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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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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未曾做过有关百科条目的编辑”一句应该怎么解释。字面上看应该是仅算NS0,但后面的“对用户页或用户对话页的编辑不计入在内”又好像是除了NS2、3都算。(请留意这个修改更改了文字的原意。)--Jimmy Xu  ·  · 2012年9月12日 (三) 18:22 (UTC)

我觉得意思应该是在Talk页讨论条目或在Template空间修改模板都算和条目有关,唯用户相关页面例外(可能会刷编辑数/闲聊)。另外IP用户的那个编辑rv了吧。--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4:16 (UTC)
我觉得除了user和user talk名字空间,其他都应该算吧。难道维护mediawiki,撰写help和wikipedia以及讨论等不重要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3日 (四) 14:22 (UTC)

我个人认为离任条件

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的编辑。

应该改成

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外超过200次(或另定)的编辑。

这样就应该可以避免经常不来维护,每六个月就来维护一两次,没有尽到活跃地发挥作用的情况。

直接降至三个月更易计算,不过也是老问题了。—AT 2014年7月7日 (一) 11:09 (UTC)
说真的,不常来进行维护工作的管理员,你把他的资格除掉变成不是管理员,维基百科会因此获得更好的维护品质吗?答案是不会,所以我不是很懂老是吵这问题到底对于维基百科有什么好处?--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7日 (一) 16:38 (UTC)
那留那么多不作为的管理员干什么。 ——Nigel 2014年7月8日 (二) 00:58 (UTC)
总有能帮得上忙的时候。管理员又不是官职。太长时间不来编辑,可能不感兴趣了或其他原因,为了安全起见应该除去管理员权限,但是偶尔来编辑一两次说明还是在保持关注的(记得曾有个管理员一直跑bot,但自己很长时间不编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8日 (二) 01:38 (UTC)
希望可以逼使部份想留任的管理员,多些上来处理积压工作。--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8日 (二) 02:01 (UTC)
我也希望如此。XD ——Nigel 2014年7月8日 (二) 04:33 (UTC)
  • 建议直接改为:

最近三个月未曾行使过任何管理员权限

--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8日 (二) 02:07 (UTC)

如果这样的话,只需要上来删除一下(或者一篇)存废讨论页面,就过骨了,有意思吗?→_→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8日 (二) 03:06 (UTC)
总好过什么都不做。--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8日 (二) 03:08 (UTC)
很多基本的方针根本从网站创立这十年来都没有改变过,怎可能因为仅仅的半年就变得人事全非到导致管理员做出错误判断?何况,各位也未免把管理员资格的功能想像得太强大了吧。一天到晚浪费时间吵这种问题,从来就没有真的因此让参与管理工作的人力变得更充足,这样的行为跟晋朝时那些清谈士大夫有啥不同?--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8日 (二) 07:15 (UTC)
有的管理员许久不来,过了5个月零30天突然来签到,这没啥不好。管理员不是靠逼迫的。喜欢带个管理员“光环”带着,又有什么天大的不得了。只要账号在自己手里,不被野心分子盗取,即可。不要搞到像文革时候,每个地方规定杀反动分子非要杀到一定人数。被迫“勤政”就有可能出这种事——而且恐怕有些“熟悉”当前政策的,正在干着这种事情--2001:250:4001:5001:1075:4DB6:B420:6A6B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8:57 (UTC)

愿意行使权限处理杂务的不用方针逼迫也会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再怎么定方针也能找到漏洞。--广雅 范 2014年7月10日 (四) 14:39 (UTC)

大家对管理员的定位是什么?

  1. 值得信任的维基人。
  2. 帮忙维护维基百科的人。
  3. 荣耀的维基职务。

身为已经消失一年的管理员,说真的,我不可能因为要达到强制离任条件而立刻跑出来参予维基百科的维护;若真的因为新的共识使我必须被解除管理员权限,那我也只能让他被解除。相反的,若我还拥有管理员权限,我三不五时会想到应该要回来客栈看一看有没有甚么大事......XD--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7月24日 (四) 10:42 (UTC)

(!)意见:我认为使用这些硬性、量化的标准很难界定管理员是否应该被罢免。再苛刻的方针都对某些管理员签到式的编辑毫无办法。对于管理员是否不作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看谁编辑少就罢免谁就可以了,我想也不必要制定这些标准。更何况,管理员只是有更多权限的普通人,多一些权限——只要确定不对社群有害,又有什么不可呢?--Techyan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3:33 (UTC)

(~)补充:我建议对有关方针进行如下修改:

请提供意见!有事还请大家一定ping我。 --Techyan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5:16 (UTC)

……要么就像元维基的监管员那样,每年弄个管理员确认?--广雅 范 2014年7月21日 (一) 00:45 (UTC)

  • “签到式”编辑无伤大雅。一个人对维基百科真死了心,每6个月来签一次到不嫌麻烦么?某资深管理员曾提出以每年多少多少编辑作为不活跃的标准。最近我翻他的贡献,发现他自己在去年也没达到那个标准。“签到者”发展下去,就会懒得签到。顺其自然就好--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4:09 (UTC)
同样建议应用于其他中文维基计划(中文维基导游除外,因为建站不满1周年)。--Liuxinyu970226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5:04 (UTC)


一面说着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一面不开投票又没人来。要我开投票?--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4日 (四) 13:52 (UTC)

因为投票粗暴简单,讨论达成共识多费劲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5日 (五) 01:56 (UTC)
阁下在说反话?。。--Techyan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3:54 (UTC)

我已经创立好投票页面,8月1日开始投票。有一天多的时间缓冲。请大家现在提意见。--Techyan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3:57 (UTC)

我第一次看到禁止管理员的投票……--KOKUYO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4:10 (UTC)
立即自动解任长期不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吧?--Lanwi1(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4:40 (UTC)
管理员不准投票……这种时候可以叫行政员过来决定所谓的共识及解释所谓的共识吧?--广雅 范 2014年7月30日 (三) 15:31 (UTC)
囧rz...管理员并非拿薪水的职员。--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6:41 (UTC)
重点在于管理员在不使用权限的情况下,他不过就是普通使用者,请解释为何不能投票。--KOKUYO留言2014年7月30日 (三) 17:49 (UTC)
我不想让管理员参与投票的主要原因是不想让那些不经常编辑的管理员决定投票的结果。避免出现官官相护的情况。毕竟这次投票能够决定很多管理员是否还能继续持有自己的管理员权限,所以我才不想让管理员参与。既然大家都反对的话,那就不要这一条了?--Techyan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3:06 (UTC)
一般用户只要已获得确认,就算N年来一次编辑都没有也有权投票,管理员却只要编辑频率降低连票都不能投,这种为了心里想要的投票结果而制订规则的烂投票,根本是一种程序暴力。--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31日 (四) 03:36 (UTC)
同意楼上……直接就想要预设结果的投票。--KOKUYO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4:09 (UTC)
你们反对就好好说话行不行?有共识就改呗,我也没说什么“这个投票是我发起的别人不准改”什么的。既然大家都有意见我就删了。我要真想直接得到心里想要的结果还留一天时间缓冲干什么,直接开始不就得了?--Techyan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4:54 (UTC)
会说出“官官相护”这种话就表示阁下根本不是非常了解管理员在维基百科的定义与权限,维基百科的管理员从来就不是“官”,哪来的官官相护。既然连基本的理念都不了解,发起的投票一点意义也无。如果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只做几次签到式的编辑这种管理员叫“不要脸”,那我们是否也该一同检讨如果是一般用户只在半年之内作点简单的签到式编辑时,是不是应该失去自动确认用户的身份、不允许有投票权?打从一开始就在讨论中使用贬低管理员们的用语,一下子不要脸,一下子官官相护,讲得好像在维基百科当管理员可以贪污赚大钱似的所以只要拿到权利人人都扒著不肯放,真是少臭美了。我彻底的反对这种无意义投票的举行,但是我支持Techyan君登记选管理员,届时我一定投您一票。我想要看看您当上管理员后会是大公无私牺牲奉献热心版务,还是渐渐变成自己口中不要脸又官官相护的人。不在这位置不懂得其中甘苦,在一旁说风凉话永远是最轻松最简单的一件事。--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7月31日 (四) 16:32 (UTC)
@SElephant:,我感觉您可能对我前几天的发言有所误解。(我也承认很容易使人误解)“不要脸”属于玩笑的话。至于“官官相护”我承认是我的错误。我支持尽可能的下放管理员权限,但是我所修改的方针主要针对的人是某些手中有管理员权限但是不执行管理员权限所可以做的事、甚至只编辑条目而不做维护工作。这些人可能大多都是因为写条目好而被推上去的,而不是管理才能。我认为,管理员权限下放给这些人是对社群的威胁(我不想针对任何人,我相信人们大多都是好的,但真的担心下面所说的内容成真)。在面临争议的时候,可以不顾3RR等方针直接回退并保护有关页面、直接封禁在条目撰写方面与自己持反对意见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删除条目。当然我只是以最坏情况假设,而我发起投票的理由和目的也不止于此。但是我支持下放这种权利给一些维护和巡查频率不是特别高的人,而不是只会写条目对巡查方面不通的用户。除此之外,也希望您参与投票表达意见。--Techyan留言2014年8月1日 (五) 07:12 (UTC)

管理员有人数上限吗?没有的话,一直选新人进去就不怕没人分担工作了,不活跃帐号拔不拔其实不是很重要。--Reke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17:43 (UTC)

所以说穿了@Techyan:果然还是搞不懂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运作特性就大放厥词。因为条目写得好、参与得久了解维基百科的运作而获得管理员资格的用户,纵使不常动手执行管理工作,但只要不造成错误的操作,请问权限在他们手上会造成什么威胁?这根本是危言耸听。如果是担心持有管理员资格的用户滥用管理员权利,不管其编辑频率维基百科原本就有弹劾的机制,根本不用叠幢架屋搞这啥无聊的烂规则,何况这投票的前提似乎是建立在“不经常来编辑/维护,只是久久来签到一下的不要脸管理员才会滥权”的基础上,但事实是,会不会滥用管理员许可根本与编辑频率无关,天天整理版务的管理员说不定哪天一时心烦也可能滥用权利,但久久没上来一次的管理员如果是在第5个月的第31天上来时发现有人破坏页面而动用工具排除问题,难道这也是对社群的威胁吗?就如同Reke兄说的,中文维基的管理员又没有数量上限,纵使握有权限不使用,也不会导致其他想当管理员的人当不上,更不会有占著毛坑不拉屎的疑虑。写条目、巡察和维护都是对维基百科一样重要的贡献,从阁下的用词遣字中可以看得出您很鄙视写条目的人,不过很抱歉就是因为这些“只会写条目的人”的存在才有今天的维基百科,如果这个网站上没人写条目只有一堆人在巡察来巡察去,是有啥鸟蛋可巡?而且写多了、参与得久的人自然会熟悉维基百科的运作基础,管理员权限在他们手上或许不会被经常用到,但至少用到时出错的机率不高。拔除不活跃管理员的资格与担心管理员权限的滥用这两件事根本就没有合理的因果关系,所以我认为此处的投票提议非常的乱来,更不会实际去参与这种糟糕的投票为虎作伥。事实上,我认为应该先针对这投票的举行与否进行覆议表决,如果连覆议都过不了,根本连投票都不该进行!--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日 (五) 08:20 (UTC)

此投票与方针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冲突,方针明确说明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把精力放在改善维基百科本身,胜过去要求其他用户做某些事。还有,维基百科与传统百科全书的区别不正是人人可以编辑吗,抱怨编辑们的工作那是传统百科全书的做法,在维基我们发现一处错误可以动手去修改,没有的条目可以动手去创建,乃至于管理员工作积压我们可以申请权限去动手处理,这不正是维基百科令人着魔的魅力所在吗。--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1日 (五) 12:45 (UTC)

我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我刚才所言仅仅代表我自己的观点,与投票无关。同时,SElephant对我的误会已经没有问题,我也不希望这演变成我与他的吵架。如果SElephant还有任何想法欢迎提出。也还请您尽可能克制情绪。我注意到SElephant质疑我开这次投票的流程不对,反驳如下:

  • Wikipedia:投票属于论述。不属于方针、甚至指引都不是。
  • 先前话题已经在互助客栈进行讨论,并且经常光顾互助客栈/方针的人不在少数。而正如Shizhao所言,“因为投票粗暴简单,讨论达成共识多费劲啊”(这跟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的确冲突,但事实难道不是这样?投票达成的共识非常多)。现在几乎没人讨论,甚至我在公告栏上公告也无济于事。在这样下去只能被存档然后遗忘然后白白讨论。我认为,投票是共识的一种体现。在开始之前已经有了足够多的公示。
  • 其他大多数投票在开始之前均没有完全按照Wikipedia:投票所说进行公示,甚至涉及到更改方针的投票不是三分之二而是50/50制进行点票。

如果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地方,欢迎直接关闭投票并继续进行讨论。

除此之外,我留意到了Aoke的留言。或许方针之间有冲突的地方真的不少。

处于不活动状态的用户拥有管理员权限,是系统的安全隐患,也给维基带来虚假的安全感。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

如果还有其他质疑,请提出。有必要的情况下请直接关闭投票。 --Techyan留言2014年8月1日 (五) 13:48 (UTC)

Shizhao兄是在说反话讽刺阁下,您自己也这样回话了,所以这跟“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哪里有冲突?拥有管理员资格的帐户过久没有使用而造成安全隐忧,是担心被遗弃的帐户遭人破解利用进行破坏。但纵使帐户主人只是半年内定期签到,只是确认是本人在使用无误的话,自然破除了隐忧问题。所以只要维持维持目前的相关规定,保持可以弹劾滥权管理员的规则,与针对超过半年以上未活动的帐户移除管理员权限即可。阁下迄今为止根本没有办法证明管理员用户只是签到式的编辑,到底会对社群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做出说明,上面的讨论中大部分发言的用户也都反对您的提案或对投票的发起与规则不表赞同,您却执意继续投票的进行,这不只不是利用投票达到共识,而是背道而驰。没人想讨论这种问题是因为类似的问题被提起太多次,讨论到大家觉得厌烦了,被存档遗忘只是证明这种立论不良、基础东倒西歪的提案根本没有被放在心上的价值。您如果是对特定管理员的签到作法不爽您可以直接提案罢免,别利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这样根本是在浪费社群的资源。比较起这种浪费时间清谈的行为,那些您最鄙视、只会不吭声默默耕耘条目的人,贡献可是高尚多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日 (五) 14:23 (UTC)
  • “担心账户遭人破解利用”?维基的账号那么容易竟能破解?请给出一个能够令人信服的理由。
  • 对于这种影响我刚刚在与您的对话中已经提过了。每个人的理解可能不同。
  • 我想前文大多数用户所不支持的是某一条或几条定下的规则。修改之后,吵到现在的只剩下阁下一人。现在亦是如此。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即可。
  • 我从来没有说过“鄙视”这些管理员。请您不要误解。
  • 您说到:您如果是对特定管理员的签到作法不爽您可以直接提案罢免,别利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

而这现在才是我想要投票的目的。因为就算我对于某些管理员的签到做法不满,那么受限于现在的方针,任何维基百科用户无法将他们提请罢免。 --Techyan留言2014年8月3日 (日) 00:44 (UTC)

  1. 如果不担心帐户遭破解利用,根本就不必将过久没进行编辑的管理员权限解任,这样不是更“不合”您的目的?虽然机率很低,但这只是基本的保全考量而已。
  2. 签到式的编辑到底有啥缺点根本与每个人的理解无关:没办法提出确切的问题点就是没有问题的意思!说啥会造成社群的威胁,根本只是您一已的危言耸听而已,真的要您确切举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完全不具说服力。
  3. 在上面的讨论与您开的投票页之讨论段落可以见到有数位用户赞同我的意见,不知道这个“只剩下我一人”的推论是怎么来的?
  4.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您如果自觉得符合大部分人的共识,可以直接发起罢免投票弹劾这些您觉得不满的管理员,如果这是社群大部分人的意见您的罢免提案就应该会通过才对。就是因为您自己心虚知道罢免投票一定会失败,而改以操弄规则的方式回避,来达成自己的目的。这点早已从当初您一开始设计投票规则时,想把所有管理员都排除在外这一点上看出端倪,还好大部分的维基人脑袋都很清楚,没有被这种恶劣的手法给操弄。--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3日 (日) 18:12 (UTC)

跑个题,说说我担任管理员一年的感受

之前作为一名正常编者,我与世无争,经常能够有机会在社群的讨论中畅所欲言,没有什么特别的顾虑;自从当上管理员之后不到一个星期就有人来专门找我各种麻烦。我现在已经不愿意参加社群讨论了,因为需要瞻前顾后太麻烦;我也不愿意自荐或他荐DYK了,因为会有人来攻击我;我更不愿意编辑某些可能有编辑战的条目了,因为有人会仅仅因为你是管理员而孤立你。我想问问,W:善意推定对管理员没有用么?如果一个巡查员连续6个月巡查超于20次就要除权;一个回退员六个月回退少于20次有必要除权么?(注意:维基百科方针不鼓励使用回退权,一般仅用于反破坏)。我觉得社群有必要反省一下,为什么好多人有了这样的造反派风气?到期除权的初衷是为了评估一个用户的活跃度,它意味着只要能够使用权限并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我们都允许,而不是来鞭策管理员的枷锁。如果维基百科最后把绩效考核也引入方针的话我不如选择退出维基百科社群吧!我可以自由坦荡地用自己的大好青春去做那么多有意义的事情,凭什么来这里造那么多白眼和鄙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8月5日 (二) 02:43 (UTC)

燃玉兄辛苦了!很久以前我就曾经说过,要那些一天到晚嚷嚷要监督管理员如何如何的家伙闭嘴,最快的方法就是让他们自己当上管理员。只是在一旁动张嘴说风凉话永远是最轻松的一件事,不在这个位置就体会不到这位置的尴尬。--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5日 (二) 03:14 (UTC)
这样的确是管理员的悲哀。—Chiefwei - - - 2014年8月5日 (二) 05:25 (UTC)
正直的管理员更难过,在中文维基百科就是这样。--Lanwi1(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5:43 (UTC)
担任管理员与否,是自己的选择.注册与否,也是自己的选择.要说白眼跟鄙视,管理员们要跟ip用户比一下吗?63.139.242.50留言2014年8月9日 (六) 23:25 (UTC)
没办法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无论什么时候也要保持乐观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8月10日 (日) 06:24 (UTC)
IP根本连“用户”都不是,只是个可能由很多人共用的数字代号而已,怎可跟实际具名负责的注册用户相提并论呢?--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1日 (一) 18:16 (UTC)
感谢姓泅名水大象(还是复姓泅水名大象?或是冠夫姓泅双姓水大单名象?请指教)实际具名配合演出.那么嫌东嫌西嫌麻烦嫌攻击嫌孤立的管理员大人现在认识到什么是白眼跟鄙视了吗?希望这有助于管理员大人的心理健康,也有助于泅先生(?)宣扬只是在一旁动张嘴说风凉话永远是最轻松的一件事,不在这个位置就体会不到这位置的尴尬。
燃玉辛苦了。Wetrace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10:03 (UTC)

管理员只要几个人联合,就可轻而易举控制维基

管理员有各种大权,和用户本身不等值,只要几个人联合起来,谁也拿他们没辙!应当大幅精简管理员的解任程序,同时保证正常提请解任、参与联署的用户不可以因为解任案而被封禁!223.104.1.25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06:48 (UTC)

我也很想知道这“各种大权”到底是包含哪些权力?可否解说一下呢?--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1日 (一) 18:18 (UTC)

好笑,我就提过管理员罢免案,我就没有因此被封禁,也没有看到其他参予的被封禁。甚至是多年前书生几次罢免案,也没有联署的用户因为参予被封禁。现在很多人是封禁别人我赞成,但是封我就是错的风气,那么,也别抱怨争执太多,管理员不做事,那是你们造成的。-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18:25 (UTC)

  • (!)意见:IP用户不把话说清楚打击面太大是不对的。但的确一部分管理员存在比较严重的:玩小团体集体滥权(逆社群共识执行权限)[1][2]、打压贡献用户[3]、钻空子把持维基[4]等等情况。有的管理员不干活,是的,一部分是不干活,只知道拉帮结伙霸占维基甚至是利用维基的旗号捞钱。如果管理员能多几个都能如Outlookxp、Lanwi1一样,真正按照管理员宗旨——社群共识执行者、志愿者来,相信大量优秀编辑不会离开的。至于提起管理员罢免是不是会导致被封禁?要不我提一个严重滥权的管理员进行罢免投票试试,看看我会不会被封,呵呵!--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2日 (二) 06:42 (UTC)

行啊,你就按照正常程序和方针去提出一个罢免案,看看为什么你照章办事会被封禁?还是你的封禁是因为你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走。我就已经说过,我就提过罢免案,我也没有因为罢免案被封禁。过去提过罢免案的人也多了,有谁是因为提出或者是覆议就被封禁?就算是风潮极大的书生罢免案都没有发生这种状况。你要是认为会存在,请以正常程序提出后证明给我们看不就好了。其他的就不用说那么多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2日 (二) 20:39 (UTC)

阁下把枪口对着我干嘛,我只是给出了有些管理员利用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组团滥权的事实,至于你说的shizhao罢免案,目测好像好几个当初联署的人都已经被封禁了,虽然在罢免档口不一定被封,但得罪有的滥权罪管理员之后,由于人犯错是难免的,那么想要报复的管理员可以有针对性的抓一些编者的问题(甚至是自我解释规则,违反社群共识等等,已经在上面举例),然后执行“永久封禁”,这个也已经不止一两次了。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4日 (四) 01:56 (UTC)

照你这种逻辑,去提个管理员罢免案就可以有免死金牌,日后想要怎么样违反规定都可以,反正只要被封禁,就可以说我被封禁是因为我支持过罢免某个管理员’’’。真好用啊!大家赶快去申请和覆议吧。

既然你说因为提出或者是支持罢免案会被封禁,那就请你自己跑一次作为证明啊,其他说再多都不能证明甚么。你提出,你举证。-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4日 (四) 13:17 (UTC)

那些被封禁的人到底是因为本来就常常做些容易被封禁或警告的事,并且因此对于插手处理的管理员挟怨而提出罢免作为报复,还是因为想要罢免管理员而遭报复?因跟果没搞清楚就做出错误的推论,只是凸显自己的逻辑推理方式有问题而已……--泅水大象讦谯☎ 2014年8月14日 (四) 13:27 (UTC)

虽然我不完全认同罢免就一定被封推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封禁与否的确是部分管理员个人意志决定,而这是由本应该是由方针和共识决定。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5日 (五) 13:58 (UTC)

真的要照方针和共识作的话,早就一堆人被封掉了。就是因为封别人可以,封我就是个人意志,违反方针,我要抗议,才会变成现在这样。-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14:55 (UTC)

+1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21日 (四) 01:28 (UTC)
事实胜于雄辩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1日 (四) 08:04 (UTC)

甚么时候你才要用事实验证你以正常程序去提名或支持管理员罢免,而且不在其他状况下违反规定,也会被封禁哩?你讲了一堆,做了甚么吗?-cobrachen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17:28 (UTC)

想申请管理员试试权限和烦恼

囧rz...看了以上讨论,偶真想申请管理员了,就想看看,到底这个会比普通人多了多少权限?会比普通人多了多少烦恼?偶不是以上诸位之小号,只是一位纯碎路人甲,诸位尊下可当这是一句笑话。--萌動の心 签名乃卖萌, 或扔掉最好。 偶在说谎。  时间:2014年&共和国64年&民國103年&黄帝4712年&甲午年&  2014年8月20日 (三) 23:43 (UTC)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Zhxy 519留言2014年8月21日 (四) 12:47 (UTC)
囧rz...随便你怎么说啦,偶只是看见管理员其实比我等多不了多少权限。至于会不会有更多的烦恼,偶就布吉岛了。--维基人都在说谎,萌動の心也是其中一位。这个用户名叫萌動の心。 签名乃卖萌, 或扔掉最好。  时间:共和国64年&民國103年&黄帝4712年&甲午年&  2014年8月22日 (五) 23:43 (UTC)

续:管理员编辑活动的标准

之前有关于放宽管理员编辑操作至全域的讨论,惟参与人数并不多。适逢最近元老级管理员User:石收到6个月不活动警告,惟查其日志发现其仍然活跃(只不过不在条目空间活跃)。于是在下有此(?)疑问:6个月在条目空间至少1次编辑真的是推动管理员行使其职权的最好方式吗?--4Li 2015年9月6日 (日) 05:32 (UTC)

全域空间与条目空间是不同概念,前者是包括中文版以外的编辑,例如只在英文版有编辑,而条目空间是每个语言版本都有的,但这里则是指中文版的条目编辑,不包括外文版。现在的长期不活动是指在中文版“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之外的编辑。”--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5:49 (UTC)
所以删除操作到底算不算“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之外的编辑。”?--4Li 2015年9月6日 (日) 06:42 (UTC)
那看你是想要用户在这里有活动,还是必定要有编辑才算。原来上来使用管理员权限不算活动,奇怪呢。又,我可以十分肯定是编辑和行使职权两者没有关联,规定时间愈短、数量愈多只会令人反感。--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06:53 (UTC)
所以设置六个月至少编辑一次又排除某些管理员操作目的到底是什么?保障账户安全?有利于管理员行使职权?现在看来都不是 囧rz...--4Li 2015年9月6日 (日) 07:22 (UTC)
其实已经答了,删除页面是“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之外的编辑”,因为删除页面的操作会被自动编辑删除日志 --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6日 (日) 15:29 (UTC)
不知道管理员操作bot算不算编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7日 (一) 02:20 (UTC)
这就要看看群组能否接受,阁下操作的bot替代 阁下执行删除页面的时候,都可以在删除日志标示为 阁下Shizhao君亲自操作了。--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7日 (一) 03:12 (UTC)
(=)中立,其实我对一些管理员工作不积极也比较失望,但是现在管理员尸位素餐是一个多年问题,但还不至于影响到今日整个维基运作。没有看到他们的不作为,导致维基出现什么严重问题;所以,我的态度是维持现状。毕竟管理员也没有拿俸禄,没有正当理由要求他们始终服务于大众,况且他们做的都是编辑们不屑于做的脏活。相比而言,条目的增速和活跃编辑的问题才比较严重。现在动员令结束了,我们可以观察一下正常语速下,中文维基的条目及用户的增速。现在大陆是唯独封禁中文维基,这样即能堵国际舆论之口,又能维护中央政权的颜面,可谓一招毒棋了。--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9月7日 (一) 06:29 (UTC)
就管理员不活跃判断标准而言,算条目编辑而不算删除操作到底是不是鼓励管理员做“编辑们不屑于做的脏活”的政策?--4Li 2015年9月7日 (一) 06:53 (UTC)

感觉当初限制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就有点自欺欺人——跑到WP:RD去留个言和编辑用户页有什么区别呢。如果现在日志操作没有包括在内的话,那么提案应该变成6个月之内全域账户有一次编辑或者公开日志操作。这样就是完全建立在账号安全性的角度上的处理。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9月7日 (一) 16:25 (UTC)

其实在其他项目编辑也未尝不是在处理中文版相关的事务。例如元维基的跨项目合作、共享资源的上传照片、wikidata的数据维护、wikilab的工具开发、phabricator上提交bug、OTRS上处理邮件,等等等等......非常多的中文版之外的工作和参与都可能与中文版密切相关。所以全域非常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8日 (二) 01:40 (UTC)
选管理员前是要博取社群的信任,所以要编辑活跃,选管理员后已经获取社群信任,只要不出问题,没有必要剥夺权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8日 (二) 07:08 (UTC)
那就有个新问题:一次“信任”的期限有多久?--Temp3600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4:16 (UTC)
没有期限,或者可长可短。一旦“不信任”就应该提出动议,如无法解决则启动罢免程序。--Antigng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4:41 (UTC)
(*)提醒本讨论并非关于期限,而是关于哪些活动算作活动。为避免讨论失焦,在下已修改标题,☺谢谢你切题讨论。--4Li 2015年9月9日 (三) 09:41 (UTC)
(~)补充若没有新的意见,在下将于UTC2015年9月10日开始公示投票程序,投票时间一周,提案为“6个月之内全域账户有一次编辑或者公开日志操作”,以2/3为门槛,敬希垂注。--4Li 2015年9月9日 (三) 09:52 (UTC)
今次讨论的参与者及时间比上列各主题更少,大部分讨论都没有集中到主题,且刚刚修改了标题,尚未适合公示投票。--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2:12 (UTC)
这版为什么总是那么拥挤?--4Li 2015年9月9日 (三) 12:45 (UTC)
其实还好,比今年年初短多了。--Antigng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2:53 (UTC)
(~)补充@Thomas.Lu:阁下好像也没有发表针对主题的意见吧?--4Li 2015年9月9日 (三) 12:46 (UTC)
RE:今次的讨论,是因为 阁下对推动管理员行使职权提出疑问,所以没有考虑到就此而修改方针并进行投票。如果放宽至全域,管理员可以无限期不为中文版作任何贡献,只要在英文版等外文版保持6个月最少1次编辑,就可以继续在中文版保留权限了,这对提升管理员在中文版的活跃度有什么实质好处。回到 阁下最初的问题,放宽至全域,究竟对推动管理员在中文版行使职权有什么作用。--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5:22 (UTC)
为啥要投票?讨论并没有出现必须要诉诸投票才能解决的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9日 (三) 13:53 (UTC)
某人积极地行使了管理员权限,但却要因故视某人为不活跃,的确未免荒诞了。我先不谈要不要放至全域,但是我赞成“或者有一次公开日志操作”也应当列入活跃的定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9月9日 (三) 18:33 (UTC)
好吧,那么现在形成的初步提案是“中文版有一次编辑或公开日志操作”。请就此发表意见,☺谢谢你--4Li 2015年9月9日 (三) 23:44 (UTC)
管理员的活跃度及离任问题,早于10年前已有不少讨论,可看看当时的用户是怎样决定这些定义-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不要说今年,一年前(2014年7月7日)才讨论过-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关于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长期没有活动的离任条件。--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2:57 (UTC)
不过没找到有关有日志记录操作的讨论?--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3:17 (UTC)
因为关闭AFD会写入中文版的用户贡献。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关于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长期没有活动的离任条件,有一位当前活跃管理员提出“我也觉得太宽松,我个人认为离任条件应改为“若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的编辑,则立即解任。”,排除没有用户贡献记录的操作。目前,在客栈讨论已经是计入贡献的。--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3:38 (UTC)
阁下说的是@Lanwi1:的发言吗?在下的理解是,Lanwi1要求取消一个月的宽限期,并没有对何种操作算编辑操作发表意见。另外阁下所言“目前,在客栈讨论已经是计入贡献的”包括像删除页面一样只有日志记录而无用户贡献记录的操作吗?--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6:08 (UTC)
在条目编辑/回退、客栈讨论、在DYK投票/讨论、在AFD讨论/讨论及关闭AFD等,都会反映在用户的贡献页,阁下可看看自己的贡献页。反过来就是长期没有以上操作。--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6:41 (UTC)
看来阁下还是没有明白在下的疑虑 囧rz...,比如Special:用户贡献/石在2月19日至8月30日之间无记录,但Special:日志/石在这段时间内有很多记录,在下有(?)疑问的是后者算不算贡献?--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6:51 (UTC)
因为一直只做速删,没有编辑条目、DYK、AFD、保护及破坏等页面,才会没有写入用户贡献页。只干单一的速删操作,不参与其他贡献及客栈的沟通,值得鼓励吗。--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7:01 (UTC)
速删难道不是管理员职责之一?行使职权的管理员难道不值得鼓励吗?难道他执行速删出现严重争议吗?讨论了半天终于对上频道了 囧rz...--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7:06 (UTC)
修改方针对提升管理员的活跃度有什么帮助。阁下可以把多年来有关管理员的讨论看一遍,就会对修改方针的困难有初步了解。--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7:12 (UTC)
还有以上数个与管理员有关的讨论都已经半停顿状态,参与的用户不多,未能形成可编写草案及建议规则的意向,再开新的讨论大概都是这样情况。--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7:16 (UTC)
首先从方针原意保证账户安全性来看,排除有日志记录操作没有必要;反而,此等操作往往需要管理员权限才能办到,因此允许此等操作作为账户活跃证明反而有利于管理员行使职权。
另外,在下实在想不出这个提案还会有什么阻力:对管理员而言这是“简政放权”,对用户而言这种“放权”又没有滥权之虞(管理员还不至于专为了保留账户而滥权吧?)。
的确现在方针版讨论多了些,但在下觉得这个是争议最少的,所以优先推动这个提案达成共识,希望阁下理解。--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7:42 (UTC)
看来争议最少是因为参与讨论的用户少,太少用户参与的讨论不能作为一种共识。--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8:00 (UTC)
中文版之外作出的对中文版的贡献又算不算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10日 (四) 07:49 (UTC)
中文版管理员不是全域管理员,中文版以外应不算。--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7:59 (UTC)
为何不能算?仍然是在做贡献啊,而且还与中文版相关。这至少说明该用户还在一直持续关注中文版,而且也对中文版的方针政策有持续的了解。而且现在都是全域帐户,既然仍然在持续贡献,自然也没有安全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10日 (四) 08:16 (UTC)
以前讨论过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提议修改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长期没有活动,阁下有参与的,但有用户认为‘这应该取决于中文维基的编辑记录,因为他是中文维基管理员,而非全域管理员。况且“对用户页或用户对话页的编辑不计入在内”’、“中文维基管理员通通辞职,中文维基事务全交给英文维基管理员管理”、“既然不来中文,管理员权限有也就是个摆设,不要也罢”--Thomas.Lu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08:27 (UTC)
@Shizhao李4Thomas.LuCdip150Antigng:我不晓得别版本的维基百科对于在线管理员的标准是啥,不过在这里的中文维基百科需要一个凝聚共识才行。--Engle跃湛蓝天空带来无限宽容2015年9月10日 (四) 08:25 (UTC)
@Thomas.Lu:那时候还没有强制实行全域账户呢....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不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10日 (四) 09:03 (UTC)
所以,现在最可能产生共识的是这一议题:

将管理员活动的定义从“除用户和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外的编辑”扩展为“在用户贡献或日志中有记录的编辑”

请各位发表意见。 (*)提醒:为避免跑题,这里不讨论不活跃时间调整和是否将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域,要讨论这两个议题请另开小标题,☺谢谢你--4Li 2015年9月10日 (四) 08:59 (UTC)

当年定下此规例时,可是有数十人投票的哦。--Temp3600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18:17 (UTC)
所以呢?您想说什么?要是嫌方案不好,可以发言反对,要是嫌共识的认定程序不好,可以发新提案。您是觉得哪里有问题吗?Bluedeck 2015年9月24日 (四) 03:46 (UTC)
我单纯反对只有数人同意的事就当是共识。至于这个议题本身,我保持(=)中立。--Temp3600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08:32 (UTC)
这么说的话,AFD不就成了重灾区中的废墟区中的死亡区了。Bluedeck 2015年9月25日 (五) 02:06 (UTC)
对比英文版来说,中文区afd的情况的确不理想。--Temp3600留言2015年9月25日 (五) 09:40 (UTC)
按照你的意见改过之后会更不理想的。英文可是连投票都不看的。中文的afd已经做到了这个社群能做的了。Bluedeck 2015年9月26日 (六) 16:44 (UTC)

有关管理员解任投票的有效票数

有关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目前我找不到解任投票结果的判定方式(怎様算是解任通过)。在2015年11月18日起好像就已没有这部份的内容--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08:52 (UTC)

@Wolfch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有效表决的最低总有效票数为25票。如总有效票数低于25票,则不论结果如何,均视为解任案不通过。若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者,则投票通过。惟怀疑投票结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当行为严重影响,可由行政员讨论决定该次投票是否有效。”-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0日 (三) 08:54 (UTC)
所以是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了解了,多谢说明,只是似乎对于很少参与离任投票的人而言,只看投票页面,是看不到相关规则(或是在哪里可以看到相关规则)。--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09:03 (UTC)
我之前也找了一阵子 囧rz...另外方针版现在也有这个规则是否要做修订的相关讨论。-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0日 (三) 09:04 (UTC)
排除傀儡、拉票、作弊等情况,只要符合“有效25票以上”、“超过50%支持票”这二个因素,解任即算通过。这样说,应该是最容易懂了。--114.38.184.224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3:07 (UTC)

提议修改WP:RFDA

WP:RFDA

行政员与管理员解任条件是相同的,但除非提起解任者指明不取消其管理员权限,否则被解任的行政员的两项权限将同时被解除。

当初制定此条款时本地CU和OS均未启用,但在CU和OS启用时均未对条款进行调整。近日出现罢免OS的案件,故提议将本款扩大为全部需经过WP:RFA流程的权限,具体文字如下:

  • 行政员用户查核员监督员与管理员解任条件是相同的。但除非提请解任者指明只取消其某一项或几项权限,被解任用户的行政员、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权限将同时被移除。由于行政员、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均须由管理员兼任,因此如若提请解除管理员权限,这些权限将不能保留。

本修正案通过后,将不影响通过时已开始的解任案。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17日 (日) 08:52 (UTC)

无人回应已逾一周,也无人反对,视为达成共识。上述修正案已加入WP:RFDA。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6日 (二) 07:16 (UTC)

提议修改WP:RFDA

WP:RFDA:

 若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者,则投票通过。

提议修改为:

 若總有效票數達25票或以上,且反對解任票數不超過50%者,則投票通過。

提议的根本原因如下:

管理员能够拥有其权限的根本原因是社群支持的共识,就算是解任投票也不应例外。

反对解任票数不超过50%,代表其已经失去了社群50%以上的信任度,故该解任投票理应为通过。(请各位不妨思考一个问题:若一次解任投票的结果为29/33/10,这个人再进行一次管理员授权投票,是否有可能会通过?是否应当授予管理权限?)

本提案主要目的在于加强社群对管理层级的控制,及减小开启和通过不信任投票的门槛;加强管理员的危机意识,优化管理层级的做事效率和办事态度;增加投下中立票的个人的责任意识。

请各位检讨。

注:由于本提案设计管理以上权限维基人的根本利益,故该层级应当避嫌。避嫌仅适用于表示支持或反对。

注2:本提案不适用于当前正在进行的解任投票。

祝安。 --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04:50 (UTC)

反对反向选择,中立票更多是出于对被罢免人员的中立表度(不觉得太好、但不至于太差的意见),只有在正反票相近时才会用于合并统计。所以对于这类严肃的人事任免,应取正向选择而不是非向选择,以免错误包含中立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3 (UTC)
中文维基百科真的有中立票算数的投票吗……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5 (UTC)
好像以前见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0日 (三) 06:08 (UTC)
既然讨论发起者认为管理员以上权限用户应当避嫌,我就提出几个疑问就好,以协助厘清整个规则,不表示支持或反对意见:
  1. 原条文与新条文之“总有效票数”是否有将中立票计入?
  2. 若上面属实,则:
    1. 原条文是否将“中立票”与“反对解任票”置于同一地位?有何利弊?
    2. 新条文是否将“中立票”与“支持解任票”置于同一地位?有何利弊?
以上。-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0日 (三) 09:01 (UTC)
  • 中立票应当计入总有效票数,但只在支持票及反对票相同票数时,中立票附上的理据才会被考虑。
  • 中立票的投票人是须要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其地位不同于只可在意见区发表个人观点的IP及用户,因此其投票仍属参与该等人事任免投票的有效票。
  • 然而,中立票不应被自动视为支持或反对某一投票议案,因为中立票附上的意见是倾向支持或反对皆有之,意见并不一致,中立票往往是认同某一观点,但认为尚未须要执行该决议的程度。--Thomas.Lu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0:35 (UTC)
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说“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罢免)或反对票(反对罢免)”,没有提及中立票。如有人投中立票,理应不计入有效票数内,不过我不反对在该方针内加入更明确的说明。--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11:30 (UTC)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10:50 (UTC)

感谢回应!下方汇总一下在下的几个回应:

  1. 中立票理应计入总有效票数,以加强中立票的作用和投下中立票的个人的责任意识。
  2. 虽然未出现达师所述“支持票比反对票多,但计算中立票时支持不足50%”,但是的确出现过“反对票比支持票多,但计算中立票时反对不足50%”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中立票应当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3. 在下的思考中,管理员离任投票并非“解任”而是“可否继续担任”的投票。由此:支持票=反对继续担任,反对票=同意继续担任,中立票=不支持继续担任。在下肚子里的墨水不够,没法总结出两种结算方式的利弊,望各位指教。--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4:14 (UTC)
  4. 亦可以添加如下:
    1. 支持 > 反对 + 中立:解任
    2. 反对 > 支持 + 中立:保留
    3. 支持 < 反对 + 中立 且 反对 <支持 + 中立:无共识,留权查看2月后再度投票,且二次投票表决不设立中立票。
类似的。--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4:21 (UTC)

此办法如果执行,等同于管理员群体自埋炸弹,不知道为何上面聊得挺高兴的管理员们为何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看不出。--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6:39 (UTC)

责任意识?这是强迫站队吧?我就是不反对不支持某人路过围观刷刷存在感,你咬呀。我认为根本没必要强调中立所谓的责任意识,该反对该支持的早就直接投下去,中立摇摆的就随他呗。勉强没幸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1日 (四) 04:18 (UTC)
真得不想看到管理员们染上旁边的墨汁。--►不让你们窝里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4月20日 (三) 17:45 (UTC)

感谢二位@Herfjotur:@Ricknator:的回应。

首先在下完全同意Herfjotur对本议案的描述,即"群体自埋炸弹"。这点在下也在一开始时有说明,即本议案的目的是加强社群对管理团队的控制,而想必上方参与讨论的各位管理员也一定已经意识到了。且在下也意识到这个议案触及管理层次的根本利益,是以要求避嫌。(避嫌仅限于投票反对和支持,这点在下已修正)

诚然,这个议案会大幅度减小管理员解任的阻力,但是在下觉得当下维基百科正是需要这种改变。

在此在下引用维基百科:管理员:

 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区讨论所得的共识。

然而各位不妨思考,现在的维基百科真的是这样吗。

打比方说:Wikipedia_talk:管理员的离任中不下数次讨论过不活跃管理员的问题,结果依旧不了了之。6个月一次编辑,这样的管理员真的能够促进社群讨论的共识,甚至是维持维基百科基本的运行吗。

在下不愿点名指出,但是在近几周的互助客栈讨论中,数位管理员无法做到冷静的讨论和善意对待用户,作为社群的代表人,这样的情况真的不需要改善吗。

在此还需要说明本议题的用意。

管理员唯能实现社区讨论所得的共识。那么什么样的管理员能够实现并促成共识?

在下认为,不是的“不支持率少于50%”的管理员,而是“支持率多于50%”的管理员。

这个议案的目的,便是敲响“支持率不达50%”的管理员的警钟,督促其务实进行维基百科的工作,善意对待其他编者,同时不要一意孤行违背社群共识。

诚然,这个议案便如同一个炸弹,会造成大量的不确定因素。

但是在面临一堵柏林墙的时候,您是会试图绕过去?还是选择一点一点凿开这墙壁?

在下会选择直接用当量足够的炸药炸开,如同Herfjotur所比喻的。

在下对长文深表歉意,祝各位编安。--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9:49 (UTC)


你所谓的“Wikipedia_talk:管理员的离任中不下数次讨论过不活跃管理员的问题,结果依旧不了了之”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情况是大量的用户反对缩短这一期限,包括我在内。我还认为应当设立resysop机制。--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4:28 (UTC)
据讨论存档,最近一次的有组织投票在7年以前且无共识,之后的讨论均没有深入问题和达成共识。在下想这应该符合不了了之的概念吧。--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4:32 (UTC)
Wikipedia:投票/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讨论得清清楚楚。--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4:43 (UTC)
反对的多为管理员。另外,中文维基本来是没有解任机制,当时反对设立解任投票的管理员也不是少数。--Thomas.Lu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5:31 (UTC)

提案的修正

进行如下修正:

 若總有效票數(有效支持票,反對票,中立票)達25票以上,按照以下首條符合情況的細則進行處理:
 1.支持 > 反對 + 中立 : 支持解任超過半數,明顯不再適合擔任管理員一職。結束投票後立刻除權,並進入至少6個月的申請冷靜期。
 2.支持 < 反對 + 中立 但 支持 > 反對 :不信任率達半數,基本達成解任共識。結束投票後應除權,並進入6個月的申請冷靜期。
 3.反對 < 支持 且 反對 + 中立 > 支持:無基本共識。投票結束後進行公示,涉及的管理員留位查看,並於3個月後進行二次投票,投票應參照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的標準。
 4.反對 > 支持 + 中立 :信任率達半數以上,應酌情進行警告,不進行除權。

希望各位发表建议。

 若總有效票數(有效支持票,反對票,中立票)達25票以上,按照以下首條符合情況的細則進行處理:
 1. 支持 > 反對 + 中立 : 支持解任超過半數,明顯不再適合擔任管理員一職。結束投票後立刻除權,並進入至少6個月的申請冷靜期。如果
 2.支持 < 反對 + 中立 但 支持 > 反對 :無基本共識。投票結束後進行公示,涉及的管理員留位查看,並於1個月後進行二次投票,投票應參照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的標準。
 3.反對 < 支持 且 反對 + 中立 > 支持:無基本共識。投票結束後進行公示,涉及的管理員留位查看,並於3個月後進行二次投票,投票應參照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的標準。
 4.反對 > 支持 + 中立 :信任率達半數以上,不應警告,不應除權。
 注:方案2和3將會繞過發起解任投票的時限規定而進行解任投票的程序

|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08:45 (UTC)

@Lnnocentius:,中立票只是刷存在感而已,如果硬生生算成有效的支持解任票数,像special:diff/39868621一众不反对不支持的人最后被算成解任友军的话,真想像不到他们N脸懵逼的样子。就此作罢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3日 (六) 01:33 (UTC)
另,从AddisWang、天天、范的解任讨论突然之间引出各种提高解任火力的方案修改,突然嗅到一股阴谋论的味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3日 (六) 01:33 (UTC)

有关中立票是否应当计算有效票,如何计算

抛开上方的提案不提,各位似乎就中立票是否应当算有效票有争议。在下汇总了上方讨论中有关中立票的意见,希望各位研讨。

  1. 原条文与新条文之“总有效票数”是否有将中立票计入?
  2. 若上面属实,则:
    1. 原条文是否将“中立票”与“反对解任票”置于同一地位?有何利弊?
    2. 新条文是否将“中立票”与“支持解任票”置于同一地位?有何利弊?
以上。-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0日 (三) 09:01 (UTC)
  • 中立票应当计入总有效票数,但只在支持票及反对票相同票数时,中立票附上的理据才会被考虑。
  • 中立票的投票人是须要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其地位不同于只可在意见区发表个人观点的IP及用户,因此其投票仍属参与该等人事任免投票的有效票。
  • 然而,中立票不应被自动视为支持或反对某一投票议案,因为中立票附上的意见是倾向支持或反对皆有之,意见并不一致,中立票往往是认同某一观点,但认为尚未须要执行该决议的程度。--Thomas.Lu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0:35 (UTC)
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说“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罢免)或反对票(反对罢免)”,没有提及中立票。如有人投中立票,理应不计入有效票数内,不过我不反对在该方针内加入更明确的说明。--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11:30 (UTC)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10:50 (UTC)

以上,希望各位借鉴。 --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9:15 (UTC) 注:此不是投票,离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还早着呢。

有关解任程序的方针的更改提议

原因:我近日看见在在范君的解任投票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我有以下反思:
我认为那是因为解任程序本身出现了问题,因此我希望修改解任程序,减少灰色地带,以减少玩弄维基规则,及改善罢免的程序。 我的提议如下

提议

注:粗斜体为新增的内容,横线为删除的内容

  • 提出:由一名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自动确认用户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并说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后,必须随即在该管理员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可使用{{NoteforRFDA}})。
  • 条件: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为了防止一案多审,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 联署:7日内,必须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用户可以在互助客栈提出解任的意向,并征求联署人。在有七位有投票资格的用户满7人联署后解任案方为成功提出。一旦七位用户的资格被确认后收集到7名联署人便会立即进入下一阶段。7日后仍未有足够联署者,被提解任人无须答辩,解任案自动失效。
  • 答辩: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在答辩期间,不得提出新的指控。若果你认为这个指控是十分重要的,请联络其他管理员,并填上原因。若果其他管理员同意增加原因,答辩期将会重新计算。如果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 投票:答辩期过后,进入投票程序。投票期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者(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无论支持票还是反对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解任,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间改变意向。用户可以在投票期内改变立场,结果以投票期结束后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结果:有效表决的最低总有效票数为25票。如总有效票数低于25票,则不论结果如何,均视为解任案不通过。若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者,则投票通过。惟怀疑投票结果被作弊,可由行政员讨论决定该次投票是否有效。若有其它不恰当行为严重影响,又或投票程序出错,而指控者(指控者可以是任何人)能够读出确实的证据,必须重新开始投票程序。,此重新开始的程序将会绕过解任投票第三部的第一个程序。可由行政员讨论决定该次投票是否有效。
  • 收回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由行政员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收回该管理员的权限。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6:19 (UTC)

讨论

由于目前正有解任投票进行中,关于解任流程规则的修订,应在当前投票结束并有最终决定后再议。即使这类讨论不应影响当前投票,但解任流程的修改属于对规则的重大修订,必须有足够讨论、进行公示及投票等程序,以便取得社群的多数共识。然而当前解任投票的投票者,及将要处理投票的人员都须要考虑避嫌,避免被质疑尝试影响当前解任程序的结果,令这类涉及解任规则修订的提议会难以获得充分讨论。--Thomas.Lu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9:47 (UTC)

建议逐一通过,以免个别争议修改影响本可以通过的修改。以及,这次修改不应影响已开始的解任讨论。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3日 (六) 10:15 (UTC)
解任程序是环环紧扣,即使只是修改其中一个程序的规则,因为关乎管理员的人事任免,所以仍属重大修改,基本上仍要讨论,制定草案,公示及投票,不能在客栈部分用户说说就可以修改这类任免程序及规则。--Thomas.Lu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13:56 (UTC)

根据最近的争议,我觉得还有必要明确两点:

  1. 普通用户有无自行认定他人的解任提议是扰乱并强行删除的权利。(我觉得对于符合投票资格用户发起的讨论,反对方在讨论中可以提异议,但不能强行删除。)
  2. “一案多审”的认定应该从何时计算。我认为按照法理及实际可操作性,应该以联署成功后方可认为进入“审”的流程。即在未通过的联署及讨论中提及的证据,仍可被用于将来的指控。否则,任何管理员犯了个错误以后,都可以找个人提一下罢免,然后用很诡异的理由使社群无法认同罢免,以规避将来的指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2:33 (UTC)
我之所以提出修订,是为了减少冲突而已,现在维基有关管理员的条件,解任等东西均存在很多灰色地带。--|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2:48 (UTC)

意见

建议在管理员解任投票中,中立票明确不计为有效票

如题。在绝大多数中文维基百科的投票中,中立票视为弃权,不计数。在WP:RFA中也有如是规定:

管理员投票通过标准是:
  • 总有效票(只包括有效支持票和有效反对票)达到25票或以上,用户核查员和监督员有效支持需25票以上;
  • 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

因而建议修订WP:RFDA,明确中立票不计入有效票中。具体修改为:在“结果”一项开头处增加一句“只有支持票和反对票计为有效票。”

以上。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9:42 (UTC)
更彻底的做法是:取消中立票,直接把中立那小节并入意见小节。--4Li 2016年8月18日 (四) 10:00 (UTC)
@hat600:之前为什么WP:RFAWP:RFDA不一致的原因在哪?可否交待一下?--❦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0:13 (UTC)
不清楚。RFA2006年就已经写了中立票不计。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10:18 (UTC)
RFA有明文提到“可以投中立票:但中立票将不计算在票数中,但当投票结果处于通过标准的临界时(如支持20票,反对5票),行政员会在评估结果时考虑中立票。”,还有“当结论不甚明确时,行政员可考虑中立票自行判断或决定延长投票期。在极特别的情况下,行政员可以宣布该次投票无效,并开始一轮重新投票。”
如果明显是通过或不能通过,直接判定结果,而无须考虑中立票,但在特殊情况下,中立票仍有参考用途。另外,英文版同样有中立票,英文版RFA支持票达百分之75直接通过,超过百分之70而未达75者,仍有可能裁决通过。另外,如果太多投票,尤其是反对票没有理据,或理据被定为不合适,中立票也会被作为判断的考量。当然,中文版的编辑生态有异,行政员或会宁愿简单数票数办事,毕竟审视理据判定投票须要更多精神和勇气。--Thomas.Lu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4:08 (UTC)

关于适当调整管理员离任投票冷静期的讨论

WP:管理员的离任写到,

 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败,必须在该次解任投票期结束至少6个月后,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间针对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无效。不过如果出现紧急状况,紧急解任仍然适用。

然而根据近期发生的事件,推断在解任投票的结果极为接近的情况下易导致争端。六个月的冷静期,也给维基百科带来了六个月的混乱。

究其原因,是在投票结果极接近50-50时,会有近半数的维基编者(在此不论是活跃或是偶尔看一看)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故提议修正,在解任投票的结果接近50-50的情况下(具体指标需详谈),应当将该解任投票视作无共识而适当的缩短冷静期。

请求各位的建议。--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月14日 (六) 06:21 (UTC)

  • 维持不变就好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的196对205也不过是相差2个百分点左右。最需要冷静期冷静下来的,是那些“热衷于管理员任免投票多于写条目”的人。--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10:02 (UTC),后有修改
  • 不需要为了个案改通例,除非个案凸显出方针有漏洞。维基百科不是议会,不是民主政治的实验场,维基百科是协作计画,维基人不是法官,是编辑者;所以沟通远比投票重要的多,所以遇有争议,都须遵循wp:方针与指引来寻求解决,所以wp:共识才是此主题的关键。我个人以为,票数的多寡不是共识有无的理据,至多就是参考,可以视作一种民意调查。其实要解决此问题,从长远来看,还是必须成立一个wp:仲裁委员会wp:调解委员会。--Tb095811zhwiki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11:50 (UTC)
  • 无此必要,缩短期限不见得把君所指的混乱期缩减,反而把人事斗争变得频密。当人事任免出现派系斗争,其中一方又认为自己的主张被压制或忽视的情况下,仍是会一次又一次尝试下去。管理员明显违规应直接封禁,费时的解任流程属次要程序。另外,中文版如要设立仲裁委员会,什么人属于中立并有足够公信力,适合担任此要职难有定案,更可能令中文版因为仲裁委员会人选而出现派系角力。--Thomas.Lu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16:33 (UTC)
    • 仲裁委员会本来就不需要中立者,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精熟方针,所以担任仲裁委员的维基人应当以管理员优先充任(理论上管理员对方针与指引都有一定程度理解);委员的遴选也不适合用投票制,因为本文的主题就是正反投票数过于接近而产生的争议。所以委员采定期轮替制,再补上非管理职的一至两名观察员可能会比较好。(不过我同意阁下提到的公信力问题,目前我没想到解法,因为我自己都不信任现在的管理员们了)--Tb095811zhwiki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0:31 (UTC)
  • (+)支持有建设性,可以讨论。中文维基最需要冷静的,是不分青红皂白帮滥权管理员辩护的人。最应该离开中文维基的,正是把管理员权限当做权威甚至是牟取个人私利工具的滥权管理员,因为他们伤害了能够写出高质量条目的用户,导致条目数量增长缓慢,条目多样性被打击,这等同于大规模破坏维基百科条目。建议可以对解任案中支持解任比例高于45%的不适任管理员缩短冷静期到一个月,同时(&)建议探索一次投票解任多个滥权管理员的制度。采用更加切实有效的手段,避免滥权管理员抱团破坏维基百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6:26 (UTC)
  • (-)反对上次也有用户提出类似的建议,我把之前的回应搬过来:“‘涉及的管理员留位查看,并于3个月后进行二次投票’,投票想开就开啊?本身维基百科依赖WP:共识运作,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你倒好,反而增加投票项目和时间,与方针的初衷是违背的。”--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8:00 (UTC)

关于部分管理员长期不活跃的问题

如题,中文维基百科目前有部分管理员长期不履行或很少履行管理员职责(比如长期只进行编辑而不处理管理员相关的事务,或者只是偶尔上线处理极少量管理员工作),很明显并不忠于职守,仅仅是占一个管理员名额,但是又不满足“一年无编辑”的硬性条件,缺乏让这类管理员离任的程序,算不算是维基百科的一项制度缺陷呢?-- Panzer VI-II·同學們,大家起來,擔負起天下的興亡~ 2017年1月24日 (二) 12:47 (UTC)

不算。管理员没有名额限制,维基百科的理想是所有受到信任的用户都应该成为管理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月24日 (二) 12:56 (UTC)
但现状是破坏条目和社群的人,赖著管理员职位不放,中文维基里又尸位素餐,解任方针对他们无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40 (UTC)
不作为比胡搞乱搞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管理不过是个权限,别想太多了。--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月24日 (二) 14:23 (UTC)
  • (!)意见,个人认为如果长达一年没有做管理员相关工作,算是不忠于职守--叶又嘉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8:42 (UTC)
  • 一年?方针规定是半年而已……--J.Wong 2017年1月25日 (三) 02:57 (UTC)
  • 不怎么算是“缺陷”吧,因为维基百科的管理员不同于其他网站的管理员,WP:ADMIN中说目前的维基政策是将此权限授予任何人,只要此人已经活跃地在维基百科贡献了一段时间。除此之外,管理员没有人数限制,因此不会对新管理员的上任造成影响。唯一造成的影响是,新人在管理员列表中寻求帮助时可能会找到一些十分不活跃的管理员,导致没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建议搞个Category:不活跃的管理员之类的东西。 --Dqwyy谈笑风生祝您寒假快乐回复请ping 2017年1月25日 (三) 03:40 (UTC)
    • 有的都只是回来编辑一下又不知道去哪作其他事情了?--水中捞跃 2017年1月26日 (四) 04:19 (UTC)
      • 回答楼上,有的管理员是忙于维基事务(例如:办活动、开讲座),有的管理员是忙于他的正职有领薪的工作,有的管理员是忙于照顾妻小,还有在与亲友来往上也花时间的,有的管理员是忙于在学校交朋友或写作业交报告,所以很少真的有管理员是因为懒得花自己在私人时间去投入维基百科的管理工作而减少活跃程度,毕竟事有轻重缓急,就算是维基志工不领薪的,依然要花自己的时间,他们自己也要考量时间上安排,实在很少人可以做到每一分每一秒地全年无休,去将自己全部时间投入在维基百科的管理工作上,想当然会大多数人宁先照顾好自己,最后才会将时间花在维基百科,差别只是每位管理员能用自己多少时间去活跃在维基百科,是每星期编辑数十次,还是每天编辑数百次,或是每月只编辑几次,这之间就能看出活跃程度,也没办法去评论说管理员不懂得善用时间,因为我们看不到他是怎么用自己的时间,只能从他的编辑纪录去查时间与次数,若是用“回来编辑一下又不知跑去哪了”去看待管理员,恐怕对其它有在认真付出的管理员是很不公平的(一竿子打翻一条船)。--36.233.252.81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8:04 (UTC)
  • 管理素质与人数无关,大部分站务都集中不到十位管理员处理,部分在线拥有权限者连讨论页留言及ping都没有回应,继续做自己喜欢(无须管理权限)的事,en:Wikipedia:Hat collecting就不主张不干管理工作又要求取得管理权限。--Thomas.Lu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7:21 (UTC)
  • 虽然已经是每年都说一次,这一年还是要继续说。让我们一起看看刚过去的2016年的管理操作次数,83名管理员(含两个BOT),没有任何管理操作的有17人,超过整体的5分之1,10次以下的话再多10人,即27人,超过整体的4分之1,不足100次的有26人,达全体约6成有多,超过100次的只有30人,而1000次以上只有13人,换言之实际上活跃于站务的管理员不足20%(当然有人认为100次以上已经算活跃,不过这还不到整体管理员的一半,我想10次以下没有人称为活跃吧)。而1000次以上的12名管理员中,有一半都是同年度上任的,换句话说这些用户没有就任管理员的话,站务积压增加超过至少一半以上。这么少的人数去维持快要冲破百万篇条目的中文维基的站务是相当艰辛的,社群有必要认识到83名管理员内有多少是真的在尽管理员的责任,而不是挂名。个人一直主张那些不活跃于站务的管理员辞去其权限,然而实际上通过每半年编辑一次的漏洞来逃避免职的现任管理员也是不少,个人倾向将不活跃期限降至三个月,并且鼓励更多有时间的站务经验者竞选管理员,或许可以考虑降低当选门槛至7成,从而改善现在管理员人手不足的状况。嘛,我好像又说了一些让部分人士不高兴的话了 囧rz……。—AT 2017年1月29日 (日) 18:45 (UTC)
    • 无论是一年、半年、三个月,这些只是加速汰换,然而想鼓励参选,所谓“降低当选门槛至7成”是怎样的降低?若是为了应急去补足人力,恐怕会招来素质不齐的一堆管理员将维基百科搞成乱七八糟,倒不如废除投票制,改用多人审议制,以具体在维基百科任何一切编辑有与管理员事务相关的贡献或经历做为参选依据,同理之,反对方拿出举证也必须对参选人编辑行为有与管理员事务相关的编辑纪录才行,然后讨论出共识做为获选与落选的结果。多人审议制好处是让更多人认识与了解参选人的个性与特质是否适合担任管理员,并不是在意有没有具备管理员处理事务的能力,但前提是有注册时间有多资深以及期间的活跃程度做为门槛。--36.233.176.138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9:36 (UTC)
      • 想法是好的,但是实际上只会吵翻天,无法得出共识的机会更大,结果又是重新回到原点。—AT 2017年1月29日 (日) 20:00 (UTC)
        • 还没做就先退缩,实际上只会让维基百科无法进步,结果又是停在原点。别只是挑别人提出的方法上毛病,你提出的方法也没有回答是怎样的降低,难道你是怕说了就会被我挑毛病吗?不然你怎用这种说话方式对我说?提出来方法被泼冷水,若是一旦有新的方法就往那里泼,可能都还没吵,就已经先让维基百科原地打转,什么方法都成为空谈,只因为有人喜欢一直泼冷水。我是劝你心态要改一改,既想要解决人力问题,又不想让人吵,没有这么理想的事会发生,因为新的格局不会无中生有,想要改革与进步就是要有付出与牺牲才能获得,就看是选择什么样的过程去达成。你不想吵,就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让你满意,整个维基百科是你的,那么就没有别人的声音,这肯定会有共识的,因为只有一人声音。--36.233.248.138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20:29 (UTC)
    • (!)意见,多人审议制感觉不是能行的办法,感觉不容易有共识 最后还是会走回投票的--叶又嘉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20:26 (UTC)
      • 感觉不能当解决,除非已经做过了,否则没试就退,不也一样停在这里,那么维基百科老是这样嚷嚷管理员人力不足,多年下来都没跨出一步,光从参选制度是不够,还要有诱因,特别是女性为何对维基百科不感兴趣,这是管理员人力不足其中一个原因,像这样只检讨参选制度去改变,若是新血注入依然很少的话,问题也仍是没变。所以,降低当选门槛至7成、多人审议制,这些并不是对管理员人力问题去治根本的药方。--36.233.248.138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20:37 (UTC)
        • 正如WP:仲裁委员会一直推行不了是有原因的。我也不是想泼你冷水,只是希望指出现状,中文维基内一旦出现话不投机的情况的话,最终以投票来解决的案例可说是比比皆是。而像管理员这种社群关注的议题,要讨论要审议的话都可以直接在相关页面进行,也有票数作为依据。那阁下有何妙案?请问由谁审议?怎样审议?怎样才是算是通过?有少数人反对又算不算形成共识?由谁定义已经形成共识?如果您说最后由行政员判定的话,那又是另一回事。另外,我说的降低当选门槛至7成就是字面的意思,从8成降至7成,要改的话直接改就可以了。弃用投票制不是不好,但是需要更好的制度来补上。—AT 2017年1月29日 (日) 20:42 (UTC)
          • 个人感觉:中文维基百科没有拥有足够地位的维基人,所以无法通过仲裁委员会提案。相比于活跃管理员人数过低问题,唯一的两种办法就是加快提名新管理员和召唤不活跃的管理员。而提名新管理员的人数又受到活跃维基人人数的限制。中文维基百科处于很尴尬的情况 囧rz……虽然拥有将近100万条目,但活跃人数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维基人集中在GMT+6/7/8/9/10时区,在深夜的时候反破坏能力下降)。相比中文维基百科,那些人口少的维基,有全域管理员和监管员加持,保持站务运行还是可以的。——꧁༺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29日 (日) 21:12 (UTC)
  • 1. 猜测部分大陆人把新手搞跑了,减少潜在反破坏的编者人数。2. 试验两相睡眠,在0-6点继续反破坏。—John Doe 120talk2017年2月4日 (六) 08:26 (UTC)
  • 提个建议,把“管理员”改称“信用卓著帐号”。就我看来维基的管理员应该是“值不值得被社群信赖,可以获得一些会影响他人的权限”。用现实社会的比喻来说,比较像是“驾驶执照”,持有者代表的是“你可以开车”而不是“你应该在他人有移动需求时担任司机”;维基的管理员应该是“你可以操作封禁、保护、隐藏编辑历史……等等高风险功能”,而不是“你必须在一定时间之内操作你的特别权限”。--Reke留言2017年2月13日 (一) 06:37 (UTC)
  • (!)意见:完全赞同User:AT的意见。如果管理员不认真做就辞职,等自己能够当好了再来。现状是:“勤恳干活”好于“仅仅尸位素餐的”好于“滥权搞破坏的”,但目前有些人是在中文维基尸位素餐却在暗中搞破坏,或者搞完破坏就尸位素餐,解任方针拿这种人毫无办法,也造成了中文维基在大陆地区发展受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39 (UTC)
(:)回应:尸位素餐好歹也要有“餐”可以吃才算成立,在维基百科当管理员又没有什么实际好处,事情作多的容易被报复一天到晚挨骂被提罢免,事情作少了还得被上面这种言论挖苦,哪来的“素餐”可言?吃到一嘴毛还比较有可能。而且老话一句,管理员名额又没有限制,如果没增加多一点有做事的管理员来代替,您把觉得事情做得少的管理员砍了,就是只有更少的人做出更少的管理,这对中文维基有什么实际好处?要解决这问题说穿了就是得增加管理员的人数,哪怕里面有些人做得多一点、有些做得少一点,加起来一定比名单上没人贡献多。还有,如果觉得有哪位管理员搞破坏请按照规定提罢免,别跟管理员有没有做事混为一谈。--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0日 (一) 12:15 (UTC)
认为取消不活跃管理员的权限有助于提升维基百科管理品质的人,说穿了就是立论在“管理员因为怕失去这权限,所以只好努力进行管理”这样的基础上,但说真的这权限是有多香多美味让人非得咬住不放?想清楚之后再来提这种浪费社群资源的议题还不迟。拿这些冷饭热炒的闲工夫去写条目或进行管理(对,维基百科大部分的管理工作其实是不需要管理员权限的!),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反而还比较多呢!--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0日 (一) 12:21 (UTC)
刚才有稍微看了一下[5] 我觉得应该是要缩短不活耀的期限 就如AT君说的 但要有一些配套!Lily135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6:16 (UTC)
可以考虑为管理员的委任定立期限,例如一年。期限到了之后自动移除管理员的权限,想连任必须再次申请。--Iamuis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22:41 (UTC)
任期制会浪费社群精力。我认为最理想的办法是若半年内没有行使则立即取消。--Lanwi1(留言) 2017年2月21日 (二) 03:25 (UTC)
取消了以后,然后呢?这对维基百科有啥正面的帮助,请明确提出?--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1日 (二) 07:52 (UTC)
不称职的管理员在连任申请时自然会遭到反对,以此汰弱留强,个人认为并非完全不可取。又或者他做管理员做厌了,只是根据现行机制又懒得主动放弃权限,有期限的委任正好给他下台的机会--Iamuis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9:07 (UTC)
汰弱留强并没不会因此增加参与站务维护的人力(哪怕多一个人头只多了1%的贡献,也总比0%来得多),您的这个立论是建立在事情做得少的管理员存在会导致其他人工作效率下降,或导致其他有心的用户不想担任管理员。但,事实是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连?请明确的告诉我管理员的汰弱留强到底对中文维基有啥正面的影响?--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1日 (二) 11:14 (UTC)
社群不太有可能有这个精力去搞这个。——꧁༺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1日 (二) 09:54 (UTC)
我的想法是当大批不活跃管理员离任,变相有助于推动真正有志于参与站务的工作参选管理员。而且,那些长期不参与站务工作的管理员是否能够及时得悉方针指引的变动,从而作出准确的判断,或是说当有用户要求其处理站务事宜时却不回应或不处理,这样的挂名管理员是否有需要继续留任,顿成疑问。也就是说,一些用户以为中文维基的站务工作是由80多位管理员负责,人数已经相当足够,造成未必有必要去吸纳更多新管理员的误解。如果是说只是获信任用户便应就任管理员的话,那又是另一种说法,然而现实上(至少近年)的参选中有不少用户希望管理员活跃于站务工作,一些近年几乎已经不参与社群讨论又不从事站务工作,只是每半年刷数次编辑的,这种名不经传的管理员还有留任的必要?至于制度,任期制虽然可以考虑引入,但是现阶段来说,一个月通知期并无必要,应与其他权限划一,半年不活动(或缩短至三个月)的话直接除权。—AT 2017年2月21日 (二) 09:38 (UTC)
所以说穿了是太多人对于管理员这身份的认知错误,导致对有心参选的新人重重刁难而造成无人选上的结果,因而降低了总体的编务人力,这才是问题的症结,不是管理员做不做事。所以,砍掉事情做得少的管理员只是治标不治本(说不定还反而造成原本就已不多的人力变得更少),如何想办法宣导“只是获信任用户便应就任管理员”的观念,扭转大家错误的印象,并且以较宽松的标准遴选较多的人来帮忙,才能真正釜底抽薪。至于有人担心选人的标准放宽会不会造成问题?其实只要弹劾解任的标准修正订好足以对应。像现在这样还没真的当上管理员就要接受一大堆人的质问,除非真的太有心,光想就觉得累了,难怪做事的管理员越来越少。请搞清楚维基百科对很多人来说只是工作学业之馀的消遣,不是什么人生职志,各位现在的心态就是要每个当义工的人都得是泰瑞莎修女否则连义工的资格都不许,这样的期待到底是会变出第二个泰瑞莎修女,还是所有的义工都跑光光,大家自己去喝西北风需要管理员帮忙移动条目或删除东西时,也找不到人帮……--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1日 (二) 11:14 (UTC)
不如登记满一年、编辑次数满5000、新建条目满100,而又没有禁封纪录的用户自动赋予某些管理员的权限吧!可以称呼他们为初级管理员,有志者可以使用这些权限帮忙处理版务。反正他们不使用这些权限也没有所谓。--Iamuis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1:38 (UTC)
然而,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异的。现实上就是需要人手去处理站务问题,管理员本身比一般用户有更多权限,被要求做得更多也很合理,因为那是只有管理员才能做到的事,例如删除、保护等等。这些权限没有相对的站务经验或是对方针指引的理解的话,未必谁都能准确行使,参选时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违例,甚至滥权的情况,一定程度地从严对应也不是不能理解,因此在我看来更能体现获信任用户的权限是巡查豁免权,而不是管理员。换个角度,不活跃管理员的出现也可以是制度太松散所造成。现在管理员可以说成是铁饭碗,基本上不严重违规的话,就算完全不做事,只是定期刷编辑数也可以留任。也就是说,本来只有管理员才能做到的事情,因一些管理员没有时间、经验或不愿做而积压起来,因此就算是“义工”也应该参与“义务工作”才算是“义工”,什么都不做的话,那不是义工,只是普通人。期求这样的普通人能够准确地运用管理权限来服务社群,实乃天方夜谭。可是,收紧离任制度却有可能让不活跃管理员重新活跃起来。例如将离任条件改为三个月内未有执行任何管理权限等等。最后,虽然大家都是无偿地参与维基,但是在其位便应谋其政,否则当个普通用户就好了。—AT 2017年2月21日 (二) 12:19 (UTC)
我对“收紧离任制度却有可能让不活跃管理员重新活跃起来。”这句话抱持强烈的怀疑,事实上,如果真的要搞啥收紧离任,我第一个主动请辞。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又不是啥可以吃香喝辣让我非拥有不可的头衔,才不想因为拿著它一天到晚让人指指点点,连当个普通用户参与条目编辑或讨论都还要战战兢兢担心对方玻璃心作祟动不动就要拿“管理员欺压一般用户”出来说嘴。至于那些真正有时间跟心情做事的人,也根本不需要收紧就已经在做事了。所以这个奇妙的假设本是建立在虚无飘渺的期望上,但事实是80个管理员里面到底有几个人会因为怕失格而被迫多做事?至少我绝对不会是其中的一个。--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1日 (二) 12:34 (UTC)
能够重新活跃起来固然是好事,不能够的也没有办法。大象兄可能认为管理员不是那么好当,辞去也不在意,然而实际上通过刷编辑来留任的管理员也不在少数,这些管理员可不像大象兄一样潇洒啊。另外,如我上面所说,通过收紧离任制度让大批管理员离任,而这些管理员本来就没有参与站务工作,因此管理员人数上虽减,但是实际上处理站务的管理员并没有减少,亦可以重新让社群认识管理员人手不足,从而吸纳更多有站务经验的用户参选,让整个管理员制度可以运行得更有效。—AT 2017年2月21日 (二) 13:09 (UTC)
站务工作大多只需用很少时间便可处理,最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是解释。--Mewaqua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3:39 (UTC)
(!)意见 其实每半年编辑一两次来留任不在少数 像行政员拥有赋予机器人的权限 虽然有9人 但实际上真正有用到行政员的权限大概只有2 3位而已 导致机器人申请严重积压 (甚至在今年1月底还有去年7月还没有结果的申请) 应该是说 即使改成三个月 就算每三个月编辑一 两次 如果没有用到这些权限的话那还是没有用处 如果能说只要没有使用特定人士才能使用的权限的话 就算有编辑只要超过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的话就除权 不知道能减少只有挂名却不帮助站务工作的用户?Lily135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3:42 (UTC)
义务役兵又何解?替代役兵又何解?未商议此变相成为地域歧视。香港美国无此问题可能无法理解,假设是以色列国籍的中文参与者,适逢兵役何解?-49.214.244.208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9:58 (UTC)
(+)支持AT君说的 最近的管理员投票常常会有声音说 管理员已有80多人无需增加 但没有考虑到真正活耀的用户有多少 这个就有说到 不应该以管理员太多而去否定一个人对维基的热情 要不然对少数人会产生一种 (只要那些只是挂名的管理员不离任 就会因为管理员人数太多 而被否定) 像这个也是Lily135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0:59 (UTC)
所以该做的应该是纠正这些人的心态(管理员人数多有啥坏处?)而不是在这边讨论制订啥任期制之类对版务根本没有帮助的事。不过CheckUser的权限跟造成的影响比一般管理员大很多,所以那里的审查严格我认为是适当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1日 (二) 12:26 (UTC)
(+)支持八十多个管理员确实给人一种人数太多的感觉 ---平头哥 2017年2月21日 (二) 15:21 (UTC)
英文维基百科有1200多名管理员 囧rz……在那里顺便逛一个条目都有很大几率有管理员的身影。——꧁༺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1日 (二) 15:26 (UTC)
(-)反对“用现实社会的比喻来说,比较像是“驾驶执照”,持有者代表的是“你可以开车”而不是“你应该在他人有移动需求时担任司机”;维基的管理员应该是“你可以操作封禁、保护、隐藏编辑历史……等等高风险功能”,而不是“你必须在一定时间之内操作你的特别权限”。”--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5:40 (UTC)
要举例的话,管理员更像是无限额的议员,而非驾照。驾照不用通过票选,只需要符合通过笔试路试就可以了(套用维基就是编辑次数、注册年期等等),只要符合资格任何人均可以取得。议员却不是谁都能当,必须展现自己的政纲、信念(套用维基就是站务经验、想法等等),并且得到选民(维基人)的支持才能当选。—AT 2017年2月21日 (二) 16:02 (UTC)
议员有义务参与立法工作,然而管理员没有任何义务做出管理操作,正如普通用户也没有义务编辑那样。--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6:13 (UTC)
的确是没有义务,但是管理员的多少关乎于站务问题,因此需要管理员保持一定程度的活跃,也就是如我上述所说,管理员拥有一般用户没有的权限,不行使的话跟普通用户没有分别。我希望的不是所有管理员都要长期在线,超积极地参与站务工作,只是希望作为管理员,能够多一点参与站务工作,三个月一次也不是什么过酷的要求,不消一分钟即可做到,长期过零或刷编辑留任的管理员,恕我直言,可有可无。—AT 2017年2月21日 (二) 16:28 (UTC)
我之所以有这个主张(驾照不是一个现况的“比喻”,而是一个我提出的“构想”),是以本人的经验来推想。很多事务以我对系统的熟悉度、对维基方针的遵守,其实可以自己操作而不要再麻烦其他管理员。(比如说快删自己的临时工作页面) 但是我无意管理站务,并不想去选管理员面对很多莫名的提问,所以完全不打算去选管理员。
假设依我的想法,改管理员为“信用卓著帐号”,给我管理员权限。大部分时候我不会介入其他的站务,看起来跟一般用户没什么两样,似乎无助积压工作的清理;但我在进行推广工作中,可以运用这个权限自行处理掉很多碰到的问题,减少管理员工作量的增加。如果有更多的资深用户可以自行搞定很多小事,有志站务管理的管理员更能专注处理他想处理的部分。
我想要知道一下 @Antigng 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对我提出这样做的优点,有没有什么想法?如果不要放宽对管理员的要求,能透过什么方式,依然可以达到我的意见中的好处?--Reke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7:48 (UTC)
@Reke,一名管理员只要通过了RfA,那就说明他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执行写明于方针指引中的共识和蕴含在讨论结果中的共识。这经验和能力不会因为他的编辑数量多寡而发生改变。--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32 (UTC)
一把剑从船上掉下水只要在掉下水的地方刻一条线,就可以保证随时在刻线的地方把剑捞起来,这不以船行多远和河床多深而发生改变。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38 (UTC)
倒过来说,“不活跃->一定有执行共识的能力问题->除权”的逻辑就是“剑掉到水里,一定与船的运动速度不同,一定不能过一段时间下船打捞”,但是这很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水流很急,和船速差不多,那么依然有捞到剑的可能性。事实上,用户近期编辑数的多少和是否有能力执行操作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正如剑掉到水里随水流运动的快慢与船速没联系那样。近期编辑数多也有可能变质(想想User:Makecat),近期编辑数少也有可能不变质。归根结底应当关心的是用户是否进行过不当管理员操作,而不是他的近期编辑数时多时少。--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48 (UTC)
这不正是我所主张的,“管理员”应该像是“驾照”,通过之后就表示你有这样的能力;至于驾照持有者近期开不开车,或者管理员近期编辑数少,并不影响执照效力,不需要撤回吗?这样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你写“反对”我的意见的原因。是我有误会了什么吗?--Reke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05:36 (UTC)
@Reke,可能是我没有写清楚,我是拿您的话反驳这个提案。--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06:08 (UTC)
  • 管理员RFA的第一条问题:“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管理事务?”,问题反映参选管理员时,理应明白当管理员就是愿意为社群的管理事务上作出承担,管理员不应自我简化为只是多一张“驾驶执照”。如果不打算在管理事务上提供帮忙,无必要Hat collecting申请管理员权限。--Thomas.Lu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16:14 (UTC)
@Reke“其实可以自己操作而不要再麻烦其他管理员。(比如说快删自己的临时工作页面) ”,就现行方针而言,管理员也不能自己快删自己的临时工作页面,而是也要挂模版等其他管理员删。-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欢迎加入维基Telegram群 2017年2月22日 (三) 08:50 (UTC)
好吧,例子可以改成协助使用者合并编辑历史、更新被保护条目的内容,或者处理一些误触过滤器的情况。总之总有一些需要管理员权限才能做的事情,但完全不会让人想要为了这些权限去走管理员投票。总不能在参选时说“本人不参与站务,只想要在推广活动中可以把一些过滤器误杀的问题排除掉”之类的,根本也不会过关。--Reke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1:18 (UTC)

(!)意见:针对编务人力的问题,我认为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放在如何增加新任管理员,但记忆中鲜少有人进行这方面的讨论?老是讨论离任问题有失焦之虞。目前管理员人力不足的问题并不是在每个人的贡献度上,而是大家把新任管理员的当选搞得太困难要求太高以致后继无人。说穿了,参与维基百科的编务跟世间大部分的事情一样,久了就会有弹性疲乏的可能,做事的热情也通常都是新当选时最高。所以,如果不导正方向把讨论的重心摆在如何产生新的人力,说再多也只是空谈。综观上面,不少人的立论是在利用管理员的“帐面人数”极少来产生危机意识,进而提升新管理员的当选率,但我认为一来这两件事是否有因果关系尚待验证,二来这样做反而有个大家或许没想到的隐忧——可能是牵涉到中华文化中对于“官”这概念的既定印象,与“管理员”这名词容易与其他网站中那种握有生杀大权、真的在管人的管理员概念搞混,如果将管理员的人数砍少不但不能达到想要增加新人手的目的,反而会因为管理员人数少而放大那种“能当管理员很了不得”“因为很了不得所以审查新管理员时要更严格”“因为稀有所以官威很大”的错误印象,这恐怕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相反的,如果能够放宽管理员的启用资格并宽松地进行复审(当初太久没编辑的离任机制,是为了避免没登入的管理员帐号被盗用而造成安全漏洞,不是为了逼管理员做事而订),让管理员的总人数像英文维基那样增加到一个规模后,管理员才能真正变成一种“资格”而不是“职位”(请好好思索一下这两个名词的差别)。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是一种无限量的资格,而不是一种有人数限制的职位,所以请别老是提议讨论想用管理“职位”的方式去管理一种“资格”,而导致这种争吵不断但实际上却无助于编务改进的乱象。或许,这件事可以从改掉这资格的名称开始著手,就如同在很上面Reke君的改名建议同样。举一般的论坛或网站当比喻,很多网站都有“普通用户”“会员用户”“进阶会员用户”的资格,通常越高等级的用户意味著可以使用越多的权限,这个大家应该都能理解与接受吧?但因为这资格的称呼方式很亲和,一般我们听到“进阶会员”时,并不会一直想要去讨论如果他们不使用进阶权限就要除权、进阶会员有义务经常做出贡献之类的既定印象。相反的,目前这里的讨论似乎有把管理员朝一般网站“站长”“版主”的方向去推,感觉因为是站长或版主,不做事就很不应该。但尴尬的是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明明是进阶用户之实(拥有额外功能权限),却空挂著像是站长或版主的名字(要砍人砍文得看共识,自己没权决定),所以才会衍生出一堆经常遇到的问题,所以与其一直空谈离任问题,不如来讨论一下把“管理员”改为更不会造成误解的称呼方式,如何?--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2月22日 (三) 06:09 (UTC)

与其一直吵,一面说管理员没限额,一面说帐面数会令人却步,不如就直接订个限额。根据统计,现时活跃人数有六千九百几人,就限定管理员人数为当中百份之五。正如AT君所言,本站有“冲破百万篇条目的中文维基的站务”,百份之五不为过。英文维基百科去到百份之九。百份之五就是三百四十六人。现有管理员只占了当中不足四份之一。Please,由现在开始花多点时间去填满这二百六十三个空缺,再回来讨论是否要减人、是否行任期制、是否义工……GO!--J.Wong 2017年2月22日 (三) 08:45 (UTC)

按照目前社群的情况。。。所谓真正的活跃人士(每天上线编辑并参与维基人之间的交流)不到200人。能挤出10人就算不错了。——꧁༺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2日 (三) 09:16 (UTC)
每日都上线?标准会否高了点?封禁豁免者都千二人啦……--J.Wong 2017年2月22日 (三) 09:29 (UTC)
好吧,不求每日都上线。不过,起码一个星期得上线一次吧。如果连一个星期上一次都不能坚持 ,我估计这些人不太可能会通过RfA。另外。。封禁豁免者多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特色之一 囧rz……——꧁༺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2日 (三) 09:43 (UTC)
活跃用户列表之中,非管理员及非机械人者有六千零九十二位,其中有七百六十一位三十日内编辑多于三十次,占百份之十二。--J.Wong 2017年2月22日 (三) 12:28 (UTC)
  • 方案可以再讨论,但对于那些中文维基上不干活,暗中搞破坏的以及个别搞完破坏就不活动的——主要就是那个擅自代表大陆维基但又实际上被中国大陆维基社群所厌恶的“中国用户组”的部分人(其中还涉及借中文维基管理员的名义便利获得利益),制定更有效的解任制度是必须的,方案可以再讨论。说一个建设性的,建议:两个月不在中文维基进行重要站务操作同时没有新的明显的条目贡献(比如DYK),就动除权。当然这个想法尚不完整。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14:04 (UTC)
  • 如此,阁下根本不是在讨论管理员不活跃的问题,而是管理员挪用权限的问题,如此,阁下应该另开新案,更应该明列证据。--J.Wong 2017年2月22日 (三) 15:03 (UTC)
    • 管理员出错难免,如果一直用心管理员工作,即使偶尔做了不正确的,也情有可原(比如:那次AT封禁我,完全是受到了亲法轮功人士的骗,但我不会怪他)。但如果有的管理员专注于线下搞破坏,把维基社群政治化,或者滥权伤害用户之后就遁走几个月不出来,这显然不应该继续当管理员。所以,这个显然和不活跃有关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10:34 (UTC)
  • (-)反对我又不是给你们做牛做马,半年的假都不给放了。--浅蓝雪 2017年2月23日 (四) 01:56 (UTC)
目前没有产生一个主流方案。如果双方无意继续讨论,就此结束。--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1:07 (UTC)

将长期没有活动解任中的

如有管理员的贡献纪录符合下列条件,则被视为其处于不活动状态: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在用户贡献或日志中有记录的编辑

改为

如有管理员的贡献纪录符合下列条件,则被视为其处于不活动状态:最近六个月未使用管理员权限在用户贡献或日志中有记录的编辑

管理员权限不包括非管理员以下权限拥有者亦可进行的活动,如回退编辑、巡查、条目的修改,讨论、不需要管理员权限的投票等。

按照现行的方针,管理员可以无限期实质不使用管理员权限而保持sysop状态,这是维基百科的安全隐患,也是造成维基百科争端的一大原因。
书生先生曾经说管理员只是一小部分被维基百科社群信任的维基人罢了,然而按照现行方针,一位不被社群信任的管理员只需要一年做两次普通编辑即可以保持自己的sysop权限,且不可被提起解任("解任条件: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这不是普通用户希望看到的现象。
又或者说,一位从来不使用或者仅偶尔使用sysop权限进行贡献的管理员,能得到多少普通维基人,尤其是新维基人的信任呢?(各位可以参考[6],表中排名最后的用户名右方带有A或者A/B的管理员或者行政员,您认识几位?您信任他们之中的几位?)
故提议修改为上述内容,以保证在位管理员可以有效的使用管理员权限。
--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4月16日 (日) 19:34 (UTC)
(:)回应,敝人认为您有两个假命题:
  1. “衹要管理员很少编辑,就不被维基人信任”;
  2. “不使用管理权是安全隐患”。
请注意“一位不被社群信任的管理员只需要一年做两次普通编辑即可以保持自己的sysop权限”这句话并不代表“一年做两次普通编辑来保持自己的sysop权限就是一位不被社群信任的管理员”,社群信不信任一名管理员完全是看他/她做出来的事对社群有没有坏影响,而不是次数。另外,所谓“安全隐患”是指帐号可能被恶意入侵和被用作破坏;如果一个不大活跃的管理员偶作出了一两次不具破坏性的编辑或管理,在善意推定的原则下该管理员就已经没有“安全隐患”。故此,在如上的命题下,敝人表示(-)反对本提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17日 (一) 01:48 (UTC)

(-)反对:到底这饭要吵几次才过瘾?如同上面电箱君已经提过当初有六个月内的编辑记录要求是为了确保帐号没有被弃置,除此之外提案者并没有办法说明管理员的权限使用与安全考量之间的逻辑关系。至于所谓“争端”,在先前一模一样的讨论中早已提出那是起因于许多用户对维基百科“管理员”资格的误解,所以若要解决此争端关键问题在于应该要扭转这错误的认知才能真正治本之道,请不要老是浪费时间在这种没有建设性的议题上。谢谢。--泅水大象讦谯☎ 2017年4月17日 (一) 02:34 (UTC)

此议题要讨论多少次才够呢?维基之中,确信管理员权限没什么大不了者不鲜,掘头路何必走进来呢?现时维基其实缺乏管理人手,缺乏人手则会导致工作量增加,工作量增加就会有很大机会导致出错或质素下降,于是乎就导致所谓对立。正本清源,请增加人手,降低当选难度。其他重复论点,则不赘。--J.Wong 2017年4月17日 (一) 02:48 (UTC)

因果关系弄反了吧。社群信任一个用户才授予管理员权限,而不是不用管理员权限就不能获得社群信任。先有信任才有管理员,而不是先有管理员才有信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17日 (一) 03:52 (UTC)

其实我对一些管理员工作不积极也比较失望,但是现在管理员尸位素餐是一个多年问题,但还不至于影响到今日整个维基运作。没有看到他们的不作为,导致维基出现什么严重问题;所以,我的态度是维持现状。毕竟管理员也没有拿俸禄,没有正当理由要求他们始终服务于大众,况且他们做的都是编辑们不屑于做的脏活。

——Walter Grassroot,Wikipedia_talk:管理员的离任

--Temp3600留言2017年4月17日 (一) 05:08 (UTC)

  • 管理员不过是一些取得社群信任的维基人,他们对维基的理念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们可以执行一些维基系统特殊权限,但除此之外,他们与普通维基人没有什么区别,也没有什么特权。他们不能以自己意识随意授权其它维基人,也不能不依据社区共识执行管理员的特殊编辑权力。
  • 他们是基于信任而得到管理员的权限,而不是基于编辑(当然编辑也是形成信任的因素之一)。只要这种信任没有改变,他应当可以维持这种权限,请记住,吉米说过,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从这个意义上来,我希望管理员(社区信任的维基人)越多越好,每一个的维基人愿意的话,都应当申请社区的这种信任。
  • 他对维基政策的了解和他的知识,如果没有偏离社区的要求,就是维基的财富,他就有可能随时为维基做贡献(包括管理员权限的贡献),这和普通维基人没有什么两样。以User:Mountain来说,他是中文维基最早的创办者,他的编辑和编程经验很丰富,以前维基出了问题,他就应承邀进行了管理员权限的协助。但他的工作性质让他的精力不能关注在维基上,如果他发现已失去了社区的这种信任,会是什么感受(当然我是在主观臆想他的感受)。
  • 以前的六个月不编辑取消管理员权限的目的,绝不是因为他的贡献少了(维基鼓励维基人贡献,但绝不强制贡献,这无论对维基人还是管理员都是一样的),而是因为安全问题,管理员毕竟有特殊权限。不活跃的管理员,在六个月的期限内进行了二三次编辑,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他不过表明了他的账号是安全的。
  • 所以,管理员权限的取消应当以是否还受社区的信任为据,这可以从正常的取消管理员程序来进行。

User:fdcn, Wikipedia_talk:管理员的离任

--Temp3600留言2017年4月17日 (一) 05:08 (UTC)

将管理员休任方针草案改变为正式方针

经过了与数位管理员阁下的谘询,得出订定管理员休任方针有其需求共识;爰此,在下参考英文维基百科案例,提出原创的管理员休任方针草案。管理员休任方针的实现,将取代管理员的离任中主动请辞的选项,因此施行的同时需一并修订管理员离任方针。欢迎各位阁下参与讨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0日 (二) 19:01 (UTC)

三年不会太久?缩短至一年如何?—AT 2017年6月20日 (二) 19:07 (UTC)
英文维基是三年为限,如认为过长,未若两年?--J.Wong 2017年6月20日 (二) 19:10 (UTC)
@AT:考量研究所及大考,在下认为3年是比较弹性的数字。-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0日 (二) 19:12 (UTC)
(+)支持,不错。--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6月21日 (三) 01:11 (UTC)
(?)疑问:“休任的同时仍应适度活动,避免因长期没有活动解任。”
是否可以提出解任处于休任期中的管理员,即剥夺他们回来后申请回任的权利?
如果此问的回答是“否”,那么
  1. 这句话应该如何解释?
如果此问的回答是“是”,那么
  1. 是否可以提出解任六个月未编辑的休任管理员?这个标准是否需要调整以和未休任管理员的活跃度要求区分?
  2. 如果某管理员休任后有用户想发起针对其的解任投票,是否允许?
    1. 如果此问的回答是“是”,那么考虑到休任管理员不活跃,如何进行答辩?
  3. 休任管理员可能生活繁忙,如果被解任的管理员有异议却无暇申诉,怎么办?
以上。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6月21日 (三) 04:29 (UTC)
  1. “是否可以提出解任处于休任期中的管理员,即剥夺他们回来后申请回任的权利?”问题的答案是“是”,根据草案“方式”章节第一段“......惟仍可依管理员的离任中的长期没有活动、解任投票等两种方式离任,离任管理员无法申请回复管理员权限。”
  2. “是否可以提出解任六个月未编辑的休任管理员?”问题的答案是“是”,是否申请休任并无法确保其帐户安全性,在草案“方式”章节第一段(见前项)有相关限制;第二段抑建议“...休任的同时仍应适度活动,避免因长期没有活动解任...”。根据前述,“这个标准是否需要调整以和未休任管理员的活跃度要求区分?”答案是“否”。
  3. “如果某管理员休任后有用户想发起针对其的解任投票,是否允许?”问题的答案是“是”,草案“方式”章节第一段针对此问题有完善说明。
  4. “那么考虑到休任管理员不活跃,如何进行答辩?”在下认为社群进行解任投票时会充分考量其休任之状态;此外,草案“方式”章节第二段建议休任管理员保持适度活动,应不至于错过答辩机会。现行方针对于通知解任当事人的安排抑已充分。
  5. “休任管理员可能生活繁忙,如果被解任的管理员有异议却无暇申诉,怎么办?”根据草案方针第一段说明,休任管理员可因长期没有活动、解任投票等两种方式离任。其中“长期没有活动解任”需超过六个月无编辑纪录、一个月通知期未有回应才得以以安全考量解任,草案中“方式”章节第二段建议休任管理员保持适度活动,应不至于发生“有异议却无暇申诉”状况;第二种离任方式则请见前项说明。-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1日 (三) 05:44 (UTC)
(&)建议,允许休任期间长达六个月以上无活动,但休任期间曾经超过六个月以上无活动想要申请回任者,需在回任前一个月内几乎每天都有参与站务或编辑条目纪录;若修任期间超过两年无活动,丧失直接回任资格。助理编辑天蓬大元帅开心过夏天 2017年6月21日 (三) 05:19 (UTC)
查现行六个月限制系基于安全考量设计。在下认为对有心人而言,“需在回任前一个月内几乎每天都有参与站务或编辑条目纪录”并非难事,现草案中“方式”章节第三段抑有“不论休任管理员选择在期满回任前回任或提前回任,在申请回任前都应重新参与站务或编辑工作至少一周”设计。草案对于长期没有活动的定义系根据现行管理员的离任方针,不对长期没有活动有任何定义。-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1日 (三) 05:51 (UTC)
  • 现时《机械人方针》是规定操作人及机械人两个帐号两年都没有活动,机械人才会因不活跃除权。如机械人帐号被盗,其风险绝不比管理员为低,所以就此差别对待,本人认为社群应该正视。究竟是对机械人过于宽松,抑或对其他权限,包括行政员、管理员、巡查员、回退员及其他依《权限申请》取得权限者过于严苛。此草案如能通过,实为幸事,但既然休任管理员都已经提出申请,但仍然要受六个月期限限制,实在有点那个。--J.Wong 2017年6月21日 (三) 06:30 (UTC)
由于现时草案遵循管理员离任定义,此部分在下的看法是未来可基于共识在管理员离任方针中做出相应修改。-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1日 (三) 07:00 (UTC)
(?)疑问:不是非常明白这个提案需要的意义,为什么不直接对管理员不活跃离任时间进行延长?--Nbfreeh 2017年6月21日 (三) 13:00 (UTC)
对于不活跃管理员,社群的被动性高且无法掌握状况;对于休任管理员,社群拥有较高的被动性且得以掌握状况--这仅仅是多个差异中的其一。而透过在回任前体验一周的设计,抑能确保回任管理员的品质受到有效管控,目前对于不活跃的管理原则无相关设计。
除此之外,许多管理员不希望掌握著管理员权限而不任事,而希望透过申请暂停管理员权限的持有,在下认为此抑是许多管理员对此草案表达认同的原因。谨在此做一些说明。-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1日 (三) 15:47 (UTC)
  • (-)反对:抱歉,我认为没有意义。管理员坐久了其实可以抛弃管理员账户,和我一起做一个“黑暗管理员”。言归正传,如果想休息,直接自己休息就行,或者干脆辞职,“休任”只是自我安慰的一个程序,反正随时可以复任,没实际区别。如果是滥权管理员,那就更有问题,滥权(惹了一阵骚)后,提出休任,然后让社群和其他用户给其埋单,承受滥权的苦果,自己休任一阵子,然后等风头过了再回来逍遥快活欺负人。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7年6月21日 (三) 14:50 (UTC)
在下能够理解与认同阁下的看法,虽然在下与阁下并不相识,不过从阁下的话语中可以看出阁下是个具备真性情的编辑。有关为何起草此项方针草案之说明,需请阁下查察在下之提案说明及对Nbfreeh阁下疑问的回复。另对有心人可能透过休任得到可能的目的部分,在下抑已在草案草拟与草案内容前期探讨时完整思考了这一可能性,并在草案中设计了“极端状况中在一位以上行政员共同同意下可回绝回任”及可因解任投票而离任的空间,在下认为应不会有阁下所担忧之情况发生。以上是在下的一些想法。-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1日 (三) 15:47 (UTC)
抱歉,这样似乎更加不妥。行政员必须以社群共识/投票结果决定人事任免(当事人自己请辞除外),不能以行政员决定不同意回任就取消管理员职权。如此做法似乎将行政员个人意志凌驾于社群,造成颠覆性问题。更何况,现实情况是,行政员滥权是存在的,所以更加不应该把行政员强化权力凌驾社群(除非行政员全部换成今年当选的两位香港人,那倒可以考虑下)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7年6月22日 (四) 16:22 (UTC)
阁下的疑虑非常合理。其实在草案研拟之初,确实并未赋予行政员否决的权力,惟在与其他编辑讨论后,在下认为有必要为极端状况提供行政员否决回任申请的空间,这些极端状况包括:确认用户已不安全、社群压倒性反对等。除此之外,草案同时要求动用否决权必须经一名以上行政员共同决定(经检讨再改为两位(不含)以上行政员)。综上所述,在下认为草案内容尚属合理范围。仅是一点看法,欢迎阁下的交流与分享。-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4日 (六) 14:49 (UTC)
  • 管理员如预期自己将不能处理站务,主动请辞即可,只要辞任期间没有搞破坏、进行大量争议编辑,是可重选再当上管理员的,AT君就选过五次。既然休任仍可提出不活跃离任,还不如目前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解任。行政员完全决定是否适合回任也有凌驾于社群共识,如有管理员在休任期间游戏规则、甚或被指进行破坏,但行政员仍可单方面恢复其管理员权限,必然引发争议,反之有休任管理员申请复权,却被行政员反对而不能恢复权限,则凌驾于集体共识的解任投票。休任期的长短也难有标准,如没有申请次数及冻结申请的限制,甚或出现休任三年,编辑一两个月再休任三年的情况,可三年又三年仍能保留权限,只要行政员认为适合即可,这样还不如目前管理员主动辞任后,申请复任由群组集体决定。至于或会有用户提出,由行政员直接决定复任与否无需投票较省时省力,但确保管理员的出任及离任皆反映群组共识应比省时省力更为重要,而行政员应在投票后仍无法取得共识才作最终决定,而不是做超级管理员,可不经人事任免投票单方面决定对管理员复权或除权。--Thomas.Lu留言2017年6月23日 (五) 12:19 (UTC)
关于该草案需求面是否充足,考量前已多次说明歉不再赘述。另对行政员权力行使之疑虑,在下抑已于对雄鹰阁下的回复中充分说明。感谢阁下的参与。-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4日 (六) 14:49 (UTC)
(=)中立 怀疑可行性-- 晴空·和岩 留言板 2017年6月25日 (日) 13:57 (UTC)

一些讨论的整理

略为整理一下上面的讨论:

反对的观点包括:
  • 管理员可以直接辞职日后再选,无须休任。
    • 答:关于休任需求,在此提出释疑。对于不活跃管理员,社群的被动性高且无法掌握状况;对于休任管理员,社群拥有较高的被动性且得以掌握状况--这仅仅是多个差异中的其一。而透过在回任前体验一周的设计,抑能确保回任管理员的品质受到有效管控,目前对于不活跃的管理原则无相关设计。
    • 除此之外,许多管理员不希望掌握著管理员权限而不任事,而希望透过申请暂停管理员权限的持有,在下认为此抑是许多管理员对此草案表达认同的原因。谨在此做一些说明。
    •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方针是否有需求的反馈中,抑有编辑提出许多其他另类答案。必须要注意到的是,本草案并不特意限制休任理由,休任申请可基于任何理由提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5日 (日) 14:33 (UTC)
  • 行政员可以单方面决定休任管理员能否复职,有凌驾社群的危机。
    • 答:关于此质疑,在此提出回应。在研拟之初,本草案确实未赋予行政员否决的权力,惟在与其他管理员讨论后,在下认为有必要为极端状况提供行政员否决回任申请的空间,这些极端状况包括:确认用户已不安全、社群压倒性反对,其馀均非极端状况而不得动用否决权。除此之外,草案同时还要求动用否决权必须经一名以上行政员共同决定(经检讨再改为两位(不含)以上行政员)、共同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在下认为草案内容能够达到良好的平衡,内容合理。-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6月25日 (日) 14:37 (UTC)
以上两点,望提案方作出回应。--Temp3600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14:07 (UTC)
注:提案方上面已有回应,这里以点列式FAQ重写,方便阅读。--Temp3600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14:24 (UTC)
  • (+)支持,同Jerre Jiang。--B dash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3:22 (UTC)
  • (+)支持,此提案不错,可行性高,所以支持此提案--Jpcomic(学生会会长)(巡查员与回退员)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1:04 (UTC)
  • 支持,未见其弊。社群经常三不五时纠缠管理员“尸位素餐”问题,今年未踏入下半载已经“讨论”三次了。各式各样提案都有,不过均不见得能够解决此番“月经问题”。然而,此提案或者能够吸引现实繁忙管理员去暂且放下权限。若然社群甚为介怀管理员“尸位素餐”,而无论阁下是否认为“尸位素餐”是问题,或者确实都应该考虑一下此议案是否可以解决此项争议。--J.Wong 2017年6月27日 (二) 11:18 (UTC)
  • (-)反对:感觉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佛壁灯 2017年6月27日(二) 02:12 (UTC)
  • (-)反对。首先感谢 Aotfs2013 推动这一议题的努力,但基于以下理由,恕我反对。
    • 就通常管理员选举来说,是整个社群达成了推选某人为管理员的共识,而后由行政员来执行社群的这一共识,即赋权给管理员。但是,若这一议案通过,休任后的管理员能否正常复职,完全取决于行政员。上方有对行政员权力的限制规定,但仍然不能弥补下一问题:
    • 行政员的决议本身就难以服众。行政员不仅仅是给管理员赋权用的,“在出现复杂情况的时候,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这些决定做出全面解释”。从这一点上看,中文维基的行政员,除了最近选上的几位之外,恐怕难以在关键问题的决策上做出让社群满意的解释。
    • 回到最根本的问题上,为什么我们需要管理员休任制度?依现行的规定,需要整整七个月不做出任何编辑才会被弹劾。我相信,即使是管理员再忙,七个月一次编辑都没有也是说不过去的。如果真的没有,那么就该主动请辞或由他人弹劾。所以,既然管理员因不活跃而强制弹劾的规定如此宽松,那么,为什么还要设立休任制度?很多十几年前当选的管理员已经持续数年都不活跃,而休任最长只能持续三年。解决管理员尸位素餐的问题,应该通过更严格的强制弹劾时限或其他方式解决,而不是令其休任——这些管理员就算休任期到了,也不见得会更活跃。
    • 设立休任方针、让行政员直接赋权的目的是让管理员能放下心来休任、加快社群达成共识的速度、提升效率。与之相对地,就会有人怀疑行政员到底够不够资格做这件事。说到底,最后的结果(即管理员成功复任)都是一样的,只是展现、达成社群共识的方式不同。现有的方式(即管理员先主动请辞,如果想要复任就再投票)的效率的确不高,但能充分反映社群共识、杜绝争议,且不会造成社群讨论资源的过度浪费。尽管耗时较长,但流程简单。
基于上述理由,未见管理员休任制度的必要;在通过之后,反而会容易导致社群分裂、共识难以得到体现等诸多问题。故本人持反对态度。再次感谢 Aotfs2013 的付出。--Techyan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4:45 (UTC)
  • (-)反对,未见明显积极意义,想休息自个儿降低活跃就可以,似乎上面几位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容易产生新的问题。但感谢提案人的热心。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6月27日 (二) 15:05 (UTC)
  • (-)反对:没有存在的意义。过长时间未参与编辑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我认为本就应该撤职。让对维基百科更有兴趣,更有耐心的人来担任管理员一职才对。翻墙后才知道GFW的好处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15:04 (UTC)
  • (!)意见:基本上同意@Techyan的意见,但既然机制是由打算休任的管理员主动提请启动,应该是由管理员自行决定这种休任安排是否合适,而非由我们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唯一想问建议者(@Aotfs2013)的是,其他人在管理员休任期间是否有权对其提出弹劾?如有,则应该纳入类似“平时对管理员撤权的惩罚在此时改为撤销其复任权”的条款。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28日 (三) 04:57 (UTC)
    • (~)补充:如果连“休任机制是否必要”这一点也没有共识,那就暂时不必商讨细节。即使原则上有了共识要建立“管理员休任方针”,细节也应该先由受影响最大的管理员提出,社群再参考他们的想法加入自己的方案,然后才寻求最后共识。一开始就把所有东西捆绑一起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该从何谈起。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28日 (三) 05:28 (UTC)
  • (-)反对:从上面他的说法,你是很想说每个人都能当管理员吗? 那大家都提名自己吧 囧rz...,反正都能当嘛,就像总统还是法官一样不必经过筛选,最后养出了所谓的无能总统或者恐龙法官...为何现在不要就提名自己或者热心编辑的一些维基人当管理员呢?--Z750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00:04 (UTC)
  • (-)反对:这个将使得行政员扩大权限,直接否决管理员,而且滥权管理员可以闹事后休息,休息一阵子再闹事,然后再休息。。。无限循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6月30日 (五) 08:30 (UTC)

显有分歧,撤回提案。-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7月1日 (六) 02:37 (UTC)

修改管理员的离任方针

现行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的编辑,该管理员便可能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
紧急情况下的讨论可以在维基媒体项目页面(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和元维基)、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的IRC频道或邮件列表上进行,过程必须以文字或截图方式存档,并在情况许可之下适时向社群公开。如有拒绝、无理拖延或不能及时公开者,紧急解任将失效,权限被取消的管理员可以复权。如果社群中有自动确认用户或以上的成员(被解任者除外)认为紧急解任不妥,可以按上面“解任过程”重新进行解任程序,新的解任结果将取代紧急解任的结果,程序结束前权限被取消的管理员不得复权。如果被解任的管理员不服,他必须说服其他有资格投票者代为重新开始解任程序。本规定对一般和极其紧急的情况皆适用。
……
管理员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者,可由社群报请元维基撤回“系统操作员许可权”。其解任程序为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提请解任管理员,并经投票或讨论程序取得共识,最后由其他管理员或行政员确认并报请元维基监管员解除管理员权限。每个社群用户都有权申请取消管理员的权限,但如果只是一般用户之间的意见分歧,应先考虑到管理员的建议版上提出意见,并寻求共识。管理员解任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先经过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解任共识是否达成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决定,如果该共识需由投票决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可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视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此通过指标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的50%以上。除此以外,明显滥权(如严重破坏页面、无由封禁、拥有多重傀儡且违规使用等等)行为之管理员,甚至可在紧急情况下由其他管理员或行政员报请元维基取消该管理员系统许可权,并迳自封禁。

解任共识之讨论或投票,其形式、程序与投票者资格,皆与管理员选任相近。滥提、不符合善意推定、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而被褫夺“系统操作许可权”之维基人均可向社群申请并由行政员覆议或至元维基申诉,惟前者须在投票结束后七天内提出。
……

  • 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如提删规则等。
  • 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条目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力违反WP:保护方针,或者出于对文章内容意见不同的原因封禁与自己意见相异的用户。
  • 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
  • 不合理而随意更改封禁时间。
  • 随意的删除文章,例如跳过删除候选直接删除文章,但确定为可快速删除的条目等方针允许情况除外。
  • 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
  • 编辑战或冲突中,使用管理员权力,没有主动回避。
  • 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

……

  • 如果该维基人是因为长期没有活动而提出解任,可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的长期没有活动的方法而进行。
  • 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罢免)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当然被永久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被选为管理员。

……

  • 提出:由一名自动确认用户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并说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后,必须随即在该管理员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可使用{{NoteforRFDA}})。
提议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编辑,该管理员便可能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如果该管理员还拥有行政员用户查核员监督员权限,那么这些权限也会一并被移除。
……
紧急情况下的讨论可以在维基媒体项目页面(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和元维基)、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的IRC频道或邮件列表上进行,过程必须以文字或截图方式存档,并在情况许可之下适时向社群公开。如有拒绝、无理拖延或不能及时公开者,紧急解任将失效,权限被取消的管理员可以复权。如果社群中有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成员(被解任者除外)认为紧急解任不妥,可以按下面“解任过程”重新进行解任程序,新的解任结果将取代紧急解任的结果,程序结束前权限被取消的管理员不得复权。如果被解任的管理员不服,他必须说服其他有资格投票者代为重新开始解任程序。本规定对一般和极其紧急的情况皆适用。
……
管理员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者,可由社群报请元维基撤回管理员权限。其解任程序为由合资格的社群成员提请解任管理员,并经投票取得共识,最后由行政员确认并报请元维基监管员解除管理员权限。如果只是一般用户之间的意见分歧,应先考虑到互助客栈上提出意见,并寻求共识。管理员解任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先经过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解任共识之投票,其形式、程序与投票者资格,皆与管理员选任相近。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可由行政员视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但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的50%以上。滥提、不符合善意推定、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行政员取消或中止。而被褫夺管理员权限之维基人均可向社群申请并由行政员覆议或至元维基申诉,惟前者须在投票结束后七天内提出。
……

  • 提请管理员解任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严重违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规则,如提删规则等。
    • 混淆管理员操作与一般的条目协作工作,比如滥用管理员权力违反WP:保护方针,或者出于对文章内容意见不同的原因封禁与自己意见相异的用户。
    • 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以封禁相威胁。
    • 不合理而随意更改封禁时间。
    • 随意的删除文章,例如跳过删除候选直接删除文章,但确定为可快速删除的条目等方针允许情况除外。
    • 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
    • 编辑战或冲突中,使用管理员权力,没有主动回避。
  • 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

……

  • 发起对管理员的解任(罢免)投票是一个最终手段。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当然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被选为管理员。

……

  • 提出:由一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并说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员申请后,必须随即在该管理员的用户对话页留言通知(可使用{{NoteforRFDA}})。

主要修改:

  1. 明确不活跃的管理员的其他高级权限应同时取消。
  2. 明确只有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才能发起投票。
  3. 明确由行政员关闭管理员解任投票。
  4. 修改了指向已关闭的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的链接。
  5. 删除和修改了一些重复和啰嗦的条文。

--GZWDer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19:02 (UTC)

紧急情况的处理为何删掉?什么是“高级权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9月1日 (五) 03:46 (UTC)
紧急情况下的解除权限专门在方针里有一个段落了--Ben.mq 2017年9月1日 (五) 16:45 (UTC)
@Shizhao:这里指的是行政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权限。提议条文里面没有提及“高级权限”这个词。--GZWDer留言2017年9月1日 (五) 18:23 (UTC)

在解任条件章节写入“包括但不限于”显然会把解任条件无限放大。——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1日 (五) 04:53 (UTC)

修改管理员的离任

新增以下条文:

==被全域編輯禁制==
如用户被全域锁定(无论是因基金会要求或元维基讨论后的结果),用户的本地管理员权限将会被快速解除。

如锁定被撤销(复检成功/基金会撤销禁制/命令被取消),除取消时另行通知外,即行恢复管理员权限。

(※)注意:以上条文和修改解除权限方针一样,唯这是管理员版本。--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7日 (四) 05:37 (UTC)

“撤销为止”后的步骤?--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2:44 (UTC)
改一下,如果能被撤销的话,则恢复原有权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10日 (日) 01:22 (UTC)
@Cwek:已改--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10日 (日) 15:16 (UTC)

==被全域編輯禁制==
如果用戶受到全域編輯禁制(無論是基金會要求还是经元維基討論的結果),用戶的本地管理員權限需被解除。

这样简单一点如何,解除、复权与否按共识和常识操作,解除没有用“须”,复权按社群讨论共识或操作常识(如面对误操作,虽然几率很小)。--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6:29 (UTC)

用词已修改--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10日 (日) 08:37 (UTC)
不反对修改后的版本。--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16:27 (UTC)
对修改无意见,但觉得有可能被全域编辑禁制仍然会保留管理权限?--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4日 (四) 11:56 (UTC)

方便阅读议案之举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现象:

  1. 有支持者于反对区灌水,有反对者于支持区灌水,Template:Joke、离题议论等各类灌水甚多。
  2. 版面过长,显著增加阅读与电脑编辑之难度。
  3. 中文版方针已偏离英文版等其它语言版本,引进投票法,而非只取共识法。

提议:

  1. 既然采用投票法,众人就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就好似议会辩论议案。因此,应该考虑参考现成议会常规/议事手册,制订一套议事规则。
  2. 譬如可以限定一个辩论投票版,一个自由发言版。辩论投票版众人只准投票,附上个人陈词,不准他人跟贴。自由发言版则可与现时一般自由讨论。如此每人陈述理由应可一目了然。
  3. 动议议案者,请于议案中清楚列明何人何时发生何事,涉及何规则。由是众人可以自律,针对第某项事件逐一陈词。--Roy17留言2018年5月12日 (六) 13:57 (UTC)
  • 补充说明,我的提议不只是针对管理员离任议案,而是所有需要涉及投票表决的议案皆可考虑。--Roy17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19:45 (UTC)
  • 补充,事实上现在已经是在用两个页面讨论,[wikipedia:XXX议案]和对应的[wikipedia talk:...]。只需要呼吁众人莫要在选票下面跟帖回帖即可,所有意见放在意见区或wikipedia talk页面。有人在投票区贴图,有人与人争论引发冗长辩论,重点是,贴图和冗长辩论很多是无关议题的,而是针对投票者个人的讨论,然而混在一起,影响流畅阅读每一张选票。--Roy17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21:00 (UTC)
  • 我的设想是,如果认同有这个必要,操作方法是有人专门维护投票区,将跟帖转贴到talk page,冠以小节标题“对XXX用户投票的回应”,就像我这串讨论被转移一样。--Roy17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21:04 (UTC)
  • 这应该是去WP:VPP煮吧。--Yangfl留言2018年5月12日 (六) 15:38 (UTC)
  • 个别事件,不应如此大费周章,故(-)反对提案。相信WUGC的也不乐见“限定一个辩论投票版,一个自由发言版”的情况,方便程度会因“限定一个辩论投票版,一个自由发言版”而减低许多。现象三WP:ENWPSAID。提议一技术上不可行:讨论结果最终肯定是无共识,此举明显会使社群分裂。ŚÆŊŠĀ 2018年5月14日 (一) 10:03 (UTC)
    • 相信WUGC的也不乐见”、“结果最终肯定是无共识,此举明显会使社群分裂。”全是没有给出理由的个人推论。
“现象三WP:ENWPSAID。”这是客观事实,与我的3项提议无关。我的提议没有任何涉及英文/外文维基的方针,你反对一个现象做什么?(如果要按英文维基方针,那就不是我的3项建议,而是废除投票法,只取共识法。)
哈哈哈。--Roy17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19:21 (UTC)

请问可以将这个讨论串直接归档吗?权当我撤回提议。我无意浪费时间,亦不愿再看到更多文不对题的泡沫内容。--Roy17留言2018年5月16日 (三) 07:14 (UTC)

倡议举行改革人事任免制度的投票

鉴于目前社群意见两极、消极,且跟目前的管理员弹劾案撞期,本人在此关闭提案,择日重提。若仍然有无惧人身攻击的人想推行管理员任期制之类的改革请自行重提-某人 2018年6月9日 (六) 06:18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初选讨论结果

各提案 Stang MCC214 AINH AT 金牌雄鹰
票数 3:3 3:4 7:3 7:6 4:2
得票率 50% 42.9% 70% 53.8% 66.7%
状态 有待决定 提案驳回 进入复选 有待决定 进入复选
主要内容 取消编辑数量较多维基人(下称资深维基人)的必然投票权 资深维基人3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 资深维基人6个月内至少有一次编辑 罢免须八成反对方可留任 管理员任期制

复选入围资格

本人提倡对最终得票率为50%或以上的方案进行复决。但鉴于有人反对以此为界线[7],固在此讨论Stang提案是否有入围资格。-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16:01 (UTC)

投票时长

在此征求投票时长的意见-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16:01 (UTC)

投票资格

以往公投的资格为自动确认用户。但鉴于今次公投的对象是人事任免制度,固倡议以现行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为投票资格。请问各位有没有异议?-某人 2018年5月31日 (四) 16:01 (UTC)

其他讨论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制定行政员的不活跃标准

初衷

按照目前的方针,只有管理员的6个月不活跃标准。由于行政员拥有比管理员更敏感的权限(比如拥有添加任何一个用户到管理员/行政员用户组的权限),所以如果行政员帐户被盗并用作恶意操作(虽然行政员可以开启双因素验证2FA,但不代表没风险)会对本站点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提案

因此出于站点安全考虑,应该制定针对行政员的不活跃标准且应该比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更严格。拟定:

  1. 如有行政员的贡献纪录符合下列条件,则被视为处于不活跃状态:最近两个月未曾做过在用户贡献或日志中有记录的编辑。
  2. 如“1”具有共识,则拟定不活跃的行政员会有1个月的缓冲期,逾期会被撤销行政员权限——和管理员的不活跃程序差不多,但会保留管理员权限(如有)。

意见区

提案人:欢迎参与讨论。——꧁༺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1:40 (UTC)

(+)强烈支持中文维基百科尸位素餐太严重。支持原始方案。建议管理员不活跃6个月的次数超过3次就撤销管理员Nano Kid热烈祝贺高卢雄鸡夺冠 2018年7月16日 (一) 07:25 (UTC)

  • 这个争议可谓无休无止,那在下又复读一下啦︰管理员并非受薪,维基百科不强迫人参与,管理员与普通用户无异,所以尸位素餐其实根本无从说起。另外,补充一下对原提案的意见,对此提案甚有保留,一如书生君所言,真正高危应该是有能力修改站点JS/CSS,而但是这个风险应该是可以透过开启双重认证、设立高强度密码及不用权限时就卸去权限来减低。平衡站点保安及用户需要,个人比较倾向维持半年,但不反对缩减通知期至一周。--J.Wong 2018年7月16日 (一) 10:07 (UTC)
  • 我并没有想出行政员所能造成的危害性,能够比管理员多出很多,以致要缩减如此多的期限。已有一个合适的期限已经足够,缩短如此多的期限效益有限。--Xiplus#Talk 2018年7月16日 (一) 11:29 (UTC)
  • 其实虽然概念上并没有NanoKid所言的“尸位素餐”,但NanoKid的做法也可取,可能也可以就此展开另一讨论;至少管理员能够多付出一点心机续权,而不是六个半月六个半月地过去。Sæn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7日 (二) 09:38 (UTC)
  • 所以为什么六个月一次编辑这么值得鄙视嫌弃?难道每日一次编辑是编辑,六个月一次编辑就不是编辑?为什么编辑价值会随时间间隔下降?--J.Wong 2018年7月17日 (二) 10:23 (UTC)
  • 立意有问题,行政员当选不易、耗费社群信任和精力巨大,觉得不编辑=尸位素餐就直说,如果权限高+不活跃=安全风险,网站管理员和创始人需要每天露面以保安全。确实关心和担心代码安全性就向p站建议复核系统、自动化检查等措施(估计已有多种腹案和研究)。对合理调整期限不反对,但两个月显然太少,至少6~12个月(3个月则比管理员要求更严,仍是避免“尸位素餐”的举措,应换理由另议),或者请假机制(但太复杂和麻烦,也违背“不强制参与”)。--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0:59 (UTC)
  • 不评论此提案,纯无关话题:我觉得不编辑=(无贬义的)尸位素餐,所以要做的不是缩短行政员不活跃时间标准,而是要求管理员更活跃,例如每六个月的编辑次数+权限使用次数需要达到300次,即平均下来一个月需要刷一个“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数。维基百科“不强制参与”不是管理员尸位素餐的借口,这个方针保障了管理员作为普通用户不被打扰的基本权利,但是不能保障管理员继续持有权限;用到这个话题上,如果某管理员不活跃了,社群不能强制该管理员活跃起来,但是可以取消这个管理员的权限。--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7月18日 (三) 16:45 (UTC)
    • 有时不作为会比为求追数字而乱作为好……为追数字然后有些擦边情况就会令管理员有诱因去做管理员操作,你肯定你想见到这种情况?例如︰明明可以放著等新人编辑改善条目,要数字嘛,那当然是删除啰;明明可以再观察一回才考虑采取封禁或禁制,要数字嘛,那封禁啰、禁制啰……情况数之不尽,让他们慢慢淡出会比乱催谷为佳呀。而且管理员又不是什么。或者你会说,他乱作为,那就解任呀,放到互助客栈口诛笔伐一番呀,我想说不是所有乱作为都可以提案解任,情况可以是擦边的,可以不是立即引人注目的。讨伐也只是浪费社群精力,有时间还是写条目吧。时间会处理好的问题就交由时间去解决啦。--J.Wong 2018年7月19日 (四) 03:09 (UTC)
      • 同意“不作为>追求数字乱作为”,然而前边还有“积极作为>不作为”。您说的很对,我想见到“令管理员有诱因去做管理员操作”,或者更确切的来说,“令管理员有诱因去保持活跃”。不一定是管理员操作,也可以是写条目,我相信大部分管理员不会因此乱作为,浪费社群精力。如果不愿意保持活跃,就自动解任,也就解决了被广为诟病的尸位素餐的问题。--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7月19日 (四) 14:02 (UTC)
        • 诟病的尸位素餐都是对维基百科的权力架构和管理员职能不了解的人。正确做法应该是去让他们了解明白管理员是怎么回事,而不是去想办法附和错误的理解,从而更加深尸位素餐的偏见。这样只会偏离维基百科的精神和宗旨越来越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20日 (五) 02:13 (UTC)
        • 但这是伪命题,原因之前已经说了。如果不够管理员可以继续选新人,尸位素餐前提是位置有限,于是才有了占著位置不干活之罪名,但这明显在这里是不适用。甲君不干活,你可以选乙、丙、丁君去当管理员。你可以“令管理员有诱因去保持活跃”,因为诱因有很多种,例如positive reinforcement,不过数字门槛容易引起乱作为,就绝不建议。--J.Wong 2018年7月20日 (五) 02:18 (UTC)
          • 位置确实是有限的。管理员要求社群信任;社群精力有限,能够信任的管理员也是有限的。在这里没兴趣继续争论,因为跑题了,也不会有结果;如果下次有人提案提升活跃标准或者任期制,再或者解任不活跃管理员,欢迎ping我。--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7月20日 (五) 16:48 (UTC)
            • 那么Dingruogu的意思是:“位置确实是有限的”是因为“社群精力有限”包括“社群信任精力有限”,导致“社群信任精力能够信任的管理员”是有限。那么,就“书生”愿望出现的“正确做法”的视角下,应该做的是不是扩阔“社群精力”,从而导致社群有更多的信任精力去信任的管理员?-- Ktsquare 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01:36 (UTC)
            • “社群精力有限,能够信任的管理员也是有限的”观点是如何形成的,我认为这个趋势有问题。社群真的在“信任”现任管理员吗,只应该信任申请、解任以及中途出现的有关流程,管理员只是获信任依照共识的操作者,行政员也才仅有争议时决定共识的权力。如果说“社群精力有限”是监察管理员行为方面,应该是更有效的监看和问题解决途径,而不是反复上任“新鲜信任”的管理员,或者要求管理员持续活跃(反例如此案)。--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5:48 (UTC)
  • 好像没有特别大的区分必要,还是和管理员除权期限一起缩短吧。--Kuailong 2018年7月21日 (六) 02:32 (UTC)

提议修改管理员的离任方针

有些管理员每6个月打卡一次,相当于不太活跃。以下是3个防止尸位素餐的方案,措辞可以适当改变,但不影响原意。投票期:即日起-2018年8月15日

方案一

修改稿见此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草案20180729--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9日 (日) 01:04 (UTC)

比对在此。总结一下提案︰呈请人建议增加下列条文“当某位管理员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被提名达到三次,而通知发出3天内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的编辑,该管理员便可能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J.Wong 2018年7月29日 (日) 01:17 (UTC)

方案二

修改稿见此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草案20180729/2--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9日 (日) 01:04 (UTC)

比对在此。总结一下提案︰呈请人建议增加下列条文“当某位管理员在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被提名达到三次,提名发出时该管理员便可能会被立即取消管理员权限。”下次麻烦自行补上比对及在此讲述一下分别在哪……最好也说一下为何有这个(些)提议……虽然都月经问题了……--J.Wong 2018年7月29日 (日) 02:04 (UTC)

方案三

修改稿见此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草案20180729/3--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9日 (日) 01:04 (UTC) 最近第50笔编辑作出之日至今超过3年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9日 (日) 02:08 (UTC)

比对在此。--J.Wong 2018年7月29日 (日) 02:47 (UTC)

2018年7月29日 (日) 02:26 (UTC)

--Antigng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02:30 (UTC)

    • (:)回应只是说有安全因素,不是仅仅有安全因素,另,你开头的“all.”什么意思?Skywalker is gone

2018年7月29日 (日) 03:19 (UTC)

2018年7月29日 (日) 03:23 (UTC)

2018年7月29日 (日) 03:25 (UTC)

  • 如果是安全隐患,我建议一个月没活跃就列入关注,在关注期间直接做出明显的破坏行为直接予以除权。而6个月后的处理维持原样。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29日 (日) 08:45 (UTC)
  • 支持任何收紧权限之提案,即便这个提案是典型的花架子(管理员们在涉其权限方面的提案表态都相当活跃,是否应考虑利益回避?)。->>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09:31 (UTC)
  • 支持Antigng和吉太小唯的观点,伪命题。缩减到1天也无法避免所谓安全隐患,更多的防范(MediaWiki程序和机器人)、监管(监看和紧急封禁,前者靠人力和机器人,后者需要更多、更敏感的管理人员)、明确有效的措施才是正道。比如说,管理员偷偷删掉一个没有挂删除模板的页面,如何有效发现和处理(包括答辩留档)。--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15:03 (UTC)
  • 定期打卡确实可以保证消除“系统的安全隐患”,但“给维基带来虚假的安全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现况来说,可能对后者的忧虑要多一些。-- Hal 2018年7月30日 (一) 03:49 (UTC)
    • 安全感还有分真实虚假?--J.Wong 2018年7月30日 (一) 04:46 (UTC)
      • 我想方针此处想表达的是,管理员的人数可能会凭空营造出与实际活跃的管理员人数不相符合的安全感。但收紧解任门槛以“催促”管理员履行“职责”也是一个前提谬误的伪命题,因此我同样认为这个问题无法通过解任现有管理员来解决,YF兄的提议则很不错。-- Hal 2018年7月31日 (二) 03:14 (UTC)
    • 列明权限使用统计和积压工作量可解决。我是认为权限者越多越有安全感,说明受社群信任的管理员(操作员)较多,他们也负有更高的责任(权限使用与沟通方面。日常则一般用户)。授予权限是信任而非职责,这是社群观念的问题。盗号等技术风险是无法彻底避免的,每天打卡也没法避免,只能用安全技术和紧急封禁解决。车轮战、申请/解任的成本是另一方面,也是社群认可的问题。--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11 (UTC)
  • (※)注意 社群赋予某些用户管理员权限,因为他们值得信赖,但是信赖度会随著活跃度减少而下降。再者,不活跃的管理员亦无法证明自己对方针指引的变更有适时及正确的理解,自以为是、胡乱行使权限才是真正的隐患。--58.177.116.99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2:46 (UTC)
  • 楼上的IP,您说哪一/多个管理员“自以为是、胡乱行使权限”?--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么? 2018年8月4日 (六) 11:05 (UTC)
    • “信赖度会随著活跃度减少而下降”没问题,但编辑活跃并不是证明可信的有效方法。后者也没错,但“自以为是、胡乱行使”才是真正的隐患与问题,不当行使权限后的沟通与纠正完全能抵御相关问题,沟通也有助了解和研究有关方针/维基人。如果管理员有责任完全了解方针的变化和所谓正确理解,那么每个方针及变更都要开个思想学习班、交考卷/阅读报告,而这是不可能和不必要的,维基是一个协作社群,信任对方善用权限与沟通能力即是信任的全部,能力是可以信任后再精进的。--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7:32 (UTC)

“介面管理员”任命及解任程序‧意见谘询二

已通过及修订:
按公示结果确立《介面管理员》为方针及相应修订《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指引》及《管理员解任方针》。--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背景︰早前,MediaWiki开发人员社群达成共识,并发出谘询文件,指出将会设立新用户组“技术管理员”,并将MediaWiki名字空间下JS/CSS页面修改权交由技术管理员拥有,相关权限最终会从管理员移去。相关谘询本月九号开始,至廿二号完结,为期两周。三十号会开始过渡期,为期四周,至八月廿七号。期内会正式设立新用户组,而管理员亦会拥有新权限,以免过渡期内出现混乱。过渡期后,管理员就会失去相关权限。往后,相关修改事宜将完全交由技术管理员负责。除非全域社群达成新共识,目前预设方案是由本地社群全权负责制定任命程序及作出任命,而授权者会是行政员或监管员。行政员会有权授予或移除此权限。文件中提到社群应该在过渡期内完成制定技术管理员任命程序及选出技术管理员。又提到技术管理员可信程度应该最低与管理员一致,甚至应该比管理员为高。另外,候选人应该熟识JS/CSS编程及有良好帐户保安操守,例如开启双重认证(2FA)。当然其亦有提到,社群所制定之任命程序可简单如用户当选管理员之后,简单询问其意向及是否熟悉JS/CSS编程及基本保安操守;以及,凡管理员要求就授予权限。如何任命,则交由诸位决定。

本地第一次谘询已经完结,而结论则已归纳至《介面管理员》。此次谘询将会进一步探讨任命及解任程序细节。请踊跃发表意见,可用{{支持}}、{{同意}}及{{反对}}模板。不过并非投票,而是帮助最后归纳各方意见。暂定亦已一周为期,至八月二日,会尝试初步归纳结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订案获得通过。如仍有意见,欢迎在框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于此。此项修订通过以后,介面管理员投票时间就会定为“两周”,通过门槛就会定为“有效支持票数25票或以上,且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投票资格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使用者。--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修订案获得通过。如仍有意见,欢迎在框框外发表。--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更新草案于此。大量替代“管理员”为“管理人员”并于首段定义“管理人员”。另外,无论是何种途径除权,五项管理人员权限均会同步移除,除非另有指明。按上次谘询结果,不活跃门槛为六个月。而此修订案如果通过,则会赋权行政员紧急除权介面管理员或按投票结果除权介面管理员,以及介面管理员解任投票资格为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使用者,通过门槛为“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与及其他解任程序条文适用于介面管理员。以及一个额外修订,按目前惯例,将解任投票共识决定权表明属行政员,剔除管理员。至于后一句“如果该共识需由投票决定,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可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视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此通过指标通常为至少25张有效票的50%以上。”,则由于兹事体大,建议社群另案再议。--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短期权限授予机制

短期权限将采申请制,用户可参与讨论,表态是否赞同申请,并附以理据支持。最终由行政员按讨论内容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将设立Wikipedia: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临时处理申请。--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第一次谘询结果显示短期权限采申请制,由类BAG组织审批。实际细节尚需议定,请各位就以下各项发表意见。--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申请场地

审批者资格

  • 会否由现任介面管理员审批?--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最长时限

其他

  • 如有遗漏,欢迎于此提出。--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短期授权运作良好的,是否可在限制用途的前提下延长或转为长期授权?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同上,简单投票附合理理由并公示即可,有异议可反对或另行讨论。--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YFdyh000君可否提供更多执行细节,以资讨论?--J.Wong 2018年7月28日 (六) 02:50 (UTC)
      • 暂无更多想法。先试行再回头改也可以。运行稳定、沟通良好即可,规则还没法全面,比如何种功能、标准/流程能位列小工具。--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8日 (六) 06:50 (UTC)

介面管理员页面确立为方针

确立为方针。--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9:27 (UTC)
  • 正如之前所言,现时内容大部分之前谘询之结果或者属于事实描述。除了短期权限未有细节外,其馀均可以先行审视。--J.Wong 2018年7月26日 (四) 10:11 (UTC)
  • 已按此段谘询结果修改介面管理员页面。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之为通过,正式确立为方针。--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51 (UTC)

介面管理员资格要求

移除“使用者页面有自己编写的内容。”--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47 (UTC)

(!)意见可以不要“用户页面”有自己写的内容吗?有一点无关?--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5:25 (UTC)

    • 不反对。可以改为建议而非要求,有助于其他人了解和沟通。--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个人认为应该废除,界面管理员都是技术类,他们应该专心于技术,用户页面免了吧?沟通也不一定,只要界面管理员之间好好沟通,我们不懂技术的没什么事沟通。应该改为用户讨论页面里用户对其它用户的意见有及时,良好的反应还差不多。--Cohaf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58 (UTC)
      • 可以,如果到谘询期完结时,无人异议,可以移去相关要求。--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用户页面有内容的初衷是为了让社群能够对用户有了解。这一点上是不是界面管理员似乎没有影响。我认为以这个理由反对废除可能不充足;但也认为出于沟通需要(这种事偶尔会有跨语言沟通需求),应该建议有一个WP:BABEL。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8月2日 (四) 12:28 (UTC)
  • 同上,改要求建立Babel--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06:16 (UTC)
  • (&)建议既然是跨语言活动,又有巴别,元维基讨论页面如何?--Cohaf留言) 2018年8月3日 (五) 14:14 (UTC)
  • 但亦有用户并不喜欢于用户页添加巴别。另外,Cohaf君所指是否说这可以是跨语言规则,所以要提交元维基讨论?--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5 (UTC)
  • @Wong128hk写错了,应该是要求申请人设立meta User page。然后在meta user page 加个芭比框 囧rz……--Cohaf留言) 2018年8月6日 (一) 07:18 (UTC)

2018年7月5日前上任之管理员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事宜

管理员如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经三日投票,简单多数支持,则可以取得介面管理员权限。--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7:19 (UTC)
  • 已拥有管理员权限者新申请界面管理员权限只能经过投票,似有不妥,也许以前认为自己不需要界面权限的管理员,一段时间之后又需要了;或者是否应开放(对现在是管理员的用户)一次性的申请权限渠道?当然,如果上面所列20位之外的管理员都不需要此权限的话,自然可以不做。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26日 (四) 15:43 (UTC)
    • 简单投票即可,比如申请人+1人赞同(或24~72小时公示)+批准人赞同。--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6:00 (UTC)
    • 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以设立日落条款,至于条款内容,欢迎提出建议。--J.Wong 2018年7月27日 (五) 01:29 (UTC)
  • 3天投票,支持,反对而已,程序应该简单,不要搞到想rfab这么复杂,多数票就行。但是公告称需要有相关条文,无需最低票。--Cohaf (请多多关注界面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27日 (五) 04:59 (UTC)

其他

外部脚本

站内小工具、个人common.jsglobal.js页面调用站内其他用户、维基媒体其他站点(如英文维基、共享资源)、外站(如wikiplus)之脚本的风险,尚无总结、研究(如cookies泄露、诱导操作的可能性)和要求,“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中不含。--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6:0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修改不活跃管理员的规则

参考维基共享资源User:NanoKid的意见,提出增加不活跃管理员的条文:

现行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本页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30天),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条目的编辑,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提议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本页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30天),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条目的编辑,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若某位管理员已有三次被列入本页的记录,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而不作另行通知。

请各位给予意见。--B dash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05:59 (UTC)

  • 支持大方向。不过是不是要修改主页面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为好?上面那个页面不知道是草案还是什么,并没有方针指引的模板。另外,之前已经有过不少人六个月编辑一次从而成功续命,这些人已经在那个页面被列入了三次以上。是不是这个修订通过以后就可以直接统统除权了?燃 灯 2018年9月23日 (日) 09:59 (UTC)
  • (+)倾向支持:虽然管理员的数量没有限制,并且他们没有义务来编辑维基百科,但是我还是觉得这种“6月续命”的行为不太妥当。--XL-028留言2018年9月24日 (一) 02:18 (UTC)
  • 条文有些含糊,“已有”表示第四次不做通知而直接取消权限吗;因此取消权限后,计数是否清零。--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24日 (一) 13:41 (UTC)
  • 取消权限后的不活跃通知数归零,重新再算(如该用户有意再参选管理员)。--B dash留言2018年9月24日 (一) 13:58 (UTC)
  • “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30天),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条目的编辑”,依照《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此处应为“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而该管理人员仍然没有做过除用户、用户讨论名字空间的编辑,该管理人员便可能会被取消管理人员权限。五项管理人员权限会同步移除。”燃 灯 2018年9月26日 (三) 00:17 (UTC)

对已有三次列入不活跃管理员页的处理

燃灯的建议,若本提案通过,如何处理已有三次列入不活跃管理员页面的用户。

  1. 给予多一次机会,待再次被列入不活跃管理员页时才除权。
  2. 发出最后通知,如该管理员在收到通知后一周一个月内仍没有任何除用户页及用户讨论页的编辑外,便可除权,否则依第一项处理。
  3. 不论该管理员是否活跃,立即除权。

烦请各位给予意见。--B dash留言2018年9月24日 (一) 01:18 (UTC)

  • 我觉得可以收紧除权时间限制,但是不应该用全域计数器(需要记住什么事情发生过多少次)的方式,因为比较麻烦。可以改成七个月不活跃直接除权(把通知取消)。抛砖引玉。Bluedeck 2018年9月24日 (一) 06:19 (UTC)
  • 我个人喜欢第一个,比较和缓一些。第二个也可接受,前提是我建议把一周改为一个月,因为之前除权的缓冲期都是一个月。燃 灯 2018年9月24日 (一) 18:32 (UTC)
  • 一和二比较好。--Kuailong 2018年9月24日 (一) 18:50 (UTC)
  • (-)反对,完全没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9月25日 (二) 02:17 (UTC)
  • 同快龙君,一和二比较好。--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不要点我的用户页,否则后果自负 2018年9月25日 (二) 08:51 (UTC)
  • 支持一,二的话实际上又是30天续命,三个人觉得没问题,不过似乎反对意见有点多。--Yangfl留言2018年9月27日 (四) 12:41 (UTC)
  • 存档为什么不翻一翻,然后再来提案?请问当中有多少个是所谓续命三次,然后继续尸位素餐的?答案是零。所以你们到底是在谈什么?还是要为人神之间搭起一条除权的阶梯?(大误)认真地翻一下存档就会发现,就算第二次有一个月通知,然后仍然离任的依然大有人在。所以通不通知根本就没有影响。但,在下必须强调的是,通知是应有之义,是一种礼貌。你们是什么事,要连最基本的礼貌也放下了?--J.Wong 2018年9月27日 (四) 16:13 (UTC)
    • 我觉得是否通知都可以。如果有一个管理员连续命都忘掉,然后有人来通知才来续命,没人通知就不续了,这种的话是不是太勉强了?除权之前通知应该是额外的礼貌,但并不是谁的义务。如果真的长期忙但是还想以后要管理员(不知道这种人会有多少),可以自己设一个日历每三个月提醒自己续命也行啊。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14:02 (UTC)
      • 非也,每位管理员之所以能够上任,必先对本站已有相当贡献。就是这份心,就算阁下言之为“额外的礼貌”,亦实在值得尝试挽留。究竟是何故非将他们赶走不可?又究竟何故不尝试挽留而却选择除权?实在到现在还是想不通。中文维基百科对比其他维基百科,年龄分布一向偏小,打工仔现充就要赶走,这大概是原因之一?--J.Wong 2018年9月28日 (五) 18:04 (UTC)
        • 我有贡献并不说明我有被通知的权益,你不通知休想将我除名。社区如果主动通知他,可以说明社群想念到他的贡献,因此对他行礼仪,这是美好的事情。如果把通知算成一种前提,那么我觉得没必要。但是我认识到其实现在的除名条件也不是很宽松了,每年有不止一个管理员被除名,造成入不敷出的样子。如果你坚持要求通知我也无所谓。Bluedeck 2018年10月9日 (二) 00:17 (UTC)
  • User:Seasurfer算不算?--B dash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6:43 (UTC)
    • 好吧,所以原来是要为此君搭起除权的阶梯……如此,RFDA可能比较快?观其纪录,在下不禁又想问,假设本修订案通过,将三次上榜者区别对待,但其实某君已经担任管理员很长时间,所谓三次上榜其实每次时隔两年,是否仍有需要区别对待?正如上面所言,这个“三次”背后依据到底是什么?--J.Wong 2018年9月28日 (五) 18:04 (UTC)
    • (:)回应Wikipedia_talk:行政员#制定行政员的不活跃标准

      建议管理员不活跃6个月的次数超过3次就撤销管理员
      — User:NanoKid 2018年7月16日 (一) 07:25 (UTC)

  • (-)反对:请问多让一个管理员列在名单上,对于维基百科的营运有什么负面影响?--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9月29日 (六) 14:24 (UTC)
  • (-)反对,提案明显出于一个不太妥当的观念:“尸位素餐”,但管理员并不是职位,而且没有限定数量,何来“尸位”?况且,我们罢免半年不活跃的管理员是因为担心将来他的帐号会被盗用并作出破坏行为,而像User:Seasurfer的所谓“续命”动作并未含有破坏行为,反而证明了他拥有管理权限仍是安全的,故实在没有理由为此搭下台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4日 (四) 03:20 (UTC)
  • (+)支持提议条文和后续处理2。因为社区对管理员有所期待。如果离任的管理员又重新有热情投入到社区的工作中,尽可以在卸任后重新申请担任管理员。这样对于中文维基百科,对于卸任管理员来说,都不会有坏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1:23 (UTC)
  • (-)反对,月经话题。管理员例行除权的原因是为了防范可能的安全隐患,此修改方案与安全问题几乎无甚关联。--Antigng留言2018年10月20日 (六) 14:02 (UTC)
  • 干脆两年内三次上榜的,第三次除权好了。我认为大家希望管理员除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随着时间流逝,管理员已经失去了当初活跃时对方针的了解、对社群现状的了解。两年内能上那个榜三次的管理员,我不信任回归时能像曾经那般敏锐。燃 灯 2018年10月22日 (一) 09:02 (UTC)

个人认为,得解任不活跃管理员其目的为安全考量,诚然借此为基础讨论“如何解任不活跃管理员”并非不可,惟“不活跃管理员适任与否”“应否解任不活跃管理员”应为就此达成共识应考虑的前提。观以此解任不活跃管理员之主张,多著墨对方针与指引、社群发展现状等的不了解;然而,管理员离任方针所提供的解决方案十分多元,纵使不活跃、不熟悉、不适合执行权限的管理员“回归”社群、造成“麻烦”,按本方针即可动用紧急除权、发起解任投票等技术上的操作手法加以因应。就上开讨论中论及是否有以不活跃为理由主动主权之必要性,又或是否真未有其他方案得以替代之,个人均抱疑惑。——Aotfs2013 留于 2018年10月25日 (四) 19:55 (UTC)

现行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本页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30天),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条目的编辑,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提议条文

当某位管理员在本页被提名,并且通知发出逾一个月(30天),而该管理员仍然没有做过条目的编辑,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

若某位管理员在两年内已有三次被列入本页的记录,该管理员便会被取消管理员权限,而不作另行通知。

以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27 (UTC)

(-)反对,同上面的意见,换汤不换药。--Lifeingenso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23: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