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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條目評選/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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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

滿分幾分啊,呵呵218.242.114.33 17:02 2004年6月24日 (UTC)

對啊?!我看不出來,怎麼大家都曉得的樣子?--Menchi (討論頁)Â 02:49 2004年6月25日 (UTC)
滿分5分,見Wikipedia:條目質量標準參考。--Formulax 06:09 2004年6月25日 (UTC)
move from Wikipedia:聊天

關於特色條目評選機制

中文版為什麼還沒有這個機制呢?--Wiseworm 07:34 2004年10月8日 (UTC)

請參看條目評選--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08:11 2004年10月8日 (UTC)
以前就知道有這評選存在,但我一直以為該評選都是針對條目升級計畫來設定的。有沒有什麼比較平易近人的評選制度?或是可以拿這現有制度加強,讓它變得更親和點?--泅水大象 08:31 2004年10月8日 (UTC)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假如我寫了一個自認為比較好的條目,但該條目並沒有經過升級計劃,是否就永遠無法被評為特色條目呢?--Wiseworm 09:26 2004年10月8日 (UTC)
其實Wiseworm你自己就可以引入呀,Wiki這裡的事情是得動手干的,我覺得主要的問題是參與者的熱情不高,找不到人來持久的作這些事。--Mountain(Talk) 09:45 2004年10月8日 (UTC)
我先把英文wiki的Wikipedia:What is a featured article這篇文章翻譯一下吧。中文這裡似乎沒有。--Wiseworm 10:44 2004年10月8日 (UTC)
弄好了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大家看一下是否可行。根據英文版的規則。--Wiseworm 13:08 2004年10月8日 (UTC)
一個小建議,有沒有可能利用某種方式,自動讓首頁的特色條目欄位,定時循環播放這些已經入選特色條目文章的作品?總覺得目前特色條目欄更換頻率太慢,與其一篇作品放太久,不如經常有變動,而這種事要人力處理有點耗費資源,如果能自動進行會不會更有意思一點?--泅水大象 16:36 2004年10月8日 (UTC)
有辦法的,可以每日自動更新,不過還是需要一些手工工作。類似現在首頁上的「歷史上的今天」,建立一個「Template:FeatureArtical/MM月DD日」的系列模板,就可以每日更新了。--Mountain(Talk) 16:52 2004年10月8日 (UTC)
我們應該是在積累了一定數量的特色條目之後再進行自動更新這個工作。--Mountain(Talk) 17:22 2004年10月8日 (UTC)
我又仔細看了一下,其實完全可以在條目評選作評選工作呀,沒有必要再搞出一個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Mountain(Talk) 16:59 2004年10月8日 (UTC)
可是條目評選是「用來對進行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的條目和入選Wikipedia:特色條目的文章進行評分」,換而言之,是對已經是特色條目的文章評分。而現在進入特色條目的途徑只有質量提升計劃,計劃外的條目豈不是永遠無法變為特色條目了?--Wiseworm 17:03 2004年10月8日 (UTC)
所以我建議把條目評選改為質量提升評分,專門針對提升計劃的條目,用來檢驗工作的效果。這樣和特色條目評選成為兩個體系,又不互相干涉。--Wiseworm 17:05 2004年10月8日 (UTC)
我理解的「入選Wikipedia:特色條目的文章」就是進行評選的文章,也就是說在那裡通過打分來確定那些條目是特色條目。兩個合在一處評選有助於提高我們的效率,而且中文本來的參與者就少。--Mountain(Talk) 17:08 2004年10月8日 (UTC)
合在一起當然可以。但是具體操作,是使用提名還是打分呢?因為現在的打分機制不適宜評選特色條目,首先哪些條目可以進行打分沒有明確,其次,多少分才入選也沒有寫出,第三,英文的機制便於針對反對者意見修改,打分的在這點上似乎不太便利。所以我贊成使用英文版的提名方法。--Wiseworm 17:13 2004年10月8日 (UTC)
與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結合比較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02:14 2004年10月9日 (UTC)
结束移动 *结束移动

是否應當將特色條目評選的時間改為兩周?

是否應當將特色條目評選的時間改為兩周?目前1周的時間好像太快了, 有時候來不及投票就投票結束了。 --用心閣(對話頁) 09:29 2005年11月30日 (UTC)

評選人有條件嗎?

必須是編輯才行嗎? Angel-64 03:13 2005年12月16日 (UTC)

== 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的評分標準 ==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目前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的評分標準是5分制,:≥4分。也就是說,4分以上的條目會直接入選特色條目。考慮到特色條目應該更加嚴格(上面有討論),是不是應該提高門檻,把≥4.5分的評為優?4-4.5分為良;3-4分為中;2-3分為可,2分以下為差?或者使用100分制?--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39 2006年1月9日 (UTC)

參看Wikipedia:條目評選--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40 2006年1月9日 (UTC)

需要細化評分準則

現在的質量提升打分和特色條目評選比較主觀和隨意,因為缺少一個細緻的評分標準。現在開始運作的特色條目取消也多少有當初打分不嚴謹的原因,因為按理說特色條目都是「典範之作」,評上之後又被拿掉只能說明當初把關不嚴。一個優秀的條目,需要在行文、謀篇布局、內容的完整和覆蓋程度、版面的美觀等幾個方面都達到足夠的水準。建議對這幾個方面都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評選的時候針對各個方面評分,最後給出單項分和總分,避免「支持」、「反對」這樣過於簡單的評價方式。
我先提幾條,拋幾塊磚頭:--Alexcn 02:51 2006年6月22日 (UTC)

  • 行文
    • 無錯別字。標點符號使用正確。
    • 無冗文,條理清楚。
  • 維基相關
    • 版權
      • 沒有侵權內容。
      • 圖片的使用必須符合維基的版權要求。
      • 引用的文字必須註明出處。
    • 維基標籤
      • 正確使用維基標籤,符合維基格式,沒有過分維基化。
      • 內文必須標註內部連接。將密切相關的條目單獨列在「參見」一節。
      • 合理分類。
  • 內容
    • 對條目的核心內容有詳細闡述。(內涵)
    • 對條目所及的各個方面有適當覆蓋。(外延)
    • 詳略得當。合理分段、分節。
  • 版面
    • 儘量使用高質量圖形或照片表達內容
    • 適當使用表格和信息框(如果沒有適合於表格的內容,沒有表格才是正確)
    • 圖形和表格的安排美觀得體
  • 不同觀點的表達
    • 符合NPOV準則。不同觀點必須明確出處。
你提的意見挺好的。--travel 15:57 2006年6月22日 (UTC)
我同意你的觀點,但能否設計出來一個儘量操作簡單的處理流程很重要的。如果流程過於複雜,最後是不會被社群接受的。--Mountain 14:10 2006年8月2日 (UTC)
把上面這些評分的項目合併成3、4個大類,另外不要求每個人對各個項目都評分。--Alexcn 04:49 2006年8月3日 (UTC)

何不參考看看這個?en:Template:Grading scheme。--笨笨的小B | 20巷 13:55 2006年8月3日 (UTC)

我仍然贊成使用「支持」與「反對」的方式。如果說一個作品在某方面的條件不足,我覺得投反對與中立即可。過於複雜的流程及評分反而不太好。--笨笨的小B | 20巷 13:58 2006年8月3日 (UTC)

謝謝,en的那個scheme值得參考。其實我設想的評分由兩個方面組成,一個是引入打分的機制,目的是對條目質量有個量化的評判,還有個好處是不需要計票。第二個就是對條目的評價具體到幾個方面,這樣評分的時候,就可以看出條目的具體不足加以改進。--Alexcn 08:27 2006年8月4日 (UTC)

提議很好,把細化評選的具體標準定好之後在評選的時候就按照標準分成幾個類別,網友對每個類別提出意見(不一定非要打分),只要其中某一項不達標這個條目就不能成為特色條目。這樣比較有針對性而且可以避免出現因為一個條目某些方面特別出色得到網友偏愛進而影響到對不足的判斷。如果真這麼搞那幾項評選指標的選擇就非常重要了,我現在初步的想法是先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技術層面,包括排版錯別字版權表格多媒體的正確使用等等,一是內容層面,比如內容正確翔實NPOV可查證不同觀點表達等等。評比的時候網友針對某個方面提出具體的意見,這時候如果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一般鼓勵發現問題的人直接編輯修正,如果是內容層面的問題只需要指出就可以了,在經過評選討論之後爭取取得一個統一的改進意見(如果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那麼這個條目應該也不具備成為特色條目的資格)。這樣一來經過特色條目評選的條目不管是否能入選質量都肯定會有提高,而且無論是評選還是條目的修改操作性都比較強。以上。--Mukdener|留言 16:21 2006年8月3日 (UTC)

贊同。評分也是條目改進的重要機會,而且評分的人對改進也有責任。--Alexcn 08:27 2006年8月4日 (UTC)

總結一下,上面討論對條目評選機制有以下幾點的共識;

  1. 條目評選確實有必要改進
  2. 評選的流程應當簡單可行
  3. 分項評選
  4. 引入評分機制
  5. 評選與條目改進相結合

-Alexcn 08:37 2006年8月4日 (UTC)

關於人數問題,如果採用評分制,就不需要計票和考慮贊成比例,只要看平均分就可以了。是否需要設一個參與評分的人數,作為評選有效的下限?--Alexcn 13:59 2006年8月4日 (UTC)
5個太少了,10個吧。Mukdener|留言 21:19 2006年8月5日 (UTC)
10個人?是每項打分都要十個人還是一共十個人?--Alexcn 06:46 2006年8月6日 (UTC)
of course ≥10.--Mukdener|留言 08:17 2006年8月7日 (UTC)

條目評選頁面改版建議

  1. 另外Wikipedia:條目評選也將進行改版作業,這個頁面原本用來對完成進行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的條目做評分,現在隨著舊版計畫全新改版已毫無作用,敝人規畫改版為陳列優良候選特色條目候選的頁面,也會將舊頁面存檔後(以作為日後參考)。

預計本週末開始改版作業,若有更好的建議歡迎提出一同構思,以迎接新的一年開始。--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日 (四) 15:02 (UTC)

這幾個改版沒大問題,我支持。但是,建議留一兩個重要頁面 (最好是導航列頁面)在1月15日才進行改版,以配合維基百科十周年。-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2月4日 (六) 13:40 (UTC)
為什麼這頁面聽着會是這樣。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乾脆保持原樣當存檔頁吧。--快龍此致編安 2010年12月4日 (六) 14:10 (UTC)
使用<noinclude>調整即可,請放心,如果不盡滿意還可從歷史頁面取回。--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5日 (日) 05:13 (UTC)
(+)支持,希望能將這個頁面變得更有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7:20 (UTC)
提議如下:Wikipedia:條目評選/temp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9 (UTC)
驚艷!HW...我太佩服您了,不過別忘記了放上{{進行中的內容評選}}。--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8日 (三) 14:25 (UTC)
  • 又是滿頁的滾動條,這樣的界面非常不友好。而且這個就是把其他幾個評選頁面引用了一下而已,沒有特別的意義。還是那句話,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乾脆保持原樣當存檔頁吧。--快龍此致編安 2010年12月10日 (五) 08:52 (UTC)
試用過覺得很友善阿~全部的評選都一目了然,不用再各4大評選頁面跳過來跳過去,而且加上快速跳往按鍵之後,瀏覽票選更加方便了(若滑鼠支援中鍵滾輪更快捷)。原有存檔頁會有好的方式保存,快龍哥不用擔心,而且相信您很快就會適應滾動條甚至愛上了(拍胸埔保證)。--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0日 (五) 14:06 (UTC)
我一向認為HW的頁面設計實在是非常的垃圾,不過這次我也忍不住要支持一下。這樣的一個能將幾個評選集中在一起的頁面是對評選機制的一大推動力。—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13日 (一) 12:44 (UTC)
(:)回應噗,先貶在褒,Edouardlicn您真好樣的,本修改預計在聖誕節左右實裝,這段期間除了先看有無需完善之處,也請多加推廣。--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6日 (四) 04:10 (UTC)
(&)建議Wikipedia:互助客棧_(全部)也能否比照此方式改版,這樣以後也可一次很方便瀏覽全部討論,而不用跳來跳去。--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8日 (六) 05:58 (UTC)
修復建議模板問題,於上面那位的留言後加了</div>,敬請見諒。Wikipedia:互助客棧_(全部)如你希望,也可以改版,但該頁面原始碼<10 KB但顯示的內容就可能有~400 KB!!!-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2月18日 (六) 06:49 (UTC)
完成Wikipedia:條目評選換裝,並且有做小修改還請能審視或修正。至於過去舊版質量提升計畫評分存檔在此,或者參見過去的計畫頁--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25日 (六) 16:11 (UTC)

特色、優良條目新評選方案

之前討論過幾次的條目評選方案都無疾而終(之前我提的一個方案:User:Shizhao/條目評選)。我覺得德文版的評選方式比較節省人力,也和中文版當前的評選方式較為接近。因此我覺得完全可以把特色、優良、特色列表都放在一起評選,評選過程中參與者如果認為條目特色,那就投特色,如果認為條目優良就投優良,最後如果大部分人認為特色,就是特色,大部分人認為優良,就優良。而把現在的重審改為重選, hoseumou 的問題也就解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1日 (五) 06:48 (UTC)
(+)贊成書生的建議。——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5月11日 (五) 07:12 (UTC)
放到一起評倒是不錯,細節可以商議。--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1日 (五) 07:45 (UTC)
好主意,只是不知道怎麼書生兄還不把它推出讓大家討論(雖然也知道這種議題一定惹來許多爭論甚至政治操作!)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5月11日 (五) 08:06 (UTC)
支持shizhao的這個方案,合併GA/FA的評選和重審,簡單易行。如果shizhao推出這個方案的話我一定支持。不過還是希望能把數人頭的票決改成評分,像維基「古代」的條目提升計劃那樣,以平均分為標準決定是FA/GA還是落選。--Gilgalad 2012年5月11日 (五) 13:33 (UTC)
不過碰到亂打分的怎麼辦,看着xx不爽就給他打1分……--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1日 (五) 13:40 (UTC)
規定評分區間,比如十分制只有[6,10]區間內有效。我覺得shizhao可以先提議合併FA/GA/重審,這個很容易通過。--Gilgalad 2012年5月11日 (五) 13:46 (UTC)
我已經寫了一個粗略的方案:User:Shizhao/條目評選2,只是最後的點票稍微有些複雜(希望沒太大漏洞)。希望能夠給出進一步的意見。

另外,評分的話不太好實施,單單只是打分很容易出現上面說的問題,如果分幾個標準(例如中立性、完整性、可讀性等)打分,則又過於複雜。而且條目評選的目的一方面是體現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同時籍此吸引更多的編輯者;另一方面是激勵編輯者寫出更多的好條目。因此找出評選條目的問題,加以改進是最重要的,打分很難起到這個作用。另外可以看一下Special:條目反饋,比較無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1日 (五) 14:18 (UTC)

倒回來,不如只要通過某一項列表,如User:Justincheng12345/Article_review(這個只用於GA),再在WP:條目評選放一個星期這樣.....卍田卐JC1 2012年5月11日 (五) 14:55 (UTC)
你的方案主要是兩條:
  • 「FA/GA/FA重審/GA重審」四選合一
  • 積極參與條目質量討論的用戶獲得更大的投票權重
第一條應該很容易達成共識,第二條投票加權需要社群討論。(實際上「加權」和評分制並不矛盾,可以加權平均。階段暫時不提評分制。)可以先就「四選合一」和「投票加權」分別做一個調查,如果這兩條都能通過那麼最好,如果「投票加權」還有爭議的話,希望能先實行「四選合一」。條目評選改革說了好幾年,提了很多方案,但是沒有一個能通過的。希望穩紮穩打,先推行最容易實現的,能前進一步算一步。--Gilgalad 2012年5月11日 (五) 15:09 (UTC)
@Gilgalad :其實我提出的方案沒有加權啊,只是因為四選合一,必然要涉及到計票,我方案中的計票其實原理和現在基本沒變化(支持反對有效,中立不算),只是合一後計算起來複雜了一些(因為要考慮到各種情況的發生,例如一個條目有投特色,有投優良,最後投票結果如何計算肯定要比現在複雜)。所以如果四選合一,必然要改變計票的方式。我已經考慮了我能想到的可能出現的情況,就看還有沒有漏的了。
@烏拉跨氪:我也贊成「以改善討論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作為評定的標準」,但是以之前的討論來看,在這點上達成共識不大容易。因此我的想法是一步一步來,先完成四選合一,以後看情況再「以改善討論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作為評定的標準」。而且我的方案已經比現在「簡單的支持或反對」多少要複雜一些了。至少能夠改變一點點目前的困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1日 (五) 17:26 (UTC)
抱歉,我之前看的方案是這個:User:Shizhao/條目評選。關於計票方式,我還是建議用打分代替投票。以滿分10分為例,以區間[5,10]以內的打分為有效得分,假設GA的門限是7.0、FA的門限是8.5。那麼如果反對條目成為GA/FA,就給5、6這樣的低分,如果認為剛好達到GA標準,就打7分,認為足夠GA但離FA還略有差距可以打8分,以此類推。最後用平均分判斷條目是否評為GA/FA。我覺得計算平均分比計算GA/FA的各種得票數要簡單得多。--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3:52 (UTC)
如果真的如此為何不限定使用1-5?這與6-10沒有分別吧...卍田卐JC1 2012年5月12日 (六) 04:08 (UTC)
還是有點區別的。如果改成1-5分,那麼3分就是優良了,但一般認為5分製得3分僅僅是及格。WP:條目質量評級標準里有特色、甲級、優良、乙級、丙級、初級,可以認為10分制的6分類似於乙級條目(DYK標準類似於初級)。--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4:37 (UTC)
英語維基FA是10分,GA是8分,1分是小條目--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4:19 (UTC)
不過話說到這,倒是有另外一個茬了:中文維基的條目要麼就是衝着DYK,要麼就是闖GA/FA。實際上DYK和GA中間差着老大一截的空檔,「既然上不了GA,我拿到DYK也就不維護了」,結果很多條目明明能有很多內容,但編者就寫到3k字節便停止維護了,明明這條目可以寫的比現在好很多(唯拿不到GA而已)……= =--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4:18 (UTC)
如果採用我說的這種打分方法,平均分達到6分的可以標記為乙級條目。--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4:37 (UTC)
@卍田卐:條目評選不太可能完全用客觀標準衡量,即使都用User:Justincheng12345/Article_review的標準,不同的人還是會有不同的衡量標準,隨便撿一條:「內容沒有冗多」,這條每個人的判斷標準可能就不一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1日 (五) 17:32 (UTC)
以前我也設計過分項目評分的詳細標準。不過現在我認為,對於面向全體用戶的評選來說,簡單可行是最重要的。過於複雜的評分方式只適合專門的評選委員會。--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3:52 (UTC)
應該是「提出的合理意見」全部解決時就可以入選GA/FA,不過這個估計在中文維基基本沒法執行……--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4:01 (UTC)
問題是誰來決定哪些意見是合理的,又由誰來決定這些意見有沒有解決。這需要有一個專門的評選主持人或者評選委員會。--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4:27 (UTC)
特色對優良算1票,未達特色對優良算半票,意見不計票。然後先檢索特色,特色未達2/3算失敗,接着考慮再優良,再着失敗就不入選;然後列表単立,只有「入選」和「不入選」,這樣會不會簡單些。書生那個公式太嚇人了……--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3:49 (UTC)
因為評價條目和評價列表遵循的是不同的標準,我建議評選條目和評選列表應該分開,不過可以使用類似的流程。--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3:58 (UTC)

一個評分制方案

(第二稿)

  • 以1-5分為有效得分(不接受小數得分)。各個分值對應的條目質量如下:
    • 1分:遠遠不夠優良條目,需要大規模改動甚至重寫才有可能達到優良標準
    • 2分:接近優良條目,只需小改進就可以達到優良標準
    • 3分:優良條目,但距特色條目仍有較大差距
    • 4分:優良條目,只需略加改進就可以成為特色條目
    • 5分:特色條目
  • 評定:
    • 平均分>4.5,為特色條目。
    • 2.5<平均分<=4.5,為優良條目。

--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4:28 (UTC) 撤回該方案。希望儘早實現四選合一。--Gilgalad 2012年5月22日 (二) 14:25 (UTC)

英語維基FA是10分,A(條目已經完成,不缺失或多餘內容)是9分,GA是8分,B(條目基本完成,有些次要內容缺失,需要一些小修改才能滿足GA)是7分,C(條目已經有一些不錯的內容,但仍有重要內容缺失)是5分。
英語維基是按內容是否覆蓋全面來評定GA的。但是感覺中文維基幾乎只看細節問題,即便是隨意投支持票的人也很少說「內容全面」云云。上次我參選FA就唯書生指出過「內容缺失」……--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4:41 (UTC)
其實是出於類似的想法(WP:條目質量評級標準)。之所以不以滿分為FA標準,是因為這等於要求全票通過,不太合適。至於條目是否全面,這個其實要看投票人的認真程度和知識面。哪怕制定了「內容全面」這個標準,如果投票人不認真執行或者因為對條目了解不夠無法執行,那又有什麼用呢。--Gilgalad 2012年5月12日 (六) 05:04 (UTC)
其實10分也行,平均9.6分就能過。不過至於「內容全面」,的確還是中文維基人太少了,一個專題就幾個活躍用戶= =--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5:33 (UTC)
可是會不會有人要依照條目重要度來挑選是否提名到特色ˊ_>ˋ,例如奧薩瑪·賓·拉登之死要在下自己修改推薦的話就只會提名到優良而以(不過如果他人賞眼覺得可以特色也無妨,但我自己提就只會用到優良而已),因為個人認為其上有個奧薩瑪·賓·拉登更為重要。不過這當然應該只是個人習慣問題啦,只是提名者不能自己預設想要達到優良還是特色可能一時間還不習慣。--KOKUYO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7:53 (UTC)

個人對評分制的看法是,即使建立一套評分標準,不同用戶還是會產生不同評分標準、習慣。目前的支持/中立/反對,或是最近提出的各新版計票方式,比評分制還簡單、直接。另外,要如何確定幾分可達特色、幾分可達優良?如果真的要進行評分制,建議以現有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抽樣,然後交給數位常在評選投票的用戶,讓他們評分後,再計算出中文維基的特色、優良條目的標準分數為幾分?如果直接設定特色、優良條目的標準分數,未來現存特色、優良條目在以評分制重審時,很可能會產生標準過高、或過低的現象。 hoseumou 2012年5月12日 (六) 12:25 (UTC)

這個評分制實際上是多了兩檔的投票制,把「優良」這一檔細分為「比特色條目差很多的優良條目」和「距特色條目一步之遙的優良條目」,把「反對」一檔細分為「距優良一步之遙的條目」和「比優良差很多的條目」。評分只需要參考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的要求,不需要另外制定評分標準。如果說每個人對打分有不同的標準,那麼他們投票表決時同樣也有不同的標準,所以我不認為這個評分制就比投票制更主觀。另外,可否具體解釋一下"以評分制重審時,很可能會產生標準過高、或過低的現象"?--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05:13 (UTC)

參考德語維基

承接上面書生的提議,我看了看德語維基的機制([1],利用google translate,有誤請諒),其評選方法如下,或有參考價值:

  • 評審人可以發表:●特色、●優良、●未達標、●中立、●意見
  • 評選首10天:
    • 【特色】+【優良】比【未達標】多最少3票,可進入下一個10天評選期
    • 最少10個【特色】而沒有【未達標】,直接成為特色條目/列表
    • 24小時內有5個【未達標】,直接關閉
  • 評選11-20天:
    • 全部20天內最少5個【特色】,而數量是【優良】+【未達標】最少2倍,成為特色條目/列表,否則就是優良條目/列表。

※嚴重失實的評審不作計算。 --Gakmo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07:16 (UTC)

不過中文維基沒這麼多人- -b --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2日 (六) 07:36 (UTC)
機制好像有點複雜,建議簡化如下:
  • 評審人可以發表:●特色、●優良、●未達標、●中立、●意見
  • 評審期為14天,需要有至少10張有效票,評審結果方為有效
  • 點票流程如下:
  1. 【特色】得票率是否達總票數的三分之二或以上?
    • 是→成為特色條目
    • 否→往下一步
  2. 【特色】+【優良】得票率是否達總票數的三分之二或以上?
    • 是→成為優良條目
    • 否→條目落選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2日 (六) 08:26 (UTC)
嗯,其實我的方案Kevinhksouth的差不多,只是我考慮到可能有人會認為一個條目絕對達不到特色,但優良又覺得是否都沒意見(未達特色相當於是對特色反對,對優良中立),因此多了一個未達特色的指標。但也正因為這樣,計票就比較複雜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2:07 (UTC)
我個人較喜歡德語維基的分階段方式,較有彈性:
  • 若首10天已有多張【特色】票(數目有待討論)並且沒有【未達標】票,條目明顯獲認同是特色條目,討論可即時關閉。
  • 若24小時內已有多張【未達標】票(數目有待討論),條目明顯未達標,討論可即時關閉。
若進入下一個10天評審期,期間可以就已發表的意見對條目進行改善,待全部20天評審完結,才定出結果。--Gakmo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2:31 (UTC)
德文版這個應該是基於效率與公平之間平衡的考慮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6:49 (UTC)
剛看過書生的方案,又真是與本人提出的方案差不多(都是以10張有效票和三分之二的門檻),可是以上方案的優勢在於相對較為簡單,而在本人的方案中,如果有人認為該條目達不到特色,又對應否成為優良沒有意見,便應該投中立票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4日 (一) 15:19 (UTC)
投票應該明確表態,避免模稜兩可。要麼特色,要麼優良,要麼不達標,沒有其他選擇。無論是「對特色中立」還是「對優良中立」都不應該計票。--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15:26 (UTC)
根據本人的方案,中立票並不會計票。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4日 (一) 15:32 (UTC)
但是「對特色反對」,同時「對優良中立」是否應該作為一個選項呢?(考慮到到時會不會有人為了防止優良不通過,直接去投特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18:12 (UTC)
我覺得一個投票機制要有效,就必須迫使投票人明確自己的態度,根本就不應該有「中立」這種選項。極端一點,我認為哪怕是「意見」,也必須先明確自己的態度:「支持」or「反對」?然後才能提意見。現在的「中立」票和一部分「意見」實際上就是反對票,投票人礙於情面不想得罪人罷了。為了讓他們能明確自己的態度,我建議去掉「中立」這個選項,並且必須明確表態之後才能發表意見。--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22:01 (UTC)
中立是不算票數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5日 (二) 01:23 (UTC)
我的意思是無論算不算票數都取消這一項,迫使所有人明確表態。這樣也可以避免投票因為有效票數不夠而流產。--Gilgalad 2012年5月15日 (二) 01:49 (UTC)
這....有效票不夠也算是一種態度吧?而且目前還沒有不讓中立的,強迫他人表態,這不太好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5日 (二) 01:58 (UTC)

提醒諸君把這段對話存檔

是次討論完結後,請緊記把對話連結加到Wikipedia:條目評選/評分制草案Wikipedia:條目評選/草案底部。特此感謝User:MtBell當年把這些對話收集總結。若果大家不清楚過去六年中文維基百科在優特評審上的來來往往,可參考以上連結底部的客棧對話存檔。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14:22 (UTC)

徵求關於條目評選的意見

在這裡先徵求一下條目評選改革的初步意見吧:

是否合併特色、優良、特色列表評選/重審?

  1. (+)支持全部合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2:14 (UTC)
  2. (+)支持GA、FA的評選和重審合併(四選合一)。--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02:59 (UTC)
  3. (+)支持--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4:20 (UTC)
  4. (+)支持重審合併。至於是否進一步把評選合併、甚至把評選、重選全部用同一個機制處理,則(=)中立。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5月14日 (一) 05:33 (UTC)
  5. (+)支持,應該合併。--Reke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6:19 (UTC)
  6. (+)支持烏拉跨氪 2012年5月14日 (一) 07:54 (UTC)
  7. (!)意見:現在評選建議里有一句「對於內容豐富的條目(30KB+),則適合放於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現在特色條目普遍字數比優良條目多得多,以後假若合併,字數會如何影響評選結果呢? AlexHe34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8:38 (UTC)
  8. (+)支持:全部合併。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9:55 (UTC)
  9. (+)支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angxuan8331800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14日 (一) 10:34加入。
  10. (+)支持,應當合併。 AlexHe34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13:32 (UTC)
  11. 不反對合併,但也可考慮另一做法:特色和優良評選同一頁、特色和優良重審則另一頁,因為評選和重審規則可能有一些差異,分開為兩頁會較易理解。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4日 (一) 15:23 (UTC)
    • 重審應該和評選合併。現行制度下,通過重審被確認為FA/GA的難度比新當選的低得多。以GA為例:新評選的條目如果要獲得GA資格,達標票數需要比不達標票數多6張,而重審條目的達標票數哪怕比不達標票數少5張都能保留GA資格。這是非常不合理的。--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15:33 (UTC)
      • 本人覺得現時的大原則是合理的:一個昔日由多數人建立的共識,如果現在要推翻,自然便要徵求多數人同意這樣做。只不過目前優良條目是以支持票減反對票的差距來點票,無可否認確實令優良條目資格太難被撤銷。因此本人建議將條目評選統一為三分之二的門檻(達三分之二人認為達標便可當選);重審則統一為二分之一的門檻(達半數人認為不達標便可撤銷)。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4日 (一) 15:50 (UTC)
        • 但是,您要注意到「昔日的共識」是根據「昔日」的條目版本和評選標準達成的。條目或者評選標準發生變化之後,這個共識就自然失效了。--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22:04 (UTC)
  12. (+)支持合併。--Symplectopedia留言2012年5月15日 (二) 20:24 (UTC)
  13. (-)反對:目前在下看不到合併的必要性。--KOKUYO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15:33 (UTC)
    為什麼合併沒有必要性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7日 (四) 01:06 (UTC)
    (:)回應:在下不知道先前的文章討論如何,但是在這裡討論並沒有人明確列出合併後的好處與壞處,這樣要讓人如何得之推動合併案的必要性呢?在這樣的情況下,在下認為如果只是要解決一開頭的問題其實也沒有必要大費周章花數個月討論合併與否以及之後的方案,甚至只要單純討論這些「特色條目被重審撤銷是否還具有優良資格」以及相關的流程實施即可。--KOKUYO留言2012年5月17日 (四) 14:48 (UTC)
    這個話題是從「特色條目被重審撤銷是否還具有優良資格」衍生出來的。嚴格來說的確和這個討論串的主題不太一致。條目評選的改版之前已經討論過多次,但都是因為各種原因不了了之了。之所以要合併,主要是目前的形勢重審得不到足夠重視,參與者明顯比評選少很多,合併後的話都在同一個頁面,同一個流程里處理,應該會受到更廣泛的討論,而且用同一個標準評價條目也更為合理一些。你也看到支持合併的人還是不少,但是合併後的其他改革則意見紛紜。因此這次我是希望至少能夠達成合併的目標,其他流程、計票、標準則可以稍候一下,反正二者也不衝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7日 (四) 15:06 (UTC)
    既然連書生君都同意「的確和這個討論串的主題不太一致」,我想把兩個議題切開:開版者的問題很單純,應該很容易獲得共識;而「特色、優良條目新評選方案」事關重大,參與討論者也多,有得談了。-Kolyma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08:17 (UTC)
    已分拆。--Kolyma留言2012年5月19日 (六) 08:25 (UTC)
  14. (+)支持。沒必要分流。--Kuailong1941 2012年5月21日 (一) 13:32 (UTC)
根據上面的意見,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候選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以及維基百科:優良條目候選維基百科:優良條目重審的合併是沒有意見的,至於特色與優良是否合併上面的意見不是很清晰,而且還牽扯到計票問題。因此初步計劃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候選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合併,維基百科:優良條目候選維基百科:優良條目重審合併,不知道各位是否還有進一步的意見?如果沒有,過幾天就動手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2日 (二) 13:17 (UTC)
除了一票反對,在支持合併的人當中只有1票是對全部合併持保留意見的,因此可以認為合併這四項評審的意見已經達成共識。我已經撤回評分制的方案,建議請提出另外三個方案的提案人Kolyma、Shizhao和Oneam組成一個提案小組,請他們這幾天綜合出一個評審方案供社群表決。--Gilgalad 2012年5月22日 (二) 14:24 (UTC)
如果只是特色合併和優良合併,不太牽扯到評審方案,仍然採用原評選頁的方案即可,只需要把重選的說明加入就可以了。如果有新的評審方案,可以下一步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3日 (三) 01:30 (UTC)
合併後書生再開評審方案的修改討論吧。另外我的方案和書生的很相似,先用著書生的做藍本,暫時不用管我的方案。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26日 (六) 04:10 (UTC)
不好意思,恕我不太明白討論,合併後,如何投票?照現時?-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26日 (六) 04:15 (UTC)
是的。至於如果改變投票的方式,可以後續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8日 (一) 02:04 (UTC)
完成了User:Shizhao/特色條目評選,請各位提供意見,看看有什麼遺漏?這個頁面對應的是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候選/規則,也是主要改動的頁面,其他相關頁面都是小改動。優良和列表照此修改即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4日 (一) 12:21 (UTC)

條目評選是採用投票制、計分制還是、意見制或者其他?

  1. 現階段(+)支持投票制,計分制可能太複雜,也很難把握分數的衡量標準(除非有一個非常好的方案),意見制最完美,應該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但現階段可能還不太容易接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2:14 (UTC)
  2. 支持計分制,分數制定方面之前我做過類似的一個方向性的建議,可惜一直丟棄在那裡沒有進展,我覺得再深入研究的話,可以拿部分條目先做一個實驗階段。--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4:22 (UTC)
  3. 投票制:似乎比計分制較不受個別「極端」意見的影響。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5月14日 (一) 05:33 (UTC)
  4. 支持計分,也不排斥投票。只要儘快合併評選和重審就行。--Gilgalad 2012年5月14日 (一) 05:55 (UTC)
  5. 這不該是三選一。基於維基精神就是鼓勵溝通、共識,所以意見制應該是必要,而為了執行的便利,投票或計分制為輔助。結合方式可能有幾種,例如「無意見的票數或分數降低權重或不計」、「先以意見討論是否通過評選,若通過,依分數決定屬優良或特色」或是「編輯對某審查者提出的意見有所改善,但審查者未修改評分或投票時,可以申請強制進行加分或刪除該票」(以上僅是舉例),總之可以多點創意。--Reke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6:31 (UTC)
    • 嗯,修改了一下標題。其實我上面提出的評選方案,雖然看起來還是投票,但也不是簡單的非A即B的模式(因為選擇已經不是2種,不算列表的話,選擇已經是4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6:39 (UTC)
    • 或者說,我的這個方案,主要還是投票制,但是也帶有一點計分制的影子(4種選擇在計票時就不能全部簡單的計算為c=a/(a+b)這樣了),同時也帶有一點意見制的內容(和現在相同),不附帶合理意見的投票不算有效票。我其實不排除其他的計票方案,只是個人認為目前比較容易被接受,比較成熟的方案還是以投票制的為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06:45 (UTC)
  6. 不支持記分制,因為分數與質量之間的關聯很難把握尺度,除非長期編寫相關條目的編者,一般人無法做到公平公正。Merphisto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7:44 (UTC)
  7. (+)支持意見制。特色優良的評定的根本是什麼?不就是因為這些條目相對其他條目而言更為無可挑剔。如果這些條目隨便看看就一堆的不妥,還有什麼資格和必要拿出來做榜樣。簡單的投票和打分並不會促使改善條目內容,讓其趨向於完美,更優質。烏拉跨氪 2012年5月14日 (一) 07:54 (UTC)
  8. 混合制,見下。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9:55 (UTC)
  9. 意見制太難界定「合理意見」,投票制太放水,而且中文維基參與人數不多。我覺得倒不如將規則細化,按照FA或GA的各項規則,然後從每一個細則上對條目進行評定。比如可以把Wikipedia:WIAGAwp:WIAFA的通俗明了、可以驗證、內容全面等細則統合。每個人可以選擇對其中的一項或幾項給出「滿足GA標準」、「滿足FA標準」,「不滿足GA標準」,並給出相關意見,當條目按意見改進後就改票。若有一項不滿足相關標準(具體細則待定),就算不能入選該標準。(例如「可以驗證」投了4票,有3票認為「滿足GA」標準,不論其他細則結果如何則該條目已經FA失格)。這裡不設置最低底線,一個項目即使只投了一個FA也算通過。--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4日 (一) 10:34 (UTC)
  10. (+)支持投票制。在提出完整性、妥善的計分制之前,投票制仍是目前最適當的制度。觀察最近的優良新條目、優良特色評選,意見制仍有可能會有用戶故意找麻煩的可能。 hoseumou 2012年5月14日 (一) 10:48 (UTC)
  11. 現階段還是暫時維持投票制,先以合併特色和優良的投票為主要改革目標,當新機制運作成熟後,屆時才考慮轉用計分制或意見制。 -- Kevinhksouth (Talk) 2012年5月14日 (一) 15:26 (UTC)
  12. 暫不支持計分制,難執行且不利於新手,同時還會使本來就不多的參與評選的人減少;意見制則更甚。建議保留投票制。--CHEM.is.TRY 2012年5月14日 (一) 15:31 (UTC)
  13. (+)支持計分制 評選出來的分數不僅可以用作條目評選,還可以干很多別的事情(比如是否讓文章上首頁和討論頁里質量評級的等等)。再說了,四選合併之後計分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很難想象投票時有好幾種選擇的蛋疼情況。--Jack No1留言 悠悠地唱着最炫民族風,讓愛捲走所有的塵埃…… 2012年6月3日 (日) 11:26 (UTC)

Oneam提出的混合制

和上年的意見一樣,投票制的弊病在於人情票、不夠票引發的拉票、還有近年出現的意氣用事票,嚴重影響評選過程。條目評審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以意見為先,但根據上回討論經驗,純意見制在中文維基的推行極為困難,且難以客觀處理;計分制過於繁複,難以執行;而投票制到頭來並不能完全撤銷。故此建議將三者結合。以下的方案是假設書生的GA/FA評選與重審全部合併而設:

一,評選過程:

1. 提出評選者,附議提請人者,或異議提請人者,都應按照一個「相對客觀」的評分準則打分,以標示其為不達標/優良/特色,並同時附以文字意見支持己見。準則的設置是提供較現時清晰的評審準則,並使主觀的意見可以相對客觀的方式呈現。類似的操作可見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日本地理User:鐵鐵的火大了的意見。準則及意見長短可再討論,現不多說,以免分散焦點。

2. 提請人或條目主編應在評選期間(時間長度再議)解決異議者指出的問題,或反駁對方的意見而不作改動,其他維基人亦可參與此部分討論。參與者可中途改變評分。

二,最低參與人數:

為免評選因參與者少而認受不足,每個評選最少要有8人參與,否則視為認受不足而取消。(對,我放棄無異議共識通過了。)

三,評選期結束的處理:

1. 先處理達標與否的問題。倘若條目獲取2/3或更多人數支持達標,如5人評為特色,1人評為優良,2人評為不達標,則達標人數/總人數比為6/8,大於2/3(特色與優良不同,但都是達標),視為通過,進入項2。

2. 接著處理特色與優良。此階段用意在於分別特色與優良,故此票數將以大多數作決定。以樓上例子,5人評為特色,1人評為優良,則條目評為特色。倘若票數相同,則視為優良。

3. 倘若達標人數不足2/3或更多,則條目即評為不達標。

四,例子:

a. 全數通過特色: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特色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8人參與,全部評為特色,管理員處理條目為特色。

b. 局部通過特色: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特色/優良/不達標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8人參與,4人評為特色,2人評為優良,2人評為不達標。管理員先處理達標問題。達標人數/總人數比為6/8,大於2/3,視為達標。接著管理員處理特色與優良之別。4人評為特色,2人評為優良,以特色佔多數,管理員處理條目為特色。

d. 全數通過優良: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優良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8人參與,全部評為優良,管理員處理條目為優良。

c. 局部評為優良: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特色/優良/不達標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8人參與,3人評為特色,3人評為優良,2人評為不達標。管理員先處理達標問題。達標人數/總人數比為6/8,大於2/3,視為達標。接著管理員處理特色與優良之別。3人評為特色,3人評為優良。雖然沒有一者佔多數,但由於特色標準較優良高,故這6人必定全部同意條目具優良資格。管理員處理條目為優良。

d. 不達標: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特色/優良/不達標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8人參與,2人評為特色,2人評為優良,4人評為不達標。管理員先處理達標問題。達標人數/總人數比為4/8,少於2/3,管理員處理條目為不達標。

e. 作廢:提請人將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評為特色/優良/不達標條目,經過評審期,連同提請人共有7人參與,不足8人,管理員處理評選作廢。

就這樣。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09:55 (UTC)

話說您這個方案在機票上和我的方案沒有太大區別啊。我只是又增加了一個未達特色的指標(特色反對,優良中立)。如果去掉這個指標就和你的一樣了(喔,我的門檻是最少10票)。而關於「一,評選過程」可以分開討論。先完成一步是一步,要想一步全都完成,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如同前幾次的狀況,半途夭折。現在目測看來,重選與評選合併還沒有異議,或許應該馬上就能實現。優良與特色評選合併似乎還有一些人持保留態度,但似乎也不是太反對。但是在如何評選上似乎大家的想法差異比較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12:00 (UTC)
嗯,這回真的和你的方案分別不是太大,我只是覺得這樣會更簡單清晰,又可以迎合那些希望引入評分模板的人...我同意今次的討論要一步步來,不要再好像以往想得太多。感覺上以往我們都是很快鑽到枝節去,然後全部人都跟不上討論。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4日 (一) 12:46 (UTC)
我覺得重選與評選合併既沒有什麼異議,合併的操作難度也最小(只要把頁面合併一下基本就行了),最容易實現。如果優良與特色評選合併的話,就必然涉及到計票等評選問題,牽扯麵就比較大了。其實你我的計票方案還是和現在的差不多,只是因為優良插在中間,計票的方式要比現在麻煩一些而已,實質上沒有太大變化。如果優良與特色評選合併的話,計票方式要是不變,基本上也就是你我的這種計票方式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14:16 (UTC)
其實無論評分制還是意見制,你我的這個方案都可以算作是他們的一種過渡方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4日 (一) 14:19 (UTC)

先解決最根本的問題吧

無論是投票,意見,評分還是混合制,都尚未觸及到整個流程的核心,而前面也有人已經指出來,這個最根本的核心沒有共識,哪一種制度都不會讓這個流程減少爭議或者是降低人力需求。

無論最終結果是用投票,評分加減等等方式出來,還是得要先有一個容易明白,可以在大多數標準上量化的依據讓參與的人發表意見。譬如說現行的優良條目的參選標準,也可以說是最低標準:

  • 文筆流暢 - 什麼是流暢?
  • 內容精確 - 什麼是精確?一堆公式,但是文字部分難以理解,算不算精確?
  • 中性觀點 - 這一點其實有方針可循,但是很多人並不是很理解。
  • 不會大幅變更 - 這是什麼意思?多大的變更才算數?
  • 符合可供查證的要求 - 什麼是符合?需要多少比例或者是數字?格式算不算?格式正確,引述子虛烏有,怎麼防止?

也因為現行的標準難以量化,也就海闊天空,各自表態,自然就會出現各種奇怪的條目評析的現象。不滿有之,拉票有之,宣傳有之,拉幫結黨有之,作弊有之。衡量之下,根本的問題需要有一定的共識,各位的意見才有辦法協助其他用戶進行。-cobrachen留言2012年5月15日 (二) 16:02 (UTC)

  • (!)意見,這樣如何:
    • 文筆流暢 - 「流暢」就是用詞準確,句與句之間銜接自然,句式選擇得當,沒有錯別字、沒有病句。
    • 內容精確 - 「精確」比「正確」更高一個層次,「正確」只要求沒有錯誤,包括事實錯誤、錯別字和語法錯誤;「精確」則不僅要求正確,而且也要求沒有模稜兩可、籠統、有歧義、以及會讓人誤解的表述。一堆公式,但是文字部分難以理解,只要公式和文字完全正確且不會造成歧義,仍然算精確。難以理解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條目的主題過於艱深和冷門,很少有人能夠看懂,但不影響精確性。艱深的內容就要用艱深的話來寫,如果硬要用簡單、通俗的話來寫,很容易失去精確性。
    • 中性觀點 - 在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 不會大幅變更 - 多大的變更才算數,這個我也不太清楚,可以看看以前優良條目評選的案例,計算一下那些入選的條目在評選期間平均變更了多少,因大幅變更而落選的條目又變更了多少。具體的數字可以再慢慢討論。
    • 符合可供查證的要求 - 注意「可供查證」和「列明來源」的意思是不同的,「可供查證」只要求「能夠找到引證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列明來源」的意思是在條目中列出這些來源。對於優良條目的標準來說,我認為所有內容都必須可供查證;但不一定要在條目中列出所有來源,只有那些引言、統計數據、被質疑的內容,以及可能被質疑的內容需要明確列出來源;那些大家都知道的、肯定是正確的、不會有人懷疑的內容不加來源也沒關係。--Symplectopedia留言2012年5月15日 (二) 19:15 (UTC)

我覺得不妨在維持現有評審方式的基礎上,先將評審頁合併。--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5月21日 (一) 22:55 (UTC)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

那就是評選的期限。目前大家只着重於討論評選的方式和制度,對評選的期限絲毫沒有提及。其實評選期限也很重要,期限不應定得太死,應該視情況而變化,否則很容易導致完全達標的條目無法入選,有很多毛病的條目反而入選優良/特色條目。比如以下情況:

  1. 第一種情況,有可能條目寫得很好,但條目的主題過於冷門,大家都不了解,不敢貿然投票,導致投票人數過少,條目落選。這種情況應該把投票期限延長;
  2. 第二種情況,優良條目評選快結束時,有六張支持票,正好足夠,結果就在最後一分鐘,突然有人因為一個很小的毛病而投了反對票,導致條目落選。這種情況也應該把投票期限延長,讓條目的編者能夠有時間改正這個小毛病;
  3. 第三種情況,條目評選開始時,有一個人指出了幾個不太嚴重的小毛病,投了反對票,但這些毛病馬上被修正。之後就再也沒有人發現新的毛病,有六個人投了支持票,但原來投反對票的那個人沒有劃掉他的反對票,導致條目落選。這種情況也應該把投票期限延長,因為之後還可能有更多用戶投支持票;
  4. 第四種情況,條目評選結束前兩天,有十張支持票,這時有人指出大量錯誤,投了一張反對票。在最後的兩天裡,錯誤沒有改善,又有一個人投了反對票,也有兩個人因此劃掉了支持票。但已經來不及了,這時支持票仍然有八張,反對票有兩張,條目仍然入選。這種情況也應該把投票期限延長,因為之後還可能有更多用戶投反對票以及劃掉支持票。--Symplectopedia留言2012年5月15日 (二) 20:15 (UTC)
您這個想法很好,只是這麼延長時間估計有的吵了。冷門條目情況,基本上非常少見,而且如何知道它是冷門呢?即使傳統百科全書的編寫,寫條目的一般都是專家,但審條目的編輯一般多是門外漢,但這也並不影響百科全書的質量,甚至會讓百科全書的質量更好。您說的其他幾個情況,基本都是處於臨界狀態的情況,依賴這種情況並不多見,甚為罕見,二來既然是臨界狀態,那還是說明條目可能存在一些問題,導致一些人沒有投票,才處於臨界狀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6日 (三) 01:53 (UTC)
其實我覺得現在先不要管這些。不是說這些不重要,而是維基社群根本無力一口氣招架那麼多事情。過去幾年改制無疾而終,並非無因。個人認為當下應該分成三個步驟:第一,先討論合併評選與重審,以統一評審過程。第二,若果合併沒有反對,則仔細討論新制下的特色條目、優良條目及特色列表的新準則(就是Cobrachen指出現時標準的模糊之處),這裡應該又花了不少精力。第三,討論改制後的評選流程與方案(亦即暫時書生、Gilgalad、鐵鐵的火大了、Gakmo及我的方案,到時應該又會有其他方案出現)。三項都完成了,才一次過實施。現在一口氣跳到優特條目的評選標準,最後連第一步都做不到,然後恐怕又要拖上一年半載。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06:18 (UTC)
其實我的看法更謹慎:
  1. 合併
    • 通過
      • 其他方面不需要改變 ->直接合併
      • 其他方面需要改變 ->繼續到下一步
    • 未通過:結束討論,以後再說
  2. 如果合併涉及到評選流程與計票, 討論評選流程與計票
    • 通過 ->執行合併+實施新評選流程
    • 不通過 ->結束討論
  3. 評選標準
    • 通過 ->執行新標準
    • 不通過 ->結束討論

評選標準不影響合併和評選流程的執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6日 (三) 06:54 (UTC)

不過話說回來,怎麼才能讓合理意見被無視?比如評FA,一個偏冷專業類條目引用了幾個不可靠來源,然後另一位專業人士因此而反對,其他人可能又不熟悉,只看ref多就支持,而條目編寫者又不去修改,條目最後10:1 Pass。所以有沒有辦法提升這種意見的權重?(只是舉個例子,重點是第一句)--鐵鐵的火大了大海啊你四條腿駿馬啊你全是水。) 2012年5月16日 (三) 14:13 (UTC)
不可能。首先維基百科本身就是任何人都可以編寫的,除非像新浪微博那樣搞加V,否則如何知道他是某方面的專業人士。其次,所謂專業人士,也得看怎麼看,現在的專業領域越分越細,搞IT的未必懂得如何修電腦,搞天文的未必知道天上的星座是什麼,在外行看來可能以為是這個領域的專業人士,但在行內或許已經是隔行如隔山了。最後,不懂,不熟悉有時也是優勢,或許能看到專業人士看不出的問題,尤其是在可讀性、跨領域等方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16日 (三) 17:25 (UTC)

關於條目評選的提議

本人在維基百科有一段時間,在這期間維基百科經歷過條目評選的改革,包括優良條目的統一評選(候選/重審)。以下是本人對條目評選制度的一些改革提議,歡迎各位前來發表意見。--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3:37 (UTC)

新條目推薦候選

  1. 在下認為新條目推薦候選的現有制度可行,只是,我建議提名人應在提名時補充說明,理想是{{DYKEntry}}(以及{{DYKEntry/archive}})模板新增說明參數,並規定為必填。提名人應當說明條目屬於創建還是擴充、擴充了多少、圖片屬於什麼版權、為何提名以及各個特殊情況(如多人協作、重寫侵權條目)等等。
  2. 另外,我也建議{{DYKEntry}}模板添加圖片題注參數,即將鼠標移到圖片時,彈出式提示框所顯示的文字。可參考英文推薦模板的caption參數。
  3. 最後,我建議除了一問一薦之外,上首頁的問題允許一問多薦,就是在一個問題中推薦多個條目。相關討論請見維基百科:投票/新條目一問多薦的相關問題。我的建議是一併投票,要上首頁全部上,不上就全都不上。一個例子是此推薦候選

--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3:37 (UTC)

後續建議:可多加個參數說明是擴充還是創建等資訊並規定必填,說明參數則設為選填。--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10日 (一) 11:24 (UTC)

新條目推薦候選/意見區

請在此處留言時,不要只是{{支持}}或{{反對}};請說明以上哪個觀點/建議可行,不同意哪個觀點/建議,以及其他相關改善建議或個人意見/替代方案。
(!)意見,第1,2點我沒有意見。但第3點,一問多薦的話,如果兩個條目都沒問題或者兩個都有問題還好辦,但是如果是一個沒問題但另一個有問題,就要連累沒問題的那個條目也不能上首頁,似乎不太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3月8日 (六) 15:42 (UTC)
街燈電箱150號:按照您的意見,我的解決建議是:目前好像機器人有幫忙計票,可改為只有管理員可以這麼做。Template:DYKEntry新加author2、article2等參數以及其相應result和hash參數,每個條目有多少票數由管理員計算並更新,社群投票時註明支持哪個條目,反對哪個條目。(總之,這種投票制就有很多問題…)--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7:04 (UTC)
縱使我本來很支持一問多薦,但是看回多年前的討論,技術問題似乎沒這麼簡單,比如說推薦的提問必須要兩個條目都能夠通過才合邏輯的時候,若果其中一個不通過而造成提問崩潰的話,就算分開來投票也不能完全解決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3月8日 (六) 17:27 (UTC)
其實「不上就全都不上」能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大家似乎覺得這對沒問題的條目不公平……--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10日 (一) 11:24 (UTC)
是的。所以我的看法是第一點就照您後續補充的來執行(圖片屬於什麼版權可能也需要),第二點可執行,第三點先暫緩不執行。Simon951434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12:31 (UTC)
第二點我好像誤會了,不過應該還是可執行。話說這點令我想起首頁圖片的浮動文字的問題。Simon951434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16:45 (UTC)
另外,「圖片屬於什麼版權」應該不需要,因為不合版權要求的圖片會即時被摘除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3月12日 (三) 13:31 (UTC)
為何提名這也應該不必要吧?-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3月16日 (日) 13:03 (UTC)
十四任博士:我只是說可補充說明,要不要寫還是要寫什麼都是提名人決定。--HYH.124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13:31 (UTC)

新條目推薦候選/結論

優良條目評選、特色條目評選、特色列表評選

  1. 當今特色條目評選/特色列表評選規定:提名者在提名的同時需要明確的表明{{yesFA}}/{{yesFL}}(符合特色條目/列表標準)或{{noFA}}/{{noFL}}(不符合特色條目/列表標準),並註明理由,如果提名者沒表明立場或沒註明理由,該提名都會被視為無效。很可惜地,某些提名人如劉嘉非常偏心,只在提名候選的條目投票,不在提名重審時投票,我們卻無可奈何。我建議{{Preload FAN/auto}}以及{{Preload FLN/auto}}模板的投票區自動生成投票,同時評選頁面可多增「提交新的候選提名」和「提交新的重選提名」按鈕,就像維基百科:優良條目評選一樣。
  2. 優特條目/列表評選可維持現有投票期(即GAN一星期,FAC、FLC兩星期)。雖很多條目本應該符合標準,但因為票數不足而落選。因此,我建議評選不使用計票制;投票結束後,由一名執行存檔的自動確認用戶根據共識判斷,詳情如下:
    1. 如果是候選,若有用戶投下「不符合」票,而問題未解決,則以落選處理。
    2. 若說明的理由無理、不成立或不是當今標準所規定,則置之不理。理由需根據標準提出。
    3. 根據當前情況,如果有提名人無理提出重審,而「符合」票不足的話或是沒有的話,資格就會被撤銷,這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我在FAC提出的重審有時候只有我的留言,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建議不管是候選還是重審,如果除了提名人的票,什麼票也沒有,則自動延長討論7天。
    4. 如果執行存檔的自動確認用戶無法判斷共識(指無共識),則以落選論。
    5. 如果提名只有提名人票還有不合理票,也是自動延長討論7天。
    (會建議這點是因為有些管理員及其他用戶並沒有根據標準而是以個人觀點投票)
  3. 評選時,如果某位用戶投票時說明的「理由」是「辛苦了」或「提名人寫了很多特色條目」或「回復某人的話」或「我就不喜歡這個條目」這類垃圾理由,則當成廢票處理。

--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3:37 (UTC)

GAN、FAC、FLC/意見區

請在此處留言時,不要只是{{支持}}或{{反對}};請說明以上哪個觀點/建議可行,不同意哪個觀點/建議,以及其他相關改善建議或個人意見/替代方案。
如何判斷「無理、不成立或不是當今標準所規定」?烏拉跨氪 2014年3月8日 (六) 15:56 (UTC)
用戶:烏拉跨氪:比如一些人(我不想列舉)在FAC投「不符合」票,理由是「大量綠鏈」。--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6:40 (UTC)
這種理由的不合理之處是什麼呢。這種不合理必須有一個確定的範疇,否則這將是這個草案最容易出現爭議的地方。烏拉跨氪 2014年3月8日 (六) 16:50 (UTC)
不合理是因為不是特色條目標準所列出的。其實仔細看的話,我最主要的提議是:條目評選不要使用計票制。若是根據共識判斷,那麼那些不是標準所規定的以及遵從各個指引如格式手冊、版面指南,根本不需要理會,反而當前的計票制卻把這類理由算在內。--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7:17 (UTC)
意見制很依賴方針支持,中文維基目前行不通。投票制德語、俄語搞的也都不錯,中文的關鍵問題是 1.想辦法讓大家願意review條目,而不是扔一個一句話的反對理由; 2.想辦法(用制度,當然最好是自覺)消減水票,免得review的價值和水票等效。--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3月8日 (六) 16:06 (UTC)
鐵鐵的火大了:「水票」是什麼?「消減水票」是什麼?可以說白一點嗎?--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6:39 (UTC)
沒看條目就投支持票的,或者拖完滾動條就投支持票的。--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3月8日 (六) 16:42 (UTC)
如果頁面存廢討論行得通,不見得條目評選行不通。至於人家仍一句話的反對理由我沒辦法,因為在本地,條目評選不是互助客棧。既然本地維基人這麼喜歡投票,那就保留投票制,但不要採用計票制。--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6:54 (UTC)
不不不,我不是說要禁止一句話的意見,而是說設法讓大家提意見的時候,儘可能的將全部發現的意見提出來。FA/GA標籤是自我參照,本身目的應該是通過評選改進條目,我是希望方式有能做到這點,但是中文維基目前的評審氛圍做不到。--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3月8日 (六) 17:03 (UTC)
我明白您的意思。可惜目前本地的社群不習慣認真評選條目,這關係到評審時的態度。--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7:08 (UTC)
德語維基百科的GAN有這條:「Enthält ein Artikel einen gravierenden Fehler, ist er unabhängig vom Abstimmungsergebnis nicht lesenswert.」由於我看不懂,便拿去「谷歌翻譯」,不知道意思是不是,如果條目質量太低,就不考慮提名?--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8日 (六) 17:24 (UTC)
德語翻譯:「如果條目有嚴重錯誤(問題),那麼無論投票結果如何,條目也不屑一顧。」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3月9日 (日) 07:30 (UTC)

首先,希望大家同意GAN、FAN、FLN有以下問題:

  1. 部份條目因過期總投票人數不夠而落選,且無人對條目提出有用的意見。
  2. 所謂「評審」實為草草瀏覽,無論正反票都基本上沒有給出有建設性的原因。
  3. 條目含有錯誤或問題,就馬上等於一個反對票,而不是靠評審期間共同改善、探討這些問題。

我認為完全取消計票制會降低參與評審的動力,使條目更容易草草地被通過GA、FA、FL。最根本的問題是參與評審的人數不夠,我們應討論如何鼓勵大家去做評審。是否可以好像DYK用戶頁通知一樣,設立一個「我曾評審過的條目」計數?同時一些明確無用的理由需清晰地在頁頂列明禁止,如「很好」、「辛苦了」等等,用模板框住,機械人把它當作廢票不計。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3月9日 (日) 07:43 (UTC)

  • 插個話,黃居士有提到有些人沒寫投票理由;在現在GA評選剛改制,Template:yesGATemplate:noGA還沒大量使用或被存檔時,我有個小建議就是可否改這兩個模板,讓它加上一個理由參數,也就是要使用這個模板變成{{yesGA|我覺得XXYY,所以支持。}}類似這樣,沒填的就會自動出現錯誤,這樣應該能減少投沒理由的票吧?更甚者,如果可以像英文wiki那樣根據GA方針各指引一個一個沈,甚至可以把模板改成需要六個參數,投票者要根據WP:優良條目標準的六個方針對六個參數寫理由,不過這個比較算遠期目標啦...--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3月9日 (日) 19:28 (UTC)
不知道其他語言,至少中文版因投票不足落選常常不是真的沒幾個人參與,而是有些人覺得反正這個條目肯定評不上,就不投了;或者覺得評不評的上都沒什麼意見也就不投了;或者覺得整個條目評選當中(不是指具體某條目的評選)水票太多,即使支持該條目也不投(反正水軍也能搞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3月10日 (一) 01:50 (UTC)
如果看當前流形的優良條目評選(重審)的話,就看得到一個典型的水票,沒看條目就亂投或是盲目跟從。--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10日 (一) 11:40 (UTC)

建議取消限時投票制,採逐點逐項實質理據審查制。--❦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0日 (一) 08:56 (UTC)

補充本人在英文一GA討論過程為例en:Talk:Chinese_Rites_controversy。--❦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0日 (一) 08:59 (UTC)

建議若評選時皆為支持票或反對票,但因票數不足不能通過,能再延長個2、3天。可能甚至7天也不為過。-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3月10日 (一) 11:57 (UTC)

七天本身就不合適,碰到100 k的長條目很多時候都看不完,如果不能不限時,不如改成20天期限。強制6個人也沒必要,兩三個領域內活躍用戶的認真評審效果就已經很好,強制要求6張票,只能是逼着對領域不熟悉的編輯去「水」。--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3月10日 (一) 14:09 (UTC)
贊成延長期限,但反對減少支持票數,因為以何種標準判斷哪些是領域內活躍用戶本身就容易引起爭議--Ws227留言2014年3月10日 (一) 19:54 (UTC)

投票基本上是每位確認用戶的權利(票票等值),也就無所謂好意見或者不好的意見。況且如果對象是一個頗有爭議的條目,當正反雙方都僵持不下時,怎麼可能達成所謂的「共識」。個人認為除了開放給確認用戶投票外,是否考慮系統發放選票給中文維基的管理員,因為他們是站內最活耀的一群,對於評選的標準理應最清楚才是。但為了避免管理員都不投票(無論投贊成或中立或反對票),可以系統訂定每位管理員各自的投票率必須維持在50%(含以上),比如說A管理員本周收到5張選票,他就可以選擇為其中3個條目投票,這樣投票率為60%。當幾個月後,A管理員累積收到150張選票,而他也曾替其中的120個條目做過評選,這樣投票率為80%;換言之,如果A管理員接下來又收到90張選票,A管理員即使不替這90個條目做評選,累積的投票率依然可維持在50%。當然,投票率要限定多少或比如說未達標準系統會自動停權(或其他處理方式)之類,這些都是可以再另做討論。如果說管理員們每周投幾張票效力一下不致造成很重的壓力,那麼以上所有的問題(甚至包括執勤率和辦事效率)都一併解決了。--Choufanging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07:38 (UTC)

  1. 我重審FA時不投不符合標準的票,主要是這兩個原因:1、系統沒有自動生成,我懶,而且要是人家改善了我提出的問題,但還沒到那種我覺得可以支持的程度,那還要劃票,麻煩,我還是懶;2、重審只是手段,人家就是拼命改善,也未必有足夠的人支持,我再加一票抵消,就更困難了。基本上,只要我覺得基本與優良條目差不了太遠,就不會提重審,雖然從數量上我是提了不少。
  2. 我覺得樓主提這個,順序上有問題,因為要這麼做,根本上必須要先明確標準,而不是先提議取消投票制。此外,英文GA的review說起來是自動確認用戶,但實際上是存在GA reviewer的,並不是隨便一個不了解這個主題的人來review也算數。中文沒有reviewer,即使有,也遠遠不夠。以最近我經常寫的氣象類為例,中文真的能找出幾個用戶來review其中的氣象歷史章節,總不能叫我自己來review自己提名的條目吧?我贊成小鐵的意見,即沒有人提出問題就通過,有一個人提且合理,那麼支持者再多也不能通過。唯一的問題只是:某一個人提的意見到底合理不合理,誰說了算?特別是一些高度專業化,或是存在主觀判斷性質(比如什麼不中立、不通順之類)的意見。review一個條目需要很長的時間,實在無法強求。現在管理員比以前懶了,我記得自己大半年提名條目時,還有一堆管理員來提意見,現在呢,基本上優良條目評選只有我還在做壞蛋,老是在反對。為啥以前我不做現在做,就是因為管理員不做了……但反過來,我也不知道除了自己,到底還有多少人會仔細看條目再評審。連我經常也只能看個首段,拖滾動條看看參考。說來說去,根本的問題還是中文維基人太少,投票制反而看起來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某個明顯不行的條目如果提名到FA,我一般也不用去反對,因為那裡多少有幾個人反對,優良就不一樣了。所以我覺得應該明確一下條目評選標準,是否允許綠鏈啦,參注是否能混雜啦等等。另外,我還提議對於明顯與標準、規則有衝突的條目,可以以提名無效直接存檔的形式處理(就像我之前處理了鄂州市魯迅的優良條目候選一樣),這其中主要是指:1、確認侵權的;2、全文無來源的;3、條目提名時存在的來源請求達到複數的……這些也都可以在評選規則中說明。在基本的規則都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取消投票制使用評審制,等於點火柴去看汽車的油箱裡到底還有沒有汽油。--劉嘉留言2014年3月11日 (二) 04:23 (UTC)
    你知道嗎?最近在條目評選我比較少投票了,因為之前投的有90%是拖完滾動條就投票。而仔細看的時候,想看漏洞,有時條目太長,就往別的洞鑽,提一些不相關或自己可以動手的意見。現在我寧願看到問題自己動手,因為這樣投支持票或反對票,到頭來有問題的條目也能入選,沒有問題的條目卻落選。--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11日 (二) 13:51 (UTC)
    再說「即沒有人提出問題就通過,有一個人提且合理,那麼支持者再多也不能通過。」就不是投票制了。頁面存廢討論為何能成功?有些討論結果甚至是管理員決定的。--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2014年3月11日 (二) 13:58 (UTC)
    把決定權留給管理員是很無奈的做法。vfd中管理員只要判斷符不符合最低標準、有沒有方針就行,但ga和fa交給管理員,那麼可說是外行管內行,不可以的。Bluedeck 2014年3月19日 (三) 15:22 (UTC)

GAN、FAC、FLC/結論

總結

提議:合併特色條目與優良條目評選

我們不時會看到,有些條目因為其到底應該是優良條目還是特色條目起紛爭,也有條目評選濫投票的情況。再加上維基百科的首頁也出現特色條目登上優良條目一欄,讓讀者「反覆賞閱」的情況。我本身認為,一個條目如果符合特色條目標準,就一定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而且一個條目不能同時進行GAN和FAC,所以如果一個優良條目被提出重審,同一個優良條目被提名晉升特色條目,這也是件麻煩事。為了簡化程序,而且讓社群投票一目了然,是特色就投特色,是優良就投優良,本人在此提出合併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的評選的方案,也提議合併後,評審期定為30天,同時也提出首頁的條目展示相關事宜

HYH.124的原始方案
合併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的評選(即統一評選),改稱類似「條目評選」的評選頁面名稱

本人對於此提議的具體方案如下:

  1. 任何條目,無論當前是優良條目、特色條目或什麼都不是,皆可參加條目評選。(特色列表除外)
  2. 同一個條目不能在距上一次條目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Jarodalien已在上方發起討論,關於此請移步到那裡)
  3. 提名人必須在提名時是自動確認用戶,否則提名無效。
  4. 投票者必須在投票時是自動確認用戶,否則投票無效。
  5. 提名者可以選擇要不要投票,但其投下的票也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6. 投票者必須同時投下兩類選票,或者只投下中立票,否則將視為立場不明,投票無效。
    • 兩類投票指:yesGA和noGA,以及yesFA和noFA,必須投下兩個類別的票
    •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者必定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所以投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者,投票無效。
    • 投票者可以投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或者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或者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 投票者可以在投票進行期間改票,也可以改投中立票,但改票前必須劃掉原票。
    • 重複投票或投票不明者,則視為第一組投票成立,後來投下的票無效;中立票也算一組票
    • 沒有寫理由的票無效。
  7.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超過或等於6張,以及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少於8張,其結果為:1、什麼都不是的條目入選優良條目;2、特色條目撤銷特色條目狀態,並入選優良條目;3、優良條目維持優良條目狀態。
  8.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少於6張,以及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少於6張(上面已明確表明投下的那兩種票無效,所以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減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不可能少於0張),其結果為:1、什麼都不是的條目未能入選任何資格;2、優良條目撤銷優良條目狀態,變成什麼都不是;3、特色條目撤銷特色條目狀態,變成什麼都不是。
  9.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超過或等於8張,以及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超過或等於8張(投下yesFA者一定要投下yesGA),其結果為:1、什麼都不是的條目入選特色條目;2、優良條目喪失優良條目資格,入選特色條目;3、特色條目維持特色條目狀態。

(※)注意:以上所述的{{yesGA}}和{{yesFA}}票數是指絕對票,yes和no一對一抵消。

評審期定為30天

之所以會提議30天,有以下種種原因:

  • 條目評選無論一周或兩周,自認為時間緊迫,將鼓勵他人沒看條目就投,或瞄一下就投。
  • 有心認真評選的人可能沒來得及提出有用意見。
  • 這樣可以解決同行評審沒人管,但卻在條目評選頻頻落選的情況,因為有關人士需要時間解決評審者提出的問題或個人意見,也要時間對條目進行潤色。
  • 「寧缺勿濫」,所以條目速速入選,導致品質差卻不再提出重新評選,這是值得探討的。
  • 在「重新評選」(即提名者提出對當前是優良或特色條目的重新評選)下,有關人士、主編或有心人有機會和時間改善情況,而不是這樣降低條目的GA或FA資格,同時如果GA被提出重新評選,但有關人士改善後若認為符合FA標準,投票者也不用大費周章,等一個月再一個月再一個月,可以直接表決。
  • 新入選優良條目或特色條目者都是要上首頁的,所以30天的時間非常充足,可以減少或避免人情支持票報復反對票,也不會錯過好的條目。
首頁的條目展示相關事宜

中文維基百科有這麼多不同等級、質量的條目,私以為絕對不能因為什麼人情支持票或什麼條目質量差,但重新評審獲得保留其資格而在首頁再次炫耀的情況。首頁應該是讓讀者耳目一新的條目,或者被貶為什麼都不是後,經努力重新符合資格才可以上首頁的條目。同時上面也提到特色條目登上優良條目一欄的問題。本人對此有三個具體方案:

方案一:複雜程序

  1.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什麼都不是,而入選優良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
  2.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什麼都不是,而入選特色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
  3.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是特色條目,而結果為撤銷特色條目狀態,併入選優良條目,處理為:如果條目正在「等候」上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則立即從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裡剔除。這樣的條目不能符合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
  4.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是特色條目,而結果為撤銷特色條目狀態,成為什麼都不是,處理為:如果條目正在「等候」上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則立即從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裡剔除
  5.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是優良條目,而結果為喪失優良條目資格,入選特色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然而,如果條目正在「等候」上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則立即從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裡剔除
  6. 如果條目在提名時是優良條目,而結果為撤銷優良條目狀態,成為什麼都不是,處理為:如果條目正在「等候」上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則立即從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裡剔除

方案二:簡化程序

  1. 如果結果為成為或維持特色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
  2. 如果結果為成為或維持優良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

方案三:按照現有程序

  1. 如果結果為成為特色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特色條目一欄的展示
  2. 如果結果為成為優良條目,則可以符合首頁的優良條目一欄的展示

歡迎對本人的方案提出意見、質疑或其他替代方案。有些措辭可能不對或不明,我也可能漏掉一些要點。--HYH.124留言2015年6月1日 (一) 09:48 (UTC)

以前討論過類似方案,見User:Shizhao/條目評選2(包括了特色列表),比這個簡單一些,可以參照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日 (二) 01:44 (UTC)

計票還是比較好吧,2/3不太好(如果不是超過而是等於呢),而且跟「未達特色」比起來,我提出的GA和FA都必須投,這樣也比較容易統計。我是認為特色列表不應該跟GA和FA一起選,因為其遵循的標準完全跟優良/特色條目標準不同。我的提議是複雜了些,不過也可以簡化一下,比如統一GA和FA都需要8票,不用6票,另外兩周我覺得太短了。比起德文版的所謂有爭議的「共識」(不太符合中文版環境),我還是覺得計票是中文版目前為止儘量公平、不引發爭端的辦法。沒人投票或少人、多人投票,2/3也非常不好,因為條目評選不應該盲目地按照所謂的共識。歡迎討論。--HYH.124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03:16 (UTC)
其實我的這個方案更簡單,也符合中文版目前狀況。而且2/3形成共識要比簡單投票互相抵消更好(比如20票特色,12票非特色,不過和我的方案也就是兩票之差),或者可以要求最少8個有效票或6個有效票(雖然我認為這個完全沒必要)。GA和FA都必須投太過複雜,每人只一個投票選項更為簡單。另外,也可以設定一個條件,比如已經有8票特色,而沒有優良票或反對票的話,則直接入選特色,不需要繼續投票下去(優良同理)。而把特色列表放進來,是因為有時某個條目到底應該算列表還是不算列表也可能有爭議,那麼還不如一併解決好了。條目評選為何不能有共識?無法理解。而且也無法理解避免爭端的想法。投票時間我沒意見,2周或1個月都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日 (二) 09:18 (UTC)
那就先讓大家看看您的方案是否行得通吧,只是您提供的共識或可以簡化,讓大多數人都容易懂。我還是傾向不認同您提出的,因為如果是「重新評選」的話,如果沒人投票的話算不算「無共識」?無共識的話是要「未能入選」還是「維持優良/特色狀態」?如果是前者,未免太過分了,如果是後者,那當初還要廢除重審幹嘛?畢竟本站的重審機制已經廢除,所以您提出的投票方式以及所謂的共識的確會引發太多的爭議,因為現有的爭議(沒人投票的重選提名算落選)。如果是「新評選」,而只有提名人一個人投票,那這個條目算不算「通過2/3」的所謂共識?(一個人投票,實際上已經是100%,超過2/3了)明顯不是,因為互助客棧的共識也不是這樣的。而且「不需要繼續投票下去」這不好,我提議條目評選30天的用意是讓大家不要盲目投票,而是認真評選,而且主編也能來得及進行改善。GA和FA一起投是為了「程序化」,同時投票透明化、無爭議,所謂的「優良中立」然後投「未達特色」(符合就是符合,如果不知道是否符合就不應該投,否則算是新手擾亂投票程序),那豈不是比「只投中立」的人還神嗎?投票是為了表明立場。如果要照您的方案,那就需要區隔「新評選」和「重選」,因為如果提名人一個人覺得應該撤銷,然後沒有其他意見,豈不是遠遠超過2/3(實際上是3/3)。--HYH.124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09:48 (UTC)
補上一點,如果投票的人都是主編或者提名人,按照所謂的共識,是不是已經符合超過2/3的規定?所以我不同意您的方案。中途結束評選也不好,把「重審機制找回來」也不好(除非社群同意恢復重審機制)。--HYH.124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09:51 (UTC)

我這裏先回到User:HYH.124的方案來討論。同時投兩種票難免會讓人感覺太煩,其實我覺得還可以再簡化為這樣的三種票:

  • a =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認為是一個特色條目)
  • b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如認為是一個優良但不是特色條目)
  • c = (×)不符合優良特色標準 (如認為甚麼都不是)

當投票結束時,如果 a-(b+c)≥8 和 a÷(a+b+c)≥2/3 ,改為特色條目,處理程序到此為止。否則,如果 (a+b)-c≥6 ,改為優良條目,否則改為甚麼都不是。

至於評審期,就個人感觀而言,10天其實已經夠長,所以用兩週我覺得就可以了,30天太久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6月2日 (二) 10:22 (UTC)

我的方案里說了,最少10張有效票(但的確不嚴謹。按照目前的社群習慣,重選很可能很多人不投,造成的確有問題,但不夠有效票數的情況)。「未達特色」是有原因的,例如我認為一個條目肯定不符合特色的標準,但是否符合優良我心裡沒譜(換做現在方式就是如果選特色我投反對,如果選優良我投中立),這種情況下,如果要強行表態,是否強人所難呢?如果不讓如此表態,也並不合適吧?另外,「不需要繼續投票下去」是應對只有贊成,沒有反對或其他意見的情況,在這種時候,比如8票都贊成,沒有任何其他意見,那麼可以說明這個條目已經非常好,沒有必要浪費這麼長時間。當然,如果擔心灌票的話,那麼這一條建議就算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日 (二) 14:50 (UTC)
不會「強人所難」吧?現在不也可以不投票,只說{{意見}}嗎?--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5:03 (UTC)
( ✓ )同意街燈兄的這個主意,把票簡單地分為三類,一目了然。不過,我有一個(!)意見:諸位是要把GA評選和FA評選合併嗎?這樣是否會太混亂?是否可以仍然保持區域分開,但允許投票者「隨機應變」,在GA區看到好的就直接頂FA,在FA區看到不太好的就直接「看空」為GA?——我的考慮假設是,大多數條目都是原來那樣「正常的」被提名(亂提名、兩邊提名除外),所以大多數評選並不會跨區。
我還有一個(?)疑問,就是能否實現「一屏多版」?我意思是像客棧這樣,可以點擊主頁面,同時調取條目探討、方針、其他、消息等多個子頁面(其實不一定是主頁面吧)。如果可以的話,那是否可以在GA、FA區之外,專門設立一個重審區?我不是要走回原來的老路,我意思是 GAR/FAR/GA升FA 放在一起,因為這三者都是在條目已經是G/F的情況下評選,和新鮮條目的情況其實不一樣,這三者(細分的話可能是多者)都適合採用諸位所說的「複雜」的方案。
好了我說完了。 --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5:03 (UTC)
(為了避免插話混亂,我就接在我之前的留言下面吧)@HYH.124Cdip150二位對票數、票種的討論十分深入,👍 一個。但是本人比較關心的是在二位的方案中,GA-FA評選(N+R)的頁面會是什麼樣的呢?會以現在的Wikipedia:條目評選為模範來進行簡單分區嗎?或者採用== 二级目录 ==進行分區?可以把新條目(N)和重審條目(R)分開來嗎?個人覺得這個細節很重要,關係到投票者的效率和準確性;畢竟N是N,R是R,投票「觀眾」的思想準備和眼光態度都會不一樣吧。也見我樓上的留言。--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20:53 (UTC)
我想這要取決於新審和重審的決定評選結果之程序最終是否一樣。如果一樣,不分區;如果不同,則分區。--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6月4日 (四) 11:09 (UTC)
@SzMithrandir除非恢復重審機制,否則條目評選都不應該分區。--HYH.124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15:30 (UTC)
HYH.124的長篇討論

好,那我來發表一下意見。其實我現在認為經User:Cdip150簡化的方案和User:Shizhao的方案都是很不錯的,其中Shizhao的條目評選方案,至少10張有效票來決定條目是可以成為特色條目、優良條目、特色列表或未達標。不過考慮到重選的問題,我建議在(經Cdip150簡化)我的方案以及Shizhao的方案都加入一條規定:凡總有效票數未達某指定票數(經Cdip150簡化的方案可以是6張,Shizhao的方案可以是10張),那麼其原有的質量資格(即提名時是優良條目、特色條目或特色列表),則不得撤銷其優良或特色條目/列表資格,這樣未達某指定票數的評選結果應該定為「無共識」,而其原有資格則保留。如果超過或達到指定票數,則按照共識讓條目成為特色條目、特色列表、優良條目或未達標(未達標的條目如果原本擁有資格,則按照共識撤銷其資格)。目前特色失敗又選優良,亂七八糟的,所以這次我提出評選統一,是為了方便大家達成共識,不需要多邊跑來跑去,未免「累壞自己」。

無論我的方案(經Cdip150簡化、GA和FA的評選合併)還是Shizhao的方案(GA、FA、FL的評選一起選,這樣一些條目到底應該選FL還是GA/FA可以直接決定)。不過,考慮到不能完全按照外語版(其實我根本看不懂德文),我在此對Shizhao的方案提出替代改良方案,如果Shizhao同意的話,則他的方案就可以按照在下提出的以下建議:


我對Shizhao的方案的建議

提名程序
  1. 提名人必須是自動確認用戶,否則提名無效;
  2. 提名前應該仔細審閱要提名的條目,確認條目是否符合GA、FA或FL標準,看條目是否需要降低、晉升、給予或撤銷GA、FA或FL等資格;
  3. 同一個條目不能在距上一次條目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提名無效;
  4. 不能重複提名正在進行條目評選投票的條目,也不能提名正在進行同行評審的條目,否則提名無效;
  5. 存在侵權內容的條目提名無效;
  6. 應該在要提名的條目放置(類似{{条目评选}})的模板,通知關注條目者;
  7. 如果提名人不是主編,建議提名人查看條目修訂歷史或對話頁,並在主要貢獻者的用戶討論頁上告知,好讓條目能在評選期間為條目潤色或進行改善。
評審程序
  1. (評審時間不確定,大家可以討論,可以兩周、30天,什麼都行)
  2. 社群可以在評審期間提出對條目的改善建議。社群如果符合投票資格,也可以投票,表決是否符合有關條目質量標準。
  3. (投票表決者應該提名開始的時候還是投票的時候是自動確認用戶?到現在我沒得到明確答案,Jarodalien好像說是提名開始的時候,不過我覺得只要是自動確認用戶就可以投票,不用管提名開始時自己還是不是自動確認用戶,不然這樣限制一個目前是自動確認用戶的人,有點不太理想)
  4. 如果投票表決者認為條目符合FA標準,可以投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5. 如果認為符合GA標準但不符合FA標準,可以投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6. 如果認為符合FL標準,可以投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
  7. 如果認為完全不符合GA、FA或FL任何一項的標準,可以投{{未达标}}。
  8. 如果對是否符合任何標準持中立態度,可以投(=)中立
  9. (我認為未達特色是非常模糊的投票,但是如果Shizhao或其他人認為可以,倒是可以加進來)
  10. 除了中立票以外,投下的其他票都必須附上理由,否則投票無效。
  11. 如果要撤回或改變投票,要使用刪除線劃掉原來的票。若重複投票,投下的第一張有效票之後,所投下的其他票無效。
  12. 也可以不投票,僅提供對條目的改進意見。
決定評選結果之程序
  1. 條目的評選提名裡的總票數(中立票除外未達某指定票數(我覺得不一定要是10票,也可以是8票),則視為無共識,直接存檔,條目也不得降低、晉升、給予或撤銷GA、FA或FL等資格。(當然要包括中立票也可以,因為這個規定主要是避免某些「重選」未達指定票數而落選)
  2. 如果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數 ÷ 總有效票數 ≥ (超過或等於,因為如果等於2/3還落選就太嚴謹了) 2/3,處理結果為:特色條目,否則:
  3. 如果(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票數 ÷ 總有效票數 ≥ 2/3,處理結果為:優良條目,否則:
  4. 如果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票數 ÷ 總有效票數 ≥ 2/3,處理結果為:特色列表,否則:
  5. 如果總票數達到指定票數,則處理為未達標,其原有的資格也必須撤銷。如果未達指定票數,則視為無共識,直接存檔,其原有資格也不得撤銷。
存檔程序

(暫且擱下)


我對Shizhao的方案只做出以下主要建議:1、加入評選的最低門檻票數,未達票數則不做任何處理,也不得撤銷其原有GA、FA或FL資格;2、一些小修改/建議。不知道Shizhao意下如何?其實如果要用未達特色這種「優良中立」的票,我想了想,也何嘗不可以,所以我對此無意見,如果覺得可以就加吧。不過我想問,有沒有可能有條目出現即可以成為FA又可以成為FL的情況?應該是沒有吧。GA、FA和FL一起選也是很好的,看大家認為應不應該合併評選,或者應該合併、不應該合併哪些評選,或者需要分拆什麼。歡迎大家繼續討論。--HYH.124留言2015年6月3日 (三) 08:45 (UTC)

反對把特色列表也合併過來,因為列表沒有「優良」這一級(要麼就特色,要麼就沒有),合併過來的話對投票者來說會是一種混淆。
總有效票數應定為不多於6票,定為多於6票會變相提高優良條目所需的純票(這是我反對的),最好不要改動現有的票數標準,優良條目要求較低,單用淨票差有6個yes來計算就好,不用2/3比例那麼嚴格;當然特色條目則應要嚴格,維持現有的淨票差有8個yes和要佔2/3。
為了避免造票,投票資格應為須於投票開始時已成為自動確認用戶。
至於要否設一個「 優良已達,特色未滿」的票,敝沒有意見。(如果採用,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將代表「認為是優良但不確定是否特色」)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6月3日 (三) 10:57 (UTC)

我是覺得,此合併評選的建議不管是不是會獲得通過,最先要解決的是隨便提名而使條目撤銷GA/FA/FL資格的問題。在此建議沒有獲得採納之前,我認為目前來說可以在現有的評選添加以下規則:FA、FL評選若總有效票數(算或不算中立票,下同)不足8張,不得撤銷其原有FA、FL資格;GA評選若總票數不足6張,不得撤銷其原有GA資格;歡迎討論。現在要不要先展開第一輪的表決,看社群是否支持或反對合併任何評選,或持其他意見?--HYH.124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15:30 (UTC)

  • (-)反對,不贊成合併評選。優良和特色條目標準不一,強行合併雖然節省人力,但是這會造成條目評選的單一性,此後將無人對條目進行有意義的評選。維基百科的編輯都是自願參加,如果要照提案者的目標執行,麻煩先成立評選委員會,然後取消所有自動確認用戶的投票權。--俠刀行留言2015年6月10日 (三) 07:40 (UTC)

建議GA、FA和FL的評選對「重新評選」實施最低票數規定

  • 建議GA、FA和FL的評選增加以下規則:
  1. 原本是優良條目若參選優良條目評選,而在評選結束時,總有效票數(是否要包括中立票,歡迎大家討論)未達6票,則視為無共識直接存檔,不得撤銷其原有的優良條目資格。
  2. 原本是特色條目若參選特色條目評選,而在評選結束時,總有效票數(是否要包括中立票,歡迎大家討論)未達8票,則視為無共識直接存檔,不得撤銷其原有的特色條目資格。
  3. 原本是特色列表若參選特色列表評選,而在評選結束時,總有效票數(是否要包括中立票,歡迎大家討論)未達8票,則視為無共識直接存檔,不得撤銷其原有的特色列表資格。
--HYH.124留言2015年6月11日 (四) 07:35 (UTC)
  • (-)反對,還真的以為有區別哦。從此看到重審,編者連改善都可以省了,也不用再到處拉票,什麼都不做就可以「保」住「資格」,太省事省心了,太不會引發爭議了。--7留言2015年6月13日 (六) 15:04 (UTC)
  • 如果使用這個制度會造成,因為投了yes票只會更靠近6/8票,除非有絕對把握到達6/8票時yes-no > 6/8票,不然原本想投yes票的人全都不敢投,因為投了會讓撤銷機率更高;然後造成yes票一票都沒有,然後要撤銷得累積6/8個no票,變相成為一樣要達6/8淨no票才能撤銷的情況。嘛...這個議題根本跟台灣的公投法一樣,目前台灣公投必須投票人數達1/2投票人口並且支持過半才過,但是每次台灣公投都湊不到這麼多人,所以縱然支持過半也無用,被批評「默認沒去投票的都是反對」,但也有人支持認為如果真的支持者眾就應該會去投票超過一半投票人口才對。現下的條目重選也一樣,在默認條目不達標跟默認條目達標之間起爭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6月13日 (六) 15:25 (UTC)
  • 之所以會這麼建議,是因為如果僅一位用戶認為應該撤銷,但其他用戶都沒時間去看這個重選,所以即使認為符合標準,也會因為來不及發表意見而落選。如果入選要生效必須有幾個人投票,那「撤銷資格」生效也是如此。而且我在上面說「是否要包括中立票,歡迎大家討論」,這是因為中立票也算一種表決,所以如果全部的人(6/8人)投中立,那這樣一來也可以撤銷這樣的條目的資格。所以這也就推翻了上面「變相成為一樣要達6/8淨no票才能撤銷」。如果真的不滿意,那「6/8個自動確認用戶前來提名條目那裡留言」也是一個選項。也不是說編者「什麼都不必做」,但如果評選有類似最低票數最低留言人數的規定,就能大大減少這種「因為沒人看,所以就撤銷資格了」。--HYH.124留言2015年6月13日 (六) 16:48 (UTC)
  • 0 yesGA,0 noGA,撤銷,如果連提名者都劃票了也沒有任何noGA跟進還是得撤銷,未免還是有點囧,主編者來吐個槽……--SnowKylinLi|Sn|ΔH2015年6月13日 (六) 19:18 (UTC)
  • 1 yesGA,3 noGA,無共識 → 4 yesGA,3 noGA,撤銷?-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地質專題2015年6月14日 (日) 03:46 (UTC)
  • 提名人其實可以撤回提名,不過我提議的差不多就是和平奮鬥救地球君說的那樣,當然並不一定是一定要yesGA和noGA,我也提供其他選項的提議,比如包括中立票,或者算「留言人數」。--HYH.124留言2015年6月14日 (日) 04:19 (UTC)
    • 可是後者看起來並不會比前者還有共識啊?-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地質專題2015年6月14日 (日) 04:28 (UTC)
    • 就像Liaon98說的,我們現在是評「是否符合標準」,而不是「是否應該撤銷」,而結果的計算是未達指定淨yesGA/FA票則撤銷。但如果很少人投票或者「沒人去管」,那「是否符合標準」這個「共識」就無法達成。如果「3yesGA,3noGA」結果是撤銷,那麼原因則就是「未達6張淨yesGA票」,不過已經湊足6人投票,所以可以肯定有6人參與評選,所以如果「未達指定票數」,那麼結果就是「重新評選不通過」,而不是什麼「保不保住資格的問題」。我認為「重新評選」的意思其實根本就是重新評選,如果「沒人管」的條目直接落選,那麼重新評選方面這樣的條目也應該是「沒人管」,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有「是否符合標準」這樣的結果。--HYH.124留言2015年6月14日 (日) 04:45 (UTC)
  • (+)支持,重選也要有重選的難度,否則乾脆直接按照有效時期撤銷算了。--老陳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1:54 (UTC)

SzMithrandir的精細化計票方案

這個事情,說白了是為了防止屠殺老一批GA/FA。若是當年的人都不在了,也沒有人為之「辯護」,就任憑這樣手起刀落,竊以為並不是很好的典範。—— 不過,有可能我多慮了。因為如果以後把N和R放在一起,條目都一起看的話,「瀏覽量」上去了,投票積極性也許會提高。—— 總之,方針中加入一些(類似tenure一樣的)對老GA/FA的保護措施,並無大礙。樓上說的計票方式,可能沒有精心設計過,因而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以老GA(GAR)為例,(&)建議

  1. 如果只有提名人noGA票,則無論如何都不應delist,無共識,單口相聲;
  2. 同理可想,如果只有2票noGA,也不應當delist;或者可以改為「只需2票yesGA即可抵消」
  3. 總noGA數達到3票,開始「有可能」delist——yesGA在數量上必須壓過noGA才能保住(建議4票,大家可以商榷);
  4. 如果noGA有4票,則yesGA必須達到7票待議
  5. 如果noGA達到5票或以上,則yesGA必須(一)「淨勝球」5票以上且(二)占總票數的2/3(66%)以上——此處總數應當不算中立票。
【補充】FAR的話,仍然是3票no開始發起,但是票數range變大。具體方案我會稍後補充——不過如果樓上另一個關於合併評審區的方案通過,這個就需要跟FA-GA聯投規則協調一下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18:59 (UTC)

現在補充如下:

  1. 如果只有提名人noFA票,則無論如何都不應delist,無共識,單口相聲;
  2. 同理可想,如果只有2票noFA,也不應當delist;或者可以改為「只需2票yesGA即可抵消」
  3. 總noFA數達到3票,開始「有可能」delist——yesFA在數量上必須壓過noFA才能保住(建議4票,大家可以商榷);
  4. 如果noFA有4票,則yesFA必須達到7票待議
  5. 如果noFA有5票,則yesFA必須達到10票待議
  6. 如果noFA有6票,則yesFA必須達到12票待議
  7. 如果noFA達到7票或以上,則yesFA必須(一)「淨勝球」7票以上且(二)占總票數的2/3(66%)以上——此處總數應當不算中立票。

@和平奮鬥救地球HYH.124Temp3600Liaon98:不知這樣是否可以;以及@Jarodalien:閣下是條目評選的「大客戶」,也希望能聽聽你的意見。--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6:36 (UTC)

  • (+)支持,同時從完整性上來看還少了第0點:如果不僅沒有其他noGA票,甚至連提名人都撤銷了noGA票,更無delist之理由。但以現在的制度,這種情況仍然會被delist,且有實際案例。--SnowKylinLi|Sn|ΔH2015年6月15日 (一) 17:45 (UTC)
你ping 6+沒有用,他收不到。另外老GA、FA沒有什麼保護不保護的,不達標準就取消資格而已,我是很支持把一些老GA跟FA撤銷的,畢竟跟現在的標準真的差太多了。當初會通過重審改為重選有一個很大原因也是想要撤銷老GA、FA卻總是票不夠撤銷不了(話說老GA、FA真的比想像中的多,現在常常有老GA、FA重選卻總覺得怎麼還沒撤銷完,一直有新的可以撤銷....)。現在的問題是重選預設條目不達標,導致若是有心人若討厭一個條目每個月都提一次重選,每次重選都得勞師動眾去湊6個yes票,這樣是很奇怪的事情,雖然目前還沒出現這樣的事情就是了。然後我認為一個GA、FA重選應該是先預設它仍符合標準,而提名人「找出」它的問題然後撤銷它,現在卻是可能提名人沒怎麼指出問題(例如之前有段時間某使用者一直用很弱的理由提重選),放在那就撤銷了;當然有些重選是真的有在指出問題,不在此列--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6月15日 (一) 16:49 (UTC)
@Liaon98:所以我才出此細則,根據noGA的數量,一個一個情況討論,以達到既保護老GA又不過度保護的目的 —— 以及這就需要有一點:新評選(N)和重審(R)區分對待,要明確標識是N還是R;是否分區還是分段我不管,我相信排版的問題大家自然會去想。--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21:34 (UTC)
  • (-)反對:漢語維基百科沒有重審,有的只是重新評選,並且是在fa沿用多年後,再推進到ga,而且推進到ga時同樣是壓倒性優勢,沒有任何人反對,這說明在fa運行之下沒有什麼問題。現在noga和nofa票少,只是眾人避免得罪人而已。既然是重新評選,就沒有理由要區別對待,我之前提名通過的條目,也有幾個重審撤銷(相對而言我提名通過的大概還算比較「不老」的吧),同樣包括提名人撤票的,但那又怎麼樣,我不會到任何地方去扮娘炮玻璃心哭着叫媽媽。並且即使退一步講,雖然說起來不應該區別對待,但社群不是這樣做的,但凡看到是重選,絕大多數人的傾向都是只看提名人的理由,而不是對照新的標準,如果其中的不足改了一點點就會馬上投支持票。實際上,提名人的理由,或者他人贊成和反對的理由根本無關緊要,每個人應該獨立看條目,做出自己的判斷。覺得他人某個理由荒唐,也應該在自己看過條目,確信這的確完全符合標準,總以成為現在條目編寫內容和格式上的典範,再投下支持,而不是為了保住一個什麼「資格」去單純地「抵銷」,或是至少應該在所有問題都解決以後再來支持。我反對任何提高重選門檻的建議,要是因此像社群許多人那樣對我懷恨在心的,自然也可以在條目評選中如何如何。英語像蟹狀星雲這樣的條目都撤銷了,這同樣是英語維基傲視群雄的資本;中文的長鬚鯨呢? 很多人,很多很多人說,外國人看到漢語維基的優特太多翻譯的,而且太過「冷門」的條目會笑掉大牙,我覺得他們看到漢語維基百科許多優特、重要條目的品質才會笑掉大牙,就像越南語版的越南條目成為特色,只圖天下人一笑而已。--7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00:57 (UTC)
劉嘉兄,你說的有道理,我不否認。對於中文這樣的「首頁語種」,FA和GA是最起碼的「面子」問題;不去「下手」的話,優特的品質也無從保障,尤其是上古時代的標準與今日相距甚遠。—— 但是,閣下說的,與我的方案並不矛盾。我見過閣下提撤,與你一同投noGA(或noFA)票的不占少數,根據我這種點票,應該也能在該撤的時候達到撤的目的。—— 我去翻一翻「已撤銷的優良條目」Cat吧,找一些投票案例出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20:40 (UTC)
找到了Wikipedia:已撤銷的特色條目,但尚未瀏覽完。就先說超價分子羥醛反應吧,尤其是前者,8yes 2no 就撤?我不客氣點說,提名人並不是很懂這個條目,理由也不像閣下那樣詳盡,只有可憐的一句"來源不足";然後閣下那票有點「為了表達觀點而投票」的意味,也不能令人信服(雖然我相信閣下肯定是看過了條目,覺得的確來源不足才如此投的)。後者相對好一點,畢竟Merphisto也說了,圖有問題。—— 說到這裡我覺得有必要跑題一下:① 這兩個FA條目,在各自的重新評選過程中,完全可以直接接收到GA;這也是為什麼樓上某段有在討論新的(GA/FA)-(N/R)大一統投票機制。② 投票理由,有的實在是無厘頭,拿一些無關緊要的「化學式的圖片都能居中嗎?能無框嗎?」來說事,而且人家改正了以後理也不理,說明你並沒有關注這個條目/這個評選嘛!這樣的人,其投票其意見,還有效嗎?(不過主編本也應當ping一下投票人)--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21:50 (UTC)
你說的投票問題,和這個重審評選與否是沒有相干的。你認為有一些投票無理,但那又怎麼樣,我參評條目評選,遇到過多少亂來的反對票,單是說條目「不重要」,沒用甚至要求刪除的就有幾十次,有一次給20來個(其中絕大多數已經是GA)條目貼關注度模板要求刪除的,還有說條目沒外部連結章節的,沒圖片的,沒信息框的,漢語參考文獻沒有占到半數的,給十多本書或是9個來源的條目掛single source模板的,甚至還有覺得某風暴沒有造成損失這就不行的。這些例子就說明,投票中的理由問題和重審或評選無關,同樣沒有理由「區別」對待。而且事情兩頭說,覺得有些反對票無理,那支持票呢?「抵銷無理反對票」算不算有理?「重要條目」算不算?「支持中文原創」算不算?我同樣舉個不那麼明顯的例子,卡爾·馬克思閣下支持票中的主要理由是長達230KB,這又算不算有效理由,而且退一步講,為什麼這條目會有230KB,如果以同樣的手段,把一本書引用100次只是頁碼不同就在參考文獻中重複列100次,雷德·斯克爾頓理查德·尼克松又會有多長呢?--7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0:53 (UTC)
好吧,我承認我對馬克思有點跟風發糖了;閣下發現的這個(拿ref灌水的)問題,本人的確沒有關注過,慚愧——話說其實Harvard style是最省空間的,中文維基為何不採用呢?過多的(重複調用的)ref name="" tag,並不方便navigate。  我只是對一種票很有意見,那就是主編按照反對理由改正之後卻並不做出回應的。  不過我們不要跑題太遠,還是回到「N/R之辨」吧。--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4:01 (UTC)
@老陳:你的「支持」,是支持我的方案嗎?還是支持最開始那個段落的HYH.124的方案?我剛重新排了版,怕把你的留言歸錯類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18:48 (UTC)
@SzMithrandir:,謝謝通知,兩個方案都支持。--老陳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21:54 (UTC)
  • (=)中立:我來說一下,所謂「無理」的投票應該去提報擾亂或提報社群關注,跟評選制度本身無關,就像劉嘉說的一樣。至於SzMithrandir在上方提出的5項建議,我不甚同意,因為也像劉嘉說的一樣,重新評選一篇有所謂「資格」的條目跟重審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如果關注不足(像FLC一樣,沒人關注的時候提名人隨隨便便什麼條目都可以撤銷,完全不需要社群去看,提名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必須要8張票才能選上,卻什麼都不需要就能撤銷,也太引起爭議了。我起初提出要至少8張有效票才能撤銷,如果不同意的話可以討論。劉嘉說GA的時候有「壓倒性優勢」,我也看過,但誰能保證那那些「沉默」的人當時就有時間去提出意見?就好像DYK的方針這麼快就實施,不就也很快就引發爭議甚至不滿了嗎?而且我也聽劉嘉說當時是因為FA重審需要籌集8張淨支持票才能撤銷,是很困難的,所以合併是為了方便社群。所以即使我們不再重啟重審制度,那現在「重選」也不應該如此草率。--黃居士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04:31 (UTC)
@HYH.124:額,閣下說得有點快,沒看懂閣下是支持本人還是6+。反正呢,我這個方案等於是要有至少三個no票「聯署」,才能發起撤銷,這個我覺得很有必要。其次,我專門設計了逐漸「過渡」的投票門檻,這樣避免了由於一票而發生驟變的情況;而且「最終」當討論+投票熱烈的時候,也就是支持票和反對票都很多的時候,把這種情況在投票上「等同於」新條目評選,也是體現了公平。不知我這樣說是否說清楚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19日 (五) 18:59 (UTC)
我是樓主,所以我當然基本支持實施最低票數限制,至於具體要怎麼樣,你們討論吧,我中立。--黃居士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14:01 (UTC)
  • (-)反對,評選看條目質量,投票數量多少與條目質量無關。相比現行標準未見更優之處,最多只會讓濫票更多,對評選環境沒有正面意義。烏拉跨氪 2015年6月21日 (日) 15:15 (UTC)
@烏拉跨氪:為何會讓濫票更多?--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06:49 (UTC)
因為這是對投票個人的不尊重,過度的貶低個人的投票而抬高集體的投票。而這個個人就會尋求一個與之具有相同觀點的集體來主張自己的觀點。從而在不經意間對拉票,濫投進行了加強。相反,這打壓了個人對條目重審的動機,久而久之,一般用戶為了避免尋求集體投票的麻煩就不再提出重審了。從兩方面看,做最低票數限制,並未達到提高特優條目質量的目的,反而惡化了特優條目重審的環境。一個條目要是質量優秀,就不應該怕重審。即使被移除了,質量要是能達到要求再進行評選上也是非常容易的事。同時,也應該相信參與評選的用戶的決斷力。若只有一個人投撤銷,是否就是由於無人投票引起的,還是該條目在多人瀏覽的情況下就默認其應該被撤銷呢。烏拉跨氪 2015年6月24日 (三) 09:36 (UTC)
@烏拉跨氪:我覺得並不是這樣。提撤的人,一般都有充足的理由,會說好幾點問題;跟票的人也並不缺少。而且我這個方案要求並不高,「三人成虎」就行。反正我覺得「不好意思投no票」的現象/風氣只是暫時的、局部的。也見樓下我對AT的回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4:08 (UTC)
我恰恰覺得「不好意思投no票」的現象/風氣是長期的、普遍的。所以我反對該提案。烏拉跨氪 2015年6月25日 (四) 08:38 (UTC)
@Temp3600:這並不複雜嘛,一共就那麼幾個可能性,窮舉都窮舉出來了,更何況其實1/2票no和「滿票」no都是簡單情況,「掐頭去尾」GA只有345、FA只有34567需要考慮。難道長篇累牘的客棧討論不比幾個數字複雜?--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06:49 (UTC)
  • (!)意見:當初改變制度是因為重審參與人數不足,很多明顯不符規定的條目僅因票數不足而保留優特資格,因此才改以重新評選的制度來篩選這批有問題的優特。實際上,制度成功將大量明顯不符合資格的優特除名,效果斐然,個人認為沒道理棄用這種優秀的制度。另外,現行制度可以有效地限制灌票的問題,假設某優特以灌票的形式當選,在一段時間後可以通過現行的重新評選制度簡單地將條目刷下來,對於維持優特水平有重要作用。而且,由於多數用戶傾向不投反對票,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集齊與當選時相同的票數才能夠否決是不切實際。換個角度,如果社群廣泛認為該篇條目符合資格的話,自然會維持,我們應該做的是增強參與度,而非通過限制,試圖讓一些優特逃過重新評核的風險。有時,先不說內容是否到位,參考不足、格式上已經做得不好的優特可以說是比比皆是,在這種情況下還增加撤銷優特的難度,可謂背道而馳。—AT 2015年6月24日 (三) 11:21 (UTC)
@AT:陳年優特條目的問題,我根據我的一點觀察,覺得被重審並撤銷的優特一般都不止一兩個人投no。而且說實在的,不能只看到撤銷方面的成功,有些條目是有點冤的(見我上面與劉嘉兄的討論,尤其是8yes 2no 的超價分子)—— 樓上老陳的那句話最經典,「重選也要有重選的難度,否則乾脆直接按照有效時期撤銷算了」,閣下想一想,是不是這樣呢?也見樓上我對烏拉的回覆。--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4:08 (UTC)
(+)支持。評選不能為評選而評選,同樣地,重選不能變成「為重選而重選」。自己動手改善比GAR更有價值。--Antigng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4:57 (UTC)
@ATSzMithrandir:如果因為重審參與人數不足而降低重審標準,我覺得這個做法有問題,不是上策,難保沒有嚴重副作用。我們應該想辦法促使更多人士參與重審,例如,假設某條目正被提出重審,我們可以廣泛傳發電子重審通知給所有曾經參與修改這條目的編輯者或參與評選這條目的評審者,讓每一位對這條目有興趣的人士都知道這條目正被提出重審。--老陳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5:21 (UTC)
  • (~)補充:搞笑,條目不符合標準就是不符合標準,還怕什麼撤銷,指責他人不主動改善,那就乾脆取消重審,一旦上的永遠不能下不是更好。有些條目有人改善,有些沒有,先且不論沒改善的,改善了就一定可以符合標準嗎?所謂「讓每一位對這條目有興趣的人士都知道這條目正被提出重審」在投票制之下其實就是拉票嘛,既然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還怕什麼重審呢,連颱風納莉 (2001年)這樣的條目也可以成為GA,還能把GA當成資格?說得好像多大個事兒一樣,真的「冤」一樣,猜怎麼着,我覺得「直接按照有效時期撤銷算了」也比現在提的新要求合理。--7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9:09 (UTC)
我看了一下Nari 2001,感覺並不算差:考慮到台灣是該颱風主要經過之區域,詳細報導台灣受災情況並不算是「地域中心」;模板、表格只是撰寫風格而已,雖然我也認為英文的排版是全維基最漂亮的,但沒必要把排版風格當做硬性標準,尤其這個颱風,英文版很短,搬過來也是「杯水車薪」。—— 而且閣下又提到了拉票,我覺得這個就如同你之前(在DYK)說的「」,有的票真的是「拉」來的嗎?我仔細看了一下15yes 5no 的投票,有大陸人士支持的,有港台人士反對的,尤其是有跟主編關係近的人還投了no。這說明至少在這個案例中,投票機制還是比較健康。6+你不能把「最好的」強行灌輸給所有人,就算所有人都有了英文版的標準和意識,難道就是一件好事嗎?中文維基終歸還是需要自己的東西的,要有不同,要保持多樣化;所有人都去模仿英文的後果很可能是「英雲亦云」,失去了自己編寫的能力 --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5:53 (UTC)
我根本不在乎排版問題,我也不是在說這個條目主編拉了票,因為實際的情況更糟,更加丟人。在我看來這樣一個條目能夠成為GA,說明了在漢語維基百科,哪怕是小小條目或全文無腳註都一樣可以成為GA,只要這是「原創」,和大中華地區有關所以「重要」,所以我也不會去做什麼寫重要條目或是和大中華地區有關的條目這種對我來說不要臉的事。投票機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讓他人不管怎麼樣看條目,怎麼認真的評審都可以讓他人任意抵銷。在我看來,漢語維基百科如果沒有GA和FA,也不會比現在更糟。--7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6:37 (UTC)
...不得不說你這太矯枉過正了,港台同胞的編纂畫風不一樣而已;你非要拿硬核の學術標準去壓制,這簡直等於是禁止很多人參與維基。先不跑題了,等等其他人的意見吧,如果還有其他人的話 所以劉兄你其實是支持peer review的?但我記得你說過「DYK的投票狀況挺良好,只要沒有亂投的就行,『水票』是正常的」啊。所以DYK和優特這兩種東西不是同一個情況麼? --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6日 (五) 06:18 (UTC)
我說的問題不是什麼風格問題,你總要往這方面走,那我也幫不上什麼忙。你說「記得」我說過的話,我不記得我說過。好了,請不要再回復我了,我不想再在這個問題上浪費時間。最後一次重申,在現有機制、風氣下,我贊成任何讓當選優特不能長久的提議,反對任何讓撤銷變得困難的提議。--7留言2015年6月26日 (五) 13:06 (UTC)
我意思是,質量和風格,既是兩回事,也是一回事。我也沒有刻意去對閣下尋章摘句。  行吧,反正你的觀點已經闡述清楚了,目前也無法說服你。--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5:41 (UTC)
  • (~)補充:我不認同上述的降低重審標準,現行制度只是讓條目重新選一次,換言之當選或保留所需的支持票是一樣的,因此不存在降低標準的說法,而要求更多反對票才能除名的做法,反而導致條目除名變得更為困難,難以維持優特水平,尤其是很久以前當選,現在看來可能已經不及時宜的一批條目。但是,我認同應該提高參與度,可是並不應該通過拉票的形式,而是全域公告或是只針對了解條目主題的編者(可以是某專題下的參與者,例如足球專題、歷史專題、物理專題等等),這樣參與度提高的同時,提出的意見才會比較實在和具批判性,試問對物理一竅不通的用戶又怎可能對物理條目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因此我認為就算拉票,選擇適合的對像也是非常重要,同時應該抵制向相關範疇以外的用戶拉票。如果認為「冤」,可以再提名,反正條目就算除名,提名後票數足夠也可以重新當選,所以不是問題。另外,我認為不應該要求用戶代為改善有問題的條目,承然勇於更新頁面是很重要的,但是既然您提名條目來選就有責任去按他人意見改善,同樣地就算當選後有人提出異議,也應該是由主編動手修正,而不是倚賴別人的同時將條目視為自己的貢獻,這種要求別人替自己善後的做法並不可取,如果雞毛蒜皮的東西倒還好,但是如果我認為條目不符優特資格的話,多數是短期內難以改善或外行無從人手,例如參考不足、空白段落等問題。很多用戶將自己辛苦編寫的條目私有化為自己的貢獻的同時,當被他人指出問題是卻又稱條目是大家的,您為何不動手改善?坦白說,我認為這種想法很過份,假設您看見別人鞋帶鬆了,然後您去提醒他,那人卻說道那您為什麼不幫我繫起來?難道您不覺得荒謬嗎?可是實際上同樣的情況卻正在不斷發生。—AT 2015年6月25日 (四) 15:36 (UTC)
老陳說的「降低重審標準」應該意思是「降低撤銷優特資格的門檻」 --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5:53 (UTC)
問題就在於為何要這樣做?—AT 2015年6月25日 (四) 16:02 (UTC)
為了對原有的優特條目一個緩衝:人們看到被R的時候會稍微從容一點(因為no票低的時候,yes票也無需特別高;但也不是像原來那樣完全無壓力只要保證淨no小於6/8票),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一被R就只能「手忙腳亂」的。老條目畢竟是一個「已完成」的東西,心理上都認為是無需操心的了,你說要往上加筆,有時候難度可能都高於撰寫新條目。
補剛才的話)AT你說的「將條目私有化」,真的有這樣嗎?你如果說物理學史,那個條目本來就是很多人一起完成的。  不過你的「只通知對了解條目主題的編者」的確有道理,尤其是自然科學類條目,可以視作指引。--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16:13 (UTC)
我看不太懂您說什麼。就我而言,很多過去當選的條目隨著時間推移,用戶之間對條目水平的要求有所提升,這些老優特便會因各種問題,比較明顯是格式或參考方面而被自然淘汰,換個角度重審是提供機會讓這些條目可以改善至現行廣泛接納的形式,就算一度被除名,只要改善好再選也是沒有問題,無必要強行保留這些存在問題的老優特,困在家裡的孩子可不會成長呢。另外,我所指的條目私有化是指意識上將條目視為自己個人的貢獻,雖然一定程度上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不應該視條目為自己「孩子」的同時,卻要別人去管教而自己不理,物理只是例子,沒有針對任何條目,要求他人代為解決的說法實在聽得太多了。—AT 2015年6月25日 (四) 16:34 (UTC)
R是指reassessment。「手忙腳亂」是指比如之前物理學史、大爆炸等條目被R的時候。--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6日 (五) 06:18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HYH.124Temp3600Liaon98以及@Snowkylin老陳ATJarodalien烏拉跨氪:我已對方案進行了修訂,使得入選(keep)難度變大了,也算是折衷了一下。特此通知;若意見無變化則無需重新陳述。--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7:00 (UTC)

繼續反對,換湯不換藥。—AT 2015年6月27日 (六) 17:33 (UTC)

(!)意見基本上我只贊成首二項,即對無人附議或只有一人附議的情況作出限制。保留方如覺得條目確實有質素,大可繼續拉票。--Temp3600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06:17 (UTC)

合併特色和優良條目評選?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有人問到貿易銀元,經查看此條目同一內容被連續提交優良和特色條目評選並均獲通過,討論頁掛有模板「貿易銀元經改進後由優良條目升級成為特色條目」但實際上完全未經改進。這一行為浪費社群評選精力並無謂增加首頁輪展隊列長度(若採取的策略為不移除已加入隊列的條目),為避免此現象,提議合併特色和優良條目評選。目前兩者評選程序已基本一致,投票項目採用{{yesFA}}: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yesGA}}: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和{{noGA}}: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計票時先將{{yesGA}}和{{noGA}}均計為{{noFA}},若條目滿足特色條目入選標準,直接入選特色條目;若不滿足特色條目,則將{{yesGA}}和{{yesFA}}均計為{{yesGA}},若此時條目滿足優良條目入選標準,入選優良條目;否則,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均不通過。提請社群對以上方案進行評估。Liangent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19:17 (UTC)

我同意Liangent的提議,對於某位用戶創建的高質量條目應該免去「升級」的困擾,也節約大家的時間。--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19:25 (UTC)
倒不如限制評選順序,如果已經參加其中一個評選(DYK、GA、FA),則不能再同時參加其他評選,直到前一個評選結束。合併的話,變成毫無區別(我認為GA還能允許少許瑕疵,例如紅鏈等,FA必須毫無瑕疵)。至於GA獲得等待輪展時升FA問題,可以使用以下機制:入了FA但沒到GA輪展的話,就剔除GA排隊序列排FA;從FA踢出的話,默認參加一次GA評選,只要無反對票則自動降級為GA,如果FA已輪展則重新排隊,否則插隊至當天展示一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5日 (四) 00:52 (UTC)
我同意合併,不過我認為應改為這樣的票,免去可能產生的歧義:(參照Wikipedia_talk:條目評選#提議:合併特色條目與優良條目評選
  • a =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認為是一篇特色條目)
  • b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但對於是否特色條目則中立)
  • c = 優良已達,特色未滿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也肯定不是一篇特色條目)
  • d = (×)不符合優良特色標準 (如認為只是一篇普通條目)
當投票結束時,如果 a-(c+d)≥8 和 a÷(a+c+d)≥2/3 ,列為特色條目,判斷到此為止。否則,如果 (a+b+c)-d≥6 ,列為優良條目,否則完全除名。
至於上面提到的限順序我覺得會浪費時間,所以不贊成限制順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5日 (四) 02:56 (UTC)
很好的主意啊。Bluedeck 2015年10月15日 (四) 03:42 (UTC)
為什麼沒有: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認為達不到特色,但是否能夠達到優良不確定或中立)另,紅鏈的多少從來不是特色條目的要求之一,而只是特色列表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15日 (四) 06:21 (UTC)
(:)回應,那改為:
  • a = 優特皆可 (如認為是一篇特色條目)
  • b = 優良已達,特色無意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但對於是否特色條目則中立)
  • c = 優良已達,特色未滿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也肯定不是一篇特色條目)
  • d = 優良無意,特色未達 (如認為不是一篇特色條目,但對於是否優良條目則中立)
  • e = (×)皆不符合 (如認為只是一篇普通條目)
當投票結束時,如果 a-(c+d+e)≥8 和 a÷(a+c+d+e)≥2/3 ,列為特色條目,判斷到此為止。否則,如果 (a+b+c)-e≥6 ,列為優良條目,否則完全除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6日 (五) 04:50 (UTC)
  • 如果社群達成共識,優良條目入選特色條目後就從優良條目存檔中刪除,就不會有現在這個問題。我之前反覆講過,對於這一點我的意見只是不追溯。上面講的什麼不能同時評選,現在本來就有這個機制,參評優良的不能同時參評特色,同行評審也是,只不過這樣白版黑字之下,同樣有人自己沒搞清楚卻來抱怨他人搞針對。我總體上(-)反對才女的提議和下面幾位的附議,現在條目評選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浪費社群評選精力並無謂增加首頁輪展隊列長度」,而是基本沒有人投入「社群評選精力」,User:AT之前經常提重審,現在不來了,不知道是因為面對太多人的攻擊和指責,還是只是自己忙了,他之前提名我2013年寫的詹姆斯·邦德系列電影重審,我給他送了個星章,感謝他願意站出來做這麼件容易得罪人,但卻非常有必要的事。User:Cobrachen試播集 (橘子郡男孩)投了張反對票,我一樣送個感謝,因為他言之有物,令條目有了進步,但他時間太少,平均每50個條目也看不到1個。我還給User:Ai6z83xl3g等資深用戶發過邀請,請他們抽一點寶貴時間關注一下條目評選,投出寶貴的反對票,但他時間也太少。我前前後後N次在這裡邀請小時、小烏和小達繼續像我剛來的時候那樣去投反對票,在我看來,有一大堆人在挑毛病,這才是優特條目評選的正常狀態,但說得多了沒有見效,也就不再說了,現在條目評選中,已經公然有人說譯不譯對又不重要,最重要是有付諸付出和努力在那條目這樣的話。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條目評選分開、把周期拉長是更好的選擇,無謂「浪費社群評選精力」,因為社群根本也沒有投入什麼評選精力,放的時間長一點,反倒多一個人去看看條目的希望也大一點。與此同時,我真心覺得把一個條目放在優良條目評選還是特色條目評選,很大程度上只是主要編者的一種自覺甚至自律。「增加首頁輪展隊列長度」這其實是我刻意為之,我可以100%地肯定,如果我不寫了,最遲到明年1月就會開始展示以前通過的老條目。如果評選真的合併,我也有的是辦法維持這個「長度」。--7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1:52 (UTC)
(※)注意的是:兩個評選合併了後,特色條目的評選時間依舊一樣要14天,而且還變相拉長了當選優良條目的評選時間由7天加至14天(即是說起碼給優良條目挑毛病的時間也就多了),所以「評選分開可以把評選周期拉長」這個說法根本不成立,反而合併了才是真正地拉長(至少是優良)評選的週期。--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5日 (四) 13:11 (UTC)
話說為什麼要避免展示老條目哇,過了一年再出現應該沒人記得,反而前幾天上了首頁過幾天又上(不管是不是在同一個欄目)更引人注意。Liangent留言 2015年10月15日 (四) 15:33 (UTC)
其實我是期望任何條目展示過一次後都不再輪展……另外我反對的主要原因是,我覺得合併後會出現更多低質量的特色條目,而不是更多高質量的優良條目。不過其中的原因是論心的,就不細講了,我有很多條目通過GA也不會提名FA,但並不是因為覺得通不過。--7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02:32 (UTC)
而是沒達到自己的標準嗎。Bluedeck 2015年10月16日 (五) 03:31 (UTC)
回小B,是的。--7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16:14 (UTC)
我認為這可能是時機和配套條目築網的問題,這並不是甚麼大問題,劉嘉會搞好的。--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0月16日 (五) 08:17 (UTC)
同一個條目輪展第二次有啥問題……Liangent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03:53 (UTC)

我之前曾經提出設定一個特別日期,由當日起,新當選的優良條目如果成為特色條目,而且還沒登上「優良條目」欄目,那麼就應該把有關條目的優良條目留位騰空,由之後當選的優良條目按刊登次序填補;可是這個方案最後無疾而終。優良條目當選後,按照本來的規矩,應該有至少一次登上首頁「優良條目」欄目的機會,可是Carrotkit主編的〈中俄關係〉在刊登之前已被除名,並從「優良條目」欄目上被拉下。既然這個「規定」已經不攻自破,把我的這個提案重新提上議事日程看來也是一個辦法。而且在搞特色、優良條目聯合評選這方面,人家德文版社群還能應付,可是到了中文版就很難說會不會出現「橘越淮為枳」的現象了。到現在人情票、報復票、灌票在GAN/FAC還是比比皆是,這個問題C大兄幾年前就已經經常提到。這是一個思維的問題,並不是制度的問題。我認為在實行這個制度之前,要充分考慮有關制度有甚麼得失和是否可行,會不會令中文版陷入吉隆坡綜合症(在馬來文版很多特色條目都和馬來西亞有關,他們還煞有其事把特色條目的模板換成馬來西亞國旗的黃色圖案。要是把這些條目完封不動的翻譯成中文版,這些條目應該連DYK也選不上。以前老撾文版也是這樣。這種劣質FA的現象我就叫做吉隆坡/永珍綜合症。)的窠臼。這制度最好就應該在改善了剛才提到的思維問題之後才來。--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0月16日 (五) 08:17 (UTC)

我還真的去查了一下,這樣的內容竟然也算FA實在是大開眼界,篇幅又短又沒半個來源(如果它出現在這裡還真想提刪它),如果這也FA那中文維基除了小作品以外都是FA了(然後剩下的都是GA這樣)-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滅絕專題2015年10月19日 (一) 13:51 (UTC)
@和平奮鬥救地球:由此可見中文維基的品質多好。--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2015年11月2日 (一) 13:36 (UTC)
  • (!)意見:真是無語啊,本人和一些其他人今年暑假就在客棧這兒說了好久這個(合併GAN GAR FAN FAR)事情,也沒見有什麼進展。結果現在10月份被拿出來「炒冷飯」,這感覺實在是微妙啊。我就看看,不說話。--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10月23日 (五) 16:45 (UTC)
  • (!)意見:精簡評選資源是一件很好的提議。但為了維持優良評選與特色評選的品質,我們也必須更加重視評論者的建議.例如,假設評論者指出某些內容需要改良,而編輯者也同意,但是需要一段時間來改良這些內容,這時,是否可以暫時擱置評選一段時期,讓編輯者有機會做出適當修正,等待編輯者修改完畢,再繼續評選程序?--老陳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05:04 (UTC)
  • (-)反對:當前制度已經是可想像的方案中較接近完善的。全部合併一起評選會造成計票的麻煩,短期內登上首頁兩次又如何?代表條目真的很優秀罷了。-- 大虎士革阿拉伯夢 2015年11月1日 (日) 09:14 (UTC)

應該建立條目評選的階梯制度

在下認為,基於中文維基的現狀,應該逐步建立起條目評選的階梯制度,建議按照條目質量提升計劃中所描述的那樣:

4.條目評選:新條目候選優良條目候選同行評審特色條目候選

暨,條目必須經由這個階梯逐步晉級,先取得新條目推薦後(小作品和小小作品,以及新條目建議應從新條目推薦開始),才能參與優良條目評選(如果已經超出新條目的標準,如內容已經擴充,擴充時間已很久遠等,可以直接從優良開始),之後再經過同行評審,最終才能參與特色條目評選。

如此,逐可使條目質量穩步提升,也不至於盲目提交評選,枉費社群評選和投票之心力,亦能明確各個階段條目的差距。

另,可以將經過同行評審的合格條目標記為甲級條目(不知道現在條目質量評級處境怎樣,或可以重新利用)。謝謝,悉聽各位指教。 --😇©💌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為分享全球知識而努力奮鬥的國際主義精神萬歲😝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維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9日 (六) 19:58 (UTC)

  • (-)反對,沒有道理,如果有人確信某個條目已經符合特色標準,當然可以直接提FAN,比如鹽酸。--Antigng留言2016年1月10日 (日) 08:30 (UTC)
    • 提醒閣下 這不是投票,以及在下並無動議,僅是提出想法,暫時不會觸及閣下的切身利益,祈望閣下勿用投票模板,盼閣下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好嗎?
      在下只是覺得,與其有人盲目地將條目提交特色,還不如先通過優良,再到同行,最後到特色就水到渠成了。另外,敝人也對有兩個很好的項目——同行評審條目質量評級——荒廢了(其中的同行不溫不火)感到可惜,或許可以通過某種方式利用起來。
      再論,既然由優良條目再到特色條目評選的阻力甚大,暫且不論。可以將條目質量評級專題裡面的甲級、乙級和丙級等級別與新條目候選優良條目候選特色條目候選同行評審結合起來(現在對條目質量評級還在運行嗎?它是由維基人憑藉自身的喜好標註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如,能夠通過新條目推薦的條目可以自動評為乙級(丙級?),當然前提是該條目沒有評級或者評級更低;在提名優良條目中選出質量較好(可忽略其是否最終成為優良)的評為甲級(乙級?),當然前提類似;在同行評審摸爬滾打的條目而(或直接提交特色的)最終未能獲得特色條目可擇其優者評為甲級,前提類似;等等諸如此類,如果諸位閣下有更為理想的意見,請直言不諱,在下洗耳恭聽,謝謝。--😇©💌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為分享全球知識而努力奮鬥的國際主義精神萬歲😝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維基百科14+年💑 2016年1月10日 (日) 18:24 (UTC)
重點是同行評審無人參與,這一點以前也已經說了很多次。換言之,閣下提出的升級論是永遠無法達成。撇除同行評審,也無必要規範其他可以直接達至特色標準的條目依從這種途徑,這種提議在我看來顯得多此一舉。質量評級目前的狀態似乎是各專題條目的統計,因此我看不見閣下提出的意見會對於改善維基帶來什麼實際作用。—AT 2016年1月10日 (日) 18:32 (UTC)
尊敬的閣下,在下也明白同行評審參與人數很少,在下只是想要進一步討論維基百科:條目質量評級標準中的評級,並在由各項專題之外開闢更多的評級路徑,其中也按照條目質量評級標準標註排除了特色和優良,僅對甲級乙級丙級作論述。
處於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的條目,在候選期間,即可對條目進行評級,其參照評級建議為甲級乙級丙級,獲得新條目推薦的默認為丙級,質量更佳的為乙級(或有人建議推薦至優良評選),更好的可為甲級(或有人建議推薦至特色評選)如實在質量太次,則不予評級;如原條目已經有相關專題的評級且級別更低,應予提升(參照新條目推薦的評選標準,能夠通過者質量不會低於丙級)。
忽略同行評審,在維基百科:優良條目評選中的條目,在其評選期間,亦可對其評級,建議範圍為甲級、(優良)、乙級丙級,獲得優良條目的其默認應為優良,其中質量更佳者為甲級(或有人建議推薦至特色評選),如未能獲得優良,則應評為乙級丙級(視其質量而定),如實在質量太次,則不予評級;如原條目已經有相關專題的評級,應予提升或降低。
對於在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的條目,可借鑑優良條目評選的評級參考,獲得特色條目的默認應為特色,如未能獲得,則依據其質量評為相應的甲級乙級丙級,如實在質量太次,則不予評級;如原條目已經有相關專題的評級,應予提升或降低。
所有參評條目的評級皆由投票者自行依據相關評選標準作出,其投票理由中可以附加自己的評級意見,且投票支持者不應有低於或等於默認級別的評級意見(既然支持,其就應達到默認的級別),而投票反對者也不應有高於默認級別的評級意見(既然反對,其評級就應降低),計票後(不論是機器人或人工),應予其存檔時統計相應評級結果並參照符合條件的意見取其多數者予以標註。人工存檔,可由存檔人或其他用戶統計,機器人存檔,可由提名人或其他用戶統計。(在下查閱了相關條目,還有少量的存檔條目未予評級)
以上。--😇©💌所有維基人都在說謊😘為分享全球知識而努力奮鬥的國際主義精神萬歲😝以讓世界更萌的態度致力於使世界更萌🙏中文維基13年🚭 維基百科14+年(祝維基百科十五周歲生日快樂o(^▽^)o)💑 2016年1月11日 (一) 20:44 (UTC)

提議優特評選排隊制

最近的優特評選同時提太多了,其中6+提的最多,優、特合起來就提了十多個,把參與分薄了,討論遠不如幾年前的深入。很多含有錯誤的條目,往往還沒來的及仔細看完,又一批提上來了。無論是新提名或是撤銷都沒有經過充分的審視和討論。

我提議引入早期「質量提升計畫」選條時所用的投票排隊制,設置同時評選的上限,超過這個數就排隊。--Jasonzhuocn留言2016年4月11日 (一) 01:27 (UTC)

(+)同意,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什麼想法?-和平、奮鬥、救地球!2016年4月16日 (六) 06:55 (UTC)
排隊排多少個?Bluedeck 2016年4月16日 (六) 07:33 (UTC)
我認為條目評選沒有經過充分的審視和討論就草草了事的現象,就算條目再少,也不會治本。因為並不是制度出問題,而是群眾的心理質素出問題。除非改為評審制和廢除評選時限。PS. 樓上這個很容易被「遊樂場主義者」亂答啊,他們可以說「五個」,然後又不給出紮實的理據,就看你怎麼奈何。--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16日 (六) 09:31 (UTC)
額,雖然這個問題問的不好,可是如果要排隊的話,數量這個問題就是不能避免的啊。Bluedeck 2016年4月17日 (日) 03:33 (UTC)
(!)意見,最好能夠對同時評選的同類條目數量加以限制,這樣可以促使優特評選的多元化。--老陳留言2016年4月17日 (日) 05:06 (UTC)
(?)疑問:如果如此限制,但其他類別條目提報數量卻甚少,似乎仍不足以達成多元化?-和平、奮鬥、救地球!2016年4月18日 (一) 02:38 (UTC)
其實老陳擔心的問題應該是連續數天或者幾天之內多次被同一類別的優特存檔刷屏吧。--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18日 (一) 02:43 (UTC)
我會覺得有關"同時評選的同類條目數量加以限制",這一部份另案討論會不會比較好?--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3:27 (UTC)
也可以。-和平、奮鬥、救地球!2016年4月18日 (一) 03:31 (UTC)
(!)意見:同意老陳的意見。 AndyHe829留言2016年4月17日 (日) 05:18 (UTC)
(!)意見:你們這樣做,不怕有人又要抱怨是針對他的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17日 (日) 05:28 (UTC)
我是覺得不會,因為這樣可以讓他主編的條目獲得更多檢視的機會,減少錯誤並改善其品質。-和平、奮鬥、救地球!2016年4月18日 (一) 01:27 (UTC)
(!)意見:同意老陳的意見+2--4Li 2016年4月18日 (一) 02:34 (UTC)
(+)支持,類似於授獎提名投票,搞一個這樣的制度沒有啥問題。至於類別和數量,個人認為那是下一階段的討論內容。--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18日 (一) 01:31 (UTC)
(+)支持,同意在優特評選導入同時評選的上限--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1:40 (UTC)
優良條目每天展出一個,所以可以設定若預計展示的優良條目已經排到N天(M週)後,就一天只放行一個評選。至於同類限制我是不太支持,維基百科本來就鼓勵高品質條目產出,不該限制類別--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4月19日 (二) 16:40 (UTC)
DYK也應該吧,不都是條目評選麼,還經常因為事後發現「含有錯誤」吵呢。另外,「多元化」恐怕需要多一堆編輯來寫才能解決,盯着我怕沒啥用,比如說我如果某個月寫了30個氣象類,但別的人沒有29個人(甚至9個人)來寫怎麼辦呢。時限到了,沒人投票就不會通過,現在FAC還有幾個?GAN又有多少個?關鍵完全不過是我有沒有在寫,又都是在寫什麼嘛。--7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6:51 (UTC)
有關DYK評選是否要排隊,以及優特評選是否要依類別作其他處理,非此次主題,我建議另案討論--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03:13 (UTC)
那又不明確給個數量,怎麼討論下去呢?同時只能有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六個?七個?重審受不受限制?重審數是否限制新提名評選數?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限制數量是否相同?按什麼標準來計算數量?優良如果一天一個最多只可能有七個,但特色要是一天一個就會有14個了,還是「太多」怎麼辦……--7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06:01 (UTC)
如果以我上面的說法(上首頁的日子來限制),那麼需要排隊時就是一天放一個(因為首頁一天展示一個),不需要排隊時一天幾個都可(直到塞到需要排隊)。如果上首頁已排到30天後,以GAN七天來說,那麼在23天後以前哪天通過,上首頁都是排在31天後,不是一樣嗎。所以我認為可以用上首頁的時間來排,例如限制通過後要在N天內展示到首頁,若無法N天內展示,就先排隊排到能在通過N天內上首頁的日子開始評。而現在重選不影響上首頁,可能得另外想辦法。以上是一點想法--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4月21日 (四) 15:54 (UTC)
(!)意見,是否應該專門設立一個特優條目小組,邀請熱心於維護特優條目與對特優條目做出重大貢獻的維基人士聚集在一起,專門研討相關問題,說不定能夠找到可行辦法?--老陳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18:41 (UTC)

@Wolfch霧島聖老陳和平奮鬥救地球:能否說說心裡面的數字?--Jasonzhuocn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16 (UTC)

  • 我心裡的數字是優良條目評選最多接受五個條目同時評選,特色條目評選也是,最多接受五個條目同時評選(心裡的數字,所以沒什麼道理)--Wolfch (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01:58 (UTC)
  • 我對於應該有幾個條目同時評選沒有甚麼意見。為了提升品質,避免排隊過長,是否應該特別設定一些篩選機制?例如,假若申請特優條目失敗一次,則不得在一個月內再提出申請特優條目;假若申請特優條目連續失敗兩次,則不得在兩個月內再提出申請特優條目。這樣可以促使編輯者拿出高品質條目來申請特優條目;否則,就必須做好坐冷板凳的準備。--老陳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22:54 (UTC)
    • 我同意老陳的意見。連續未過的條目,比較需要的是同行評審。--Jasonzhuocn留言2016年5月5日 (四) 14:24 (UTC)
      • 說明,我的意思是,假若某編輯者申請特優條目失敗一次,則此編輯者不得在一個月內再提出申請特優條目,此編輯者所有正在排隊等評選的條目也必須等一個月後再重新排隊;假若某編輯者申請特優條目連續失敗兩次,則此編輯者不得在兩個月內再提出申請特優條目,此編輯者所有正在排隊等評選的條目也必須等兩個月後再重新排隊。假若能夠使用這機制,則排隊問題應可解決。--老陳留言2016年5月6日 (五) 00:22 (UTC)
        • 現下有些落選實際上只是參與投票的人不夠(例如5支持,沒半人反對),這種容易錯殺。而且感覺針對性很強,不想看到某使用者,就故意讓他過不了一次,就可以封殺他長達N個月。就算不是為了封殺某人,這種只會造成人情票更嚴重,因為為了不得罪人(怕被封殺N個月)--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6日 (五) 02:16 (UTC)
          • 善意推定,只是一個篩選機制的例子。重要的是怎樣提升品質、解決排隊過長這兩個問題?延緩期可以減短,例如,假若申請特優條目失敗一次,則必須等半個月,假若連續失敗兩次,則必須等一個月。這樣,編輯者仍舊有足夠時間提升自己的條目。--老陳留言2016年5月7日 (六) 20:24 (UTC)
    • 才看見……我也覺得是5個吧……--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5月12日 (四) 05:34 (UTC)

有差嗎?限制數量是覺得要評選的條目過多,但是,看看橡皮圖章和人情票的濫投,從來沒有因為評選的條目數量高而降低。所以,設定數量限制的意義在哪裡?

中文維基的特色和優良條目從來不缺這些濫投票,就算是數量高,只要票數夠就可以上,數量降低了,也只是讓濫投可以少剪貼理由一點。對於實質上的品質把關,是沒有多大用處的。-cobrachen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3:24 (UTC)

@Cobrachen:就算用處只有1%,也要努力嘗試為之,絕不可留下一句「沒有多大用處」就輕言放棄努力。我評一個FA至少要耗費下班後的10個日曆天,我相信也有一些認真參評的夥伴需要更充裕的時間參與。今年就發生了由特定人士發起,同時多達接近二十個優特申請,勸說不止,連同其他人充滿錯誤的GA、FA申請未經充分改善就通過。就算評選出的FA品質不理想,也要控制全年不多餘60條。--Jasonzhuocn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3:37 (UTC)
就是因為不到1%的效果,以及限制數量上,對於濫投完全無法改善,所以才說沒有多大用處。無論條目數量多寡,都不會影響濫投的數量。社群從未自這個角度去思考,那麼,少數人的力量終究敵不過橡皮圖章的剪貼效率。
我單打獨鬥,謹慎閱讀和評審超過兩年半,還要接受一堆選不上的人的"熱情",看了很多現象。要說這個問題不能改善,倒也沒有那麼悲觀,可是不從影響最大的下手,效果是不會出現的。對於品質的要求,我沒有放棄。放棄的,是對於不想追求品質的心的協助。-cobrachen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4:26 (UTC)
對於怎樣改善條目品質,這並不是一件很容易解決的問題,如果很容易解決,很早以前就已解決了。我覺得可以從獎勵的方法開始進行,我們要給予傑出編輯者更多獎勵,讓他們覺得有成就感與使命感,這樣,它們會願意在空餘時間,編輯更多特優條目。例如,我們可以每月挑選一位傑出編輯者,其在當月申請成功最多數量的特優條目,我們可以在社群首頁特別表彰這位傑出編輯者。我認為,應該會有很多編輯者想要公平競得這榮譽,這樣做或許能夠使得申請特優條目變得更為有趣,間接地提升條目品質。至於怎樣在評審方面給出獎勵,我尚未想出可行方法,期望大家給出寶貴意見,謝謝!--老陳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06:26 (UTC)

關於User:Jarodalien(7)以及User:Qazwsaedx在吞噬細胞特色條目評選過程中的惡意投票行爲

在條目吞噬細胞的FA評選過程中(存檔見Talk:吞噬細胞),這兩人進行了疑似的(當然至少目前只是我這麼認爲)惡意投票。

眾所周知,爲條目評選GA、FA,反對票無非是。但這兩人以及User:Lovewiki123321卻在接近尾聲時惡意投票,以站不住腳的理由投出反對票,導致條目落選。很明顯,這是針對我個人的攻擊,

爲什麼這麼說,理由有三:

  • 二,投票理由,特別是Qazwsaedx的理由居然是「同上,只有英文沒有中文的確不合適,有點英文中心。」呵呵!在這裏,請允許在下用一個比較過分的詞語,無恥之尤。生物醫學領域國際化程度很高,現在大陸重點高校在講授各生物學課程時無不提倡雙語甚至全英文教學,限制英文在生物醫學領域的使用簡直是開歷史倒車!
  • 三,投票理由-從方針上講,無論是誰提的問題,都不能作爲條目不能評選上特色條目的理由,具體各位可以參見特色條目評選標準。

其實,這個條目評不上特色條目,我倒是無所謂,對我也沒有什麼實質性損失,真正讓在下氣憤的是,某些人爲了自己的私利,不惜以擾亂維基百科秩序爲代價。需要知道的是,這個條目不僅是在下付出了心血,其他一些維基人也付出了很大貢獻。很遺憾,我只是做了一些微小的工作。

最後,目的就是希望各位能夠就此事評評理!根據其他用戶的反映,Jarodalien經常做這類疑似擾亂維基百科的事情(當然至少目前只是我這麼認爲)。

不得不說,這件事情,I'm angry!我今天是稍微得罪了@Qazwsaedx:@Jarodalien:你們兩個一下!如果非要我做出什麼評價的話,那就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識得不使得葛?-- Panzer VI-II·點這裡談笑風生 2016年9月10日 (六) 16:07 (UTC)

  1. 既然某「個條目評不上特色條目」「倒是無所謂」,「也沒有什麼實質性損失」,那麼煩請說明「某些人爲了自己的私利」中「自己的私利」;
  2. 我倒想看看有多少人能夠駁倒說我的反對理由是站不住腳的,另外煩請說明「特意報復」的前因後果;如果距投票截止還有一天的反對票就算「惡意投票」,那支持票為什麼不能算?
  3. 另行請教,蘇州啊,某位Ban開頭的用戶啊等等,都曾多次在我提名的某個條目評選最後兩分鐘投票,我是不是也應該來開個大字報,說無恥之尤WP:不要爲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惡意投票、很明顯是特意報復、經常做這類疑似擾亂維基百科的事情?
  4. 請教管理員:上面這樣算人身攻擊嗎?--7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02:21 (UTC)
  • 我個人認為不用過度臆測,何況該篇條目在我們大幅修改前根本不認為其具有GA的資格。但@Qazwsaedx:確實常在投票截止前兩分鐘投票,且理由常常相當不合理,讓人無法解釋,這對條目改善是沒有幫助的,希望Q君多多注意。另外User:Lovewiki123321的在其獲得自動用戶資格之前即進行投票,屬無效編輯。因此追溯起來至今應仍無自動確認用戶資格,有鑑於其已於大量頁面投票,不知結果應該如何計算? ---- Koala0090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03:17 (UTC)
    • 一般而言,用戶註冊滿七天,編輯滿五十次,就自動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不過我看到此人在未取得有關資格之前最多只是在DYKC寫一些不明覺厲的評語,並沒有投票,雖然藉着大量投票、客棧討論,而非條目編輯儲夠編輯數,取得有關資格的行為,有時會被視為擾亂維基系統。翻查一下吧,Lovewiki123321是自動確認用戶。--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9月11日 (日) 03:52 (UTC)
    • @春卷柯南::可能我有記錯,以前我記得自動確認用戶的需「有效編輯50次」,剛剛看到方針中似乎已經沒有這條規定。我認為可以討論是否能將自動確認用戶的門檻提高,並開放非自動確認用戶使用小工具的權限。---Koala0090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3:28 (UTC)
      • 目前我們主要是靠程式,而非人手判斷自動確認用戶,程式對有效編輯的準則很寬鬆,投票也算,但是我記得一直以來註冊七天,編輯滿50次的規定都沒有變化。要展開提高自動確認用戶門檻的討論,請自便。PS. 容許新用戶使用新工具這回事我是反對的,雖然有人認為這樣可以提高反破壞的效率,但是往壞裏看,用戶未經過充分教育,對維基百科的操作沒有充分的理解,沒建立起應有的責任感,胡亂拿小工具把玩,就會有出事的可能(以前我就曾經就這回事和某小朋友激戰,不過這好像和我們本來討論的話題沒啥關係⋯⋯)。--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9月11日 (日) 14:09 (UTC)

Lovewiki影響結果的條目包含:吞噬細胞2013年熱帶風暴弗洛西。然後調查後發現Qazwsaedx確實在多筆條目做出類似的行為,當與勸戒。 ---Koala0090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03:33 (UTC)

關於條目評選的重選

Special:Contributions/葉又嘉。舉個例子,對理想氣體狀態方程,該用戶於9月17日07:37開始編輯,至07:40結束,掛了若干個{{fact}}和一個{{refimprove}}。然後緊接着下一筆編輯,就報了GAR。先不說這些模板是否該掛,完全不給別人改善的時間,就直接提上重選。

我認為這種做法存在很大的被濫用的風險,建議能設置一個緩衝期,限制這種做法。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18日 (日) 12:14 (UTC)

算老維基人的囉唆

  • 因為最近在忙幾回單位內勞運事務,所以沒時間來中文維基巡查,結果一回來,就看到台北市歷史遭個位數票否決特色條目」消息,對此相當地覺得蠻無力感。但我是康德法治概念死忠維護者,所以完全遵從現有規定,也承認對此條目力有未逮,更不會無聊地去殺幾個特色條目過過報復癮。不過相較其他特色條目,還是要囉嗦一下,現在以翻譯為主,只重格式(對不起,我認為翻譯的作品很容易的可將格式也一併排入)的特色條目招牌真的適合於華人世界發展嗎?是否該自我檢討一下,將純翻譯條目,設門檻地檢視?另外,對於華人區域有關;真正富有華人「特色」條目是否該有他種評審方式?--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1日 (六) 13:46 (UTC)
  • (:)回應,沒有必要,兩者不需不同標準--葉又嘉留言2016年10月1日 (六) 20:38 (UTC)
  • 何為「特色」的問題,我也有請教過7君。在7君和一些人看來,「特色」是對條目品質的肯定,即符合品質要求的皆可上榜。對於同類條目,一個進了FA,其他的只要參照那個FA,然後也很容易進。這也就造成了曾有一連幾周,首頁圖片一直是個颱風雲圖。不知道讀者們看到這種「特色」,是否會厭煩。對於FA的題材,我沒什麼想法。但FA純粹只有品質要求,這我是有疑問的。--Tiger留言假期快樂~ 2016年10月2日 (日) 09:04 (UTC)
尚不論「非全面」翻譯條目後(挑簡單及同類型的)造成特色優良條目各項指標不平衡造成可能妨害中文維基發展外;個人認為,中文維基隨著中國大陸編輯者漸握主導權之後,其活躍編輯者「嚴謹」、「菁英」雖帶入社群,但相對地,該地區「人治」、「中文認知差異」及「邏輯謬論盛行」等概念也同樣引進。像這種由「提審者自訂標準」、「特色=對條目品質肯定」及「複審標準比照審查」都真滑天下大稽。--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3日 (一) 01:11 (UTC)
值得社群交流的議題,如何定義「特色」?除了格式以外。有沒有「類似各種要求面向的總積分」的概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0月11日 (二) 13:39 (UTC)
@Winertai:你誤會了吧。 Z7504與Marcus Hsu都是臺灣人。不需要因為一條被改的差的條目,就跳出來說強調大陸編輯者建握主導權。條目需要改善,也有我們台灣人的意見。撤FA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Jasonzhuocn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0 (UTC)
@Jasonzhuocn:誤會六會都好,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認知,我只是引例囉嗦幾句罷了,不管怎樣,你認為「特色=翻譯」或幾票就可撤掉FA是好事情,我可不這麼認為。就我直線邏輯來看,我是將現行編輯風氣與使用地區變化連結起來,來提出討論與建言,不知哪有不當?當真說起來,無法藉由台灣專題來關注台灣FA來改良台灣FA,你、我或你提的Z7504與Marcus Hsu也都有責任(除非,你不認同你也是台灣人編輯者),還是你認為「沒經過討論、改善」就提刪台灣特色FA更能提升台灣維基編輯能力呢?最後,閣下把「台灣人」搬出來擋駕,我是頗驚奇,因為我從頭到尾也沒直說是中國大陸編者主導撤這台灣FA啊,你這樣一說,我好像背上誣賴的罪名--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5:51 (UTC)
路過突然看到被點名,就出來說兩句。我大概知道Winertai想表達什麽,我也覺得特色條目的評選以及重審的機制是應該要翻修一下了。從一開始加入維基編輯以來,我個人一直覺得咱們的「特色」是在選「特優」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特色」。此外,我也贊同他所講的,「沒經過討論、改善」就提刪實在是不好的風氣。中文的維基一直在演進中,不能拿現在的眼光與標準去審視十年前的條目,然後抓小偷一樣興奮地「嘿,你們看,這條目這麽多問題竟然還是特色條目」。依維基的精神,大家應該試著去改善、或者給別人空間與時間去改善,而不是動不動就要拔掉一個榮譽。--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4日 (一) 05:46 (UTC)
下面的討論,可看出不少人對FA的觀念就是高品質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24日 (一) 10:57 (UTC)

關於優特條目評選的一系列問題

目前對於優特條目的評選,最為嚴重的問題即是其機械性:7日或14日後根據6票或8票淨票數標準裁定是否通過。本人認為這一運作方式有違維基精神,對於維基整體質量的提升亦幫助有限,具體理由如下:

  • 對於天數和票數的武斷界定很大程度上否決了維基人的自決性。其結果是維基人被要求在7日或14日內達成共識,或是無需仔細進行裁定而迅速將一條目提升為優特條目或否決之。共識的精神在優特評選中亦應當得到貫徹,但在低密度和低深度討論下強行促成的共識絕對不符合維基的精神。
  • 目前在這些區域參與者的數量都非常有限,許多時候一些質量很高的條目在最後時刻才勉強達成最低標準,而其他條目則因各種原因無法達成此標準。特色列表的參與度尤其尷尬——本人翻譯了諸多英文維基的特色列表,但由此緣故而無意提交評選。
  • 綜上諸多原因,優特評選的本質基本淪為叫喊支持或反對,而非社群共同提升條目的質量,從而導致了諸多衝突的發生。在理想狀況之下,每個提交參與評選的條目都應當在評選期內通過社群的共同努力而被批准通過,但現今的評選機制幾乎徹底阻止了這一理想狀況的發生。
  • 有些時候參評者提出反對意見或其他建議,提名者可以就此對條目進行改進,但事實是諸多參評者將不會進行跟進(而其意見將會被無條件納入評選標準),且發現問題、改進、跟進重審和進一步改進亦需要時間,由此這一機制對於諸多由潛力但並未立即達標的條目頗為不公。
  • 個人觀點:目前支持和反對的表達方式((+)支持(-)反對)極為顯眼,對參評者進行了非常強烈的視覺暗示,由此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有效討論的發生。如果我看到的是清一色的綠色,為何有必要提出異議?如果我看到的是清一色的紅色,為何有必要提出異議?

當然,本人亦意識到中文維基本身在運作上存在局限性,由此如上諸多問題並不是說說就能解決的。本人提議如下,僅供參考:

  • 借鑑英文維基的協調人機制,由社群信賴的維基人來主持(但不參與)評選的的進行,裁定是否有共識達成,判定是否應當延長討論時間,何時應當終止討論。投票和其他意見仍然可以作為參照標準。
  • 若維基人認為協調人「不可信任」,亦可繼續使用日數和票數機制,但二者都應當進行調整,評選日數可放寬0.5倍至1倍,票數標準則可相應提高0.25倍至0.5倍。這一界定較為武斷——但7日/14日和6票/8票何嘗不武斷?
  • 將「(+)支持」和「(-)反對」更改為純文字形式「支持」和「反對」。完善投票程序指南:「支持」者應當完整閱讀全文(這句話有必要寫入),對於相應領域有專長者則可闡明其支持的限定範圍(可以表示支持但局部反對一些內容);「反對」者則應當WP:特色條目標準提出反對意見(即便本文僅為論述,參評者的意見仍然應當貼近具體且具結構性的論述),不要對主編者的知識水平和背景以及目的妄加猜測,更不要進行人身攻擊,毫無建設性的意見當被視為無效(參照WP:特色條目評選/提名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中完全沒有價值的兩記反對票);「文筆差」或「翻譯不通順」及一些格式性問題,應當根據其嚴重或不嚴重程度判定是否可以直接反對,但原則上應當鼓勵改進;儘量不要使用「同上」這種懶惰表達;反對者儘量當在幾日內跟進回訪,看其疑慮是否得到解決,不過原則上無法強求;不要使用「中立」這一表達,儘量發表「意見」,原則上應當鼓勵參選人提出意見。

歡迎諸位提出意見及其他觀點。請不要過於直接使用「(+)支持」和「(-)反對」——這是一次討論而非投票,「(!)意見」或其他立場相對不那麼突出的表達更為合適。--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8:33 (UTC)

(!)意見引入DYK的劃票制度?--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15日 (二) 06:46 (UTC)
(!)意見:通知主編者應是禮貌行為,除此以外,我們還必須鼓勵主要貢獻者對於他有興趣的領域或最有能力做出貢獻的領域繼續編輯優特條目,我們必須加強主要貢獻者的榮譽感與責任感,很多數學條目缺乏維持,例如披薩定理,假若沒有專門人士維持與改善該條目,任由無責任感的編輯者亂做修改,則該條目的品質也會越變越差,也會使得讀者喪失對該條目的信心。--老陳留言2016年11月15日 (二) 08:13 (UTC)
(!)意見:儘管進一步的緊縮規則會進一步減少優特參評的人數,但是在下確實看不下去諸如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1924.E5.B9.B4.E5.8F.A4.E5.B7.B4.E9.A3.93.E9.A3.8E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1933.E5.B9.B4.E5.8F.A4.E5.B7.B4.EF.BC.8D.E5.B8.83.E6.9C.97.E6.96.AF.E7.BB.B4.E5.B0.94.E9.A3.93.E9.A3.8E之中一分鐘能投下兩票的編者們。善意推定可能是兩個條目都看完後投的票,但是很明顯這可能性不大。--Innocentius Aiolos 2016年11月15日 (二) 15:55 (UTC)
須知衝突的根本來源並非勤勤懇懇的編者,而是不負責任投下支持票的幾乎近似木偶(與維基百科的傀儡不同)的編者和促成了其發展的優特評選系統。--Innocentius Aiolos 2016年11月15日 (二) 16:01 (UTC)
(!)意見:儘管再怎麼對比好了,在下覺得模板還是維持現在這樣會比較好。--★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1月16日 (三) 03:15 (UTC)

提議容許討論延長

如DYK一樣,我提議容許討論不足的評選延長一星期,希望期間有更多人提出建議。--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04:43 (UTC)

建議修改優特條目選拔規則

翻譯條目

有人喜歡遊走規則,把優特選拔當作自己園區,應重新討論修訂優特條目選拔規則

  1. "翻譯"條目是嫖取別人的智慧與創作,已很不足取,故不得參選優特條目選拔。此如通過,現有之"翻譯"優特條目一律刪除其獲選資格。
  2. 就算"翻譯"條目如要納入優特條目選拔,其水平與票數一定要提升,得票數改優良條目12票,特色條目16票,此如通過,現有之"翻譯"優特條目當初在未達12(16)票之水準者,一律刪除其獲選資格。不是自食其力創作者,本無資格獲此殊榮,維基人要自我覺醒,來提昇中文維基條目水平,不可靠外翻條目來充數。
  3. 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
  4. 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1:31 (UTC)
註:第3,4項已在此次編輯中由C大自己分拆到下面討論,但因為已經有不少人留言,這邊就留著保持可讀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19日 (三) 13:11 (UTC)
  • (+)支持:真看不慣翻譯條目,內容差,但在基本票灌充下,充斥維基,反客為主,自以為是的逼走自創條目,本人明日起閉關一年之前忠告。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01 (UTC)
  • (+)支持:這一點如果看久了,應該真的很多人都會很懷疑規則的矛盾(如首頁展示的條目)--Z7504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1:48 (UTC)
  • (-)反對針對翻譯的問題,翻譯本身也是來源文的重新理解並結合目標語的語境重新編寫,甚至適當重新整理語言,同樣也要發揮編者的智慧和創作,理應平等對待。而且本來項目也鼓勵語區之間條目的翻譯,如果同樣譯得好,應該允許參與評選。——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12 (UTC)
    • 如果針對某些翻譯質量,可以提出來要求修改。而不是無限拔高標準。——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20 (UTC)
    • (!)意見,@cwek:未對第2、3、4論述。難道你認為第2條"翻譯"條目嫖取他人創作,就算納入,得票數不應比創編條目提高?而第3、4項之不合理現象不應改正?這是很奇怪現象,條目一經查侵權,馬上可提報刪除,但抄襲別人創作,美已"翻譯"之詞,竟可豋堂大作,還星星滿天飛,翻譯之人的品格應優於數量與質量才對。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25 (UTC)
  • (-)反對,評優評特兩個目的,一是給新手提供範例,教會新手什麼是接近完美的條目;二是通過評選過程改善條目質量。故而優良與特色只關乎條目質量,和誰寫的,怎麼寫的沒有任何關係,哪怕你是從某版權協議相容的紙版百科全書複製粘貼一個條目過來,只要那邊條目寫得足夠好,符合標準,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入選。優特絕不是對主編的獎勵。事實上,也不應該把優特當成一種獎勵。維基百科的運作模式表明,編者永遠不應該指望從維基百科獲得一絲一毫的回報(包括精神上的回報),選擇來維基百科就要做好默默無聞、無私貢獻(且不會獲得任何成就感)的準備。--Antigng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32 (UTC)
  • 你把多個議題放一起,通常要嘛一起通過要嘛一起否決,不過大概一起否決的機率高很多--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36 (UTC)
  • (+)支持:維基的翻譯水平與質量原本就沒有一個公正且專業的評量方式。況且,翻譯大量現成的國外特優條目再挪移到中文維基來賺取大量特優資格,若與中文原創的條目獲選特優資格一樣,明顯存在極大的不公平,如果要大量翻譯美國現成的特優條目,也可以考慮將中文維基更名為"維基百科中文版",否則,對於利用翻譯來大量取得現成的特優資格,必須重新修訂規則。Ebay5678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42 (UTC)
如果只是因為「翻譯質量」的問題而提升翻譯條目入選的標準,我覺得這個理由不行。——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20日 (四) 00:35 (UTC)
  • (-)反對:跨語言協作是維基百科所鼓勵的事情,並非嫖取;維基百科條目依據CC-BY-SA-3.0和GFDL協議授權,所以也沒侵權問題。如果中文條目寫得夠好,其他語言的編者自然也會翻譯過去。難道只要提高優良條目門檻,就能提昇中文維基條目水平?--M940504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43 (UTC)
  • 強烈(-)反對:既然樓主也決定了切割討論,那我就可以這樣不要臉了:早在去年年初我就已經申論過翻譯並不是拾人牙慧的低等工作,(至少合格的)翻譯條目背後也有譯者的一番努力。我認為這是翻譯、原創之爭的延伸,但是實際上翻譯條目也可以做得很好,至於原創條目,有人會辯白「主編付出了大量心血來寫」,但是付出和條目的質量並沒有必然關係,這從最近DYK發生的一些事中已經表露無遺。一方面門檻的提高會減低翻譯條目當選優特條目的機率,另一方面這可能令以促使翻譯條目當選優特條目為目的的灌票現象變本加厲。3同意,提名者是應該給主編一點時間來盡力修改(但是原主編淡出或者無暇應洽也是沒法子,如果原主編是少數熟悉有關領域的維基人,就更沒法子)。4如果要通過的話,直接恢復以前的優良條目重審程序就好了,但是我相信,如果條目因故遭到重審,但是問題得到及時修正,那麼編輯還是能夠在重審中保住條目的優特條目地位,所以在這方面樓主暫時還不能說服我。樓主啊,就別怪我這麼不賞臉。--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45 (UTC)
  • (!)意見,@春卷柯南:你應仔細看完此重審,比較前、後二次,不是每個人提出重審之心態與動機都是良善,甚至他是惡劣的。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55 (UTC) 
1,2可以算同一件事,3,4是另一件事,看你要不要另開一個章節討論3,4。(1,2基本上鐵定不會過,3,4勉勉強強還有機會)--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53 (UTC)
  • 針對1.與2.(-)反對
  1. 「翻譯」雖非原創,但貶為「剽取他人的智慧與創作」,則言有過之。中文維基條目整體而言質量不佳,若能將品質已受肯定的外文條目翻為中文,為中文維基增添水準較高的條目,豈不利大於弊?若「翻譯」真如閣下所言一文不值,那麼古今中外著名的翻譯家是為何能夠備受肯定?何況,優特條目授予的對象是「條目」而非「主編」,入選與否根本無關乎條目作者的名譽。能夠原創條目固然更好,但翻譯條目應當是加以鼓勵,絕不該被閣下如此貶抑;維基百科:翻譯守則也已明確指出,從其他語言翻譯條目到中文維基百科是值得鼓勵的
  2. 從「不是自食其力創作者,本無資格獲此殊榮」可知閣下未詳讀WP:OWN。翻譯條目評選時交由社群共同判斷是否符合標準,若質量不佳則理當落選,真當選了就該提重審;反之,若質量高,那麼毫無理據針對翻譯條目提高標準,因評選的對象是條目本身而非作者努力用心的程度,優特條目授予的對象也是條目而非主編。如果翻譯水準能夠得到社群的肯定,那麼我並不認為「靠外翻條目來充數」是什麼壞事。
其餘兩點沒有意見,且明顯與前兩點無關,請不要強迫「全般討論」。-- 2016年10月19日 (三) 12:57 (UTC)
  • 什麼時候GA/FA成了編者的殊榮了?所謂「一律如何如何」,情緒多於理智。質量好的翻譯條目恐怕最多是內容上與外語版本對應,而表情達意、用詞、句法皆與原創條目無異。而「自食其力」之說,翻譯者不見得比原創者省力多少,文獻都得親自看過,在理解的基礎上再寫,也可說是另一種創作了。(一字一句死板翻譯的另說)因此,我反對這裡針對翻譯條目的提議。然而,我對於FA的評選中,過於強調品質,而不重內容本身是否具有足夠「特色」,一直心存疑慮。--Tiger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3:42 (UTC)
  • 問題是讀者們是否知道這一點?曾經首頁特色區連續刮颱風近一周,當時我還以為首頁輪展壞掉了。維基百科是寫給讀者看的,討論任何方針都應該站在讀者的角度,考慮他們的觀感。恐怕大部分不參與編輯的讀者不知道「特色」是指您所說的這些。--Tiger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5:15 (UTC)
  • 「有聲有色」這一表達是很難相對客觀界定的,至少相較維基百科方針原則來說是如此。你可以將一條目寫得「有聲有色」,但完全不遵守準確性、中立性和完整性標準。當然,若是將「有聲有色」定義為書寫風格專業並研究嚴謹,這應當可以成為評選優良的重要參考因素。颱風問題應當是維基百科的系統性偏見——此類條目內容相對簡單,言辭精確,來源普遍可靠且具有說服力,違反中立性的空間有限,內容穩定,不易引發編輯戰或短期大規模更改。抵禦系統性偏見應當是維基百科的運作重點之一,但直接否定遵從系統性偏見的貢獻絕不是提升維基百科質量的方式。--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6:56 (UTC)
  • (-)反對雖然我沒有參與過GA/FA的提名討論。但是從維基百科的精神來看:
  1. 「嫖取」言過了。當編輯按下「保存」按鈕時,他在維基百科的貢獻已經以CC BY-SA 3.0協議發表了。而翻譯者,是遵循協議合法地翻譯過來。在翻譯過來的條目的討論頁上面應該掛着{{Translated page}}模板,這個模板連接着原文的原作者們。「翻譯」應該說是促進知識的傳播,特別是英語維基上有很多中文維基所沒有的知識。
  2. 翻譯過來的條目的入選標準不應該比「非翻譯」的要高。因為二者除了「是否是翻譯」之外毫無差別。而「翻譯」不應該是提升標準的理由。
——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19日 (三) 14:33 (UTC)
  • 諷刺性(+)支持:即便在維基百科本身精神及Copyleft許可方式均明確允許的情況下,仍然建議將所有翻譯自外文的條目逐出優良或特色條目列表(包括本人所作,翻譯質量平平,但總體內容相對充足並符合評選標準,有可能還好於諸多原創作品的萊因哈德·海德里希條目),由此捍衛中文維基百科的「中文性」。同時本人將至英文維基百科提議將所有譯自德文維基的條目亦逐出優特列表,以保其百科內容的純潔以及兩次世界大戰的勝利成果不被後人白費。--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6:56 (UTC)
語言的差異不應該是「把翻譯條目逐出優特」的理由。——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20日 (四) 00:35 (UTC)
  • (-)反對:提案者的理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完全不尊重認真翻譯的工作者。別說維基百科,你去看看坊間多少專業書籍是翻譯書,難道那些都只是會剽竊他人的創作?沒有這些翻譯作品,中文讀者如何吸取他人的知識?全球華人何時已經進步到可以單幹的地步了?就算是當今霸權美國,難道各領域都強大到不需要參考其它語言的成果?當年沒有施約瑟艾約瑟這些傳教士翻譯聖經,上帝就會天上丟一本中文版聖經下來?沒有理雅各這些人的努力,老外們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讀到中國的《論語》、《大學》?你跟某人的恩恩怨怨別老是上升到社群來。前面還有人說公平不公平之類的,你們這些人到底是來這裏寫條目,還是來這裏搜集頭銜的?你們到底是來這裏協助中文社群傳遞知識的,還是來選美的?如果你的初心是來寫條目的、來傳遞知識的,何必看到別人取得一堆小圈子內的頭銜就眼紅?如果你在現實生活中某些領域真是人人尊重的專家,你會在乎維基這點頭銜?--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1日 (五) 05:55 (UTC)
  • (!)意見:翻譯與原創的品質的確不一樣,因此建議將優特條目分開標示為優特翻譯與優特原創,並且展示主編者筆名。--老陳留言2016年10月22日 (六) 04:16 (UTC)
    • 未必有切實操作性。諸多「翻譯」條目中亦有大量「原創」內容,反之亦然;並且諸多翻譯條目亦可通過原創內容改進,反之亦然。優特的評選標準對於原創還是翻譯來說沒有原則性的區別,感覺無需上升至要拆分的程度。建議大幅度翻譯的條目註明翻譯來源即可。--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0月22日 (六) 14:59 (UTC)
維基嚴禁主編宣稱擁有條目。--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2日 (六) 18:20 (UTC)
  • (-)反對。這個好笑了,不僅僅這是第二次看到針對翻譯條目的排他性的提案,而且是一種反向性的對中文維基品質的證明。翻譯,想要翻譯的好,還未必容易哩。最近才剛剛看了一篇我個人比較有經驗的,連個起頭都未必翻譯的好,以為翻譯簡單的,你來翻一篇,我來看看你有多大本事。翻譯要達到信雅達,還得要和翻譯過來的語言文字上有銜接,要夠通順,真正明白寫作的人,不會用這種好笑的畫出來批評翻譯。再說了,所謂原創,有多少人是自己去找最原始的數據資料來寫的?不要以為拿中文的出版品來寫,你的東西就不是二手翻譯,別鬧了。不說別的領域,只談我比較熟悉的軍事領域,你們拿出來所謂的中文出版品資料,裡面充滿翻譯過來的內容,你敢說就因為你拿個中文出版品,你寫的就是原創?如果你要寫一架飛機,原創是你去拿廠商的試飛資料,工程圖和測試數據出來寫,否則,你寫的也不算是原創。中文維基特色優良品質不佳,是事實,要改善,也得要抓個重點。提名前有沒有審理過,有沒有潤飾過,有沒有好好檢查過,投票有沒有濫投,有沒有橡皮圖章,這些最基本的事情不去檢討要求,來講些有的沒的,一點幫助都沒有。-cobrachen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2:01 (UTC)
  • (-)反對。GA/FA是評價條目的完成狀態,和是誰寫的、怎麼寫的無關。別說翻譯了,就算是抄聯合國的,寫得好照樣是FA。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0月24日 (一) 06:29 (UTC)
  • 這串的評論也算是回答了上面的#算老維基人的囉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24日 (一) 10:57 (UTC)
  • (-)反對翻譯出來的內容是要用智慧的,GA/FA是品質的,不是論是不是原創的。--朗哥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22:37 (UTC)
  • (+)支持:雖然不認同提案的標題,但某程度上,也不認為這個提案有所謂排他性,若提「你來翻翻看」更有偷換概念意思。是的,問題的核心是:「高品質翻譯條目」稱為「『中文』」維基特色條目」(請注意,是中文)有其結構性的荒謬性。--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27日 (四) 15:44 (UTC)
我想特色條目的定義是:一篇令人很滿意的條目。雖然帶着「特色」,但不是指「具有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這裡的「特色」應該指的是比「優秀」還優秀的條目。如果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那麼如何定義這個「特色」,原創?還是中文維基百科十幾年歷史流傳下來的編輯傳統?——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27日 (四) 17:00 (UTC)
Wikipedia:特色條目標準就寫啦,前面列了一堆規則,基本上就是方針與指引和格式手冊,然後最後寫說「符合以上規則,足以展現維基百科的獨特風格,稱為特色條目」,所以很明顯啦,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格式手冊的條目,即為體現了維基百科的風格、特色,就是特色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27日 (四) 17:10 (UTC)
我覺得,前面的一大堆規則,沒有體現「特色條目」的「特色」是要具有「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這些規則在其它外文維基的FA也存在。如果不加入新的規則進去,那麼就不應該把「特色條目」理解成具有「中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28日 (五) 00:00 (UTC)
請平心靜氣的閱讀「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格式手冊的條目,即為體現了維基百科的特色,就是特色條目」,有沒有結構上的謬誤?我隨手查了查線上辭典:「特色:事物表現出來的獨特的色彩、風格等」,請問這段話與辭典的註解,有無百分百、不,一半的意思相通?--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8:03 (UTC)
完全符合維基百科的格式手冊和各種方針的條目,可以說是具有「維基百科的特色」。「高品質的翻譯條目」:我想FA沒有說「中文」特色條目。高品質的翻譯條目和「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格式手冊的條目,即為體現了維基百科的特色」不衝突。——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0月28日 (五) 08:25 (UTC)
歐,我懂了,「中文」維基百科可以自訂「「中文」名詞解釋」,「符合格式手冊及方針」=「特色」...。--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9:00 (UTC)
不是「『符合格式手冊及方針』=『特色』」,而是「『符合格式手冊及方針』=『有維基百科的特色』」。當你在站外閱讀到一篇文章完全符合了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你就會想說「啊,這篇文章應該是從維基百科抄來的」,而不會想「啊,這篇文章是百度百科來的」,為什麼會這麼想呢?因為該篇文章具有讓你能聯想到是維基百科的「特色」。換個舉例,當一個人跟你說吃口香糖是違法的,你會覺得他是新加坡人,為什麼?因為新加坡這樣規定,所以腦袋有這樣想法的人,就很有新加坡的「特色」。這樣講,有沒有更清楚明白些?--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1月3日 (四) 09:59 (UTC)
在這裡談featured是不是翻成「特色」難道不是跑題?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0月31日 (一) 06:30 (UTC)

Winertai也算是個中文維基的老用戶了,現在連翻譯被說成是剽竊這種話你都會去支持,那我真的只能對你說,有本事你翻譯一篇你所謂的高水準條目,看看要不要花腦筋,花時間。你自己寫東西時間也不算短,這種歧視你也真能說。-cobrachen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1:14 (UTC)

cobrachen有必要這麼嗆嗎?投支持票是支持「重新討論修訂優特條目選拔規則」提案主文,也在支持內文註明「雖然不認同提案的標題...」,想不通幹嘛要興筆戰。想必閣下參與太多網路論壇,除了忘了基本維基禮儀,還學會概念偷換網路謬論。(把投支持新規則的人,偷換成「完全不認同翻譯條目是高水準條目」),我想不通投支持票跟「有本事你翻譯一篇你所謂的高水準條目」有甚麼關聯,如果照你的邏輯,每位投反對票於我著寫條目的人,都要跟我一樣熟捻文字編排、條目內容歷史淵源,然後我都要學你嗆「有本事你寫一篇你所謂的高水準條目」?--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7:56 (UTC)
我就再說一次,這個討論的本質是把個人不滿,牽拖到翻一類型的條目寫作上,第一點寫的是"翻譯"條目是嫖取別人的智慧與創作,已很不足取,故不得參選優特條目選拔。,這種在寫作上歧視翻譯的心態,原本就不合理,而你說你要支持。那麼,在偷亂概念的其實是你。條目品質高低和是否翻譯根本無關。你是老用戶,這種觀念不應該弄混,可是你在這裡一再混淆,去歧視翻譯的寫作,試問,你的心態又是什麼?你敢歧視翻譯,卻不能接受批評?寫作無分貴賤,好的條目是出自編輯的用心,翻譯也是一樣。你壓低翻譯,難道就是對的?要說我嗆你前,先看看你自己提出來的是什麼?-cobrachen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21:45 (UTC)
  • (-)反對,看完這串討論,唯一感覺就是翻譯條目被歧視,以為原創才是至高無上。我想說的是如果翻看外文文獻來「原創」條目,您可以在不翻譯的情況下寫出來?這種自相矛盾的玩笑不要開太大。不願做中文版的英文維基的話先吸收人家的好處,雙方達到同一起跑線再來說,現在人手都不足了,還在打擊同儕的創作意願,無法理解。另外,本來重審就是重新選一次,不慶幸有人提出意見之餘還要修改規定嘗試保留優特銜頭,實屬本末倒置。除名了再選就好,選不上改善了再選就好,又沒有限制參選次數。以前標準低導致優特參差不齊,幸近年改制後不少明顯不妥的條目落馬,現在優特的水平才接近了一些,現在又有人提出重歸以往體制甚至強化至累計票數實乃不當,時代在變,條目內容在變,優特評選的要求也一直在變,怎可能沿用舊標準來評定?可幸的是大多數維基人都是明白事理,不然前景堪憂。—AT 2016年10月28日 (五) 17:18 (UTC)
  • (-)反對:作為一個新人,而且是只寫翻譯條目的新人想說一點看法。反對翻譯是剽取別人創作的說法。翻譯本身是創作,但比中文原創條目容易魚目混珠。翻譯是個技術活,正確理解原文的意思,基於外語和漢語的表達習慣差異、常識差異等做變更,以清晰流暢的中文來表述,這本身必然要有學習和創作。(另外,扶植原創條目是好的,但不能以貶低/打壓翻譯條目的方式來做。說句不好聽的,漢語世界相較英語、一些歐洲語言、日語而言,都是較落後的。排斥翻譯條目不可取。)但是如果翻譯者不是很認真負責,可以低成本的翻譯出看起來好像八九不離十的條目,這也必須承認,想低質高產很容易。個人的看法是,如果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提高票數要求也並非不可,但真的沒有別的辦法了嗎?防止魚目混珠,最直接的辦法不是評審嗎?可能是一個餿主意,但是對翻譯條目附加評審考核點(甚至不計成本地附加一次評審)會不會有用?--犬風船留言2016年10月29日 (六) 15:02 (UTC)
    • 另外,說一句跑題的吧,新人不知道這個放到什麼話題里去。我在維基百科上看到好多從日文翻譯過來的條目,慘不忍睹。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差條目也有,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看到的主要是日文翻譯來的。實在看得受不了了,就給這樣的條目都掛了粗劣翻譯模板。 --犬風船留言2016年10月29日 (六) 15:09 (UTC)
  • (+)支持:優特條目的選拔一直都有點標準不明,有些簽結通過的理由是看票數(尤其是特色條目),但有些簽結不過的理由卻是不看票數,有沒有共識隨簽結人說了算,導致經常出現十幾個人認同被擋下、僅五六個人認同卻能通過的矛盾現象。反觀國外維基的優特條目相當實用性,但中文維基的優特條目卻是為了證明自己不被世俗影響而以關注度低的冷門條目為主(所以在特色條目專區的討論頁有人忍不住吐嘈優特條目怎麼都是颶風)。--Cbls1911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5:00 (UTC)
  • (-)反對,翻譯的條目不應區別對待。--E8×E88242016年11月8日 (二) 04:48 (UTC)
  • (+)支持:現在很明顯相當部分由某個人批量粗產的翻譯條目質量較低,但還是有一群水票黨頂上GA和FA,結果,首頁「7」百科,造成這種後果的根本原因,還是部分濫權管理員抱團,直接間接地逼走了大量優秀的編輯者。類似於天朝經濟和房地產的關係,現在中文維基已經被劣質翻譯條目綁架了。某些「官員」已經撈了個夠,而且還能繼續撈,所以不管條目好壞。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4:50 (UTC)
  • (!)意見:既然大家真得很看不慣「7」利用其他IP位址登入其他帳戶來灌自己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特色列表支持的水票,很不公平,那乾脆一個一個拿出來重審即可知曉(雖然有些CU數據過期)。--★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1月16日 (三) 03:35 (UTC)

重選規則

有人喜歡遊走規則,把優特選拔當作自己園區,應重新討論修訂優特條目選拔規則

  1. 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
  2. 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1:31 (UTC)
  • @春卷柯南cwekAntigngLiaon98M940504:@Mike8411251995Z7504Ebay5678:此為杜走巧門,防株異己所設,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閑閑沒事會去逛優特區,前、後次票數要有比例原則,特別是在前、後版本無異,提重審者也無新事證或理據下,不可亂提重審,推翻前議。本人明日起閉關一年之前忠告。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9:29 (UTC)
  • (+)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2:59 (UTC)
  • 前項同意,提名者是應該給主編一點時間來盡力修改(但是原主編淡出或者無暇應洽也是沒法子,如果原主編是少數熟悉有關領域的維基人,就更沒法子)。後項如果要通過的話,直接恢復以前的優良條目重審程序就好了,但是我相信,如果條目因故遭到重審,但是問題得到及時修正,那麼編輯還是能夠在重審中保住條目的優特條目地位,所以在這方面樓主暫時還不能說服我。--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6年10月19日 (三) 13:07 (UTC)
    • (!)意見:@春卷柯南:或許你晚上睡個覺,想清楚問題出在哪哩,就覺省了。你告訴我,"陸軍官校"重審,這版本有變差嗎?劉嘉這提重審者,有新事證或理據?黃埔十道菜不該寫嗎,如有重複,不是該併至此主條目嗎?訓練、生活內容不也是以前討論說要寫入啊,他貼這一大堆內容,那些該刪嗎?還戲謔說_摘錄幾段內容,大家樂一樂。他是什麼心態,貼一大堆是新事證或理據內容嗎?他目的就是誤導條目很多贅文,誤導未參與前次投票之人跟他來投反票,上次參與投票之14贊成票人誰知道此重審,連我主編都不知。重審資格,如同一般參審資格,要都像劉嘉之心態,一次沒成,重來、再來,年年來,誰會沒事閑的來投票,總有一次砍掉,這樣對嗎?我再舉一例劉嘉對紅票提出第三次重審砍優,截至目前有18票是不認同刪優,是投"支持"維持特色條目,請問劉嘉如在半年後再提重審砍特,可以嗎?合理嗎?他有時間來這麼玩,但憑什麼要我們陪公子練劍? 這就是我所提,否決票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3:32 (UTC)
      • 遊說是可以,但是以這種方式引導我去接受您的看法,我就不是很受得了。關於條目內容,我以一個編輯的身分發表意見(免得有人把我彈劾):在校生活,包括教官的刑罰,是可以寫的,然而是否需要把每個細節都描寫出來?個人的觀點是:如果某條目在校生活某一項細節有子條目,子條目有關注度,那麼主條目就不用這麼詳細的去說明這點。
      • 下面這些話我可以用編輯兼管理員的身分發表吧:的確上面提到的條目,兩次重審之間內容變化不大,而且劉嘉的確是在炒冷飯,但是炒冷飯並不是重審作廢的理由——「一事不再理」原則並不適用於條目評審,因為和管理員彈劾案不一樣,條目重審是容易被置若罔聞的,並不是一個嚴謹的程序。劉嘉的重審理由或許有引導傾向,不過我認為這並非最大的問題,而是大部分投票的人,至少根據我的觀察,他們不會認真審視條目,做不到兼聽則明。不過,我不同意某人投反對票就是侮辱了從幾年前第一次評選到現在第N次重審以來所有投支持票的編輯,更甚於我對「投反對票就是不尊重主編努力」這一點的反對——一、對事不對人,二、當中部分編輯對優特條目標準的理解可能已經變化,也就不會覺得自己不被尊重。至於時機嘛,對家是不會兩時三刻都去重審的,要是這樣他不輸也很難,這個我認為是很簡單的知識。根據我的觀察社群似乎不打算禁止「偷襲」(就算我提出兩次重審的緩衝期逐次延長,我也不覺得這能夠通過),為了減輕「偷襲」的不利影響,贊成通知主編已經是仁至義盡。然而按照票數高低決定撤銷資格的最低票數,雖然能夠令主編不需要再為護級而感到緊繃,但是反過來看這也可以是優特條目評選尺度提升的絆腳石——我曾經出面提出撤銷若干條目,當中有的條目看起來比閣下大作更不濟,要是這個規定適用於現時所有優特條目,會令社群認為不再適合成為優特條目的條目更難摘下。目前的評選規則不是完美,但是已經足以應付重審的情形,而且護級和降級的成本也不算很高,就算我的GA要死在現在這規則上,我也沒有怨恨。--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6年10月21日 (五) 12:29 (UTC)
  • (+)支持:Ebay5678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3:19 (UTC)
  • (+)支持,支持第一條,但我覺得第二條規定應該可以改成要重選前,先放到同行評審或是條目探討,給個緩衝,讓主編或相關編者有時間修正與表達意見,只有在同行評審或是條目探討提出的問題沒有解決後,才丟到重選--葉又嘉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4:53 (UTC)
(-)反對第二條。每次評選參與者未必數量一樣,以票數為準沒有道理。(關於第一條,如何確定誰是主編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0月19日 (三) 16:51 (UTC)
  • (※)注意:當一位主編,已厭倦這種無俚頭反覆重審砍優特,而不想投票反映,來抗議劉嘉把持優特選拔當作自己園區時,中文維基還不思索防範作為,偏安,眼不見為淨,維基就已沉淪。又就好似劉嘉現對紅票提出第三次重審砍優,截至目前有18票"支持"維持特色條目,請問劉嘉如在半年後再提重審砍特,可以嗎?一次沒成,二次、三次、四次,不合我意就是踢出你,合理嗎?他視現在這些支持票者於無物?他是維基土皇,可以親判哪些條目該離開優特,社群要自醒,不可再寵溺於他,ps:維基不是搞鬥爭的場所,條目有缺失,人人都可合理修編,不要動不動就提重審,搞的頁面滿天星又如何,都是虛榮心,假象,水準如何,社群自判。另劉嘉有點好猜他的行為,像我今晚留這麼多話,正常的話,理應回應,但他都不出來回應,因他會等我自承從明(20)日起閉關一年,再出來回批,讓我因閉關無法回應,他常幹者種事,不習慣也難。他紅印花票砍優不成時,我不也猜他會重審砍優陸軍官校條目,今天果然被他做掉了,是無法用正常思維去說他,異於常人吧!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9:10 (UTC) 
  • 中文維基特色優良條目因為濫投普遍,真正在檢查的人不多,品質本就受到很多詬病。一堆爛投,橡皮圖章的贊成票,也不見你有過任何勸解或者是阻攔,這些贊成票,就是造成重審眾多的原因之一。-cobrachen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2:14 (UTC)
  • (+)支持:講白了,請不要沒有什麼大問題也來提重審 囧rz...--Z7504留言2016年10月19日 (三) 18:56 (UTC)
  • (-)反對,我贊成「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但我反對「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優特條目在選拔通過後,內容可能會有變化(理想情形下,內容的修改只是提昇內容,不會讓內容變差,不過事實上不一定如此美好),優特條目的標準也會有變化,沒有道理在不考慮這些情形時,就提出「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的說法。--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0月20日 (四) 00:55 (UTC)
  • (-)反對,要求重選的反對票超過入選時票這並不洽當,馬英九689萬票當選,所以罷免就要689萬票才能罷免嗎?每次參與評選的人數又不一定相同,實際上維基百科的參與度也有旺季淡季之分的。另外如果要說比例原則,過去那種方式還勉強說的上,但這個提案說不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0月20日 (四) 14:48 (UTC)
  • (!)意見,原則上支持第一(三)點,不過如果是否做到必須,還要考慮怎樣確認主編(因為主編是業務判斷而非邏輯判斷,不像頁面創建者可以技術確認到),主編是否還在活躍,最多做到盡力通知,不確保響應。對第二(四)點有意見保留,因為的確存在找茬式的重審,但具體處理,重審是使用推翻票數,還是降低票數,有保留。——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0月21日 (五) 00:38 (UTC)
  • (!)意見,真金不怕火煉!建議將規則改為每個入選條目都必須定期重選。這樣,可以篩除不再符合標準的條目,促使提升條目品質,也可以增加人們參與評選條目的意願。--老陳留言2016年10月21日 (五) 04:34 (UTC)
  • (-)反對:理由同百無一用是書生WolfchLiaon98。--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1日 (五) 05:58 (UTC)
  • (+)支持,我覺得可以改成這樣:每一次優良條目重審在以前所有的支持票數和反對票數累計之後的基礎上再進行投票,現在這種情況的確有點不尊重原來的投票者。--維基續命師RegEdit 2016年10月21日 (五) 23:49 (UTC)
  • (-)反對2:無法保證推翻之得票數能夠「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況且那樣的話可能又要恢復原來的重審形式。話說回來,樓主與其用大量文字指責他人還不如檢討自己條目的問題,那個陸軍軍官學校本來就不符合GA(只是我不想來那裡所以沒投票),那條目里一段寫孫中山來學校的具體行程也是噁心了我一把(時間的格式都不對)。--№.N留言2016年10月22日 (六) 01:37 (UTC)
  • (!)意見見討論:

--Temp3600留言2016年10月23日 (日) 11:46 (UTC)

  • (-)反對。真是要搖頭了。條目品質的根本原因不去改變,拿這些理由來做幾乎是人身攻擊的手段,究竟是要攻擊其他用戶,還是要改善品質?嫌人家提太多出來重審,怎麼就不見你去要求投贊成票的認真審查勒?本末倒置。-cobrachen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02:10 (UTC)
  • 反對第二條。WP:PNSD。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0月24日 (一) 06:33 (UTC)
  • (+)同意第一條--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26日 (三) 10:35 (UTC)
  • (+)支持第一條,理所應當。(&)建議第二條設立最低的反對票數(如3或者4),不應出現僅有1或2票反對(即未進行充分討論和改良)即被撤銷優良和特色的情況。然而說撤銷票數需大於前次的同意票數實屬過分強求。--Innocentius留言2016年10月26日 (三) 23:19 (UTC)
  • (+)支持為了怕cobrachen張牙舞爪說我人身攻擊,在此寫明我支持的項次:(1)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2)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另外再囉嗦註記一下,「我不攻擊其他用戶,我贊同改善品質,我沒嫌人提太多重審,我也要求投贊成票認真審查」。最重要的是,左列這些林林總總跟此我投支持票完全無關。--Winertai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9:12 (UTC)
  • (+)支持第一條,應通知條目原提名人及主要編者(很可能不只一人),以求先行改善。尤其常發生兩次投票期間有新手或ip加入無來源內容,但其內容其實並無大問題,查找補註即可。有時,加上主編者(們)的票即可維持優特資格。
部分贊同第二條之立意,但方式可再研商。如同前述理由,有些條目之本質尚好。且若原先以8:0獲選為優良條目,卻在重選時以6:1被除名;或若第一次以11:0獲選為特色條目,第二次亦以10:1保住資格,卻在無人注意卻又被提重審時遭9:2除名,似有淡旺季票票不等值的問題。且導致許多已經多年編修之優特條目在理論上永遠處於不確定、不穩定的狀態,總有一次會因票數不足而被刷下來。許多國家或團體的罷免人事程序或推翻既存法案的程序均較原先選舉或通過時的門檻為嚴格。若於第二/三...N次條目投票採不同於第一次或前幾次投票之標準,尚非無例可循。--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17:25 (UTC)
  • (!)意見,鑑於GA或者FA會出現突擊重審然後一票幹掉的情況,實際上只是部分內容被亂動了,或者並沒有對質量造成嚴重破壞的情況。我覺得第二個我提議是需要四票反對才能推翻,以防止突擊情況。另要配合提醒主編,如果有這條的話,重審同時考量是否做到有提醒主編的行為,做不到可能導致重審提請失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0月31日 (一) 07:04 (UTC)
這是個值得考慮的修訂建議/方向。--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0月31日 (一) 10:45 (UTC)
  • (-)反對上述兩點。首先,條目不一定有或是有多個主編,難以通知所有相關者,而且如果希望維持優特資格的話,應該自行留意評選,條目亦不屬於任何人,強行要求通知不合理,加上有時那些「主編」可能已經不再活躍,通知也是無用。我認為想通知的可以自行通知,但不應該作出限制,本來願意優特條目的用戶已經不多,要做的是放寬而不是加緊。第二點,本身就是因為投票數不足才改革成重選的模式,換個說法就是願意投反對相比投支持的要少很多,因此所有倒退往以前模式的建議都是不現實。要改善現狀的話,應該是鼓勵更多人參與優特評選,而不是因為參與人數不足便調整基數,甚至為了保護優特永世而放寬標準,更是倒行逆施。站在優特作為其他條目榜樣的基礎上,這樣的建議完全是反效果。—AT 2016年11月1日 (二) 16:09 (UTC)
    • 通知主編,首先要確立業務上的「主編」定義,可以以最近一段時間(一個月)或最近編輯者(10名)和差集來判斷,然後只做到盡力通知即可,響不響應就不理了,只做到已通知的份上。同樣反對一票突擊的行為,但不應該要同票數推翻來考慮,可以給重審反對設一些不容易過的坎,避免「破壞性」的重審,如果條目質量真的不好的話,反對票就自然能上去。——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3日 (四) 09:14 (UTC)
      • 如果是自動通知,我不反對,但是人手通知的話,反對。另外,不存所謂突擊行為,優良有一週,特色有兩週,要反對要支持要給意見的話,時間是十分足夠,而且是在公共頁面,更枉論破壞性重審。現實是投反對的遠比投支持的少,這樣代表很多條目都沒有問題嗎?可惜事實完全不是這樣。換個角度就是條目要經得起考驗才可以維持優特資格,以前就是因為限制反對票數一定要6票(優良的話),導致很多有明顯問題的優特無法重審成功(也就是說就算願意投反對的人不夠),改成了現制度後這些瘀血才得以清除,因此我個人無法支持任何倒退回舊有制度方向的提案。—AT 2016年11月3日 (四) 19:07 (UTC)
  • (+)支持不應該讓優特條目成為少數幾個人透過約定俗成將其作為某些關注度不足之特定主題條目的專屬保護區或免死金牌。--Cbls1911留言2016年11月3日 (四) 05:33 (UTC)
  • (+)支持以上兩條,這樣的重審制度下去估計優特條目只有某些類別了吧?現在重審的好多條目,很多內容明明有來源,卻給標上了來源請求。總不能連着幾句話都是同一個來源卻要每個句號甚至每個逗號後面都標上吧?--E8×E86532016年11月8日 (二) 04:46 (UTC)
  • (!)意見統計(以合項之內容意見拆數):1.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支持13票,反對1票。(對主編者之定義應確認)2.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支持7票,反對7票,有條件支持3票(推翻票數計改為四票(含)以上才可撤優特)。故擬以多數意見,提修折修優特條目重審規則(如後),第一項請管理員做文字修飾後納入規則,第二項賡續討論。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1月10日 (四) 17:29 (UTC)
隨便數了數,支持反對的票數就和上面說的不一樣。而且從頭至尾都沒說這是個投票,怎麼就突然算票數了?這至多是一個對提議的表態和意見。連互相之間的討論溝通都缺乏(可以參考前面國旗的討論)。另,關於主編問題,都無法確定誰是主編,又如何納入規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4日 (一) 18:54 (UTC)

插個嘴

如果外文GFA來源就不足,是否中文只要來源覆蓋率不低於90%就可入選?--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1月8日 (二) 13:14 (UTC)

不知道您為什麼有這種的想法,能解釋一下目的是什麼嗎?--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3:24 (UTC)

就上述多數見解,建議折修優特條目重審規則,回來插個話,莫讓此議題無疾而終,乃維基之幸

  • 接續上頁(!)意見統計:1.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通知主編者-支持13票,反對1票。(對主編者之定義應確認)2.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要等同或高於前次之同意票數,這是尊重原投票者,要有比例原則-支持7票,反對7票,有條件支持3票(推翻票數計改為四票(含)以上才可撤優特)。故擬以多數意見,提修折修優特條目重審規則(如後),第一項請管理員做文字修飾後納入規則,第二項賡續討論。
  1. 提出優特條目之重審,要由提重審者通知主編者,否者重審不成立。主編者定義為創條者、事後擴編成DYK、優良、特色條目者,皆應一併通知。(原重審規則本有提出者要告知主貢獻者的規範,但就是有人故意不遵守,故此強制項請管理員做文字修飾後納入規則)
  2. 要刪原優特條件過關成立,應不同一般之選拔,要改採推翻票數計,其推翻之得票數應至少要有四票(含)以上,以避免浮濫、突擊式之重審,也兼具尊重原投票者之比例原則。(此項賡續討論)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1月10日 (四) 17:29 (UTC)
  • @春卷柯南E8xE8老陳Liaon98M940504:@Mike8411251995Z7504Ebay5678:@Morningstar1814WinertaiCbls1911葉又嘉:@WolfchLiaon98CwekRuincrez:@Clear Sky CLnnocentiusAntigngWinertaiWildcursive
  • (+)支持:1.通知主編是表尊重與告知,讓其回應與處理,不關其主編是否還活躍問題,或條目不是用戶的所有權之假議題。2.不認同優特條目者要自己時時關注自己條目之論點,不是人人都很閑24小時待在優特區,如有心人一再以浮濫、突擊式之來復重審,終將被其摘除,就如同陸官條目被劉嘉來個"無厘頭、誤導式"的提重審,也無人關注下,來浮濫與突擊式之撤優。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1月10日 (四) 17:29 (UTC)
  • (※)注意優特區如果淪由少數偏激之人來左右,當永世無利於中文維基。莫讓"維基百科中文版"冒充"中文維基","翻譯版"來主導甚至驅逐了優特區的"創條版"。更以鮮少人會去涉獵優特區之習性,冠以重審時少數反對是合理,支持不高本應砍之似是而非詭論,來撤優特條目。再次的提醒,(※)注意試想,誠如現在優特區,只要劉嘉掌握10名左右的忠實基本票,再併以反覆的操作重審手段,應不到三年,中文維基優特條目盡為劉嘉所有,非他者多已刨除,可笑的是屆時中文維基優特條目皆為"中文版-翻譯條目",且淨是「主編一次後,不用內容擴充、不用更新資料、不用檢視附註、不用檢視網站是否失去連結、編輯極不活躍」的翻譯條目,真當永世無利於中文維基。再問,"英文維基"優特區會讓"非英文版-翻譯條目"全面攻佔嗎?如果他們是長進的,那我們為何要自甘墮落,還有人以翻譯滿天星來自豪其頁面?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1月10日 (四) 17:29 (UTC)
  • (-)反對上述兩點,首先條目不是用戶的所有物,任何用戶提名任何條目均無責任通知創建者,更枉論數至不盡的擴充者,將TW般自動通知的話可以,但是人手操作的話反對。另外一點,現機制就是讓條目重新進行評選,公正公平,無理由限制反對票下限,在者中文維基的現實是投反對的遠比支持要少,要徵求如此多的反對票同時出現並不符合實際情況,以前就是因為存在明顯有問題的優特,卻因為票數不足而無法除名,才改行了現機制,若再次採用這種倒退式機制的話將會導致有問題的優特條目再次泛濫,影響維基的公信力。實際上目前參與重審的用戶都有提出很清晰的理據,肯改便撤,不夠時間撤了再選,很簡單,將重審視為洪水猛獸而非獲取意見的難得機會(有多少人有空提意見?),本人無法認同。總括來說,這種優特永世的主張有害無利,反之應該鼓勵更多用戶定期審視條目,確保優特水準差異不會太大,讓用戶更清楚地認知道怎樣的條目才具備優特條件,這樣才是改革的應有方向。—AT 2016年11月10日 (四) 18:20 (UTC)
    • (?)疑問,為何現在的優特評選和同行評審都是手動的而沒有像新條目一樣有機器人代勞?是沒人寫還是不必要? 另外(:)回應,覺得重審需要多點跟一般評審不同的規定,否則之前認定是優良之後就不是感覺打了前人的臉,所以覺得在重審之前先放到同行評審或條目談討 有個緩衝比較好--葉又嘉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15:10 (UTC)
  • 無法完全支持。閣下已經強調「通知主編是表尊重與告知」,這一行為理當為維基百科的基本禮儀,但無理由上升至原則層面。若主編不活躍或距其主要貢獻已經甚久,強行要求通知意義何在?且本人原則上反對「主編」這一表達——創條者完全只可以一句無來源支持表達建立條目,而貢獻者顯然可不僅包括一人(本人所擴展的優良條目獲得了不知多少編者的協助支持)。條目審查現存的核心問題是維基人將重點置於「審查」而非「改善」之上,由此導致提名重審的趨勢即是將其逐出優特行列而非通過討論改善將其保留在優特行列,這對維基的發展並無益處,但閣下所提出的觀點對解決這一問題並無直接幫助。
關於票數的問題同AT。本人建議是將重選條目自評選條目獨立出來並建立一個較為精細的流程,如參見英文維基的「討論-審查-提名」。單獨設立一個武斷的票數標準對於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更無幫助。--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1月10日 (四) 18:44 (UTC)
  • (+)支持:1.好的條目若定期式的重審,並無不妥。但支持Chinuan12623的提議,應該要規範將重審拿來當成惡意工具的行為。2.大量翻譯外國現有的特優條目來"中文版維基"撿現成的行為,如果將"中文維基"更名成"維基百科中文版",那當然非常歡迎。但如果是名稱是"中文維基",翻譯的優特條目,至少應與非翻譯的優特條目做個明顯的區別。如果都沒啥不同,那市面上的書籍也不用區分"譯作"與"著作"兩個類別。如果沒啥分別,那翻譯過的西洋片也夠資格並且乾脆一起列入"國片"來角逐台灣的金馬獎、香港金像獎了或中國金雞百花獎好了。Ebay5678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01:18 (UTC)
  • 如果要求提議他人主編的條目進入DYK/GAC/FAC/FLC/FPC不論是否重選一律要求通知,我會支持。第二點矯枉過正,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應尋找更好的解決方式。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11月11日 (五) 05:45 (UTC)
  • (+)支持:這些其實是很基本的要求,通知僅是盡告知義務,不會影響程序進行,也能避免或制衡對於保留或刪除優特的標準懷有特定目的(選擇性偷渡),相信對某些左右條目的小團體影響力來說應該不是過分的條件吧。--Cbls1911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17:08 (UTC)
  • (+)支持,通知主編讓他們有改善的機會,另外個人認為要重審的話最好先放到同行評審或是條目探討(如果怕同行沒甚麼人關注的話),這樣避免只有個人觀點就刪優特--葉又嘉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14:54 (UTC)
  • (+)支持,1.維基最可貴是完全相信所有協編者是善意,若重審依主觀以條目創造者、編輯量、編輯時間及編輯活躍度擇一或擇多「通知主編」,我相信會讓重審制度更周全。2.我不怕成箭靶,再多說幾句,「主編一次後,不用內容擴充、不用更新資料、不用檢視附註、不用檢視網站是否失去連結、編輯極不活躍的部分翻譯條目(例如歷史颱風)成為中文維基優特項目高比例條目」這問題是否在其他語言維基出現?為什麼會這樣?這樣對中文維基是好嗎?大家在討論與冷靜之餘,或許可以思考一下?--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2日 (六) 20:40 (UTC)
  • (+)支持,目前的重審制度很荒謬,因為專業條目根本沒什麼人參與討論,很多被取消的條目只有提名者一人反對,既不是投票制,又不是共識制。--E8×E83182016年11月14日 (一) 00:43 (UTC)
    • 一點也不荒謬。本來社群氛圍下反對就少,如果反對合理,而又無人支持,那就說明條目確實有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4日 (一) 03:48 (UTC)
    • 關注重審或重審制度活躍者,反對者遠高於支持者。重審條目時,「主編一次後,不用內容擴充、不用更新資料、不用檢視附註、不用檢視網站是否失去連結、編輯極不活躍的部分翻譯條目(例如歷史颱風)(颱風優特比例:英語維基約6%,中文維基30%+,優特後總編輯次數約0-10次,對照組:中華民國(優良)編輯次數約100/月+)」較占優勢。-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04:14 (UTC)
  • (+)支持,重審制度確實應該改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4:52 (UTC)
  • (+)支持1,(-)反對2。條目重申是為了改善條目,通知主編有助於改善條目而改革通過的票數無助於改善條目;條目評選是為了給新來的編者(而非讀者)提供符合維基百科標準(而非他們的現實需求)的條目,通知主編有助於提高條目標準,改革通過的票數則對此目標有害。--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5:01 (UTC)
  • (-)反對兩項。1、漢語維基百科沒有重審,只有重選,就是重新評選一次。本來重新評選一次,就是應該大家放平心態,以自己心目中認可的標準去衡量、看待條目是否符合標準,但即便是這麼基本的道理,社群里也沒有幾個人做到。看到重選,總是要格外放寬,說有問題但不夠致命所以「符合XX條目標準」者有之,指責提名人自己不改善所以「符合XX條目標準」者有之,指責提名人動機不純所以「符合XX條目標準」者有之,認為提名人理據不夠充分所以「符合XX條目標準」者有之,幾乎沒有人會針對重選給予提名人任何肯定。如果反對、重選這麼窮凶極惡,直接取消豈非更「有利」。本來就已經有這樣的問題,還要多少多少票的豁免?2、條目不屬於任何人,漢語維基百科不承認(或者至少可以說從方針上不認可)某人是某條目的主編,任何自動確認用戶看到任何條目,覺得不符合XX條目標準,優良條目評審的頁面說明中已有:「如果條目是要重新評選優良條目,建議提名人查看條目修訂歷史或對話頁,並在主要貢獻者的用戶討論頁上告知,好讓條目能在投票期間進行改善」的字樣,但這個議題卻是要求「如果沒有告知提名就無效」,以現在比較明顯的例子,萬一誰提名地球之類條目,不是要通知幾十個人,有一個沒通知到就「無效」?3、所謂「浮濫、突襲式之重審撤優」純屬自由心證,針對的是動機,規則怎麼能加以針對動機的文字,重選本來就容易招來指責非議,不管是條目評選還是別的什麼投票,有多少人給予反對者應有的尊重?DYK、GA、FA、FL的提名最多只是在條目討論頁加上模板(個人認為這應該是機器人的事),這已經足夠了。最後,既然這位每次有個條目重審撤銷就要來一趟客棧的「老維基人」找上門,說「重審條目時,「主編一次後,不用內容擴充、不用更新資料、不用檢視附註、不用檢視網站是否失去連結、編輯極不活躍的部分翻譯條目(例如歷史颱風)(颱風優特比例:英語維基約6%,中文維基30%+,優特後總編輯次數約0-10次,對照組:中華民國(優良)編輯次數約100/月+)」較占優勢」,那我回答一下:一、「不用檢視網站是否失去連結」這是您當眾說謊;二、是否需要擴充、更新,編輯是否活躍,這和條目品質有什麼相干?本來已經去世的人、過去的災難,歷史上的某件事,歷史上的某個國家之類,相對而言已經有定論,當然不會像在世人物、新聞這樣一樣子就有變化,但這又有什麼問題,所以意思是說,漢語維基百科應該要把內容反覆變動,但卻沒有保持品質的條目評為已經沒有改善空間的優特條目?「中文維基30%+」這也是當眾說謊,實際還不到20%。但這裡有一點不明白的地方,還請這位「老維基人」解惑:我以前以為,某一類條目寫得多,寫得(假如說還算)好的話,應該無論如何也不至於算得上是「壞事」,其他任何類別條目的品質、數量,都不會因為這些類別條目的品質、數量而有任何改變,看來是我弄錯了?這三年多來,我看到的情況一般每個人寫的類別都還相對固定,有些寫足球,有些寫歷史朝代,有些寫軍事人物,有些寫香港人物,有些寫文物古蹟,有的人寫得多一點,有的人寫得少一點,所以現在的意思是,因為有些人寫得多,所以對維基百科有害?還是說這些人應該寫得少一點?還是說某些人寫條目應該要不管什麼類別都寫,並且每一類的數量都要嚴格相等?英語維基百科的熱帶氣旋優特條目數量比漢語還多好幾倍,漢語維基即便到了現在,氣象類也是大片大片的空白,最重要的是,某類條目比例高,那是改別的類目編者的事,要做的是別的類目編者多寫、寫好,而不是某個類目就應該少一些。最後,用我在知乎的一個回答總結:把條目分成三六九等,重要不重要,和華人有關無關,「原創」還是「翻譯」等等,註定漢語維基百科只能是小國寡民的自娛自樂。寫出來一個條目,這個條目就是90萬分之一,和別的89萬9999是一樣的,都是個條目;寫好一個,這個條目可能就是萬分之一,千分之一或百分之一,不會單純因為這個條目的名字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叫「地球」,叫「人類」,或是長談自由民主解民倒懸經邦濟世道德正義就變得更有意義。查教授借楊逍之口說:「一個人的武功分了派別,已自落了下乘」,四十多個月以來我對漢語維基百科最失望的地方也就在這裡。但那又怎麼樣,我會接受,我照樣寫出四位數的好條目。從有漢語維基百科開始到現在,所有用嘴巴在說哪些條目不重要,哪些沒人看,哪些沒用沒營養的,他們的貢獻全部加起來,又有什麼。--7留言2016年11月15日 (二) 15:01 (UTC)
嘿,主角終於出現了。呵呵,在你大篇幅針對我「非投票事項的附註」的「澄清」中,見到你自己承認「颱風條目佔優特條目5分之1」這件事,就覺得這串討論果真有必要了。其實我沒有某些人想像的對翻譯條目或重審(或所謂重選,在我看來都是玩弄名字的伎倆)制度內「活躍編輯者」這麼有敵意,只是提出問題讓大家思考看看:不管是佔優特的5分之1、佔特色條目的三成、颱風條目這麼高比例的形成原因到底是?這些颱風條目的之於中文維基「特色」是什麼?也請大家找位沒接觸過中文維基的人去問看看,「有本號稱包羅萬象的中文「百科全書」優秀內容節錄版的內容五分之一都是颱風條目,是不是很荒謬?」。為響應前面發言者,我也來掉個書袋,康德說,滑稽是預期與後果的嚴重失衡,不管理由再怎麼充分,4票推翻50票、颱風條目佔百科全書五分之一這些事情都蠻滑稽的。--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0:28 (UTC)
(!)意見我想,特色條目的「特色」是體現在這個條目是完全符合方針的。符合維基百科所有方針的條目就是特色條目。的確,颶風類條目占比太大了。不過,這又如何呢?就是因為某些條目占比太多所以要拒絕此類條目以達到所謂的「特色」?這樣話,我想小作品占比最高。——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1月16日 (三) 10:44 (UTC)
好!所以要怎麼樣,要規定說某些類目不准再寫,某些類目就是寫得再好也不能好?某類別比例高,就怪別人寫得多?我在討論頁說過:「每個人要寫什麼類型的條目都是、且只是他自己決定的事情,如果您是覺得某些類型的優良、特色,甚至新條目推薦太多,那麼您可以考慮做的事情有:1、積極創作不同類型的條目,努力提高品質;2、動員其他人多寫不同類型的條目,努力提高品質。任何類型的條目只要品質好,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都對百科全書有益。任何類型條目的品質,都不會因為其他類型條目品質上升而下降,同樣也不會因為其他類型條目品質下降而上升。」某種條目多,壞處何在,照閣下這種邏輯,現在管理員突然刪除幾百個某類別條目,漢語維基百科就一日千里了?!荒謬?荒謬的是閣下自認條目有缺陷,卻連「殺幾個特色條目過過報復癮」這種事都可以直直講出來顯示「質素」,覺得某個類別很多,所做的不是多寫自己擅長的類別,而是怪別人寫得多。--7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0:41 (UTC)
我發言沒有針對性,希望閣下發言好自為之。而且你講的我發牢騷所言;卻是如你所做;短時間「殺幾個特色條目」這等事情我也沒做。至於怎麼解決這「滑稽」現象,個人覺得你提出的方法都太偏激。另外,你這席發言,讓我想起10年前比我更老資格的某維基夥伴,曾為了台灣條目「過於集中」某項目,想出了召集人馬寫319鄉鎮條目的方法。希望這個小故事,可供在下義氣填膺之餘激發出解決事情的好方法。(對了,以前好像有條社群內發言不能加黑的規定,取消了嗎?)--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1:03 (UTC)
那就這樣吧,看來我們沒有任何觀點相通。按照這裡有些所謂「主編」的標準,我還提名過自己「主編」的條目重審,別人提名我「主編」的,我還去感謝一把,送個星章,按這種邏輯看來應該算是「自殺」。--7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1:14 (UTC)
不敢認同這種邏輯,其他條目就不用講,自己「主編」條目怎改善最清楚,花時間去重審,卻不願意花時間去改善,在我眼中是「自命清高」。是的,若我,我會選擇不自殺。--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2:00 (UTC)
  • (+)支持:支持1,不然每次要撤銷優良條目時既然結果只有一條支持撤銷的就擅自移除優良條目的模板。至少對於優良條目的投票標準作出進一步的規範。--★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1月16日 (三) 03:20 (UTC)
  • 看了上面這一大串和GA、FA相關的討論,我覺得這裡大多數人對於GA、FA的認知還不夠,當然包括我在內,所以我很不想碰GA/FA評選。另外評選制度本身也是存在問題的啊,以前也有人說過DYK/GA/FA/FL玩的就是數字遊戲,不過世界上不存在絕對完美的制度:看看最近的美國總統選舉,明明希拉里得到的民選選票最多,贏的人卻是川普。--№.N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1:52 (UTC)
  • 其實越是自己所了解的領域,怎改善肯定清楚,但也更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去改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6日 (三) 15:59 (UTC)
還在拿翻譯作為理由,把編輯分成三六九等?特色優良長期,這個長期超過6年,濫投和橡皮圖章充斥,也沒看到在此抱怨翻譯不費工夫的人去想個辦法改善一下,只會分等。真正的問題在於對於條目品質不願意把關,看到濫投票也不會勸阻,這整個爭執從上面看下來,實在看不出來,除了個人恩怨之外,對於條目品質的把關有什麼好處。要嘛,去把濫投的狀況解決一下,要嘛,去編輯幾個好的條目充實中文維基一下。抱怨翻譯條目太多,然後認為翻譯不費工夫?你自己學習過程中,翻譯的東西難道一點也沒有?瞧不起翻譯,起碼也得亮點東西,說說你有什麼底子瞧不起吧。
如果繼續拿翻譯做文章,卻不去改善濫投的現象,看不出這種討論是想要取得什麼樣的有益處的結論。-cobrachen留言2016年11月19日 (六) 02:38 (UTC)

要求分項表決

兩項議題的支持度有不同。--124.244.72.205留言2016年11月13日 (日) 01:25 (UTC)

同意,上次C大也是這樣,四個提案綁一起,真的分成兩個提案時,其中一個提案就馬上看出沒人支持--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1月14日 (一) 13:15 (UTC)
(:)回應回來插個話,已修訂。檢視原重審討論,在第一項通知主編者部份,幾乎是一面倒同意,就連合項之少數反對票中,也多認同重審應通知主編,我只是將主編者再定義清楚而已(此項請管理員做文字修飾後納入規則)。賡續討論重審之折衷修訂規則在於第二項,投票改採反對票,為前次較可認同意見,且有幾人看法是要四票(含)以上,才可撤優特,以避免浮濫、突襲式之重審撤優。(閉關中回來折修意見,插話,實屬無奈,此不再回應,煩請Liaon98與管理員對此議題做後續處理,本人賡續閉關)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3:32 (UTC)
像上面cb大、葉大,他們的留言就只是支持第一項,並沒講到第二項;如果你說你只是來問第二項是否有人支持,那不如直接把第一項給刪去--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1月14日 (一) 13:39 (UTC)
先不說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有這種不正式開個投票,看好像比較多數便強行通過的做法?不能形成共識的話,也請正正式式開個投票。我個人看法是仍然缺乏足夠的討論,只是一堆用戶在表態,沒有共識可言,更沒有投票基礎。—AT 2016年11月14日 (一) 13:53 (UTC)

提案1

  • 在評選里早就有說明建議通知主要貢獻者。但現在說要必須通知主編。那麼主編和主要貢獻者的差別是什麼?怎樣就算是主編?如果主編沒通知全是否也無效?內容增加xxx字節以上是否就可以算是主編?對該條目編輯次數超過xx次以上是否就是主編?內容減少xx字節以上是否可以算是主編?依據其自身專業背景/工作經驗而修正/增補了條目中關鍵內容的是否可以算是主編?調整內容,使之更易閱讀,條理更清晰的是否可以算是主編?他人認為是主編,但貢獻者自己認為不是主編的是否算是主編?他人認為不是主編的,但貢獻者認為自己是主編的是否是主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5日 (二) 03:37 (UTC)
  • 好,我更正。我想冒昧請問書生,你知道現行重審(或重選)運作中,活躍編輯者有按說明上的建議,去通知「主要貢獻者」嗎?這建議若形同虛設,好嗎?--Winertai留言2016年11月16日 (三) 11:52 (UTC)
如果要可行的話,至少要定義「主編」或者「主要貢獻者」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5日 (二) 08:34 (UTC)
例如「一段時間內(半個月)編輯次數最多的10名編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5日 (二) 08:35 (UTC)
看到有人直接刪改上面的提案內容,而不是用刪除線。這樣其他人還如何討論?還以為一些人在這裡胡說八道一些提案里沒說的東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5日 (二) 12:08 (UTC)
已經撤銷回來了。雖然修改他人留言有點不禮貌,但這應該屬於「豁免範圍」中。——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6年11月15日 (二) 14:11 (UTC)

提案2

啟動WP:FACWP:FLN合併

根據上次的討論,在下已經重新修改合併為:


整併頁面草稿

現有頁面 對應草稿
WP:特色條目標準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標準
WP:特色列表標準
{{Fapages}} User:Aotfs2013/FANFLpages
{{FLpages}}
WP:特色條目評選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評選
WP:特色列表評選
WP:特色條目評選/header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評選/header
WP:特色列表評選/header
WP:特色條目評選/提名區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評選/提名區
WP:特色列表評選/提名區
{{yesFA}} {{user:aotfs2013/yesFAOFL}}
{{yesFL}}
{{noFA}} {{user:aotfs2013/noFAOFL}}
{{noFL}}
{{FCpages/Preload FAN}} {{User:Aotfs2013/Preload FAOFLN}}
{{FCpages/Preload FLN}}
{{Preload FAN/auto}} {{User:Aotfs2013/Preload FAOFLN/auto}}
{{Preload FLN/auto}}
{{FAC}} {{User:Aotfs2013/FAOFLC}}
{{FLC}}
{{FAR}} {{User:Aotfs2013/FAOFLR}}
{{FLR}}
{{FAC/doc}} {{User:Aotfs2013/FAOFLC/doc}}
{{進行中的內容評選}} {{User:Aotfs2013/進行中的內容評選}}
WP:特色條目評選/提名區/header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評選/提名區/header
WP:特色列表評選/提名區/header
WP:特色條目評選/列表 User:Aotfs2013/特色條目及列表評選/列表
WP:特色列表評選/列表

討論區

說明:歡迎參與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3日 (四) 22:58 (UTC)

(?)疑問上次討論有進展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4日 (五) 00:28 (UTC)
@cwek:主要是依據書生跟柯南的意見,修改了合併方式並擬出可行的草稿。-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4日 (五) 00:49 (UTC)
(?)疑問:「WP:FAN」是論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標題是不是打錯字?--Mewaqua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01:19 (UTC)
@Mewaqua:是...,已修正完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4日 (五) 01:36 (UTC)
要合稱為特色內容嗎?--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2月24日 (五) 03:00 (UTC)
@小躍:前次在下確實打算稱為「特色內容標準」;不過,把特色圖片拿出後,就只能叫「特色條目及列表」了。-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4日 (五) 04:36 (UTC)
叫特色內容沒啥問題,「內容」更多時候是指文字類。另外,為何也不把優良評選合併進來?還有一個潛在問題是,此前出現過一個條目到底算是條目還是列表的爭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24日 (五) 06:51 (UTC)
@Shizhao:主要是因同級評選的頁面合併,影響較小,若要併入優良評選則需另外再作討論。若叫特色內容但不用於評選特色內容中的特色圖片,這樣可能會有些名不符實。-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4日 (五) 14:56 (UTC)
個人認為這種合併沒有任何意義和作用,不贊成。--7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07:28 (UTC)
可以吸引多點人到特色列表評選?--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10:35 (UTC)
這是上次的提案理由:「目前的特優條目、列表、圖片評選參與的人數差異很大,幾乎是倍數差距,若能整合為一頁面-就如同行評審般,不論是特優條目、列表、圖片都能利用這樣的整合頁面進行評選,不但可增加效率,也能透過更多編輯的參與更進一步提升、保證特優條目、列表、圖片評選的品質。」順帶一題,閣下主編的路易斯安那州城鎮名單恐怕就是因特色列表評選的參與人數過少而落選FL的。-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4日 (五) 14:56 (UTC)
User:Aotfs2013/FANFLpages中「特色條目工具」似乎有些不妥,下面也有特色列表的內容。--【和平至上】~《💬》~《📝》 2017年2月25日 (六) 06:52 (UTC)
@和平至上:原則上此次合併只會合併標準與評選頁面,因此還是會有分特色列表、特色圖片。至於「特色條目工具」已經修改完成,感謝糾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25日 (六) 12:21 (UTC)
  • (※)注意:本草案是以爭議較小的平行整合為整合方式,至於上已移到下面面有其他編輯提及的垂直整合,非屬本草案內容。-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3日 (五) 01:13 (UTC)
  • (!)意見:可否把草案中的所有「FAOFL」直接以「F」取代?這樣既簡潔,又為以後的合併提供簡單的解決方案。

補簽名pinchuanc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6:55 (UTC)

Fx/GA 三者合併

結案通知

由於討論過於冷清,我將以"無共識"結束討論。如有意分拆討論者請盡快完成。--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18:15 (UTC)

動議

經多日討論,雖爭議都不大,惟其中又以原合併案的爭議較中合併案、大合併案小的多;緣此,在下提出動議:先行進行僅涉及FAC/FLN平行整合、改變較小的原合併案,待實施後再待機進一步進行中、大合併案的討論。盼獲各位閣下支持。-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17日 (五) 18:31 (UTC)

(※)注意:此動議僅是確定本次提議推行的方向,實施細節可再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17日 (五) 18:39 (UTC)
@Mewaqua小躍ShizhaoJarodalienTemp3600、@和平至上Pin-Chuan_ChenCdip150葉又嘉Cwek、@SzMithrandirArtoria2e5林天蓬BoyuZhang1998Hat600,通知所有曾參與本討論的編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17日 (五) 18:39 (UTC)
(+)支持,做一點是一點,但傾向先FA/GA合併。——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17日 (五) 19:15 (UTC)
(-)反對,同意SzMithrandir的意見,應該xA合併,不是Fx合併,條目和列表不同。--Maccomcre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19:23 (UTC)
@Maccomcre:這個討論是評選合併不是將兩者合併,且標準上仍然有清楚分界,供閣下知悉。-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18日 (六) 09:15 (UTC)
不同種類的頁不應該放在一起評選,GA/FA都是條目,是同一類的,所以應該xA合併給人同時用不同的等級標準評選,而不是Fx評選合併。--Maccomcre留言2017年3月19日 (日) 11:43 (UTC)
嚴格來說列表也是條目,而在下也不認為放在一起評審有問題,如同行評審、新條目推薦也都未對條目分類。-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19日 (日) 13:34 (UTC)
始終種類還是不同了,一般條目和列表條目的標準放在一起感覺十分不好,我想評一般條目同時給我看列表的標準我會覺得很混亂。--Maccomcre留言2017年3月31日 (五) 15:55 (UTC)
(+)支持,Fx中的項目較為相近。--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8日 (六) 10:36 (UTC)
(+)支持:有改進總比現狀好,只是執行方式可再微調。pinchuanc留言2017年3月18日 (六) 13:41 (UTC)
(+)支持:先通過第一案 再討論第二案--葉又嘉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02:46 (UTC)
(-)反對:GA裡面有包含列表式的條目,況且也不建議合併,雖然自動結票可以改一些程式碼,不過還是要劃清FA/FL/GA之間的界限。--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22日 (三) 01:18 (UTC)
@小躍:閣下似乎搞錯在下的意思了,此動議不涉及GA,而僅是FA/L間的平行整合。-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22日 (三) 07:32 (UTC)
(-)反對:同時評選條目和列表感覺混亂,還是分開比較好。--Opky9407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3:55 (UTC)
@Opky9407:並不會混亂,歡迎逕至草稿頁面參考整併後的呈現。-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3月27日 (一) 13:47 (UTC)

建議通過?

留意到@Maccomcre:君較希望進行FA/GA間的合併。然而,閣下是否對Aotfs2013的解釋有所回應?如果閣下不再回應,我將視為閣下放棄繼續討論。另本案已進行良久,望盡快結束討論,開始公示。--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8:45 (UTC)

結論

如無意繼續討論,本案可通過,但應事前再公告一星期。--Temp3600留言2017年4月4日 (二) 12:00 (UTC)

(:)回應,上面最後表態之正反意見接近,根本不可能視為有共識,以現在這個狀態下,即使無人有意繼續討論,本案亦不得通過,如在共識並不明確的情況通過,不好意思我衹好(-)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4月5日 (三) 13:12 (UTC)

===方向確定===

已取消,共識明顯未達成,早期討論沒有任何表決且因後期乏人討論而已經被結論為「無共識」,而後來動議再嘗試凝聚共識以確定推行方向時,正如之前所說最後表態之正反意見接近;加上從動議中的反對者之意見來看,個人認為均無法解讀為他們衹在反對細節而不在反對方向,所以仍不可以視為有共識確定上述推行方向。故此,本階段之討論現須停止並發還,相關公告亦已作修改。不便之處,敬希見諒。--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4月10日 (一) 04:33 (UTC)

建立條目評選的大量審查機制

其實算是舊案重提。考量社群能量有限,在面臨瞬時間的大量提名時,可能出現能量不足以處理處理提名的狀況;爰此,在下提議在優良條目評選、特色條目評選及特色列表評選導入大量審查機制,倘處理中的提名數高於10條,則10條後的條目自動進入冷凍、積壓,同時暫停審查時間的計算,待陸續處理完成後,才逐一列入審查的序列。歡迎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4月13日 (四) 14:24 (UTC)

關於無效投票

如果在一名條目評選裏,一位維基人投反對票,理由是來源不足,那麼補上來源後,那位維基人的票是否無效?--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4月22日 (六) 13:06 (UTC)

  1. 投票者認為情況未改善
  2. 投票者認為還有其他問題
  3. 投票者針對主編或條目

第一種情況下,有未有改善應該由各維基人判斷。參考2016年颱風尼伯特的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投反對票者認為大量段落無來源,但提名人問他那裏無來源,他又不說,好比不說理由的反對票,因此這類票是不應該存在的。再看第二種情況,投票者當初為何說些不說些?這又像是沒有理由的反對票。第三種情況,不用我說,大家都清楚吧。建議改為「條目評選標準容許的情況下的反對票無效」。例如優良條目沒有內容長短的要求。--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4月25日 (二) 10:41 (UTC)

條目評選不是同行評審,拿到條目評選的應該是完成狀態而不是半成品。目前條目評選里提出的絕大多數問題應該是編者在提交之前解決的,這些問題既然被查出來了那麼自然可以想定條目還有很多同類的、或者同級別的問題。當這種問題足夠多的時候,完全有理由假定條目還有其他類似問題。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4月26日 (三) 11:13 (UTC)

  1. 第一點情況是否改善只有投票者能決定,其他人不行幫他決定,也許只是沒來得及回應而已。所以不算沒有理由的反對票。
  2. 第二點有其他問題,這個投票者要自己說,無法做任何推定。
  3. 第三點則根據Wikipedia:善意推定,沒有這種情況,就算有也很難證明,況且也不違反任何方針指引--葉又嘉留言2017年4月28日 (五) 09:36 (UTC)

關於條目投票反對票的討論

條目評選中會有人針對條目的不足投出反對票,如以下幾種情形:

  1. 條目原文「這種方法是一個很簡單的」,有人投(-)反對:翻譯不通順。然後作者將其改為「這是一種簡單的方法」。反對票投票者未撤銷反對票。
  2. 條目原文「電風扇是便宜的電器」,有人投(-)反對:商場裡鍍金的名牌電扇能賣到好幾萬。投票者的想法與作者不同,作者認為原文是正確的而無法修改。
  3. 某條目達3501字節參選DYK,條目符合DYK的最低標準,有人投(-)反對:缺少圖片(或字數太少)。
  4. 條目符合標準,有人投(-)反對:缺少每年變化趨勢的數據。作者無法找到相應文獻來提供數據,不能對此修改意見進行修改。
  5. 條目原文「他很快便完成了任務」,有人投(-)反對:應該寫成「他很快就完成了任務」。作者認為兩種寫法均可。
  6. 英語翻譯條目,條目符合標準,有人投(-)反對:德語版的寫的很詳細,英語版的不足。(或英語版寫的很詳細,翻譯的法語版的少了一點)(或英語版的不是GA,為什麼中文翻譯過來就可以GA)

這涉及到如下問題(1)條目完善後,反對票的投票理由已經消失,但票未划去;(2)反對者存在投反對票的理由,但作者認為反對的原因不夠客觀;(3)反對者對條目參選相應檔次的投票要求過高;(4)條目因無法在某方面獲得資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5)多種敘述方式,反對者認為應該選取其中的特定一種;(6)和外語版本進行了多餘的對比。

針對以上問題,(a)反對票是否有效,如果無效,是否可以劃票,由誰來劃票;(b)如果中文維基百科無相關標準,可否考慮引入。 --Leiem留言2017年8月5日 (六) 12:04 (UTC)

(a)全部有效,不要忘記那些評選規則衹是一種「門檻」,而不是絕對標準,從來沒有規定符合門檻就一定要通過或不可反對。(b)而且,投票者有絕對表達反對意見的自由,事實上任何情況都不應視為無效,更不應為反對理由定立設限標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8月5日 (六) 13:01 (UTC)
  • 其他語言有相應規則嗎?如果沒有,怎樣制定?怎樣實行?對於極度不合理的反對票我個人認為應該劃票,但是方針如果制訂不好還不如維持現狀,而且每個人認為不合理的尺度也都不同 囧rz...。--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7日 (一) 09:44 (UTC)
  • 贊成票可以濫投,可以不看條目就投,可以短時間,相同理由在多個條目候選上投下去。這些贊成票都不拿出來討論,限制,卻是往往在限制反對票!如果沒有這些濫投,甚至是交換選票的狀況,需要去擔心不合理的反對票?而且,寫得不夠好, 還不能有反對意見!這種討論,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反覆這麼多年了,不妨去看看過去的討論吧。不要花費社群時間在這上面。如果多數人在條目候選的投票心態上是正面的,這種問題也就很好解決。不先正視贊成票濫投的狀況,是沒有用的。-cobrachen留言2017年8月19日 (六) 19:37 (UTC)

建議條目評選改制

目前條目評選是以投票決定條目是否符合標準,這樣會出現一些情況,例如條目符合標準但因參與人數不足而落選,又或者條目不符合標準,但因灠投而入選。故建議將條目評選改為類似同行評審的制度,在評選限期內任何用戶可以提出意見,最後由管理員(這個可以再討論,巡查豁免者也可以)判斷是否符合標準。但由於資源不足,dyk不應改制。--M.Chan 2017年11月17日 (五) 09:52 (UTC)