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聯合國地理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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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不算聯合國地理區劃的一種?
聯合國從事區域任務分出的五大區辦事範圍。這算不算聯合國地理區劃的一種?--❦‽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8:22 (UTC)
聯合國地理分區
為求多元地反映文獻現實,本人創了一消岐義頁聯合國地理分區,其中列出目前中文維基空間有的有關聯合國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的實踐,方便讀者找到想找的,歡迎各位再補充加入。
另外注意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的開頭第一句:
「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是否恰當?特別很明顯用於統計的聯合國地理方案和聯合國從事區域任務分出的五大區是類別和內容都不一樣的,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又只有部份內容,這顯然有以偏概全誤導讀者的問題。--❦‽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17 (UTC)
- 你可以歇歇了,整個話題就你一個人在那裡嚷嚷。再說為了聯合國職位分配的非正式方式和聯合國的正式地理區劃能一樣麼?連名字都不一樣,怎麼能是一樣的。為了這個一再開標題,你也真是無聊啊,可以算作為闡明觀點而擾亂維基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
- @蘇州宇文宙武:請你首先注意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的「對事不對人」原則。請您回答上述關於條目內容的問題,你寫的「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是否恰當的反映眾多第一手及第二手來源的內容,還是您個人片面的、未經同儕期刊審查的原創總結?--❦‽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09:38 (UTC)
- 正式的地理區分
聯合國正式文件中的的地理區分,至少含有聯合國辦事範圍五大區及聯合國地理方案,而聯合國地理分組的實踐則種類更多,包括千年發展目標、世界旅遊組織等等的不同分組。
若硬要區分正式或非正式,首先的問題就是誰定義?
目前條目的編輯現實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僅含聯合國地理方案及千年發展目標,後者只是聯合國某個階級任務(MDG)報告的地理分組,現在早已經進展到可持續發展目標(SDG),本人去年才去曼谷開過一個相關的專家會議。
聯合國辦事範圍五大區絕對是正式的沒問題,但郤被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的列表條目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排除在外了,而那條目又宣稱「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說的比聯合國官網還滿,注意聯合國地理方案的官方文件UN_M.49的口吻絕對不是說「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而是非常準確的說"This site presents a list of the names of countries or area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ree-digit numerical codes used for statistical processing purposes by the Statistics Divi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 and three-digit alphabetical codes assig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其特定單位、特定用途,絕對不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的「本列表闡述聯合國如何為世界各地作地理分區。....」
這很清楚: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原創總結,有誤導讀者的問題。聯合國系統有諸多正式報告及地理分組實踐,為求知識的準確度和廣度,請考慮提供維基讀者明確且易區分的各種頁面空間,謝謝。--❦‽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1月12日 (二) 10:04 (UTC)
- (!)意見--中華民國雖然在1971年退出了聯合國,但在下其實一直關心聯合國議題動態,對於這一系列條目也感到很好奇。樂見透過兩位討論,讓社群多認識聯合國。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6年1月12日 (二) 11:22 (UTC)
支持針對編輯上的分歧發起理性討論,徵求社群意見。反對把這種行為稱作「擾亂」、「無聊」。這種討論時常出現是件好事,表現了維基社群是活躍的,但可惜總是離不開「你死我活」這種爭對錯的局面,因為總有一方認為對方的質疑是對其個人的攻擊和偏見。希望社群對所有用戶的背景一視同仁,只看其是否用可查證的文獻說話,誰的觀點更有道理就會即刻見分曉。如果沒有發生編輯戰,又沒有新的論據反駁,這次討論應該也差不多了吧。另外,一個爭議請只開一個討論段落,可分副段落,而不是開多個段落影響排版。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6年1月12日 (二) 15: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