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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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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默许(又称超时默认)是指行政审批部门对受理的事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又未经法定程序延长审批时限,逾期未办结的,将自动视为默认同意。[1][2]

超时默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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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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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政府实施的“超时默许”机制,旨在改进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该机制被列为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获奖项目[1]

机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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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的“超时默许”机制依托OA系统进行管理,审批流程包括行政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及超时默许。若在限期内未完成审批,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的许可证件,并送达申请人。同时,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需承担追责,补办审批手续。

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有24个职能部门窗口,包括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公安等部门。这些部门授权计算机系统对审批流程进行监管,保障审批程序在未人工干预时仍可持续运行[2]

创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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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默许”机制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简化审批环节,限制审批权滥用;
  • 应用计算机技术推动审批电子化,提升效率;
  • 借助计算机系统授权,保障审批程序不中断,形成“影子审批”机制。

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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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政府认为,“超时默许”机制明确了行政审批责任,提高了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该机制被视为探索现代化行政管理的一项尝试[1]

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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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天津市南开区外,多地也开展了类似的“超时默许”或相关机制的实践。这些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武汉市市政务服务中心、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重庆市的渝北区、浙江台州的仙居县湖北省内蒙古等地区[2][3][4]

各地具体措施存在差异。例如,重庆市探索了“缺席默认”与“超时默认”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拓展了审批机制的适用范围[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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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报批超时不办视为默许. 新浪新闻_手机新浪网. 2007-04-28 [2024-11-16] (中文). 
  2. ^ 2.0 2.1 2.2 审批新规:超时=默许_相关_项目_萍乡. 搜狐. 2023-04-16 [2024-11-16] (中文). 
  3. ^ 重庆渝北区“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新浪新闻. 2006-06-15 [2024-11-16] (中文). 
  4. ^ 襄阳市“超时默认”制度实施办法. 襄阳市政府网站. 2012-06-04 [2024-11-16] (中文). 
  5. ^ 重庆探索“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2020-02-12 [2024-11-16]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