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吴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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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什么时候台湾也成国家了,也有台湾国籍了? 才猫 (留言) 2008年5月17日 (六) 00:45 (UTC)
疑问:到底罚款没有,在网络上搜到的信息只是“将要处罚”?--刻意 2009年6月23日 (二) 15:12 (UTC)
加入网志连结
[编辑]删除不必要的连结。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7:54 (UTC)
- 理由是什么?连结是一则与吴氏的人物专访,这是很好的参考文献,而阁下以这种“莫须有”的理由去回退可属于编辑破坏!另外容我阴谋论,见你的讨论页上修理一些“长期针对基督教条目”的人的做法和态度,很有黑厢作业的味道,有关吴小莉条目被你移除的连结,文章(访问)的作者可能同样是一个在你们眼中长期发表批评基督教文章的人,是否就是因为这样就要被你杯葛?我想这个并非不必要的连结,而是你将自己不必要的态度强加在维基,请自重。 --210.6.55.138 (留言) (由 user:yym1997 补回签名) 2009年7月18日 (六) 10:18
- 由于阁下加入的连结“吴小莉 台湾到香港 她的主播之路(DAI ADORU)”[1]是来自一位网民的个人网志,并非维基百科接受的可靠的来源,故此删除。请查阅 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网络与纸媒)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6:01 (UTC)
- 我在 Wikipedia:互助客栈讨论此事。 请前往 。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5:13 (UTC)
- 是谁说网民的网志不是可信的来源?还有,“吴小莉 台湾到香港 她的主播之路(DAI ADORU)”[2]这个连结是该篇访问的原作者的网志,当中确有很多可供参考之处,你坚持移除难免给人印象是别有立场用心,至于说我是在搭讪,则更令人失笑。也一如上文回应,由于你的理据是牵强的,所以本人及后补回相关连结资料,恳请阁下不要引发编辑战,可是,你说你是在互动客栈“讨论此事”,可是凭你“有IP 用户加入网志连结到吴小莉条目。 我删除该网志连结后,给 IP 用户回退。 请协助! 多谢”以上几句,这根本不成“讨论”,只是要求“清理”,没有半点协商寻求共识的善意。
- 另一方面,关于菲姑先生要单方面认为个别内容连结是不当内容而不作查证查找,视补充条目的网友为“破坏”并将相关条目强加保护,这是一种非常反智的所为,事实上,破坏条目的会不会是菲姑先生本人?据我了解,阁下已经不是第一次对用户作出这种“恶意推定”,各位可以反思到底凭这种思维是否有违海纳百川的维基精神。 --210.6.55.138 (留言) (由 user:yym1997 补回签名) 2009年7月19日 (日) 01:55
- 210.6.55.138君,敬请阁下留言时,记得签名。—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9:08 (UTC)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6:33 (UTC)
有IP 用户加入网志连结到吴小莉条目。 我删除该网志连结后,给 IP 用户回退。 请协助! 多谢!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5:17 (UTC)
- 是谁说网民的网志不是可信的来源?还有,“吴小莉 台湾到香港 她的主播之路(DAI ADORU)”[3]这个连结是该篇访问的原作者的网志,当中确有很多可供参考之处,你坚持移除难免给人印象是别有立场用心,至于说我是在搭讪,则更令人失笑。也一如上文回应,由于你的理据是牵强的,所以本人及后补回相关连结资料,恳请阁下不要引发编辑战,可是,你说你是在本页在“讨论此事”,可是凭你以上几句,这根本不成“讨论”,只是要求“清理”,没有半点协商寻求共识的善意。
另一方面,关于菲姑先生要单方面认为个别内容连结是不当内容而不作查证查找,视补充条目的网友为“破坏”并将相关条目强加保护,这是一种非常反智的所为,事实上,破坏条目的会不会是菲姑先生本人?据我了解,阁下已经不是第一次对用户作出这种“恶意推定”,各位可以反思到底凭这种思维是否有违海纳百川的维基精神。 --210.6.55.138 (由 user:yym1997 补回签名) 2009年7月19日 (日) 01:55
- 由于阁下加入的连结“吴小莉 台湾到香港 她的主播之路(DAI ADORU)”[4]是来自一位网民的个人网志,并非维基百科接受的可靠的来源,故此删除。请查阅 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网络与纸媒)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8:01 (UTC)
你是维基的代言人?已经说过,吴小莉 台湾到香港 她的主播之路(DAI ADORU)”[5]这个连结是该篇访问的原作者的网志,当中确有很多可供参考之处,相信这并非不可靠的来源,事实上,维基上百万个条目是否都值得信赖?相信都只能作为参考,信赖与否可适随任何人,但多一个资料来源就是对网民来说有多一个参考。有人要将补充资料的一方视为“破坏者”,这种不但是反智的人治所为,而且是在为维基帮倒忙。 --210.6.55.138 (留言) (由 user:yym1997 补回签名) 2009年7月19日 (日) 02:14
- (*)提醒,210.6.55.138君,敬请阁下留言时,记得签名。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9:04 (UTC)
- 此IP乃User:Crazy daisuke。绕过封禁发言且继续强行在各条目加入不可靠来源,理应延长封禁时间。—瓜皮仔@Canton 2009年7月18日 (六) 20:55 (UTC)
- (+)支持, 我也认为此 IP 用户是User:Crazy daisuke。 怪不得210.6.55.138一直不肯签名。 User:Crazy daisuke仍是被封禁的用户。 敬请管理员处理User:Crazy daisuke在封禁期间绕过封禁发言及编辑条目事宜。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2:47 (UTC)
- 此IP乃User:Crazy daisuke。绕过封禁发言且继续强行在各条目加入不可靠来源,理应延长封禁时间。—瓜皮仔@Canton 2009年7月18日 (六) 20:55 (UTC)
根据WP:EL#正常情况下应避免的连结,“部落格或个人网站链接”若无官方认定,不应加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18日 (六) 19: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