国伯,寻进爵为君”,又云:“别封武安县开国君”“别封义宁县开国君”;同卷元景安附从弟豫传也称“赐爵永安君”,若是字讹,不应五处同讹。据下文由石城县伯进爵为君,则必高于伯可知。考本书卷二八元孝友传孝友上奏引晋令云:“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魏书卷一八元孝友传“郡君”作“郡公”,可知“君”是“公”的别称,故这里册府迳作“公”。
  2. ^ 《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初永兄祚袭爵陈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时,诸元帝室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欲请姓高氏,景皓云:“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3. ^ 《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初,永兄祚袭爵陈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时诛诸元亲近者,如景安之徒疏宗,议请姓高氏。景皓云:“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4. ^ 《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三》:永弟种,子豫字景豫,美姿仪,有器干。永安中,羽林监。元颢入洛,以守河内功,赐爵永安君。后为濮阳郡守。魏彭城王韶引为开府咨议参军,韶出镇定州,启为定州司马。及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言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口,云‘兄莫妄言’”。及问景皓,与豫所列符同,获免。自外同闻语者数人,皆流配远方。豫卒于徐州刺史。
  5. ^ 《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永弟种子豫,字景豫,美容仪,有器干。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云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问景皓,与豫同,获免。卒于东徐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