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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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ern recognition的港台譯法
關於個別動車組列車條目中「相關條目」的問題
閣下最近見到部分IP用戶對個別動車組中的「相關條目」欄目里添加冗長內容以及完全沒有關聯的動車組條目,包括但不限於:
- 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加了日本新幹線大部分列車;
- 新幹線E7系電力動車組中添加和諧號CRH2G型電力動車組條目([1]);
- 新幹線E954型電力動車組中添加新幹線500系電聯車和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條目([2]);
- 港鐵動感號高速電動列車中添加Whoosh KCIC400AF型電力動車組條目,但刪除了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條目([3]);
- 復興號CR400AF型電力動車組中添加和諧號CRH2G型電力動車組、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CR300BF型電力動車組和CR200J型電力動車組條目([4])。
針對上述編輯,是否應定性為擾亂性編輯或者做出相應的措施?--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8 (UTC)
- 我以為這個匿名點進去會是匿名用戶的貢獻,結果真的是「匿名」啊。--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9:54 (UTC)
- 看來要改一下才行🤣,一直以外匿名跟IP用戶是一樣的意思--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36 (UTC)
- 我認為「匿名/IP使用者/IP用戶」等類似詞組都是能互相替換的啦。
- 只不過剛才的「匿名」確實連結到條目〈匿名〉了😅--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7:46 (UTC)
- 是的,我是這個意思,按進去是條目「匿名」,我以為會跳到貢獻這樣子。--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13 (UTC)
- 看來要改一下才行🤣,一直以外匿名跟IP用戶是一樣的意思--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36 (UTC)
- 順帶一提,E2的修改請參照Special:Diff/46844452/46872401這裡,是2017年11月由2位IP使用者進行的幾筆修改--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2:39 (UTC)
- 那看來也是挺久的了......--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44 (UTC)
- 因為我不是特別了解這個主題,至少從我的角度來說,復興號動車組加入和諧號動車組以及新幹線動車組加入其他新幹線動車組那幾個無可厚非,其他的如果確實實際上沒有任何關聯的話,我認為基於AGF,仍然可以先行提醒,但如果是提醒後還繼續加入毫無關聯的「相關條目」,就可能給讀者帶來影響,這個時候才需要進一步措施。--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0 (UTC)
白起相關戰役被一名使用者忽然進行大量改寫,勞煩具有相關知識之維基人幫忙確認真偽
白起相關戰役被Philip zg忽然加入大量內容,但我對該時期沒啥暸解,還請對該時期有一定理解的維基人幫忙檢查--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33 (UTC)
(※)注意:根據討論遞進機制試行案,請先在條目討論頁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56 (UTC)- @自由雨日:方才看了一下Special:用戶貢獻/Philip zg,受影響的條目似乎已經橫跨多個主題,因此在VPD發起討論應該是合適的。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
- @Waylon1104:他都改了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56 (UTC)
- @Ericliu1912:就加一些生平內容,相關戰役也加一些過程,但是排版跟維基化有點問題--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59 (UTC) 我的意思是他改了哪一些頁面?列出清單,亦較方便他人檢視。——
- @Ericliu1912:就加一些生平內容,相關戰役也加一些過程,但是排版跟維基化有點問題--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
- 沒有很嚴重的修改。引用古籍我固然不以為然,但只是往古籍堆里加古籍,改爛程度有限。主要是造成格式問題,亂加粗體、infobox錯位等。--Fire Ice 2024年11月1日 (五) 15:27 (UTC)
建議全面檢視或回退用戶Omg20070524自2022年的編輯
我與建國春秋都發現Omg20070524會虛構出處[5],連Omg20070524自己也承認[6]。--Outlookxp(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04 (UTC)
- 您都提報破壞而對方也被封禁了,直接動手應該也是可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51 (UTC)
- 這種編輯量大的查起來簡直是受罪,得讓當事人配合,讓其講述哪些是造假內容。--BigBullfrog(𓆏) 2024年10月27日 (日) 13:41 (UTC)
- 我不覺得這種用戶的表述能準確和可信。他也稱某些頁面下「大部份我所修改的也是純屬虛假」。如此一來,我傾向先行移除他加入的所有內容,直至其他人自願查證和重新加入(如需)。是否有工具能幫助檢索未被回退的已加入內容。--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25 (UTC)
- 最快的話,是這樣。--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7 (UTC)
- 我是希望有更智能的檢測diff所添加內容是否為新內容、仍存在於當前版本。但可能很複雜而尚不存在這樣的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9 (UTC)
- 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些是閣下需要檢索的版本號。--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44 (UTC)
- 謝謝,但困難的是這要懂香港建築、人物的人才知道哪些有假。—Outlookxp(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20 (UTC)
- 我是希望有更智能的檢測diff所添加內容是否為新內容、仍存在於當前版本。但可能很複雜而尚不存在這樣的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9 (UTC)
- 最快的話,是這樣。--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7 (UTC)
- 我不覺得這種用戶的表述能準確和可信。他也稱某些頁面下「大部份我所修改的也是純屬虛假」。如此一來,我傾向先行移除他加入的所有內容,直至其他人自願查證和重新加入(如需)。是否有工具能幫助檢索未被回退的已加入內容。--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25 (UTC)
- 這種編輯量大的查起來簡直是受罪,得讓當事人配合,讓其講述哪些是造假內容。--BigBullfrog(𓆏) 2024年10月27日 (日) 13:41 (UTC)
羅馬化已在信息框標註的條目是否還需要在首句標註?
以《柴科夫斯基》條目為例。我認為信息框已經給出了羅馬化,就不必再在首句標註,尤其是這種過長的羅馬化,標註之後(我的電腦屏幕)甚至第一行都完全被人名後面的括號占據,沒有出現「俄國作曲家」這個定義詞。因為根據MOS:首句,首句的冗餘信息應降到最小,且也明確表示「不要在第一句話中加入長長的括號來填入拼寫、發音等
」。雖然MOS:外語名稱的例子裡有寫羅馬化,但畢竟未提到信息框的內容。而MykolaHK認為仍應在首句標註。現徵求意見並邀請微腫頭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0 (UTC)
- 另外MykolaHK還提到了T:羅馬化備註模板。我認為用該模板(註腳)比直接跟在原文後面導致首句過長容易接受,但仍略傾向於直接不標,畢竟註腳也是會分散注意力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
- 但東斯拉夫系名字本來就這麼長,如果因為太長不標那所有人物條目首句里的羅馬化都可以拿掉了。所以我傾向於照樣加入,但如果同時出現兩種原文時捨棄掉羅馬化(並且本人也反對用注釋隱藏起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8 (UTC)
- @微腫頭龍:其實我確實傾向將羅馬化都移到信息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那lang-xx模板的羅馬化參數豈不是沒用了?而且不是所有信息框模板都有羅馬化參數(如T:Infobox officeholder,如果有的話請告訴我是哪個)。即便是有,信息框往往也會有很多雜七雜八的信息,人們往往很難定位到羅馬化在哪。--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37 (UTC)
- 沒有可以加,信息雜七雜八可以統一挪到最前面緊跟在姓名參數之後,這都不難做到。至於{{lang}}模板的轉寫參數,不在首句時可以用,或者姓名不太長導致排版過亂的話可以用(但這可能又會說是「標準不一」?如果一定要「標準統一」的話反正我是支持首句均不寫羅馬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49 (UTC)
- 那lang-xx模板的羅馬化參數豈不是沒用了?而且不是所有信息框模板都有羅馬化參數(如T:Infobox officeholder,如果有的話請告訴我是哪個)。即便是有,信息框往往也會有很多雜七雜八的信息,人們往往很難定位到羅馬化在哪。--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37 (UTC)
- @微腫頭龍:其實我確實傾向將羅馬化都移到信息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我認為在首句標註的唯一理由是羅馬化對讀者重要,例如羅馬化的名稱常見,或關於此人的外文資料比中文資料豐富,所以在首句顯示羅馬化的名稱對讀者有用。例如日本人的姓名在英文資料中以羅馬化的姓名出現(如BWF轉播比賽都用英文),而中文讀者不一定能從漢字得知羅馬化的姓名,此時就屬於有用。--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2:57 (UTC)
- 我認為,關於原文、羅馬化、音標的呈現,至少應該出現在序言章節。「可以從序言章節省略因為資訊框有了」是本末倒置,因為資訊框理當是精粹整篇條目的結構資訊,若收錄的資訊是他處沒有的,就違反資訊框的基本運作原理了。目前柴氏條目的模式是「中文版全名(原文名,羅馬化)」,在清理過韓國藝人條目(本名、藝名;諺文、羅馬化、日文化)後,我覺得這結構算簡單了。
- 我去看了其他語言的版本(英文、西班牙文、德文、法文、俄文、日文、韓文),只有俄文版不處理轉譯問題,其他都寫在序言章節,其中就英文版使用註記,因為它交代各種羅馬化拼寫、其他拉丁字母語言的版本、新舊俄文樣式、國際音標、當代羅馬化系統樣式。羅馬化的重點應該在於「輔助」讀者面對不熟悉語文的形音,作為外文的陪襯——就連影響中文版發展的日文版都沒有把「羅馬拼音」放在資訊框了。
- 綜上,我主張:留在序言章節、不反對使用註記、反對放在資訊框。Seanetienne(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7:16 (UTC)
人物信息框是否應加中間名?
以《柴科夫斯基》條目為例。我認為信息框應加中間名(包括中文譯名和外語原文),MykolaHK認為不用。現徵求意見。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即全名為三個單詞),有很多中間名的不予考慮。(邀請可能對此有興趣的微腫頭龍參與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6 (UTC)
- 想請問閣下您覺得普京條目中是否要同樣在資訊框要加父名(中間名)?--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8 (UTC)
- @MykolaHK:其實我前面說「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就是覺得過長的人物不應標中間名……沒想到普京好像也已經過長了。那我換個說法吧:若標註中間名後過長導致排版問題,則不標;其他情況儘量標(如柴科夫斯基就不會導致過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3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堅決反對加父名,考慮到標注還要留意是否會過長或不會之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7 (UTC)
- 這是難以留意或判斷的事情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8 (UTC)
- 我覺得全部條目來説父名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都不加,這樣要判斷不但麻煩、多此一舉又不規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1 (UTC)
- ( π )題外話:柴科夫斯基條目所有其他語言典優版本都標了中間名:英維、西維、葡維、匈維(德維無信息框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2 (UTC)
- 考慮到此人物是特例,在這條目加上的話我沒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4 (UTC)
- 特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是的,外語在提到這號人物較多會連帶父名,其他絕大部分人卻不會。--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7 (UTC)
- 您是說只有「柴科夫斯基」等少數人物會提到中間名?為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8 (UTC)
- 閣下可以參考這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
- 但是外語較多連帶父名其實跟中文好像也關係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8 (UTC)
- 那閣下想表達的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想表達的是,如果要用類似邏輯的話,應該用「中文指該人物全名時是否會提到中間名」來判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6 (UTC)
- 那閣下想表達的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您是說只有「柴科夫斯基」等少數人物會提到中間名?為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8 (UTC)
- 是的,外語在提到這號人物較多會連帶父名,其他絕大部分人卻不會。--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7 (UTC)
- 特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考慮到此人物是特例,在這條目加上的話我沒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4 (UTC)
- 這是難以留意或判斷的事情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8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堅決反對加父名,考慮到標注還要留意是否會過長或不會之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7 (UTC)
- @MykolaHK:其實我前面說「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就是覺得過長的人物不應標中間名……沒想到普京好像也已經過長了。那我換個說法吧:若標註中間名後過長導致排版問題,則不標;其他情況儘量標(如柴科夫斯基就不會導致過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3 (UTC)
- 說一下我覺得應儘量標中間名的幾個理由:一、信息框框頂不像首句那樣,寫得越長就會越模糊重點,因此(在不影響排版的情況下)將全名寫出來是有利無弊的;在首句都寫全名的情況下,似乎沒有理由信息框不寫全名;二、可以同信息框中的羅馬轉寫、英文名等對應;三、注意到《中國大百科全書》等傳統百科全書在介紹人物時出現的全名也幾乎都包含中間名(如柴科夫斯基條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6 (UTC)
- 為什麼僅考慮「一個中間名」的情況?那兩個中間名呢?或有很長單一中間名的情況又如何?並非有意刁難,但這種情況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3 (UTC)
- 同意Eric
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
之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Ericliu1912、MykolaHK:剛翻了一下典範條目。標中間名和不標的都有,而且似乎勢均力敵。我說的「單獨設例」主要是針對排版上的限制,比如巴西皇太子佩德羅·阿方索標全名(雖然好像不是中間名的情況)顯然是不現實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3 (UTC)
- 那您是認爲要加上佩德羅·阿方索·克里斯蒂亞諾·利奧波多·歐仁尼奧·費爾南多·維森特·加布里埃爾·拉斐爾·貢薩加這一大串的名字嗎?--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5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從最開始我說「不考慮多個全名」就是想將這種影響排版的排除在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6 (UTC)
- 對嘛,全盤考慮的話這提案就已經完全行不通了--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從最開始我說「不考慮多個全名」就是想將這種影響排版的排除在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6 (UTC)
- 我個人目前的意見是,外國人條目於資訊框頂部,一般標註姓名二段式簡稱即可(外文名稱應比照之),正文導言則放全名,而另有本名者亦可額外寫入資訊框。但我想顯然有些例外,需要額外提出討論,可在此多加提出。比方說「馮」、「范」、「德」這種理論上要連起來稱的姓氏,算不算在二段式簡稱裡面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但如果不寫中間名的話,比如柴科夫斯基條目,羅馬化和英文名帶中間名就很奇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我覺得這裏可以跟隨其他版本在資訊庫加入中間名,成特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9 (UTC)
- 那您這不是也是特例化了嗎。。而且照相同的邏輯,就會變成「每個英語(或原語種)中習慣稱全名的人物,則中文信息框也用全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1 (UTC)
- 這裏特例化比考慮長不長好多了吧,要解決您那些問題也只好這樣解決--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3 (UTC)
- 那您這不是也是特例化了嗎。。而且照相同的邏輯,就會變成「每個英語(或原語種)中習慣稱全名的人物,則中文信息框也用全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1 (UTC)
- 我覺得這裏可以跟隨其他版本在資訊庫加入中間名,成特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9 (UTC)
- 「外文名稱應比照之」——哪裡漢語用全名,外文就寫全名,以此類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8 (UTC)
- 意思是如果漢語沒寫中間名的話,外文名就不寫嗎?那英語中間名信息就丟失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1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不是都說了「正文導言則放全名」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19 (UTC)
- @Eric Liu:但是MOS:外語名稱規定了只能放一個外語名啊!!所以柴科夫斯基的英語名顯然只能放信息框。我的意思是對原語種不是英語的人物來說,如果信息框中文非全名,那英語名(如果有必要列出的話)就不好辦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33 (UTC)
- 其實不太懂「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是什麼意思。另外此格式手冊似乎不符合現況,或有必要順帶予以修正,顧及「英語優勢」之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41 (UTC)
- 這樣的話那首句排版就更加慘不忍睹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4 (UTC)
- 其實不太懂「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是什麼意思。另外此格式手冊似乎不符合現況,或有必要順帶予以修正,顧及「英語優勢」之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41 (UTC)
- @Eric Liu:但是MOS:外語名稱規定了只能放一個外語名啊!!所以柴科夫斯基的英語名顯然只能放信息框。我的意思是對原語種不是英語的人物來說,如果信息框中文非全名,那英語名(如果有必要列出的話)就不好辦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33 (UTC)
- 另考慮到部分條目欠缺資訊框,若以導言寫出全名為推薦格式,可有效整合各種傳記,反之則不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22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不是都說了「正文導言則放全名」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19 (UTC)
- 意思是如果漢語沒寫中間名的話,外文名就不寫嗎?那英語中間名信息就丟失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1 (UTC)
- 但如果不寫中間名的話,比如柴科夫斯基條目,羅馬化和英文名帶中間名就很奇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那您是認爲要加上佩德羅·阿方索·克里斯蒂亞諾·利奧波多·歐仁尼奧·費爾南多·維森特·加布里埃爾·拉斐爾·貢薩加這一大串的名字嗎?--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5 (UTC)
- 同意Eric
- 我是覺得加不加都可以。但不能因為某人全名過長就不放父名,其他人沒那麼長就放全名,因為長不長是非常主觀的判斷。如果是東斯拉夫系的名字我本人是傾向於不加父名,因為真的很長,而且(尤其是近代人物)父名往往不那麼重要。但如果非要加也不是不行,畢竟東斯拉夫系頂天就三節名字,跟阿拉伯人和西方貴族一比還是好不少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1 (UTC)
- 意見大致同腫龍,但仍然有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不加(除特例)的觀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長不長我是按照信息框會不會換行判斷的,這應該是純客觀數值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2 (UTC)
- 那所有人的電子設備上斷行是否具有統一標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4 (UTC)
- 我調整和嘗試了數個設備的瀏覽器,感覺信息框和字的相對寬度好像是永遠不變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7 (UTC)
- 哪天維基改版就好玩了。——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5 (UTC)
- 我調整和嘗試了數個設備的瀏覽器,感覺信息框和字的相對寬度好像是永遠不變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7 (UTC)
- 那所有人的電子設備上斷行是否具有統一標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4 (UTC)
- 我認為信息框的姓名大致應當與條目標題一致,而命名常規規定不加中間名。--Kcx36(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4 (UTC)
- 我認為人物資訊框的選擇應該與條目名稱相同,也就是「常用」。此外如果加中間名可以消歧義,如George H. W. Bush vs. George W. Bush,則加。--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23:24 (UTC)
- 或者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何在英文、俄文等版本的維基百科中,柴可夫斯基會被加上中間名?本人有意援引WP:是英文維基說的!這個論述去質疑為何中文維基必須跟隨那幾個版本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56 (UTC)
- @Patrickov:那只是我的一個題外話,不是我認為應加中間名的論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2 (UTC)
- 柴可夫斯基應該是特例,不只是英文維基百科,《大英百科全書》「Pyotr Ilyich Tchaikovsky」,可能音樂界習慣,仍然符合命名常規的常用名稱。全名也可以寫在fullname參數上。--Kethyga(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03 (UTC)
- 《大英百科全書》對其他外國人名一般怎麼處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50 (UTC)
- 經過考慮,我認為遵循傳主母語的常用稱呼,符合方針,也容易操作。以柴科夫斯基為例,他姓名的母語是俄語,就以俄語最常用稱呼為準,或是照俄語維基條目名(推定俄語維基條目名依照「常用」原則)。這些命名通常也照顧了加中間名「消歧義」的需要。--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0:33 (UTC)
- 俄語維基的命名常規強制所有東斯拉夫人物條目的標題一定要包含父名。如果沒有父名是會被掛維護模板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3:36 (UTC)
- 分情況。約翰·昆西·亞當斯、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這種中間名很知名的人要加,貝拉克·侯賽因·奧巴馬、勒布朗·雷蒙·詹姆斯自然就不需要。——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
- 約翰·亞當斯和約翰·昆西·亞當斯指不同的人,這屬於「消歧義應該加」。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約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同理。--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08 (UTC)
- 的確,但還有羅伯特·福爾肯·斯科特、漢斯·克里斯蒂安·奧斯特、威廉·亨利·哈里森、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等許多人名,不應該簡單地一刀切。——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44 (UTC)
- 你舉的例子,每一個沒有中間名時,在英維都是消歧義頁。en:Robert Scott, en:Hans Ørsted, en:William Harrison, en:William Taft (disambiguation),有中間名時才是條目。中維沒有消歧義只是沒有人創建有歧義的人物條目,其關注度是足以創建條目的。--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0 (UTC)
- 不能因為沒有中間名時是消歧義頁就認為加中間名是消歧義,比如說奧斯特,英語維基百科的來源中有「Hansen, H. M.; Rasmussen, S. V. (1944). "Ørsted, Hans Christian, 1777–1851, Fysiker".」,這篇1944年的來源總不能是為了消除出生於1954年的同名人物en:Hans-Henrik Ørsted的歧義吧。而且如果真是消歧義,更說明了有很多人名需要加中間名,更應該分情況討論。——傑里毛斯(留言)
- 你舉的例子,每一個沒有中間名時,在英維都是消歧義頁。en:Robert Scott, en:Hans Ørsted, en:William Harrison, en:William Taft (disambiguation),有中間名時才是條目。中維沒有消歧義只是沒有人創建有歧義的人物條目,其關注度是足以創建條目的。--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0 (UTC)
- 的確,但還有羅伯特·福爾肯·斯科特、漢斯·克里斯蒂安·奧斯特、威廉·亨利·哈里森、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等許多人名,不應該簡單地一刀切。——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44 (UTC)
- 所以一律直接按著條目標題寫,也是一種辦法就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09:51 (UTC)
- 約翰·亞當斯和約翰·昆西·亞當斯指不同的人,這屬於「消歧義應該加」。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約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同理。--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08 (UTC)
- (!)意見可以對不同民族的名字分別討論。比如討論一下東歐人的人名是否需要加中間名,他們的人名構成比較統一,都是名+父稱+姓。現在的總體情況是有加父稱的有不加父稱的。——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3 (UTC)
- 不如就按命名常規,從斯拉夫國家人名討論起,柴氏也正好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2:04 (UTC)
- @Ericliu1912@Kethyga@MykolaHK@微腫頭龍@自由雨日 我們不妨重開一個方針討論頁,專門規定東斯拉夫人名作條目名是否應當採用三段式名,即「名·父稱·姓」,抑或採用二段式名「名·姓」,並寫入格式手冊。——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0 (UTC)
- 命名常規里不是已經有了?如果閣下覺得哪裡有問題要開新討論就開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7 (UTC)
- 似乎是有對斯拉夫語人名的規定,然個人覺得全部使用「名·父稱·姓」命名更好。——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13 (UTC)
- 然而很多人反對,而且牽涉太多條目。--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5 (UTC)
- 個人意見罷了。——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42 (UTC)
- 然而很多人反對,而且牽涉太多條目。--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5 (UTC)
- 似乎是有對斯拉夫語人名的規定,然個人覺得全部使用「名·父稱·姓」命名更好。——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13 (UTC)
- 您說的三段名是指在信息框還是正文還是兩者皆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2 (UTC)
- 條目名。——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那我(-)反對,相信也在做維護的@微腫頭龍也不會同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5 (UTC)
- 我只是沒有那麼支持,倒也不會強烈反對Kone君的想法。--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30 (UTC)
- 那我(-)反對,相信也在做維護的@微腫頭龍也不會同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5 (UTC)
- 條t--——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條目名。——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現在不是要討論資訊框嗎?跟命名常規無關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41 (UTC)
- @Ericliu1912:我猜是因為有不少觀點認為信息框應和條頭保持一致,所以他想一起討論。(我的觀點倒正好相反,我認為首句第一個詞應和條頭保持一致,儘量簡短,信息框則儘量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2 (UTC)
- 那可以分為兩個部分討論,首先是否與命名常規一致(即按標題寫),其次是若不一致的話要另外採用什麼格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15 (UTC)
- 這答案很簡單:資訊框和條目命名一致,全名留在序言首句。若要在柴氏的資訊框裡加上中間名,可以,但請先將條目「彼得·柴可夫斯基」重新命名為「彼得·(Ильич)·柴可夫斯基」。至於條目命名,就我觀察都是個案處理: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J.S.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舒伯特(Franz Schubert);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中間名幾個字及長短、斯拉夫命名文化、消歧義與否在本討論中應屬非攸關。Seanetienne(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8:05 (UTC)
- @Ericliu1912:我猜是因為有不少觀點認為信息框應和條頭保持一致,所以他想一起討論。(我的觀點倒正好相反,我認為首句第一個詞應和條頭保持一致,儘量簡短,信息框則儘量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2 (UTC)
- 命名常規里不是已經有了?如果閣下覺得哪裡有問題要開新討論就開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7 (UTC)
- @Ericliu1912@Kethyga@MykolaHK@微腫頭龍@自由雨日 我們不妨重開一個方針討論頁,專門規定東斯拉夫人名作條目名是否應當採用三段式名,即「名·父稱·姓」,抑或採用二段式名「名·姓」,並寫入格式手冊。——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0 (UTC)
- 不如就按命名常規,從斯拉夫國家人名討論起,柴氏也正好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2:04 (UTC)
是否合併音樂和電子遊戲評分模板?
現行音樂和電子遊戲作品條目展現評分時會使用Template:VG_Reviews和Template:音樂專輯評分,可音樂評分模板內容不多,其使用的參數電子遊戲模板亦能實現,建議將其合併,沒必要留有兩個相同功能的模板。話說其他類型的作品條目也有相關需求(例如近日正在DYK評選蘋果核戰_(2004年電影)就有使用),考慮更名為作品評分模板,或是乾脆不管名稱繼續使用VG_Reviews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6 (UTC)
- 其實還有Template:TV ratings。不過如果最終要合併的話,希望能保留現時VG Reviews作為變體,畢竟它有預設評分媒體的代碼。--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33 (UTC)
- 測試了一下,音樂專輯評分不能做到遊戲評分的多平台效果,遊戲評分的功能是強一點。--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47 (UTC)
- TV ratings居然是今年建的...,難怪沒看過。我是想把音樂、電視評分模板合併至功能較為齊全的遊戲評分模板,這樣音樂、電視也能應用遊戲內的評分媒體代碼,也因為只是合併,不影響原有的獎項列表和多平台功能。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
誰刪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違反兩岸四地用語
幾乎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例:中國—塞爾維亞關係、中國—俄羅斯關係)名稱均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58 (UTC
- 直接移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XX關係"即可。--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08 (UTC)
-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會不會違反甚麼維基百科的規定或某種共識?--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2 (UTC)
- @Happyseeu:中國—俄羅斯關係本身已經是重定向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7 (UTC)
-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
-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
-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
-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
-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4 (UTC)
-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
-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
-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
-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
- (~)補充:各位維基人是否有處理過相同的情況,關於條目名稱違反兩岸四地用語?我在互助客棧開始此話題的目的是解決此問題,請問各位維基人有甚麼解決方案嗎?--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7:00 (UTC)
- 我是覺得除少數條目外(如中華民國建立前即與中國有外交關係者,應保留綜述標題),全部移動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中立原則),並將「中國—某國關係」重新導向之(兼顧常用名稱原則),會是較好的折衷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48 (UTC)
- (+)支持--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1 (UTC)
- (+)支持 --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11 (UTC)
- 不過必須提醒,此議題茲事體大,過去有多次相關討論,故建議等待社群廣泛意見,切勿操之武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8 (UTC)
- 謝謝您:感謝閣下的提醒,敝人持相同意見,也在等待更多維基人參與討論。--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3 (UTC)
- (-)強烈反對--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29 (UTC)
- 這不是投票:@逐風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
- 我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重定向至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條目名,比如將「中國—俄羅斯關係」重定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以及將「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定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這種做法,也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改成單純的消歧義頁面。在此前的討論中我已經多次表達過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
- (?)疑問:閣下提出了什麼樣的方案?請問是否有相關討論的存檔?--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10:32 (UTC)
-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就事實而言,乃進行中而尚未結束;又中國歷史,共為雙方政體所繼承,故外交史部分,本應均同開列,非單置於其中一方。綜觀現行條目配置,多有重大問題,應一併檢討。若有需要,本人願嘗試就多種情況撰寫範例,以供社群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8 (UTC)
- 我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重定向至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條目名,比如將「中國—俄羅斯關係」重定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以及將「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定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這種做法,也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改成單純的消歧義頁面。在此前的討論中我已經多次表達過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
- 是否分割成不同條目取決於內容多寡。1949年以後,由於「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不可能同時與某國建交,兩岸對某國的官方關係沒有時間上的重合,因此某國轉變外交承認的時間點是一個自然的關係劃分界限。以英國為例,「中英關係」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英國的關係,例如香港主權轉移(清朝割讓、民國試圖收回、共和國收回)與英國對藏政策在此框架下可以完整顯示歷史脈絡。1950年以後,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是非官方的,與香港、西藏無關,除了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英關係」。因此「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若有大量內容,可以拆分成「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11-1950)」、「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50至今)」。
- 以俄羅斯聯邦為例,俄羅斯聯邦從未承認中華民國,雙方關係始終是非官方的;而PRC始終與俄羅斯聯邦保持官方關係。我主張分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以及「中華民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反映關係性質的不同。中俄關係則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從俄羅斯帝國至今」的關係,包括雙方多次劃界與俄國侵佔中國領土的過程,完整顯示俄國侵略中國的歷史脈絡。
- 對於與小國的關係,如果內容不多,可以合併成一個條目。--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40 (UTC)
- (+)傾向支持:閣下對於簡稱的提案敝人贊同,這樣可以避開爭議較大的到底重新導向到哪個中國。--lauid 2024年10月18日 (五) 00:18 (UTC)
- 個人主要意見即是,就諸多「中共建政」以後方獨立之國家,尚無必用「中國—某國關係」為主的道理,應正常按兩岸標題對等拆分。至於「中國—某國關係」標題,個人當然較屬意平等消歧義,但鑑於「中共」政權在國際上居上風之現實,予以重新導向乃為一種折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8日 (五) 01:54 (UTC)
- 這不是投票:@逐風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
- (+)支持君言甚是有理。--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4:54 (UTC)
- (!)意見:基於全球視野,中X關係,不是也能指中非—XXX國關係。例如上面的中俄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我覺得不只是兩地用詞問題,而是本身就存在歧義。--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29 (UTC)
- 你不是第一位提這事的人,我之前已經在客棧提過這事好幾次了,你也可以參見WT: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存檔的先前討論。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3 (UTC)
- 有「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被稱作「中俄關係」的用例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4 (UTC)
- 其實我只在八炯的頻道見到他稱「中非」略稱「中」(純屬他的挖苦,並非認真的做法),一般,在中文圈,「中俄(或『俄中』)關係」應該都指「中國與俄羅斯關係」,這個涉及WP:命名常規#易於識別了。--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6 (UTC)
- ( π )題外話(好像不算題外話):先不論簡稱的問題,目前帶有「中國」(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關係條目閣下作何感想?
重新導向方案?單獨列出(中國與某國關係條目作為歷史介紹的條目)方案?消歧義頁面方案?或閣下有新提案?-- lauid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 上面討論提出的觀點,並沒有超過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兩國關係條目命名提及的情況,具體處理上我沒有補充。
- 我只對縮寫存在潛在的歧義提出意見,是否作為主頁面另說,消歧義頁的處理已經有了(中蘇關係 (消歧義))。退一步,我們可以頁討論「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縮寫為「中俄關係」屬於消歧義提到的「部分題目相符」情況。中蘇關係的消歧義,「蘇」既然可以指蘇丹、蘇聯、蘇里南,「中」為何只局限於RPC和ROC。--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06 (UTC)
- 因為外國國名於中文多可隨意簡稱,自有重複可能;然中文語境幾根本不用「中」簡稱中非,此見諸可靠來源。故純粹以「中」可能指代中非而要求予以全面消歧義者,乃屬無理取鬧。其他理由,則另作他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9 (UTC)
- @Ericliu1912:這個問題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事,所以我有一個提議,就是弄一個投票、問卷調查或其他類似的東西來具體收集一些針對性意見,然後基於收集得來的針對性意見再來凝聚共識(注意我並不是打算直接以投票確立共識)。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1:52 (UTC)
- 其實繼續徵求意見即可(徵求意見不就是用來蒐集看法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5 (UTC)
- @Ericliu1912:然而意見的針對性並不足,我看到的情況是部分用戶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表面觀點,但沒有詳細說明背後的rationale。我認為針對性意見有助於理解社羣成員對於一些舉措的具體態度和他們背後的原因,也有助於判斷他們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2日 (二) 22:35 (UTC)
- 做個表單?--lauid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10 (UTC)
- 我想先確認這事能不能做,然後才來討論怎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23 (UTC)
- 我想整理成幾個原則或是草案,加以編號,再圍繞其討論,較容易形成共識。--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04 (UTC)
- 我想先確認這事能不能做,然後才來討論怎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23 (UTC)
- 做個表單?--lauid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10 (UTC)
- @Ericliu1912:然而意見的針對性並不足,我看到的情況是部分用戶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表面觀點,但沒有詳細說明背後的rationale。我認為針對性意見有助於理解社羣成員對於一些舉措的具體態度和他們背後的原因,也有助於判斷他們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2日 (二) 22:35 (UTC)
- 其實繼續徵求意見即可(徵求意見不就是用來蒐集看法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5 (UTC)
- 如果真要改,要麼標題當中涉及到的所有國家一律使用全名,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就為了兩岸四地的平衡搞出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關係這樣一全一簡有必要考慮潛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你可能也會問中華民國—斯威士蘭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也是一全一簡,不過China在國際上普遍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帶來的歧義實質上是很少的,特別是民進黨在台灣占據優勢的大背景之下,越來越多台灣人提到中國都不加上大陸兩個字了,所以我甚至覺得應該在中華民國的雙邊關係條目裡面加上「(台灣)」二字,我看到好幾個和中華民國建交國家的大使館都有「(Taiwan)」的字眼,而中非則是因為也可以指代非洲中部。還有這東西不是你說因為不符合兩岸四地用語規範就一定改的成的,中法關係、中英關係、中國—意大利關係等等條目,內容甚至涵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的相關內容,像中日關係這樣的,更是根本不可能避免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發生的事情,包括中國對於日本文化的影響、中日戰爭等等,這些更多都是以地理而非政權為單位的雙邊關係。綜合以上因素,個人(-)傾向反對修改,宜維持現狀,頂多就是中華民國外交關係條目以後用上「中華民國(台灣)」。--💊✖️2️⃣3️⃣(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44 (UTC)
- 對於譬如中日關係條目這樣的敘述可能也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在維基百科中國(中)並不是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一個中國歷史上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中的歷史敘述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需要移動到中國ー日本關係史,這樣的理念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任何一個與中國歷史上或現在事實存在的政權有關的條目,任何對於非當前條目敘述有關的「歷史」都應該予以調整。「中國」在敘述中不加以聲明直接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妥當的。
類似於中國ー義大利關係的條目的敘述也是很奇怪的,其中包含中國古代歷史政權與義大利歷史上存在的政權的關係,而條目的Infobox中卻明確標注是義大利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明顯與簡介中「[...]是指歷史上的中國和義大利[...]」的敘述有衝突。 - 作為百科全書,敘述之主體一定要清晰,而非按照使用習慣。盡可能的使用所有人都可以理解,都沒有任何歧異的名稱才是最重要的。而敝人以為,敘述中國歷史上和現在存在的政權的最清晰之表述方法為使用其全稱(若有重名情況另行討論)。
- 最後,感謝閣下的意見,敝人以為建設性的發言有助於達成共識,閣下所提到的全稱與簡稱的問題是值得討論的議題。--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3:50 (UTC)
- (~)補充:敝人提出一個草案。
- 某國對某國關係條目通用規則
- 鑒於每個國家於歷史上都存在不同的政權,此草案旨在解決存在的歧異。
- 兩個政治、文化、經濟等概念的實體的雙邊關係
- 甲國ー乙國關係史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
- 實例
- 中國ー日本關係史
- (古代政權因種々問題需另行討論)
- 清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關係(一個政權可能比於另一個政權存在時間還要長,對於這樣的問題需要另行討論)
- 中華民國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國關係
- 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
-- 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4:06 (UTC)
- 對於譬如中日關係條目這樣的敘述可能也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在維基百科中國(中)並不是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一個中國歷史上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中的歷史敘述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需要移動到中國ー日本關係史,這樣的理念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任何一個與中國歷史上或現在事實存在的政權有關的條目,任何對於非當前條目敘述有關的「歷史」都應該予以調整。「中國」在敘述中不加以聲明直接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妥當的。
- 要不先解決一下「中國」和其他地方的雙邊關係條目?什麼古代政權歷史政權同期政權地方政權國號國名,看得頭暈。把中國問題解決了我看就解決一大半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22 (UTC)
- 對於目前的兩個中國問題,敝人提出過一個方案。敝人以為,將兩方的正式國號做為代稱將會是比較妥當的(不確定是否有共識),簡稱的重新定向目前無共識方案。--lauid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43 (UTC)
李穆 (申國公)
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
因於2024年10月25日及26日陸續有閣下對於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和Category:香港電視娛樂外購動畫提出刪除。但於前者、後者的頁面存廢討論中,截止至今尚無明確的共識,小弟不希望僅以少數人的想法作為提刪的決定,希望能讓更多對此議題較了解的維基人參與討論,故於此發起全面討論,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5 (UTC)
- 我個人覺得,這種分類沒必要建立。播出平台可以在條目中以列表或者散文的形式描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52 (UTC)
- 列表以分類取代就見得多,分類以列表取代很少遇到這提議。--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27 (UTC)
- 確實,以列表取代分類,就能收錄播出平台資訊。--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Olaf8940請看看Wikipedia_talk:關注度 (列表),曾經有過怎樣的討論,若連分類都說得沒有價值,列表能生存麼?別輕信別人的信口開河。--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6 (UTC)
- @Factrecordor小弟看完後,發覺列表的建立與否有很多要注意的點和共識。這邊就有個想法跳出,那麼為何不去擬定一個關注度(分類)的指引?--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04 (UTC)
- @Olaf8940請看看Wikipedia_talk:關注度 (列表),曾經有過怎樣的討論,若連分類都說得沒有價值,列表能生存麼?別輕信別人的信口開河。--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6 (UTC)
- 至少某些作品條目中沒有直接提及,而是以模糊的形式描述。例如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 THE MOVIE 新·初戀英雄已經在2023年8月18日上架巴哈姆特動畫瘋、台灣哥大MyVideo、遠傳Friday等網絡平台。但是條目中並未明確描述。而是模糊的描述說與當日上架網絡。也沒有在分類中標註具體平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8 (UTC)
- 拜託你們管東管西前,先改善這些20個月了還是一個來源都沒有的條目。連自己經常掛在口邊的話題都不身體力行,在行政上管東管西,能讓人信服麼?整個條目都沒一個來源,還好意思研究哪個細節有沒有二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
- 我也想改善,但是由於DarkWizardCody對特定內容的態度我是不會編輯超級戰隊相關的任何東西的。-----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05 (UTC)
- 添加來源能阻撓?--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9 (UTC)
- 單純就是不想參與DarkWizardCody主導的條目。(添加個已有一手來源可供查證的資訊都能可能被人阻撓。)-----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16 (UTC)
- 小弟代您試個水溫,加了些來源。--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9 (UTC)
- 添加來源能阻撓?--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9 (UTC)
- 我也想改善,但是由於DarkWizardCody對特定內容的態度我是不會編輯超級戰隊相關的任何東西的。-----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05 (UTC)
- 拜託你們管東管西前,先改善這些20個月了還是一個來源都沒有的條目。連自己經常掛在口邊的話題都不身體力行,在行政上管東管西,能讓人信服麼?整個條目都沒一個來源,還好意思研究哪個細節有沒有二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
- 確實,以列表取代分類,就能收錄播出平台資訊。--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列表以分類取代就見得多,分類以列表取代很少遇到這提議。--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27 (UTC)
- 目前現有的分類項目如:分類:按代理公司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中國大陸機構外購動畫等與外購有關的分類搜尋結果,這些是否需考慮建立的理由?--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02 (UTC)
- 至少部分作品代理商可能還要再考慮一下(bilibili和aniplus這兩家目前是同時擁有播出和代理業務)-----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08 (UTC)
- @Olaf8940你真的要想清楚是否討論所有外購節目包括綜藝節目和劇集。如@Factrecordor之言:"近來活躍討論播放資訊的維基人,都是把注意力放在當代的動漫特攝作品及串流平台的,他們的主張就是從兩者出發,但野心過大,忽視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自然惹來諸多阻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32 (UTC)
- 小弟原先僅是單純想將東離劍遊紀布袋戲進行分類,原本分類在動畫平台,接著被人打槍說布袋戲不是動畫是特攝才對,所以建立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想解決此問題,結果吃著火鍋還唱著歌,突然就牽扯到長久以來的播放資訊議題(讓子彈飛的梗)。說真的,小弟沒有野心一定要將所有外購節目討論清楚,假如能依照作品與節目的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進行單純分類,應就不會有這些延伸性的問題了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我可以這樣說「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在電視節目規範生效後,收錄難度將大大提高,因為不收錄重播資訊(只要不是首播+其他因素就不收錄),即使是可以收錄,也要看可觀看地區,這樣也OUT了不少著名平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57 (UTC)
- Netflix, Viu, IQIYI, YouTube 70%機會可以下架,那留下這個分類還有什麼意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1:00 (UTC)
- 小弟覺得謹慎的收錄也不是不好,這樣分類才有意義;但另方面又會延伸出分類上額外的問題。假如上述的平台都下架,那真的沒有什麼用處;其實將這些做成列表或條目,不知會不會又不符合維基的標準,還真兩難。--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Netflix, Viu, IQIYI, YouTube 70%機會可以下架,那留下這個分類還有什麼意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1:00 (UTC)
- 這一連串討論源自@Ericliu1912對瘋動漫方面的提刪,然後甜甜圈積極發表了很多意見,也進而提刪香港電視娛樂方面。Eric君曾說覺得平台與作品之間「除了購買關係,沒有任何顯著聯繫,故仍不認為有收錄價值」。我不清楚他心目中「聯繫」的元素。我自己的看法就不詳細皇重覆了,大致就是影響力在不同時代的差異、媒介性質的差異、對作品加工程度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如上,我不認為討論範圍需要定得很大,也不想再花很多精神在此討論上。如果大家認為討論只需集中在的網絡平台且低加工(例如沒重新配音,只有字幕),我沒有什麼意見可提供,但如果討論範圍還是比較大,請通知我一聲。--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35 (UTC)
- @Hijk910、忒有钱、Cwek、Kalin8111、航站区、吉成千奈美、Kwong20000、Rubby Lee、Stevensheep2000、Voicecv、RuddiestComic23、Waikijacky、馮建韜、BrendanIp、Will629:也通知各位有這討論正展開。幾位有些是寫相關列表的,我必須指出,通常列表的門檻是比分類更高,在這話題的活躍者中,有直接質疑外購作品資訊的價值,也有質疑配音版本的價值,你們應該注意,及發表自己的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59 (UTC)
- 我其實不是寫列表的 囧rz……但是私以為列表的形式遠好於分類,不過是否需要設立OTT平台(比如巴哈姆特動畫瘋、B站影視區)的相關作品列表存疑。--忒有錢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39 (UTC)
- 只是說有些,不是全部都是啊。有些是相關分類的編輯者。--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3 (UTC)
- @Ericliu1912請問分類判定不應存在,但可建列表,有此可能嗎? 上面有意見是受到此話題影響。--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0 (UTC)
- 個人認為列表可以建立,但是想做到可供查證難度有點大。(例如b站有存在版權方以官方賬號形式上傳番劇的情況[7]以及2020年之前B站的影視區裡頭存在有一定量的個人上傳盜版番劇)-----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09 (UTC)
- 我其實不是寫列表的 囧rz……但是私以為列表的形式遠好於分類,不過是否需要設立OTT平台(比如巴哈姆特動畫瘋、B站影視區)的相關作品列表存疑。--忒有錢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39 (UTC)
- 補充一點,電視台對作品的加工,除了配音、譯名、對白在地化、主題曲在地化、刪剪,我查看舊文獻時還發現早期的配音節目還有可能需要重新配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
- @Hijk910、忒有钱、Cwek、Kalin8111、航站区、吉成千奈美、Kwong20000、Rubby Lee、Stevensheep2000、Voicecv、RuddiestComic23、Waikijacky、馮建韜、BrendanIp、Will629:也通知各位有這討論正展開。幾位有些是寫相關列表的,我必須指出,通常列表的門檻是比分類更高,在這話題的活躍者中,有直接質疑外購作品資訊的價值,也有質疑配音版本的價值,你們應該注意,及發表自己的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59 (UTC)
- 列表又以關注度問題反對,分類現在又提出問題的,對於某些編輯而言,最好是不列,伐死fanpov,是吧?傾向保留分類,好像按照播放平台歸分類是日語項目帶來的,類似於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不過可能需要在行文內容上體現播放平台的收錄說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59 (UTC)
- 個人覺得有規範收入的話倒是前提下可以保留此分類。例如您舉例的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下面的數碼暴龍系列子分類中只有一個是東京電視網製作(數碼暴龍APP世代)其他的作品則分別由富士電視台和朝日電視台製作。而這種情況的話除非是整個系列均由單一電視台製作,否則不應當把整個系列作品分類納入到分類內成為子分類而只能在對應作品中對添加分類。-----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5 (UTC)
- 只在涉及到的都可以納入分類,比如《足球小將》《Hunter × Hunter》等都是這樣不同的電視台製作不同系列,照樣涉及到的電視台都納入了分類--航站區(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3 (UTC)
- 個人覺得有規範收入的話倒是前提下可以保留此分類。例如您舉例的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下面的數碼暴龍系列子分類中只有一個是東京電視網製作(數碼暴龍APP世代)其他的作品則分別由富士電視台和朝日電視台製作。而這種情況的話除非是整個系列均由單一電視台製作,否則不應當把整個系列作品分類納入到分類內成為子分類而只能在對應作品中對添加分類。-----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5 (UTC)
- @cwek、航站区:閣下您好,小弟請教兩位,關於作品以播放平台的外購作為分類依據的看法或可行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22:01 (UTC)
- 我持開放態度,個人認為目前只要沒有指引禁制或者共識限制的話,那就可以弄,畢竟「法無禁止即可為」--航站區(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30 (UTC)
- 一個平台買了一部作品到底有什麼值得分類?違反NPOV,除了原創作品分類其他應當全部刪除。->>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8:05 (UTC)
- 但問題是原創作品的話又得要定義什麼是原創作品?(例如零日攻擊這部電視劇該劇是中華電信投資是不是被視為中華電信MOD原創作品?)-----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日 (五) 08:52 (UTC)
- 上文提到就算只是外購都有加工程度的分別。@Factrecordor看來討論範圍還是會比較大。--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0:04 (UTC)
- 重申及正式總括我的主張:傳統上電視台外購播放版本有文化影響力,雖說時移勢逆,但至少去到2000年代,央視引入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也是我們DYK設定的問題;我亦認為只要有重新配音就不算純粹的購買,而傳統上我們華人地區電視台的外購播放版本應該大部分(也許全部)都是重新配音版本,因此我認為不管什麼媒介,重新配音版本可以有個分類。至於現在新興OTT平台那些沒有重新配音的形式,應如何看待,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44 (UTC)
- 然而當代播出的配音作品與之前由電視台主導時代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目前已經由電視台自主配音改為由代理商、電視台或者網絡平台外判(外包)形式(例如台灣播出的葬送的芙莉蓮國語配音版、中國大陸上架的假面騎士加布大陸配音版以及香港上架的怪獸8號粵語配音版是由代理商統一提供配音而不是平台自行製作)-----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01:34 (UTC)
- 如果配音也是代理商提供,確是應作純粹購買論。不過有些電視台沒有自己的配音部門,外判予配音公司,或是配音版本版權不明,我認為還是可算在電視台身上,因播放權畢竟是電視台買回來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23 (UTC)
- 法律上來說配音版權的話應該是在配音公司或者代理商手上而電視台只有使用權,沒有著作權。(類似於台灣電視台配音的數碼暴龍系列台視方面只有使用權並沒有著作權。)-----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3日 (日) 00:43 (UTC)
- 如果配音也是代理商提供,確是應作純粹購買論。不過有些電視台沒有自己的配音部門,外判予配音公司,或是配音版本版權不明,我認為還是可算在電視台身上,因播放權畢竟是電視台買回來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23 (UTC)
- 電視台不管放什麼都會有影響力,影響力不構成分類依據。至於配音,即便要有也是Category:有X語配音的X地電視劇,跟平台無關。--。->>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2:56 (UTC)
- 愛好者眼光可能把一切都看得有關,但相對地,我認為閣下這種必然「無關」、不以為然的觀點也不過是走向另一極端的個人口味。在我認知中,傳媒有時是會聚焦於哪一個電視台的,尤其香港這種電視台和頻道很少的地方,注意力自然會比較集中(上文提及的央視則是地區之中較具指標性)。譬如我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順手寫下了一點不完整的概述,從中可見不管通俗刊物或嚴肅刊物,都是會對不同電視台的外購作風、策略進行分析。吳偉明教授〈香港的日本電視劇:歷史與影響〉(載於《日本流行文化與香港》,2015),對於電視台的日劇戰亦有所敘述,如1995年無綫以《同一屋簷下》成功打破亞視自《東京愛情故事》以來的主導權,並非單純論述某個年代的日劇反應如何如何,而漠視電視台的分野,該文亦在提及每一套日劇時多有標註日本及香港播放電視台。以本討論的始作俑者特攝來說,超級戰隊系列在香港的播放史,也是我補充香港中央圖書館僅餘收藏的動漫雜誌作為來源,該來源也是以不同年代由不同電視台購入作為脈絡,對電視台播放策略之成敗有少許分析。因此,我認為就算按電視台分類,對電視史研究者(不僅是愛好者),也可能有所幫助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0 (UTC)
- TVB買《繁花》沒有重新配音,但因這事反而獲更大關注。--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3:05 (UTC)
- 這個實際不是平台的爭議,而是劇組的爭議。(相關要求不是tvb的決定而是繁花導演王家衛的個人要求。)況且港台電視31的中國劇劇場一直都是以普通話播出也沒有跟繁花一樣遭到譴責。-----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4日 (一) 04:16 (UTC)
- 然而當代播出的配音作品與之前由電視台主導時代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目前已經由電視台自主配音改為由代理商、電視台或者網絡平台外判(外包)形式(例如台灣播出的葬送的芙莉蓮國語配音版、中國大陸上架的假面騎士加布大陸配音版以及香港上架的怪獸8號粵語配音版是由代理商統一提供配音而不是平台自行製作)-----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01:34 (UTC)
- 重申及正式總括我的主張:傳統上電視台外購播放版本有文化影響力,雖說時移勢逆,但至少去到2000年代,央視引入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也是我們DYK設定的問題;我亦認為只要有重新配音就不算純粹的購買,而傳統上我們華人地區電視台的外購播放版本應該大部分(也許全部)都是重新配音版本,因此我認為不管什麼媒介,重新配音版本可以有個分類。至於現在新興OTT平台那些沒有重新配音的形式,應如何看待,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44 (UTC)
- @Olaf8940、@Ohtashinichiro、@航站區、@Ericliu1912:電視規例已被通過,現有合理理由清理上述分類,期待清理上述分類後再檢視相關分類是否仍符合關注度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8 (UTC)
- @HK5201314該規例對分類沒有直接影響,只是對OTT平台的來源有限制,查証不易,正如U君在原討論中說,萬一當中部分條目能找到合適來源,對刪不刪整個分類來說,就不是什麼理據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13 (UTC)
- 上述CAT,你可以抽數個條目出來,檢視現有網上來源,看看有什麼足夠資料足以列出相關播放平台。請留意首句要求,有中文平台就不會有英文平台、不收錄重播資訊、整體資訊需要有來源、可觀看地區必須附上明文來源。
- 我可以保證,超過70%現有條目不合新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25 (UTC)
- @HK5201314這些分類中有些有上百個條目,就算只有30%,已經不是刪除分類的直接理由。
- 那我替王子問一句,[8]這個《東離劍遊紀》第4季的來源有寫眾平台,沒寫明「可觀看地區」。但條文好像也沒有說一定要列出「可觀看地區」,沒來源就只寫平台?--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37 (UTC)
- 你猜在不列出可觀看地區情況下列出播放平台,「 原則上不應收錄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包括未獲得相關地區政府合法廣播牌照的私營電視台、盜版資源的串流媒體平台等。」那會符合這段要求?例如來源閣下當中的MyVideo 僅供台灣地區,當到了香港,他會說「此影片不可以在當地觀看」。因為在香港眼中,MyVideo 是非正規播放平台(那是不是全世界都可以合法觀看myVideo節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56 (UTC)
- 你要證明是當區正版,就必須有來源說明「可觀看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58 (UTC)
- 這個來源明顯是針對台灣,不能默認代表台灣地區合法觀看?其他地區不肯定、不列出,可以嗎?請注意,通過了的條文不是不能改,解讀權也不是屬於一人的。如果在開始執行時,其他當時未參與討論的人認為有問題,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條文的解讀與心目中有所不同,還是可以繼續討論或展開修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10 (UTC)
- 有部分平台在合同條款明確標註服務區域例如myTV SUPER在常見問題解答以及服務條款中提及僅限於香港和澳門地區使用。而台灣大哥大旗下My Video同樣在服務條款中明確標註本服務僅限使用於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12:22 (UTC)
- 這句是航站區加的,你應該問他應該如何理解。這個僅是個人看法。
- 另外,為何我當初不加「當區」?加了這個詞後可以更淸楚理解何謂著作權。另外我還未添加索引,包括盜版等詞語輔助理解條例。盜版一詞有法例講述剛才我提及的例子。
- 「 原則上不應收錄當區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44 (UTC)
- 這個來源明顯是針對台灣,不能默認代表台灣地區合法觀看?其他地區不肯定、不列出,可以嗎?請注意,通過了的條文不是不能改,解讀權也不是屬於一人的。如果在開始執行時,其他當時未參與討論的人認為有問題,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條文的解讀與心目中有所不同,還是可以繼續討論或展開修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10 (UTC)
- @HK5201314:假如按照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條文,就必須一個一個查詢各平台的服務條款所列的服務區域,例如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9],才可證明為正版的平台。假如將此條文套用在分類上又要如何進行?條文僅說明條目的撰寫,尚無說明分類的部分,很多細節沒有提到,若直接執行清理分類,很難說服眾多維基人。--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4:41 (UTC)
- 那時花了兩個版本與管理員爭論Netflix例子,最後共識是若然「編輯者透過轉換IP了解可觀看地區範圍,即屬於原創研究行為」。雖然 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以Girls Band Cry作例,除了透過轉換IP確認播放地區僅限台灣外,還可以如何確認播放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1 (UTC)
- 又以Netflix作例,官網表示全球也是服務地區(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那我可不可以認定全球(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的片庫是相同,而且也可以全數觀看?所以結尾才說「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根據上述,小弟請教閣下目前有哪些平台的播放清單有紀錄觀看地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9 (UTC)
- Ani-One、Crunchroll--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1 (UTC)
- 能適用的平台有點少,怪不得70%的條目不合要求。這條文還需經得起考驗。--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8 (UTC)
- 符合要求的超過90%是採用第三方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HK5201314可否提供一些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來源的例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9 (UTC)
- 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
- https://hk.ulifestyle.com.hk/topic/detail/20046584--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03 (UTC)
- 這個來源雖也可說第三方來源,但是平台播放資訊相信也是來自平台本身的宣傳稿。我擔心這個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版權的規則,會變得本末倒置,視乎哪些平台的介面和宣傳稿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這些訊息,而不是按是否盜版平台或關注度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1 (UTC)
- @HK5201314可否提供一些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來源的例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9 (UTC)
- 符合要求的超過90%是採用第三方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能適用的平台有點少,怪不得70%的條目不合要求。這條文還需經得起考驗。--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8 (UTC)
- 所以才說收錄難度比以前高不少(比英維還嚴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3 (UTC)
- 為何不考慮比照英維,非要過五關斬六將才行?--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英維一句 「English licensed 」、「維基百科不是」就可以達到目標。可這裏不斷有人用例子提問,故需過五關斬六將(你可看看方案1,僅翻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41 (UTC)
- 最初你是參照英維,我關注那個討論時好像一直是尋求更放寬方向,是何時變得比英維更嚴格?這個最後共識真是大家所接受嗎?--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45 (UTC)
- 由素菓霖及街燈管理員發言開始才大幅度增加內容,否則不會導致討論變得冗長。--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00 (UTC)
- 當初並不要求正版盜版,即容許編輯者寫「Netflix可以觀看此節目」(因無要求,故可以不寫播放地區區分著作權範圍;依然可以100%保留平台,最多刪除播放地區),但是航站區著緊正盜版之分,由這提案看來,至少70%條目即時不合要求,因為連最基本的來源也沒有,就算有來源,大部分來源也不會保證可觀看地區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2 (UTC)
- 為何不考慮比照英維,非要過五關斬六將才行?--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Ani-One、Crunchroll--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1 (UTC)
-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根據上述,小弟請教閣下目前有哪些平台的播放清單有紀錄觀看地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9 (UTC)
- 相信閣下正路是引用節目的播放清單,用作證明此節目在某播放平台上架。但為證明著作權適用範圍,不得不用可觀看地區劃分,然而可觀看地區需要明文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0 (UTC)
- 又以Netflix作例,官網表示全球也是服務地區(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那我可不可以認定全球(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的片庫是相同,而且也可以全數觀看?所以結尾才說「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另外,作為一般條目,若然內容中沒有提及的資訊出現在分類中,這未免怪怪的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9 (UTC)
- 因小弟不太確認是否有關於分類的指引,故才會如此發問,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那時花了兩個版本與管理員爭論Netflix例子,最後共識是若然「編輯者透過轉換IP了解可觀看地區範圍,即屬於原創研究行為」。雖然 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以Girls Band Cry作例,除了透過轉換IP確認播放地區僅限台灣外,還可以如何確認播放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1 (UTC)
- @HK5201314該規例對分類沒有直接影響,只是對OTT平台的來源有限制,查証不易,正如U君在原討論中說,萬一當中部分條目能找到合適來源,對刪不刪整個分類來說,就不是什麼理據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13 (UTC)
待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完成討論和修訂,再來進行分類上的討論,應可迎刃而解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4 (UTC)
電子計算機
电子计算器,calculator也,臺灣稱電子計算機。电子计算机,computer也,臺灣稱電腦。雖calculator㞢頁,臺灣顯示爲電子計算機,然取其標題,或寘諸search框,或寘諸address bar,將引至computer㞢頁,實惑人也。竊欲遷computer㞢頁至電腦,並更calculator㞢臺灣顯示名爲電子計算器,雖不合先到先得㞢義,然有助消歧,可不?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4日 (一) 09:48 (UTC)
- @U:魔琴 請問閣下是打算在文言文維基百科開此話題嗎,因為實在是有一點文言,但是文言文維基百科沒有這問題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7 (UTC)
- 可。--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1:19 (UTC)
- 各地用詞及重新導向情況或有必要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4日 (一) 12:32 (UTC)
- {{uw-chinese}}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13:54 (UTC)+1
- 這好像無助於消歧義啊?(如果台灣不用「電子計算器」這一名稱的話。)這種地區用詞不同的情況一般是將「電子計算機」改成平等消歧義頁吧?就像「朝鮮」一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20: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