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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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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Anti-Corruption Act
狀態:施行中
施行日期1963年7月15日
修正次數11
最新修正2016年6月22日
法規類別
母法中華民國刑法
行政
法務部
檢察目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貪污治罪條例
沿革法規沿革
立法歷程
  • 1962年5月25日由立法委員林樹藝以《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草案》之名提案,經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審議後送交相關委員會討論(院總第一二四號
  • 1963年7月2日通過二讀,送交三讀
  • 1963年7月5日通過三讀,送交總統簽署
  • 1963年7月15日由總統蔣中正簽署總統令公佈後,自1963年7月15日起施行
相關資訊
相關法規中華民國刑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

貪污治罪條例》,舊稱《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是中華民國為嚴懲貪污所訂定的相關法規,為中華民國法律內的一種特別刑法,包含貪污罪、賄賂罪、收賄罪、行賄罪以及圖利罪的處置方式。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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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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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制定草案

《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於1962年5月25日,由第一屆立法院進行一讀,10月至11月期間,展開了對於該條例的廣泛討論、逐條討論及二讀,最終在1963年7月5日三讀通過,並於7月15日交由當任總統蔣中正簽署總統令實行。[1]

法條更名及刪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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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990年10月4日提出修正草案,並交由立法院進行一讀,其中法規名稱由《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更改為《貪污治罪條例》,最高刑罰從「死刑」改為「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該草案於11月1日由審查委員會通過,最終在1992年6月30日進行二讀及三讀,並於7月11日正式交由時任總統李登輝簽署總統令施行。[2][3]

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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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條文中,法條共有20條,含貪污罪、賄賂罪、收賄罪、行賄罪以及圖利,公布於1963年7月15日,最新修正於2016年6月22日 [4]

法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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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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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罪為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一項罪名,主要爭議點為「圖利對象不清楚」、「事件中圖利與便民的界線難以定義」,在法條中,便民的定義為在合法的範圍之內,給予人民之便利性,無論人民得取多大的好處,皆為合法便民,但明知違反法律卻執意執行,為非法便民,即可構成圖利罪,最重刑責可達5年以上有期徒刑。[5][6][7]

2001年,刑法第131條及貪污治罪條第6條修通過,以「圖利之故意」、「使自己或他人圖得利益 」、「違背法令之行為 」、「所圖取者須為不法之利益」為法定構成要件,並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刪除未遂犯之處罰。[8]

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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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罪為貪污治罪條例的其中一項罪行,收賄罪及行賄罪統稱賄賂罪,其所保護的法益在於,國家在執行公務時,其中的公正性與人民對公務員身分廉潔性的信任度,中華民國刑法分成了「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及「違背職務受賄罪」,其中的區分定義有「職務不可收買性」及「職務執行純粹性」(又稱職務不可侵犯性),前者主要是為了維護國家體制的公正性,後者雖然道德上期望公務員的動機純粹,但法律更注重行為是否符合規定,而非動機是否純粹。[9][10]

圖利罪與賄賂罪之法律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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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競合為避免牴觸「雙重評價禁止原則」,在一項事件內使用法條,僅能使用一個最適切之罪名定罪。收受賄賂可以構成圖利及賄賂兩種罪名,其中圖利罪為概括規定,賄賂罪則為特別規定,然而其已違反賄賂罪,則不再使用圖利罪進行判決。[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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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立法歷程. 立法院法律系統. [202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4) (中文). 
  2.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貪污治罪條例》修正-立法歷程. 立法院法律系統. [2025-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6) (中文). 
  3.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貪污治罪條例》異動條文及理由. 立法院法律系統. [2025-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6) (中文). 
  4. ^ 法務部. 貪污治罪條例.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4) (中文). 
  5. ^ 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 圖利罪是什麼?適用對象是誰?相關法條有哪些?圖利罪刑責為何?. Yahoo奇摩新聞. 2024-09-03 [2025-01-05] (中文). 
  6. ^ 陳偉婷、馬麗昕. 【易生誤解】網傳「全世界只剩台灣還有圖利罪、日本德國都沒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09-19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7. ^ 許文彬. 公務員圖利罪 有斟酌餘地. 聯合新聞網. 2025-01-04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8. ^ 孫少輔. 不是公務員也會觸犯貪污罪?3分鐘了解貪污治罪條例!. 喆律法律事務所. 2023-11-17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9. ^ 周漾沂. 賄賂罪的保護法益是什麼?賄賂罪會不會只是犯罪前置化的產物. 元照出版社. 2017-07-20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10. ^ 司法院參事室. 梁宏哲法官講授「貪污犯罪的法律爭議和統一見解」. 司法院. 2022-11-04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11. ^ 元照出版社. 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與圖利罪之競合-最高法院一○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二四號判決. 元照出版社. 2018-03-19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6) (中文(臺灣)).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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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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