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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格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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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特别是公理化集合论中,哈特格斯数(Hartogs number)是一类特殊的基数。它由弗里德里希·哈特格斯(Friedrich Hartogs)在1915年从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中单独导出(没有使用选择公理),用于证明对任意给定的良序集,至少有一个良序集的基数大于它。

然而,要构造哈特格斯数其实并不需要从良序集出发:对任意集合,与之对应的哈特格斯数是不与的任何子集等势的最小序数。如果并非良序的话,我们其实不能说一定是势大于的最小良序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确定的势至少不小于——或者说大于等于——的势。从映射,被称作哈特格斯函数(Hartogs's function)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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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集合论的一些基本定理可以很容易证明哈特格斯数的存在:

为所有满足“存在从该序数到集合的单射”的序数组成的

首先,我们来证明是集合:

  1. 幂集公理是集合。
  2. 再由幂集公理,是集合。(列舉出任意二元關係)
  3. 分离公理的所有自反良序子集组成的类是集合(因为它是从中分离得到)。(從任意二元關係選出自反良序的二元關係)
  4. 替换公理可知,中良序集的序类型是集合——该集合正是

接下来,由于屬於的元素皆是传递集,而參照传递集的定義,其元素為其子集,那麼便形成單射,於是乎便屬於。因此是序数。更进一步地,不存在从的单射——否则就会导致的矛盾(因为是序数,这也就是说)。最后,也是满足这一性质的最小序数,否则,如果有一序数,那么,也就是说

而不存在的单射也就意味着的任意子集都不等势。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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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1915年,哈特格斯能够使用的数学工具中既不包括冯·诺伊曼序数也不包括替换公理,因此他的结论是单纯建立在策梅洛集合论上的,导致其与现今的阐述有很大的不同。相反地,他当时考虑的是的良序子集的同构类的集合,以及这一集合上“当且仅当同构于的真前段”的关系。哈特格斯证明了存在一个良序集大于的任意良序子集。(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构造出不可数良序集。)然而,他的真正目的其实是证明基数三分法可以推出(十一年前被提出的)良基定理(进一步则等价于选择公理)。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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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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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rtogs number. [2019-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1). 
  • 郝兆宽 杨跃. 集合论:对无穷概念的探索.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5-09. ISBN 978730910710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