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偶像活动! (动画)
外观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质疑移动条目的理据
[编辑]- User:Prettycure继阻止“星梦学园”加入地区词转换后,再将“星梦学园 (动画)”移动到“Aikatsu!偶像活动! (动画)”。
- 向来条目名称都没有规定要统一地区词,一般采用重定向令所有地区名称都能连到页面。
- 而根据动漫条目的命名常规,多个译名都合乎命名规则的话,是跟随先到先得原则的。
- ‘星梦学园’作为BANDAI在香港地区的官方译名(不单是TVB,是BANDAI ASIA在港采用的译名),且在非动漫迷下的使用率很高(如‘星光少女’一名在港台两地已经比‘美妙旋律’常用),‘星梦学园’理应合乎命名常规。
- 故我在此质疑是次移动的正当性。--Beterc(留言) 2014年3月14日 (五) 17:58 (UTC)
- 你在此质疑是次移动的正当性,咁系不系将“Aikatsu!偶像活动! (动画)”移动到“星梦学园 (动画)”就可以?--Prettycure(留言) 2014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
- 所有合资格而同一优先度的名称都先到先得啊,识唔识字啊?是不是要我用广东话重复才明白啊?说这句前先看清楚命名常规啦。更何况‘星梦学园’作为bandai asia所采用的译名,严格来说优先权比偶像活动高,只是他不是bandai日本本社,我才把他与‘偶像活动’视为同一优先度。本来我对这套作品就没甚么爱,但我极担心会做坏规矩,到时有人因个人喜好而把条目移到一些完全不合资格的名称就更麻烦。--Beterc(留言) 2014年3月15日 (六) 10:10 (UTC)
- 你在此质疑是次移动的正当性,咁系不系将“Aikatsu!偶像活动! (动画)”移动到“星梦学园 (动画)”就可以?--Prettycure(留言) 2014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
容我问一下,现在我看到的是动画条目特地从游戏主题目分离出来,但日文原始条目并没有认为有分开条目的必要性。是否应联络管理员认定重新合并条目为佳?--Camomile(留言) 2014年3月24日 (一) 21:28 (UTC)
- 这是因要update的资料过于冗长,维基就是令别人明白More的地方,如有问题可以找管理员(好像是米利亚?)--abcioh(留言) 2014年4月3日 (一) 18:28 (UTC)
合并建议
[编辑]- 基于其他语言的页面作为参考,因内容关联性高以及避免造成2个页面内容混乱,已先进行合并请求,另外是否有需要把动画格言合并到标体表格内? --Kaotoby(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22:22 (UTC)
- 参考星光少女的做法,分开机台与动画的页面并无内容混乱。首先以整体来说,星梦学园本是一个夸媒体的制作,现至做到第二季,本年尾出剧场版,资料会不段增加,存放在单一页面会让内容冗长。而且在更新方面,分开动画更新与机台更新比较好,因为更新时间各有不同。尤其是以前合并为一个专页时,每逢是插曲更新也颇为麻烦。而分开后,除了让阅读更容易阅读外,也比较方便。
- 在星梦学园主条目除了记录机台方面的资料,还有3DS的游戏、商品等与动画并无直接关联的资料。可能有人提出星梦学园的机台与动画页面名称甚似,但根据银魂这个动画,都是以同样做法。而且分页面数量还更大,但至今仍未出现任何问题。
- “另外是否有需要把动画格言合并到标体表格内?”这个问题我并无意见。
--YuYi Loop(留言) 2014年6月4日 (六) 11:58 (UTC)
台湾播出相关
[编辑]2014年台湾木棉花国际已经公布本作品预定播映资讯,将由东森幼幼台于2014年秋季播出,详细日期尚未公布。
此外,台湾方面已经将本作品正式定名为《偶像学园》。
除非东森幼幼台或木棉花国际台湾网站的官方公告,于正式在台开播前,请勿擅自加入台湾的播映日期及配音资讯,敬请合作,否则本人将向管理单位提出条目保护等防破坏方针。
台湾方面的官方播映资讯如下:[1]
--Iqeqicq(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15: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