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豫
外觀
元豫(?—?),字景豫,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後裔,陳留景王拓跋崇曾孫,元種之子,北魏宗室、官員。
生平
[編輯]元豫容貌儀表美麗,有才幹,永安年間擔任羽林監。元顥攻入洛陽時,元豫以守衛河內郡的功勞,被魏孝莊帝元子攸賜予永安君的爵位[1],後來擔任濮陽郡太守。彭城王元韶引薦元豫為開府諮議參軍,元韶鎮守定州時,啟用元豫為定州司馬。北齊天保十年(559年),太史上奏說:「今年應當除舊布新。」齊文宣帝高洋對元韶說:「漢光武帝劉秀什麼原因可以中興漢朝?」元韶說:「是因為誅殺劉氏宗族沒有殺盡。」齊文宣帝於是誅殺元氏宗族來做厭勝之術,在五月誅殺了元世道、元景式等二十五家血緣較近的北魏宗室,其餘十九家也都被囚禁限制行動。七月,大肆誅殺元氏,自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以下的後裔全被殺光。元景皓的堂弟元景安血緣關係較遠,請求改姓高。元景皓說:「怎麼可以拋棄自己的宗族,追隨其他的姓。大丈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2][3]元景安向齊文宣帝報告了這些話,還牽扯到元豫,說元豫也附和元景皓。元豫供稱:「那時我用衣袖掩住元景皓的嘴巴,說:『哥哥不要亂說話。』」再問元景皓當時的情形,與元豫所說相同,元豫因此得以倖免,當時一起聽到元景皓說話的幾人都被流放到遠方。元豫後來在東徐州刺史任內去世[4][5]。
參考資料
[編輯]- ^ 《北齊書校勘記·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三·一一》:封廣興縣開國君 北史卷五三綦連猛傳作「封廣興縣侯」,冊府卷三八二作「封廣興開國公」。按北齊封爵無「君」的一等,然此傳下文又云:「封石城縣開國伯,尋進爵為君」,又云:「別封武安縣開國君」「別封義寧縣開國君」;同卷元景安附從弟豫傳也稱「賜爵永安君」,若是字訛,不應五處同訛。據下文由石城縣伯進爵為君,則必高於伯可知。考本書卷二八元孝友傳孝友上奏引晉令云:「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魏書卷一八元孝友傳「郡君」作「郡公」,可知「君」是「公」的別稱,故這裡冊府逕作「公」。
- ^ 《北齊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三》:初永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時,諸元帝室親近者多被誅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議欲請姓高氏,景皓云:「豈得棄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
- ^ 《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初,永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時誅諸元親近者,如景安之徒疏宗,議請姓高氏。景皓云:「豈得棄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
- ^ 《北齊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三》:永弟種,子豫字景豫,美姿儀,有器干。永安中,羽林監。元顥入洛,以守河內功,賜爵永安君。後為濮陽郡守。魏彭城王韶引為開府諮議參軍,韶出鎮定州,啟為定州司馬。及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言相應和。豫占云:「爾時以衣袖掩景皓口,雲『兄莫妄言』」。及問景皓,與豫所列符同,獲免。自外同聞語者數人,皆流配遠方。豫卒於徐州刺史。
- ^ 《北史·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永弟種子豫,字景豫,美容儀,有器干。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雲相應和。豫占云:「爾時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問景皓,與豫同,獲免。卒於東徐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