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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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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默許(又稱超時默認)是指行政審批部門對受理的事項,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作出准予或不予許可決定,又未經法定程序延長審批時限,逾期未辦結的,將自動視為默認同意。[1][2]

超時默許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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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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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開區政府實施的「超時默許」機制,旨在改進行政許可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該機制被列為第三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的獲獎項目[1]

機制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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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開區的「超時默許」機制依託OA系統進行管理,審批流程包括行政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及超時默許。若在限期內未完成審批,系統會自動生成並打印加蓋公章的許可證件,並送達申請人。同時,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需承擔追責,補辦審批手續。

南開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設有24個職能部門窗口,包括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公安等部門。這些部門授權計算機系統對審批流程進行監管,保障審批程序在未人工干預時仍可持續運行[2]

創新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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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默許」機制的創新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 簡化審批環節,限制審批權濫用;
  • 應用計算機技術推動審批電子化,提升效率;
  • 藉助計算機系統授權,保障審批程序不中斷,形成「影子審批」機制。

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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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開區政府認為,「超時默許」機制明確了行政審批責任,提高了審批效率和透明度,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該機制被視為探索現代化行政管理的一項嘗試[1]

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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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天津市南開區外,多地也開展了類似的「超時默許」或相關機制的實踐。這些地區包括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武漢市市政務服務中心、大連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重慶市的渝北區、浙江台州的仙居縣湖北省內蒙古等地區[2][3][4]

各地具體措施存在差異。例如,重慶市探索了「缺席默認」與「超時默認」結合的機制,進一步拓展了審批機制的適用範圍[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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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报批超时不办视为默许. 新浪新聞_手機新浪網. 2007-04-28 [2024-11-16] (中文). 
  2. ^ 2.0 2.1 2.2 审批新规:超时=默许_相关_项目_萍乡. 搜狐. 2023-04-16 [2024-11-16] (中文). 
  3. ^ 重庆渝北区“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新浪新聞. 2006-06-15 [2024-11-16] (中文). 
  4. ^ 襄阳市“超时默认”制度实施办法. 襄陽市政府網站. 2012-06-04 [2024-11-16] (中文). 
  5. ^ 重庆探索“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重慶市發展改革委. 2020-02-12 [2024-11-16]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