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联合国地理分区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下列网页锚点已失效。
请协助修正错误锚点。若机器人无法在修复锚点后数分钟内自动删除本范本告知的讯息,请您协助移除本模板。 | 报告错误 |
这算不算联合国地理区划的一种?
联合国从事区域任务分出的五大区办事范围。这算不算联合国地理区划的一种?--❦‽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8:22 (UTC)
联合国地理分区
为求多元地反映文献现实,本人创了一消岐义页联合国地理分区,其中列出目前中文维基空间有的有关联合国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的实践,方便读者找到想找的,欢迎各位再补充加入。
另外注意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的开头第一句:
「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是否恰当?特别很明显用于统计的联合国地理方案和联合国从事区域任务分出的五大区是类别和内容都不一样的,而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又只有部份内容,这显然有以偏概全误导读者的问题。--❦‽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7 (UTC)
- 你可以歇歇了,整个话题就你一个人在那里嚷嚷。再说为了联合国职位分配的非正式方式和联合国的正式地理区划能一样么?连名字都不一样,怎么能是一样的。为了这个一再开标题,你也真是无聊啊,可以算作为阐明观点而扰乱维基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
- @苏州宇文宙武:请你首先注意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的“对事不对人”原则。请您回答上述关于条目内容的问题,你写的“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是否恰当的反映众多第一手及第二手来源的内容,还是您个人片面的、未经同侪期刊审查的原创总结?--❦‽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38 (UTC)
- 正式的地理区分
联合国正式文件中的的地理区分,至少含有联合国办事范围五大区及联合国地理方案,而联合国地理分组的实践则种类更多,包括千年发展目标、世界旅游组织等等的不同分组。
若硬要区分正式或非正式,首先的问题就是谁定义?
目前条目的编辑现实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仅含联合国地理方案及千年发展目标,后者只是联合国某个阶级任务(MDG)报告的地理分组,现在早已经进展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本人去年才去曼谷开过一个相关的专家会议。
联合国办事范围五大区绝对是正式的没问题,但郤被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的列表条目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排除在外了,而那条目又宣称“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说的比联合国官网还满,注意联合国地理方案的官方文件UN_M.49的口吻绝对不是说“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而是非常准确的说"This site presents a list of the names of countries or area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ree-digit numerical codes used for statistical processing purposes by the Statistics Divi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and three-digit alphabetical codes assig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其特定单位、特定用途,绝对不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的“本列表阐述联合国如何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区。....”
这很清楚:联合国地理区划列表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原创总结,有误导读者的问题。联合国系统有诸多正式报告及地理分组实践,为求知识的准确度和广度,请考虑提供维基读者明确且易区分的各种页面空间,谢谢。--❦‽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04 (UTC)
- (!)意见--中华民国虽然在1971年退出了联合国,但在下其实一直关心联合国议题动态,对于这一系列条目也感到很好奇。乐见透过两位讨论,让社群多认识联合国。Wetrace参与WP:人权专题 响应胡佳倡议为中国人权捍卫者建立维基条目 2016年1月12日 (二) 11:22 (UTC)
支持针对编辑上的分歧发起理性讨论,征求社群意见。反对把这种行为称作“扰乱”、“无聊”。这种讨论时常出现是件好事,表现了维基社群是活跃的,但可惜总是离不开“你死我活”这种争对错的局面,因为总有一方认为对方的质疑是对其个人的攻击和偏见。希望社群对所有用户的背景一视同仁,只看其是否用可查证的文献说话,谁的观点更有道理就会即刻见分晓。如果没有发生编辑战,又没有新的论据反驳,这次讨论应该也差不多了吧。另外,一个争议请只开一个讨论段落,可分副段落,而不是开多个段落影响排版。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6年1月12日 (二) 15: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